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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的思和念与哲学结缘:神/天性所致。😊
解释得非常好!
集集都点赞,就是太🔥🧠
喜欢您的节目
感谢你的付出
对于人死亡的认识与坦然是难得。无奈,无体会,不期盼,糊里糊涂--不了了之。每个人和家重建祭祀族宗,家人和睦,后代延续,是人生有益义的重要核心之一。
每日必看
油管中文思想类目前第一质量。
他的视频有启蒙作用,但是这是在国内不被允许的
可以播放,抖音上有,300万粉丝
@@PinkdogDramaFlix 前一阵子抖音上被粉红们口诛笔伐,歇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开始更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粉红们被铁拳捶醒了😂不再骚扰作者了
人民日报采访过墙内这 3 个哲学播主呢,其中有个播主还在阴阳怪气拐弯抹角的鼓吹中医呢, 还是借洋大人伪劣哲学大师的口来鼓吹呢,
😂😂😂
👍👍👍❤❤❤
每一集都是点N个赞👍👍
有一个地方比较疑惑,前半部分说人类文明为什么会演变出自然法,是从一个功利性的角度去考虑的,也就是效率问题,高效运转问题(这似乎暗示高效运转时人类社会存在的必然的前提?),而后半部分又说他是一个自然形成的道德律,而且是先验的,自然法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为了一个高效的目的而存在,这里是否存在一些矛盾?也许是我理解错了,不过还是有些疑惑。
我觉得前者是为了适应环境而做出的改变,后者是因为这种改变演变成了约定俗成的规律,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社会更好的运转,其实是不矛盾的。就像是原本偶尔吃馒头,到后来要求顿顿吃馒头,理由是吃馒头有助于增加营养,所以就固定下来了。类似这种。
并不是高效, 也和效率没有直接关系,本质是社区对 稳定, 确定性, 的预期,人, 任何生物, 都讨厌不确定, 恐惧未知,道德给社区带来规则和确定性, 由此延伸出 安全, 安心, 社区繁荣, 人丁兴旺,至于效率, 只是规则带来的积极的伴随效果,不必文绉绉的讲究学术名词, 给你一个互相熟悉的多个成员组成的社区, 你如何保证这个社区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头绪, 把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社区的宗教信仰的神性结合起来, 效果会更好, 神和大自然的意志和力量, 都是不可抗拒的, 社区的道德规则就是神的意志
所有观念建立在人身上,当自然法的信徒不在,谁来传承捍卫自然法
你还坚持普京是正义的吗?
谁来捍卫自然法,当然是自发秩序。
@@哈利路亚-k1w 在捍卫那两个地区的人权上,我认为他是正义的,人权应该要高于主权
@@rollofoo4539 文革时期那样随意的杀人,自发秩序呢
@@陈鲲-d5j 那是秩序的崩坏,严格意义上欧洲被称之为自然法的东西在中国不存在,历朝历代更替的大洪水每次人口减半,并且伴随张献忠,秦宗权带头吃起了人肉。东亚作为世界文明秩序的洼地不是白叫的。
點贊👍
超棒的一期n
宝儿 爱爱吗
不杀人:自卫导致的侵害者死亡,不是“杀人”。不杀人,是人不能主动剥夺人的生命,人没有这权柄,否则就会造成混乱。只有造物主神,才有权柄决定人的生死。1、不杀无辜的人。2、不杀降伏的人。3、废除死刑。【圣经】该隐杀亚伯,哥杀弟,神没有处死该隐,而是流放他。
