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改了!立院拍板違規檢舉限縮五微罪【聚焦新視界】舒夢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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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0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1 тыс.

  • @roach232323
    @roach23232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67

    還記得賴當台南市長時,有婦人為了閃併排停車車輛被後方大車壓死,因輿論風向,一度“作秀式”的嚴格執法取締,風頭過了,又沒了,併排停車亂象依然存在台南市街道上

    • @湯智傑-u3j
      @湯智傑-u3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解決方法很簡單,市區找塊大空地劃設拖吊保管場,然後拖吊業務和專業的拖吊業者合作,既可以增加稅收也可以改善交通,但執政者不想得罪選票,就是這樣擺爛下去。新竹市市區道路也不寬,但是有市府的拖吊車固定在巡,所以交通順暢還算OK。(前任市長林志堅時期就有了,不確定從那任市長開始的)

    • @youronglin1789
      @youronglin178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現在也是。行人穿越馬路理讓行人 越來越不管搂 政府管理這種東西總是三分鐘熱度

    • @Yogin225
      @Yogin22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就是10年前單車環島到台南,看到琳瑯滿目的違停亂象,就為了買便當、飲料,是全台灣交通最爛的法外之地

    • @彥勳吳-h1w
      @彥勳吳-h1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沒事,反正窮人比較痛
      有錢人繼續違規根本不痛不癢

    • @thomashung5273
      @thomashung527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0:17 嚴重攸關交通安危的項目卻取消了檢舉。許多民間團體控訴交通部老是按照輿論風向進行調整。這個新聞是不是智障啊,立法院拍板決定法律,然後民間團體控訴交通部。好比國民黨黑道立委們去嫖娼,叫民進黨付錢買單。決定權在立法院,負責任挨罵的是交通部~~~

  • @mik_e1210
    @mik_e121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8

    併排絕對要讓人檢舉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沒說不能檢舉阿....只是不能拍照檢舉可以打電話叫警察來開單的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雨過天晴-y5j 說的沒錯

    • @__cool9003
      @__cool900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雨過天晴-y5j 通常警察不會到現場開單, 因為來之前可能就開走了,所以警察基本上都會忽略

    • @sirusi86-cj4vu
      @sirusi86-cj4v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雨過天晴-y5j 屁話,你以為真的有多少警察會來開?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sirusi86-cj4vu 怎了? 你家辦喪事火氣這麼大?? 你有打過電話嗎?? 還是連電話費都繳不起??

  • @littlepigq
    @littlepig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2

    併排非常危險,常常閃個車就被後車撞上了。 無奈交通部覺得車禍出事的「台灣人」還不夠多吧。

    • @alpha0062001
      @alpha006200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人已經是亂檢舉一通,開紅單也是來者不拒,警一句可去申訴。申訴牠的王八蛋。認為其他人都像牠這樣閒嗎?

    • @littlepigq
      @littlepig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alpha0062001 首先要知道為啥亂檢舉,警察局那邊還過得了?

  • @npc19750129
    @npc1975012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套大家說的一句話。
    你不違規就沒有人會檢舉?
    1.計程車不能在紅線路邊停車載客喔!
    2.貨運公司要把車停進停車場,叫客人來停車場領貨。
    3.郵差不能將機車騎進騎樓唷!要停停車格
    4.便利商店的貨車不能停便利商店門口卸貨。請將車輛停進停車場

  • @ox5hin7u_777
    @ox5hin7u_77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98

    可憐民眾罰款都不拿來蓋停車場啊,大家都沒停車位,未來都停上馬路大家都不用走了,大家一起玩碰碰車

    •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6

      交通部 : 我們是負責領薪水的 人民生死我們不管
      人民 : 台灣天下大亂拉 大家快存錢移民阿 快逃阿 ~~~~

    • @Jbvcftyuigdsedxcnn
      @Jbvcftyuigdsedxcn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拿去買十億超濕雞蛋砸掉

    • @justce
      @justc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立法院裡國民黨跟民眾黨幹的蠢事,然後你說是民進黨政府的錯?? 怪誰??怪你自己亂投票啊

    • @elfin1601
      @elfin160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其實都有停車場,只是很多人偷懶不想走路而已 😂😂

    • @fe9409
      @fe940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前瞻蓋不少停車場,結果白藍在反對前瞻,搞毛

  • @kuo-mc1ty
    @kuo-mc1t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2

    交通部真的可以裁撤掉了,真的毫無作用的機關🤣
    立法院也不應該一直限縮檢舉,有些違規真的非常的危險!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說的好

    • @亮李-b9i
      @亮李-b9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哈哈~怪交通部~地方事情不怪地方怪中央~修法問題不怪立法院怪中央?哈哈也對~中央是民進黨~國民黨不能怪~中國人中國腦

    • @老皮-k4p
      @老皮-k4p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0

      聽說修法的是立法院餒?你脖子上是不是有少東西?

    • @kuo-mc1ty
      @kuo-mc1t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亮李-b9i 哈哈~沒辦法台灣的交通部確實做得很爛,道路規劃有問題、道路速限有問題、駕照考試制度也有問題等等諸多問題,那麼多年了改善幅度真的太慢,還有這裡是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我也是台灣人,別不要不順你的意思就講中國人中國腦,謝謝😆

    • @kuo-mc1ty
      @kuo-mc1t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皮-k4p 對對對,我應該再加一句話,謝謝

  • @samku1990
    @samku199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10

    倂排這種最容易造成阻塞,還有交通事故的違規,不能檢舉還罰的輕,爛死

    • @lonesurvivor2856
      @lonesurvivor285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停車沒車位 處處皆紅線 滿街機車格 規畫亂糟糟 !

