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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老師給我們看了這支紀律片初次看得時候不敢置信這種警察刑求嫌疑人的電影情節竟真實發生在台灣電擊下體還抹綠油精、灌辣椒水逼迫全裸躺在冰塊上 做了那麼多極盡殘忍之事 就為了取得自白好逼迫他們認罪誰能想像蘇建和等人只是和國中同學的哥哥一起出去玩就被捲進殺人強姦偷竊案被逼供關進監獄裡白白浪費大把青春年華這件事在那個年代很可能發生在你我任何一個人身上需要每一位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謹記這司法歷史上慘痛的教訓看看現在的新聞多是輿論批評恐龍法官判太輕怎麼不判死但大家回憶一下蘇建和案吧現在的法官都是依法判刑就是怕跟隨民意亂判會侵害到被告的人權
我的第一次看也是高中公民老師放給班上看~~
我們都有很好的公民老師呢🤣你讀哪個高中?不一定是同個老師ww
如何確定被告沒有說謊?何不訪問被告高中同學及被捕當.天的live?
我也是公民老師給我們看的
再+1
以前記者能做的事情真多,能衝撞體系,現在的記者很多都跟體系融合的很好
真的
哈哈 兩岸一家親啊 媒體控制都是一脈相承
是嗎?兩岸一家親的那些人,不正是製造問題的人嗎?
@@kurokawa22沒錯 就是既得利益群體 黨國體制權貴
為五斗米折腰
最最可怕跟可惡的是這些人竟然都還在線上
交到這種壞朋友真是倒霉了一生而且人生也從此毀了
考試都考第一名跟審判案件有何關聯?當你說出這句話時你就已經沒有當法官的資格! 你充其量就是比別人會「背書跟考試」,不代表你就能依照間接、直接證據還有你會認真去看嫌犯的自白書!!這些都做不到,就把人判死,當你司法老師的一定很羞愧
1450
非常感謝 讓我們知道歷史的真相
真相在此 ! 下集 最後更令看到眼濕濕 雖然當事人不是我 但深層一想 下一個被冤的當事人是我 就明白完整謹慎司法制度有多麼重要 ruclips.net/video/EOqHXs4oMmo/видео.html&feature=share
這個案子有真相 ???這個案子有真相 ???有兩個不同的單位鑑識:這個案子,兇器有三個。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
就像《九槍》也是!
41:30 真的看到哭出來這個案子真的太扯了謝謝這位記者大哥跟相關工作人員紀錄這一切
這個案子很清楚嗎 ???這個案子,兇器有三個。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
@@古德林-i4v 你有看完嗎? 凶器只有找到的菜刀
@@laviwang 刀痕有三種 !!!
這位記者現在是中正大學的教授,也就是去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九槍》的導演:蔡崇隆老師。
@@古德林-i4v 你有看李博士的報告嗎?
聽到高院那個代表那個口音跟他的立論基礎就知道是在官官相護靠的就是四個字「法不責眾」
死者的正義該被伸張,但伸張正義的同時,更應該慎重考量及整個偵辦過程的合法性,當偵辦的過程有了重大瑕疵,那如何來證明這些瑕疵不會影響判決,如無法證明,就不該將其納入判決,這些檢查官及法官真可說是昧著良知在做起訴及判決。
聽過錄音檔,三個人的供述都是被誘導的,沒有任何一句話是他們發自內心要說的,只有劉秉郎堅持自己沒有犯罪,問話的還叫他去旁邊考慮清楚他先問別人,這些逼供的人逃得了法律制裁逃不了陰間審判!!
聽審判長的訪問,恐龍的程度跟現在的法官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國家的不幸,這種人當審判長
這些老法官的嘴臉真的很可怕!!終於明白台灣的司法為何會如此不堪入目!悲哀!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
你們什麼時候替"向心"夫妻伸冤 ???
😢
外省仔做尚大的還說他靠實力當上大官、我聽他在臭彈!
@@古德林-i4v你好吵喔 幹嘛重複三次
當時省判的法官、刑警及檢察官,是不是被懲戒了呢?如果還在線上真的司法已死,以前害怕司法,現在不信任司法...但都無力反駁
蘇建和案對我來說是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冤案,就連後來的徐自強跟陸正案 報導我覺得都沒蘇建和多尤其後續最後報導無罪定讞之後真的覺得自己很幸運就是沒有這種事情把大半人生都浪費掉因為那時候的他們都年紀不小了~
你確定是冤案 ???我個人覺得是有比較奇怪的地方。但是,我不敢說是冤案。誰跟你說是冤案....民進黨 ?????
這個案子,還不是一個人被殺,殺了79刀是2個人被殺:(1)吳銘漢身中37刀,葉盈蘭身中42刀(2)而且,大部分都是剁頭。(3)而且,沒有驚動家中隔壁房間的小朋友。也沒有驚動鄰居。一個人怎麼同時幹掉兩個人,還能各殺40刀,還要只剁頭。還要快速幹掉,沒有驚動家中隔壁房間的小朋友。也沒有驚動鄰居。這真是一場漂亮的特種作戰。................這可能要 蜘蛛人 才做得到 !!!蝙蝠俠 還沒辦法 !!!.................一個人殺人,殺50刀差不多是極限。最近,殺警案的戰例,就是這樣,一個警察被殺38刀,另外一個被殺17刀。一共55刀。是兩口氣,但是是連續,殺了55刀。.................唯一的解釋,就是有幫兇 !!!有可能是先控制了兩人。再砍。為什麼只砍頭,這也是很怪,如果是幫兇在旁邊抓住,兇手再砍,是否才會有這種傷勢。
@@古德林-i4v 我並沒有政治顏色 至少我認為是
@@古德林-i4v 我把蘇建和案 在YT的影片上都有看了一些但我也建議你去YT案發現場看一下 謝松善談蘇建和案的這一部影片 裡面有一些你要的答案 都有提到李昌鈺博士的3D重建案發現場也有影片 也建議你去看一下你第一個問題 砍人的刀數 我到覺得砍幾刀不是什麼重點 像林清岳砍他的父母也是兩人加起來109刀 疑似他親友說他有吃迷幻藥 這有可能第二個問題 攻擊朝要害很正常 第三個問題 這也是一直以來這個案子最大疑問 共犯機率的確是最高的 但現在重點來了檢方那邊始終都沒有共犯證據 只有提到浴室有很多毛髮 但沒有能證明另外三個人的證據再來李昌鈺在重建現場影片裡面 有兩個關鍵 血跡噴濺的位置 還有其他在被告自白的兇刀 像是開山刀 如果有的話 血跡噴濺位置不同案發現場的空間非常小 看過影片就知道 除非一開始 他們竟然想到 被害人被砍的時候血滴不會噴在人身上的位置因為當時案發照片的血跡位置是沒有其他東西阻擋很多 證據都是只有被告自白 謝松善也提到當年採集證據方式很多不夠仔細包括 被告自白有說 輪姦被害人的老婆可是卻沒有採集下體的DNA這個案子疑點很多 但是證據很多也沒有說服力
@@MJ-hank71025 答案,答案就是有共犯呀 !!!三把兇器。兩個兇手以上。
馬英九說的對 我們同情受害者的前提 就是要找出真兇 而不是隨便找人來填補兇手的缺口……其實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察覺 直到2021年的今天為止 大家都把所有的案子焦點放在加害者身上 換個角度看看被害者……反倒被忽視司法無改革 問題永遠存在……
讀過法律的都知道 馬這傢伙根本沒資格講人權好不好釋字392護航濫權羈押的法務部長就叫馬英九一路以來反對總統直選 反對廢刑法100條9月政爭違法監聽毀憲亂政之後又拉一個羅瑩雪當法務部長上來直接槍決冤屈的杜氏兄弟
那是檢警的工作 第一時間就搞砸了要怪誰
馬英九講的不對、同情死者,也要證據十足,才能入人於罪!