你的前提就错误 你的前提就是人是神造的如果已神造前提说的话 现在所有法律都是不合符神的 人是没有权力判决另一个人你应该移民神权国家
是多数人脑内价值类观念的预置吧?(基因决定左的)
点赞👍了
洛克的说辞在芸芸众生的个人层面, 在现代文明角度, 还原个人天赋权力, 没毛病, 但他不够诚实, 古代时期的法律实践, 恶法不是凤毛麟角, 而是多如牛毛的普遍现像,庄园, 城邦, 王国, 帝国, 王族贵族小团体制定的适用民间的很多法条, 并不来自朴素的道德和自然法, 而是来自对贵族既得利益的维护, 和对潜在利益摄取的支持, 这些利益来自社会整体和无数平民个体, 而不是贵族自己的亲自劳作的创造,否定恶法, 对古代恶法视而不见, 有意无视, 是明显的漏洞, 然而, 矛盾的是, 洛克之所以提出他的那些观点, 恰恰又是反对当时以及之前那些多如牛毛的恶法的传统,洛克的时代, 已经是宗教改革之后了, 反对传统权威, 尤其是教权, 倡导个人价值, 这样的时代背景, 提出这些说辞, 一点也不奇怪,同样的, 恶法并不是在王国帝国出现在人类历史上才有, 恶法同样是伴随农业定居, 职业分工, 父权, 征服和殖民时就同步出现了, 恶法的历史可以说和自然法一样悠久,社区共同体是道德和自然法的最小单位, 再往上古追溯, 最小单位是血缘氏族宗族家族这样的社区, 无论什么样的社区, 在古代, 外人通常是不受社区内的道德和自然法保护的, 正如歧视的作用一样, 歧视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至少几十万年前的生物基因层面,最符合洛克想像的现实是, 一个社区必须是血缘无关的, 必须是商业和手工业繁荣的, 必须是往来客商和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和繁多的, 这样的社区才会尽可能不约而同的平和的遵循朴素的道德和自然法, 但也必然发展出成文法, 这是商业本性决定的, 然而过多的流动人口也几乎不可能维持社区秩序的稳定, 几乎必然带来社区的崩坏, 尤其是当商业崩溃时,一个农业为主的社区, 又是在平原上, 是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状态, 越晚近, 越不可能有这样的社区, 它要么发展成世袭贵族的大庄园, 要么被周边王国或帝国吞并, 不可能维持独立的社区, 除非是在远古的基于血缘的氏族时期, 比如 5k-7k 年前, 一个农业社区就是一个大家族, 当时整个世界人口也不密集, 血缘氏族间的战争不频繁, 偏安一隅是可预期的, 尤其是丘陵地带和山区, 但这样的地区农业效率又很低下, 好在自然资源丰富, 狩猎采集就完事了, 但这就脱离农业生产方式了, 退回到茹毛饮血了,即便是 5k 年前的良渚文明, 也几乎已经发展成帝国的形式了, 社会阶层等级森严, 职业分工明确, 宗教信仰实践复杂, 统治多个不同族群, 这样的文明, 就不可能允许洛克理想的道德和自然法的社区存在, 平民和奴隶, 要么种田, 要么治水, 要么在工坊参与手工业制作工艺品和武器, 要么建造宫殿和神迹, 做不完的劳役, 干不完的活, 保护个人权力的朴素道德和自然法何在? 缺席了多久? 等到大海漫灌, 良渚都灭亡了, 道德和自然法也没露面,
中国现时代只有家规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发现抖音不更新追过来的
嘿嘿,追到这里啦
这篇在抖音上听过了呀,是作者本人吗,你好久没更了。为啥抖音停更了?
