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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說法就像是, 小偷來偷你家東西 , 在你家被不明物體弄受傷 , 還可以告你 , 是這樣嗎?
🤣🤣🤣🤣🤣
我就問 為什麼政府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益? 我就問 為什麼還要人民自己去加鎖?私人土地也應該要有執法人員以及法官出來替人民作主啊。人民佔到政府地警察倒是來的很快。
跟警察說要告刑法320-2條竊占罪,那來私人土地不能處理?
對啊,記者也瞎講,每次都在說「私人土地不能處理」。低能記者亂教
警察說不能拖吊
只能告侵占
這種人根本就是仗著無法可管,政府應該修法重罰這些無賴車主來保護一般民眾的權益才是。
可靠侵占罪
不可能修法。
@@Taiwan987 竊佔罪
如果說 真的因為是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管,那就把車拆了,反正警方無法可管 也就不構成毀損
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拖吊 你要去告竊佔罪
把車主車牌公開看他能在台南生活多久
這是有法可管,警方說的無法可管是指交規,但警方不一定清楚交規以外的法規,私人財產被侵佔屬於侵佔罪,法院會依照停的時數要求停車主依市價賠償,另計車主這段時間停車它位的損失費用。
然後上訴時間一年 兩年 那個人還是一直停,等你告完申請強制執行把它車弄走 可能幾年過去了,然後勝訴的時候討的錢大概就幾千塊
竊佔罪
我想再問一個問題添, 若果一個小偷 入咗屋手偷嘢 被發現 為咗唔俾拘捕 佢就落在屋裏唔出嚟 咁請問個警察執唔執法啦? 若果執法要拉個小偷嘅入屋, 咁點解呢個車主霸佔人哋嘅車位就唔可以拉呀? 房屋私人財產、 車位都係一樣私人財產。 佢而家侵佔人哋嘅私人財產 警察 不可以執法。 想我真不明白台灣咩嘢法律?
私人車位,警方無法可管????????????我覺得這個新聞根本就是車位鎖的業配
民事警察沒辦法處理
@@Jony756 侵占屬於刑事,如果被佔用的是官員或是意願,你看警察辦不辦,就看警察要不要辦而已。
議員
@@iron17kimo 私人土地被佔用這只是民事案件
@@iron17kimo 竊佔才是刑事,而且你還必須證明對方長期佔用
碰到這種霸佔別人產權的壞人,千萬別這麼做。1.千萬不要倒整罐豆腐乳在他的引擎蓋進風孔,不然他的車都會是豆腐乳的味道,清也清不完。2.千萬別用三秒膠灌到他的車門鑰匙孔,雖然現在都用遙控鎖,但若電池沒電,傳統鑰匙孔被三秒膠堵起來,還是會很捆擾。3.千萬別把他的四顆輪胎放氣,這樣真的很危險。
這算侵佔了吧?怎麼會無法可管??
是警察借口推諉不辦事!唬弄百姓!
還動了寫紙條的紙箱
將車牌公布網路, 看車主還有沒有臉停?呵呵。。。被肉搜到不行 ~~保證壓力很大就開走不敢再來了
等你告贏了也是好幾年後的事情,而賠償是用公有停車場月費來算一個月不過3000塊,你停不停?
社區內雖不是外面一般道路,警方無法執法(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停車格為車位主的私人產權,若長期被人霸占!車位主可至派出所報案提告
事實上私人停車場只能告民事,刑事告不動,當然啦,破壞車輛,鎖車還是可以告的(笑)
@@user-hoba_tw 侵占罪
@@user-hoba_tw 竊占罪了解一下,google不難。
告了沒用,直接請鎖匠開鎖移車
地板可以裝停車鎖,就是沒車的時候鎖會升起,需要車主的遙控器才能降下,這樣牠就不能停了
所以是自己加裝車位鎖別人要硬停車子毀損了還可以告你這樣嗎
對違停最大就像小偷去你家偷東西結果不小心在你家受傷了小偷還可以告你
@@Mango-xy4rw 難怪叫做鬼島,法院根本侏儸紀公園
真是好玩,自己的土地,告別人侵占還竟然不行。
竊佔
他硬要停進私人土地把車位鎖撞壞的話可以反告毀損吧
建議不要鎖它的車輪,只將車位用鐵欄桿封鎖,它將鐵欄桿撞毀,就是毀損罪,拘役30天易課罰金3萬元。
侵占罪、強制罪,現行犯,為何無法可管?
