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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辯方律師只要說他的當事人沒有殺超過27人,沒破林來福的紀錄26人,都不屬於"最"嚴重之情節。
就是意思是沒有到反人類罪,戰爭罪,種族滅絕罪這種的,都不能判死
可能要接軌國際 以史達林的大屠殺作為標準
靠台灣的法律想得到公平正義,還不如自己動手,反正也不會被判死不是嗎
唉
太神啦
現在每個官院都要黃國昌指教,到底要這些官幹麻
請委員指教
標準的訓練 說法 那種環境 就是會養出這種官….
請委員指教 這句會傳染😂
每個都智障,酬庸
浪費納稅義務人的錢
哇,現在官真好當,不會回答就說請委員指教.......
「請委員指教」怎麼這麼好用
好用一直用
下次問他 我指教你就聽嗎? 如果你不聽不做 我指教什麼? 如果你聽了不做 我也不用浪費唇舌 如果我講了你就去做 那我剛剛上完廁所沒沖水 麻煩你去吃一口看看味道香不香
好用的同時再不斷提升國昌老師的含金量❤
「請委員多多指叫,蟹蟹。」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敷衍
立法院有國昌老師,以一擋百!👍老師辛苦了,謝謝你!
吳宗憲委員也很不錯,都是真心為人民做事的
當初柯找戰神入黨,就是看到他能以一檔百的史詩級戰力
現在質詢官員,都開始拷貝:交長的方式:請委員指教。官員能力都不夠。
我「尊重」委員的決定,請委員「指教」,我們會「盡快研議」👍
研議7年
@@neil7733就像肥燦拖了7年換了清德宗要鏟除異己才把肥燦辦了一樣
很快就會12年@@neil7733
沒效率等於沒能力 我看預算要從嚴了
委元廢調好了,,,大法官決定
TMD!現在官員又發明“請委員指教”來逃避問題!
就那位交通部長啊!應該是酬庸交通部長
@@cathywang5778要一個發言人來當部長...真不知道是抱對大腿還是被推上來裝死當炮灰
交通部長先的啊😅
今天如果沒有錄影,他們應該連開口扯都懶了
@@wellchen7860 會學總統拒出席阿
謝謝黃國昌……
大法官隨意解釋把這實務上的爛攤子推給在現行的法官,亂了亂了!
判案要靠法官良心,那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誰叫我們政府要學假民主呢😂自己國家沒有核心思想 什麼都要靠先進國家的架構說白了歷史只會一直重演以前怎麼改朝換代 以後也會一直發生 一直革命 一直流血 人生啊 當遊戲就好 不要太認真民主法治用人來管人怎麼會公平 笑死😂我如果做官 半夜把我挖起來貪污我都願意
死刑的合法與否,我實在是越來越看不懂....看不懂嗎? 這就對了,執政者就是要人民看不懂....
有一種嚴重就是法官覺得最嚴重 比藐視國會罪的定義還更加空洞 敷衍
無疑就是大法官在藐視國會了
又要指教,真的那麼喜歡聽立委的話來辦事,三讀通過的法律怎麼還選擇性執行?
死不死刑 竟然沒有一個 管理制度嗎 還是自由心證
最後三個例釋都無法擇一或全部具備的話,犯人就會一直釋憲了,因為沒有明確性,會有灰色地帶😂
通常單一案件只能釋憲一次!不過依慣例,都會是違憲,因為憲法是最模糊最寬鬆的! 所以死刑犯基本上釋憲,就是放出來了! 準備面對滿街不會被判死的殺人犯吧!因為他們沒預謀,都是隨機的⋯所以不能判死
國昌老師 宗憲委員👍🏼👍🏼👍🏼
對一個窮凶惡極殺人犯你是在複雜什麼?聽到真的拳頭都硬了,你再幫兇手解套?那受害者你們給了什麼?
大法官真的可以直接廢除了
都是上位者不正 , 出現的後遺症 .