    • @SamuraiHot945
      @SamuraiHot94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路口轉角違停的也是 右邊一堆車都看不到
      如果還遇到三寶 不到路口中心左轉 一到路口就被撞

    • @justlikeyou99
      @justlikeyou9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把汽車 機車位廢除~多出一個線道 就可以了

    • @hl6y3c04
      @hl6y3c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以後買便當賣飲料直接停路中間的,你還那他沒辦法

    • @Hank-qw5jl
      @Hank-qw5jl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問題是,有人要路邊停車,並排倒退回去。不並排怎麼停?這樣也被檢舉!
      把檢舉制度搞爛的,就是這些檢舉魔人!

  • @hanjc4232
    @hanjc423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8

    併排超危險

    • @Antony528
      @Antony52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因為是貨車要下貨,貨車格不夠,影響司機生計,這就是政府的思維

    • @jasonchien4093
      @jasonchien409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Antony528明明不停在車格外面還有一堆地方可以停
      就是懶得走路

    • @Cindy-n7e
      @Cindy-n7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asonchien4093 你有看過貨車嗎? 想你這輩子應該是沒有

    • @jasonchien4093
      @jasonchien409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Cindy-n7e 你在哭嗎
      並排舉發貨車只佔兩成
      還有你以為貨車每個下的都是大貨嗎

    • @Cindy-n7e
      @Cindy-n7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asonchien4093 我在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pikac5566
    @pikac556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0

    一堆併排等車位的 有夠自私

  • @frogchu6757
    @frogchu675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0

    就是要讓民眾彼此互相懷疑仇視,選舉時好操弄,也順便補充國庫

    • @fe9409
      @fe940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現在立院多數就白藍黨,操弄仇恨不就白藍黨代表強項不是嗎?

    • @中川圭一-s5s
      @中川圭一-s5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聰明🫡

    • @SIWEN727
      @SIWEN72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那些在路上違規的雜種也是你所謂的民眾嗎?

    • @tsiunpeng
      @tsiunpen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你講得太多了,而且不只交通

    • @arvinhung1162
      @arvinhung116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違規就違規 講什麼X話?

  • @俊霖陳-k7x
    @俊霖陳-k7x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愛舒夢蘭和東森男女❤

  • @cyk80
    @cyk8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2

    越改越扯.....

    • @hoa9802
      @hoa980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立院堪憂。

  • @KevinLeop
    @KevinLeop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營業車格 遭到佔用 要開放佔用檢舉

  • @puruemoon
    @puruemoo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9

    交通部就沒有要改善交通啦

    • @ucs1224
      @ucs12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難 臺灣私有地 還有臺灣道路修改 需要全面性從新修改法規到道路全面從新設計
      (需要用國土規劃的方式花20年+政府支援經費才有機會讓道路變得更好)
      騎樓歸還給民眾 全面設計人行道 不要一條大馬路又有騎樓又有人行道
      有些大道汽機車很多 但真的沒啥行人 真的很浪費騎樓跟人行道空間
      機車停車可以自動化設置立體式停機車或2~3台腳踏車 例如月費一個月繳50~100全臺灣都可停
      如機車停放過久都沒動 政府需要相關措施(車主不在人世或其他)
      或大型汽車立體停車 可以停機車或腳踏車一個汽車格規劃出3個機車格腳踏車5~6個(腳踏樁可以移動.編號)

    • @KKK-ko8jw
      @KKK-ko8j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只能說台灣地小,機車數量確多很多,或許有能力的人都被壓著無法出聲

  • @J-6
    @J-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那就盡力打電話檢舉吧!讓交通隊反應檢舉業務龐大的時候,人力不足、不勝負荷,就又會改了

  • @鄒文碩
    @鄒文碩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政府無能連交通違規的小事都做不好😮

  • @taioeoeo
    @taioeoe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紅線臨停 併排停車 不給檢舉。結果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這個讓人去檢舉。
    罰款用來規畫停車格,這樣不好嗎? 政府能不能醒一下

    • @蔡正宇-q1y
      @蔡正宇-q1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是立院版本,簡單說就是藍白版,不是行政院的

    •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蔡正宇-q1y 行政院原定的是都不行

    • @XiJinpingIsTakingYouToXinjiang
      @XiJinpingIsTakingYouToXinjian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前面講的沒錯,但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也超危險的好嗎,後車是要通靈嗎。不打方向燈超靠北的檢舉剛剛好而已

    • @唬-q4g
      @唬-q4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對啊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這條居然開放檢舉 真是擾民政府~

    • @KKK-ko8jw
      @KKK-ko8j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汽機車可以統一都用黃光嗎?白光超刺眼偏偏一對人還開遠光燈,近距離後照鏡都快閃瞎了,必須手著住後照鏡

  • @謝志明-x5s
    @謝志明-x5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

    要求台灣人行車不要違規,最重要的是限制車輛數目,當台灣的汽機車限縮在這麼小的區域然後要求大家不要違規根本不可能

    • @ucs1224
      @ucs12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要限制車輛 那配套呢? 你乾脆全臺灣禁汽機車好呵 大家都用走的 保證降低車禍率>"<
      為啥大家還要自己開車或騎機車 那是因為全臺灣的大眾運輸還不夠齊全 哪天可以做到像日本一樣 大家才會不騎機車了
      但你認為可能嗎? 臺灣人連家裡附近買個飯都要騎機車 你認為他們會乖乖的走路嗎?

