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Builds Houses With Paper 🏠他用回收報紙在台灣蓋了12棟房子😱卻竟然遭受黑道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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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0 фев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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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 #台灣 #canada #加拿大 #tinyhouse #recycle #環保 #綠建築 #地震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3 тыс.

  • @洪瑞真瑞真
    @洪瑞真瑞真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66

    他的問題擋了砂石業者及房產集團的路!因為他的房子可以讓房價整個降價!而已經買房在收租的也會面臨虧損!
    他真的是一位很有智慧與善良的人!勇敢與智慧!

    • @佐智光-p4u
      @佐智光-p4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8

      不是吧,當輕隔間是可以,但是紙想鎖台冷氣外機可以嗎,想在牆上鎖東西呢,當輕隔間不錯,應用還有研究空間拉

    • @王口口
      @王口口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2

      跟那沒關係😂畢竟建築成本就算下降建商也不會降,而且消費者能不能接受這種產品也是問題,再來大量建造廢紙從哪來?這種廢紙磚只適合平房或是獨立透天的自建房

    • @シュンリン-o3t
      @シュンリン-o3t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8

      我想提供另一種選擇 給消費者決定挺好的,不該從制度上讓其他人不能參與營造市場。交給市場機制,如果他有足夠的吸引力,自然有人去買。

    • @吳美茹-o3w
      @吳美茹-o3w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0

      其實他的房子,無法通過台灣的法規,所以他蓋房子前,要送設計圖給當地建管單位審查,根本審查不過!所以,他說當地建商反對什麼的話語,其實是推託或是他不了解,其實違法的是他!

    • @popoasia0224
      @popoasia022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貨櫃屋法規有管嗎?台灣最可悲的就是大眾習慣被無良建商剝皮,然後又喊房價貴得要命。面對有勇氣說出可惡政商勾結和黑道介入的事實,怕事怕死的一堆人還是過自己的日子就好。

  • @YuYu-x6j
    @YuYu-x6j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72

    這種紙磚房對台灣和日本地震頻繁的國家最適用。建材輕巧保證不會壓死人,又超級環保!除了擋人財路,實在想不出不推廣的理由。
    許多人對紙磚屋的防燃有疑慮,個人覺得,如果窗簾可以防燃,紙磚應該也可以。絕對值得研究改進,而不是一開始就完全否定。很多偉大的發明在一開始也都被人嗤之以鼻,但之後證實,這些突發奇想,常是推動人類進步的主要原素

    • @aben4372
      @aben437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4

      苗栗有糯米穚 百年來依然還在

    • @曼尼-e4m
      @曼尼-e4m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0

      當然啊,便宜又環保的建材如何從中抽油水

    • @吳美茹-o3w
      @吳美茹-o3w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9

      那你知道日本為什麼沒有這種紙磚房嗎?既然你認為便宜又環保!因為不符利益,而且可能檢驗根本過不了規定!

    • @吳美茹-o3w
      @吳美茹-o3w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8

      @@aben4372 以前蓋房子,跟現在不一樣,不用建築物執照申請,也沒有結構技師檢討你的房子夠不夠堅固,所以,蓋得出來就算!好的,就像城堡類的,很堅固!爛的,就是土角房子、竹子房子,風吹雨打就壞!

    • @吳美茹-o3w
      @吳美茹-o3w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9

      @@曼尼-e4m 這建材根本提不出檢驗證明,政府如何合法核准他拿去蓋房子?所以,他這房子有問題!當初建商跟他講的,應該是他違法不合規定,當然建商以專業判定,當然會攔阻他這樣蓋房子!
      這房子,若颱風地震出事,誰要負責任?政府?

  • @han-shenghuang4755
    @han-shenghuang475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71

    不阿諛奉承台灣的外國人才是真正值得看的

    • @Crascars
      @Crascars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11111111111

    • @friendlydog82
      @friendlydog8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是阿,有一些外國背景的在台灣拍RUclips,但是他們給人的感覺好假,以過度誇大的方式來讚揚台灣,就很虛假的不是真實的。

    • @Rollllger
      @Rollllger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真的真實做自己

    • @zaohsiyu6542
      @zaohsiyu654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It's interesting that you must really think highly of yourself so people have to 阿諛奉承 Taiwan... When CCP defames Taiwan, did you stand up to defend Taiwan?

    • @趙昀騏
      @趙昀騏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寫簡體中文的影片才值得看

  • @個人的生活知識
    @個人的生活知識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62

    在台灣我們都知道砂石業者跟地方政府不管是議員或立委都會有些利益勾結。是歷久以來的事實,悲哀。不管是誰執政,這個問題沒人敢解決。

    • @秋本まさひろ
      @秋本まさひろ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不只在哪這問題都會有...不只有台灣

    • @kund99
      @kund9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2

      砂石業者的女婿 是中華民國 台灣立法院院長耶 😂😂 超棒的台灣

    • @中正路
      @中正路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議員還能喬運動中心的門票價格喔,有夠誇張的不是嗎??

    • @葉永進-i2c
      @葉永進-i2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砂石-民意代表-黑道-退休警官,別讓太多人知道。

    • @yes1016tina0427
      @yes1016tina042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這些地方派系做得再糟糕都還是有辦法當選並且連任😮

  • @kimalila
    @kimalila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07

    很多年前看過大茉莉的故事 ~ 但因為這支影片才知道主人一直以來承受的欺壓 ~ 要讓更多人知道大茉莉與正視這個事件 ~ 善良的人不應該孤軍奮戰~

    • @RayRay2025-e3c
      @RayRay2025-e3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沒錯

    • @matthewtsai9707
      @matthewtsai970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大家潘反應 不行找賴,賴是自己友會去看信件的人

    • @user-moorexi
      @user-moorexi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鼓勵屏東市民,下次用更多選票汰換現任縣長與無良掛鉤議員。

    • @張玉娟-t7p
      @張玉娟-t7p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直接說那個議員出來不行嗎?叫新聞媒體報出來

    • @debc8406
      @debc8406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貌似民進黨議員江維平。​@@張玉娟-t7p

  • @2sourcerer
    @2sourcerer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1

    議員跟黑道,他真的經歷了 the real Taiwanese experience😂

    • @YOU1990SIE
      @YOU1990SIE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真正的Taiwaneses Experience 😂

  • @yuwenable
    @yuwenab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28

    謝謝為公義挺身的任何人!台灣需要你們所有人!感恩~~

    • @陳美慧-y6j
      @陳美慧-y6j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我們尊敬您這樣有環保意識的人

    • @風景好可愛
      @風景好可愛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以...黃皮膚的台灣人在哪裡..?
      路邊被打...外國人幫忙
      路上逼車的...被外國人訓斥
      生活(行人)地獄...外媒報導才稍“微”反思

    • @騎士1號
      @騎士1號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不過很可惜這樣的人很多都是熱愛台灣這片土地的外國人,而生活在台灣的多數人,都不太愛惜這片土地,最可惡的是那些官員,看到的只有利益.

