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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應該改成行人闖紅燈遭開罰 女子硬凹「綠燈剩2秒不能過」? 警拿密錄器打臉
台灣媒體就是這樣 喜歡標題造謠
密錄器是什麼
現警察執勤,配帶的電子設備,保護雙方的事證@@查理布考斯基-v2n
@@查理布考斯基-v2n 秘密錄影器
@@monologue6057 那要跟法官聲請跟監票。不然沒有公開透明就是違反誠實信用,除非偵查不公開,警察要辦案的話,那也是24小時內一定要提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行使緘默權。但柯文哲這個案件是特例,個人覺得比較像是私人恩怨。
明明就紅燈的還想騙 應重罰。
女子眼睛看剩兩秒,但是腳還未採到行穿線,等腳踩到行穿線時早已經變紅燈了結論 : 行人闖紅燈,違規無誤,結案。
這玩意兒沒有黃燈阿.................?
都沒還碰到馬路就已經紅人了開罰屬實
這樣確實不是剩2秒過去,真的是闖紅燈了。還是記取教訓下次不要硬過了
哈哈哈哈哈!自己問題,還要放上面打臉,臉皮還真的厚!
闖紅燈就闖紅燈,再凹就難看了
闖紅燈還發文討拍是有多想被網暴🤗
還好警察有錄到不然大家都還在冤枉警察亂開單
難得會抓行人闖紅燈,很多不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的都不抓了
這些就是看情況了,大多離市區遠的斑馬線分布都差距幾百公尺的和行車數量少的,行人就會這樣,很多都已經養成習慣,如果開罰更會被居民說是擾民而且有時候想合法也沒用,家門口就是大馬路,但就是往右距離100公尺遠的地方才有唯一的斑馬線,往左就是沒有,當時也有請里長配合村民習性去申請劃斑馬線,結果被回說畫斑馬線需要有紅綠燈,不需要紅綠燈的條件只有距離最短的5m單線車道以下才行,也就是民眾想合法過馬路,政府規定卻是那樣限制不給畫
罰 都罰 行人都罰那麼輕了 還很難抓 乖乖守法很難嗎?? 現在都已經行人霸王條款了 是還想讓汽機車多不滿??
極力建議全部路口號誌改汽車專用時間跟行人專用時間免爭議.....不然左右轉車輛還要等行人總是造成大堵車....
不要糾結在幾秒 自己也應該考慮一下速度跟距離 安全嗎? 命是你自己的 想一想再決定
想騙人 再開一張
這個大腦壞了有選擇性健忘,紅燈了記憶卻停留在綠燈...撞妳的車可不會管妳的記憶是紅是綠。
自己闖紅燈還有什麼好報怨
闖紅燈被開單很正常,很多女生的邏輯都怪怪的,搞的好像有吵就會有糖吃一樣,真不知道誰教出這種87的
現在不少人會這樣,明明問題出在自己身上,還硬凹說是別人的錯。
阿影片明明就已經顯示行人在紅燈時才開始過馬路線,這個行人不能硬凹呀
眼睛看到確實是兩秒,但她忘了自己不是奧運選手,剛跨出斑馬線就花了兩秒
叫個國手來跑看看,兩秒能過我500給他
剩兩秒就可以踩到斑馬線了
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這則新聞的資訊還不夠完整,請參考如上。
也才罰五百 車子撞到她 罰7200 以上 還有可能被吊扣
過不去硬要過,帝王行人被罰剛好而已
警察都提供畫面了,賴心怡、林昭賢記者還可以這樣用假議題做一篇新聞喔?
腳踩斑馬線已經紅燈就沒啥好說的
用證據講話,如果闖紅燈那就活該被罰
讚啦!行人終於不是無敵了
好奇甚麼時候行人闖紅燈不是違法的?
我也一直以來很疑惑為何違法行人一直都有為什麼都沒有被開單???目前這個開單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上新聞的~反觀利用法律的行人比比皆是“非常囂張”
建議行人闖燈也要罰6000
她以為行人最大,帝王條款
變紅燈時停在路上不動!
1. 行人路燈閃爍時未進入行穿線,不得進入路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7條)2.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3. 在無行人專用號誌時,行人可以依行車管制號誌指示用路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台灣人不都這樣 自己違規還睜眼說瞎話
以前台北車站前,舘前路忠孝西路口擺了一台行人違規講習車,強制違規者聽講兩小時,擺放下去馬上沒人敢違規,強制聽兩小時比罰單更有用。
行人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踩下去時就紅燈了,還想騙
就行人燈紅燈了啊,想使用話術上網討拍歐?
