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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集偏離實際面。1. 出租報稅跳趴的人,大有人在。在科技廠上班的我就認識不少。2. 就如同留言一片反應,出租報稅, 之後要買賣會面臨各種稅務問題。如果是南部,甚至把名字遷進去放6年,完全不要出租,搞不好要賣時,整體獲利,和出租報稅也沒差很多。甚至出租還比較虧,房子折舊的還更快。這完全是台灣的稅制設計有問題,不需要特別解釋甚麼。正確的設計就是房東加入公益出租或合法報稅讓房客領輔助,房子就應該類似自用減免買賣稅率。隨便講一個,蔣哥那邊我也留過,台灣目前擬「違建出租也要繳稅」「住違建房客也可以領輔助」,但「違建又要罰錢」「違建要限期拆除或緩拆」,那請問違建到底在台灣是可以不可以?要馬不准出租罰錢罰到拆。要馬就放寬合法範圍,讓繳稅合理。這就是台灣法律故意,設計成讓政府死要錢,不需要特別解釋什麼道德或守法的,去綁架房東。一個合法報稅讓房客遷戶籍的房東,之後買賣時,收益還遠不如一個不報稅,甚至可能低於乾脆不出租直接放置幾年的屋主,善良守法者反被剝多層皮,法律合理嗎? 不合理的法律能讓人民想遵守嗎?
1.會跳%的,應該多數是隔套出租的,整層一戶搞到要跳%,那資金要相當驚人。2.認同你講的,加入合法納稅系統,應該享有優惠,且將所得從薪資 跳%中,分別脫勾。
@@Slingshot4FunTW 是的 ~ 我想表達的核心是:如果把投資房地產當成資產保值的手段。那就更符合利益最大化來考量道德,法律。1.在台灣,租金投報真的不高,買房子一定是要考慮未來會賣的。所以如果今天要討論的應該是。假設一定逃不過稅。「那放著不租,名字遷進去擺幾年再賣VS出租,租金收入&買賣收入,全部的稅都繳。」哪種效益高?如果投資房地產出租繳一堆稅,比不出租放置以後再賣,甚至比投資股票還不賺,還投資房地產幹嘛?怎麼會有說服力?2.既然都已覺得房地產本來就可以是投資用的,可以用來賺錢的,居住正義大俠是一堆屁了。怎還會譴責不繳稅活該?看台灣那些權貴高官,哪個不是家裡有違建,違佔,地目不符合違法出租,違法使用,不違法但也遊走在法律和道德邊緣。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法律並不合理,遵守法律會被多剝削,變得比遵守的人還貧窮。這些官員都懂,都相護,都示範給人民看了,為何人民還要高檢視來批評自己?3.「投資房地產,多房持有者」VS「租客,無房覺得房價高不可攀者」兩者壁壘分明。台灣法律本身引起這樣的對立和矛盾。對前者來說:如果這麼有道德,這麼遵守連權貴高官都不遵守的法律,那直接不必投資,不要妨礙無房族買房,加入正義大俠不是更好?而對後者而言:房東 = 屯房者,買房投資將來要賣賺差價導致房價上升,也是增加那些租客未來買房的負擔不是嗎?害房價上升,租金上升,不准房客領輔助,都是要下地獄的。所以部分支持前者,又部分支持後者,必然導致論述矛盾。順便一提,對後者來說,房仲也應該都只1%甚至0.5%服務費就好。超過都是萬惡房仲。4.另外,其實在科技業工作,持有多間房產的不在少數。心理當然會不平衡。本業已經被課非常非常非常多稅,置個產,又要再課,要買賣,又要再課更重。站在沒房沒錢不用繳稅的人的角度,叫做社會福利很好。站在那些工作的要死才有高薪,繳一堆稅的人的角度,使用的社會資源沒比那些窮人多,根本合法被強劫。況且,得了,台灣繳的稅到底有多少%真正回饋人民身上,也是問號。要這些人裡每個都不去想盡辦法節稅逃稅,是不可能的。
