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明是訴訟大國,去到美國發展基本上是不管進入什麼行業基本上都是要被美國的專利訴訟洗一輪,但某些玩家講的好像美國根本不在遊戲業裡訴訟也沒有遊戲玩法專利一樣,但是美國明明就有遊戲玩法的專利⋯⋯ 由製作出決勝時刻系列的Activision於2019年6月獲准的美國第 US 10,322,351號專利「一種優化多人線上遊戲的配對系統與方法」,此配對系統藉由分析玩家的相關遊戲數據,自動匹配最合適的遊戲環境與其他玩家,使得玩家進入遊戲中能獲得較佳的遊戲體驗。具體說明,系統將新手玩家與高端玩家配對在一起進行遊戲,藉由高端玩家的較好裝備、遊戲特效等等優勢,間接刺激新手玩家添購遊戲虛擬產品、追加資源(日語所謂「課金」)的購買慾。
補充一下,我們這部片不是在講任天堂該不該告
從事件發生到現在我一路都有在看,我#相信任天堂,也支持任天堂
這部片是在討論,我理解為何對沒辦法相信任天堂的人來說
為什麼告玩法專利不應該這樣
解釋一下:赤狐在講解「反老任之人」的思維模式
辛苦赤狐了,
看留言感覺,
終究還是沒辦法說服那些討厭帕魯的人去理解反對立場的想法
😅
如果今天幻獸帕魯走的是“我虽然模仿宝可梦,但我也有尝试做出自己独特的玩法”
我觉得毛问题没有,甚至会大力支持
但问题是,这游戏不单纯只是“和宝可梦相似的游戏”,它被讲是“更好的宝可梦”
(事实上,你把那些盗过其他动漫啊,画风啊,要抽卡的盗版宝可梦手游,基本都会说“比宝可梦更好玩”,所以帕魯的成功也是靠这个而来的)
这个市面上,有很多类宝可梦游戏,什么样的都有,如果人家真的要告,这些全部不可能逃得掉
而且以前,即使是一款免费网页游戏,但因为用到Mario的形象结果直接就没了,然后变成了我们熟知的Mario 35(对,就是Mario Royale)
所以不会存在什么“帕魯就是太成功了,所以任天堂/GF宁愿铲除竞争对手也不要积极做好游戏”的烂言论
大家对宝可梦的不满多半也都是优化不行而且bug很多,但也有些白痴就非常吵着说“我就是要玩黑暗风的宝可梦,现在的宝可梦太子供向了”,不然就是“20多年以来都是回合制游戏,毫无创新”
所以请问大家会对马里奥说“你的玩法就是吃蘑菇踩砖块,毫无新意吗?”,最近的“勇者斗恶龙”系列出新作,也是经典的“回合制RPG”玩法,所以勇者斗恶龙也不配吗?
最白痴的言论,也是我觉得帕魯如果失败也是活该的言论就是
“我知道它是缝合怪,我知道它是抄宝可梦的,但我还是要支持帕魯,因为过了宝可梦黑白之后再无宝可梦了,居然10多年都不能做好游戏,那干脆别做了,反正钱多”
就是它完美无视一个人的权利,单纯就是“我觉得好玩就行,盗版与我何关”的态度,拜托,这不是20多年前的时代咧,2025年都快到了!
完全不覺得老任有問題,雙方立場在各種場合都吵過很長一段時間,只能說要怪就怪帕魯老闆自己飄了
真的惹議的還得是人啊,sie前任的吉姆萊安在擋老軟收購動暴就來個想把sie變老任的言論,就會覺得哪壺不開提哪壺
沒記錯的話,索尼很多部門都是平行的,很多都各做各的,溝通還很差,所以任天堂跟索尼影業合作,但要是任天堂告索尼其他部門,我認為應該也不太會妨礙到和索尼營業的合作。純個人淺見,也許事實相反也不一定😅
扣一個影響遊戲業發展的大帽子,就可以直接讓任天堂直接喪失權利?那以後還要專利幹嘛?
話說當年陸行鳥賽車有被任天堂告嗎?