很棒的影片,也許事實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但是本案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重大瑕疵
無聊 干我屁事 我又不住汐止
感謝上傳
一群智商邏輯下線的官僚,麻木不仁的司法體制,現在回頭看還是感覺憤怒。
影片才看到79刀的推理那一段,但是忍不住先留言: 如果滿屋子都是血,認為79刀不可能一人犯案,但相對的,滿屋子都是血的情況,四個人在現場,怎麼會都沒有血腳印? 有八隻腳耶。
看完之後 只有一個感覺幸好歷任法務部長都沒簽署執行令…不然就是 第二個江國慶了
那50個法官比惡魔還恐怖
今天跟所有的昨天一樣,半夜一點鐘,建國公園桃鶯公園極限運動場,又都是飆車族,黑夜裡,打球,叫囂,摩托車就停在公園人行道上,草坪上。公園旁邊住家怕這群,因為警車巡邏車就在他們四周,他們飆車改裝車就更多了。半夜,憋了一天的毛孩子,被對面許太太打到跛腳,空氣污染,噪音污染,我們可以戴口罩,但毛孩子們呢?小熊自回桃園林森路後,耳朵在高噪音下,已聽不見,高空氣污染也看不清了,艱苦的在半夜摩托車車陣中,台灣人所謂~不潔~一天的大小便。回到家,我的門是打開的,門當然是關上我才出去的,但,對面22號,就是敢這樣做,因為這些集團告訴我,☆你家我隨時進出,你怎麼樣,?你的三個妹妹都被輕而易舉的弄死了~,你,更容易被我們解決。〈愛台灣就是消滅老芋頭,許王建國里口號〉
答案就在檢察官的躲閃的態度看出,害人(被害者與被告)的分明是恐嚇與刑求嫌疑犯的警察!幸好! 碰到前法務部長馬英九,才能倖免於難!
法官說的話就跟"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他"類似
這個審判長應該是個編故事高手
看他老成那樣就知道是個老番癲,自以為推理的很合理
只看到滿滿的不願認錯,那高院法官自己都聊爆了
這些警查敗類在那個年代太多太多了!一個令人氣憤的案件!
這些審判長的鄉音彷彿共產黨,所以軍法官越俎代庖,既不文明也令人想起二二八事件,真是草菅人命!
看小毛影片來的~
我也是,哈哈
沒錯 我也是
+1
哈哈,我也是
50幾個 不會判錯 有學問 越聽越氣 會考試會看書 不會判案有屁用阿 不是說得很嗆 結果哩 結局是冤案 然後又不用負連帶責任 今天那些法官檢察官 相關的人 會被判瀆職抓去關 去被刑求 因該可以降低這類的案件發生
讀理科拿諾貝爾奬的那些才叫聰明有學識。這種只會玩文字遊戲的都是些自以為高尚的敗類而已,對人類的進步沒啥貢獻。
很高興能夠成為蔡導的學生!
他們好辛苦,感動....
太殘忍了,看哭了!
我的老天爺,影片開頭是李四端嗎?好年輕哈哈哈不在場證人的住家不是在湖口?離汐止有多少距離不知道嗎?如果不採信證言那何必傳喚證人?想怎麼判都隨心情反正判錯後面還有學長、姐幫手??
糟糕的司法,造成別人的遺憾!