對 所以直接去法院提告才是正解 順便收一筆錢
因為是民事不是刑事,警察只管刑事。
這是簡單阿 直接拍照,侵占罪,拿出繳費收據以及租借令來題告,要求付出這些時間所賠的租金以及賠償新聞8年前到現在每年都有這種沒道德的人,但以前新聞都教過處理了
拜託請去了解侵占罪成立的要件是合法持有 亂違停根本沒有合法持有 是在說什麼侵占?不要亂誤導可以?
@@jim14516你說的沒錯,是更嚴重的竊佔罪刑法第320條第2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竊盜罪)處斷😂
法律麻瓜呵呵、去看n楚立功的介紹吧。曬法條是能解決當事者的問題嗎?
請人開鎖,然後把車弄到他找不到的地方😂
@@ntr1381 有趣,你一定是未來最好的富蘭克林😂😂😂
既然是私人土地,那怎麼處置,應該是地主說了算吧?
反正是自己花錢買的土地面積,直接找人焊個幾條鐵立柱子,然後加裝監視器,附上使用者付費的文字,以及私人土地所裝設物品如有破壞依法究責看誰吃虧咩
全程錄影,用推高機不損害車子,幫他放回他的車格或後方!
管委會在幹嘛?
扯蛋,私人土地,無法可管
那買車位有啥用?自己花錢買來不能停又無法可管,還要再花錢買停車鎖,那以後也不用買啦,直接都停別人的就好,
好笑,去告侵佔啊!什麼叫無法可管!難道全家就是你家嗎?
真荒謬
刑事竊佔罪
不難處理。因為車位是我買的,有所有權。加裝了欄杆、上鎖。只有我的車才停得進去。花小錢,不用為不講理的人傷腦筋。
那還要法律,法院,警察,做什麼,都不用了吧😂😂😂😂難怪大家都要做壞人
警方吃案而已啦,你去停到立委家的車格看看。
直接插走,或請鎖匠開鎖直接開出去停路邊。
管理委員會+管理公司有責任!
其實很簡單,寫個公告,為私人車位,如果亂停直接上大鎖,對方告你你也告對方
可以告侵站,告了就不敢停了
可以告侵占要求賠償阿 是在傻什麼?
拜託看懂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可以嗎 你才在搞不清楚狀況吧
竊佔罪要證明24小時都佔用,開庭時他給你開走也奈何不了占用人
有權狀才裝電子鎖,還被告知,應該沒有違法?我暈。
管委會搞不好也不讓你裝
裝車位鎖有人硬要停進來我還要賠他錢啊??那意思是我開車撞進別人家 他也要賠我囉?
如果是我的话打电话叫人来拉车,因为我有这样的拳力,地方是我买的。
只要將車位用鐵欄桿封鎖,它將鐵欄桿撞毀,就是毀損罪,拘役30天易課罰金3萬元。
趕鈴羊車位被站無法處理造成它人損害就有法律問題甚麼制度
把自己的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格內都可以罰4~20萬了
交警不能管,但可以起訴侵佔私人土地吧?
不想上法院花律師錢和時間,就是會被別人吃人夠夠。誰有忌諱誰輸。顯然,私罰車主也怕被報復,自然束手無策。這樣的話,找記者也沒用啊.....放東西吧,重一點的,讓他很難搬走,搬走費力,讓他想停車也麻煩。他停一次,你放一個月,試試看有沒有用,反正被佔用自己也是用不著了,那就都別用。
可以告,拍照。時間多久。求償是可以的。也可以告侵占
警方說無法可管?那可帶幾個立委過去拜訪一下😊
提告侵佔罪。收集多次告知後又霸停證據。那就是惡意侵佔 再提求償
可以提告侵權附帶民事賠償
不是可以告侵佔罪嗎???
也碰過 自行處理對方再也不敢停
很正常
怎不乾脆在自己車格放一些好料的 教他做人做事
在台灣有很多道路都是私有地,政府也不徵收,很多建商会去買,去增加建物容積.建議政府全面清查全面徵收,發放徵收款,除了保障財產權外,也以此財政政策因應全球即將到來的金融危機.还有政府腐敗無能,明明停車空間嚴重不足,也不廣設立體停車場,也有財政上收入,放任此类糾紛一再發生.
