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一再輕判…法務部喊對法官「教育宣導」 黃國昌「一秒爆炸」噴9個字:制度到底保護誰【C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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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5 фев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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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儀潔、李文成、韓羽婕、陳巧紜、施建宏、林佑威/台北報導
#毒犯 #法官 #黃國昌 #女毒蟲 #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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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立法院司法委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報告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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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制度到底是在保護誰?”
幹 真的好難受...
保護柯建銘的小孩
柯建銘二兒子柯鈞耀涉呼麻 獲緩起訴處分2年
答案很清楚了八
民進黨的毒犯光抓的就好幾個,但誰敢管?當初讓綠共國會過半的下場😂
保護民進黨啊,他們貪污,詐騙,搞外遇,超爽
這次我不會說是咆哮了,是悲鳴!
太贴切了
真的
國昌老師質詢已經很生氣了
後面剪一個來聊天的 更火大
真的是來聊聊的 講一堆沒重點
那個不叫聊天,叫講幹話。
國昌老師辛苦了❤
莊瑞雄到底在說什麼鬼話!
酒駕毒駕撞死人不夠,開放麻駕嗎?
部長一臉站著給你罵,沒在怕的無奈眼神。這樣的人當官真是台灣悲哀。
以前年輕的時候覺得國昌老師咆哮很吵,現在覺得他真的是一個很有感情與正義感的人。
因為他咆哮的都是正常人覺得很生氣的議題,如果不關你的事或沒有同理心的人,完全不會覺得有什麼感覺
但是很多出事的人都接觸過他,請他幫忙發聲,所以他能感同身受很正常,因為我們都沒有碰到這些問題
但是把立場轉換過來,如果今天發生這些事情的人是我們呢?
沒有錢給親藍綠的媒體,溫和的質詢沒爆點收視,誰鳥你,就是那麼簡單,他兇的都是大家憤怒執政黨的貪污議題,人民的怒吼
謝謝黃委員一直為人民正義發聲!❤
可悲政府😢😢😢
原來莊委員說應該毒品除罪化 那毒品犯罪率就降了啊...聰明耶 怎麼沒想到有這招啊!! 佩服佩服
到時候過失殺人就多了
很明顯他就是把毒品除罪化跟使用毒品後產生的結果參成撒尿牛丸一起講
聽到的時候真的傻眼
在台灣貪污比撞死人判得還重。
還不用判死刑呢
那也看貪污是否是綠色?那麼多弊案,如雞蛋案、光電案..等,明顯貪汚存在,有事嗎?現在法官只管政治顏色,其他刑事案,民事案就得看是否有帶綠了。
上任自己掏腰包80萬只因為加班費11萬是辦公室共用 就被判7年的高虹安.......有夠可悲
是說466元嗎?
顏色錯了,才會判的重
顏色對了,輕判縱放,一案拖10年
莊瑞雄 是在裝什麼??
越來越多的毒品犯 然後說法律一直修沒有用?? 你他民進黨執政8年有修多高?
說部長不敢 笑死 賴清德敢重刑嗎?
律友友準備進口了😂😂😂
真的執政8年,毫無做為
莊瑞雄講的好像民進黨剛執政一樣...有夠可笑,按照他的邏輯罰責直接取消也無所謂了
他講一堆 也沒提出甚麼解決方法 是在裝清高😅
他的意思是直接跟外國一樣合法化就不會有毒犯了 就等於把紅綠燈拆了就不會有人闖紅燈
撞死一個警察的毒駕判不超過10年,這個判決是甚麼三小邏輯😢
你不懂啦 他說重型耶 重型 一條命要十年耶 5年後還可以緩刑唷
民眾黨加油加油💪
可悲政府
欠罵的官員
國昌委員我很擔心您的身體健康,您一定要保重🙏
1個媽媽,牽4歲小孩,抱著嬰兒。
看了真的憤怒又無奈,法律人乃至到立法者,居然不能有效的保護守法的公民
「這樣的刑事司法制度到底保護了誰?」
聽到這段終於忍不住落淚⋯😢
莊委員是莊肖偉嗎?😮
感謝黃國昌委員把事情的深層原因呈現出來,原來台灣對毒品和撞死人的刑罰這麼輕,刑事廳長看起來真的是混飯吃的,連法條都記不起來。
莊瑞雄講了什麼有意義的話?