14:30这个审判长的这个reasoning真的很有趣,王文孝在厨房顺手拿了菜刀去砍夫妇,砍完以后顺手放回去。
其實這個是事實。我印象中,好像是行兇之後有清洗菜刀再放回去。不奇怪啦,國小畢業沒有那麼多相關知識,會覺得洗過就好。帶一把刀走反而麻煩。
@@joe16095 首先,你如何知道这个是事实的?是你亲眼所见吗?其次,王文孝国小毕业?是谁给你的evidence?我知道视频里说了他是一个特种部队的军人。我不认为一个特种兵的认知会停留在国小水平,就算这个特种兵在入伍前真的是国小毕业。
@@samxiao673 首先,那把菜刀是第一批员警到现场之后发现上面有毛发之后带回去化验有血迹反应,起诉书上面有写。 再来海军陆战队不是特种,只是隶属海军的地面部队,其任务就是抢摊的时候当肉靶子的。 他多有学识我不知道,但是像是血迹反应是洗不掉的这种知识部队里是学不到的。 科普一下台湾军队生态,官僚>做人>体能训练
@@joe16095 嗯,谢谢。我是华人,只是对台湾比较感兴趣,我本人也是法律工作者,所以对案情分析推理比较感兴趣。好,第一点,我们先说王文孝的问题啊。你给了两个evidences,一是台湾军队生态,二是王在其部队的任务就是当肉靶子。推导出他在部队学不到血迹反应洗不掉这个knowledge。首先,这两条evidences我觉得任何一个人直接说出来都不能保证真实性,至少要匿名访问过10个以上的该部队退役官兵。其次,你的推导如果站在你给的两个evidences上,我觉得还是不严谨。学不学得到要在他那个部队服役过才可以得出一个conclusion说在部队学不学得到。即使我们可以假设你说的evidences和conclusion都成立。我们也不能推理出他没有这个学识,你之前说了,他有多少学识你不知道。那么,你说的他国小毕业,我想请教一下,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到这里,在你回答我的问题之前,我们先假设你说的都成立,“1.他是国小毕业 2. 他在地面部队学不到那个knowledge ”, 我认为也不能推理出他会作案完把刀放回去。你可以去台北街头随机找10个国小毕业以后在社会上生活了十几年的年轻小伙子,你问他如果你犯了杀人案,杀完人后的菜刀如何选择放置。你可以统计一下有多少percentage的人会选择冲冲水放在厨房里。如果有50%以上,我就觉得这个reasoning合理。第二点,你说这个是事实,对吗?你意思是其他几个年轻人参与了事实对吗?如果我理解你的意思有误请纠正。在我看了这个案情的相关这么多人在视频里说的话,我的判断是:其他几个年轻人大概率没有参与,警方刑讯逼供。这个案子其实应该继续查下去,当时处理这个案子的几个警察,检察官,法官都应该被查
@@samxiao673 (1)兇刀是在現場就發現了,還沒洗乾淨滴血 !!!上面還有毛髮 !!!(2)多年以後,證物被亂丟,從土裡面挖出來鑑定,又鑑定是兇刀。(3)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質疑兇刀是假的....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脫罪而脫罪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質疑兇刀是假的....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脫罪而脫罪 ???
原來不用看證據說話,靠自己的經驗腦補就可以定人生死
以前都這樣,最近的就媽媽嘴的老闆
如果有多看社會新聞比較完整的報導 早期的警察刑求真的必備 就是為了破案 裡面光訪問定罪的檢察官也是遇到記者一臉不爽回答 也覺得三條人命有什麼值得的
我想要用我的例子來彰顯台灣司法違反無罪推定、「我覺得你是你就是」權力的傲慢、「你說的不是我要的答案」誘導式偵訊,這些需要被監督、改革的地方我十多年前於報紙求職廣告找工作被詐騙集團利用,對方稱「遊戲貨幣道具交易」這工作會需要收款,要求提供帳戶,將交易款匯入並作為抵押,避免我收款跑掉,當我交出卡片後,對方就不接電話,發現誤信話術而受騙,就打電話向銀行要求掛失,銀行要求臨櫃辦理,到原開戶行後,銀行就通報警察在偵查庭,我向檢察官敘述被詐騙經過,檢察官當下立即反駁檢:不要再裝了,誠實一點、坦白一點,你就是詐騙集團成員我:我不是詐騙集團成員檢:你不承認,我一樣起訴求處重刑我:你是依據什麼認定我是詐騙集團成員?檢:我覺得你就是我:現在辦案都是用感覺嗎?檢:你不認罪沒關係,反正我一定會起訴你到了刑事庭,向法官重複一次敘述,法官看似理解我的遭遇,但是說了:檢察官既然會起訴你,表示你就是有問題,你還是沒有盡到保管帳戶的責任義務法官開出協商,條件是要我賠償另外兩個被害人的損失,以換取緩刑在後來收到的判決書卻是說我最後還是沒有交代實情,說是我自白認罪我不是詐騙集團成員,我是只能接受協商並非認罪,權力掌控在檢察官和法官手上,不接受協商可能連緩刑機會都沒有,能不接受嗎?
法律規定檢察官、法官不可腦補、臆測
不能確定那三個有沒有作案,但可以確定應該被判無罪,不合理的蒐證和判決怎麼能肯定有罪
台灣司法已死 這種的也可以當法官檢察官 到底是有沒有判斷能力啊我覺得台灣也要用陪審團不然讓這些司法人員用它們個人的認知和看法來斷案他們的一句話定一個人的生死往往害死一些冤枉的人啊該判死的不判死不該判死了一直冤枉人家
這個可以形容一句話人不是我殺的但是我卻入獄了….刑警的想法可能和嫌犯不一樣很多刀傷就是很多人
那兩個高等法官,感覺就不是善類
39:02 最終可採信的關鍵陳詞
當年這個案子軍法系統與一般法院系統缺乏橫向聯繫,導致關鍵人物王文孝過早被執行槍決,其餘嫌疑人才有翻案的可能
一个人砍79刀不可能?我倒是很好奇菜市場賣豬肉的老闆一个早上可以砍幾刀。
法官啊法官 你的自由心證 真會發揮創意
找不到開山刀 拿走24元說是贓款台灣以前警察沒有最荒謬
講的真好, 我們的傳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很殘忍的.
刑求的行為跟一般病態加害者有多少區別??
檢察官官威好大
這件殺人案~是誰做?誰沒做?老天知道~他們自己知道~但是刑求來的案件~是有爭議的有時常會造成了冤獄!唉現代辦案還是要科學辦案
我還是不懂,為何他們沒做還要在口述上面說有做
@@Cgeek-r9x 因為刑求後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檢察官界及法官界之老鼠屎既然被判無罪了 可以跟他們這些人求償 包含當時的那些刑求的警察 真的丟臉想看看這些人還在不在
針對某些 犯罪者:這是 國家 無法好好 協助 這些失能 的 家庭 ~ 養育 出 犯罪者 讓他們 面臨自己的人生,低學歷、智慧低、人生挫折感重+家庭 已失能 無法好好 善意 引導, 避免這些孩子 走錯路 ~ 針對 無故捲入者:我覺得 國家 應該 合理賠償 這3 位 被嚴重 冤枉的受害者,他們 被 國家 平白無故 的 浪費 20年+被虐待(刑求),實話說 若我每年 有繳稅,我覺得 與其 被貪污走,不如 部分拿來 補償 這3位受害者 ~
這些老輩都愛面子不容置疑別人置疑他們這些老輩的專業
好可怕,問題是現在的法官有沒有比較進步呢?