@@2-bu4xu 你才偏離事實吧!現在租客偷偷申請補助的大有人在,組屋黑市遲早反轉
傻逼。租客有申請。房東所得稅馬上跳趴。變成2.4好嗎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蠢好嗎@@morezhang1276
@@morezhang1276😂租客,屋主狗咬狗,最後都是輸家,國家全勝。
重點是重構退稅啦
05:48 扣43%的部分是直接扣 可以不用留發票才對
對
幫補充幾個點1. 其實房東更怕的是沒有重購退稅可以用,這個底下很多留言有說到,影片完全沒提到有點失誤2. 承上點,但是國稅局現在抓重購退稅其實也抓得蠻嚴的,我今年常常看到那種某某申請重購退稅被國稅局因XX理由不給過的事件上新聞。3. 我還有看到國稅局要引入 AI 查金流,鎖定潛在的逃漏稅房東。如果是真的,那以後不管是房租逃稅還是不合法的重購退稅都非常容易被查到、補稅與罰款,所以我的看法跟買房阿元一樣,乖乖納稅、不要貪不該貪的利益。4. 其實所得稅跳趴沒那麼可怕,你看 6:24 那張圖有個累進差額,那其實是設計好的,會讓你需要繳的所得稅是收入的連續函數。也就是說所得淨額126.1萬,其實只比所得淨額126萬多繳1000*20%=200的所得稅而已,不會是126.1萬*20%-126萬*12%。不過有些扣除額會有排富條款通常設在20%(例如明年開始的房租特別扣除額),所以如果有這種會排富的扣除額,就需要注意是否會因為排富失去扣除資格。
重構退稅不如乖乖繳房地合一欸不是重構退稅前提是自住結果出租還想要重構退稅這三小啊我要是國稅局我也不手軟所得稅的累進制我也沒有做詳盡的說明不過算了那是另一個主題總之我是真心奉勸房東明明白白幹要出租就去面對房地合一稅配合政府社會住宅政策做個好房東才是正途
我想表達的核心是:如果把投資房地產當成資產保值的手段。那就更符合利益最大化來考量道德,法律。1.在台灣,租金投報真的不高,買房子一定是要考慮未來會賣的。所以如果今天要討論的應該是。假設一定逃不過稅。「那放著不租,名字遷進去擺幾年再賣VS出租,租金收入&買賣收入,全部的稅都繳。」哪種效益高?如果投資房地產出租繳一堆稅,比不出租放置以後再賣,甚至比投資股票還不賺,還投資房地產幹嘛?怎麼會有說服力?2.既然都已覺得房地產本來就可以是投資用的,可以用來賺錢的,居住正義大俠是一堆屁了。怎還會譴責不繳稅活該?看台灣那些權貴高官,哪個不是家裡有違建,違佔,地目不符合違法出租,違法使用,不違法但也遊走在法律和道德邊緣。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法律並不合理,遵守法律會被多剝削,變得比遵守的人還貧窮。這些官員都懂,都相護,都示範給人民看了,為何人民還要高檢視來批評自己?3.「投資房地產,多房持有者」VS「租客,無房覺得房價高不可攀者」兩者壁壘分明。台灣法律本身引起這樣的對立和矛盾。對前者來說:如果這麼有道德,這麼遵守連權貴高官都不遵守的法律,那直接不必投資,不要妨礙無房族買房,加入正義大俠不是更好?而對後者而言:房東 = 屯房者,買房投資將來要賣賺差價導致房價上升,也是增加那些租客未來買房的負擔不是嗎?害房價上升,租金上升,不准房客領輔助,都是要下地獄的。