遇到行人覺得自己是老大過馬路~還給你看手機慢慢過管你紅燈不紅燈就算是二秒 你過去就紅燈 到底什麼才是地獄??終於看到被罰就是爽
有兩秒給你跑。但紅燈你會停下來嗎😊
不走斑馬線該罰
全國第一張
還有臉投訴 = =
眾多智能不足者皆以投訴為利器,皆自以為是!!!!
太過份了!!!只要最後一秒踏上斑馬線 就是我的伸展台是有幾位警察會抓? 提高行人違規金額啦 只會行人地獄 行人地獄
你如果已經踩在斑馬線2秒這還好談,但你看的2秒是騎樓裡這認栽吧。
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見人紅就別亂闖,會出事
老早,美國加州對行人更嚴肅,閃燈時若仍堅持要過,就開始罰了!近年來取消。
被罰活該
騎機車的 總是是覺得自己應該 機車一點啦! 這位小姐別太難過 今天的我比你更倒楣去超商繳遠傳費 居然被駭 賠掉快兩千 並且一氣之下 提前解約 賠了八千加起來 是你罰單好幾倍.......哇哩咧干××$#@%×××××××××××××××
這下打臉了🤦
紀錄器中警察問女子沒有看到紅燈嗎,女子回答有看到
一堆台北人走到一半紅燈也慢慢走
外勞比較離譜,所有燈都闖,懷疑它國沒有紅綠燈設置😢
這時慢慢走.....警察就會找沒禮讓行人的汽機車了!!罰500和好幾張6000還是有分別的😮
硬ㄠ
有差嗎那個不是參考用的嗎?😂😂😂撞死人都沒事了如果再喝點酒更沒事了
2秒是能過問題是有些車不等時間
很多熱門景點...一大群行人都直接闖紅燈過斑馬...有警察敢全部開單嗎... 這個女子2秒要過斑馬用飛的過去也不止2秒......硬ㄠ......很多寶錯都不知道自己錯....硬要凹....
哈 開的完嘛
順便依社維法63條送辦好了。
難得開罰行人闖紅燈 甘拿讚 警察大人還有 行人不靠邊也可以開罰喔 加油喔
中途變成紅燈,行人還是可以走法規就是這樣個子的
他後面兩個人才是闖紅燈吧
罰行人很好 不能只罰汽機車
在台灣行人什麼燈不能過的?反正命一條一了百了~反而是駕駛綠燈不能過紅燈也不能過黃燈還是不能過!?就因為這些路皇想過就過...所以駕駛都不能過
我看路寬、30米寬剩5秒左右就等下一個綠燈、40米寬剩10秒就等下一個綠燈。。。😂
怎麼會跟黃燈一樣呢? 我開車就被攔過開了一張搶黃燈的罰單
根本沒搶黃燈這種罰單好嘛= =
你也是闖紅燈啦,不要跟這女的一樣瞎掰好嗎
罰太少了 應該多一個零
這叫工作 有錢賺當然要有藉口 有藉口才好找你開單 有牌的卡大
應該是看到2秒的時候還沒踏到斑馬線,畢竟影片上他是斜著跑的
剩2秒能跑呀 問題是兩秒跑過嗎?
不久好險有密錄器
我是6秒內 有把握過 2秒我過不了😂
紅燈時腳才踏上柏油路還想凹
罰款是小事,走在斑馬線被撞才是大事😂
什麼假新聞…台視需要這樣騙點閱嗎?
眼睛看到傳到腦在給腳指令超過兩秒😅
是"綠灯兩秒"可以過.但黃灯不能過..因為綠灯後還有黃灯.
台灣行人號誌只有紅跟綠2種燈號.......然後行人號誌亮綠燈時還會加個綠燈倒數
應該寫成腳動得比腦慢,過馬路已轉紅燈
兩光記者兩光新聞台😮
這標題 不行耶
結果還是密錄器幫忙
標題騙人啊!
真正吃飽太閒
抱怨什麼。 討拍嗎
台灣-😮😮生病了😢😢😢
可以直接來我家
片
年底了缺業績開始亂抓了
woman
剩下兩秒不能過?那三秒呢?四秒呢?十秒呢?
你看完影片再說話吧!很明顯受罰者在帶風向,不要看到標題就自嗨,多用點眼睛和大腦😂
警察有問題吧..機車是闖紅灯而且不能如此轉彎.
你才有問題吧 警察 執行勤務 有閃燈
看不清楚記得去配副好眼鏡,真沒救了就把眼睛捐出去吧
這警察擾民吧? 就如同汽車在紅燈前已越過停止線後才變紅燈,這樣也不算闖紅燈
你還是看完整個影片再說話吧
可憐眼睛不用可以捐出去
腦袋用不到可以捐出去
你眼睛可以捐給有需要的人,我知道你不需要
他另一向的人都在過馬路了~很明顯他不同向的就是闖紅燈啊!!
變燈時,汽車強行通過路口呢?抓嗎?