    • @KKK-ko8jw
      @KKK-ko8j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哪我建議你去坐公車 捷運 火車 計程車上下班,帶家人去玩也這樣,太晚沒車坐計程車車,這花費和精神可多了。台灣地小機車只有多很難少

    • @KKK-ko8jw
      @KKK-ko8j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cs1224,好方法,但台灣永遠不可能,除非台灣土地變更大,才能走更多規劃,不然機車是首選。停機車位難求一個,免費停車格還有人48小時以上都沒動過

    • @黃健彰-s8d
      @黃健彰-s8d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cs1224要先讓大衆交通工具完善,限縮一部分人擁汽機車權力,全台灣私家汽機車太多了,先進國家本來也沒那麼多。柯文哲也提過。

    • @ucs1224
      @ucs12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黃健彰-s8d 柯文者呵呵算了
      8年前剛選市長他的財產只有那棟房子,現在呢?現金不知幾億土地多,這8年市長薪水買的起存的到?
      你都說了大眾要完善,這沒用國土規劃來做,沒10年做不出來的,再者全台公車需要等很久表示大眾運需更多(北部公車除外)
      PS臺灣車多納也是台灣人口密集>"

  • @taiwanrefuel7222
    @taiwanrefuel722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請問超徵是什麼意思?以前沒超徵為什麼現在會超徵?然後又一直喊健保、勞保會破產。

  • @四葉酢漿草
    @四葉酢漿草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4

    這個政府就是牆頭草,風吹那邊就往那倒...
    居然不能檢舉,那你的警力呢?
    要他們東奔西跑就是為了違停,不來還會有瀆職的問題,官啊啊啊啊啊!

    • @hsuryanful
      @hsuryanful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3

      立院拍板,所以可知國民黨民眾黨都同意了

    • @omtiton
      @omtito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hsuryanful 蔡政府就是開始限縮檢舉的起點,選舉之前計程車上街抗議,哪個立委敢唱反調?
      當時還有很多人跟著喊要限制檢舉
      到處都在罵檢舉魔人
      把檢舉妖魔化
      結論就是什麼樣的人就有什麼樣的環境
      交通環境這麼爛就代表台灣人...😅

    • @小黑鮪魚
      @小黑鮪魚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hsuryanful 不 錯的只可以是 民進洞 這就是中國思維

    • @Leohung-u2x
      @Leohung-u2x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藍白的立委諸公別只知道擴權、要錢,說好的為民生呢?只會罵政府,自己該把關的事做了嗎?

    • @自由心不自由身
      @自由心不自由身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立院拍板,現在是白藍最大?所以到底是誰決定的?似乎有 87? 不知?

  • @林慧萍-l4q
    @林慧萍-l4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6

    不專業的法規,只有讓交通更亂,讓檢舉達人權力更大!傻政府😂!

    • @bukitmertajamer
      @bukitmertajame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道路規劃 駕考制度 最後才是罰責

  • @mmolee9029
    @mmolee902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汽車開雙黃燈就可以變警車,愛停哪停哪,別人出不去也沒關係

  • @po1719
    @po171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5

    交通部真的從林佳龍開始就荒腔走板

    • @abc015028
      @abc01502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從毛治國以前就不行了⋯⋯

  • @AHAN7676
    @AHAN767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4

    可以直接取消檢舉制度嗎 ?拜託
    把道路標線做好

    • @kugg0407
      @kugg040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取消檢舉制度 改善交通硬體設施 大量設置科技執法的話 我就贊成
      交給機器執法 也可以避免人民及警民之間的對立 您說是吧

    • @erickuo1024
      @erickuo10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國庫空了怎麼貪

    • @KKK-ko8jw
      @KKK-ko8j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沒錢了當然民眾開刀

  • @anywaysick
    @anywaysic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不能檢舉要有配套措施。 規劃路外停車。 違規停車直接攝影機+AI 開單。有異議再請人員審核

  • @阿登-x5s
    @阿登-x5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本來就不應該開放檢舉 維持交通開紅單本來就是警察的責任 目前台灣亂象就是檢舉開出的紅單比警察開的還多 打方向燈方向盤回正 方向燈就跳掉了 然後壓線10公分 這樣就被檢舉 這樣合理嗎?路上100個有99個都是壓線 所以這是過度檢舉 亂象 我不服 我支持廢除不合理的檢舉

    • @jimmyc9511
      @jimmyc951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者無處不檢,雞毛蒜皮也抓,如紅衛兵假正義行損陰德之能事,屆時大家效仿都來檢舉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社會癱瘓必起!

  • @rbsowj6826
    @rbsowj682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要怪去怪558萬投民進黨

    • @jkzora5904
      @jkzora59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 @熊仔-t9v
      @熊仔-t9v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jkzora5904 好笑 交通部要檢舉就有檢舉 要不檢舉就不檢舉而且之前檢舉被廢掉不是也是民進黨立委嗎

    • @jkzora5904
      @jkzora59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熊仔-t9v
      自己去看看通過這些法律的是那些立委吧!!!!!!!!!!!!!!
      國民黨以壓倒數+民眾黨全部贊成而通過的!!!!!!!!!!