結果就是人民是受害者囉 反正台灣人都覺得顏色對就好😂
司法爛到無人可信,真是可悲⋯
塔綠斑只會嗆法盲,來帶風向!有腦的人都看不下去了!為了升官發財,司法已經死了⋯
大家多幫忙分享 需要更多人支持國昌老師跟民眾黨
申請大法官一致決釋憲,一致決大法官自己都沒一致決了
之前都用相關配套來呼攏,現在大絕就是請指教,要你們這些官何用
被專家電到發光講了老半天釋憲後的內容自己都搞不清楚要說情節最嚴重沒關係,連個標準都沒
法律應該要明定清楚,每個法官判起來結果應該相同,而不是說看承審法官如何解釋,那還立法幹嘛?
⋯為什麼我喜愛的台灣司法竟是如此荒謬😢
???為何覺得喜愛司法???
因為是民進黨執政,就是爛、貪、懶
原來法官判決是靠良心,如果沒良心的法官不就可以亂判,這有公平性嗎?
有沒有發現?挺廢死的!都沒站在受害者的角度⋯
這是個問題...反正恐龍法官自由心證你也不能對恐龍法官怎麼樣
重點是沒良心的法官很多耶
這位黃代理秘書長當過法官當過檢察官...
很多法律人的邏輯好像被判死刑一樣死掉了
他們的邏輯就是讓你們搞不懂他們在講什麼,這樣子就對了....
要夠混亂才有空間去搞事啊
綠師們嗎?
@@JOJO-r7b 周邊有些法律系人朋友也是
@@蔡大燊法律要與時俱進 現在綠共當道 當然是把邏輯卡在不要判死最好 哪天說不定撈到黨證就做官了
以後出門只要被問問題 就請對方指教 例如警方:停車 你剛違規 停車我方:請警官指教警方:你知道你違規嗎我方:請長官指教警方:車子是你的嗎我方:請阿Sir指教警方:幹
來,素我攔轎,簡稱樹懶叫
指教真好用 。不用回答了😂
指教找加藤鷹🦅⋯⋯
算是比上一個秘書長好多了…悲哀
訂的法 光解釋起來前後矛盾 是要怎麼遵守
限於「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然後因為太嚴重了,合理懷疑行為人有精神障礙,精神障礙不能判死。真是完美的閉合邏輯。
雖然鬼打牆,但回答態度我覺得是誠懇的,比那些會頂嘴的官員好多了
喔! 那叫做誠懇的鬼打牆.
反正都是裝死混時間沒有不一樣
但是那個研議,最起碼要研議好幾年,最誠懇的敷衍
標準不可以一直下修....
依良心量刑;作姦犯科的人如有良心何來犯罪?何需法律就你說了算!這是什國家!
綜合判斷就是無法判斷
綜合格鬥略懂啦,綜合判斷是啥小?法律可以這樣模稜兩可喔⋯⋯
沒有明定判刑標準,又要求所有法官一致決,這之後要拚死刑的難度就超級大了
法官的心證才是最大的問題,「加重其刑1/2」,法官們把最大刑期加一倍,但是最低刑期加1個月。試想如果有不良法官,不是在幫他增加收賄的談判條件嗎?
真的要到了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的時代了嗎??? 越活越回去??? 在變相支持老百姓犯法?
這情況齁~不敢說全部,畢竟有錢還要有門路,至於有門路又有錢的...各種輕縱判罰,你每天在電視上就看的到很多了,私底下的就更不用說了
那麼多人戰爭也是被判死刑而且是為了自己的國家戰爭,如何讓受害者的家屬滿意如果對方家屬堅持不要死才可以不要死刑,那樣公平吧
如果有人要辦一個追悼死刑案件受害者的遊行 我請假都會去參加
現在法官都不要判死刑會比較符合政治正確
所以幾人以上算嚴重?被害者被砍幾刀算嚴重?手段如何算嚴重?
嚴重?不⋯⋯是要最嚴重! 所以不可能達成!看看全球被砍最多刀才死亡的?中最多槍才死的?殺最多人的?強姦最多人的? 都比不過他們?恭喜你,20年後就放出來了⋯⋯這期間還不用繳稅,國家養你!