所以部分支持前者,又部分支持後者,必然導致論述矛盾。順便一提,對後者來說,房仲也應該都只1%甚至0.5%服務費就好。超過都是萬惡房仲。4.另外,其實在科技業工作,持有多間房產的不在少數。心理當然會不平衡。本業已經被課非常非常非常多稅,置個產,又要再課,要買賣,又要再課更重。站在沒房沒錢不用繳稅的人的角度,叫做社會福利很好。站在那些工作的要死才有高薪,繳一堆稅的人的角度,使用的社會資源沒比那些窮人多,根本合法被強劫。況且,得了,台灣繳的稅到底有多少%真正回饋人民身上,也是問號。要這些人裡每個都不去想盡辦法節稅逃稅,是不可能的。
酷
台灣租金投報又不是單純算租金獲益每年賺租金外房屋價值還可以年年漲才是主因
重購稅才不是重點,因為這樣有風險,就是想一間房多賺多千元
重點是重構退稅400萬 還有原本自住買房貸款利率很低 一但不是自用住宅後 利率會變很高這才是不願意報的重點
不不不這是兩件事這不是壓抑租客不給報租補這不是想要享有重構退稅卻出租的理由房東貪這點心那活該被國稅局追殺不值得可憐也沒有立場可憐
每次講到報稅,就會有人說不能重購退稅跟不能400萬免稅,問題是你要出租本來就不是自用啊。但房地產本來就是看政府臉色,哪天政府要改規則,讓加入社宅也比照自用可以有房地合一免稅,這時候不要說20萬戶,我看100萬戶也直接達標。
如果租金月收入只有2萬,當然也知道稅賦很輕.這不需要特別說,大家都知道。關鍵是1.5萬扣除是看門牌.一個門牌月收十萬的很多,報稅就大概率會跳級距.所以標題答案是YES.繳稅賦當作繳保護費,同意這個說法,但還是希望政府能訂下保障房東的條款.畢竟"光腳不怕穿鞋的".
月收租十萬造成跳%這叫本來就很應該稅負透明在那叫什麼
@houseinin 回答影片的標題,答案應該是YES.所以您也同意答案應該是Yes囉。而不是如影片內容所說::要跳%很難很難.新竹到處都是透套,很多屋主都在園區,也看過工程師買地自建的透套.所以要跳%其實很容易.還是建議政府將租金分離課稅用營所稅5%; 既然租金申報可以使用自用稅率,那就一體適用所有自用的條件。
這集很不錯,但可惜的是缺漏了重購退稅,或是日後收回房子賣出時,所面臨的交易前一年有出租稅率問題,希望阿元能再另外開一集補充一下,謝謝。
@@houseinin想了解重構退稅的方法,不知道阿元可不可以做一集?新青安之後五年怎麼重構退稅?
買房阿元的忠實粉絲想說~~~扣除1.5萬的獲利才納入個人綜合所得,但是1.5萬是以門牌為單位,如果你買透套用租補,也只能扣1.5萬比如7間套房(一間透天內),獲利也是7*1萬(一間出租價格)-1.5萬=5.5(一年66萬納入所得)很容易跳級距
這叫活該七套收租造成跳%還叫叫個屁無從事任何勞動是社會的蠹蟲活該政府也網開一面可以漲房租啊多房出租還在那叫北七誰叫就先查誰違建無室內用途變更許可直接拆
@@houseinin 不需要這麼極端,您也知道透套其實事情超多,不能說無從事勞動.應該要算加班費啊!說漲房租很容易,但多得是要未稅價.新竹碩畢起薪就超過租補條件,寧願找沒報稅的套房.工作沒幾年就超過20%,更是什麼補助都無緣.換成三房,更是直接跳過有報稅的出租房,我就專找沒報稅的家庭房.
@@AndrewYT_Chen那請問所得稅20%的人租房的租金不能抵稅嗎?
@@Daiyaguchibi 不確定20%還能否折抵租金。不過我想到要花時間舉證租約,反而讓房東來加我租金.根本不划算啊~所以我只要未稅價,省時又省事.