王鴻偉一個人也是砍了176刀啊。但被害者有2人也很難一人犯案吧。
早早槍斃不能留 , 就不會後續麻煩因為刑事訴訟法1990到2000年被改很多次, 被改一次, 就減少被槍斃的風險, 然後明明是三級三審制, 為何能一直更好幾審, 但是死罪能逃得掉 , 也讓這三個人關十幾年也夠了,
說自由心證怎樣就有人護航說經驗法則說自由心證要有依據不可能多自己,可是你看看這些法官檢察官他們哈哈真有趣,台灣司法讚
好高的司法圍牆啊⋯⋯
我 是一名選手 ! ! 西元1982年 有一天 ,練習 電算(按計算機算數字~練習)結束(電腦剛起步) , 我們必須交換試卷改分數 , 其中3人(本人也在內)答案是一致,某甲是不同 .所以給X.某甲提出: 您們3人答案是錯! 我和2人(乙 丙) 再算8次 , 沒錯ㄚ!第9次出現有人喊: 我們都算錯 ,某甲是"對"!!!原因查出 : 3人犯下相同錯誤 , 所以答案一致並不表示絕對是"對 " .當然 是 某甲 代表 學校 (南英商工) 去 參加 全國比賽 !第一名 保送 "銘傳商專" ! ♥
當時制度真的太爛,基層警員沒有良好的科學辦案概念,本來很簡單的案子搞到物證全無,而我認為法律當然有他的無罪推定原則,這些證據被搞砸後事實上你就沒辦法給嫌疑犯定罪,所以就該判無罪,但這並不代表這三人無辜(就像辛普森案那樣),我相信他們就算沒有真的砍人,也是為幫助犯的角色,那經過這麼多年的關押,他們也應該重新回歸社會,另外我也不覺得當時承辦案件的人員惡性重大,因為當時台灣的體制從上到下就是很糟,要把全部的責任推給他們也不太公平,我認為這個案件除了王孝文證據確鑿外,大家不應該不斷的再找誰才是真正的「加害人」,而是好好檢討這個制度,學到真正的教訓
好想知道,這個事件算真正破案嗎?被刑求不是破案,但非常想知道誰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無罪定讞了
沒靠關係的法官跟影響統治權的說法⋯⋯讓人不懷疑你們辦案的可信度!有沒有刑求並無法代表他們有沒有涉案,除了王文忠外,其他三人的表達能力不佳,這也許也是讓人感到懷疑的地方,影片中坦白說很多疑點也很多盲點,事實真相真的只有他們4人知道,只希望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能多點關懷與智慧,不要像影片中那位民眾說:報出來就是有,沒有不會報出來
32:37那個態度真的==看完很生氣 那些高等法院的讀第一有屁用,都讀到屎去了 對那些無辜孩子的母親看了真的很難過
王文孝要沒死.....這案情就那麼簡單了
@@lover0624 那時候執行死刑看起來很迅速確實 相反的冤案這麼多也是為了不想說 錯了就將錯就錯 不要被查李師科案裡面的第一件冤案為了有一個條款就是因為他
真的很垃圾阿 這些法匠
用正義之名殺人 可怕
20:36莊林勳他弟好可愛
考第一名的人不會看錯事情 😂😂😂😂😂😂 你不知道法官是最被人瞧不起的職業之一嗎
結果全部都是書呆子 懶惰成性 不願意多花一點時間思考 不把生命當一回事 每個人都不敢做 體制外的孤鳥
這看看這些司法人員們,嘖。
以前的關係部門真的很會踢球
「我錯了」這三個字,難道就如此難以說出口?事情已經發生了,過去的錯誤並不可怕,只怕今天不承認錯誤,以後一錯再錯!
44:50 聽這幾位的口音說沒靠關係 很沒說服力
这两个一看就是坏人。第一个sb竟然用他考试及格,用看过这个案子的法官的数量来证明此案没有问题。水真的好深
很得意說自己考來得,我看是考前一天就靠關係拿到題目吧,我來考也可以第一名😂
司法從以前爛到現在,換了政黨還是一樣爛
不講我還以為法官也在現場😊
以前的警察就兩個字形容...XX抱歉我必須消音
原來Netflix的"製造殺人犯",台灣早就有了……
台灣的檢、警、法官好可怕..九品芝麻官現實版是該改革的時候了吧
49:44 關鍵論點啊!
王文忠應該最清楚,糊塗法官佔大多數.考第一名的也一樣。
雷姓檢察官現在當上審判長了...
法官的思考邏輯讓我覺得可怕…不合理的都變成合理…
45:28 原來是外省口音的官,不意外...記得底下有個律師回嗆...你那個第一名的我也有...沒什麼了不起
51:03 唉!等那天有人犯案把你名字講出來你就有感覺了-.-
或許頭已經洗了,髮也該濕了,能怎麼辦呢?只好,繼續錯下去。能承認說他們判錯了嗎?
44:45 看看當年那些高官的嘴臉。
那個起訴蘇建和三人的檢察官,一副嘴臉就是高高在上的樣子,自視甚高;自以為是的個性死不認錯,請問三條人命你怎麼可以泯滅人性不求證據就輕率起訴
受害者已死不能發聲 從來沒有人關心受害者一家人後續 反而大眾只關注在蘇等三人嫌犯的權益 他們身後有龐大辯護團隊 那被害者的尊嚴與人權呢 要中立要不要去看謝松善的鑑識報告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馬在勤馬律師年輕時耶👍
在哪
天呐办案全靠猜 靠编 这个李相助简直够了
我對那些刑警,檢察官,法官。我只有四個字送給他們-冷涼卡好。
原來當時還有全國草包大會阿 我都不知道
31:54 各位看看恐龍檢察官【雷雯華】的嘴臉!
高高在上的恐龍不曉得現在升官升到哪了領納稅錢領的多舒服
想知道恐龍事蹟可以google這個恐龍ID包準你目瞪口呆
真是垃圾
这种人上街应该被人打死怎么还活着
@@luciferyang2793 現在是士林地院刑法庭審判長
馬在勤欸!
就是以前有發生過一些冤獄,所以現在廢死聯盟才可以大作文章主張廢死
黑社會都做不出那樣的事
以前記者好認真以前公職真可惡
怎麼沒有人現在去抓汐止那四個警察電他生殖器
45:41 中国法官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值得信赖。这点一百年未变。
天啊法官這些也太
數十位法官的因循苟且⋯⋯
別人都不會為什麼會是你?