上去聊天的嗎?
莊在避重就輕,明明就重點是累犯了,結果是一直罰錢,而刑度要不要加重可以再討論,但累犯了卻不關就很奇怪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可是都判三年並可易科罰金
幹脆修法直接改成三年
@@yuchen8138 感覺這政府只要錢😂
明顯在幫老柯的兒子洗白啊!
很明顯他就是把毒品除罪化跟使用毒品後產生的結果參成撒尿牛丸一起講,亂七八糟
為什麼不判死刑,因為被害死不會是有錢人或是高官。
甚至加害人是達官貴人 或富二代。
莊委員是在工三小
做球 騙薪水 刷存在感
沒料
對於毒品那段我聽來聽去怎麼覺得他有講跟沒講一樣? 是我聽理解能力太差嗎?😅
真的,公蝦小
他到底在說什麼...
看完才切身感受樓上諸位所說的:莊是在公殺小?
莊立委只是在說方法錯誤無效
然後就沒下文了
方法是要嘗試出來的
加大刑度只是其中一種
不要沒有辦法卻去批評提出辦法的人
說他的方式無效
那請莊大立委提出一個完美的解方
就拿法律來說
請問罪犯有減少嗎?
如果沒有
那要不要乾脆不要法律了?
他就以為以最高的高度來看事情說廢話 卻連解決方法都沒說出 就不知道他想表達甚麼
他的意思聽起來好像是說,把一些現在是毒品(因為他舉大麻當例子)的改成不是毒品,罪犯就減少了,聽了傻眼
滿滿的台灣精神
莊委員的意思是:吸毒不算犯罪,犯罪率就下降拉
老師加油
莊的質詢就可以直接跳過不用看了!一直在聊天.自己在那邊講故事 。這就是執政黨
制度真的很悲哀
判3~10年真的罰太輕了。在美國拒絕警察攔檢,或失控不配合臨檢,美國警察合法能開槍。在美國因拒檢、臨檢失控被警察擊斃都不能說啥,不要講毒駕,會發酒瘋的都不會放他酒後開車上路。台灣警察的臨檢執行權太低了。
毒品判刑太低,連不犯罪的基本嚇阻作用都沒有,加上家庭失能、教師勢微,法律罰則過低,如何能停止再犯呢?
真希望哪天官員也遇到相同的事情
政府官員就是怠惰瀆職啊,也不能拿他們怎樣,想要國會改革正常化還會有青鳥飛出來呢~
😂真的聽到要對法官教育宣導,只要還是個人不是笑死就是氣死🎉
黃國昌謝謝你!
看到了你的用心,努力與盡心盡力,全為台灣百姓為主旨。
莊的理論很合理啊, 只要不罰或輕罰 就不會有違法犯罪的問題啊, 所以, 以後只要法令上寫一句, 一切合法, 台灣的犯罪率就可以為0. 領先全球, 人道社會, ............ 詐騙天堂、行人地獄、殺人二判不用死三判再關看看......超級合理啊........ "我到底打了什麼>??????????"
以前訂的罰金到現在可能不適用了,畢竟金額幅度沒跟著經濟發展一起調整,70 80年代以前感覺很重的罰金,放到現在可能就是灑灑水的程度,才讓一些人感覺犯罪成本不高,根本不會更改或收斂
只罚钱会有个后果,鼓励犯罪,弄更多钱就可以高枕无忧
@@leowang-r8b是呀~販毒吸毒個案沒完沒了~
影片後段,
民進黨立委在講什麼屁話?
所以要學美國,荷蘭,
毒品合法化就能降低毒品犯罪率?
要不要乾脆也順便把酒駕刑責拿掉?
這樣也能順便降低酒駕肇事率了?
沒有酒駕法源,一切以意外事故承上就好囉。
這個政府真的瘋了。
警察真辛苦😢抓人後法官再放
法官真的需要再教育,
治安的最後的防線卻脆弱不堪。
輕判罪犯到底是什麼邏輯。
莊瑞雄到底在講什麼鬼
莊肖偉,有講跟沒講一樣。
這個國家和官員都生病了
老師......生氣傷身體,不過、我也一樣憤慨。但是...老師...這個國家需要你健健康康長命百歲......
