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禁止網紅來店評論嗎?|TOYZ|超派人生|超哥|館長|甲組|排除侵害|締約自由|民事訴訟|立功律師|N楚立功【生存の法則E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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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9 окт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73

  • @yunpeng7
    @yunpeng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想要看認真討論這件事@@
    那店家到底要如何面對這種事情
    門口掛店內禁止拍照攝影這個可以嗎?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9

      認真說就是沒有標準,
      基本上我們看到兩邊所做的事情,
      都是有思考過的結果。
      因為他們都是在做生意,做生意就是這樣赤裸。
      每個人都在求生存,大家都很有壓力。
      一位當網紅,沒有實業支撐,
      必須要到處找人吵架,做議題衝流量,
      否則不紅了,就頓失收入。
      一位開店作生意,雖然家中有產業,
      但作生意也是背負很多責任。
      就像是告米其林的餐廳,
      請了台灣頂流事務所的律師打了一場官司,
      我猜也是花了好幾十萬,
      不論提告的動機是什麼,
      我想這代表餐廳很在意這件事情。
      法院也是按照法律程序審理了這個案件,
      所以判決的結果,
      就是本國法律在現實事件中實踐的樣貌。
      但我作為一個律師,
      仔細去看法院的判決,
      我真的看不懂邏輯是什麼,
      也無法預測同樣的事情,
      換到不同法官手上,
      是不是會變成不一樣的狀況,
      因為法律是不科學的。
      回到您的提問,我真的不知道有沒有用,
      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認知世界當中,
      但我相信照您的方式,
      在店內貼上不歡迎拍照攝影,
      遇到有生存壓力的網紅,
      如果您的店有拍攝的價值,
      他們也一樣會進去拍照攝影,
      因為他們是在求生存。
      店家可以依法對網紅提告刑事的強制等罪,
      民事則可以提告排除侵害等訴訟,
      如果兩個案件自己上、自己跑,
      大概要花兩三年的時間,
      保守抓作筆錄、開庭要超過十次以上,
      以我當律師的第六感,
      很高的概率店家會輸掉。
      如果花錢請律師,爭取權利,
      堅持到底,以請律師的標配來說,
      一個案件報6萬元好了,
      保守抓30萬元上下,
      一樣很高的概率店家會輸掉。
      如果是這樣,你是店家,你不告嗎?
      硬著頭皮,你也還是要告。
      不告的話,生意可能就會受到影響,
      當然也有可能是另外一種行銷,
      生意反倒逆風成長,
      但對你而言,這就是一種不可控的風險。
      否則你就是鼻子摸一摸,算了。
      也不用思考自己的權利有沒有道理,
      因為你不爭取權利,權利就不存在。
      人家不就拍假的嗎,寫那張紙就是自慰而已。
      如果你是網紅,你看到人家這樣貼,
      你要進去吃嗎?是不是還是要進去吃一下?
      反正如果你被告了,也可以另外再拍一個我被告的系列,
      反正真的被告成了,也沒什麼太大的損失,
      就當作是一種成本。
      很多事情在那邊講法條,
      分析法律有沒有道理,
      其實是沒有用的,
      因為大家都很專業,也都很懂。
      只是大家不懂的是,
      法院到底會怎麼判,
      講實在話,還真的不會有人知道,
      因為法官也是人,
      法律是人在解釋,
      你不知道他是超粉、椅粉,
      抑或者只是一個覺得大家來鬧的公務員。

    • @jun123rong
      @jun123rong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Entschuldigung543 真的認真

    • @ezs33927
      @ezs3392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Entschuldigung543 功道伯這個可以拍一集給法律麻瓜們了

    • @建成余-s1r
      @建成余-s1r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ntschuldigung543 話說 法官有職權分類的嗎,或者說 怎麼知道案件歸誰審

    • @yunpeng7
      @yunpeng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Entschuldigung543 現實真的是既可憐、又可惡、更無奈...