把他的車跟你的車鎖一起,寫上字條要開鎖請找地主再來談
鋼絲絨塞排氣管三秒膠黏車門雨刷噴孔沒有監視器就把車砸了
就圍著自己的車位豎起鋼護欄,把違停車輛封鎖起來。
這樣的問題太小意思了,我的做法就是請他換輪胎,簡單的說四個替車主放氣候後面就是替輪胎開花
這樣有毀損罪
@@MaoMi0901單純放氣告不成毀損
經驗分享我將車庫鐵門上鎖,切斷電動馬達電源,人就在鐵門附近守候。看到他未經同意偷開車庫鐵門,除了出面制止並報警非法侵入。任誰出面協調都不放行,關它(車)三天再研議。關它不放行,車主告我妨礙自由強制罪,地檢署駁回。我告他非法侵入,地檢署也駁回,理由是「民事糾葛由民事法庭裁處」! 千萬不要碰觸他的車,只要關門不讓他使用私產!(車庫鐵門,車庫內的車道、車庫內的空間都是私產)
怎麼你的東西到我私人土地上還要幫你保管好不得損壞不然還要被求償我真不懂這到底是哪個天才寫出的法條
對佔用車位的車主提告吧!
直接報警提告
這霸佔車位的人真的嘔劑
加裝車位鎖然後造成他人車子受損會被求償............................裝有屁用
各位來看看,這裡有法盲
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可管.... 倒底為什麼無法可管 還不立法 就因為是私人 所以管不瞭 ...
那太好了…也不用買車位了反正管委會也管不了
就破壞吧
警察吃案吧!把車停民代立委的車位試試看
直接提告侵佔
可以提出侵占罪
警察再胡扯什麼???無法管??這也許不是交通事件,卻是一項侵占
告他侵佔
我會這麼做我會找水泥師父來,以不超過停車格為准,把他的車子用水泥磚牆圍起來或者是找鐵工來,在車子周圍焊起鐵條我就是這樣,我不想停了,你也別想離開
太拚了老鐵,我是跟鄰居借旁邊的車格用個幾萬塊租用一兩個月再把他的車圍起來接著快樂出差,一次就好之後就再也沒停過我的位置了
讓牠停一輩子吧!把車格四周用鐵板封鎖
加裝地鎖之類的
真自私?
這警察 也太瀆職了吧!欠電了!😊
是私人的停車位嗎。是的話你就做一個牌子寫著出租車位一小時三千再寫下聯絡電話,我想這樣就沒人敢偷停了吧 .^_^.
現在大樓車位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侵佔罪去那裡了 ?
這不知道能不能告侵佔
這可以告侵占啊
上法院。一定勝訴
無法可管真的很可笑,難道私人土地就不在台灣嗎
是記者情緒化還是婦人情緒化?如果家門口長期被人停車堵住,不能進出,你怎麼辦?數月前,隔壁停車把門口堵住,連紙片人都過不去,叫出來開車,一堆圍事跑出來罵三字經。姑息足以養奸,這次停車又把門口整個堵住,報警說無法可管,提告又說渉及誣告,你還可以從隔壁跳出來。聽說臺南地方警カ長期包黃包賭,今天總算開了眼界。檢方傳訊了,看後續發展!不過臺灣司法比警察還黑,一些司改的菁仔說,法官亂判案是法官頭腦壞掉,不知是法官頭腦壞掉,還是司改的菁仔頭腦壞掉?
最好是警察沒辦法
重點是不能炸他的車
去停他的車格
就立一個牌子 每小時收費1000元 再裝個監控 到時 就可以爽爽收錢了
車位鎖~該改名叫防志佔鎖
這個人是阿六,對岸的無德阿六車主都是這德行,有錢買車沒錢買車位,或是佔用別人車位還覺得理所當然,只要有權狀,建議找水泥師傅,等他車停裏面時候,把磚砌起來吧⋯⋯
真是自己土地車位救人故意占用,就告竊占就好,一定成立。
怎麼跟大陸人一樣,佔別人車位
裝鎖 就要 關注 法律, 咁就真係有趣啦, 霸佔私人財產嘅就冇事, 保護私人財產嘅分分鐘犯法。 呢隻係乜嘢法律嚟呀? 台灣法律都幾好笑, 你哋台灣成日都話反統, 台灣而家的社會做法同大陸有咩分別啫 你啲 事件 喺大陸嚟講就係 平常發生嘅事嚟呀
家裡沒男人
這種事只有在最民主 最有人權最自由 人民素質最高 英大大的台國人國家才會發生
出租車位給黑道老大
哈哈....我還以為是大陸,原來是台灣鯛.
這個看就有竊占和侵占可以告了 拿來無法可管
不懂
中华民国居然学起了中共国?