先請而後教。
大法官這次的死刑釋憲,涉及明知濫權而為知之行為。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應先移送懲戒法院,進行懲戒審理~
憲法高於法律
@@kc045432 大法官不是憲法。大法官是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職責是「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
@@kc045432 太複雜你可能聽不懂,用簡單點來問,若大法官殺人放火,適不適用於刑法 ?
就我的認知 大法官用途在於釋憲 只能解釋不能創設法律
司法院立場變來變去自打臉硬要拗
後面就通通叫大法官來判決好了,不要推給法官來當壞人
😢😢😢
最嚴重很虛無飄渺吧
大法官解釋憲法可以自己創建法律是否為違憲?
怎麼會是代理秘書長 不能找最大的來問嗎
因為秘書長退休了,沒有一黨獨大,不敢坐那位置了!這個代理秘書長,也已經遞交申請要回去當法官了
到底有多無能,一直指教,那要你們這些人做什麼
一個法 各自表述
司法院 憲法法庭 做出侵犯 立法院職權 的判決條文,為什麼立法院要服從接受?!
殺十人判死刑,殺九人則不會判死刑!
太小看了⋯⋯可以殺到26個!十大槍擊要犯:林來福,曾經殺了27個!只要沒超過他,都不算‘最’嚴重
6:45 是依法官的良心去做判決😂😂😂,那就是法官可以收錢就昧著良心判決無罪是這樣嗎?
一直是這樣沒錯,法官完全可以全憑喜好去判,就差在良心痛不痛而已反正推給心證,心證無敵一些鬼扯蛋判決就這樣來的
民進黨執政後,各層機關都有一個大絕招,研議研議再研議😂😂😂真好用
終於知道為何一代太極拳宗師吳三龍要請辭秘書長了,憲法法庭的鍋太大了他不背
三龍哥很聰明的,老江湖
吳三龍還有一個外號叫不沾鍋,估溜估溜。
🎉🎉🎉🎉🎉🎉
大家都要黃國昌指教,他來當院長好了
人治國 以後請別叫法治國人治大於法治
上頭握緊權力,動則得咎只能揣摩上意,下面已經無法正常運作了。
國昌就是👍
這位代理秘書長根本不懂法,也不遵守!
被電的好好笑
看來這些官員 都已經講好一套說法了~
關說花個錢就不用判死刑好棒棒
請委員指教就是要委員揹鍋啊😂
邏輯錯亂/雙標做法不一的司法,根本亂搞台灣司法體制
研議多久? 儘量爭取在二三十年內!
情節最嚴重就是傷害到官員和他們的親人才算嚴重
可以相反的以需要一致決才不能判死刑嗎😕
先看看是什麼顏色的再來綜合判斷啊😂😂😂
那些所謂的大法官...你們是解釋憲法權限並不是給你們付予創造法條的權利!!搞不清狀況就算了,還一付高高在上!!確定沒毛病?!
這樣想指教一下 如果國民法官 沒有公正性 如果被操弄 死刑可以過半就可以執行 那這樣會不會有關係人草菅人命的疑慮?
少數不同意 判決結果卻是依照少數 這確定耶
本來是少數服從多數 現在最終審判是多數服從少數 只要一位法官不同意就不能判死..
立法院已經示範過了啊51大於62啊 反正少數最大多數就是笑話
那總統應該也要依少數當選才對😊
@@愚者真多現在不就是了嗎 40%總統
不這樣改,以後怎麼叫的動黑道去處理人啊
指教這兩個字,就像在暗示你講甚麼我們都能理解,但黨就是不準我也沒辦法~
現在在審判的官,怎麼大都那麼廢,苦了國昌老師一對百在幫人民據理力爭,執政黨的立法委員都跑到哪裡去了。
請委員解釋~~~~~~~~~~~~~~~~~~~~~~~~~~~~~~~~~~~~~~~~~~~~~~~~~~~~~~~~~~
這些法律人都是LG
你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講什麼,運用國家司法機器打破一切常理與道德認知,就為了讓罪大惡極之人有再一次的機會,枉死的冤魂都在哭泣啊!