雖然我可以理解一些人指的影響是什麼
但我個人
支持任天堂
他們可以認為任天堂不該提告,但這是任天堂的權利。
這大帽子戴的名不正言不順,如果覺得任天堂阻礙遊戲發展,應該是要敘述他有疑似壟斷市場之嫌,而不是這樣反對任天堂提告。
這事件我也是挺任的。
任天堂被侵權 卻被要求不可能告
我也覺得是不合理的狀況
專利這種東西本應使用來「嘉獎開創者」的制度
畢竟開創/開發一個玩法是需要資金及時間
所以政府給予一段時間 讓開發者可以獨佔利益
通常是給10年或是20年
遊戲方面的專利應該歸屬於新型 所以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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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樣告會開創一個不好的先例
導致後續遊戲業停滯?
但換個方向想
今天你不能夠告
是不是代表說
「我今天發明的任何新事物 都有機會隔天被他人無代價抄走」
那麼誰會想要投入資金去研發新的遊戲系統/風格?
說個笑話
專利是用來保護那些發明新事物的人;而那些靠背任天堂專利太多會妨礙遊戲發展的人,一輩子也沒發明過一樣東西😂
@@Chloe-dr5rn
我是理解他們擔心的點
但是他們任何疑慮 都是建立在「專利權限無時限」的前提下
在實務上 目前並沒有這種狀況
專利的持續時間也有明文規定
免費仔理由都特別多。像是模擬器和帕魯
啊?帕魯要付費啊
@@hanayo-daisuki
他的意思是兩者是一類人 出事了才在那邊碎念
@@匿名決鬥者 沒有出事的話也不需要碎念阿
@@fff444
問題出事前一副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啊......
差多了
我看完 國外網友的評論了 ruclips.net/video/Ld0QsU5ld_8/видео.html
基本上,他們是很難接受"遊戲玩法竟可以註冊專利",認為任天堂的舉止根本就是專利蟑螂。並且認為任天堂的舉止殺了一款他們覺得好玩的遊戲。
甚至很多人不知道通過日期跟申請日期的差別,認為這是帕魯上市後才申請的專利。認為這個專利具有追朔力也太扯,但有網友指出:它具有追溯力的原因是因為它是一項子專利。子專利可追溯至母專利提交之日。EX.母專利是燈泡,子專利是對燈絲的改良。
也有人提出不同的觀點: 這是日本的兩個公司之間的官司,這是日本的法律,這是歐美人很難理解的。
或者是有人認為支持帕魯就是在支持盜版,然後下面就一片戰火。
也有人認為要視暴雪有註冊暗黑破壞神 就沒有現在的POE。
也還是有人認為帕魯打從一開始就是在抄襲,摸著良心講這誰看不出來,被告很正常。
然後許多網友提出要抵制任天堂的說法,但也有人說抵制無效 因為有非常多的家長還是會選擇任天堂的遊戲機給他們的小孩。
總之多半的聲音讓我理解到一件事,會抱怨任天堂的多半打從一開始就不想玩寶可夢,甚至不知道從1996就有這些丟球行為。然後開始說任天堂自己也是抄襲,馬力歐賽車抄襲EA的極速快感系列。
歐美真的很衷於車槍球耶...
不要高估一些歐美人的邏輯思想,在他們眼裡地球就只有他們沒其他國家。我還看過一大堆只玩盜版和模擬器的説他們是任天堂的鐵粉。
等等,这句“任天堂自己也是抄襲,馬力歐賽車抄襲EA的極速快感系列”是认真的吗?
我特地查过极速快感和FIFA类似,都是强调写实派的赛车游戏,简单讲就是如果本身就是赛车迷一定会喜欢的有戏
马里奥赛车更多注重道具和赛车的用法,也奠基了“卡通画风道具类赛车游戏”的玩法
甚至很多利用IP的赛车游戏,加上道具后直接会被冠上“这游戏是抄马里奥赛车吧”的莫名臭声
只因马里奥赛车的基础怎么甩都甩不到,所以这个说法是真的蛮烂的......
那还不如说,全世界的赛车类游戏都是抄极速快感好了,因为不管是什么赛车游戏都逃不掉,除非不是赛车是赛机车之类的吧
這是司法慣例造成的文化差異
拿美國來舉例,遊戲玩法本來就一直都可以註冊專利
但是同樣是美國,用玩法的專利告人侵權幾乎都是敗訴的先例,除非能証明對方偷了素材或程式碼
所以西方玩家對「遊戲玩法不應該被專利法保護」的概念是司法體系這麼教育他們的
但是在日本,遊戲玩法的專利完全得到保護
而且在亞洲,這麼大量的美術「借鑑」基本上就是「抄襲」
大家對懲罰抄襲有共識
自然就覺得用玩法侵權提告的方式是可接受的
兩邊的做法當然有利有弊
只有日本的做法,才可以教訓偷了人家設計和玩法之後還囂張的遊戲製作公司
但是日本的做法也會造就像科拿米一樣的玩法專利蟑螂
當年可是嚴重影響了音遊產業的發展
誰能保証任天堂哪一天不會為了股東利益開始當專利蟑螂呢?