  • @Emily-tg8fs
    @Emily-tg8fs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9

    政治和財團掛勾,在台灣非常多案例,這些人既骯髒又噁心。像他一樣為正義勇敢發聲站出來的人,在台灣也不多。他充滿智慧和勇氣,他的善念希望感染更多台灣人的自覺。因為大自然是無聲的,他卻傳遞著自然的聲音,永恆且響亮

  • @asabululililala735
    @asabululililala73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6

    大茉莉真倒楣位在議員的砂石廠旁邊,我老家更倒楣在議長的砂石廠附近。祝福這些黑心砂石人賺錢買藥吃!

    • @李木公-u4d
      @李木公-u4d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砂石廠代表人 - 江維屏

    • @a777777ful
      @a777777ful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李木公-u4d民進黨的~令人非常生氣失望🤬

    • @a777777ful
      @a777777ful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建議找在野黨的主席去陳情這個事,去找愛出風頭的民眾立委黃國昌,雖然我不喜歡他現在的表現,如果這事能真正處理好,也許會對他表現改觀😌

    • @viva751119
      @viva75111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a777777ful那去找國民黨的啦 不要勉強

    • @網路奇齋
      @網路奇齋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還以為是蘇家的體系?
      蘇嘉全?

  • @amigoc
    @amigo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26

    好奇之下查了地圖,大茉莉農場旁有間 [齊泰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與某位屏東議員同名同姓。以上都是 google 就看得到的公開資料。

    • @李木公-u4d
      @李木公-u4d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江X屏

    • @edison7300037
      @edison730003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3

      @@李木公-u4d 有什麼好避免全名的,我們又沒說他有違法~~大大方方給啦,民進黨議員 江維屏

    • @49801224
      @4980122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位議員真該為國家前途著想,你把錢賺了,國家未來方向該如何走???以後一堆外籍勞工來台定居,請問你們這些建商還是砂石業者,以後的工人都不是台灣人,這是你們要的嗎?又不給台灣人生小孩,遲早亡國滅種。

    • @btleo88
      @btleo8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一下黄国昌,业务上门了

    • @18idfo
      @18idfo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5

      不意外 又是綠共

  • @chentedi7377
    @chentedi737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5

    在台灣,凡是有人提出用低價解決居住問題,
    都會被阻止,都會出意外
    上次有個網路紅人說要蓋低價房子給粉絲
    就被開了三槍
    在哪塊土地,你要知道這裡誰是老大
    在美國罵猶,你會出事
    在台灣擋建商財路,你會出事

    • @gkgkyy3
      @gkgkyy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不是因為那原因...是號召力問題...

    • @JH_L_
      @JH_L_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有建築法規⋯真的不要自己亂蓋,會被罰錢強拆⋯

    • @王大拿-m7h
      @王大拿-m7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這根本無法低價解決問題,台灣最貴的是土地,這東西哪打算蓋幾層樓

    • @jawe8774
      @jawe877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那位東噴西噴 一下賣海鮮 一下賣氣泡麻將被抓到貼牌就貴別人30%
      什麼事都要蹭一下,說一堆真的做的沒幾樣

    • @哎丰
      @哎丰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王大拿-m7h
      終於看到正常人
      搞不懂明明是地越來越少越來越貴,結果說那買塊地來蓋低造價房屋是在想什麼?
      難道都願意在偏鄉買地每天通勤?人口密集區的地一般人買不到也買不起,如願意住偏鄉造價不是難題,3~5年前小建商接案5樓透天約5~6百萬
      台灣持續在推進無紙化,廢紙難道要進口?進口要確保使人居住安全,要避免重金屬、有毒物質殘留,還要達到需求量,勢必爭加工序耗水耗能,國內目前達到堪稱環保的廠商為數不多,而製紙一直是高污染產業
      不進口,把圖書館舊報紙電子化,把衛生紙擦手紙廁紙通通拿來使用,也都避免不了台灣本質上資源有限的問題,他這算是用母國資源富足的眼光在思考?
      台灣高房價最大惡源,是炒地囤地者,願意買偏鄉造房,也不過是眼光放遠加入共犯結構,一群人又要裡子又要面子唱高調

  • @iamfenixsc
    @iamfenixs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0

    希望屏東人早點覺醒 下架這些不法商人跟議員

    • @曼尼-e4m
      @曼尼-e4m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算了吧,這種事也不是只有屏東會出場.只要是經營這種砂石業的都是黑白二吃的

    • @09083co
      @09083co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嗯,,屏東的政治人物他520就下架了

    • @葉永進-i2c
      @葉永進-i2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下架的話都沒人了,因為無黨很難選,選民無知被洗腦的又多。

    • @qweqeewee
      @qweqeewe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葉永進-i2c 無黨哪有很難選? 一堆假無黨真國民黨的

    • @jasonhuang3696
      @jasonhuang369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投柯P那黨可能有點機會,問題是絕大部分人不會這樣做😅😅

  • @mirrodustchen9836
    @mirrodustchen983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4

    這種環保的紙房子是真正的綠建築呢,碳足蹟很低也不留下任何建築垃圾,真的非常適合台灣東部這種天然不適合被破壞的環境,也很適合地震帶的台灣。還冬暖夏涼,很適合處於亞熱帶的南台灣。雖然一般人還不能接受這種“很不一樣的建築”,但是紙建築很適合用在某些只短期使用又只有低經費的用途上,如中途之家。或用在某些對環境保護要求極高只能低度開發的地區,如國家公園或需要環評的保護地。因為這種輕量建築不需挖很深的地基,又耐震,建築垃圾又少,方便好運送。在某些難以到達的山區,這真是最棒的建築選擇了。

