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命案】員工殘忍S害乾爸媽,無辜老闆的官司比她還久?刑事律師怎麼看謝依涵的判決?〖律見犯罪Ep15〗判決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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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3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 @coming1216
    @coming121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9

    這種荒謬判決在台灣非常常見 最不可教化的就是法官

  • @allenhuang2819
    @allenhuang281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9

    當初新聞出來的時候就把這個老闆講成是已經確定是殺人兇手
    臉沒碼 名字也是全名 時至今日他的名字我也都還記得 甚至走在路上還會被路人指指點點說是殺人兇手

  • @ponponyen23
    @ponponyen2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3

    神秘的力量?講白一點所謂偵查不公開就是個笑話,想公開就公開,不想公開要幫政府官員止血就用這條,真方便。😂

    • @Alcohol-h3d
      @Alcohol-h3d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公開要怎麼作秀,當然要趕快把證據資料交給媒體阿

    • @wingssam7962
      @wingssam7962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影片內的老闆畫面也沒遮一下 算不算二次傷害 😢😢

    • @maxfun405
      @maxfun40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認同+1

  • @juitingyen4007
    @juitingyen400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法院檢查官最後都知道老闆是無辜的,但又不能給無辜的人最後的正義,天啊!

  • @Matcha_latte250
    @Matcha_latte2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希望老闆能重新站起來,開一間媒體嘴咖啡店,讓媒體人能夠喝咖啡聊是非,只要是媒體名嘴、記者從業人員,持記者證,可免費兌換咖啡一杯。逆勢操作,一定聲名大噪。

  • @no1kk
    @no1kk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其實很想聽聽看老闆被要求連帶賠償的理由
    如果沒有涉案,那為什麼要連帶賠償?

    • @好星沒好爆
      @好星沒好爆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法院認為老闆未善盡其監督及管理的注意義務,使謝依涵得以利用職務上機會,下藥、下刀殺害富商。

    • @La7lo25cyr13
      @La7lo25cyr1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簡單說就是雇用人的連帶賠償
      因為謝是利用泡咖啡(職務之便)達到殺人的目的

    • @簡昱睿-n2x
      @簡昱睿-n2x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民法的邏輯不太一樣😢認為老闆要對員工的行為負一定的責任+根據老闆經濟考量
      所以才會賠償金這麼高

    • @Matcha_latte250
      @Matcha_latte2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好星沒好爆 所以以後雇傭合約,還要加註不得殺害或傷害顧客,休假時還要扶老太太過馬路

  • @chunmingtsai1329
    @chunmingtsai132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謝犯最後坦白是因為證據確鑿,再無理由辯解,而非良心悔過。
    謀財害命者逃死,謀財害命難以判斷有再犯可能,所以謀財害命者有極高機率不會死刑,走投無路者,謀財害命成功則富貴險中求,謀財害命被抓無非繼續悲慘度日,是否等同鼓勵走投無路者謀財害命?

  • @alleniverson9877
    @alleniverson987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連不認同都不敢說,是怕得罪業界嗎

  • @pugsleyoio7453
    @pugsleyoio74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就跟當初 蘇建和 案一樣,檢方堅持認為不可能一個人犯案,就這樣搞出一堆人出來符合自己的自由心證 😡

  • @LesserafimFancamShorts
    @LesserafimFancamShorts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比較想好奇,為什麼老闆要連帶賠償?

  • @死眠大叔
    @死眠大叔 9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永遠記得當時電視上看到的政論節目都講的煞有其事

  • @kyriewish
    @kyriewish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上下交相賊的偽善.無辜的人搞得比狡詐罪犯還痛苦折磨.他們在乎嗎?
    這有團垃圾.但為了表示...恩...那什磨不知所謂的價值.就先堆著吧.

  • @imq66
    @imq66 9 дней назад

    金紙店阿桑還信誓旦旦地對記者說
    他看到咖啡店老闆來買金紙

  • @adslqooqoo
    @adslqooqoo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真的是史上最衰老闆😅

  • @tsaofangjenyi
    @tsaofangjenyi 21 день назад

    雇主責任險可不可以預防??