    • @jung7247
      @jung724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kzora5904 你才去看法案是誰提的好嗎,修正案可是國民黨跟民進黨提的修正案,這兩黨一致通過的,先做功課再來說

    • @hoa9802
      @hoa980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2024立院改的,關民進黨屁事。

  • @club2119
    @club211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倂排 這麼誇張~

  • @kevinwang7880
    @kevinwang788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沒有違規達人,就沒有檢舉達人

  • @陳坤地-j8n
    @陳坤地-j8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本來就不該檢舉,不然我們需要交警做什麼?
    有「路權規定」可以在交通事故後來判斷責任歸誰。
    應該讓侵犯路權的一方負起有警惕效果的責任(吊扣牌照、賠償、刑法),這樣自然會避免事故發生。

  • @阿登-x5s
    @阿登-x5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這應該要廢除檢舉 方向燈跳掉壓線被檢舉罰3000記2點 10張有9張都是這樣被檢舉 這合理嗎? 有打方向燈壓線 這樣也算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亂

    • @tesl66
      @tesl6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變換車道需全程使用燈光
      有什麼問題嗎? 確實沒打啊
      閃兩下跳掉就該撥回方向燈
      活該被罰

    • @威伯-f2f
      @威伯-f2f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可見這位平常是都不在乎他人安危的不適任駕駛

  • @ellenchen5258
    @ellenchen525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小違規贊成不罰,民怨高,順民意

  • @風雪-t6u
    @風雪-t6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到處都有停車場,選擇要不要停進去而已。

    • @omtiton
      @omtito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新法規之下
      只要沒有警察在
      拋棄你的羞恥心
      天下都是你的停車場

    • @luchaonan
      @luchaona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我送貨時請你來幫忙搬,好嗎?

    • @西瓜-c2g
      @西瓜-c2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到處都收錢

    • @minshuing3597
      @minshuing359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luchaonan請申請卸貨車格

    • @黃錦輝-b9y
      @黃錦輝-b9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錢的問題

  • @dow3388
    @dow33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開放民眾檢舉就是個錯

    • @playboy751231
      @playboy75123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誰叫你們這麼愛違規違停,怪誰啊?

    • @黃錦輝-b9y
      @黃錦輝-b9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playboy751231是紅綠燈多,車多警察像在玩官兵抓小偷一樣,角落欄車,馬路塞成這樣也不執揮ㄧ下。

  • @user-qwertyuiopasdfghjk
    @user-qwertyuiopasdfghj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交通違規不是犯罪,沒有微罪這東西

  • @李亭頤-d7f
    @李亭頤-d7f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實支實付都會被七折八折的扣,並不是當初保單上內容所訂的理賠!繳那麼多年,碰到要理賠時,就保險公司說了算,又能怎樣?

    • @shu-yangwu
      @shu-yangw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段影片提了不講,受益的不是廣大平民,總是萬中之選的財團富人。

  • @kk5322822kk
    @kk5322822k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整部影片報導都很有意義

  • @二哥-j2x
    @二哥-j2x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規劃臨停區是必要的幾乎是整條路而不是隔間距劃線
    機車停放可以也規劃在路邊內側整路
    行人穿越道如果怕行人長時多人行走那就地下化避開車輛
    腳踏車與機車共用車道
    任何車輛變換車道互相禮讓已不發生車禍與造事為主要重點
    讓一下雖然慢了點也許遲到但省下修車錢與報警備案時間

  • @ryback8732
    @ryback873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9

    本來就該由警察來取締, 很多人搞錯了, 把全民公敵正當化...

    • @趙福群
      @趙福群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違規本是警察應執行公務,現檢舉達人盛行,變成警察怠慢公務執勤,檢舉成為一種事業,自釋自憲有檢舉就有收入,違規可通報經由國家賦予的執行者處理,是如請鬼開藥貼貼,有利弊權益問題。

    • @湯智傑-u3j
      @湯智傑-u3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你們說的前提是大家都很守法,就只有極少數人違規,這樣交給警察來取締才OK,但現在一堆人都違規,警察根本忙不過來,全部警察人數佔總人口比才0.3%,約7萬5千人,基層員警占比又更少,但有取締的違規案件就近1500萬件,都交給基層員警,一個人一年就要處理超過400件,以上還是有取締的,那些沒取締的黑數套下去你們就知道路上違規情況到底有多嚴重。

    • @uw7917
      @uw791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趙福群檢舉有錢哪邊領快告訴我,明天我馬上辭職當全職檢舉達人.

    • @欸嗯-p7l
      @欸嗯-p7l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趙福群 檢舉成為一種事業是什麼意義?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湯智傑-u3j 1個人1年處理400件很多嗎???? 平均下來每年1天1件多一點點...... 這樣都沒辦法乾脆別當警察

  • @紅瓶子
    @紅瓶子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本來就不該開放民眾檢舉了~~民眾沒有公權力,不是警察,有的心理有病的還當成工作在亂檢舉,擾民,更帶來衝突對立!!

  • @jdm340km
    @jdm340km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沒自己停車位不能買車,汽機車車齡超過15年強制報廢

    • @BrianTiger197
      @BrianTiger19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憑什麼要報廢? 花錢汽機車顧得好保養得好 卻要強制報廢? 那你房子超過個30年要不也強制報廢拆除? 買車要停車位可以認同,但報廢這就過了

    • @jdm340km
      @jdm340km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BrianTiger197 難啦,超過15年車況顧的好絕對有,但是路上那些老車幾乎是破爛等級,殘值只剩2萬的機車你以為阿伯歐巴桑會花雙倍甚至3倍整理嗎

    • @13756
      @1375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dm340km憲法沒規定,法規不得越過憲法

    • @jdm340km
      @jdm340km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756 政府做違憲的事不少,政府犯法合情合理升官發財

    • @13756
      @1375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dm340km 官位一坐都一樣,你要他幫忙蓋個章支持而已,必須左手提糖右手提紙,所以我現在多一天睡覺休息的時間

  • @titchs845
    @titchs84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民眾檢舉亂象不廢⋯
    等者人民推翻執政另成立新政府