高中公民老師給我們看了這支紀律片
初次看得時候不敢置信
這種警察刑求嫌疑人的電影情節竟真實發生在台灣
電擊下體還抹綠油精、灌辣椒水逼迫全裸躺在冰塊上
做了那麼多極盡殘忍之事
就為了取得自白好逼迫他們認罪
誰能想像蘇建和等人只是和國中同學的哥哥
一起出去玩
就被捲進殺人強姦偷竊案
被逼供關進監獄裡白白浪費大把青春年華
這件事在那個年代很可能發生在你我任何一個人身上
需要每一位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謹記這司法歷史上慘痛的教訓
看看現在的新聞
多是輿論批評恐龍法官判太輕
怎麼不判死
但大家回憶一下蘇建和案吧
現在的法官都是依法判刑
就是怕跟隨民意亂判
會侵害到被告的人權
我的第一次看也是高中公民老師放給班上看~~
我們都有很好的公民老師呢🤣
你讀哪個高中?不一定是同個老師ww
如何確定被告沒有說謊?何不訪問被告高中同學及被捕當.天的live?
我也是公民老師給我們看的
再+1
以前記者能做的事情真多,能衝撞體系,現在的記者很多都跟體系融合的很好
真的
哈哈 兩岸一家親啊 媒體控制都是一脈相承
是嗎?兩岸一家親的那些人,不正是製造問題的人嗎?
@@kurokawa22沒錯 就是既得利益群體 黨國體制權貴
為五斗米折腰
最最可怕跟可惡的是這些人竟然都還在線上
交到這種壞朋友真是倒霉了一生而且人生也從此毀了
考試都考第一名跟審判案件有何關聯?當你說出這句話時你就已經沒有當法官的資格! 你充其量就是比別人會「背書跟考試」,不代表你就能依照間接、直接證據還有你會認真去看嫌犯的自白書!!這些都做不到,就把人判死,當你司法老師的一定很羞愧
1450
非常感謝 讓我們知道歷史的真相
真相在此 ! 下集 最後更令看到眼濕濕
雖然當事人不是我 但深層一想 下一個被冤的當事人是我 就明白完整謹慎司法制度有多麼重要
ruclips.net/video/EOqHXs4oMmo/видео.html&feature=share
這個案子有真相 ???
這個案子有真相 ???
有兩個不同的單位鑑識:
這個案子,兇器有三個。
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
就像《九槍》也是!
41:30 真的看到哭出來
這個案子真的太扯了
謝謝這位記者大哥跟相關工作人員紀錄這一切
這個案子很清楚嗎 ???
這個案子,兇器有三個。
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
所以,至少兩人以上犯案 !!!
@@古德林-i4v 你有看完嗎? 凶器只有找到的菜刀
@@laviwang
刀痕有三種 !!!
這位記者現在是中正大學的教授,也就是去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九槍》的導演:蔡崇隆老師。
@@古德林-i4v 你有看李博士的報告嗎?
聽到高院那個代表那個口音跟他的立論基礎就知道是在官官相護
靠的就是四個字「法不責眾」
死者的正義該被伸張,但伸張正義的同時,更應該慎重考量及整個偵辦過程的合法性,當偵辦的過程有了重大瑕疵,那如何來證明這些瑕疵不會影響判決,如無法證明,就不該將其納入判決,這些檢查官及法官真可說是昧著良知在做起訴及判決。
聽過錄音檔,三個人的供述都是被誘導的,沒有任何一句話是他們發自內心要說的,只有劉秉郎堅持自己沒有犯罪,問話的還叫他去旁邊考慮清楚他先問別人,這些逼供的人逃得了法律制裁逃不了陰間審判!!
1450
聽審判長的訪問,恐龍的程度跟現在的法官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國家的不幸,這種人當審判長
這些老法官的嘴臉真的很可怕!!終於明白台灣的司法為何會如此不堪入目!悲哀!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
年輕法官的嘴臉,有比較好 ???
你們什麼時候替"向心"夫妻伸冤 ???
😢
外省仔做尚大的還說他靠實力當上大官、我聽他在臭彈!
@@古德林-i4v你好吵喔 幹嘛重複三次
當時省判的法官、刑警及檢察官,是不是被懲戒了呢?如果還在線上真的司法已死,以前害怕司法,現在不信任司法...但都無力反駁
蘇建和案對我來說是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冤案,就連後來的徐自強跟陸正案 報導我覺得都沒蘇建和多
尤其後續最後報導無罪定讞之後
真的覺得自己很幸運就是沒有這種事情把大半人生都浪費掉
因為那時候的他們都年紀不小了~
你確定是冤案 ???
我個人覺得是有比較奇怪的地方。
但是,我不敢說是冤案。
誰跟你說是冤案....民進黨 ?????
這個案子,還不是一個人被殺,殺了79刀
是2個人被殺:
(1)吳銘漢身中37刀,葉盈蘭身中42刀
(2)而且,大部分都是剁頭。
(3)而且,沒有驚動家中隔壁房間的小朋友。也沒有驚動鄰居。
一個人怎麼同時幹掉兩個人,還能各殺40刀,
還要只剁頭。
還要快速幹掉,
沒有驚動家中隔壁房間的小朋友。也沒有驚動鄰居。
這真是一場漂亮的特種作戰。
................
這可能要 蜘蛛人 才做得到 !!!
蝙蝠俠 還沒辦法 !!!
.................
一個人殺人,殺50刀差不多是極限。
最近,殺警案的戰例,就是這樣,
一個警察被殺38刀,另外一個被殺17刀。
一共55刀。是兩口氣,但是是連續,殺了55刀。
.................
唯一的解釋,就是有幫兇 !!!
有可能是先控制了兩人。再砍。
為什麼只砍頭,這也是很怪,
如果是幫兇在旁邊抓住,兇手再砍,是否才會有這種傷勢。
@@古德林-i4v 我並沒有政治顏色 至少我認為是
@@古德林-i4v 我把蘇建和案 在YT的影片上都有看了一些
但我也建議你去YT案發現場看一下 謝松善談蘇建和案的這一部影片 裡面有一些你要的答案 都有提到
李昌鈺博士的3D重建案發現場也有影片 也建議你去看一下
你第一個問題 砍人的刀數 我到覺得砍幾刀不是什麼重點 像林清岳砍他的父母也是兩人加起來109刀 疑似他親友說他有吃迷幻藥 這有可能
第二個問題 攻擊朝要害很正常
第三個問題 這也是一直以來這個案子最大疑問 共犯機率的確是最高的 但現在重點來了
檢方那邊始終都沒有共犯證據 只有提到浴室有很多毛髮 但沒有能證明另外三個人的證據
再來李昌鈺在重建現場影片裡面 有兩個關鍵 血跡噴濺的位置 還有其他在被告自白的兇刀 像是開山刀 如果有的話 血跡噴濺位置不同
案發現場的空間非常小 看過影片就知道 除非一開始 他們竟然想到 被害人被砍的時候血滴不會噴在人身上的位置
因為當時案發照片的血跡位置是沒有其他東西阻擋
很多 證據都是只有被告自白 謝松善也提到當年採集證據方式很多不夠仔細
包括 被告自白有說 輪姦被害人的老婆可是卻沒有採集下體的DNA
這個案子疑點很多 但是證據很多也沒有說服力
@@MJ-hank71025
答案,
答案就是有共犯呀 !!!
