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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遊民,一開始只有1個2個,就是姑息養奸,不駆離,於是乎越來越多,最後變成理所當然,台北車站就是這樣!真的有礙觀瞻,而且又髒兮兮的,有時候看到他們,會產生恐懼感!
這種罰錢不會怕,要直接判「強制工作」
真心覺得副站大哥辛苦了 ! 每天都要處理各路形形色色的旅客,這次處理街友在台鐵公共場合用餐,如果我是你,我當然也會請路警到場關心街友,車站大廳本人就是公共場合,不是隨便給一個街友糟蹋的地方支持副站的朋友一起+1
要是台北車站或其他車站也能比照辦理就更完美了
北車超多的
北車是台鐵高層辦公的地方,台鐵高層軟趴趴,這種事情竟也沒去處理。
@@Dukoff血汗臺鐵 要不要把他趕到內獅車站,眼不見為淨?
@@坤賢陳 枋山也可以
@@Genpatsu_wa_Mirai_no_Enerugii麟洛、歸來、六塊厝也可以
副站長連這個也要處理,實在是難為啊!
副站長已經有給對方建議跟機會,請他移動到另外的地方,是對方完全不理睬。對副站長而言這件事情是他職責所在。
副座都已經好聲好氣勸你了 還死鴨子嘴硬 也不想想自己為何落魄這種地步…
要是全台車站的都能比較照處理那會有多好
真是傷腦筋,流浪漢把車站當成家
神經病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不怕丟臉再丟臉,可憐!
台北車站也好好管一管
現在是違規的最大嗎?還要等牠爽才要動作丫
不曉得違規人士不服從驅離有沒有刑事責任,我發現用行政罰鍰很多人都不怕,更何況影片中當事人根本沒錢付啊,不如就送去刑事坐牢還比較實在,可是也怕監獄會這樣爆滿哈哈😁
辛苦了!副站長支持你的做法,👍!晚安
把他便當搶走不讓他吃😆😆😆🤣🤣🤣
忘了用這招
這位我知道他,他常騙好心幫助的人
好的,我會特別注意
@@Dukoff血汗臺鐵 推置頂!
潮州站真的要設一個鐵路警察的啦
依照鐵路法68-1、71條直接請路警來處理,看他敢多說什麼!
罰多少他都不怕啦都當遊民了😂😂😂
不值得同情的街友
真的太誇張 違規還可以這樣 真的很無言 也告知對方配合的方式 又這樣真的很,,,,那就依法執行了
依照鐵路法68-1、71條直接通報路警處理,看他還敢多說什麼!
行政罰也只是罰錢而已,只要他名下無財產,法院也無法強制執行,還不能亂動他的東西話說最後罵了三字經 可以直接告公然侮辱嗎?
真的覺得台北車站也要比照辦理 前面廣場一大堆遊民在禁菸區抽菸也沒人管,有夠扯
北車站長可是偶像人物,自然不會處理這種麻煩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分隔線===不過這種人大概也繳不起罰單,有點徒勞,令人氣餒。。。
辛苦了 最近都看到你拍這種講不聽的人你一定很累
不過鐵路法71是行政罰,應該還不致於要副站去筆錄吧? 況警方到場就不用用鐵路法了阿 直接社維法82移送裁罰就可了,上限較高點,雖他也沒錢拿他沒奈何就是
聽得懂人話何致於要飯
這種厚顏無恥的人本來就沒什麼好值得同情的不吃東西也不戴上口罩😑
爛命一條的概念
這個真皮連警察來了也不太理
潮州才一個,台北車站外整排都是...其實有些在車站的街友,不是沒能力賺錢,只是喜歡過這種流浪的生活。
真的,台北車站外睡了一整排🙄🙄🙄
「喜歡」不可以違規,不然我喜歡到哪,都是允許?
@@Dukoff血汗臺鐵 沒錯,喜歡是他家的事,但規定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事。
@@Dukoff血汗臺鐵 的確,規定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如果給某些人特權,對遵守規矩的人就不公平了🤔
@@candychen5108 台北的太誇張了吧
北車周邊更多..而且還有地盤
看了好多視頻 總結人力 警力 嚴重不足 唉!
這一餐吃1550元👍難怪當街友
副座辛苦了
1500也太少了 他當然不怕 罰個幾萬 他就怕
假遊民吧...真的遊民會那麼嗆嗎.....
