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n rights and duties, you may be interested in Wesley Hohfeld's Fundamental Legal Conceptions (or a Debate Over Rights for a more recent exposition). It applies to both legal and moral rights. He distinguishes four senses the word right is used in usual terminology. 2. A (claim-)right proper is always correlated with a duty (that is how the term is usually defined). A right here means a position being deontically protected from being interfered. 3.The right to vote you guys discuss is in fact not a right proper, but a liberty (or privilege) to vote. It is correlated with the state of governance's rightlessness to require a citizen to vote. Much confusion is due to the different senses the word is used.
重點係呢個responsibility 嘅重量
畫個心好輕,為個女仔畫個心好重
精華最好係有埋字幕 終於睇得返D英文 有D學術字真係唔識
佢哋啲英文好重口音,好高門鑑😂
父母個例子,我認為係咁:父母生個小孩子就有養育嘅責任 (至少唔可以由佢死,教得好唔好係另一件事), 換句話說, 養育呢件事係為生小朋友呢件事負責任,孩子長大無責任一定要養返父母。 回報父母養育嘅付出係 virtues 。
而至於子女做咩先叫回應到呢個virtue 可能因人而異, 可以係食餐飯/俾家用/人人唔同, 但都要合理。 父母唔能夠話, 「細個無我養你死咗啦」而要求子女俾埋條命佢哋。
「叫你畫個心姐」其實對火雞姐黎就可能好小事,但係對周星馳黎講畫個心係好大件事
所以一開始就應該要有consent,如果唔係之後嘅fairness 都唔會成立
支持❤
咁所以講咗咁耐⋯⋯四哥幾時出片😭想再聽四哥講愛情哲學
羅浮宮呢?
之前有講座
Monday is not blue
大師兄終於回來了,繼續支持
好想再睇到豬大隊同四哥既直播
掛住live
白水個髮型整到好似豈有此理
終於有返直播精華
以為以後都唔會再有精華
叫你畫個心啫
咁都咋我形?!
「畫個心幾咁閒姐」
火雞姐幫食神擋刀,呢個係involuntary嘅benefit
咁就算理由充分,食神return番involuntary benefit俾火雞姐都得架姐(即係唔畫心但做其他嘢)。用involuntary benefit換voluntary benefit咪好着數?
得。但根本問題係史提芬周有冇道德理由要行動回應火雞嘅好處,就算係要畀啲火雞唔想要嘅好處,都係要史提芬周自願畀,個問題其實冇解決到。
我覺得道理上係冇責任回應 但如果個人道德感想回應 就好似樓主師兄咁講 可以用involuntary benefit回應
其實想用involuntary benefit去換voluntary benefit 有點道德綁價的意味
好似我使左1000萬去追個女仔 要求起碼佢攬返我一下算啦 但個女仔唔想 我就話我都使左咁多錢 攬一下唔係唔得呀 而我覺得就係唔得 有啲人得係出於同情 所以願意攬一下 但呢個唔會係責任
作為一個layman,我覺得個問題好似有d複雜左😂
我覺得個重點係要贈方分辨自己夠係以下邊一個心態:「交易」、「投資」、「送贈」同「求愛」
1. 如果心態係「交易」:預先比左利益人地,而要求對方比翻同等價值既事物比自己,係一種無通過雙方同意既交易。呢種行為係強迫性,亦無任何正當性,自然對方無義務回應。
2. 如果心態係「投資」:咁投資有賺有蝕,而對方無為你帶來相應回報係自己眼光問題
3.如果心態係「送贈」:咁本來就唔應該期望對方會有任何回報,而對方無為你帶來相應回報亦理應都對自己無任影響
4. 如果心態係「求愛」:求愛同投資相似,係一段關係未開始時,雙方都係試探緊大家可否成為一對不求付出、無條件互相扶持既愛侶。而未有關係前,雙方都無道德責任為對方無條件付出。
假設我好中意林嘉欣,為佢付出所有金錢、買樓洗衫煮飯全部我做晒,但都無理由藉此要林嘉欣愛上我,或者對我有任何回報。
而食神個case係愛情範疇,本來就好難有對錯😂
周星馳唔畫心,可以係因為:
4a. 驚佢會錯意,及後對火雞姐做成更大傷害
4b. 火雞大樣衰,畫唔落
而如果我係周星馳,而前提我知火雞唔會會錯意,我會為左禮貌幫佢畫個心,以答謝佢對我既付出。
歡迎各位理性討論😂
多謝室友!我記得我睇live嘅時候都有一樣感受,但未能好似你咁勁清晰勁條理咁表達!
火雞好明顯係對史提芬周抱有愛意、而史提芬周喺大牌檔嗰幕知道火雞嘅付出+愛意之外,佢已經係逃避mode(佢無愛意)
史提芬周根本就係本能上抗拒火雞,所以拒絕畫個心心:
「我畫個心有幾咁閒姐,但大家好兄弟,有啲嘢一定要講清楚!」
呢句已經係用「兄弟」嚟劃清咗愛情嘅介線,唔比火雞姐越界
睇live時,我已經覺得個ground/context唔係太保們討論嘅嗰樣嘢所以唔多入耳😂
多謝你嘅長文,當然任何嘢都可以討論嘅~
Btw 開心可以睇返精華!
噉你覺得父母嘅養育、政府啲公共福利(例如教育)係屬於呢4個cases嘅邊個?定仲要講其他case?
