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罪章|紀綱刑法|Sense思法人

Поделиться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янв 2020
  • 試看講義連結:
    reurl.cc/A1N9eZ
    【109法律廉政衝刺套組】真正以同學需求規劃的總複習 :
    👉紀綱等名師 X 各科平均6堂課、行政法升等12堂、公務員法&社會學贈送寫作練習批改...三月早鳥只要5980元 (記得加購VIP悠遊卡唷~)
    雲端函授課程:reurl.cc/8G3Mmj
    【法律廉政考取衝刺專案】:
    👉109衝刺班完整套組+110年度班套組+109單科四選一+考取退費
    拚今年、省明年▶一起衝一波吧 !
    衝刺考取專案:reurl.cc/V6EbQZ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1

  • @cc-zc4rz
    @cc-zc4rz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講義1-113 判例應該是 29 年上字第 2103 號

    • @Senseoflaw
      @Senseof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校稿疏漏,非常抱歉。
      非常感謝同學不吝於指正。

    • @cc-zc4rz
      @cc-zc4rz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Senseoflaw ^_^ 很感謝你們上傳的影片

  • @user-mz4gq7ib8t
    @user-mz4gq7ib8t Год назад

    想問那如果因害怕而同意他人也構成221?

  • @user-dl9st2ze5p
    @user-dl9st2ze5p 2 года назад

    要聽神明的話

  • @Ritch1224
    @Ritch1224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其實刑法221有個bug,他是法律要件構成是在於『男女』;所以在非男非女的情況下就不能成立...

    • @davidanny11
      @davidanny11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不關非男或非女之第三性人,在未變“變性手術”之前,皆一定有一生理性徵。則未為變性手術前,此性向問題不過個人主觀認定云云,非謂客觀上此人非男或非女。

    • @rick51012
      @rick510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比如說 手術中 甲已失去本性象徵時 醫師在甲不具備性別象徵的時候犯221 會不會就在此時不成立犯罪

    • @cloud10161
      @cloud10161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所以可以得知立法者立法技巧有多差勁,直接用「他人」不就可以概括男女甚至第三性,根本不用浪費時間去探討其客觀上是男還是女。

    • @shawnli9316
      @shawnli9316 2 года назад

      第三性也好,未變性的同性戀也好,都是處在客觀上是男或是女的兩者其一的狀態上,哪裡何來非男又非女的情況,你的問題只在於第三性在法律上究竟是男還是女而已,跟這條沒有關係好嗎

    • @user-mf7fk5hm8h
      @user-mf7fk5hm8h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I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條是規定「對於男女」又不是規定「男女之間」違反意願之性交要處罰
      反正強制性交 我覺得司律不太會考
      考了的話可能會勾起被害人的慘痛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