  • @106k5
    @106k5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7

    覺得不好笑就按讚
    ⬇️

  • @朱俊動
    @朱俊動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社會氣息濃厚的優質律師,讚

  • @takakazuabe9130
    @takakazuabe9130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吃一「筋」

  • @slamdunk33914
    @slamdunk33914 Месяц назад

    在國外,有奧客的話,店家能列為禁止往來戶,以後不能再進入店裡。 在臺灣,民法上也是一方發出要約,另一方承諾,雙方要約交錯契約才能成立,假如今天是這個客人已經來店裡鬧過被記上是奧客了,那下一次要進來,為什麼不能禁止? 沒有其他的選擇,這樣不就是侵害到賣方的權利了? 對方發出要約,那我的承認權永遠就只有一個選項,那就是一定要承認這個買賣讓他實現。

  • @lhspiglet
    @lhspiglet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法律要與時俱進來修法,不然真的新的案例出來,根本不足以應付新的問題。

    • @mikechen6973
      @mikechen697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那只能解決出問題的人了😂😂😂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法律是人在用的,所以怎麼修都會有問題

    • @JeffXiao1229
      @JeffXiao122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法律也是人制定出來的,不可能完美,但也不能放棄修法,這說法應該可以套用先前某前香港演員說的:不完美中的完美

    • @Francis97630
      @Francis9763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你要去監督唯一能修法的立法委員呀

  • @babana6554
    @babana6554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終於等到出片

  • @Mr.Seal_Kuan
    @Mr.Seal_Kua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我幫N功你貼給館長看,實在太有料了!

  • @陳春吉-r7t
    @陳春吉-r7t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我覺得講的有一點點出入 落實在實際面...還是可以片面拒絕服務的 “特殊情形下”

  • @tamtsunfung1860
    @tamtsunfung1860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哎你贈到啦😂不希望你還是28k sup😂

  • @guguliou
    @guguliou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接受負評啦超好笑

  • @ezs33927
    @ezs3392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謝謝師父N公道伯
    大吃一筋
    超派~

  • @Lobboy_Labee
    @Lobboy_Labee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看+9老闆有沒有盯著你,有盯著橡皮筋吃進去也要說好吃

  • @mensgametw
    @mensgamet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為何店家無權禁止拍攝?這什麼道理?尤其你們這些網紅用我的餐評論還營利,搞不好還塞個業配置入,這樣子可以? 我不信。

    • @MM-yg8ni
      @MM-yg8ni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他沒說無權禁止拍攝阿,店家可以禁止攝影沒問題啊不少百貨也是禁止攝影的甚至有些夾娃娃機也是,問題toyz直播又沒被制止。

    • @funchulin
      @funchuli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呃?他不是說法院判決案例是不能拒絕上門,但是沒說不能拒絕拍攝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我也覺得很奇怪,法院在這種狀況還用權利爛用當作不能夠拒絕消費的理由,非常少見。可是那家餐廳後來沒有堅持上訴,大蓋率是覺得花錢打這種官司沒搞頭吧,人權還是一種奢侈品。

    • @mensgametw
      @mensgamet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Entschuldigung543
      再不久,法官判決違反社會期待,也很有機會被拿出來討論。

    • @mensgametw
      @mensgamet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MM-yg8ni 我們一直說的都不是Toyz

  • @kunkun0513
    @kunkun051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N公、我發現…你有瀏海比較帥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但凡亞洲男子,沒有瀏海都是一個樣子

  • @bboyfreeordeath
    @bboyfreeordeath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我以為是五條悟

  • @金門影像
    @金門影像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可是評論難吃是個人覺得,別人不一定覺得!不要相信就好了!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好不好吃其實也不是大家在意的,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 @Jack.McCutchen.0606
    @Jack.McCutchen.0606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法律有沒有用我是不知道啦 但拳頭是肯定的 看看現在多乖啊 汪都不敢汪一聲

