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大法官宣告死刑「合憲但限縮」! 精神病患「不得判死」已判決死刑案件可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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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9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41

  • @youtubeusaca
    @youtubeusaca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台灣的亂象中共最高興⋯不過,這是愚昧的台灣人自己的選擇

  • @潘富珍
    @潘富珍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為甚麼精神病患不能判死,這是一顆不定時炸彈,這顆炸彈一但引發是不可收拾,我還是希望能夠好好解決這棘手的話題

  • @天下無雙-l2n
    @天下無雙-l2n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隨便拿個精神證明,就可以掩蓋惡行,

  • @k2375104
    @k23751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當規則不在公平,那就是大亂將起時

  • @柯紀孟森
    @柯紀孟森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鼓勵大家犯罪嗎🙄

  • @ajoxz152
    @ajoxz152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雖然釋憲限縮的理由合理,但是,我無法接受。我想開了,反正現在是「大違規時代」,這樣的結果也不意外。
    我想身處這樣這樣的亂世,我應該會提早離開這世界,或是心念轉向「一心向惡」,沒什麼,這社會教我的

  • @day9858
    @day98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一群恐龍法官又在鬼叫

  • @nmsl-Xi8b9a6o4zi
    @nmsl-Xi8b9a6o4zi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人民起義推翻了君主想不到還有個比專制還專制的政黨

  • @jacklupad
    @jacklupad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神經病需要加重刑責,未來神經病變少
    神經病減輕刑責,未來滿街神經病。
    反淘汰,劣者生存

  • @毅東-j6q
    @毅東-j6q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法律已死,天理難容,自作孽不可活!

  • @stephhuang8199
    @stephhuang8199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有差嗎?!所有人都裝病就好了

  • @lioflankie2818
    @lioflankie28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非常可惡的決定!絕對惡法!精障到處趴趴走,製造恐慌、殺人、傷人都不得判死?!結果無辜遭受威脅、被打、被傷、被殺、枉死者要去哪裡跟誰討公道?社會成本及人命對比精障的人權卻顯得微不足道?!不需要把精障者想成都是弱小到無法自保者!絕大多數都是力大無窮、不管別人死活、只顧發洩自己情緒的野獸,絕大多數他們自己的家屬也都管控不了,法律與精障家人竟都要求無辜百姓承受莫須有的後果?可惡至極!

    • @瞪利軍
      @瞪利軍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精障不能判死,那就關到死~否則所有的罪犯,都說自己是精神障礙!

    • @瞪利軍
      @瞪利軍 Месяц назад

      精障不能判死,那就關到死~否則所有的罪犯,都說自己是精神障礙!

  • @jasonliu5686
    @jasonliu5686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肖乁到處殺人没事了

  • @day9858
    @day98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脾氣不好的,記得沒事花點小錢多去看精神科或諮詢!先拿到生命保障卡,接下來就萬事ok 了😂

  • @郭彥宏-w1k
    @郭彥宏-w1k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非常有趣的觀點,沒正常人的思維與人性,卻會傷害其他人的生物,完全對社會沒幫助,卻要被傷害的人納稅來養這東西,真當每個人都是聖人。

  • @李國雄-n2b
    @李國雄-n2b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違反大多數人的期待

  • @calvinhuang1165
    @calvinhuang1165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請開放槍技;讓我能夠保護家人的生命權

  • @1220happyfeet
    @1220happyfee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我羨慕起中國 在哪裡 故意殺人致死 唯一死刑

  • @徐皓修
    @徐皓修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斷人生命則自斷善根,除純屬意外,不得假借身心疾病和各種疾病因素逃避法律責任,必須要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 @a07302008
    @a07302008 Месяц назад

    當死刑犯提出生存權時,試問大法官、法官們被害人的生存權在那,死刑犯取走被害人的生存權後,要求自己的生存權要有保障,合理嗎?
    當精神病患也殺人後,也要有保障、未滿18歲的人殺人後也提出要有生存權的保障,那被害人的生存權在那,法律能幫被害人做甚麼。
    大法官、法官不如宣布台灣人人都帶刀槍在身上好了。法律不能只捍衛死刑犯的生存權,卻忽略了被害人的生存權。

  • @吉慶-b8r
    @吉慶-b8r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柯文哲適用,馬的BBCol

  • @立雯汪
    @立雯汪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什麽事阿

  • @楊雅琬
    @楊雅琬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浪費時間金錢人力

  • @中國紙老虎
    @中國紙老虎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這是明擺著 沒事去是申請一張神經病執照。然後殺人就不用死了。 這樣理解沒錯吧。 可能這些法官的家人莫名其妙被殺。就又不是這回事了

    • @emiltsai5767
      @emiltsai5767 Месяц назад

      說得對,還包含官員也是。

  • @yusnwu242
    @yusnwu24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正常人會被判死刑嗎?不是只有精神有問題才會犯錯!才會被判死刑!那這樣不就等同無死刑了!

  • @傻B習近平
    @傻B習近平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原來精神科醫師才是法官?😂😂😂😂😂

  • @鍾來祥
    @鍾來祥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台灣有關ㄐㄧ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