還可以等他吃完才移真的很不要臉天下無敵
好手好腳不工作霸車站,淦有時太有愛心,反而引來更多厚顏無恥的趕的好啊!副站!
法太輕了該重法累犯
這裡的遊民那麼愛警察喔~
雖然很可憐 但還是要照規定來啦 但如果他真的沒有財產 開罰了好像也沒有用欸
這也是很頭痛,門面這樣也是難看
自己說自己是遊民還這麼嘴臭嘴秋,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一樣要照規矩啦
有手有腳幹嘛不好好工作
有便當拿,當然不工作
屏東好多乞討的,好手好腳的,真的不要給錢
這種的不能抓去勞改嗎?台灣營建類不是很缺勞力?抓去造橋鋪路不是很好嗎?
對岸有這種措施,而且對岸火車大站甚至地鐵也往々內設派出所,台灣太自由了
他現在還在嗎?
已經離開
沒載口罩~還給他亂走~要警察何用
遊民 看能不能(給他一份工作因該會減少遊民量
相信我 很多遊民 根本不缺錢只是心態上不想工作 根本不可憐
真心覺得遊民去哪都好就是不要去火車站真的影響門面...但是火車站又剛好特別多遊民?🤔
當家努力培養遊民政客最佳政治資源
就是要罰👍
誇張,一副老大模樣,,槓。這個要以鐵路法處理嗎?🤔勸導也無效😅😅😅後面那幾包是垃圾還是三小😣😣😣
讚喔👍
笑死
厲害了,我的國。
好扯...
💄💄💄💄💄💄💄💄🙀🙀
他是遊民。要能有那個便當吃應該比一般人更不容易。真的不能施捨他吃便當的時間嗎?以他的速度應該五分鐘內能吃完吧!副站長應該是不想離開後還要回來處理。有的時候帶著那麼多行李來到車站,好不容易终於可以吃飯了,オ正在吃飯,剛吃幾ロ,又要馬上離開!如果是我,我也會想先吃完再離開!還有,一個五百元要乞討多久啊!一天一百的話,一個給五元十元,得超過百人オ能有!又這麼非得留下證據交給警察,非罰不可。請問這樣的作法會不會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那個人難過到想不開呢?對於一個一無所有最缺錢的人,居然是罰錢。可曾想過他的一餐如果是最便宜的五十元的話,一天三餐他本可以吃十天。如果他拿去繳罰款的話,十天沒錢吃飯的話會不會餓死啊!副站長啊!如果你是他的話,你會不會希望別人施捨你五分鐘的吃飯時間?
簡單說,移動個腳步到車站外面吃,很難嗎?若願意移動,有您說的這樣多考量嗎?
@@Dukoff血汗臺鐵 如果他當時真的又餓又累的話。因為他不知走了多久オ到車站。因為他不是空手而是帶了那麼多的東西。走路和拿東西都需要體力。而你的要求到車站外面吃,是不是一樣要走路和拿東西。而你施捨的那五分鐘是他補充體力最需要的時間。假設,如果,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沒有體力了,假設,如果,我是他的話,我真的沒有體力了,我會希望您讓我把便當吃完。但因為我是女生。我不會像他那樣說話。我會不斷哭泣,苦苦哀求您讓我把便當吃完。相信以您的菩薩心腸您一定會同情我的。所以是他說話的態度不好,他應該還有體力啦!還能頂嘴!是他不好。難怪當遊民!活該當遊民!連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都不懂。活該被罰一千五,活該那個便當没能吃完。而你辛苦執法,為了車站,為了大家,辛苦上班值班,那時的您可能也還沒吃飯,他一無是處,不但不能為社會出一份力,還造成執法人員的困擾!而您辛苦了,致敬!
@@惠娟黎 可是你不會這樣,因為你知道移走根本不需2分終,副站只叫他到旁邊並沒要他走很遠。兩分後你能安心吃飯,和吃個飯還要被人盯著顧著,到底哪個省事? 追究根本是旁邊沒人進出,他根本乞討不到,而不是啥吃飯。再退一步說,他如何累走了多遠,都是推測來的,且都不是違反規定的理由,執行規定並不是由自己去找理由來默許他人違規,這是種本末倒置,更更更況且再退一步好了,那些假設至少得由他自己說出來,執法者才有能考慮是否寬待吧,而不是由執法者去幫想
不要趕他走
你要來幫他付佔用台鐵土地的罰單?
那你家給他住吧
都違規了 還不敢他走?