  • @funchulin
    @funchuli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不是惡意中傷的話語都只能忍,受不了的,開會員制餐廳唄😅

  • @adolphlai
    @adolphlai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晚了好幾天才上片,沒跟到流量阿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現在沒在管流量了,我們男後期都快離職了。

  • @Jack.McCutchen.0606
    @Jack.McCutchen.0606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誹謗性言論不是在憲法言論自由中有較低的保障嗎 如果他人惡意批評中傷店家這樣還不能主張受侵害?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先告再說,告了看法官判不判,不判就不算

  • @mikeku919
    @mikeku91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長的跟年輕時的撲馬很像😂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比較瘦吧

    • @mikeku919
      @mikeku91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Entschuldigung543 哈 撲馬老師年輕時比較瘦🤣

  • @aa536437
    @aa53643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今天影片水水的唷,超派!

  • @yuanlai2166
    @yuanlai2166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認為確是有點美食評論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主觀的,他說不好吃關你什麼事?幹嘛一言不合就噴toyz
    再來說你也沒多有名在那邊蹭流量噴別人什麼咖,那請問你又是什麼咖?你是什麼角色?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誰都不是,就是一隻路邊廢的狗,原諒我,椅粉

  • @kfktw
    @kfkt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找N功可以吃丼飯 找齦砧會不會吃牢飯?

  • @sunkist69
    @sunkist6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還沒看先插香,看封面以為是5條

  • @testtest2448
    @testtest244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幫劃重點
    (1)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無法禁止評論
    (2) 也不能拒絕客人上門
    (3) 被嘴了就當場嘴回去,上法院不科學
    (4) 人家開店在那亂講話被打剛好而已

    • @張俊凱-d4z
      @張俊凱-d4z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3 4 雲來的?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1,2,3,4都不是我講的,哈哈

    • @kevinlantw
      @kevinlant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嘴回去是對的(不涉人身攻擊的話),打人就...

  • @好蒿爽爽
    @好蒿爽爽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安捏不行喔,這樣以後球評都要打過NBA才能評論NBA比賽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法院的邏輯跟你的一樣,夠專業

    • @straenverkehrgeheimpolizei3083
      @straenverkehrgeheimpolizei308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本來就該如此,不然一堆阿宅明明就痴肥樣or書呆樣也來對頂尖運動員指手劃腳

  • @shawn5823
    @shawn582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印休地功

  • @台灣熊貓-o2t
    @台灣熊貓-o2t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有跟上話題,有笑點

  • @dylan__
    @dylan__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是陳時中上身嗎?講話每句後面都要加齁齁齁
    這麼年輕就有這個壞習慣齁,建議改掉齁

  • @Kliou-r6s
    @Kliou-r6s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應該是丸南的生魚片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離家近的吃ㄧ吃,其實我吃不出來差別

  • @jhengjhechen1603
    @jhengjhechen160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N公鐵拳,超派~

  • @羽京燕
    @羽京燕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小心點要被打了

  • @wangwang6907
    @wangwang690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感謝東森的分享 送你一個倒讚 差低

  • @machiparty
    @machipart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評論屌打瑩真

  • @探索量子自由
    @探索量子自由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橡皮筋已經澄清. 還真不是. ruclips.net/video/8RRr46WlcFU/видео.html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早就看過了,每天都在研究別人的套路

  • @畢小歪
    @畢小歪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這集比較混,沒辦法給讚。請下一集加油啦~😅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你真的是鐵粉,有看出來差異,這集後期製作上確實有比較大的調整,我會再接再厲,謝謝支持。

    • @jhengjhechen1603
      @jhengjhechen160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Entschuldigung543 不會啊我覺得很好笑阿,只要好笑就給讚,超派~

    • @陳伯銘-b5e
      @陳伯銘-b5e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胃口被養大了