4:37 公益出租人要報的稅6:25 稅率與稅率級距
房租一樣漲 租補一樣不報 才是真正房東
這叫預約第18層地獄
申請租補又不用房東同意
這些稅都還好,其實房東還有一層考量,是萬一想賣時會失去一生一次優惠400萬免稅。
這叫活該
沒講到偷偷申請租補,合約到了就被房東踢出去
加精關注🎉
等一下,房東繳的稅不是一直都租客在負擔的嗎,所以我都報超低的因為是我在繳的,租金也是一樣漲阿,今年就漲了25%,我有種就去報租補或檢舉,我保證我一定被趕走
要稅賦透明才不需要用見鬼的租屋補助就不敢直接改稅率得罪地主包租公婆拐彎收錢都是收到基層韭菜身上沒錢只會印錢(加碼)就是促進通膨
政府鼓勵長期置產也是阿元推的留言一堆重購退稅6年後就想賣😅
酷😊筆記中
有出租就是沒400免稅這有啥好爭議的,一堆人肖貪要出租又要400被抓到死好
是的不值得可憐
頭香 😎
重點是400萬
那麼,如果收入只有房租,一年收租沒有超過42.3萬元以下的單身人,免稅嗎?
可以
只收房租跟一般勞工相比會沒有薪資扣除額可以用,所以跟一般上班族的扣除額會不太一樣
@@432v01 所以可以打個零工(有申報勞保的),再加上房租收入,就能折抵扣除額囉?
@@AndrewYT_Chen 打工部分薪資可以使用薪資扣除額沒錯
房產多想折抵扣除額自己拿個沒租出去的店面出來開雜貨店就不就好了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幹嘛幫別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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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老了有房也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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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集偏離實際面。
1. 出租報稅跳趴的人,大有人在。在科技廠上班的我就認識不少。
2. 就如同留言一片反應,出租報稅, 之後要買賣會面臨各種稅務問題。如果是南部,甚至把名字遷進去放6年,完全不要出租,搞不好要賣時,整體獲利,和出租報稅也沒差很多。甚至出租還比較虧,房子折舊的還更快。
這完全是台灣的稅制設計有問題,不需要特別解釋甚麼。正確的設計就是房東加入公益出租或合法報稅讓房客領輔助,房子就應該類似自用減免買賣稅率。
隨便講一個,蔣哥那邊我也留過,台灣目前擬「違建出租也要繳稅」「住違建房客也可以領輔助」,但「違建又要罰錢」「違建要限期拆除或緩拆」,那請問違建到底在台灣是可以不可以?要馬不准出租罰錢罰到拆。要馬就放寬合法範圍,讓繳稅合理。
這就是台灣法律故意,設計成讓政府死要錢,不需要特別解釋什麼道德或守法的,去綁架房東。
一個合法報稅讓房客遷戶籍的房東,之後買賣時,收益還遠不如一個不報稅,甚至可能低於乾脆不出租直接放置幾年的屋主,善良守法者反被剝多層皮,法律合理嗎? 不合理的法律能讓人民想遵守嗎?
1.會跳%的,應該多數是隔套出租的,整層一戶搞到要跳%,那資金要相當驚人。
2.認同你講的,加入合法納稅系統,應該享有優惠,且將所得從薪資 跳%中,分別脫勾。
@@Slingshot4FunTW 是的 ~
我想表達的核心是:如果把投資房地產當成資產保值的手段。那就更符合利益最大化來考量道德,法律。
1.
在台灣,租金投報真的不高,買房子一定是要考慮未來會賣的。所以如果今天要討論的應該是。假設一定逃不過稅。「那放著不租,名字遷進去擺幾年再賣VS出租,租金收入&買賣收入,全部的稅都繳。」哪種效益高?
如果投資房地產出租繳一堆稅,比不出租放置以後再賣,甚至比投資股票還不賺,還投資房地產幹嘛?怎麼會有說服力?
