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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哥今天節目好棒
謝謝!
鄭立委笑時更帥…
政權無法互相監督 哪裡有民主 真是悲哀 台灣要步入獨裁了
國民黨必須做的五件事;一、增修公投法,民眾若不認同大法官的釋憲文(譬如廢死),得發起複決公投,釋憲文一經公投否決立即失效。二、修正公民投票法,恢復「公投綁大選」。三、通過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必須整體大法官2/3通過,刪除暫時處分。四、嚴審大法官人事案,一律不通過。五、重新通過國會改革案。第一條第三條,大法官是當事人,依法必須迴避不得參與釋憲。再加上翁曉玲提案通過,大法官人數不足,也不能釋憲宣告違憲。
請求立委修法將大法官改為民選或依政黨比例!
@@micichen2762 這可能要修憲,可能很難。但如果修改公民可以複決公投大法官的釋憲文,大法官要釋憲時就必須非常小心不得違背民意,否則被人民公投否決打臉,大法官的臉就丟大了。
@@shiaulangtsai9965 但是臉丟大了,可能仍然沒有法律效力!
@@micichen2762 所以才要修法啊,只要法律通過了,公投又否決大法官的釋憲文,釋憲文就立即作廢。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改這個可能比較容易!
大法官已逾越職權,在野黨務必堅持立法權反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文
這些大法官可能跟吳思瑤同一所大學畢業的,法律見解都很 凹🫠
人家大法官前面有個"大"字!"土立土及"怎麼可以落掉!應該是"大垃圾"才對!
大法官沒有民意為什麼是太上皇,
大法官已明確告訴大家此路不通是死巷子 在野黨要另闢蹊徑
台灣現在連垃圾兩字都不敢明寫,叫政客反擴是否太理想化呢?
大法官就是模糊焦距 驢嘴對馬頭 混過去 國會議事各向交錯複雜 人民顧溫飽 那有氣力關係細微 所以才要民選 記得王金平時期也有舉手投票過関的
恢復40年前的國民大會吧!
您要找的是不是:人民政协
國民大會大約20年前才被廢掉的
災難總統是誰?
監察委員改為官派就不在能代表國會了。
對啊,能否修法把監委改為民選或依政黨比例?
@@huang4845 這可能要修憲,這就難了。如果不是大法官不可信,否則可以申請釋憲,監察委員改為官派後,還能代表人民的國會嗎?
美國不是你的,民意也不是你的,不會發生,哪來的自信啊,不知道這些民意,都是些要你給它支持你的理由的東西嗎,沒有自己的利益,要你給它出個主意,沒有自己的利益,哪來的共同利益,連這麼糟糕的狀況都發生了,或者說,民意還在等待更糟糕的狀況發生呢。與其說再罵,不如說,是被罵到耳朵長繭了嗎,潛心改過,隨著民意,民意又把問題丟回來,要你像個英雄一樣解決問題,你覺得勒,需要大家的支持,結果,另一邊不想要支持你,民意支持你,只有當你帶領它的時候,民意如果不在鏡子裡看到自己,它就不會動,民意在小地方很穩定,到大地方就變得非常不穩定,劇情不好看,就是對電視罵,問題給民意,民意就只會丟回來,了解,只是像公文一樣看一看,而不是把剩下的表格填完。如果不滿誰,最好要準備能夠替代他能力的人,沒出現,就得按照舊方式進行,自個兒不穩定,就不要妄想了,該確定的都確定了,自個兒平常愛吃什麼、吃什麼,愛買什麼、買什麼,生活過得滋潤、辛苦不要緊,不要連個好結局都做不到。改民意困難,所以改黨,改黨困難,所以要改民意,就看解決問題要由誰開始。在新聞上發聲,是為了得到共識與支持,看了新聞後,要求的是對策,看了對策之後才來決定是支持,還是唱衰,如果是拒絕,就好像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不關自己的事,所以,共識就少了一項,會感到困惑是正常的,原來民意對這個東西沒興趣,因為得不到支持,所以也不用去做,只做會得到民意支持的東西。那邊發生問題,注意就往那邊帶,問題說要解決了,大家就散會了,一個是這樣,兩個是這樣,好幾個是這樣,問題是這樣解決了,但是,往後出現的問題卻更嚴重了,一定是有人控制信息,有人感覺到,有人沒感覺到,感覺到的人有毅力堅持確認原因,沒感覺到的人連去在意都沒有,只是等到有人說有控制信息,才把矛頭對準人,不明究理地圍繞、喊話。