三把兇器。
兩個兇手以上。
馬英九說的對 我們同情受害者的前提 就是要找出真兇 而不是隨便找人來填補兇手的缺口……
其實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察覺 直到2021年的今天為止 大家都把所有的案子焦點放在加害者身上 換個角度看看被害者……反倒被忽視
司法無改革 問題永遠存在……
讀過法律的都知道 馬這傢伙根本沒資格講人權好不好
釋字392護航濫權羈押的法務部長就叫馬英九
一路以來反對總統直選 反對廢刑法100條
9月政爭違法監聽毀憲亂政
之後又拉一個羅瑩雪當法務部長上來
直接槍決冤屈的杜氏兄弟
那是檢警的工作 第一時間就搞砸了要怪誰
馬英九講的不對、同情死者,也要證據十足,才能入人於罪!
很棒的影片,也許事實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但是本案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重大瑕疵
無聊 干我屁事 我又不住汐止
感謝上傳
一群智商邏輯下線的官僚,麻木不仁的司法體制,現在回頭看還是感覺憤怒。
影片才看到79刀的推理那一段,但是忍不住先留言: 如果滿屋子都是血,認為79刀不可能一人犯案,但相對的,滿屋子都是血的情況,四個人在現場,怎麼會都沒有血腳印? 有八隻腳耶。
看完之後 只有一個感覺
幸好歷任法務部長
都沒簽署執行令…不然
就是 第二個江國慶了
那50個法官比惡魔還恐怖
今天跟所有的昨天一樣,半夜一點鐘,建國公園桃鶯公園極限運動場,又都是飆車族,黑夜裡,打球,叫囂,摩托車就停在公園人行道上,草坪上。公園旁邊住家怕這群,因為警車巡邏車就在他們四周,他們飆車改裝車就更多了。
半夜,憋了一天的毛孩子,被對面許太太打到跛腳,空氣污染,噪音污染,我們可以戴口罩,但毛孩子們呢?
小熊自回桃園林森路後,耳朵在高噪音下,已聽不見,高空氣污染也看不清了,艱苦的在半夜摩托車車陣中,台灣人所謂~不潔~一天的大小便。
回到家,我的門是打開的,門當然是關上我才出去的,但,對面22號,就是敢這樣做,因為這些集團告訴我,
☆你家我隨時進出,你怎麼樣,?
你的三個妹妹都被輕而易舉的弄死了~,你,更容易被我們解決。〈愛台灣就是消滅老芋頭,許王建國里口號〉
答案就在檢察官的躲閃的態度看出,害人(被害者與被告)的分明是恐嚇與刑求嫌疑犯的警察!
幸好! 碰到前法務部長馬英九,才能倖免於難!
法官說的話就跟"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他"類似
這個審判長應該是個編故事高手
看他老成那樣就知道是個老番癲,自以為推理的很合理
只看到滿滿的不願認錯,那高院法官自己都聊爆了
這些警查敗類在那個年代太多太多了!一個令人氣憤的案件!
這些審判長的鄉音彷彿共產黨,所以軍法官越俎代庖,既不文明也令人想起二二八事件,真是草菅人命!
看小毛影片來的~
我也是,哈哈
沒錯 我也是
+1
+1
哈哈,我也是
50幾個 不會判錯 有學問 越聽越氣 會考試會看書 不會判案有屁用阿
不是說得很嗆 結果哩 結局是冤案 然後又不用負連帶責任
今天那些法官檢察官 相關的人 會被判瀆職抓去關 去被刑求 因該可以降低這類的案件發生
讀理科拿諾貝爾奬的那些才叫聰明有學識。這種只會玩文字遊戲的都是些自以為高尚的敗類而已,對人類的進步沒啥貢獻。
很高興能夠成為蔡導的學生!
他們好辛苦,感動....
太殘忍了,看哭了!
我的老天爺,影片開頭是李四端嗎?好年輕哈哈哈
不在場證人的住家不是在湖口?離汐止有多少距離不知道嗎?如果不採信證言那何必傳喚證人?想怎麼判都隨心情反正判錯後面還有學長、姐幫手??
糟糕的司法,造成別人的遺憾!