警方迴轉的時候沒有打警示燈?紅燈迴轉違法執勤違規吧?
明明就閃個不停,你怎麼有辦法看成沒打警示燈?
你眼睛可以捐出來
標題應該改成
行人闖紅燈遭開罰 女子硬凹「綠燈剩2秒不能過」? 警拿密錄器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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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錄器是什麼
現警察執勤,配帶的電子設備,保護雙方的事證@@查理布考斯基-v2n
@@查理布考斯基-v2n 秘密錄影器
@@monologue6057 那要跟法官聲請跟監票。不然沒有公開透明就是違反誠實信用,除非偵查不公開,警察要辦案的話,那也是24小時內一定要提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行使緘默權。但柯文哲這個案件是特例,個人覺得比較像是私人恩怨。
明明就紅燈的還想騙 應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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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行人闖紅燈,違規無誤,結案。
這玩意兒
沒有黃燈阿.................?
都沒還碰到馬路
就已經紅人了
開罰屬實
這樣確實不是剩2秒過去,真的是闖紅燈了。還是記取教訓下次不要硬過了
哈哈哈哈哈!自己問題,還要放上面打臉,臉皮還真的厚!
闖紅燈就闖紅燈,再凹就難看了
闖紅燈還發文討拍
是有多想被網暴🤗
還好警察有錄到
不然大家都還在冤枉警察亂開單
難得會抓行人闖紅燈,很多不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的都不抓了
這些就是看情況了,大多離市區遠的斑馬線分布都差距幾百公尺的和行車數量少的,行人就會這樣,很多都已經養成習慣,如果開罰更會被居民說是擾民
而且有時候想合法也沒用,家門口就是大馬路,但就是往右距離100公尺遠的地方才有唯一的斑馬線,往左就是沒有,當時也有請里長配合村民習性去申請劃斑馬線,結果被回說畫斑馬線需要有紅綠燈,不需要紅綠燈的條件只有距離最短的5m單線車道以下才行,也就是民眾想合法過馬路,政府規定卻是那樣限制不給畫
罰 都罰 行人都罰那麼輕了 還很難抓 乖乖守法很難嗎?? 現在都已經行人霸王條款了 是還想讓汽機車多不滿??
極力建議全部路口號誌改汽車專用時間跟行人專用時間免爭議.....不然左右轉車輛還要等行人總是造成大堵車....
不要糾結在幾秒 自己也應該考慮一下速度跟距離 安全嗎? 命是你自己的 想一想再決定
想騙人 再開一張
這個大腦壞了有選擇性健忘,紅燈了記憶卻停留在綠燈...撞妳的車可不會管妳的記憶是紅是綠。
自己闖紅燈還有什麼好報怨
闖紅燈被開單很正常,很多女生的邏輯都怪怪的,搞的好像有吵就會有糖吃一樣,真不知道誰教出這種87的
現在不少人會這樣,明明問題出在自己身上,還硬凹說是別人的錯。
阿影片明明就已經顯示行人在紅燈時才開始過馬路線,這個行人不能硬凹呀
眼睛看到確實是兩秒,但她忘了自己不是奧運選手,剛跨出斑馬線就花了兩秒
叫個國手來跑看看,兩秒能過我500給他
剩兩秒就可以踩到斑馬線了
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
這則新聞的資訊還不夠完整,請參考如上。
也才罰五百 車子撞到她 罰7200 以上 還有可能被吊扣
過不去硬要過,帝王行人被罰剛好而已
警察都提供畫面了,賴心怡、林昭賢記者還可以這樣用假議題做一篇新聞喔?
腳踩斑馬線已經紅燈就沒啥好說的
用證據講話,如果闖紅燈那就活該被罰
讚啦!行人終於不是無敵了
好奇甚麼時候行人闖紅燈不是違法的?
我也一直以來很疑惑為何違法行人一直都有為什麼都沒有被開單???
目前這個開單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上新聞的~
反觀利用法律的行人比比皆是
“非常囂張”
建議行人闖燈也要罰6000
她以為行人最大,帝王條款
變紅燈時停在路上不動!
1. 行人路燈閃爍時未進入行穿線,不得進入路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7條)
2.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3. 在無行人專用號誌時,行人可以依行車管制號誌指示用路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台灣人不都這樣 自己違規還睜眼說瞎話
以前台北車站前,舘前路忠孝西路口擺了一台行人違規講習車,強制違規者聽講兩小時,擺放下去馬上沒人敢違規,強制聽兩小時比罰單更有用。
行人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踩下去時就紅燈了,還想騙
就行人燈紅燈了啊,想使用話術上網討拍歐?
遇到行人覺得自己是老大過馬路~還給你看手機慢慢過管你紅燈不紅燈
就算是二秒 你過去就紅燈 到底什麼才是地獄??