被批斗了呗
狼性小粉紅
自然法就是自然运行的法则,是普遍的规范和道义,做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而非对别人不义的事情,当行公道,不行不义,人人生而平等,人类社会的一种道德伦理,不因文明和文化而扭曲。遵循自然法,人类社会才能最高效的运行。自然形成的道德律,自发秩序,人类理性有限,人们构建制度要遵循理性之上的自然法,比如杀人偿命,就像是中国的道。
从抖音跟过来的
消解所谓集体主义,对谁对什么是釜底抽薪,心中有数
这个好像是新视频
抖音上你好久不更新了
3:55 "在西方的观念中, 自然法普遍的一般性的原则就是造物主的意志, 符合这个世界的秩序, 它指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 就是造物主本身, 造物主是这种秩序的起点, 也是这种秩序的终点, ... ",大可不必用基督教普及欧洲后的一神教叙事框架来描述和解释,虽然各种宗教都有造物主的概念, 但这段文稿内容显然是指天启一神教的造物主,然而, 前基督教世界的欧洲, 希腊, 罗马, 凯尔特人, 日耳曼人, 伊比利亚半岛, ... 都有自己的神灵和信仰, 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实践, 并不是都来自同一个造物主的授予,实际上, 所谓的道德和自然法很多, 是伴随农业定居聚居的出现发展而逐步丰满的, 两者也是互相适应, 不断调整的, 道德和自然法早于一神教信仰几千年前就有了, 农业和定居出现于 10k 年前,更真实的历史, 不仅欧洲, 从 10k 年前人类出现农业定居开始, 几千年沧海桑田, 任何一个地区和群体, 他们的关于神的传说和信仰, 都早已经变化和融合了很多次了, 甚至很多具体的信仰实践也都随时间和人群的散失而消失了, 等到天启一神教的出现, 都是很晚的时候了,何况, 一神教最早的经典, 和它结集成册的过程里, 同样是从周边各个族群到处抄袭借鉴山寨微创新, 填充到自己的宗教经典里做为内容素材, 最典型的就是 "大洪水和方舟" 的传说, 这是来自苏美尔人记录的故事, 一神教在苏美尔之后至少 1000+ 年以后才在白纸黑字上记录同样的故事, 这中间的 1000+ 年里, 整个中东大多数族群都是共享这个传说故事, 并不是一神教独有, 而当时, 多神教是普遍现像, 很多城邦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和神庙, 和还没出现的一神教没有任何关系
《国安法》显然保证了某国人基本权利😂
沙發🛋️
怎么有个支圣先湿带孔的老二
3:49 "因为他符合儒家所构建的道德秩序",道德先于儒家几百上千年几千年前就出现了, 无论是道德整体, 还是道德的具体细节,孔子儒家做的只是整理集结汇编而已, 或许做了一些演绎, 然后主观要求人们遵守, 仅此而已,
孔丘是白人和黄人的混血吧!
老二八成是基因突变
孔子的父亲是殷商遗民中的老武士,殷商国家分三个基本盘,上等人是外伊朗中亚的内亚人移民,然后是东北亚南下的游牧人也就是后来的狄人,再次是大量的东南亚血统留在东亚的先民。殷墟和妇好的墓主人基因都是中亚人,陪葬的都是东南亚人种,还有少量黑人。孔子的基因应该类似于吉尔吉斯人。
自然中不存在自由、財產等概念,這些概念都是社會、國家等群體產生後才逐漸成形的,如何能在國家社會出現之前,就有產生保障自由、財產等權利的自然法?可知自然法根本不存在,符合自然法的生命也不存在,也不可能造就法律,法律是在群體之中經過各種實際利益拉扯後總結出來的經驗,如果寫成條文,就是成文法,反之就是不成文法,因為其基礎就是實際經驗的總結,所以法律才會隨著時代和課題不斷改變、增加或刪除。說這些概念是先驗的並且造就後來的法律,是罔顧事實。比方說,那麼自然中有版權嗎?桃花可以控告櫻花抄襲嗎?如果自然中不存在版權,為何能產生著作權法?而且我們必須理解,天賦人權跟君權神授的來源是等效的,如果人權是與生俱來的,那君權自然也是與生俱來的。「天」不可能是物質的天空,一堆空氣分子不可能賦予人任何權利,如果是指自然及自然法,那請參照前面,所以這個「天」只可能是自然神,我們今日既然否定君權神授,就不可能承認天賦人權。
这样理解就有点刻舟求剑了,正所谓所有的分歧都是概念的分歧,完全按照字面或者汉语字面理解就会有偏差。自然法所说的并不是大自然,更类似自然而然、天然产生的法或准则,换成中国古代的概念,天理类似于自然法,王法类似于成文法。当然也不是完全对应,只是为了方便理解做的类比