  • @鯧燕實業有限公司
    @鯧燕實業有限公司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這一個新聞真的害人 :如果這一些警察的工作,可以給百姓檢舉,那為何不開放,百姓檢舉政府,畫線錯誤,標示錯誤,公務員不認真.... 罰公務員,罰警察,為何都是只罰百姓。 每一個人有每一個人的工作,互相檢舉,造成百姓互相不信任。 你可以檢舉,(違停),請警察來開單。 這一個新聞要檢討自己, 我們國家是否蓋了足夠的停車場。 還是限制車輛買賣的數量。 請問一下,7-11,全聯等超商,超市,都不能下貨了, 宅急便,商家都不用買貨了, 因為下貨一定違規。 所以司機會停很遠,再推貨過來,也就是所有的東西成本都增加了。 萬一,司機都沒駕照了,沒人送貨了,小黃不跑了(有的不想跑了,有的記點後沒駕照了),那這時候,有配套嗎 ? 跟新聞說的一樣,痛一樣,醫一樣嗎 ? 本就應該是百姓的工作,可以檢舉,但必須是警察到場,才可以開單。 這才是正常。

    • @奇果子
      @奇果子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說的好,行政怠惰是政府的責任。

  • @林靜君-n5b
    @林靜君-n5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去一趟郵局,我騎車時間”來回”5分鐘,找個機車停車會常常也要5分鐘。
    機車都沒得停,更別說汽車了!
    停車格也不知道怎麼畫的
    呵呵!

    • @伊齡
      @伊齡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五分鐘算快了

  • @呂顯明-d4s
    @呂顯明-d4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有誰不會違規?很多檢舉人本身也是違規

  • @chingherwang5614
    @chingherwang561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取締須有公權力的執法人員...拍照檢舉人無公權力,亦不是科技執法(依法設置),鼓勵檢舉是讓人民間產生嫌隙,這是共產黨的手法,離間人民。法治,才是擁有公權力直接執法的遵循依據。間接授予檢舉魔人代理執法,對民主法治傷害很大!
    地方政府收取牌照稅、燃料費...理應規劃提供合理的停車空間,不合理規劃停車場,卻授予檢舉魔人到處“代理執法”,社會很難進步。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人有獎金,我問過難怪一大袋

    • @欸嗯-p7l
      @欸嗯-p7l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趙台生-m2s 檢舉什麼會有獎金?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趙台生-m2s無知法盲最可怕

    • @廖益祥-d5k
      @廖益祥-d5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拍照還需要上傳經過警察單位審核過了才會開單

    • @廖益祥-d5k
      @廖益祥-d5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趙台生-m2s 現在只有環保局罰單才有獎金,交通的早沒了

  • @samsunny0714
    @samsunny071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就看過一台汽車塞在公車停靠站上 結果公車只能在馬路上停車 上下車的人要看後面機車穿過來 後面也塞爆汽車 (下班時間) 而且停超久 那時候跟朋友去吃飯 吃完出來他還停在那裡 結果也沒用現在不給檢舉

  • @winniekardia
    @winniekardia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標題和內容不符合
    報導時講的很清楚,是交通部立的法,標題為何寫成立法院?...

    • @5775-h4q
      @5775-h4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就是要讓立院幫扛民怨,從留言就可窺知,最會卸責又反監督的政府。

  • @justlikeyou99
    @justlikeyou9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台灣道路設計本來就有問題~ 沒有任何空間可以給人上下車或上下貨物🙄 你說違停、併排⋯ 那你有看到黃線能讓人上下車的口嗎? 講白了!沒有任何車道緩衝空間⋯ 根本只能放一線道 你放兩線道就會如此⋯ 連要閃避給救護車通過的空間都沒有

    • @justlikeyou99
      @justlikeyou9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基督白騎士科學隊 現在還多了腳踏車⋯ 更危險⋯ 還有電動的 沒戴安全帽🤦‍♂️而且他們一下以為自己像行人 一下又像摩托車🛵

  • @奕起來看房
    @奕起來看房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民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 @黃錦輝-b9y
      @黃錦輝-b9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國民黨民眾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 @ruei697
    @ruei69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5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檢舉?「不能檢舉」的規定是為了保護什麼重大公益嗎?
    那如果民眾檢舉後政府卻不依法開罰,可以算是「怠於執行職務嗎」?
    與公益有關的事項立法保護,卻又保護政府可以不執行這些當初為了保護重大公益的法令?

    • @larghedoggo9607
      @larghedoggo960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因為台灣的客觀交通環境有缺陷,開放檢舉的立意是為了保障交通安全,然而有些檢舉達人 卻濫用了這項,對於許多不影響交通的違規也熱衷檢舉,一來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二來是增加行政負擔。
      因此第一篇新聞就是在講,到底哪些是可以赦免的 那些是該被檢舉卻沒被包括的項目。

    • @jkzora5904
      @jkzora59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 @吳宇-d8w
      @吳宇-d8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jkzora5904藍白是哪一個黨?沒聽過,目前立院有三個歐
      席次比較多是客觀事實,請問這有什麼問題嗎
      立院通過這條?那也是客觀事實,但是立院裡面哪些人讓他過的?你有名單嗎,如果有的話麻煩提供以下來源,麻煩你了謝謝

    • @jkzora5904
      @jkzora59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吳宇-d8w
      連藍白都不知道是哪兩個黨,這種程度還要跟人家討論???????????