2.
既然都已覺得房地產本來就可以是投資用的,可以用來賺錢的,居住正義大俠是一堆屁了。怎還會譴責不繳稅活該?
看台灣那些權貴高官,哪個不是家裡有違建,違佔,地目不符合違法出租,違法使用,不違法但也遊走在法律和道德邊緣。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法律並不合理,遵守法律會被多剝削,變得比遵守的人還貧窮。這些官員都懂,都相護,都示範給人民看了,為何人民還要高檢視來批評自己?
3.
「投資房地產,多房持有者」VS「租客,無房覺得房價高不可攀者」兩者壁壘分明。台灣法律本身引起這樣的對立和矛盾。
對前者來說:如果這麼有道德,這麼遵守連權貴高官都不遵守的法律,那直接不必投資,不要妨礙無房族買房,加入正義大俠不是更好?
而對後者而言:房東 = 屯房者,買房投資將來要賣賺差價導致房價上升,也是增加那些租客未來買房的負擔不是嗎?害房價上升,租金上升,不准房客領輔助,都是要下地獄的。
所以部分支持前者,又部分支持後者,必然導致論述矛盾。順便一提,對後者來說,房仲也應該都只1%甚至0.5%服務費就好。超過都是萬惡房仲。
4.
另外,其實在科技業工作,持有多間房產的不在少數。心理當然會不平衡。本業已經被課非常非常非常多稅,置個產,又要再課,要買賣,又要再課更重。站在沒房沒錢不用繳稅的人的角度,叫做社會福利很好。站在那些工作的要死才有高薪,繳一堆稅的人的角度,使用的社會資源沒比那些窮人多,根本合法被強劫。況且,得了,台灣繳的稅到底有多少%真正回饋人民身上,也是問號。要這些人裡每個都不去想盡辦法節稅逃稅,是不可能的。
@@2-bu4xu 你才偏離事實吧!現在租客偷偷申請補助的大有人在,組屋黑市遲早反轉
傻逼。租客有申請。房東所得稅馬上跳趴。變成2.4好嗎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蠢好嗎@@morezhang1276
@@morezhang1276😂租客,屋主狗咬狗,最後都是輸家,國家全勝。
重點是重構退稅啦
05:48 扣43%的部分是直接扣 可以不用留發票才對
對
幫補充幾個點
1. 其實房東更怕的是沒有重購退稅可以用,這個底下很多留言有說到,影片完全沒提到有點失誤
2. 承上點,但是國稅局現在抓重購退稅其實也抓得蠻嚴的,我今年常常看到那種某某申請重購退稅被國稅局因XX理由不給過的事件上新聞。
3. 我還有看到國稅局要引入 AI 查金流,鎖定潛在的逃漏稅房東。如果是真的,那以後不管是房租逃稅還是不合法的重購退稅都非常容易被查到、補稅與罰款,所以我的看法跟買房阿元一樣,乖乖納稅、不要貪不該貪的利益。
4. 其實所得稅跳趴沒那麼可怕,你看 6:24 那張圖有個累進差額,那其實是設計好的,會讓你需要繳的所得稅是收入的連續函數。也就是說所得淨額126.1萬,其實只比所得淨額126萬多繳1000*20%=200的所得稅而已,不會是126.1萬*20%-126萬*12%。不過有些扣除額會有排富條款通常設在20%(例如明年開始的房租特別扣除額),所以如果有這種會排富的扣除額,就需要注意是否會因為排富失去扣除資格。
重構退稅不如乖乖繳房地合一
欸不是
重構退稅前提是自住
結果出租還想要重構退稅
這三小啊
我要是國稅局我也不手軟
所得稅的累進制我也沒有做詳盡的說明
不過算了那是另一個主題
總之我是真心奉勸
房東明明白白幹
要出租就去面對房地合一稅
配合政府社會住宅政策
做個好房東
才是正途
我想表達的核心是:如果把投資房地產當成資產保值的手段。那就更符合利益最大化來考量道德,法律。
1.