  • @cuj1359
    @cuj135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上訴要錢阿

  • @荒ひ
    @荒ひ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好好笑,怎麼這麼多椅粉

  • @nmsl959
    @nmsl95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蹭蹭蹭

  • @SummitYang
    @SummitYang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N公不是不到只是時候未到

  • @小雨-n6c
    @小雨-n6c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從FB上過來...請問他是誰阿?醋飯都多久了...又蹭流量了,唉唉,原來不是一個咖...應該說什麼咖都不是...先檢舉一波。

  • @D06904
    @D06904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還沒看前先按讚就對了~~~

  • @rayliu2031
    @rayliu203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愧是訂閱兩萬的頻道這種爛題材也想的出來 要蹭還在那邊假鬼假怪 啊眼睛能不能張開一點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趕快幫我按訂閱阿,救救訂閱數,按了我就張開眼睛

  • @吼呀-t9z
    @吼呀-t9z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要蹭流量還蹭不起來😢

  • @大澍藥局
    @大澍藥局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說TOYZ什麽咖阿你在這邊蹭也沒有比較厲害啦

  • @user-haohao1038
    @user-haohao103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好了啦別蹭了

  • @大澍藥局
    @大澍藥局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人家就爽啊你管那麼多你住海邊?

  • @dele3403
    @dele340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請問言論自由是假的嗎,我覺得你講話不公道,令人覺得無語,🤮🤮🤮🤮🤮

    • @日天我
      @日天我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他說了什麼,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公道阿,要也是法院不公道吧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

    • @buster0989
      @buster0989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邏輯跟理解能力也是沒誰了。

  • @crachel3288
    @crachel328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服務業真的太辛酸了

  • @poo9874
    @poo987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長得好像降魔篇那位假道長

  • @kencssd
    @kencssd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恭喜,專門過來檢舉+倒讚你,超唐😂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水喔,可以再多按兩次倒讚,表達不支持

  • @江延舜-x6m
    @江延舜-x6m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看完這集~~~想問的問題是~~~~~~你是不是變胖了???

  • @Yu-ss3up
    @Yu-ss3u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蠻可憐的,蹭起來

  • @champ2222
    @champ2222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又哪咖

  • @Chsojdksd
    @Chsojdksd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眼睛可以打開嗎==你是什麼咖笑死

  • @烏斯-y8t
    @烏斯-y8t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笑死 也梗 訂閱了

  • @1070628
    @107062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是 好吵 愛蹭😢 可黏

  • @打首腔
    @打首腔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又是什麼咖?

  • @user-charles-wish-start77
    @user-charles-wish-start7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這件事兩方都贏家,本來沒啥人的店這次拱火就天天爆滿,另一個影片賺爛了還想開拳賽,其他網紅也蹭流量蹭爛了,說到底,真正損失錢包的就是那些跟風的消費者。
    當然如果很較真的話,很容易就能從事件得出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有錢能請律師能協商能罰金~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大家都出來賺錢讓人家消費啊,日子都不好過

  • @mosinyia1401
    @mosinyia140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不做客人生意也不行?契約自由在哪裡 一審法官真的很恐龍

    • @mikechen6973
      @mikechen697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判決不合你意就恐龍那你也很恐龍喔😂

    • @Vince-u6s
      @Vince-u6s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他沒有覺得不合他意啊,只是沒有講出個能夠說服人的道理出來,所以他指出來他的疑問,就是「契約自由在哪裡」
      所以應該沒有所謂的「判決不合你意就恐龍那你也很恐龍」這種講法吧?