律師的說法就像是, 小偷來偷你家東西 , 在你家被不明物體弄受傷 , 還可以告你 , 是這樣嗎?
🤣🤣🤣🤣🤣
我就問 為什麼政府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益? 我就問 為什麼還要人民自己去加鎖?私人土地也應該要有執法人員以及法官出來替人民作主啊。人民佔到政府地警察倒是來的很快。
跟警察說要告刑法320-2條竊占罪,那來私人土地不能處理?
對啊,記者也瞎講,每次都在說「私人土地不能處理」。低能記者亂教
警察說不能拖吊
只能告侵占
這種人根本就是仗著無法可管,政府應該修法重罰這些無賴車主來保護一般民眾的權益才是。
可靠侵占罪
不可能修法。
@@Taiwan987 竊佔罪
如果說 真的因為是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管,那就把車拆了,反正警方無法可管 也就不構成毀損
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拖吊 你要去告竊佔罪
把車主車牌公開看他能在台南生活多久
這是有法可管,警方說的無法可管是指交規,但警方不一定清楚交規以外的法規,
私人財產被侵佔屬於侵佔罪,法院會依照停的時數要求停車主依市價賠償,另計車主這段時間停車它位的損失費用。
然後上訴時間一年 兩年 那個人還是一直停,等你告完申請強制執行把它車弄走 可能幾年過去了,然後勝訴的時候討的錢大概就幾千塊
竊佔罪
我想再問一個問題添, 若果一個小偷 入咗屋手偷嘢 被發現 為咗唔俾拘捕 佢就落在屋裏唔出嚟 咁請問個警察執唔執法啦? 若果執法要拉個小偷嘅入屋, 咁點解呢個車主霸佔人哋嘅車位就唔可以拉呀? 房屋私人財產、 車位都係一樣私人財產。 佢而家侵佔人哋嘅私人財產 警察 不可以執法。 想我真不明白台灣咩嘢法律?
私人車位,警方無法可管????????????
我覺得這個新聞根本就是車位鎖的業配
民事警察沒辦法處理
@@Jony756 侵占屬於刑事,如果被佔用的是官員或是意願,你看警察辦不辦,就看警察要不要辦而已。
議員
@@iron17kimo 私人土地被佔用這只是民事案件
@@iron17kimo 竊佔才是刑事,而且你還必須證明對方長期佔用
碰到這種霸佔別人產權的壞人,千萬別這麼做。
1.千萬不要倒整罐豆腐乳在他的引擎蓋進風孔,不然他的車都會是豆腐乳的味道,清也清不完。
2.千萬別用三秒膠灌到他的車門鑰匙孔,雖然現在都用遙控鎖,但若電池沒電,傳統鑰匙孔被三秒膠堵起來,還是會很捆擾。
3.千萬別把他的四顆輪胎放氣,這樣真的很危險。
這算侵佔了吧?
怎麼會無法可管??
是警察借口推諉不辦事!唬弄百姓!
還動了寫紙條的紙箱
將車牌公布網路, 看車主還有沒有臉停?呵呵。。。被肉搜到不行 ~~保證壓力很大就開走不敢再來了
等你告贏了也是好幾年後的事情,而賠償是用公有停車場月費來算一個月不過3000塊,你停不停?
社區內雖不是外面一般道路,警方無法執法(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停車格為車位主的私人產權,若長期被人霸占!車位主可至派出所報案提告
事實上私人停車場只能告民事,刑事告不動,當然啦,破壞車輛,鎖車還是可以告的(笑)
@@user-hoba_tw 侵占罪
@@user-hoba_tw 竊占罪了解一下,google不難。
告了沒用,直接請鎖匠開鎖移車
地板可以裝停車鎖,就是沒車的時候鎖會升起,需要車主的遙控器才能降下,這樣牠就不能停了
所以是自己加裝車位鎖
別人要硬停
車子毀損了還可以告你這樣嗎
對
違停最大
就像小偷去你家偷東西
結果不小心在你家受傷了
小偷還可以告你
@@Mango-xy4rw 難怪叫做鬼島,法院根本侏儸紀公園
真是好玩,自己的土地,告別人侵占還竟然不行。
竊佔
他硬要停進私人土地把車位鎖撞壞的話可以反告毀損吧
建議不要鎖它的車輪,只將車位用鐵欄桿封鎖,它將鐵欄桿撞毀,就是毀損罪,拘役30天易課罰金3萬元。
侵占罪、強制罪,現行犯,為何無法可管?