在台灣,租金投報真的不高,買房子一定是要考慮未來會賣的。所以如果今天要討論的應該是。假設一定逃不過稅。「那放著不租,名字遷進去擺幾年再賣VS出租,租金收入&買賣收入,全部的稅都繳。」哪種效益高?
如果投資房地產出租繳一堆稅,比不出租放置以後再賣,甚至比投資股票還不賺,還投資房地產幹嘛?怎麼會有說服力?
2.
既然都已覺得房地產本來就可以是投資用的,可以用來賺錢的,居住正義大俠是一堆屁了。怎還會譴責不繳稅活該?
看台灣那些權貴高官,哪個不是家裡有違建,違佔,地目不符合違法出租,違法使用,不違法但也遊走在法律和道德邊緣。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法律並不合理,遵守法律會被多剝削,變得比遵守的人還貧窮。這些官員都懂,都相護,都示範給人民看了,為何人民還要高檢視來批評自己?
3.
「投資房地產,多房持有者」VS「租客,無房覺得房價高不可攀者」兩者壁壘分明。台灣法律本身引起這樣的對立和矛盾。
對前者來說:如果這麼有道德,這麼遵守連權貴高官都不遵守的法律,那直接不必投資,不要妨礙無房族買房,加入正義大俠不是更好?
而對後者而言:房東 = 屯房者,買房投資將來要賣賺差價導致房價上升,也是增加那些租客未來買房的負擔不是嗎?害房價上升,租金上升,不准房客領輔助,都是要下地獄的。
所以部分支持前者,又部分支持後者,必然導致論述矛盾。順便一提,對後者來說,房仲也應該都只1%甚至0.5%服務費就好。超過都是萬惡房仲。
4.
另外,其實在科技業工作,持有多間房產的不在少數。心理當然會不平衡。本業已經被課非常非常非常多稅,置個產,又要再課,要買賣,又要再課更重。站在沒房沒錢不用繳稅的人的角度,叫做社會福利很好。站在那些工作的要死才有高薪,繳一堆稅的人的角度,使用的社會資源沒比那些窮人多,根本合法被強劫。況且,得了,台灣繳的稅到底有多少%真正回饋人民身上,也是問號。要這些人裡每個都不去想盡辦法節稅逃稅,是不可能的。
酷
台灣租金投報又不是單純算租金獲益
每年賺租金外
房屋價值還可以年年漲才是主因
重購稅才不是重點,因為這樣有風險,就是想一間房多賺多千元
重點是重構退稅400萬 還有原本自住買房貸款利率很低 一但不是自用住宅後 利率會變很高
這才是不願意報的重點
不不不
這是兩件事
這不是
壓抑租客不給報租補
這不是
想要享有重構退稅卻出租
的理由
房東貪這點心
那活該被國稅局追殺
不值得可憐
也沒有立場可憐
每次講到報稅,就會有人說不能重購退稅跟不能400萬免稅,問題是你要出租本來就不是自用啊。
但房地產本來就是看政府臉色,哪天政府要改規則,讓加入社宅也比照自用可以有房地合一免稅,這時候不要說20萬戶,我看100萬戶也直接達標。
如果租金月收入只有2萬,當然也知道稅賦很輕.這不需要特別說,大家都知道。
關鍵是1.5萬扣除是看門牌.
一個門牌月收十萬的很多,報稅就大概率會跳級距.所以標題答案是YES.
繳稅賦當作繳保護費,同意這個說法,但還是希望政府能訂下保障房東的條款.
畢竟"光腳不怕穿鞋的".
月收租十萬
造成跳%
這叫本來就很應該
稅負透明
在那叫什麼
@houseinin 回答影片的標題,答案應該是YES.
所以您也同意答案應該是Yes囉。
而不是如影片內容所說::要跳%很難很難.