14:30这个审判长的这个reasoning真的很有趣,王文孝在厨房顺手拿了菜刀去砍夫妇,砍完以后顺手放回去。
其實這個是事實。
我印象中,好像是行兇之後有清洗菜刀再放回去。
不奇怪啦,國小畢業沒有那麼多相關知識,會覺得洗過就好。
帶一把刀走反而麻煩。
@@joe16095 首先,你如何知道这个是事实的?是你亲眼所见吗?其次,王文孝国小毕业?是谁给你的evidence?我知道视频里说了他是一个特种部队的军人。我不认为一个特种兵的认知会停留在国小水平,就算这个特种兵在入伍前真的是国小毕业。
@@samxiao673 首先,那把菜刀是第一批员警到现场之后发现上面有毛发之后带回去化验有血迹反应,起诉书上面有写。 再来海军陆战队不是特种,只是隶属海军的地面部队,其任务就是抢摊的时候当肉靶子的。 他多有学识我不知道,但是像是血迹反应是洗不掉的这种知识部队里是学不到的。 科普一下台湾军队生态,官僚>做人>体能训练
@@joe16095 嗯,谢谢。我是华人,只是对台湾比较感兴趣,我本人也是法律工作者,所以对案情分析推理比较感兴趣。
好,第一点,我们先说王文孝的问题啊。你给了两个evidences,一是台湾军队生态,二是王在其部队的任务就是当肉靶子。推导出他在部队学不到血迹反应洗不掉这个knowledge。首先,这两条evidences我觉得任何一个人直接说出来都不能保证真实性,至少要匿名访问过10个以上的该部队退役官兵。其次,你的推导如果站在你给的两个evidences上,我觉得还是不严谨。学不学得到要在他那个部队服役过才可以得出一个conclusion说在部队学不学得到。即使我们可以假设你说的evidences和conclusion都成立。我们也不能推理出他没有这个学识,你之前说了,他有多少学识你不知道。那么,你说的他国小毕业,我想请教一下,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到这里,在你回答我的问题之前,我们先假设你说的都成立,“1.他是国小毕业 2. 他在地面部队学不到那个knowledge ”, 我认为也不能推理出他会作案完把刀放回去。你可以去台北街头随机找10个国小毕业以后在社会上生活了十几年的年轻小伙子,你问他如果你犯了杀人案,杀完人后的菜刀如何选择放置。你可以统计一下有多少percentage的人会选择冲冲水放在厨房里。如果有50%以上,我就觉得这个reasoning合理。
第二点,你说这个是事实,对吗?你意思是其他几个年轻人参与了事实对吗?如果我理解你的意思有误请纠正。在我看了这个案情的相关这么多人在视频里说的话,我的判断是:其他几个年轻人大概率没有参与,警方刑讯逼供。这个案子其实应该继续查下去,当时处理这个案子的几个警察,检察官,法官都应该被查
@@samxiao673
(1)兇刀是在現場就發現了,還沒洗乾淨滴血 !!!
上面還有毛髮 !!!
(2)多年以後,證物被亂丟,
從土裡面挖出來鑑定,
又鑑定是兇刀。
(3)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質疑兇刀是假的....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脫罪而脫罪 ???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質疑兇刀是假的....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脫罪而脫罪 ???
原來不用看證據說話,靠自己的經驗腦補就可以定人生死
以前都這樣,最近的就媽媽嘴的老闆
如果有多看社會新聞比較完整的報導 早期的警察刑求真的必備 就是為了破案 裡面光訪問定罪的檢察官也是遇到記者一臉不爽回答 也覺得三條人命有什麼值得的
我想要用我的例子來彰顯台灣司法違反無罪推定、「我覺得你是你就是」權力的傲慢、「你說的不是我要的答案」誘導式偵訊,這些需要被監督、改革的地方
我十多年前於報紙求職廣告找工作被詐騙集團利用,對方稱「遊戲貨幣道具交易」這工作會需要收款,要求提供帳戶,將交易款匯入並作為抵押,避免我收款跑掉,當我交出卡片後,對方就不接電話,發現誤信話術而受騙,就打電話向銀行要求掛失,銀行要求臨櫃辦理,到原開戶行後,銀行就通報警察
在偵查庭,我向檢察官敘述被詐騙經過,檢察官當下立即反駁
檢:不要再裝了,誠實一點、坦白一點,你就是詐騙集團成員
我:我不是詐騙集團成員
檢:你不承認,我一樣起訴求處重刑
我:你是依據什麼認定我是詐騙集團成員?
檢:我覺得你就是
我:現在辦案都是用感覺嗎?
檢:你不認罪沒關係,反正我一定會起訴你
到了刑事庭,向法官重複一次敘述,法官看似理解我的遭遇,但是說了:檢察官既然會起訴你,表示你就是有問題,你還是沒有盡到保管帳戶的責任義務
法官開出協商,條件是要我賠償另外兩個被害人的損失,以換取緩刑
在後來收到的判決書卻是說我最後還是沒有交代實情,說是我自白認罪
我不是詐騙集團成員,我是只能接受協商並非認罪,權力掌控在檢察官和法官手上,不接受協商可能連緩刑機會都沒有,能不接受嗎?
法律規定檢察官、法官不可腦補、臆測
不能確定那三個有沒有作案,但可以確定應該被判無罪,不合理的蒐證和判決怎麼能肯定有罪
台灣司法已死 這種的也可以當法官檢察官 到底是有沒有判斷能力啊
我覺得台灣也要用陪審團
不然讓這些司法人員用它們個人的認知和看法來斷案
他們的一句話定一個人的生死
往往害死一些冤枉的人啊
該判死的不判死不該判死了一直冤枉人家
這個可以形容一句話人不是我殺的但是我卻入獄了….刑警的想法可能和嫌犯不一樣很多刀傷就是很多人
那兩個高等法官,感覺就不是善類
39:02 最終可採信的關鍵陳詞
當年這個案子軍法系統與一般法院系統缺乏橫向聯繫,導致關鍵人物王文孝過早被執行槍決,其餘嫌疑人才有翻案的可能
一个人砍79刀不可能?我倒是很好奇菜市場賣豬肉的老闆一个早上可以砍幾刀。
法官啊法官 你的自由心證 真會發揮創意
找不到開山刀 拿走24元說是贓款
台灣以前警察沒有最荒謬
講的真好, 我們的傳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很殘忍的.
刑求的行為跟一般病態加害者有多少區別??
檢察官官威好大
這件殺人案~是誰做?誰沒做?
老天知道~他們自己知道~
但是刑求來的案件~是有爭議的
有時常會造成了冤獄!唉
現代辦案還是要科學辦案
我還是不懂,為何他們沒做還要在口述上面說有做
@@Cgeek-r9x 因為刑求後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檢察官界及法官界之老鼠屎
既然被判無罪了 可以跟他們這些人求償
包含當時的那些刑求的警察 真的丟臉
想看看這些人還在不在
針對某些 犯罪者:這是 國家 無法好好 協助 這些失能 的 家庭 ~ 養育 出 犯罪者 讓他們 面臨自己的人生,低學歷、智慧低、人生挫折感重+家庭 已失能 無法好好 善意 引導, 避免這些孩子 走錯路 ~
針對 無故捲入者:我覺得 國家 應該 合理賠償 這3 位 被嚴重 冤枉的受害者,他們 被 國家 平白無故 的 浪費 20年+被虐待(刑求),實話說 若我每年 有繳稅,我覺得 與其 被貪污走,不如 部分拿來 補償 這3位受害者 ~
這些老輩都愛面子不容置疑別人置疑他們這些老輩的專業
好可怕,問題是現在的法官有沒有比較進步呢?