感恩,前几天刚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无论东方西方,都要求子女孝顺父母,都发展出一夫一妻制,等等朴素的民间伦理,东西方存在大量的共性,这并非孔老夫子或某个宗教的发明创造,而是人的天性,即自然规律,或自然法。
"都发展出一夫一妻制" ???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很晚近, 甚至到共产党创业时期, 大佬都是三妻四妾,平民受资源和财富限制, 能找到老婆就不错了, 这是被动的一夫一妻
西方也没有要求孝“顺”父母
你说的太复杂,在美国研究法律还不如研究党纪
你先把社会,民众,国家的发展研究透彻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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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个播主还在阴阳怪气拐弯抹角的鼓吹中医呢, 还是借洋大人伪劣哲学大师的口来鼓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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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地方比较疑惑,前半部分说人类文明为什么会演变出自然法,是从一个功利性的角度去考虑的,也就是效率问题,高效运转问题(这似乎暗示高效运转时人类社会存在的必然的前提?),而后半部分又说他是一个自然形成的道德律,而且是先验的,自然法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为了一个高效的目的而存在,这里是否存在一些矛盾?也许是我理解错了,不过还是有些疑惑。
我觉得前者是为了适应环境而做出的改变,后者是因为这种改变演变成了约定俗成的规律,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社会更好的运转,其实是不矛盾的。就像是原本偶尔吃馒头,到后来要求顿顿吃馒头,理由是吃馒头有助于增加营养,所以就固定下来了。类似这种。
并不是高效, 也和效率没有直接关系,
本质是社区对 稳定, 确定性, 的预期,
人, 任何生物, 都讨厌不确定, 恐惧未知,
道德给社区带来规则和确定性, 由此延伸出 安全, 安心, 社区繁荣, 人丁兴旺,
至于效率, 只是规则带来的积极的伴随效果,
不必文绉绉的讲究学术名词, 给你一个互相熟悉的多个成员组成的社区, 你如何保证这个社区可持续发展,
如果没有头绪, 把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社区的宗教信仰的神性结合起来, 效果会更好, 神和大自然的意志和力量, 都是不可抗拒的, 社区的道德规则就是神的意志
所有观念建立在人身上,当自然法的信徒不在,谁来传承捍卫自然法
你还坚持普京是正义的吗?
谁来捍卫自然法,当然是自发秩序。
@@哈利路亚-k1w 在捍卫那两个地区的人权上,我认为他是正义的,人权应该要高于主权
@@rollofoo4539 文革时期那样随意的杀人,自发秩序呢
@@陈鲲-d5j 那是秩序的崩坏,严格意义上欧洲被称之为自然法的东西在中国不存在,历朝历代更替的大洪水每次人口减半,并且伴随张献忠,秦宗权带头吃起了人肉。东亚作为世界文明秩序的洼地不是白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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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儿 爱爱吗
不杀人:
自卫导致的侵害者死亡,不是“杀人”。
不杀人,是人不能主动剥夺人的生命,人没有这权柄,否则就会造成混乱。
只有造物主神,才有权柄决定人的生死。
1、不杀无辜的人。
2、不杀降伏的人。
3、废除死刑。
【圣经】该隐杀亚伯,哥杀弟,神没有处死该隐,而是流放他。
你的前提就错误 你的前提就是人是神造的
如果已神造前提说的话 现在所有法律都是不合符神的 人是没有权力判决另一个人