為了要支持度不要大幅下滑和在將來繼續騙選票後能夠當選掌權,所以做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立法式釋憲,結果就是造成憲法災難和以後產生更多判決的爭議。為了能夠有利於自己永久性地執政,而不惜在短期內利用鷹犬毀壞憲法!造就了以後可能每個判決都會出現bug,然後要一直釋憲、一直變動憲法標準的最壞結果。真是厲害了偉大的退步黨!
犯罪情節只有更嚴重 哪來最嚴重
死刑犯有良心???
以前的官會下台負責並接受民眾檢驗,現在的官賴著不走,總統要人民閉嘴的感覺越來越明顯了。
我懷疑請委員指教這句是中央廚房交出來惹怒黃國昌的
綜合判斷,沒有依據要怎麼判斷,乾脆說自由心證好了
這群只顧意識形態、不擇手段、有著「恣意妄為」和「隨意越權」前科的大法官,與執政黨狼狽為奸,竟然在執政黨操弄法律政策時,連「實質廢死」這種荒唐的判決也能無恥硬拗。如今他們厚顏無恥地要來審國會改革法案,完全不見自主行為的公正性。如此無視法理、玩弄權力的操作,讓人對這所謂的改革徹底絕望,國家命運掌握在這些人手中,實在讓人不寒而慄。
立法院有國昌真安心
犯罪情節最嚴重本來就要有一個標準出來,不然講個案判斷,就是每個案件都不是最嚴重,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了,另外可教化也要有個判斷依據~~
就是沒有才讓人氣憤!一直說廢死,結果就是輕判,放出來!繼續殺下一個無辜受害者。
情節最嚴重解釋不出來 之前有臉挑一個客觀事實的"說謊"骨頭 綠色大法官果然厲害
大法官制定法律😂😂😂
亂七八糟的台灣司法
越想越可怕 該不會有人在培養殺手了吧
司私私,法乏乏,不怖怖,公宮宮。司法改革,這輩子聽到最好笑的笑話,一群高傲的讀書人,在搞笑演出,還自命清高。
民進黨任何所謂官員都只要敷衍應付一下,沒有人會記得有這個質詢,輕鬆自在又極簡單
以後辯方律師只要說他的當事人沒有殺超過27人,沒破林來福的紀錄26人,都不屬於"最"嚴重之情節。
就是意思是沒有到反人類罪,戰爭罪,種族滅絕罪這種的,都不能判死
可能要接軌國際 以史達林的大屠殺作為標準
靠台灣的法律想得到公平正義,還不如自己動手,反正也不會被判死不是嗎
唉
太神啦
現在每個官院都要黃國昌指教,到底要這些官幹麻
請委員指教
標準的訓練 說法 那種環境 就是會養出這種官….
請委員指教 這句會傳染😂
每個都智障,酬庸
浪費納稅義務人的錢
哇,現在官真好當,不會回答就說請委員指教.......
「請委員指教」怎麼這麼好用
好用一直用
下次問他 我指教你就聽嗎? 如果你不聽不做 我指教什麼? 如果你聽了不做 我也不用浪費唇舌 如果我講了你就去做 那我剛剛上完廁所沒沖水 麻煩你去吃一口看看味道香不香
好用的同時再不斷提升國昌老師的含金量❤
「請委員多多指叫,蟹蟹。」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敷衍
立法院有國昌老師,以一擋百!👍
老師辛苦了,謝謝你!
吳宗憲委員也很不錯,都是真心為人民做事的
當初柯找戰神入黨,就是看到他能以一檔百的史詩級戰力
現在質詢官員,都開始拷貝:交長的方式:請委員指教。官員能力都不夠。
我「尊重」委員的決定,請委員「指教」,我們會「盡快研議」👍
研議7年
@@neil7733就像肥燦拖了7年換了清德宗要鏟除異己才把肥燦辦了一樣
很快就會12年@@neil7733
沒效率等於沒能力 我看預算要從嚴了
委元廢調好了,,,大法官決定
TMD!現在官員又發明“請委員指教”來逃避問題!
就那位交通部長啊!應該是酬庸交通部長
@@cathywang5778要一個發言人來當部長...真不知道是抱對大腿還是被推上來裝死當炮灰
交通部長先的啊😅
今天如果沒有錄影,他們應該連開口扯都懶了
@@wellchen7860 會學總統拒出席阿
謝謝黃國昌……
大法官隨意解釋把這實務上的爛攤子推給在現行的法官,亂了亂了!