@@神崎直-f2j 佢都話係要"贈方分辨自己心態"
我認為公共福利都可以用上面4個case去分辨,重點要分清楚係邊一方提出推行公共教育 (但有缺點,最後會講)。而點解感覺上公共福利好似同火雞case有所分別,係因為涉及好多第三方因素。
而當中我認為可以簡化做三個持份者:
a. 政府
b. 議會
c. 市民
討論前,要搞清「贈方」與「受方」
推行公共教育當中,第一身獲利既「受方」係市民;
「贈方」可以係政府、議會、或市民自己
以你提出既公共教育為例,政府推行可以係因為以下因素:
1. 政府主動提出推行公共教育 (議會及市民無主動提出):對政府而言,此行為可以係「投資」、「強迫交易」或「送贈」。
例如長遠提高市民知識水平>>開拓高科技產業>>增加稅收
2. 議會主動提出推行公共教育(政府及市民無主動提出):對議會而言,此行為可以係「投資」、「強迫交易」或「送贈」。
例如成功取悅市民>>政黨支持度上升>>增加連任機會
3. 市民主動提出推行公共教育(政府及議會無主動提出):對市民而言,此行為可以係經授權議會,而向政府進行既合法交易。因此,市民享受公共教育後,理應要作出相應義務。而義務理應只與教育相關,例如利用公共教育所獲得的知識回貴社饋社會。
但「3」個例子最複雜,因為市民當中,又會分成市民A與市民B。😂
假設市民A提出推行公共教育(市民B沒有)。此時,贈方是市民A而受方是市民B。同理,市民A推行的原因可以是「投資」、「強迫交易」或「送贈」。因此,對於市民B而言,係無義務作出相應回報。
咁樣推論,最後可能成個社會得一個市民會盡義務,而其他市民唔會😂。
因此,我覺得呢個時候,又要用翻道德觀念去規範其他市民😅。
呢個亦都係我呢套睇法既缺點,但起碼如果係因素「1」或「2」又或者得兩個持份者,咁都可以解決到應否盡義務既問題😂。
恕我jam in, 我反而覺得更簡單,
周星馳 就係食完飯趙完鬆囉 - - - 都唔係問題架, 因為對方如果要你食個叉雞飯收返你幾百萬你會話睬佢都傻;
我覺得你嘅義務包括俾返嗰餐飯客觀嘅回價(virtue去論無論佢施者咩心態, 你覺得係有benefit by definition就係恩惠, 受恩當理所當然唔洗還覺得so what嘅話恕我覺得冇爭論點地會唔同意, fundimental justice觀嘅問題). 所以我更想講嘅係及後你知道對方嘅價值觀如果係唔match嘅, 以後就唔deal囉
返返去政策, 即係個啲involuntary恩惠你唔想收嘅, 你唔妥就移民離開香港啦, 如果你會話我好唔公平喎美國國策唔係咁喎美國出世唔洗煩呢啲野點解要, 我出世個國家城市要我揀去走: 咁冇辦法主客關係你唔係主, and, life is not fair 點解你係呢個城市做緊市民要負公民責任: life is not fair 未見得你要係天堂責任都唔洗負, 你都唔洗係非洲出世, 又或者北韓你係冇得揀走唔到.
所以依家唔like, 走。當然你可以話選擇留低唔走, 你要做嘅係爭取influence, 改變, 你話唔公平佢無啦啦要你俾返幾百萬, 但由借喻返返黎事實上係咪咁多呢個係價值觀問題, 政府都唔會覺得有自己獅子開大口, 價值觀mismatch既然唔啱又接受唔到唯有唔deal, 而自己趙完又有冇俾返嗰餐食左嘅叉雞飯客觀嘅回價?
快啲開翻 weekly live laaa
對食神火雞姐呢件事好執著,成日都講
政府俾我唔代表我要接受同義務去感欣
前提係 :周星馳點解有呢個反應,上一幕林雪同周星馳講,火雞姐暗戀你
所以咁大影應
但。。如果投放落去(政府同人民關係)
我(人民)點解你要同政府有感情
直接D講,點解我要同政府講感情呢?
好奇怪
啤酒樽哥個。係味炎叔。 miss him so much
想聽多啲effective altruism
想要四哥畫個心比我
好癲喎四哥個樣做埋頭像
1. On rights and duties, you may be interested in Wesley Hohfeld's Fundamental Legal Conceptions (or a Debate Over Rights for a more recent exposition). It applies to both legal and moral rights. He distinguishes four senses the word right is used in usual terminology.
2. A (claim-)right proper is always correlated with a duty (that is how the term is usually defined). A right here means a position being deontically protected from being interfered.
3.The right to vote you guys discuss is in fact not a right proper, but a liberty (or privilege) to vote. It is correlated with the state of governance's rightlessness to require a citizen to vote. Much confusion is due to the different senses the word is used.
我想問一下,其實我地出世到而家都冇簽過政府要我地守法嘅合約文件,我地其實係咪冇義務要守法?
掛住Gman!
Past consideration 唔計 consideration🙊
好锺意你哋嘅粤语字幕
首先,叫你畫嗰個乜樣
生完唔養仲有孤兒院🤔
😅
豬文好似瘦左
可唔可以做一尐辯論形式既討論❓有時我想了解下各位的立場,亦容易引導到大家進一步思考。。我無讀過什麼書,就着食神的情況,我覺得史提芬周有道義上的責任回饋火雞。。雖然你無CONSENT,但是,唔幫你劏刀你可能會死的,所以,火雞可以不是想幫你,而是出於惻隠之心。。如果換來一句我無叫你幫,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況且以戲中情節來計,我幫你一百,你俾返十出黎都唔算過份吧,連十都唔俾還陣陣有詞,我不能苟同。。我想到的例子是一名辜兒,自少在辜兒院長大,無父無母,靠着院所的照顧,終於成材,搵好多錢,但他,從來沒有捐過一蚊俾間院所,大家覺得點?他絕對無錯,他無叫你照顧他,你地自願的。。只是,道義上很難說得過去。。
9:19 個盒茶唔係四哥架咩???點解拎去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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