只做民意支持的,卻沒辦法完整結束,走到一半,燃料就用完了,只做民意支持的,官員腐敗的機會,拿到鑰匙,打開鎖,打開大門,通過走道,進到客廳,打開櫃子,偷東西,這些都是民意不支持的,但是,民意只表達它支持什麼,而不表達它不支持什麼,記得支持的,忘記不支持的,好的放在自己支持的上面,壞的就丟給別人支持的、壞的就從自己支持的扯下來,民意確實是個篩子,好的壞的都給它放進去了。民意沒有力量,力量就會從別的地方討,別的地方沒有力量,就會從民意身上討,沒有誰是優先,固定的,就沒有繼續往前走的機會,資格也是丟來丟去的。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如果搞不明白,就會更吃力不討好,沒有自己的底線,就容易受到外面的打、外面的罵的影響,期待是別人的事,東西弄不出來,只會使狀況更慘,要的是協調,而不是說服,對比民意來說,自己那麼弱小,直接尋求認同,只會使自己無意義的受傷,透過東西來尋求認同,把焦點集中,把完成的東西累積起來,就不會再製造更多漏洞了。東西比較遲鈍,不像是腦子一樣可以丟來丟去,與其失掉自己的興致,不如保持過去的興致,把問題一個一個變少。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會服務新聞,也不會服務想像,如果它們服務了,那就會讓它們想要轉職變成其他東西了。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
德很好,但你要養得起德,也要保護得了德
就靠民意的缺陷與正直的人的缺陷,就可以讓人繼續內耗了。把東西搞清楚,頭尾、該捨棄的、該留下的、該注意的,只是提綱挈領地用責任、原因是不夠的,規則就放在那邊,但規則不會去纏住不按照規則走的人,按照規則走的人,會討厭不這麼做的人,僅此而已,要讓一般人像是按照規則走的人那麼憤怒與厭惡,是不太可能的,無法驅動這麼做,那期待大家這麼做就是代價高昂的。
不完整就是缺陷,情份上可以忽略,但是要動起來,沒有比缺陷更強大的對手了。
事實證明一件事!書讀越多還是沒有骨頭!土及土立司法
台灣人真會選選一個姓賴的來耍無賴做一個無賴政腐太諷剌了吧!可憐的小老百姓啊真要官逼民反革命嗎?
歷史哥今天節目好棒
謝謝!
鄭立委笑時更帥…
政權無法互相監督 哪裡有民主 真是悲哀 台灣要步入獨裁了
國民黨必須做的五件事;
一、增修公投法,民眾若不認同大法官的釋憲文(譬如廢死),得發起複決公投,釋憲文一經公投否決立即失效。
二、修正公民投票法,恢復「公投綁大選」。
三、通過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必須整體大法官2/3通過,刪除暫時處分。
四、嚴審大法官人事案,一律不通過。
五、重新通過國會改革案。
第一條第三條,大法官是當事人,依法必須迴避不得參與釋憲。再加上翁曉玲提案通過,大法官人數不足,也不能釋憲宣告違憲。
請求立委修法將大法官改為民選或依政黨比例!
@@micichen2762
這可能要修憲,可能很難。
但如果修改公民可以複決公投大法官的釋憲文,大法官要釋憲時就必須非常小心不得違背民意,否則被人民公投否決打臉,大法官的臉就丟大了。
@@shiaulangtsai9965 但是臉丟大了,可能仍然沒有法律效力!
@@micichen2762
所以才要修法啊,只要法律通過了,公投又否決大法官的釋憲文,釋憲文就立即作廢。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改這個可能比較容易!
大法官已逾越職權,在野黨務必堅持立法權反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文
這些大法官可能跟吳思瑤同一所大學畢業的,法律見解都很 凹🫠
人家大法官前面有個"大"字!"土立土及"怎麼可以落掉!應該是"大垃圾"才對!
大法官沒有民意為什麼是太上皇,
大法官已明確告訴大家此路不通是死巷子 在野黨要另闢蹊徑
台灣現在連垃圾兩字都不敢明寫,叫政客反擴是否太理想化呢?
大法官就是模糊焦距 驢嘴對馬頭 混過去 國會議事各向交錯複雜 人民顧溫飽 那有氣力關係細微 所以才要民選 記得王金平時期也有舉手投票過関的
恢復40年前的國民大會吧!
您要找的是不是:人民政协
國民大會大約20年前才被廢掉的
災難總統是誰?
監察委員改為官派就不在能代表國會了。
對啊,能否修法把監委改為民選或依政黨比例?