判案要靠法官良心,那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誰叫我們政府要學假民主呢😂
自己國家沒有核心思想 什麼都要靠先進國家的架構
說白了歷史只會一直重演
以前怎麼改朝換代 以後也會一直發生 一直革命 一直流血 人生啊 當遊戲就好 不要太認真
民主法治用人來管人怎麼會公平 笑死😂
我如果做官 半夜把我挖起來貪污我都願意
死刑的合法與否,我實在是越來越看不懂....看不懂嗎? 這就對了,執政者就是要人民看不懂....
有一種嚴重就是法官覺得最嚴重
比藐視國會罪的定義還更加空洞 敷衍
無疑就是大法官在藐視國會了
請委員指教
又要指教,真的那麼喜歡聽立委的話來辦事,三讀通過的法律怎麼還選擇性執行?
死不死刑 竟然沒有一個 管理制度嗎 還是自由心證
最後三個例釋都無法擇一或全部具備的話,犯人就會一直釋憲了,因為沒有明確性,會有灰色地帶😂
通常單一案件只能釋憲一次!不過依慣例,都會是違憲,因為憲法是最模糊最寬鬆的! 所以死刑犯基本上釋憲,就是放出來了! 準備面對滿街不會被判死的殺人犯吧!因為他們沒預謀,都是隨機的⋯所以不能判死
國昌老師 宗憲委員👍🏼👍🏼👍🏼
對一個窮凶惡極殺人犯你是在複雜什麼?
聽到真的拳頭都硬了,你再幫兇手解套?那受害者你們給了什麼?
大法官真的可以直接廢除了
都是上位者不正 , 出現的後遺症 .
結果就是人民是受害者囉 反正台灣人都覺得顏色對就好😂
司法爛到無人可信,真是可悲⋯
塔綠斑只會嗆法盲,來帶風向!
有腦的人都看不下去了!
為了升官發財,司法已經死了⋯
大家多幫忙分享 需要更多人支持國昌老師跟民眾黨
申請大法官一致決釋憲,一致決大法官自己都沒一致決了
之前都用相關配套來呼攏,現在大絕就是請指教,要你們這些官何用
被專家電到發光
講了老半天釋憲後的內容自己都搞不清楚
要說情節最嚴重沒關係,連個標準都沒
法律應該要明定清楚,每個法官判起來結果應該相同,而不是說看承審法官如何解釋,那還立法幹嘛?
⋯為什麼我喜愛的台灣司法竟是如此荒謬😢
???為何覺得喜愛司法???
因為是民進黨執政,就是爛、貪、懶
原來法官判決是靠良心,如果沒良心的法官不就可以亂判,這有公平性嗎?
有沒有發現?
挺廢死的!
都沒站在受害者的角度⋯
這是個問題...反正恐龍法官自由心證你也不能對恐龍法官怎麼樣
重點是沒良心的法官很多耶
這位黃代理秘書長當過法官當過檢察官...
很多法律人的邏輯好像被判死刑一樣死掉了
他們的邏輯就是讓你們搞不懂他們在講什麼,這樣子就對了....
要夠混亂才有空間去搞事啊
綠師們嗎?
@@JOJO-r7b 周邊有些法律系人朋友也是
@@蔡大燊法律要與時俱進 現在綠共當道 當然是把邏輯卡在不要判死最好 哪天說不定撈到黨證就做官了
以後出門只要被問問題 就請對方指教 例如
警方:停車 你剛違規 停車
我方:請警官指教
警方:你知道你違規嗎
我方:請長官指教
警方:車子是你的嗎
我方:請阿Sir指教
警方:幹
來,素我攔轎,簡稱樹懶叫
指教真好用 。不用回答了😂
指教找加藤鷹🦅⋯⋯
算是比上一個秘書長好多了…
悲哀
訂的法 光解釋起來前後矛盾 是要怎麼遵守
限於「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然後因為太嚴重了,合理懷疑行為人有精神障礙,精神障礙不能判死。真是完美的閉合邏輯。
雖然鬼打牆,但回答態度我覺得是誠懇的,比那些會頂嘴的官員好多了
喔! 那叫做誠懇的鬼打牆.