    • @葡萄樹-w3q
      @葡萄樹-w3q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想到禁排氣量

    • @AquilaTheta
      @AquilaTheta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請問你說的好處是有科學根據的嗎?有低成本建造方式很好,但永久居住就是個問題。
      別人的建築技術,是無數建築或土木系一起去實驗各種抗震等級出來的,
      每年有數萬畢業生都在研究避免土壤液化、防震、防颱的建築方式,
      又有數萬材料系研究哪些新材料可以隔音、防火、防水、耐用期限長短,
      他們的成果建立於無數實驗數據之上。
      台灣各地的濕度、土壤液化程度、地震的震度、每次地震的振幅與方向、
      煮飯防火、構造防震、糞管防臭、淹水防災、牆壁隔音、樓上走路與奔跑的共振、長年使用風化、
      樓層使用者多寡與重量、住戶使用習慣、施工難度、維護難度……實務上有太多考驗,
      一個新興技術需要時間或實驗去證明,何況攸關人命的建築,工程師不敢做絕對是有道理的。
      影片中紙房子很漂亮,但並不能只靠一個十二年屏東縣房子的樣本就直接推導出紙房子可行的結論,
      萬一倒了根本不是繳錢了事就能解決的事情!

    • @ela19820503
      @ela19820503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AquilaTheta 每個建材都有使用年限。水泥建造,也不會是永遠。
      只要把使用說明,讓購買的人了解。有需求的人,可以選擇,這才是真正好的循環。
      我也覺得紙磚頭,很適合南部。蓋1-2樓透天。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操縱市場

  • @naomihwang9514
    @naomihwang951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17

    哇,好有故事和充滿智慧的長者!真是令我佩服,這位加裔的臺灣人😊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

      真的很佩服他

  • @TheStevenno3
    @TheStevenno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8

    吳連春說,砂石廠是在農莊之後設立,與農莊有路權糾紛,所製造的噪音、灰塵及地上坑洞,讓原本是農村的地方,面目全非,砂石業者還常在清晨故意使用怪手擾人清夢,他們不明白,農地本該農用,為何會讓砂石廠設立。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長江國豐表示,砂石廠是設在工業用地上,有合法工廠登記,但有3處砂石堆置在農地上,縣府已依區域計畫法開了3張罰單,並限期改善,如果未改善將連續處罰。

    • @曼尼-e4m
      @曼尼-e4m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8

      3張罰單?限期改善.這這這是台詞吧

    • @氷羽楓
      @氷羽楓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罰金跟收益不成正比 頂著罰單賺都還賺到翻過去 今天學美國幾億幾億在罰 罰一次明天整個工廠就搬走了信不信

    • @佑-m6h
      @佑-m6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氷羽楓在美國不用等到罰款侵入私宅直接可以開槍了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操縱市場

    • @urikora
      @urikora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Btw這個是2017年的報導喔
      看來是完全沒改善就是了😂

  • @applegreen6083
    @applegreen608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0

    屏東縣政府需要正視John 和當地大多數人的請求協助,不要推托責任!

    • @richardhuang4596
      @richardhuang459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10幾年了,綠色執政下的結果,連新聞都不報。

    • @wofy7145
      @wofy714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8

      ​@@richardhuang4596推給綠色?那藍色執政時有改善了?

    • @adamyang2725
      @adamyang272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richardhuang4596 他講的議員就是在地盧姓議員,他還挺郭董選總統,跟KMT議長同一掛的!

    • @adamyang2725
      @adamyang272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richardhuang4596 屏東還有進步空間,相對於苗栗、雲林、花蓮、彰化,經過鄭太吉事件,已經好很多!

    • @twunica
      @twunica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richardhuang4596 新聞不報是因為台北本位主義。中南部除了壞事一定馬上大肆宣傳,好事何時被關注?
      硬要扯綠色不報,愷愷虐童案為何被台北市壓了幾個月都不報,直到有人上網爆料,市長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公親撇清責任?難道藍色就雙標就特權嗎?

  • @葉永進-i2c
    @葉永進-i2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8

    我是覺得自己的地蓋房子,要用什麼材料,只要是安全也沒有影響他人,政府真的別管太多,這樣是扼殺人的創意。

    • @dwxwb9134
      @dwxwb913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真的 重點是明明政府在很多該管的地方都不管,抓著普通人在查 = =
      打個比方,我家附近的工廠和溫室都是違建,連主人自己都講了,結果也是活得好好的 呵呵==

    • @James-001
      @James-00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同意,我也是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弄個簡易住宅,查了相關規定後的感想是.. 依政府法規根本就是不讓私人玩房屋DIY..

    • @jasonhuang3696
      @jasonhuang369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選柯P那黨或許有機會,只是非常不容易就是了😅😅

    • @lyh9089
      @lyh908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立委裡面一堆建商背景,你覺得有可能嗎?

    • @cunn96
      @cunn96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寶貝會害他們抽不到回扣😂

  • @user-simonlee
    @user-simonle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1

    真是位生活藝術大師,任何物品都能靠著自己的頭腦與雙手創造出來,可惜他便宜環保的造屋材料阻擋了建商的利益……

  • @Formosa2023
    @Formosa202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8

    謝謝您訪談這位擁有創造行動力且堅毅不屈精神的人,台灣有這樣的人存在,實在太好了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感謝你收看

  • @stevenOAO
    @stevenOAO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6

    這才是真正愛台灣,不像一堆老外口口聲聲愛台灣,只是想台灣人招待,讓他們滿口免錢大餐、喝免錢飲料。

    • @Life-w7g
      @Life-w7g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更可悲的是那些台灣人還雙手奉上跟老外說謝謝

    • @doublez7118
      @doublez7118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謝謝你喜歡台灣😊

  • @曼尼-e4m
    @曼尼-e4m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6

    能經營砂石場的人都是黑白二吃的.相信這種事也不只有里港會發生的.
    另外為什麼報紙的房子做不起來,因為這樣會讓人無法在裏面抽油水啊.
    佩服羅先生付出了時間和金錢和黑白二道打交道.
    更佩服羅先生真的是個智者,為了家人另外找一個更合適的地方生活.