對 所以直接去法院提告才是正解 順便收一筆錢
因為是民事不是刑事,警察只管刑事。
這是簡單阿 直接拍照,侵占罪,拿出繳費收據以及租借令來題告,要求付出這些時間所賠的租金以及賠償
新聞8年前到現在每年都有這種沒道德的人,但以前新聞都教過處理了
拜託請去了解侵占罪成立的要件是合法持有 亂違停根本沒有合法持有 是在說什麼侵占?不要亂誤導可以?
@@jim14516你說的沒錯,是更嚴重的竊佔罪
刑法第320條第2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竊盜罪)處斷
😂
法律麻瓜呵呵、去看n楚立功的介紹吧。曬法條是能解決當事者的問題嗎?
請人開鎖,然後把車弄到他找不到的地方😂
@@ntr1381 有趣,你一定是未來最好的富蘭克林😂😂😂
既然是私人土地,那怎麼處置,應該是地主說了算吧?
反正是自己花錢買的土地面積,直接找人焊個幾條鐵立柱子,然後加裝監視器,附上使用者付費的文字,以及私人土地所裝設物品如有破壞依法究責
看誰吃虧咩
全程錄影,用推高機不損害車子,幫他放回他的車格或後方!
管委會在幹嘛?
扯蛋,私人土地,無法可管
那買車位有啥用?自己花錢買來不能停又無法可管,還要再花錢買停車鎖,那以後也不用買啦,直接都停別人的就好,
好笑,去告侵佔啊!什麼叫無法可管!
難道全家就是你家嗎?
真荒謬
刑事竊佔罪
不難處理。
因為車位是我買的,有所有權。
加裝了欄杆、上鎖。
只有我的車才停得進去。
花小錢,不用為不講理的人傷腦筋。
那還要法律,法院,警察,做什麼,都不用了吧😂😂😂😂難怪大家都要做壞人
警方吃案而已啦,你去停到立委家的車格看看。
直接插走,或請鎖匠開鎖直接開出去停路邊。
管理委員會+管理公司有責任!
其實很簡單,寫個公告,為私人車位,如果亂停直接上大鎖,對方告你你也告對方
可以告侵站,告了就不敢停了
可以告侵占要求賠償阿 是在傻什麼?
拜託看懂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可以嗎 你才在搞不清楚狀況吧
竊佔罪要證明24小時都佔用,開庭時他給你開走也奈何不了占用人
有權狀才裝電子鎖,還被告知,應該沒有違法?
我暈。
管委會搞不好也不讓你裝
裝車位鎖有人硬要停進來我還要賠他錢啊??
那意思是我開車撞進別人家 他也要賠我囉?
如果是我的话打电话叫人来拉车,因为我有这样的拳力,地方是我买的。
只要將車位用鐵欄桿封鎖,它將鐵欄桿撞毀,就是毀損罪,拘役30天易課罰金3萬元。
趕鈴羊
車位被站無法處理
造成它人損害就有法律問題
甚麼制度
把自己的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格內都可以罰4~20萬了
交警不能管,但可以起訴侵佔私人土地吧?
不想上法院花律師錢和時間,就是會被別人吃人夠夠。
誰有忌諱誰輸。
顯然,私罰車主也怕被報復,自然束手無策。
這樣的話,找記者也沒用啊.....
放東西吧,重一點的,讓他很難搬走,搬走費力,讓他想停車也麻煩。
他停一次,你放一個月,試試看有沒有用,
反正被佔用自己也是用不著了,那就都別用。
可以告,拍照。時間多久。求償是可以的。也可以告侵占
警方說無法可管?那可帶幾個立委過去拜訪一下😊
提告侵佔罪。收集多次告知後又霸停證據。那就是惡意侵佔 再提求償
可以提告侵權附帶民事賠償
不是可以告侵佔罪嗎???
也碰過 自行處理
對方再也不敢停
很正常
怎不乾脆在自己車格放一些好料的 教他做人做事
在台灣有很多道路都是私有地,政府也不徵收,很多建商会去買,去增加建物容積.建議政府全面清查全面徵收,發放徵收款,除了保障財產權外,也以此財政政策因應全球即將到來的金融危機.还有政府腐敗無能,明明停車空間嚴重不足,也不廣設立體停車場,也有財政上收入,放任此类糾紛一再發生.