  • @a1437432000
    @a1437432000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猜猜當初硬要收押老闆的檢察官,現在在幹嘛。

    • @jwc9330
      @jwc9330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綜藝天王囉

    • @dayoguan6861
      @dayoguan686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選舉的時候資歷忘記加上這一項

  • @harry_AJ
    @harry_AJ 5 дней назад

    看完這個笑話
    還不起來鼓掌
    各位是不是覺得不夠好笑阿

  • @延畢少年
    @延畢少年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8

    謝依涵到底懂不懂投資 慢慢啃那對富商夫婦一定可以榨取出更多錢 這樣才能長久嘛

    • @許力文-t3x
      @許力文-t3x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選你正解

    • @Hung-z2f
      @Hung-z2f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年輕人太衝動了

    • @q16616616
      @q1661661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感覺謝.要結婚了.擔心之後沒有援助.所以就幹最後一票

  • @luka1286
    @luka1286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想請問律師 老闆被判處需要連帶賠償的原因是甚麼呢?

    • @陳先生-t3j
      @陳先生-t3j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沒有善盡管理之義務吧
      就像今天可不可這件事情如果真的造成購買者身心上的傷害
      也一樣可以跟店家求償

    • @user-tm1rr5ei2e
      @user-tm1rr5ei2e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應該是民法第188條僱用人以及受僱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 @kka1921
      @kka192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但是實際層面上,要老闆看穿員工有殺人犯意再加以制止會不會太強人所難

  • @jasonhill1225
    @jasonhill1225 День назад

    對被告不公平?啊不就對被害者及其家屬很公平?一堆尸位素餐的傢伙
    對於這種受恩不知道惜福 感恩回報 還殘忍手刃「兩」條性命的人 極刑待之 剛好而已啦

  • @ogw2023
    @ogw202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為何這個老闆需要連帶呢?那是不是所有犯人的罪行都要跟他的老闆扯上關係?

  • @潮超
    @潮超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案子告訴我們對新聞訊息要有所保留,別一昧聽信

  • @user94ky-941
    @user94ky-94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偵查不公開真的是台灣笑話...

  • @Anonymous-mm5dy
    @Anonymous-mm5dy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就是真正的社會底層腦袋思維,我要是有這種富商贊助我我早就起飛了

  • @antony198473
    @antony19847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那個老闆超扯的~根本就是司法迫害~淹大水市長怎麼不賠錢

  • @sptoo123
    @sptoo12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傻傻的,繼續當個乖乖的乾女兒,將來繼承全部遺產都是有可能的

    • @iversontk
      @iversontk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有不正常關係,謝說富商把她當玩物

  • @雪花片片飛滿天
    @雪花片片飛滿天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看完這些司法案件的細節 還有死刑人員清單的過往 對司法都只有滿滿失望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死刑都太輕了,應該要判極刑

    • @jeffln
      @jeffln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極刑
      最嚴酷的刑罰,指死刑。《史記.卷八三.魯仲連鄒陽傳》:「李斯竭忠,胡亥極刑。」唐.薛調《無雙傳》:「尚書受偽命官,與夫人皆處極刑。」

    • @有的吃囉
      @有的吃囉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超可悲 去讀書

    • @林頡-w1i
      @林頡-w1i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effln極刑當然是死刑 但不是槍決這種瞬間死亡 是像凌遲那種折磨你肉體的刑罰

    • @chiu7467
      @chiu746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林頡-w1i那他應該要說酷刑

    • @澄_Libra
      @澄_Libra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文明社會的極刑就是死刑

  • @北斗星沉
    @北斗星沉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那個時候還說一個女的怎麼可能拖兩個人

  • @謝富任-w1d
    @謝富任-w1d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強盜還殺兩個沒死刑呵呵

  • @KaineWang
    @KaineWang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看完覺得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

  • @keen8129
    @keen812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那時候的名嘴不是都講的頭頭是道,後面不也是拍拍屁股閃人。這樣的台灣有比較文明進步嗎?