  • @yutubecola9291
    @yutubecola929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3

    屏東的人要自力救濟,別讓政客和黑道犧牲人民的生活利益!建議這個善良的台灣人可以去別的縣市過正常生活,別浪費時間在屏東了!

    • @lemel21
      @lemel2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沒用,屏東大多都是在地勢力,不分藍綠,兩邊都是瓜分利益的共同體。

    • @AIRJASON2002
      @AIRJASON200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lemel21 還有家族藍綠都有當選者,可見就是藍綠通吃

    • @D_Bell
      @D_Bell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你前段話是對的,但後段不是叫這個外國人(或許他已是台灣人了)去別的縣市過生活,因為他可能熱愛屏東這個地方的生活,喜愛這地方的環境。
      而那唯一的最大問題,政客及勾結黑道的事,是大家要一起去解決的。
      下次別再選同一個黨了!不知怎麼看出政客在騙,那每次都換個黨選就是最好的逼迫政客至少要幹點以民為出發的事。
      而你換了,那黑道要再重新對另一政黨再行勾結之事也會造成他們的成本提高,而政客要再給黑道好處,但對人民不利,也會因為考量到下一次自己會被換掉,不是拿太多被爆,就是不再敢拿,給下一任的去爆出自己做了壞事。(為什麼,因為下一任可以在那黑道想勾結中而爆出前一任做了什麼壞事。)
      所以每次都換個黨來做,人民的利益雖不一定會如中奬般快速上升(不小心選到一個有能又有廉的),但慢速上升是絕對可期的。
      但每次都選同一個黨,那黨之名尚黑,權力之使人腐化,也是可期人民的利益會從二次連任的慢速下降到第三次再同一黨的快速下降。(這雖然也不是絕對,但要反過來也是和中大樂透一樣的機率。)

    • @adamyang2725
      @adamyang272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5

      去那? 苗栗? 花蓮? 台北市?里港過去就是高雄旗山! 他講的議員就是在地盧姓議員,他還挺郭董選總統,跟KMT議長同一掛的!

    • @EastSpring582
      @EastSpring58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票還是投給支持黑道的民進黨。 屏東人就像高雄人一樣,票投民進黨,繼續自作自受

  • @Ohlord12
    @Ohlord1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3

    一堆新住民外國人RUclipsr剛來台灣整天好棒很幸福,住久了就知道了,台灣人的劣根性是很難根除的,既得利益者會用盡手段扼殺創新的事物,謝謝你說出真實的一面。

  • @stevenhuang7565
    @stevenhuang756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0

    我看報導,他的紙磚也有使用到水泥,把它想成是混凝土砂子的部份變成由紙漿替代,變成混凝土紙纖維磚,在把紙房子想成沒用鐵皮來做隔間的鐵皮屋,或傳統的木結構房子,紙磚只是用來做隔間用,房屋主體還是由C型鋼或木材所組成

    • @toniETH
      @toniET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其實用輕磚不就行

    • @語境
      @語境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有泡沫磚=白水泥+保麗龍球
      一塊磚也才幾百公克,他在意的點是環保,添加了水泥也沒多環保

    • @stevenhuang7565
      @stevenhuang756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語境 其實可以把水泥改成其他可以幫助固化的天然材質也是可以,但就要看合不合需求,先民用黏土和草桿,其他地方也有用牛糞和土來做牆面都是

    • @tw00533118
      @tw0053311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語境 保麗龍球才最不環保吧...
      而且要求100%環保本來就是吹毛求疵
      至少已經少了採河川砂石的部分

    • @wangking9285
      @wangking9285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牆面的載重能力高嗎?家具很多都會打牆壁固定,不然電視掛一掛,直接掉下來@@。另外有防白蟻嗎?紙磚未來會不會容易有空隙產生呢?在容易潮濕地區,紙磚物性會不會有降解問題呢?

  • @huachang126
    @huachang12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9

    台灣黑道問題一直非常嚴重,從來沒有幾個人敢點出這件事,台灣人真的活的太可悲了。

    • @silentboomber
      @silentboomber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因为台湾才开启民主不到40年,台湾人尤其40岁以上的大部分不知道什么是民主
      除非阿北可以执政10年,然后接棒的也像阿北一样有能力,那20年后的台湾才会把现有的大部分问题解决(黑道,交通,立法,司法)

    • @crazywang
      @crazywang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沒法!其實都在你們身邊

  • @JCKoh-tq4zb
    @JCKoh-tq4zb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1

    一位議員是沙石廠的股東。從地方政府 +選舉到中央充斥腐敗 勾結 收賄。 最近像陳重文(議員)就是一個例証..台灣不知有好幾!

  • @a0919221568
    @a091922156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2

    John has positive thoughts. I am so proud of him.I hope he will be healthy forever and ever.

  • @maggie3367
    @maggie336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4

    聽到你的遭遇真遺憾,那些只為了利益不顧後代幸福的政商是不會有好的結果,單靠一己之力不如在地人民需要集合力量去反應,聲音要大到足以撼動沈重的大象牠才會去動一下,看看到底發生什麼事?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操縱市場

  • @Reginald926
    @Reginald92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真的不簡單,能在全台灣最黑的縣市堅持做自己的事,老兄的作品已經證明了他的創意是可行的,Please keep doing what you're doing.

    • @mario_8355
      @mario_835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被你這麼一說,感覺可以請他去新竹試看看,至少新竹市民的思辨能力值得他們有個正常的城市

    • @梁榮峰-n3w
      @梁榮峰-n3w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mario_8355 笑死,市長都快被關了,還市民最會思辨,是啦,新竹值得擁有虹安,這是他們應得的

  • @Emily-tg8fs
    @Emily-tg8fs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4

    我還有看過新竹一個機構,將回收回來的玻璃製作成蓋房子的磚塊。特性是防水、火,非常隔音,重量也很輕,只是製作需要專業的設備,價格也比較高。這些都是友善大地,非常環保的建築革命,但如果有利益介入,就不可能普及,非常可惜

    • @mainaccsusy6160
      @mainaccsusy616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玻璃磚是合法建築材料,目前建築也都有小範圍使用,但有無法承重的缺點