判太重怎麼保護加害人!罪犯人權太重要了!好不容易建立起罪犯樂園的名聲怎麼能毀壞呢!
是有道理的,但台灣制度不完善
沒有一個層面是做好的
所以當然是要先讓刑罰能達到嚇阻作用
犯罪之島無誤…司法都運用在打擊政敵…真正的罪犯仍逍遙法外…
司法法官要不不食人間煙火,要不為政治服務,沒有任何制衡?這些法務,同樣表一片莫不關心,表情冷漠。台灣真淪落到這地步,是誰該負責???
完全可以體會老師的憤怒😢
7:53 莊委員要笑死我😛像美國一樣吸大麻無罪化,那犯罪率的確馬上下降,監獄裏的人也變少了,數字好看了,政府有面子,犯人也開心,只有守法公民默默承受
司法不該有黨派....唉
國昌老師辛苦了,讚
直接把新加坡鞭刑搬到台灣如何 🤔
莊瑞雄洗咧供蝦毀……他的方法呢?
說法務部不敢放寬毒品施用、又不想刑期增加, 邏輯死了是吧?
質詢這種官員根本就是浪費時間
真的需要修法,這些官員真的是瀆職,一拖再拖,研議再研議。打高空砲的
戰神就是猛,一針見血
會吸毒更多是成長歷程影響的,什麼應報什麼矯正在我看來都屬後知後覺,自然成效有限
酒駕 毒駕致人死亡 應算故意致他人死
不能算意外致死
這樣制度到底在保護誰?
幾十年沒修的老破法
一堆立委都在混
一次三萬
嚇得到誰?
被撞的每個家屬都怕得要死啦
仔細觀察,只要遇到毒品相關的案子,一定會輕判,屢試不爽...
把法務部長換莊瑞雄
他馬上就另一個態度了
樂色莊瑞雄
官員跟法官的家人都沒被酒駕毒駕撞過,這些罰責都不會變重的
因為沒有將心比心阿
🎉🎉🎉🎉🎉🎉🎉🎉🎉🎉🎉🎉🎉🎉🎉🎉🎉🎉🎉
警察=10年?一般人?
但是法條是誰訂的?
官員是誰選的?
監獄如果是「矯正設施」
那明顯全國數量都不夠
不夠就等於「沒有效果」
好了
「土地問題」解決不解決?
犯罪率=抓到=有在工作=要數字好看嗎?
縣市,首長,國家
敢不敢讓警察放開手去抓?
(一樣問題,可以同違停一樣,結果是⋯⋯太多了,乾脆不處理)
國外也有國會監督相關的法規阿,可是臺灣部分違憲,怎麼會這樣呢😀
這個政府在搞什麼東西,制度判刑治療都不會讓毒犯害怕,而教育教改也都亂七八糟,這個政府要下台
這件事很值得上新聞…結果都沒人報😂😂😂😂
民退黨就是一直黑龍轉桌,一句話九彎十八拐,結論就是....聽君一席話,如廳一席話,而且還是廢話,提不出實質作法,只會說我們看法角度不同,悲哀仔
立法委員我只服黃國昌
只有他說到真正的痛點~
不是欸,這種人還有留著的必要? 都毒駕酒駕還害死無辜人民,不用修法? 教育能改變問題? 3-10年能彌補破碎家庭?? 關完出來繼續犯有什麼用
一犯再犯
一再輕判
毒品危害身心
民進黨治國無心
死刑犯有人權
被害死的人呢?
判得太輕,看不下去!
一再保護加害人,
這有什麼嚇阻的效果!
承審法官連坐判刑,否則承審法官不要不緊,無需為誤判、加害人導致其他人民死傷負責,承審法官更要被重判加重2倍刑責。
我怎么聽國家無論哪個部會首長都一律說: 這個,,我們再了解,這個...我們再延議;
這個....我們盡快,結果...不甩你就是不甩你😢可憐
應該查一下法官的金流就知道司法問題真象。
戰神我大哥!
行政系統當機了 好多臭蟲
酒駕已經是累計加重處罰,毒品犯卻是抓一次放一次,還是簡單幾萬就放人。說難聽點就是,毒品犯是毒癮難戒,是政府的搖錢樹,要是一次抓到就重罰,下次就沒機會可抓,等同於政府沒錢可賺。
毒駕拖行導致一名警員死亡 然後依照刑期可判3~10年 算重刑??