@@用戶名不能是空白-j3i 其实如果不讲任何深层法律的问题基本只有两个后果问题
如果支持任天堂,那么未来任天堂会不会开始乱乱版权警告?
如果支持帕鲁,那么未来会不会有一堆游戏乱乱抄袭?
就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根本没有人敢承担或保证自己支持的公司不会那么做,也愿意相信对面一定会那么做
怕魯賣給索尼就是爬在老任頭上,怕魯初期老任以大欺小,會站不住腳,這次怕魯賣給索尼提告,理外都站得住腳….
美國明明是訴訟大國,去到美國發展基本上是不管進入什麼行業基本上都是要被美國的專利訴訟洗一輪,但某些玩家講的好像美國根本不在遊戲業裡訴訟也沒有遊戲玩法專利一樣,但是美國明明就有遊戲玩法的專利⋯⋯
由製作出決勝時刻系列的Activision於2019年6月獲准的美國第 US 10,322,351號專利「一種優化多人線上遊戲的配對系統與方法」,此配對系統藉由分析玩家的相關遊戲數據,自動匹配最合適的遊戲環境與其他玩家,使得玩家進入遊戲中能獲得較佳的遊戲體驗。具體說明,系統將新手玩家與高端玩家配對在一起進行遊戲,藉由高端玩家的較好裝備、遊戲特效等等優勢,間接刺激新手玩家添購遊戲虛擬產品、追加資源(日語所謂「課金」)的購買慾。
但是在美國,玩法的專利要勝訴非常困難,除非能証明對方偷了素材或程式碼
所以申請玩法專利也只能阻止對方做出「一模一樣」的東西
這和日本的情況很不一樣
日本對玩法專利的保護很到位,這次任天堂在日本勝訴的機會就很大
寶可夢表示我都超前一圈在愜意欣賞帕魯的車尾燈了,怎麼會覺得帕魯擋道我。(X
一堆人不知道哪來的自信說帕魯能贏寶可夢,現在帕魯還在慢悠悠的更新,寶可夢都不知道又多發展了多少新東西(還超熱門)。
擋道真的想太多,光是TCGP 上線一個月全球營收就超過2 億美元
簡單說單純的「玩法」別說告贏,可能連成案都不容易。因為如果這個可以告贏,那MTG可以告在他之後所有的包括遊戲王、爐石、甚至寶可夢卡這些集換式卡牌遊戲。但是「玩法專利」如果結合到一些任天堂有的獨家技術,比如說用Joycon做出丟寶貝球的動作,根據動作會影響到抓到的機率等等,這樣的技術才比較有可能被專利保護。現在尚不知道任天堂是拿出哪一部分的專利去告侵權,這應該也要等雙方上法庭甚至判決出爐才會知道。
我想任天堂的法務應該也沒有笨到單純用玩法去告,除非他們只是想做個宣示。我印象中任天堂法務一出手通常都是十拿九穩,但也要看這個專利到底佔遊戲比重多大,可能會影響到賠償金額之類的。
自己感覺這件事重點根本不在任天堂是否維權,而是在是否能用"玩法"來維權上。我當然相信任天堂不是只要踩到都會告,任天堂或許會顧及遊戲發展選擇一定限度放任。但是,只要開了這個先例,能確定其他廠商不會以此判例來做玩法壟斷嗎?所以我還是覺得希望能以源代碼或是圖像專利之類更"確切"的證據來進行維權就是。
有些意見是因為帕魯社長的跳臉言論才會被告
那不就跟那些法律立得超級灰色 你會不會被告是看我的心情
這樣算不算以言入罪的一種?