    • @shoes8568
      @shoes856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是春池!有去參觀過,真的超防火,直接用火燒玻璃磚給我們看,手放在磚的另一面都感覺不到燙。隔音也很強,把聲音開超大放在一個玻璃磚圍起來的盒子裡,關起來幾乎聽不到了,慢慢打開就真的會變大聲,很酷。

    • @goofy-w5l
      @goofy-w5l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shoes8568太讚的訊息。

  • @weiwork2295
    @weiwork229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主要是沒人敢扛責任,這材料是真的很棒,但很棒外還是必須拿出各方面測試數據才能讓更多人接受,畢竟房子是一輩子的事,只能希望有財力的公司願意洽談合作,才有機會替代現行建料

  • @eugenejaw5541
    @eugenejaw554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台灣夠大,應該還是有很多地方善良的人歡迎他們的創業,也許地震受創嚴重的花蓮更適合這樣低成本、耐颱風、壓不死人的房子。
    有時地方的小肚渣渣盤踞反而逼出真英雄,造福了更多的人。

  • @麟誌崙
    @麟誌崙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4

    好多年前我就在報紙還是雜誌上看到他的壯舉。
    謝謝他讓我們打開眼界。

  • @liebfraumilch3518
    @liebfraumilch351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4

    這才是真正的永續建築,淨零排碳,友善環境!

  • @fungixfungi
    @fungixfungi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6

    我是鄭太吉那個年代出生的屏東人~法律是甚麼?現在也一樣啦!不然墾丁春吶怎麼會染毒染黃?大街攤販怎會肆無忌憚亂喊價?就連我們部落的石板屋都快不保了

  • @dalu805
    @dalu80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3

    這種愛物惜物的精神很像佛教那樣的惜物精神,同時又有創新和試錯的勇氣和毅力,是台灣人學習的對象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對,是我們大家學習的對象

  • @helenlin1499
    @helenlin149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5

    對於違法亂紀的政府感到可恥
    希望老師的原創可以發揚光大❤

  • @boywhat55
    @boywhat5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1

    太強了啦~~~自己蓋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他真的很厲害

  • @bzfan164
    @bzfan16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9

    屏東里港砂石長有股議員,好哦,來查查

    • @潘朵拉-v9k
      @潘朵拉-v9k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屏東人查起來哦👍👍👍(但不知道他說的事情是多少年前的情況 還是這兩年來事呢?)

    • @edison7300037
      @edison730003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江維屏 吧 ? 民進黨的,他開的採石場就在這間農場隔壁。

    • @bzfan164
      @bzfan16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dison7300037 那我們發給屏東市長看

    • @okn_ok
      @okn_ok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就檢舉起了來

    • @sw.7124
      @sw.7124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高屏都是綠天下

  • @文藝復興-x1r
    @文藝復興-x1r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加油!別自己承受,我相信很多人會站在您身旁

  • @mcleeoil
    @mcleeoil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John is a real man. Need to support him with real money!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Thank you so much 😊

  • @SolaceRetreat
    @SolaceRetrea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We went to his farm in 2012.. He was a really nice guy. My daughter made some paper bricks. It was cool to witness.
    Too bad he has trouble with the gang(s).

  • @DeeejaaaVuuu
    @DeeejaaaVuu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很喜歡環保的建築,埔里就有紙教堂,感謝您,台灣在早期真的黑道非常猖獗,而且通常黑白都是通吃的,我願意捐錢給無家可歸的遊民暫時居住,或者可以開課讓大家能自己製作

    • @wonderfulsweet3874
      @wonderfulsweet387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小時候住新北鄉村,鄉長就是黑道,會做壞事,那個時代受害者也求救無門,彷彿政府是在為虎作倀。後來聽說他家裡的人並不順遂,老婆在家開瓦斯自殺,女兒陰陽怪氣...。剛查了一下google,那個鄉長後來得大腸癌,並在66歲時投河自盡成功死亡了。現世報好快哦。可能他招惹的怨念太深。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操縱市場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管任何人 用任何方法, 我需要有人贊助我3天一個便當的錢, 度過難關

  • @sandyliao5638
    @sandyliao563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9

    👍👍👍! 你就是生活、夢想實踐家!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他真的是一位環保生活家

  • @何歡-n7b
    @何歡-n7b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好酷的一部影片 也很開心這麼厲害的人就在台灣 真的是很讓人值得學習的人

  • @nia00000
    @nia0000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8

    可以請他上傳他蓋房子的影片嗎?好想看❤

  • @Azusagawa_201
    @Azusagawa_201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非常敬佩外國人創造、嘗試、分享的理念
    而不是東方否定思想:你這不會成功!

  • @lucciferli1871
    @lucciferli187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不禁止擋人財路,更是因為大多數臺灣人對超前的建築方式不了解與恐懼

  • @ietest1
    @ietest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我們家中有好多小孩的書,要捐給圖書館,圖書館都嫌太多同類的童書,不肯收。
    現在發現可以照這樣做,做一些隔熱板,貼在水泥墻上,省掉夏天大量的冷氣的電費

    • @fijonlin
      @fijonlin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之前想捐書也找不到地方

    • @ietest1
      @ietest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fijonlin 可惜要用到水泥,一般公寓或大樓家庭就不會這麼做了,怕會把自己家搞成工地

    • @z3lut7b
      @z3lut7b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是把書本貼在水泥牆上嗎?

    • @junezzn
      @junezzn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看起來是打碎跟混泥土用一定比例成紙漿去凝結固化,但是應該有很多訣竅,畢竟他自己研發都到第五代了

    • @艾瑪特-s1b
      @艾瑪特-s1b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有的里民中心可以捐,你可以問你家附近的里長

  • @12巧婦
    @12巧婦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1

    我記得這個新聞
    後來就再也沒有報過
    這麼節能的建材居然沒有風行起來
    在出現的新聞就是被恐嚇

    • @kasper9016
      @kasper9016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個只能蓋矮房,大樓不能用

    • @12巧婦
      @12巧婦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kasper9016 你要說的是材料強度問題吧 ㄧ般三、四樓作為民宅的透天厝 不知道能不能勝任

  • @fijonlin
    @fijonlin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面對既得利益者,你辛苦了,這屬於台灣不美好的一面。😢
    我這二年回台灣想為我住的大樓做一些事,也面對被打壓部分,即使我是遵守法律和規約去提出質疑,充滿壓力。😅

  • @user-ff7zb3pq7q
    @user-ff7zb3pq7q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希望有良心的屏東人挺他🎉

  • @R.O.Cstyle
    @R.O.Csty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不是“不一樣”!而是會顛覆整個產業!牽扯的不只是幾家工廠!而是整個供應鏈!因為這是外牆的材料,而整個建築面積最大的就是外牆!所以,不是不願意全面採用這個新建材,而是要逐步替代!問題是逐步替代依然是替代!這會使許多人因此需要改變,甚至失去原來的利益!