    • @user-fc5cl3sp7z
      @user-fc5cl3sp7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jkzora5904 你是哪裡來的老人啊 支持你的民進黨吧

  • @qen12345
    @qen1234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謝巧芯回去講完果然有差!👍

  • @sasalosa2
    @sasalosa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民進黨: 什麼又超收啊? 沒差啦,今年沒選舉,不用理他們

    • @亮李-b9i
      @亮李-b9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哈哈~出事覺得不公找民進黨?選舉時投國民黨?可笑中國人中國腦

    • @fe9409
      @fe940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亮李-b9i當初一堆愚民口號要教訓民進黨結果都自己先被整

    • @lichengchang3517
      @lichengchang351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ㄜ...你有看到立院拍板通過嗎?你的最愛藍白通過的唷 你罵到主子了

  • @lovemycoco
    @lovemycoc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選舉就是從垃圾堆中選一件稍微安慰自己這叫民主,選完後悔還很難退貨,只能任其噁心自己。台灣官僚作風只有政黨利益,哪來民生疾苦。國人請理性覺醒!不要一昧的縱容導致

  • @mannygoogo6460
    @mannygoogo646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用車20年以上的駕駛人,應該都會發現,自從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後,交通越來越亂,事故越來越多,本來民眾檢舉應該是好事,為何反而情況越糟?以前沒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年代,交通比現在好多了,政府應該好好去思考這個問題

  • @ign_a2zr-v5d
    @ign_a2zr-v5d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9

    不改號誌、標線、燈號
    該死的只會處罰人民

    • @志勇-p6m
      @志勇-p6m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真的
      只會處罰該死的人民

    • @亮李-b9i
      @亮李-b9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哈哈~國民黨萬歲~爽

  • @stekey28
    @stekey2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雖說併排該死,不過更大問題應該是很難有足夠車位讓停,所以應該以後是想辦法在許多地方(尤其夜市這類賣食物的地方),想辦法擠出合法停車位,問題點其實不完全是這些人自私,而是環境根本不允許他們能好好停車,但是這群人就懶惰,只想隨便買晚餐,方便就好...所以該開放併排重罰,你想亂停就乖乖付錢,高到一個程度大家才會怕
    就說雙北就好,天龍國很難停車到有剩,你要當個合法仔,摩托車繞個3個路口以上稀鬆平常,停下去立刻被收20元超不爽,重點是本來就應該有摩托車位,結果被一堆Youbike或者奇怪東西佔據,車位、摩托車位都不夠,根本鼓勵民眾關在家就好,出來買東西幹嘛?
    後來乾脆能不去天龍國、就不去天龍國,不然就要找個人一起去,好歹買東西的時候可以趕快放人,騎車的人去想辦法繞。
    相對之下新北正常很多,可能是體恤多數人都需要騎車通勤採買,正常情況下一定能找到合法停車格或停車位,你可以努力天天都當守法仔,而且87%機車位不用收錢,可以取貨完畢秒騎車騎走,交通也不會受影響(為了因應大量摩托車通勤人口,許多路段都很大條)
    所以核心是環境是否能允許人守法

  • @費先生-t3v
    @費先生-t3v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不能檢舉" 真的是智障法規,就因為有很多人檢舉所以不讓人檢舉? 這是啥怪異邏輯? 難道不該是想辦法讓人不要違規嗎?
    "因為報復所以去檢舉" 這類人當然是垃圾,我自己也碰過這種雜碎,但 "習慣違規的" 難道不垃圾? 因為有少部分垃圾所以直接不讓人檢舉放任絕大部分垃圾這樣對嗎?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真的了解法規嗎????? 不開放檢舉是指不給民眾拍照檢舉....不是說不能報警請警察來開單....你想檢舉就打電話給警察來開單就可以。

    • @robert760306
      @robert76030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雨過天晴-y5j你真的知道實務情況嗎?
      電話報案後警察多久能到?10分鐘?20分鐘?30分鐘?
      到了現場以後不開單直接勸離
      請問這段時間的違規成本要誰負擔?
      無良駕駛只需要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robert760306 如果你連那點時間都等待不起只能說明你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不是真心關心交通安全。

    • @robert760306
      @robert76030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雨過天晴-y5j
      那段時間有幾千輛車會從該處通行
      那跟我等不等得起有什麼關係?
      會那樣停車的人基本上都只想到自己,不管他人死活。
      你真的不知道那樣停車會害死人嗎?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robert760306 怎了? 明知道有違停 自己不小心注意那被撞剛好而已....還是說開放民眾照片檢舉那些違停車會瞬間消失? 你每天吹的冷氣 騎車排的廢氣 也是會害死人為啥你還用? 你不也是只想到自己不管別人死活說的好像你多偉大???

  • @expert330
    @expert3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4

    仲容違規當作取悅違規達人想減少民怨的民進凍真的有夠噁心的10年內絕對不投, 執政8年交代警察勸導代替開罰, 交通越來越亂, 把開單責任全丟給檢舉達人

    • @jkzora5904
      @jkzora590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是立法院通過法律,又不是行政院規定!!!!!!!!!!