反正都是裝死混時間沒有不一樣
但是那個研議,最起碼要研議好幾年,最誠懇的敷衍
標準不可以一直下修....
依良心量刑;作姦犯科的人如有良心何來犯罪?何需法律就你說了算!這是什國家!
綜合判斷就是無法判斷
綜合格鬥略懂啦,綜合判斷是啥小?法律可以這樣模稜兩可喔⋯⋯
沒有明定判刑標準,又要求所有法官一致決,這之後要拚死刑的難度就超級大了
法官的心證才是最大的問題,「加重其刑1/2」,法官們把最大刑期加一倍,但是最低刑期加1個月。試想如果有不良法官,不是在幫他增加收賄的談判條件嗎?
真的要到了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的時代了嗎??? 越活越回去??? 在變相支持老百姓犯法?
這情況齁~不敢說全部,畢竟有錢還要有門路,至於有門路又有錢的...各種輕縱判罰,你每天在電視上就看的到很多了,私底下的就更不用說了
那麼多人戰爭也是被判死刑而且是為了自己的國家戰爭,如何讓受害者的家屬滿意如果對方家屬堅持不要死才可以不要死刑,那樣公平吧
如果有人要辦一個追悼死刑案件受害者的遊行 我請假都會去參加
現在法官都不要判死刑會比較符合政治正確
所以幾人以上算嚴重?
被害者被砍幾刀算嚴重?
手段如何算嚴重?
嚴重?不⋯⋯是要最嚴重! 所以不可能達成!看看全球被砍最多刀才死亡的?中最多槍才死的?殺最多人的?強姦最多人的? 都比不過他們?恭喜你,20年後就放出來了⋯⋯這期間還不用繳稅,國家養你!
先請而後教。
大法官這次的死刑釋憲,涉及明知濫權而為知之行為。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先移送懲戒法院,進行懲戒審理~
憲法高於法律
@@kc045432 大法官不是憲法。大法官是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職責是「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
@@kc045432 太複雜你可能聽不懂,用簡單點來問,若大法官殺人放火,適不適用於刑法 ?
就我的認知 大法官用途在於釋憲 只能解釋不能創設法律
司法院立場變來變去
自打臉
硬要拗
後面就通通叫大法官來判決好了,不要推給法官來當壞人
😢😢😢
最嚴重很虛無飄渺吧
大法官解釋憲法可以自己創建法律是否為違憲?
怎麼會是代理秘書長 不能找最大的來問嗎
因為秘書長退休了,沒有一黨獨大,不敢坐那位置了!這個代理秘書長,也已經遞交申請要回去當法官了
到底有多無能,一直指教,那要你們這些人做什麼
一個法 各自表述
司法院 憲法法庭 做出侵犯 立法院職權 的判決條文,為什麼立法院要服從接受?!
殺十人判死刑,殺九人則不會判死刑!
太小看了⋯⋯可以殺到26個!十大槍擊要犯:林來福,曾經殺了27個!只要沒超過他,都不算‘最’嚴重
6:45 是依法官的良心去做判決😂😂😂,那就是法官可以收錢就昧著良心判決無罪是這樣嗎?
一直是這樣沒錯,法官完全可以全憑喜好去判,就差在良心痛不痛而已
反正推給心證,心證無敵
一些鬼扯蛋判決就這樣來的
民進黨執政後,各層機關都有一個大絕招,研議研議再研議😂😂😂真好用
終於知道為何一代太極拳宗師吳三龍要請辭秘書長了,憲法法庭的鍋太大了他不背
三龍哥很聰明的,老江湖
吳三龍還有一個外號叫不沾鍋,估溜估溜。
🎉🎉🎉🎉🎉🎉
大家都要黃國昌指教,他來當院長好了
人治國 以後請別叫法治國
人治大於法治
上頭握緊權力,動則得咎只能揣摩上意,下面已經無法正常運作了。
國昌就是👍
這位代理秘書長根本不懂法,也不遵守!