  • @Mimi-wb6xl
    @Mimi-wb6xl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Appreciate John's philosophy and do your part for the earth.

  • @susu24vg
    @susu24vg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建築業給國民兩黨最多政治獻金,政黨都在護財團尤其建築業是最大財團當然變成擋人財路被攻擊!我們台灣年輕人需要更多有良心的團體代表

    • @劉子承-o1e
      @劉子承-o1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良心 柯P阿 表面上說平衡藍綠 實際上就是小藍 XD 別再良心了 馬的 政客超騙 不要跟著它們走 就是為了在地的利益 還有滿足自我 也OK 選出代言自己價值的人

    • @雁子-f8u
      @雁子-f8u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們真的需要政府?

  • @a892728
    @a89272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用紙做的磚塊很輕 地震應該沒什影響 像輕隔間 就是白蟻可能會咬

  • @sungwayliu4421
    @sungwayliu442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想要去參觀呢!
    大茉莉農莊🎉🎉🎉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很美麗的莊園

    • @fijonlin
      @fijonlin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我也想去參觀

  • @naomihwang9514
    @naomihwang951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敲碗續集喔😊~

  • @JUANG-LIFE
    @JUANG-LIF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希望他的問題能早日解決
    辛苦他遇到這些黑心人

  • @ntihs1
    @ntihs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有時考量的點還包含實用性,鄉下地方很容易遭受老鼠挖,祖父家的木頭窗框就被挖了拳頭大小的洞,及北部潮濕環境,耐用性其實都是考量點。這沒明確對與錯,就看用在哪。

    • @eddieyoung9589
      @eddieyoung958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一般來說紅磚蓋好還會再鋪一層水泥作牆面然後上油漆。紙磚也是同樣做法,我想老鼠應該不會去挖水泥牆。
      另外如果有注意到做法,其實紙磚製作過程有加入水泥,不用擔心因為潮濕爛掉。

  • @陳志昇-z7x
    @陳志昇-z7x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那些問題已經很久了
    黑道 議員 然後勾結獲利
    雖然不是鄭太吉時代
    但說真的 屏東跟某一些縣
    還是很草蟒 很糟糕

  • @吳麗麗-f8q
    @吳麗麗-f8q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回收報紙在鄉村做矮房是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在市區若要利用寸土順寸金要蓋高樓的話可能法規不好過)~他只在自己的地方蓋~那些黑道住海邊威脅他幹麻呢? 唯一怕的就是這些所謂黑道的用"特殊的都更方法"弄掉這些房子....((唯一的缺點就是紙怕火阿......)) 就像之前新聞是有些釘子戶~莫名就有個喝酒醉的把他房子給撞的~只好接受旁邊建商建議整區同蓋一樣的道理..... 真心希望這技術能夠與政府交流~在一些比較鄉村的公建築可以採用這方法也不錯!!

  • @黃盈隆-r8p
    @黃盈隆-r8p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這位先生讓人尊敬,太強了!

  • @起風咯
    @起風咯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他是個很有想法有遠見的人,值得推廣!

  • @urnersojo3819
    @urnersojo381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我們支持您!加油!您做得很好!很欣賞您的創作與創意!

  • @獻鉦林
    @獻鉦林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感謝你分享大茉莉的故事
    我超喜歡這集的內容,不管是政府所做的奧步,還有用紙漿做的農舍與房子

    • @ColeFogle
      @ColeFogle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謝謝你喜歡🫶

  • @陳欣怡小姐
    @陳欣怡小姐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Thank you so much ❤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Thank you for watching ❤️

  • @mei-hsuanlu2461
    @mei-hsuanlu246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對外國人跟台灣人都是同樣的委屈,談環保連公民都會變得殘暴,但同樣住在地球上。

  • @chienchenrin927
    @chienchenrin92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謝謝!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Thanks 🙏

  • @tkeyeh4557
    @tkeyeh455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我很欽佩也喜歡他們的房子,但是在台灣要蓋房子,必須經過申請,必須要有圖紙結構材料並通過審核才合法。
    希望他們能夠依法申請,大量蓋房子有利人民

  • @MoveLohas
    @MoveLohas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非常認同大茉莉農場環保間人性概念
    我模仿過紙磚製作 確實可以也很環保

  • @chenjay854
    @chenjay854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1

    他是說高磊砂石場嗎?合夥人議員是誰啊!

    • @曼尼-e4m
      @曼尼-e4m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他說的砂石場就在大茉利農場的隔壁

  • @hpp7502
    @hpp750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其實就農場的法規,資材室或農具室,本來就限定除了主結構骨架其他建材要盡量使用天然建材。所以採用紙磚,本來就符合法規,是很尊法崇紀的做法。
    至於防火建材的規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農場其實沒太多關係。
    只要出入口 逃生路線通暢 即可。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操縱市場

  • @wang_yu_luci
    @wang_yu_luci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環保又安全👍

  • @myTube20111225
    @myTube2011122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Wish to know more about his paper houses. Like what it is now after this 403 earthquakes,and if it is suitable to build kitchen wall especially around fire or stove place.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That’s a great question that I will try to get my friend to answer next time I see him.

  • @fakequartz
    @fakequartz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This guy is genius and a real Liam Neeson in Taiwan! Respect!

  • @Carefree_Living
    @Carefree_Living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有我的支持❤謝謝你將自己的理想在台灣堅持住

  • @827onhome
    @827onhom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防火的部份 也是重要的吧,但創新之路不易,加油~

  • @MS-yb3hw
    @MS-yb3h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It's very impressive. However, what about the fire resistance? Has it ever been measured or tested?