這讓我想到了之前高虹安的案子 有爭議的的金額大概11萬左右 但是一審被檢查官起訴求處12年??
我們台灣的司法 法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建議罷免莊大委員 吸毒不用關 是怎樣 等吸毒的開車撞到莊大委員親人 又要改口時空不同 該重判嗎 立委諸公們 請有點良心 養你們的不是民進黨 是我們百姓好嗎 可以本著良心說話辦事嗎 突然覺得稅金繳得很冤 -.-!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簡稱「不信任案」(No-confidence Vote)、「倒閣案」,是由中華民國立法院依據1997年第四次修憲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促使行政院院長去職之憲政措施。
因行政院院長為總統直接提名,不須經由立法院同意,故若立法委員不滿意行政院院長之作為,可依法提起不信任案促使行政院院長去職。 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院長可依法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之請求,總統可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再決定是否行使解散國會權。
中華民國雙首長制下,民選國會、民選總統、閣揆間之互動制衡
法源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所以莊委員上台質詢的重點是?
否定黃剛剛質詢的方向性?
關在監獄裡的毒販和法庭修訂比率成正比變化?
他自己又有什麼實質看法與意見🤨
官員們,別再活在自己的烏托邦世界裡了!!快清醒面對台灣社會真正面臨的問題!
司法機關撤掉就不會有犯罪率了
清醒的台灣人民你愛你周遭的同胞嗎?
好好做出選擇讓政府聆聽人民的聲音吧
連吸毒酒駕的事件都處理不好,選出來的政府是不是出了問題?
希望40裡面有多一點清醒過來
越關越多。就判死刑⋯⋯成為最嚴謹的國家
莊瑞雄是說要開放大麻嗎?!若是莊先生的政見,請明白告訴那些投票給你的選民,讓他們用選票來表達是否支持莊先生的政見!
刑事廳長是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和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畢業,但是法官經歷,好像不太算法學出身的,對刑度的研究…
老鳥有交代千萬別太拚,如果他要跑就給他跑不然可能你的命會搭進去而且還沒什麼補償金 ㄎㄎ
莊在講三小(針對毒品的部分)?對不起,我是真的看不懂
道貌岸然
簡單講就是「尸位素餐」,莊委員,吳委員就是典型的例子
很容易懂啊,如果我們敢像荷蘭美國把一堆毒品的吸食合法化,這樣在監獄裡面被關的‘’毒品犯罪‘’佔比就少了,真的好棒棒呀
看不懂莊瑞雄是來幹嘛的....
今天的案例所呈現的明明就是「累犯」+「輕判」,連要求被告去強制勒戒都沒有,
變成只要被告有錢就完全處罰或矯正不到,人家重大交通違規好歹還會記點,點數超過要上課會扣照甚至會吊銷駕照,
刑法本來應該是「矯正」不良行為的一個工具,結果在法官輕判下直接失去用處。
在那東扯西扯的,那你要不要乾脆去學加州?直接由政府發替代毒品給毒蟲?
把加州那個一群毒蟲當街吸毒/恍神那一套全學回來?真的莫名其妙。
這跟酒駕一模一樣抓到累犯都是輕判 易科罰金 他講一堆 卻沒聽到他的解決方法 只會擋而擋
笑死
買毒的錢都不止三萬
罰三萬是在收封口費嗎?
罰一次三萬
再犯就要關了
台灣真的加害者天堂欸
3-10年還真是輕阿 難怪政府帶頭犯法
可悲連法律法條還要去翻找看傻眼難怪會被電 , 沒辦法人民愛民進黨所以就這樣吧所有法都這樣 , 還不可敢改變現在慢慢台灣走向威權了也是人民慣出來的
我一直在懷疑
毒品犯罪相關法條一直降低
是相關單位裏頭有人在搞這一樁生意
最後面那一位的說法...
現在是要把廢死的死刑不能遏止殺人就要應該要廢除的論述
也套用到毒品上了嗎?
莊瑞雄委員自己都不懂法被害者的心理,如果他的親屬有被害者,他會這樣的質詢嗎?莊委員要站在被害者想,而不是替加害者脫罪
毒駕比酒駕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