  • @derekhcj3
    @derekhcj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說個笑話
    偵查不公開

  • @小小牛奶商
    @小小牛奶商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新聞害死老闆

  • @Peter-r4h9q
    @Peter-r4h9q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連帶賠償什麼的
    個人不予置評,
    但這老闆應該要告檢警
    偵查不公開是個笑話
    媒體不查證公然污辱
    檢警有罪判定
    最重要,他即使告謝賠償他,也拿不了
    更何況這數十年的金錢和時間
    這人哀爆了

    • @chu9639
      @chu963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有告喔。但聽說是敗訴。超扯啊

    • @Raven0706
      @Raven0706 23 дня назад

      台灣不是美國
      屁民沒後台或黨證是告不動政府的

  • @kasaunsento4367
    @kasaunsento436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個人建議--
    你的影片雖然很用心做
    但是你講媽媽命案時跳過命案事件
    只講判決會讓人看不懂
    還要觀眾去查媽媽嘴是什麼事件
    很難留住觀眾眼球

    • @salena56k
      @salena56k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同感 看一半就退了

    • @kka1921
      @kka192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kasaunsento4367 你們一定很年輕,媽媽嘴事件要不知道真的太年輕了

    • @ggv3270
      @ggv3270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kka1921還有沒有可能是海外的..我就是😂

    • @Forever12168
      @Forever12168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媽媽嘴當時實在太紅了,他可能預設點進來的都知道這件事

    • @kka1921
      @kka192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重點是,他前面十分鐘講命案事件,後面五分鐘講判決,我不懂這條問題在問什麼

  • @zen3077
    @zen307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跟李宗瑞判得差不多

  • @wizozc49571
    @wizozc4957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當然要連帶賠償,不然以後去餐廳吃飯吃出人命只有員工根本賠償不了,寶林茶室難不成叫員工賠償 老闆不用負責?

    • @amazing1891
      @amazing189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法盲就好好閉嘴,多唸點書再來說公道話。
      謝依涵是預謀犯案,寶林是食安案件,兩個不同性質你是在比什麼雞腿?
      預謀犯案是謝的個人行為,關老闆什麼事?
      你開公司,你的員工s了每個月去你公司記帳的會計師,難道你也要負責嗎?

    • @wizozc49571
      @wizozc4957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amazing1891 但我是相信這間餐廳或咖啡廳提供的餐點才去吃的,當然與店家有關,這位法盲哪條規定預謀犯案免連帶責任? 今天預謀犯案是員工吐口水 拉屎 難不成消費者就只能找員工?

    • @小狼西父
      @小狼西父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izozc49571那這樣鄭捷案是不是也要向北車求償

    • @amazing1891
      @amazing189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izozc49571 員工吐口水是餐廳教育問題和衛生問題,在道德上餐廳老闆有部分責任,在法律上老闆沒有賠錢的責任,老闆願意賠錢給你是你賺到,老闆不賠錢給你你也只能告員工而已。
      再來員工吐口水是刑事案件嗎? 法盲整天拿刑事案件跟食安案件混再一起到底是想比什麼? 適用的法是同一種條法嗎? 你要不要乾脆拿交通法跟刑法混在一起好了..
      前面就已經提醒過你刑案跟食安是不同的類別,看來你不只法盲還文盲

    • @wizozc49571
      @wizozc4957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小狼西父 鄭捷什麼時候是北捷員工了?

  • @Dr_JC
    @Dr_JC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台灣媒體亂象

  • @肌肉葛格
    @肌肉葛格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到底為什麼老闆要連帶賠償……

  • @emilychen9272
    @emilychen92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老闆很可憐 人家還有妻小要養家 合法經營報稅的小老闆 到底為何要賠?莫名其妙

  • @zjp841114
    @zjp841114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26 你看這笑得多開心啊

  • @user-iHZ7dRAbvwiRz8KqoP3W
    @user-iHZ7dRAbvwiRz8KqoP3W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是老闆的話我可能會自殺吧 太雖了 乾脆重來

  • @a01990
    @a01990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可悲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