  • @chiuyenchiang8633
    @chiuyenchiang863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個人創意應尊重,這才是台灣民主國家😊

  • @goe692
    @goe692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很久以前媒體有報導過他們的紙房屋,他們原本結婚時是住在加拿大的,後來因為老婆在里港繼承了一塊大農地,才決定來台灣的,當時是國民黨政府時期,一切還算比較正常的政府,現在不一樣了,知道什麼是現在的台灣了喔!良禽擇木而居,一般人只會聽到(愛台灣)三個字就瘋狂了,其實是人家覺得在某一個地方的生存環境自由舒適有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下才會愛所居住的地方,如果變質了!相信他可能會選擇賣地回加拿大的,畢竟他現在年紀大了很不願意去放棄自己雙手慢慢打造起來的優美舒適生活環境的,但以後就難說了,剛好他是英語系國家的人,所以在台灣容易賺錢生活,隨便教英文就很好過日子的,又老婆有一塊地,因此他才會在台灣定居下來,不是嘴巴喊(愛台灣)就能生活的

  • @YT-li4wh
    @YT-li4w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老師非常有才華有智慧的人 佩服

  • @litechen7117
    @litechen711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Papercrete 不是什麼新的主意(1920年代的專利,1980年代有一陣嬉皮風潮用紙磚蓋房),不是主意不好,而是可以找到很多研究論文可以參考,不用自己實驗跟幻想為什麼沒人用它。Papercrete 有一些應用潛力值得研究,個人也非常佩服John的動手能力與實驗精神,希望他能繼續鑽研,畢竟現在不好不代表技術走到死路。
    但請不要隨便就陰謀論,認為不採用的人多黑多勾結。看論文就知道他不是無敵的建材,以抗壓性來說,混凝土是他的10-100倍,真的要用頂天也就取代木材而已。即便要取代木材,至今仍然沒有規模化標準化的製作。如果要環保,那紙的來源就會很嚴重影響最終成品的紙磚品質。實際上在用的時候,也通常是建議用在非承重牆,並且紙漿比例要小於50%。還要考慮吸水、發霉這種問題,台灣的濕度想必大家都清楚
    誰願意住沒有建築公會認證建材的房子? 建商蓋房子出來要負責的,政府讓他過也是要負責的,出事情要吃牢飯的。 儘管如此,如果有人違法威脅John,那當然是不對的。但要說他被盯上,與其怪到紙磚,我想土地糾紛應該更有可能吧
    就目前Papercrete的商業潛力,石材商看到會笑出來吧。就像是台積電看中國手刻晶片一樣,他們還怕你不研究這個,去研究他們的東西勒。如果paper brick有用,建商是受惠者,買磚頭跟紙磚又沒什麼差,石材商也同樣是受惠者,你紙磚沒有灌水泥根本不能用,水泥是他們的主力商品。
    看Papercrete的論文是誰寫的,發表在哪些期刊上,就很清楚他作為建材的實用潛力了。蓋房子看的是工程跟數字,不是環保理念。最後,如果是很愛環保的現代嬉皮,建議可以研究一下Aircrete ,更省,人家連紙都不用,水泥加空氣。把回收廢紙的碳排算進去,Aircrete應該是大勝

    • @charleenchiu
      @charleenchiu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專業中肯的回應!!

  • @JaineC1229
    @JaineC122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我想問題可能在,在台灣蓋什麼都要有建照,要有建照就要有執照的建築設計師幫你設計,然後申請這要花錢花時間,等建照過了蓋完還要申請使用執照,然後才能登記建物,沒通過這些程序蓋的房子都算違建
    這樣的房子這些人不知如何設計和審核,當然就……

    • @Multi12312313
      @Multi1231231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看到跟我想法一致的回覆了,就是1.是否為建築用地2.是否可以申請建照,合法建物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像是工廠偷排有裁罰目標,而不是單純的他建在那邊沒有倒就可以當作沒事,產生的廢棄物如何處理才是重點,住了12年,萬一發生意外,這個房屋也不可能給你保保險的,沒人敢背書。
      並不是說別人官商勾結就代表你可以違法建物,兩碼子事。

    • @annabellechiang4850
      @annabellechiang485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問題是, 政府如果承認他的報紙房是建案, 就是另類支持他的技術, 也就是在替他的技術做廣告。 然後長期跟政府溝結的黑道或建商, 就發現在砸自己的腳

    • @annabellechiang4850
      @annabellechiang485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如果堆一堆舊報紙在我所擁有的空地上, 又不防害別人, 我是犯什麼法?

  • @LuiG36
    @LuiG36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在台灣地區裡,紙磚屋的耐用度及汎用度不知道跟鋼筋混泥土比如何?鋼筋混凝土的耐用度及汎用度已有經過很長的時間驗證(地震、颱風、火災、乾燥、潮濕、最高承載重量等各種環境條件),紙磚屋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去自然驗證與改進,目前台灣的紙磚屋還無法全面取代鋼筋混凝土的優勢,所以不見得適合台灣的地理與氣候(像木造房屋就是被台灣高溫又潮濕、同時也無法蓋高樓來解決台灣人口密集的環境給淘汰掉的建築材料)。

    • @是商量
      @是商量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他這個其實比較像是鋼構建築用紙磚當牆壁的隔間材料.很像一般的鐵皮屋結構

  • @TPnofish
    @TPnofis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Love this interview ❤ so inspirational and thanks to those who do care!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Thank you ❤️

  • @allenfish7892
    @allenfish789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白台灣人很酷,但這個代價有時候巨大並且被無視。我覺得您真勇敢,我們大多數人就是容忍吞讓,是的 中間有一條線,只是不知道甚麼時候什麼狀況下,才會讓這又一個的惡勢力被清除。

  • @kxchen6340
    @kxchen634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Good job! You are great!

    • @ColeFogle
      @ColeFog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Thank you! 😃

  • @nancykuo1762
    @nancykuo176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Thank you for the video with those interesting conversations. Love the great idea behind our living space!
    🥚Happy Easter🐰

  • @牛逼吧
    @牛逼吧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21我在南投工業路上~旁邊的營區~然後出去指揮交通~第一個救災點是竹山某一排的三樓半透天~去的時候,四樓變三樓~然而,國軍身上只配發了小十字稿還有小圓鍬~軍用L型手電桶,小飛俠雨衣。
    當天只能跟村長協調調派發電機及電動工具爬上頂樓想辦法救出三樓層的住民...