你应该移民神权国家
是多数人脑内价值类观念的预置吧?(基因决定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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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说辞在芸芸众生的个人层面, 在现代文明角度, 还原个人天赋权力, 没毛病,
但他不够诚实, 古代时期的法律实践, 恶法不是凤毛麟角, 而是多如牛毛的普遍现像,
庄园, 城邦, 王国, 帝国, 王族贵族小团体制定的适用民间的很多法条, 并不来自朴素的道德和自然法, 而是来自对贵族既得利益的维护, 和对潜在利益摄取的支持, 这些利益来自社会整体和无数平民个体, 而不是贵族自己的亲自劳作的创造,
否定恶法, 对古代恶法视而不见, 有意无视, 是明显的漏洞,
然而, 矛盾的是, 洛克之所以提出他的那些观点, 恰恰又是反对当时以及之前那些多如牛毛的恶法的传统,
洛克的时代, 已经是宗教改革之后了, 反对传统权威, 尤其是教权, 倡导个人价值, 这样的时代背景, 提出这些说辞, 一点也不奇怪,
同样的, 恶法并不是在王国帝国出现在人类历史上才有, 恶法同样是伴随农业定居, 职业分工, 父权, 征服和殖民时就同步出现了, 恶法的历史可以说和自然法一样悠久,
社区共同体是道德和自然法的最小单位, 再往上古追溯, 最小单位是血缘氏族宗族家族这样的社区, 无论什么样的社区, 在古代, 外人通常是不受社区内的道德和自然法保护的, 正如歧视的作用一样, 歧视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至少几十万年前的生物基因层面,
最符合洛克想像的现实是, 一个社区必须是血缘无关的, 必须是商业和手工业繁荣的, 必须是往来客商和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和繁多的, 这样的社区才会尽可能不约而同的平和的遵循朴素的道德和自然法, 但也必然发展出成文法, 这是商业本性决定的, 然而过多的流动人口也几乎不可能维持社区秩序的稳定, 几乎必然带来社区的崩坏, 尤其是当商业崩溃时,
一个农业为主的社区, 又是在平原上, 是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状态, 越晚近, 越不可能有这样的社区, 它要么发展成世袭贵族的大庄园, 要么被周边王国或帝国吞并, 不可能维持独立的社区, 除非是在远古的基于血缘的氏族时期, 比如 5k-7k 年前, 一个农业社区就是一个大家族, 当时整个世界人口也不密集, 血缘氏族间的战争不频繁, 偏安一隅是可预期的, 尤其是丘陵地带和山区, 但这样的地区农业效率又很低下, 好在自然资源丰富, 狩猎采集就完事了, 但这就脱离农业生产方式了, 退回到茹毛饮血了,
即便是 5k 年前的良渚文明, 也几乎已经发展成帝国的形式了, 社会阶层等级森严, 职业分工明确, 宗教信仰实践复杂, 统治多个不同族群, 这样的文明, 就不可能允许洛克理想的道德和自然法的社区存在, 平民和奴隶, 要么种田, 要么治水, 要么在工坊参与手工业制作工艺品和武器, 要么建造宫殿和神迹, 做不完的劳役, 干不完的活, 保护个人权力的朴素道德和自然法何在? 缺席了多久? 等到大海漫灌, 良渚都灭亡了, 道德和自然法也没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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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解所谓集体主义,对谁对什么是釜底抽薪,心中有数
这个好像是新视频
抖音上你好久不更新了
3:55 "在西方的观念中, 自然法普遍的一般性的原则就是造物主的意志, 符合这个世界的秩序, 它指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 就是造物主本身, 造物主是这种秩序的起点, 也是这种秩序的终点, ... ",
大可不必用基督教普及欧洲后的一神教叙事框架来描述和解释,
虽然各种宗教都有造物主的概念, 但这段文稿内容显然是指天启一神教的造物主,