把他的車跟你的車鎖一起,寫上字條要開鎖請找地主再來談
鋼絲絨塞排氣管
三秒膠黏車門雨刷噴孔
沒有監視器就把車砸了
就圍著自己的車位豎起鋼護欄,把違停車輛封鎖起來。
這樣的問題太小意思了,我的做法就是請他換輪胎,簡單的說四個替車主放氣候後面就是替輪胎開花
這樣有毀損罪
@@MaoMi0901單純放氣告不成毀損
經驗分享
我將車庫鐵門上鎖,切斷電動馬達電源,人就在鐵門附近守候。
看到他未經同意偷開車庫鐵門,除了出面制止並報警非法侵入。
任誰出面協調都不放行,關它(車)三天再研議。
關它不放行,車主告我妨礙自由強制罪,地檢署駁回。
我告他非法侵入,地檢署也駁回,理由是「民事糾葛由民事法庭裁處」!
千萬不要碰觸他的車,只要關門不讓他使用私產!(車庫鐵門,車庫內的車道、車庫內的空間都是私產)
怎麼
你的東西到我私人土地上還要幫你保管好不得損壞不然還要被求償
我真不懂這到底是哪個天才寫出的法條
對佔用車位的車主提告吧!
直接報警提告
這霸佔車位的人真的嘔劑
加裝車位鎖然後造成他人車子受損會被求償............................裝有屁用
各位來看看,這裡有法盲
私人土地 警方無法可管.... 倒底為什麼無法可管 還不立法 就因為是私人 所以管不瞭 ...
那太好了…也不用買車位了
反正管委會也管不了
就破壞吧
警察吃案吧!
把車停民代立委的車位試試看
直接提告侵佔
可以提出侵占罪
警察再胡扯什麼???無法管??這也許不是交通事件,卻是一項侵占
告他侵佔
我會這麼做
我會找水泥師父來,以不超過停車格為准,把他的車子用水泥磚牆圍起來
或者是找鐵工來,在車子周圍焊起鐵條
我就是這樣,我不想停了,你也別想離開
太拚了老鐵,我是跟鄰居借旁邊的車格用個幾萬塊租用一兩個月再把他的車圍起來
接著快樂出差,一次就好之後就再也沒停過我的位置了
讓牠停一輩子吧!把車格四周用鐵板封鎖
加裝地鎖之類的
真自私?
這警察 也太瀆職了吧!欠電了!😊
是私人的停車位嗎。
是的話你就做一個牌子寫著出租車位一小時三千再寫下聯絡電話,我想這樣就沒人敢偷停了吧 .^_^.
現在大樓車位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侵佔罪去那裡了 ?
這不知道能不能告侵佔
這可以告侵占啊
上法院。一定勝訴
無法可管真的很可笑,難道私人土地就不在台灣嗎
是記者情緒化還是婦人情緒化?如果家門口長期被人停車堵住,不能進出,你怎麼辦?數月前,隔壁停車把門口堵住,連紙片人都過不去,叫出來開車,一堆圍事跑出來罵三字經。姑息足以養奸,這次停車又把門口整個堵住,報警說無法可管,提告又說渉及誣告,你還可以從隔壁跳出來。聽說臺南地方警カ長期包黃包賭,今天總算開了眼界。檢方傳訊了,看後續發展!不過臺灣司法比警察還黑,一些司改的菁仔說,法官亂判案是法官頭腦壞掉,不知是法官頭腦壞掉,還是司改的菁仔頭腦壞掉?
最好是警察沒辦法
重點是不能炸他的車
去停他的車格
就立一個牌子 每小時收費1000元 再裝個監控 到時 就可以爽爽收錢了
車位鎖~該改名叫防志佔鎖
這個人是阿六,對岸的無德阿六車主都是這德行,有錢買車沒錢買車位,或是佔用別人車位還覺得理所當然,只要有權狀,建議找水泥師傅,等他車停裏面時候,把磚砌起來吧⋯⋯
真是自己土地車位救人故意占用,就告竊占就好,一定成立。
怎麼跟大陸人一樣,佔別人車位
裝鎖 就要 關注 法律, 咁就真係有趣啦, 霸佔私人財產嘅就冇事, 保護私人財產嘅分分鐘犯法。 呢隻係乜嘢法律嚟呀? 台灣法律都幾好笑, 你哋台灣成日都話反統, 台灣而家的社會做法同大陸有咩分別啫 你啲 事件 喺大陸嚟講就係 平常發生嘅事嚟呀
家裡沒男人
這種事只有在最民主 最有人權最自由 人民素質最高 英大大的台國人國家才會發生
出租車位給黑道老大
哈哈....我還以為是大陸,原來是台灣鯛.
這個看就有竊占和侵占可以告了 拿來無法可管
不懂
中华民国居然学起了中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