    • @mikechen6973
      @mikechen697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Vince-u6s 你很理性我也理性的回覆你
      契約自由裡有強制締約的部分
      除非有正當的理由,否則即須與之締結契約。此種情形即稱為強制締約。
      前面已經說了米其林是有一定公信力並指說好話不說壞話所以不構成理由拒絕消費
      契約自由不只提倡
      締約自由
      相對人選擇自由
      內容決定自由
      變更或廢棄自由
      方式自由
      也有強制締約這一大項

    • @Vince-u6s
      @Vince-u6s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mikechen6973
      謝謝回覆~ 這樣我就明白法官這樣判決的理由在哪裡了~ 😆

  • @Zpaa-ih5ne
    @Zpaa-ih5ne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阿所以你誰 你又什麼咖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什麼咖都不是,我跟你道歉,我對不起社會

  • @戴禮欽
    @戴禮欽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是哪家的生魚片?這才是重點啊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重要嗎,我干貝講成旗魚都沒有人在乎

    • @戴禮欽
      @戴禮欽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ntschuldigung543 店家也想變排隊名店啊,

  • @sakaba1985
    @sakaba1985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對方有同意可入內拍攝的 老闆還跟他說 ㄟ 你評一下 你影片說的 他們都有先問過 哀 看來往後觀看你的影片 不能不帶腦筋的去學習法律知識了 說個笑話 我吃飯覺得不好吃 不能說出來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可以說,但下次不要帶女鵝,要帶安全帽

    • @sakaba1985
      @sakaba1985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主觀上 椅子有挑釁心態 客觀上 老闆問他他只說了 醋飯不好吃
      結果就被打了
      旁邊的人拍手叫好
      說(活該)不意外
      ???
      我一直以為學過刑法可以對事件的發生與釐清有很清楚的分析,
      如果說因為利益分析過後(後天環境影響)才選擇相挺某人那我還能理解。畢竟生活在社會上就是這麼不科學,對錯不重要。
      希望N公本質上是理性的人。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被打還真的想不太到法律點,硬要分析就變成評論新聞的頻道了,我目前沒有要走那種路線。所以趁這個主題分享一個之前看過的判決給大家。
      這部影片的問題是剪輯的部分沒有辦法很好展現出來那份判決的內容,所以導致你好像看不太懂這部影片的主題,也無法抓到本部影片的重點,這個部分確實是我搞影音技術不足衍生的問題,比較不好意思。但單看影片,應該也沒挺誰吧,我這個人超沒立場耶。

    • @sakaba1985
      @sakaba1985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當初盈臻律師橫空出世,網路上的鄉民都覺得她是一個風向指標(時事用法律分析評論),很棒,直到出了一個影片開始(丁特有點開而注意到)偏綠之後,網路鄉民就回不去了。畢竟網路民調白第一,結果現實上綠當選。
      真的回不去了,我個人以前都會看,現在擔心被潛移默化(洗腦),不太像以前沒事就點開來用聽的。
      個人這段留言類似法官自由心證,毫無根據,即風向。

    • @littlemy-
      @littlemy-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sakaba1985這部影片水成這樣單純分享米奇林案例你也可以想像出一篇有立場的超長留言你蠻厲害的

  • @andyl7213
    @andyl721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以為你是N主公

  • @Wherealalala
    @Wherealalala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店家可以拒絕拍攝影片照片吧🤣
    選我正姐

  • @kaming6383
    @kaming638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咖更爛了~

  • @9898989883
    @989898988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全糖

  • @04191230
    @04191230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到底什麼演算法,讓我看到這麼難看的東西,果斷檢舉。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讚喔,按檢舉還加留言,感謝支持

  • @好食一直食
    @好食一直食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好蹭一直蹭

  • @s0932723098
    @s093272309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我是看到臉書才過來朝聖的~
    原來也不是個什麼咖小啊。
    看來就是要蹭流量的YT蹭仔。
    可悲

  • @lionzhen
    @lionzhe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要蹭多久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蹭到不開頻道啊,認真作內容,不蹭的YTR,才是真正的不認真啊。

    • @lionzhen
      @lionzhe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ntschuldigung543 無聊只會跟風 難怪沒人看

    • @kmliuy
      @kmliu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沒人看你還看, 看就算了還留言...@@lionz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