少在那邊道德綁架 你有能力你去接他回家啊 法律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你要幫他繳罰單嗎
這些遊民,一開始只有1個2個,就是姑息養奸,不駆離,於是乎越來越多,最後變成理所當然,台北車站就是這樣!真的有礙觀瞻,而且又髒兮兮的,有時候看到他們,會產生恐懼感!
這種罰錢不會怕,
要直接判「強制工作」
真心覺得副站大哥辛苦了 ! 每天都要處理各路形形色色的旅客,這次處理街友在台鐵公共場合用餐,如果我是你,我當然也會請路警到場關心街友,車站大廳本人就是公共場合,不是隨便給一個街友糟蹋的地方
支持副站的朋友一起+1
要是台北車站或其他車站也能比照辦理就更完美了
北車超多的
北車是台鐵高層辦公的地方,台鐵高層軟趴趴,這種事情竟也沒去處理。
@@Dukoff血汗臺鐵 要不要把他趕到內獅車站,眼不見為淨?
@@坤賢陳 枋山也可以
@@Genpatsu_wa_Mirai_no_Enerugii
麟洛、歸來、六塊厝也可以
副站長連這個也要處理,實在是難為啊!
副站長已經有給對方建議跟機會,請他移動到另外的地方,是對方完全不理睬。對副站長而言這件事情是他職責所在。
副座都已經好聲好氣勸你了 還死鴨子嘴硬 也不想想自己為何落魄這種地步…
要是全台車站的都能比較
照處理那會有多好
真是傷腦筋,流浪漢把車站當成家
神經病都有一個共通點,
就是不怕丟臉再丟臉,可憐!
台北車站也好好管一管
現在是違規的最大嗎?
還要等牠爽才要動作丫
不曉得違規人士不服從驅離有沒有刑事責任,我發現用行政罰鍰很多人都不怕,更何況影片中當事人根本沒錢付啊,不如就送去刑事坐牢還比較實在,可是也怕監獄會這樣爆滿哈哈😁
辛苦了!副站長
支持你的做法,👍!晚安
把他便當搶走不讓他吃😆😆😆🤣🤣🤣
忘了用這招
這位我知道他,他常騙好心幫助的人
好的,我會特別注意
@@Dukoff血汗臺鐵 推置頂!
潮州站真的要設一個鐵路警察的啦
依照鐵路法68-1、71條直接請路警來處理,看他敢多說什麼!
罰多少他都不怕啦
都當遊民了😂😂😂
不值得同情的街友
真的太誇張 違規還可以這樣 真的很無言 也告知對方配合的方式 又這樣真的很,,,,那就依法執行了
依照鐵路法68-1、71條直接通報路警處理,看他還敢多說什麼!
行政罰也只是罰錢而已,只要他名下無財產,法院也無法強制執行,還不能亂動他的東西
話說最後罵了三字經 可以直接告公然侮辱嗎?
真的覺得台北車站也要比照辦理 前面廣場一大堆遊民在禁菸區抽菸也沒人管,有夠扯
北車站長可是偶像人物,自然不會處理這種麻煩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
===分隔線===
不過這種人大概也繳不起罰單,有點徒勞,令人氣餒。。。
辛苦了 最近都看到你拍這種講不聽的人
你一定很累
不過鐵路法71是行政罰,應該還不致於要副站去筆錄吧? 況警方到場就不用用鐵路法了阿 直接社維法82移送裁罰就可了,上限較高點,雖他也沒錢拿他沒奈何就是
聽得懂人話何致於要飯
這種厚顏無恥的人
本來就沒什麼好值得同情的
不吃東西也不戴上口罩😑
爛命一條的概念
這個真皮連警察來了也不太理
潮州才一個,台北車站外整排都是...
其實有些在車站的街友,不是沒能力賺錢,只是喜歡過這種流浪的生活。
真的,台北車站外睡了一整排🙄🙄🙄
「喜歡」不可以違規,不然我喜歡到哪,都是允許?
@@Dukoff血汗臺鐵 沒錯,喜歡是他家的事,但規定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事。
@@Dukoff血汗臺鐵 的確,規定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如果給某些人特權,對遵守規矩的人就不公平了🤔
@@candychen5108 台北的太誇張了吧
北車周邊更多..而且還有地盤
看了好多視頻 總結
人力 警力 嚴重不足 唉!
這一餐吃1550元👍難怪當街友
副座辛苦了
1500也太少了 他當然不怕 罰個幾萬 他就怕
假遊民吧...真的遊民會那麼嗆嗎.....