    • @denniswei1124
      @denniswei11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藍白同意耶,你們去罵爆他們

    • @湯智傑-u3j
      @湯智傑-u3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denniswei1124 這是交通部提交的,立院只有贊成或不贊成,無法修改內容。

    • @expert330
      @expert3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藍白就是要你民進凍背鍋順勢通過而已, 擺爛8年, 用這點剛好可以搞政黨輪替, 真爽

  • @多說無益
    @多說無益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檢舉不得好死而已

    • @伊齡
      @伊齡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以後知道大家圍起來揍

    • @playboy751231
      @playboy75123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愛說這種話的通常都違規仔吧?
      可憐

  • @scottie2475
    @scottie247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這新聞是不是報錯了,"不影響交通的,未來都可以檢舉"。應該是被修改成不能檢舉吧。

    • @ImKaty30
      @ImKaty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影響交通的可以檢舉,比如未戴安全帽;
      影響交通的不能檢舉,比如併排停車

  • @小英兄妹
    @小英兄妹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麻煩南部交通違規罰重一點好嗎?不禮讓行人、闖紅燈、在人行道騎機車等等,天天不斷上演,搞得南部像無政府一樣,行人地獄問題一點改善都沒有

    • @omtiton
      @omtito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現在北部也一樣啦
      到處亂停
      警察也不管
      台灣人的選擇🤣

    • @zivchang7188
      @zivchang71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麻煩交通部,行人嚴加取締~~~

  • @勇志林-f2v
    @勇志林-f2v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貨車停車格這點要改一下,禁止商用箱車停,很多商用車一停就一整天,真正短暫卸貨完要離開的無法使用。

  • @lonesurvivor2856
    @lonesurvivor285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爛政府 ! 營業車格被白牌私家車佔用還不能檢舉 ~

    • @咚咚郭
      @咚咚郭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藍白都不反對

    • @kolyainsky
      @kolyainsk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搞錯對象了吧 現在立院半數是國眾黨。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kolyainsky之前也沒作為啊

    • @uw7917
      @uw791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早就跟黨派沒關係了
      台灣政黨們的歷史共業

    • @kevinli6043
      @kevinli604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是在罵藍白吧!😂現在最大眾數占60%😂

  • @Wei_Li
    @Wei_L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台灣人選的台灣政府
    極力維護台灣人違法的人權
    讚讚 👍👍👍👍👍

  • @librahHsu
    @librahHs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這真的有點看不懂,
    影片的標題明明寫立院拍板,內容也有說立院三讀通過,為什麼變成怪交通部?
    這種新聞是因為專業問題還是意識形態的問題?

    • @jung7247
      @jung724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交通部提出,藍綠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一起牽手通過的喔

  • @zoemao97
    @zoemao9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好新聞

  • @wangdd5048
    @wangdd504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不減少車輛
    捨麼都白搭
    一間房子塞滿雜物 你怎麼規劃都無用 ~
    嚴格駕照考試
    駕照有使用期限
    不減少駕駛人 地就這麼大 車一大堆 能改善捨麼?

  • @chengyyyasd
    @chengyyyasd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9:35 3顆60元水煎包,可以買到老闆娘的笑容,你該偷笑了😂

  • @appKGB
    @appKG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非常認同 併排 跟 占用 公車站 消防出入口
    一定要重罰 也要開放無限制檢舉

  • @hazemax-cv3fu
    @hazemax-cv3f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魔人幫政府超收稅金

  • @michaelchang7959
    @michaelchang795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個節目很棒 讚 加油

  • @John-tr7vs
    @John-tr7v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舒夢蘭😳

  • @yuxinlee3784
    @yuxinlee378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取消檢舉是對的,民眾沒有執法權力這麼可以代替警察
    想有執法權力就靠警察👮

    • @kty93678
      @kty9367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是哦,改天你騎車或開車路上遇到併排停車被撞時候你就知道需不需要檢舉

    • @廖柏荏
      @廖柏荏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言論有點讓人無言
      檢舉是檢舉
      檢舉完還有一道要給有"執法權力"的警察去做判決
      你被檢舉 還可以申訴
      所以你收到罰單 其實是有執法權力的警察給你的 不是民眾
      這點要搞清楚
      不過你清不清楚 也不干我的事
      只希望你能交通平安 不要被有公權力的警察抓到你違法
      最後 檢舉是為了減少警察的業務內容
      反正沒檢舉 多死一點人對我來說也沒差
      因為我不違規 就不會被檢舉
      那麼簡單

    • @-gk3gq
      @-gk3g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還對的咧!取消的這幾條若影響到你希望你不要唉唉叫,就是沒有執法權才叫檢舉,

    • @james561126
      @james56112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日本違規停車最高罰105萬日幣!台灣執法不力,罰鍰又太輕!如果罰款加重到可嚇阻作用即可取消檢舉!!!

  • @邱震祿
    @邱震祿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有的人:真是混蛋東西,自己騎車頭戴行車照相還在大車面遄紅燈逆向行駛雙黃線上超車。在來說別人違規

  • @snoopy-bh6qh
    @snoopy-bh6q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立法院應該立法違規重罰,結果竟然是微違規不檢舉,這些立委不知道只要是違規,都有可能造成極大的傷害嗎?真是爛透了。

    • @winniekardia
      @winniekardia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標題和內容不符合
      報導時講的很清楚,是交通部立法的,標題為何變成立法院?...這是在帶風向嗎?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winniekardia 交通部能自主立法??? 那台灣要立法院幹嘛???