狐狸分析遊戲界詳細,長知識🤔
個人是覺得 他們至少一開始該宣告要上NS當拜碼頭做個樣子,即便後面說技術障礙無法上也好,給個面子要有
變合作廠商了,應該關係會好點
這案例感覺輿論也會帶著小蝦米打倒邪惡大企業的味道,任天堂大企業也很委屈,總之#相信任天堂
歐美好像一面倒在臭任天堂欸
老任有想到這步棋嗎
老任每年都被歐美臭,真的不缺這一次
基本上跳臉就算,還要來搶食GF不告才奇怪,最後的結果大機率也是和解,和解條件可能限制擴展範圍,以前就算現在的老任真的會不在乎寶可夢在國外的商業價值嗎?
我覺得會願意選擇相信任天堂,主要還是他們的企業文化展現,最終還是要回歸案件的結果
不是什麼類似的遊戲都會被告,因為你們沒看到的地方是可能開發參與的人可能是跟某一個人有關係
或許用更直接的說法,#尊重呢? 的Tag會更明白一點😅
目前這件事給我的感覺就像是,炒飯專賣店去告在路邊販賣什錦炒飯的店....
兩家我都有吃,所以會覺得這是在搞什麼鬼??
炒飯店的老闆用自己研發的廚具炒自己研發的口味,什錦炒飯的老闆抄了一部分去做,還抄了炒飯店老闆找設計師專門做的裝潢、菜單設計跟店logo,做就算了還發傳單挑釁,炒飯店老闆就開告了
用你的比喻比較像是買了炒飯店的炒飯,再加其他店買來的現成菜,組裝成什錦炒飯去買,而且還故意用了相似的包裝盒
這個什錦炒飯店有用到炒飯專賣店獨有的食譜然後微調成自己的商品才是問題點
問題目前看來帕魯自己問題,為何去看看他當初就是挑釁任天堂。
就好比刺客教條,明明自己說是真實日本空白歷史來打廣告,炎上改口說都是架空世界,然後又改回來說是歷史世界。
專利是一種有時效性的權力,20年會失效,20年內是你的權力,20年後就會讓大家都可以使用
任天堂在這次完全没做錯,在商業和法律規則下,就是用了條文進行維護專利的權益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版權一直都是法律上很難處理的問題,保護太多會限制發展,放寬又會有人鑽漏洞,所以大多都是自我約束
然後就有這種出來抄了還大言不慚,真是產業悲哀
我其實也不太贊成用玩法專利告,畢竟法律大部分都是用案例來判,如果有了先例,後面很多遊戲都會有可能被告,例如鬥陣特工告星鳴特工之類的。但還是看老任告的立場是贊成的
被告的前提是專利有沒有在誰手上 但我是覺得此事不會成為判例......
理由很簡單此事本質上只看告的點成不成立而不是告哪一點
首先老任用專利告帕魯只是觀感上給人的感覺有點反直覺但邏輯本身是成立的
因為帕魯的確用了那個模式
剛剛看完國外討論,這幾乎只有日本才會發生。因為歐美很難用遊戲機制來申請專利,更不用說用來告人,所以很多人說任天堂只敢這樣欺負日本公司。他們都說 不然暴雪就可以告漫威了,賺爆!
这么多人用老任的东西他从来只告离谱的那几个脏东西而已
期待後續的結果
我覺得帕魯的老闆利用任天堂炒作聲量,
吵贏超棒的,吵輸也沒差,
我只要及時停損,我承擔的起。
從以前到現在的發文,
社長不知道這樣的言論很失禮嗎?
會引人厭惡、被罵,真的不知道嗎?
我覺得不是,身在日本社會,怎麼會不知道呢?
怎麼有話題就怎麼來,
我覺得他這點做的很成功。
任天堂應該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吧!