然而, 前基督教世界的欧洲, 希腊, 罗马, 凯尔特人, 日耳曼人, 伊比利亚半岛, ... 都有自己的神灵和信仰, 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实践, 并不是都来自同一个造物主的授予,
实际上, 所谓的道德和自然法很多, 是伴随农业定居聚居的出现发展而逐步丰满的, 两者也是互相适应, 不断调整的, 道德和自然法早于一神教信仰几千年前就有了, 农业和定居出现于 10k 年前,
更真实的历史, 不仅欧洲, 从 10k 年前人类出现农业定居开始, 几千年沧海桑田, 任何一个地区和群体, 他们的关于神的传说和信仰, 都早已经变化和融合了很多次了, 甚至很多具体的信仰实践也都随时间和人群的散失而消失了, 等到天启一神教的出现, 都是很晚的时候了,
何况, 一神教最早的经典, 和它结集成册的过程里, 同样是从周边各个族群到处抄袭借鉴山寨微创新, 填充到自己的宗教经典里做为内容素材, 最典型的就是 "大洪水和方舟" 的传说, 这是来自苏美尔人记录的故事, 一神教在苏美尔之后至少 1000+ 年以后才在白纸黑字上记录同样的故事, 这中间的 1000+ 年里, 整个中东大多数族群都是共享这个传说故事, 并不是一神教独有, 而当时, 多神教是普遍现像, 很多城邦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和神庙, 和还没出现的一神教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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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先于儒家几百上千年几千年前就出现了, 无论是道德整体, 还是道德的具体细节,
孔子儒家做的只是整理集结汇编而已, 或许做了一些演绎, 然后主观要求人们遵守, 仅此而已,
孔丘是白人和黄人的混血吧!
老二八成是基因突变
孔子的父亲是殷商遗民中的老武士,殷商国家分三个基本盘,上等人是外伊朗中亚的内亚人移民,然后是东北亚南下的游牧人也就是后来的狄人,再次是大量的东南亚血统留在东亚的先民。殷墟和妇好的墓主人基因都是中亚人,陪葬的都是东南亚人种,还有少量黑人。孔子的基因应该类似于吉尔吉斯人。
自然中不存在自由、財產等概念,這些概念都是社會、國家等群體產生後才逐漸成形的,如何能在國家社會出現之前,就有產生保障自由、財產等權利的自然法?可知自然法根本不存在,符合自然法的生命也不存在,也不可能造就法律,法律是在群體之中經過各種實際利益拉扯後總結出來的經驗,如果寫成條文,就是成文法,反之就是不成文法,因為其基礎就是實際經驗的總結,所以法律才會隨著時代和課題不斷改變、增加或刪除。說這些概念是先驗的並且造就後來的法律,是罔顧事實。比方說,那麼自然中有版權嗎?桃花可以控告櫻花抄襲嗎?如果自然中不存在版權,為何能產生著作權法?而且我們必須理解,天賦人權跟君權神授的來源是等效的,如果人權是與生俱來的,那君權自然也是與生俱來的。「天」不可能是物質的天空,一堆空氣分子不可能賦予人任何權利,如果是指自然及自然法,那請參照前面,所以這個「天」只可能是自然神,我們今日既然否定君權神授,就不可能承認天賦人權。
这样理解就有点刻舟求剑了,正所谓所有的分歧都是概念的分歧,完全按照字面或者汉语字面理解就会有偏差。
自然法所说的并不是大自然,更类似自然而然、天然产生的法或准则,换成中国古代的概念,天理类似于自然法,王法类似于成文法。当然也不是完全对应,只是为了方便理解做的类比
感恩,前几天刚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无论东方西方,都要求子女孝顺父母,都发展出一夫一妻制,等等朴素的民间伦理,东西方存在大量的共性,这并非孔老夫子或某个宗教的发明创造,而是人的天性,即自然规律,或自然法。
"都发展出一夫一妻制" ???
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很晚近, 甚至到共产党创业时期, 大佬都是三妻四妾,
平民受资源和财富限制, 能找到老婆就不错了, 这是被动的一夫一妻
西方也没有要求孝“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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