終於看到被罰就是爽
有兩秒給你跑。但紅燈你會停下來嗎😊
不走斑馬線
該罰
全國第一張
還有臉投訴 = =
眾多智能不足者皆以投訴為利器,皆自以為是!!!!
太過份了!!!
只要最後一秒踏上斑馬線 就是我的伸展台
是有幾位警察會抓?
提高行人違規金額啦 只會行人地獄 行人地獄
你如果已經踩在斑馬線2秒這還好談,但你看的2秒是騎樓裡這認栽吧。
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見人紅就別亂闖,會出事
老早,美國加州對行人更嚴肅,閃燈時若仍堅持要過,就開始罰了!近年來取消。
被罰活該
騎機車的 總是是覺得自己應該 機車一點啦!
這位小姐別太難過 今天的我比你更倒楣
去超商繳遠傳費 居然被駭 賠掉快兩千
並且一氣之下 提前解約 賠了八千
加起來 是你罰單好幾倍.......哇哩咧干××$#@%×××××××××××××××
這下打臉了🤦
紀錄器中警察問女子沒有看到紅燈嗎,女子回答有看到
一堆台北人走到一半紅燈也慢慢走
外勞比較離譜,所有燈都闖,懷疑它國沒有紅綠燈設置😢
這時慢慢走.....
警察就會找沒禮讓行人的汽機車了!!
罰500和好幾張6000還是有分別的😮
硬ㄠ
有差嗎
那個不是參考用的嗎?
😂😂😂
撞死人都沒事了
如果再喝點酒
更沒事了
2秒是能過問題是有些車不等時間
很多熱門景點...一大群行人都直接闖紅燈過斑馬...有警察敢全部開單嗎... 這個女子2秒要過斑馬用飛的過去也不止2秒......硬ㄠ......很多寶錯都不知道自己錯....硬要凹....
哈 開的完嘛
順便依社維法63條送辦好了。
難得開罰行人闖紅燈 甘拿讚 警察大人還有 行人不靠邊也可以開罰喔 加油喔
中途變成紅燈,行人還是可以走
法規就是這樣個子的
他後面兩個人才是闖紅燈吧
罰行人很好 不能只罰汽機車
在台灣行人什麼燈不能過的?反正命一條一了百了~
反而是駕駛綠燈不能過紅燈也不能過黃燈還是不能過!?
就因為這些路皇想過就過...所以駕駛都不能過
我看路寬、30米寬剩5秒左右就等下一個綠燈、40米寬剩10秒就等下一個綠燈。。。😂
怎麼會跟黃燈一樣呢? 我開車就被攔過開了一張搶黃燈的罰單
根本沒搶黃燈這種罰單好嘛= =
你也是闖紅燈啦,不要跟這女的一樣瞎掰好嗎
罰太少了 應該多一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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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看到2秒的時候還沒踏到斑馬線,畢竟影片上他是斜著跑的
剩2秒能跑呀 問題是兩秒跑過嗎?
不久好險有密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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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時腳才踏上柏油路還想凹
罰款是小事,走在斑馬線被撞才是大事😂
什麼假新聞…台視需要這樣騙點閱嗎?
眼睛看到傳到腦在給腳指令超過兩秒😅
是"綠灯兩秒"可以過.但黃灯不能過..因為綠灯後還有黃灯.
台灣行人號誌只有紅跟綠2種燈號.......然後行人號誌亮綠燈時還會加個綠燈倒數
應該寫成腳動得比腦慢,過馬路已轉紅燈
兩光記者兩光新聞台😮
這標題 不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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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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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兩秒不能過?那三秒呢?四秒呢?十秒呢?
你看完影片再說話吧!很明顯受罰者在帶風向,不要看到標題就自嗨,多用點眼睛和大腦😂
警察有問題吧..機車是闖紅灯而且不能如此轉彎.
你才有問題吧 警察 執行勤務 有閃燈
看不清楚記得去配副好眼鏡,真沒救了就把眼睛捐出去吧
這警察擾民吧? 就如同汽車在紅燈前已越過停止線後才變紅燈,這樣也不算闖紅燈
你還是看完整個影片再說話吧
可憐眼睛不用可以捐出去
腦袋用不到可以捐出去
你眼睛可以捐給有需要的人,我知道你不需要
看不清楚記得去配副好眼鏡,真沒救了就把眼睛捐出去吧
他另一向的人都在過馬路了~很明顯他不同向的就是闖紅燈啊!!
變燈時,汽車強行通過路口呢?抓嗎?
警方迴轉的時候沒有打警示燈?紅燈迴轉違法執勤違規吧?
明明就閃個不停,你怎麼有辦法看成沒打警示燈?
你眼睛可以捐出來
看不清楚記得去配副好眼鏡,真沒救了就把眼睛捐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