被電的好好笑
看來這些官員 都已經講好一套說法了~
關說花個錢就不用判死刑
好棒棒
請委員指教就是要委員揹鍋啊😂
邏輯錯亂/雙標做法不一的司法,根本亂搞台灣司法體制
研議多久? 儘量爭取在二三十年內!
情節最嚴重就是傷害到官員和他們的親人才算嚴重
可以相反的以需要一致決才不能判死刑嗎😕
先看看是什麼顏色的再來綜合判斷啊😂😂😂
那些所謂的大法官...
你們是解釋憲法權限並不是給你們付予創造法條的權利!!
搞不清狀況就算了,還一付高高在上!!
確定沒毛病?!
這樣想指教一下 如果國民法官 沒有公正性 如果被操弄 死刑可以過半就可以執行 那這樣會不會有關係人草菅人命的疑慮?
少數不同意 判決結果卻是依照少數 這確定耶
本來是少數服從多數 現在最終審判是多數服從少數 只要一位法官不同意就不能判死..
立法院已經示範過了啊
51大於62啊 反正少數最大多數就是笑話
那總統應該也要依少數當選才對😊
@@愚者真多現在不就是了嗎 40%總統
不這樣改,以後怎麼叫的動黑道去處理人啊
指教這兩個字,就像在暗示你講甚麼我們都能理解,但黨就是不準我也沒辦法~
現在在審判的官,怎麼大都那麼廢,苦了國昌老師一對百在幫人民據理力爭,執政黨的立法委員都跑到哪裡去了。
請委員解釋~~~~~~~~~~~~~~~~~~~~~~~~~~~~~~~~~~~~~~~~~~~~~~~~~~~~~~~~~~
這些法律人都是LG
你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講什麼,運用國家司法機器打破一切常理與道德認知,就為了讓罪大惡極之人有再一次的機會,枉死的冤魂都在哭泣啊!
為了要支持度不要大幅下滑和在將來繼續騙選票後能夠當選掌權,
所以做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立法式釋憲,
結果就是造成憲法災難和以後產生更多判決的爭議。
為了能夠有利於自己永久性地執政,
而不惜在短期內利用鷹犬毀壞憲法!
造就了以後可能每個判決都會出現bug,
然後要一直釋憲、一直變動憲法標準的最壞結果。
真是厲害了偉大的退步黨!
犯罪情節只有更嚴重 哪來最嚴重
死刑犯有良心???
以前的官會下台負責並接受民眾檢驗,現在的官賴著不走,總統要人民閉嘴的感覺越來越明顯了。
我懷疑請委員指教這句是中央廚房交出來惹怒黃國昌的
綜合判斷,沒有依據要怎麼判斷,乾脆說自由心證好了
這群只顧意識形態、不擇手段、有著「恣意妄為」和「隨意越權」前科的大法官,與執政黨狼狽為奸,竟然在執政黨操弄法律政策時,連「實質廢死」這種荒唐的判決也能無恥硬拗。如今他們厚顏無恥地要來審國會改革法案,完全不見自主行為的公正性。如此無視法理、玩弄權力的操作,讓人對這所謂的改革徹底絕望,國家命運掌握在這些人手中,實在讓人不寒而慄。
立法院有國昌真安心
犯罪情節最嚴重本來就要有一個標準出來,不然講個案判斷,就是每個案件都不是最嚴重,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了,另外可教化也要有個判斷依據~~
就是沒有才讓人氣憤!
一直說廢死,
結果就是輕判,放出來!
繼續殺下一個無辜受害者。
情節最嚴重解釋不出來 之前有臉挑一個客觀事實的"說謊"骨頭 綠色大法官果然厲害
大法官制定法律😂😂😂
亂七八糟的台灣司法
越想越可怕 該不會有人在培養殺手了吧
司私私,法乏乏,不怖怖,公宮宮。
司法改革,這輩子聽到最好笑的笑話,一群高傲的讀書人,在搞笑演出,還自命清高。
民進黨任何所謂官員都只要敷衍應付一下,沒有人會記得有這個質詢,輕鬆自在又極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