新竹到處都是透套,很多屋主都在園區,也看過工程師買地自建的透套.
所以要跳%其實很容易.
還是建議政府將租金分離課稅用營所稅5%;
既然租金申報可以使用自用稅率,那就一體適用所有自用的條件。
這集很不錯,但可惜的是缺漏了重購退稅,或是日後收回房子賣出時,所面臨的交易前一年有出租稅率問題,希望阿元能再另外開一集補充一下,謝謝。
不不不
這是兩件事
這不是
壓抑租客不給報租補
這不是
想要享有重構退稅卻出租
的理由
房東貪這點心
那活該被國稅局追殺
不值得可憐
也沒有立場可憐
@@houseinin想了解重構退稅的方法,不知道阿元可不可以做一集?新青安之後五年怎麼重構退稅?
買房阿元的忠實粉絲想說~~~
扣除1.5萬的獲利才納入個人綜合所得,但是1.5萬是以門牌為單位,如果你買透套用租補,也只能扣1.5萬
比如7間套房(一間透天內),獲利也是7*1萬(一間出租價格)-1.5萬=5.5(一年66萬納入所得)很容易跳級距
這叫活該
七套收租
造成跳%
還叫
叫個屁
無從事任何勞動
是社會的蠹蟲
活該
政府也網開一面
可以漲房租啊
多房出租還在那叫
北七
誰叫就先查誰違建
無室內用途變更許可
直接拆
@@houseinin 不需要這麼極端,
您也知道透套其實事情超多,不能說無從事勞動.應該要算加班費啊!
說漲房租很容易,但多得是要未稅價.
新竹碩畢起薪就超過租補條件,寧願找沒報稅的套房.
工作沒幾年就超過20%,更是什麼補助都無緣.
換成三房,更是直接跳過有報稅的出租房,我就專找沒報稅的家庭房.
@@AndrewYT_Chen那請問所得稅20%的人租房的租金不能抵稅嗎?
@@Daiyaguchibi 不確定20%還能否折抵租金。
不過我想到要花時間舉證租約,反而讓房東來加我租金.根本不划算啊~
所以我只要未稅價,省時又省事.
4:37 公益出租人要報的稅
6:25 稅率與稅率級距
酷
房租一樣漲 租補一樣不報 才是真正房東
這叫預約第18層地獄
申請租補又不用房東同意
這些稅都還好,其實房東還有一層考量,是萬一想賣時會失去一生一次優惠400萬免稅。
這叫活該
沒講到偷偷申請租補,合約到了就被房東踢出去
加精關注🎉
酷
等一下,房東繳的稅不是一直都租客在負擔的嗎,所以我都報超低的因為是我在繳的,租金也是一樣漲阿,今年就漲了25%,我有種就去報租補或檢舉,我保證我一定被趕走
要稅賦透明才不需要用見鬼的租屋補助
就不敢直接改稅率得罪地主包租公婆
拐彎收錢都是收到基層韭菜身上
沒錢只會印錢(加碼)就是促進通膨
政府鼓勵長期置產
也是阿元推的
留言一堆重購退稅6年後就想賣😅
酷😊
筆記中
酷
有出租就是沒400免稅這有啥好爭議的,一堆人肖貪要出租又要400被抓到死好
是的
不值得可憐
頭香 😎
重點是400萬
那麼,如果收入只有房租,一年收租沒有超過42.3萬元以下的單身人,免稅嗎?
可以
只收房租跟一般勞工相比會沒有薪資扣除額可以用,所以跟一般上班族的扣除額會不太一樣
@@432v01 所以可以打個零工(有申報勞保的),再加上房租收入,就能折抵扣除額囉?
@@AndrewYT_Chen 打工部分薪資可以使用薪資扣除額沒錯
房產多想折抵扣除額
自己拿個沒租出去的店面出來開雜貨店就不就好了
想開就開想關就關
幹嘛幫別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