王鴻偉一個人也是砍了176刀啊。但被害者有2人也很難一人犯案吧。
早早槍斃不能留 , 就不會後續麻煩
因為刑事訴訟法1990到2000年被改很多次, 被改一次, 就減少被槍斃的風險, 然後明明是三級三審制, 為何能一直更好幾審,
但是死罪能逃得掉 , 也讓這三個人關十幾年也夠了,
說自由心證怎樣就有人護航說經驗法則說自由心證要有依據不可能多自己,可是你看看這些法官檢察官他們哈哈真有趣,台灣司法讚
好高的司法圍牆啊⋯⋯
我 是一名選手 ! !
西元1982年 有一天 ,練習 電算(按計算機算數字~練習)結束(電腦剛起步) , 我們必須交換試卷改分數 ,
其中3人(本人也在內)答案是一致,某甲是不同 .所以給X.
某甲提出: 您們3人答案是錯!
我和2人(乙 丙) 再算8次 , 沒錯ㄚ!
第9次出現有人喊: 我們都算錯 ,某甲是"對"!!!
原因查出 : 3人犯下相同錯誤 , 所以答案一致並不表示絕對是"對 " .
當然 是 某甲 代表 學校 (南英商工) 去 參加 全國比賽 !
第一名 保送 "銘傳商專" ! ♥
當時制度真的太爛,基層警員沒有良好的科學辦案概念,本來很簡單的案子搞到物證全無,而我認為法律當然有他的無罪推定原則,這些證據被搞砸後事實上你就沒辦法給嫌疑犯定罪,所以就該判無罪,但這並不代表這三人無辜(就像辛普森案那樣),我相信他們就算沒有真的砍人,也是為幫助犯的角色,那經過這麼多年的關押,他們也應該重新回歸社會,另外我也不覺得當時承辦案件的人員惡性重大,因為當時台灣的體制從上到下就是很糟,要把全部的責任推給他們也不太公平,我認為這個案件除了王孝文證據確鑿外,大家不應該不斷的再找誰才是真正的「加害人」,而是好好檢討這個制度,學到真正的教訓
好想知道,這個事件算真正破案嗎?
被刑求不是破案,但非常想知道誰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無罪定讞了
沒靠關係的法官跟影響統治權的說法⋯⋯讓人不懷疑你們辦案的可信度!
有沒有刑求並無法代表他們有沒有涉案,除了王文忠外,其他三人的表達能力不佳,這也許也是讓人感到懷疑的地方,影片中坦白說很多疑點也很多盲點,事實真相真的只有他們4人知道,只希望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能多點關懷與智慧,不要像影片中那位民眾說:報出來就是有,沒有不會報出來
32:37那個態度真的==
看完很生氣 那些高等法院的
讀第一有屁用,都讀到屎去了
對那些無辜孩子的母親看了真的很難過
王文孝要沒死.....這案情就那麼簡單了
@@lover0624 那時候執行死刑看起來很迅速確實 相反的冤案這麼多也是為了不想說 錯了就將錯就錯 不要被查
李師科案裡面的第一件冤案為了有一個條款就是因為他
真的很垃圾阿 這些法匠
用正義之名殺人 可怕
20:36莊林勳他弟好可愛
考第一名的人不會看錯事情 😂😂😂😂😂😂 你不知道法官是最被人瞧不起的職業之一嗎
結果全部都是書呆子 懶惰成性 不願意多花一點時間思考 不把生命當一回事 每個人都不敢做 體制外的孤鳥
這看看這些司法人員們,嘖。
以前的關係部門真的很會踢球
「我錯了」這三個字,難道就如此難以說出口?事情已經發生了,過去的錯誤並不可怕,只怕今天不承認錯誤,以後一錯再錯!
44:50 聽這幾位的口音
說沒靠關係 很沒說服力
这两个一看就是坏人。第一个sb竟然用他考试及格,用看过这个案子的法官的数量来证明此案没有问题。水真的好深
很得意說自己考來得,我看是考前一天就靠關係拿到題目吧,我來考也可以第一名😂
司法從以前爛到現在,換了政黨還是一樣爛
不講我還以為法官也在現場😊
以前的警察就兩個字形容...XX抱歉我必須消音
原來Netflix的"製造殺人犯",台灣早就有了……
台灣的檢、警、法官好可怕..九品芝麻官現實版
是該改革的時候了吧
49:44 關鍵論點啊!
王文忠應該最清楚,糊塗法官佔大多數.考第一名的也一樣。
雷姓檢察官現在當上審判長了...
法官的思考邏輯讓我覺得可怕…不合理的都變成合理…
45:28 原來是外省口音的官,不意外...記得底下有個律師回嗆...你那個第一名的我也有...沒什麼了不起
51:03 唉!等那天有人犯案把你名字講出來你就有感覺了-.-
或許頭已經洗了,髮也該濕了,能怎麼辦呢?
只好,繼續錯下去。
能承認說他們判錯了嗎?
44:45 看看當年那些高官的嘴臉。
那個起訴蘇建和三人的檢察官,一副嘴臉就是高高在上的樣子,自視甚高;自以為是的個性死不認錯,請問三條人命你怎麼可以泯滅人性不求證據就輕率起訴
受害者已死不能發聲 從來沒有人關心受害者一家人後續 反而大眾只關注在蘇等三人嫌犯的權益 他們身後有龐大辯護團隊 那被害者的尊嚴與人權呢 要中立要不要去看謝松善的鑑識報告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馬在勤馬律師年輕時耶👍
在哪
天呐办案全靠猜 靠编 这个李相助简直够了
我對那些刑警,檢察官,法官。我只有四個字送給他們-冷涼卡好。
原來當時還有全國草包大會阿 我都不知道
31:54 各位看看恐龍檢察官【雷雯華】的嘴臉!
高高在上的恐龍
不曉得現在升官升到哪了
領納稅錢領的多舒服
想知道恐龍事蹟可以google這個恐龍ID
包準你目瞪口呆
真是垃圾
这种人上街应该被人打死怎么还活着
@@luciferyang2793 現在是士林地院刑法庭審判長
馬在勤欸!
就是以前有發生過一些冤獄,所以現在廢死聯盟才可以大作文章主張廢死
黑社會都做不出那樣的事
以前記者好認真
以前公職真可惡
怎麼沒有人現在去抓汐止那四個警察
電他生殖器
45:41 中国法官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值得信赖。这点一百年未变。
天啊法官這些也太
數十位法官的因循苟且⋯⋯
別人都不會為什麼會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