@@huang4845
這可能要修憲,這就難了。
如果不是大法官不可信,否則可以申請釋憲,監察委員改為官派後,還能代表人民的國會嗎?
美國不是你的,民意也不是你的,不會發生,哪來的自信啊,不知道這些民意,都是些要你給它支持你的理由的東西嗎,沒有自己的利益,要你給它出個主意,沒有自己的利益,哪來的共同利益,連這麼糟糕的狀況都發生了,或者說,民意還在等待更糟糕的狀況發生呢。與其說再罵,不如說,是被罵到耳朵長繭了嗎,潛心改過,隨著民意,民意又把問題丟回來,要你像個英雄一樣解決問題,你覺得勒,需要大家的支持,結果,另一邊不想要支持你,民意支持你,只有當你帶領它的時候,民意如果不在鏡子裡看到自己,它就不會動,民意在小地方很穩定,到大地方就變得非常不穩定,劇情不好看,就是對電視罵,問題給民意,民意就只會丟回來,了解,只是像公文一樣看一看,而不是把剩下的表格填完。
如果不滿誰,最好要準備能夠替代他能力的人,沒出現,就得按照舊方式進行,自個兒不穩定,就不要妄想了,該確定的都確定了,自個兒平常愛吃什麼、吃什麼,愛買什麼、買什麼,生活過得滋潤、辛苦不要緊,不要連個好結局都做不到。
改民意困難,所以改黨,改黨困難,所以要改民意,就看解決問題要由誰開始。在新聞上發聲,是為了得到共識與支持,看了新聞後,要求的是對策,看了對策之後才來決定是支持,還是唱衰,如果是拒絕,就好像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不關自己的事,所以,共識就少了一項,會感到困惑是正常的,原來民意對這個東西沒興趣,因為得不到支持,所以也不用去做,只做會得到民意支持的東西。那邊發生問題,注意就往那邊帶,問題說要解決了,大家就散會了,一個是這樣,兩個是這樣,好幾個是這樣,問題是這樣解決了,但是,往後出現的問題卻更嚴重了,一定是有人控制信息,有人感覺到,有人沒感覺到,感覺到的人有毅力堅持確認原因,沒感覺到的人連去在意都沒有,只是等到有人說有控制信息,才把矛頭對準人,不明究理地圍繞、喊話。只做民意支持的,卻沒辦法完整結束,走到一半,燃料就用完了,只做民意支持的,官員腐敗的機會,拿到鑰匙,打開鎖,打開大門,通過走道,進到客廳,打開櫃子,偷東西,這些都是民意不支持的,但是,民意只表達它支持什麼,而不表達它不支持什麼,記得支持的,忘記不支持的,好的放在自己支持的上面,壞的就丟給別人支持的、壞的就從自己支持的扯下來,民意確實是個篩子,好的壞的都給它放進去了。民意沒有力量,力量就會從別的地方討,別的地方沒有力量,就會從民意身上討,沒有誰是優先,固定的,就沒有繼續往前走的機會,資格也是丟來丟去的。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如果搞不明白,就會更吃力不討好,沒有自己的底線,就容易受到外面的打、外面的罵的影響,期待是別人的事,東西弄不出來,只會使狀況更慘,要的是協調,而不是說服,對比民意來說,自己那麼弱小,直接尋求認同,只會使自己無意義的受傷,透過東西來尋求認同,把焦點集中,把完成的東西累積起來,就不會再製造更多漏洞了。東西比較遲鈍,不像是腦子一樣可以丟來丟去,與其失掉自己的興致,不如保持過去的興致,把問題一個一個變少。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會服務新聞,也不會服務想像,如果它們服務了,那就會讓它們想要轉職變成其他東西了。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
德很好,但你要養得起德,也要保護得了德
就靠民意的缺陷與正直的人的缺陷,就可以讓人繼續內耗了。
把東西搞清楚,頭尾、該捨棄的、該留下的、該注意的,只是提綱挈領地用責任、原因是不夠的,規則就放在那邊,但規則不會去纏住不按照規則走的人,按照規則走的人,會討厭不這麼做的人,僅此而已,要讓一般人像是按照規則走的人那麼憤怒與厭惡,是不太可能的,無法驅動這麼做,那期待大家這麼做就是代價高昂的。
不完整就是缺陷,情份上可以忽略,但是要動起來,沒有比缺陷更強大的對手了。
事實證明一件事!書讀越多還是沒有骨頭!土及土立司法
台灣人真會選選一個姓賴的來耍無賴做一個無賴政腐太諷剌了吧!可憐的小老百姓啊真要官逼民反革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