還可以等他吃完才移
真的很不要臉天下無敵
好手好腳不工作霸車站,淦
有時太有愛心,反而引來更多厚顏無恥的
趕的好啊!副站!
法太輕了該重法累犯
這裡的遊民那麼愛警察喔~
雖然很可憐 但還是要照規定來啦 但如果他真的沒有財產 開罰了好像也沒有用欸
這也是很頭痛,門面這樣也是難看
自己說自己是遊民還這麼嘴臭嘴秋,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一樣要照規矩啦
有手有腳幹嘛不好好工作
有便當拿,當然不工作
屏東好多乞討的,好手好腳的,真的不要給錢
這種的不能抓去勞改嗎?台灣營建類不是很缺勞力?抓去造橋鋪路不是很好嗎?
對岸有這種措施,而且對岸火車大站甚至地鐵也往々內設派出所,台灣太自由了
他現在還在嗎?
已經離開
沒載口罩~還給他亂走~要警察何用
遊民 看能不能(給他一份工作因該會減少遊民量
相信我 很多遊民 根本不缺錢
只是心態上不想工作 根本不可憐
真心覺得遊民去哪都好就是不要去火車站真的影響門面...但是火車站又剛好特別多遊民?🤔
當家努力培養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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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罰👍
誇張,一副老大模樣,,槓。這個要以鐵路法處理嗎?🤔勸導也無效😅😅😅後面那幾包是垃圾還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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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厲害了,我的國。
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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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遊民。要能有那個便當吃應該比一般人更不容易。真的不能施捨他吃便當的時間嗎?以他的速度應該五分鐘內能吃完吧!副站長應該是不想離開後還要回來處理。有的時候帶著那麼多行李來到車站,好不容易终於可以吃飯了,オ正在吃飯,剛吃幾ロ,又要馬上離開!如果是我,我也會想先吃完再離開!還有,一個五百元要乞討多久啊!一天一百的話,一個給五元十元,得超過百人オ能有!又這麼非得留下證據交給警察,非罰不可。請問這樣的作法會不會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那個人難過到想不開呢?對於一個一無所有最缺錢的人,居然是罰錢。可曾想過他的一餐如果是最便宜的五十元的話,一天三餐他本可以吃十天。如果他拿去繳罰款的話,十天沒錢吃飯的話會不會餓死啊!副站長啊!如果你是他的話,你會不會希望別人施捨你五分鐘的吃飯時間?
簡單說,移動個腳步到車站外面吃,很難嗎?若願意移動,有您說的這樣多考量嗎?
@@Dukoff血汗臺鐵 如果他當時真的又餓又累的話。因為他不知走了多久オ到車站。因為他不是空手而是帶了那麼多的東西。走路和拿東西都需要體力。而你的要求到車站外面吃,是不是一樣要走路和拿東西。而你施捨的那五分鐘是他補充體力最需要的時間。假設,如果,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沒有體力了,假設,如果,我是他的話,我真的沒有體力了,我會希望您讓我把便當吃完。但因為我是女生。我不會像他那樣說話。我會不斷哭泣,苦苦哀求您讓我把便當吃完。相信以您的菩薩心腸您一定會同情我的。所以是他說話的態度不好,他應該還有體力啦!還能頂嘴!是他不好。難怪當遊民!活該當遊民!連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都不懂。活該被罰一千五,活該那個便當没能吃完。而你辛苦執法,為了車站,為了大家,辛苦上班值班,那時的您可能也還沒吃飯,他一無是處,不但不能為社會出一份力,還造成執法人員的困擾!而您辛苦了,致敬!
@@惠娟黎 可是你不會這樣,因為你知道移走根本不需2分終,副站只叫他到旁邊並沒要他走很遠。兩分後你能安心吃飯,和吃個飯還要被人盯著顧著,到底哪個省事? 追究根本是旁邊沒人進出,他根本乞討不到,而不是啥吃飯。再退一步說,他如何累走了多遠,都是推測來的,且都不是違反規定的理由,執行規定並不是由自己去找理由來默許他人違規,這是種本末倒置,更更更況且再退一步好了,那些假設至少得由他自己說出來,執法者才有能考慮是否寬待吧,而不是由執法者去幫想
不要趕他走
你要來幫他付佔用台鐵土地的罰單?
那你家給他住吧
都違規了 還不敢他走?
少在那邊道德綁架 你有能力你去接他回家啊 法律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你要幫他繳罰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