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十分鐘 第173集 念珠──佛陀需要有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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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7 фев 2025
  • 難度: ★☆☆
    本集旨在說明精進修行並不是「貪」,也不是「執著」。「有為法」則指一切由因緣和合而生的存在,而不是「門面功夫」。
    師父舉例說明,手持念珠的著眼點,是要以「助緣」提醒自己和佛菩薩相應,不關乎「著相」;如法地(善用因緣)為福報、求功德、懺悔滅罪是精進求道,也不涉「貪」。
    《金剛經》破一切相,「如夢幻泡影」,是故初學者便在面對「放下」、「破執」等名相時,很易便陷入「一切有為法」既然都不真實,何以又要積極勤奮的矛盾兩難中。
    誦經時應否用念珠?若用,則用甚麼材質的念珠?選擇材質是否執著?若是,那麼誦經時應否用念珠?如此週而復始,自我困擾。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有為法」是用來成就究竟的工具,猶如指月之標,渡河之筏,是以助緣增上,所以念佛最宜用念珠,尤其水晶念珠,因為可與琉佛國土相應。
    修行人登彼岸時自會「放下」指月之標、渡河之筏等有為法工具,但「放下」並不等同「不用」,也不是「放棄」。法師又引《大智度論》已臻無招化境的舞者故事,說明以有形的招式授徒,也是以「有為法」來對應眾生的程度,因材施教。
    《法華經》說佛出現於世的終極目的是「開、示、悟、入」眾生,令入佛的知見,佛是以「有為法」為「工具」,唯用而不執,是善巧地運用工具來度化眾生,同登彼岸。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5

  • @adaching2662
    @adaching2662 6 лет назад +4

    感恩法忍法師苦口婆心開示講解佛法🙏🙏🙏感恩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 @chanhvuong2016
    @chanhvuong2016 8 лет назад +3

    弟子 !胡 麗 甜 ,譚 銀 ,胡 鳯 甜 ( 感 恩 法 忍 法 師 ) 感 恩 阿 彌 陀 佛 🙏🏻🙏🏻🙏🏻🙏🏻🙏🏻🙏🏻🙏🏻🙏🏻🙏🏻

  • @angelchung3068
    @angelchung3068 8 лет назад +4

    弟子宗印多謝師父教導。。。

  • @jonatankarlsson9298
    @jonatankarlsson9298 6 лет назад +3

    感恩上傳!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