    •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雨過天晴-y5j 行政提出法案訴求(有部分好像可以當作政策直接上路),立法院改法,法務部可是行政的

    • @雨過天晴-y5j
      @雨過天晴-y5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hoshinyan5834 查了一下還是不清楚....最近每天亂修法搞得一團亂,根本不知道改了什麼.....有些是說改了卻在立法院都找不到的.....煩 -0-

    •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雨過天晴-y5j 在立院找不到要碼是不需要三讀的,要碼是沒有排進立院的。
      是說這應該是修改法律(原本是微罪不舉),這方面誰負責可能要找一下。

  • @stekey28
    @stekey2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逆向才是真正殺手,應該開放鄉民廣為檢舉,而且重罰+重賞,否則你各位路上開車騎車好好的,來一台逆向就算了,速度還超快的猴子車,不小心七天後才能回家,你連申冤都有困難(?) 支持民眾幫執法!
    而且逆向真的很多...超乎你各位想像的多,逆向者都嘛僥倖,他想說他就逆向一小段就不用繞,誰知道這一小段要害死多少人,他自己因而掛了那就算了、付出代價而已;害別人掛了或車禍怎辦?
    支持路口廣設科技執法,只要能感測出鄉民的車子與正常方向不同,立刻拍照檢舉、充實國庫

  • @kouliang98
    @kouliang9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拍照檢舉是下三濫行為

    • @llluuu1119
      @llluuu111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違規才是真的下三濫 不違規怕甚麼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像小偷我被檢舉好幾次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llluuu1119好賺難怪檢舉人一大堆

    • @mizuno2007
      @mizuno200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現在都要錄影上傳影片 光拍照非常難通過 一看就知道你不懂檢舉流程

    • @kouliang98
      @kouliang9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llluuu1119 台灣交通設計先天不良後天失調,你想不違規都很難。交通違規被警察抓到沒話講,被下三濫檢舉到,我×他×。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檢舉人應該公佈姓名地址

    • @mizuno2007
      @mizuno200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違規都不會公布 為什麼會公布檢舉人 違法都不感覺丟臉 還想公布別人個資 第三世界嗎?

    • @趙台生-m2s
      @趙台生-m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mizuno2007方向燈沒打馬上就被拍照,檢舉人不是要賺錢何必浪費錢跟時間

  • @快樂運轉手
    @快樂運轉手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廢除一般民眾檢舉制度,別讓人民自相殘殺

  • @柯俊霖
    @柯俊霖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台灣地狹人稠是主因,要徹底改善並不容易!

  • @karl7783163
    @karl778316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個人認為應該開放物流業者、小黃司機可以臨停紅黃線卸貨及放人,限制一至兩分鐘,既不會影響交通也不會造成司機們的困擾。若需要長時間卸貨的業者就必須找卸貨格,也比較不會有爭議。市區隨便都是紅黃線,又開放檢舉,賺的錢都拿來繳罰單就夠了。

  • @box9085
    @box908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那些立法委員投贊成票的~

  • @mirrodustchen9836
    @mirrodustchen983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篇新聞不錯,社會上有許多問題隱藏,許多議題需要討論。新聞有很多社會事件可以報導,至少不要成為政治的附庸發聲筒,不要成為粉餙政策的工具。 24:07

  • @alexshen5737
    @alexshen573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現今違停被撞,移動車要賠違停車7成,不合理。修法:違停被撞要賠償對方,這樣才有公平正義。

  • @陳奕宇-i6h
    @陳奕宇-i6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違規也是一種需求,那就不是能不能檢舉的問題,而是交通規劃不足以應付這個城市。
    很多人邊罵小黃違停,當搭乘時攔車點跟下車點,也沒有去注意。
    如果每個人都走去攔停站,也都選擇黃線下車,那問題能不能少呢?
    叫外送明知樓下無法停車,能不能路邊取餐呢?
    使用快遞時,能不能下樓拿貨呢?
    這些職業駕駛都守法,有人能換算其時間成本嗎?
    停車費事小,找車位才花時間,更別說停車點前往目的地人力損耗。
    享受著方便,卻不為了方便而買單,還覺得理所當然。
    我方便就好,你的問題自己解決;我有需求你必須體諒,你有需求關我屁事,就是這個城市的問題。

  • @manstrong83601
    @manstrong8360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的案子真的不應該列為開紅單

  • @asadyves123
    @asadyves12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選對的人,走對的路😏😏

  • @laylowstaylow
    @laylowstaylo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和違法是兩回事,不能檢舉不代表合法

  • @reebok1594
    @reebok159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太棒了,交通違規上的數據又可以減少了,解決不了違規,那就解決檢舉的人

  • @鐘仕軒
    @鐘仕軒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要檢舉的人,請付費檢舉,這樣就能清楚哪種不算是報復性檢舉

  • @mjk7530
    @mjk75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感謝立院最大黨

  • @rebeccawang1112
    @rebeccawang111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期待同意廢除併排的立委,能有現世報!

  • @rogerroan7583
    @rogerroan758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能檢舉就請警察來就好了

  • @georgehwang1164
    @georgehwang116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立法鞭刑 或 棍刑對付酒駕, 看要皮痛或肉痛, 由受害家屬執鞭, 或委由公權力執鞭, 以對付那些財大氣粗者;

  • @chignanlin9853
    @chignanlin9853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大法官釋憲聲請沒有公權力行使權利執法

  • @甘露飲
    @甘露飲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很多交通規則完全不是根據交通流況所需要而製定,反而是在製造更多壓制交通流暢,讓車輛違規而製作的。看到這種情形,深覺根本就是「倒行逆施」,只會製造更多的車禍,及製造更多的車輛違規,然後就是人民失去更多的生活費用,而國家有更多的罰金收入。

  • @railway_photo
    @railway_phot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警察不抓又不給檢舉 真是爛透了

  • @AJWangT
    @AJWangT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除了沒收4項違停檢舉,還有1.騎車用手機 2.手持香菸 3.倒車違規都被收回去了
    而且民眾檢舉不記點
    以後騎車大家開心玩手機吧,反正只有警察可以開單
    以上6/30上路

  • @Leo-dy3if
    @Leo-dy3if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看看日本,就知道如何解決交通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