所以沒第一時間反應,
反倒是玩家在旁邊舉著火把幫助燃,
我只能說大公司要有隨時被藉機炒作的覺悟。
其實啊,不支持任天堂用專利告帕魯的人,內心的想法可以用一首二戰有名的詩來說:
當納粹逮捕共產黨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關押社民黨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是社民黨人
當他們逮捕工會人員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是工會人員
當他們逮捕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
…………………………
當納任天堂用告模擬器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用模擬器
當他們用專利告外觀抄襲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支持抄襲
當他們用玩法專利告遊戲模式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又不玩那類遊戲
當他們告倒所有廠商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願意開發新遊戲了
確實,當每個玩家都覺得「我只是玩遊戲的又不開發遊戲,告玩法專利干我屁事」的時候,殊不知玩家能玩到的遊戲其實已經受到這種事件的間接影響了,不過單從詩的內容來說,我個人是覺得模擬器和外觀抄襲就是真的是抄襲(對方就是擺明要抄的),告死好,只有機制(原理)的部份不太支持告專利這點不太一樣。
所以到底有幾個男朋友
詹江村年輕的時候
蠻中肯的, 我是不考慮背景, 就看成公司A告公司B玩法機制, 自然就是沒有hashtag那類人
就像我也不贊成帕魯拿造型碰瓷寶可夢
但帕粉似乎不想理解
那我也懶得去理解帕粉的腦迴路了😂
对他们而言,只要有“比宝可梦更好玩的游戏”就行,拿来恶心宝可梦也行
@ 所以如果帕粉覺得老任噁心那就對了
禮尚往來嘛。
兩邊的論點都站的住腳
反對玩法提告的論點類似From Software提告那些它牌魂遊,惡魔城提告他牌類惡魔城玩法的遊戲。
支持玩法提告的認為,反正遊戲抄襲要定案幾乎不可能,只能用這種方法去告那些在任天堂雷區蹦迪的人。+創業維權
(自行補充)
這事可能不要站在任天堂官方立場來看會比較清楚,而應該站在GAME FREAK的立場,任天堂只是借調法務而已。GAME FREAK本身不像任天堂有龐大的專利庫,也沒拿任天堂的專利庫來用,很顯然是GAME FREAK的意志在作主。我感覺也沒跟任天堂高層徵求意見。站在任天堂高層的立場,指揮借調出去的人也不符規矩。
我一直有一種想法,就是會不會任天堂看帕魯做的很好,
想把帕魯收到旗下但是帕魯不願意,所以我告你XD
有的話他們老闆早就出來說了
你有老婆!那我現在支持帕魯了!
然後我回去巢穴
不是因為利益去告不就更嘔心了...純粹不爽就找理由去砍別人一刀?
換個角度看,老任在日本不就幾乎是掐住其他人的生死,雖然目前還沒很流氓但也夠霸道。
白貓當年申請的專利是有通過,邏輯來說老任要找人賠償損失是不是該找專利局?為啥是直接找上白貓而且是要求遊戲停運?也是找一堆專利去「增加勝率」。
不就是欺軟怕硬。
SONY的PS...也算是當年老任自己挖的大坑,自己坑自己的那種。
你真的自己去補習一下才來發文吧
@@lungshum5757 請指教?
你用白貓這個不恰當的例子,是要幫老任洗白嗎?
還有專利通過後,還要等一段時間後才能完全生效,就是為了怕專利間有衝突的緩衝期。緩衝結束也還有其他救濟法。
因為專利可以細到很龜毛,專利局也只能原則同意,但專利相近者可以挑戰,沒你想得那麼簡單。
幫老任洗白?沒打錯字嗎?
白貓當年是鑽漏洞,而且有去收專利費,理論上是有生效了吧?
老任之後告的也不止觸控這點,搞了幾年最終還是成功割了白貓身上一塊肉而且把專利都收到自己手下
帕魯跟當年的白貓比起來根本屁都算不上,也沒聽過帕魯用哪項遊戲專利去找別人麻煩,老任去捅它不就單純不爽這貨嗎?
@ypcheung4951 哪幾個專利是白貓被收走的,專利號幾號呢?請賜教。
有收到專利費等於生效了?沒有哦。蘋果高通谷歌好幾個專利就是這樣互告,更早期的rambus也是。這類官司屢見不鮮,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一但專利互有抵觸,那後申請者的會失效,這理所當然的,這是你所謂的收走嗎?
我們任天堂就是柿子挑軟的吃,嘿。
是白目的柿子
如果任告成功代表類似的遊戲模式都會被告
你這是廢話.....如果你是擔心任天堂當訟棍那你想多了
因為如果任天堂是這種人那早在白貓被判賠時一堆手游都要跟著下架了
甚至所有主機遊戲通通會死因為光搖桿裡就一堆技術都是老任的專利
像是你現在用很習慣的向量控制(蘑菇頭)以及搖桿十字鍵等一大堆
@匿名決鬥者 對任就是這樣
還有就是, 如果真如你們這些人想的, 會亂告的話, 隊尾遠得看不見帕魯
問題是發展到影響到寶可夢的就帕魯排第一啊😂😂😂
你相信那就是亙古不滅,不相信就是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