  • @煌3吳3
    @煌3吳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因為政客和建築業者掛勾啦!我在全世界各國都待過,回到台灣才知道台灣哪裡自由了???在國外旅行拖車,船,或是飛機都可以擁有,在台灣關卡一堆很難過,除非很有錢很有辦法……

  • @1010s-wm9gs
    @1010s-wm9gs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個人覺得,雖然我不懂建築與法規,但,用紙蓋房子或者做任何事物,這是一個很好的概念,我們的世界任何事物與規則,都是人為所規定限制。
    規定限制有兩面:
    1讓材料本身的運作上,能不危及人民使用安全與危害人類生命。
    2就是跟利益掛勾有關係嘍,讓規則可以符合更大利益。
    所以本質是沒問題的,只要加以改良強化,研究更多的可能性,我想不但可以改變生活問題,或許還可以帶來更加安全的生活方式,當然需要更加研究強化改良,我想這是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進步強化的。
    如果不要再把利益加進來的話....
    其實紙的原始材料不就是木,木本來就可以蓋房子了,只是如何運用科技,讓木,與回收的紙,甚至是回收鋁,鐵....再次運用高科技和成,降低成本,我想造房子是沒什麼問題的,也能造就更多人類百姓都有自己的一個家。
    如果不要再有利益加入問題,把讓人類過好的生活為主,那就什麼事情都會變可能。
    現在也有很多回收再利用,運用科技,實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了,只是外型加工看不出來是回收再利用,這世界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只是都是人類自己因為利益,限制了很多可能性的發展。如同永久無限電能,原本的可能,卻被官商利益,而給封存禁止發展,造成今天人類能源危機。沒什麼不可能的...
    個人看法。

  • @dennischen8142
    @dennischen814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6

    開砂石廠的只會製造污染跟破壞……從來沒在看有在對環境作出什麼改善…多點防護減少環境污染很困難嗎?看看別的國家怎麼做事的,通常載沙土滿載出貨車子是乾淨的…不會弄的一堆揚塵

    • @シュンリン-o3t
      @シュンリン-o3t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國際社會在推廣綠建築,我想這才是前瞻基礎建設

    • @nnbruce1
      @nnbruce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隨便就幾千萬,上億收益的砂石業,根本不在乎一點罰鍰~呵呵

    • @rdzorchhw3791
      @rdzorchhw379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砂石產業有槍有勢力,沒人能動。

  • @acehuang4038
    @acehuang4038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位尊敬的先生,感謝您愛護台灣的土地,對比可笑的愛台灣政客,這樣的事正在進行式

  • @Hsuan_Li
    @Hsuan_Li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建築師及結構技師不會拿來考慮使用是因為台灣地小人稠,幾乎都蓋有地下樓層的大樓,如果挖出去的土無法用建物自重去平衡,你會發現你居住的大樓很有可能一年一年再上浮
    再說沒立下規範的情況下,我是設計及簽認者,我根本不會想用,我們住在的地方是地震帶國家,自然使用建材取捨方面就與非地震帶國家不同
    倒是知道可以拿來用於代替行人道路的鋪磚、裝飾牆或輕質隔間牆等,因為我上大學時有位教授就是專門研究用環保材料當非結構性地方的取代材料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明明依法結算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偏偏要搞到死人了還不罷休 請求處以重刑並加計懲罰性賠償及利息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監守自盜][叫唆犯罪],提告 期交所 期貨公會 證期局 金管會 统一期貨,結夥搶劫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6,你買空賣空搞詐欺啊,空手套白狼,又騙又搶,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怎麼會變成買空賣空的賭博契約,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結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強制搶劫
      8,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下令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是指以獲濫用職權

  • @joechiang3939
    @joechiang393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這一集相當有趣,還有知識性。
    每天若是一起聊天,日子很快樂,不過我不喝酒…
    至於屏東的那些事,現在的縣長又是如何作為呢?

    • @玉米-u9x
      @玉米-u9x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可能都會查無不法~

  • @chia99
    @chia9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分離式冷氣室外機排放的熱氣,就是氣溫上升的原因之一,如果清潔不確實,那也可能是家中過敏源的出處。
    家庭主婦多年經驗,平ㄖ社區上班族未下班前,其實家庭室內是涼爽舒適的是,十幾年來家裡只使用,USB八吋涼風扇,家人呼吸道和過敏問題
    ,很少再發生。
    註:帷幕大樓目前還是佔多數
    ,冷氣必備,常吹冷氣身體耐熱性變低,自然排汗減少,抵抗力也會減弱。

  • @蔡兔子
    @蔡兔子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感謝🙏🏻

  • @windskid8
    @windskid8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之所以還是很少人接受使用紙磚蓋房子,是有很多因素
    紙類回收已達飽和,再生紙應用技術也以純熟,沒有人願意當傻子投資建廠做建築紙磚
    普遍思維紙類易成為火災助燃,就算加入水泥、防火成分藥劑,在觀點上還未能突破改編
    紙磚的建築工法對於台灣建築來說是無法習慣的甚至會有排斥性,不過灌漿類建築如果以合適比例加入紙漿與砂漿混和做灌注,所以也是不錯的輕質隔間材料選項,比保麗龍球好多了

  • @秋本まさひろ
    @秋本まさひろ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0

    卻竟然遭受威脅? 有報警? 有些法規看起來很蠢...確實,但是目前來講也很難去向前修改....。砂石業者跟某官員掛勾....絕對不只有台灣僅有,這是人性問題。
    ps:中華民國有建築以及土地法規...雖然在他國看起來可能不具有人性...但是還是要遵守,如有太大異議...可以去參選議員或者是總統。 目前有日籍議員(台北)

    • @nnbruce1
      @nnbruce1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這些黑道威脅的小招數很多,沒事找群人,當你面大呼小叫,口氣差,只要沒罵髒話,也沒有犯法拉,玩的次數多,你就受不了了~呵呵~

    • @namewu3112
      @namewu311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國籍是臺灣,姓氏日本,是因為父母之一是日本人。

    • @twunica
      @twunica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日裔,不是日籍喔。

    • @hhsnake8907
      @hhsnake8907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nnbruce1 這些事情收視率很高的8點檔很常演,可能某種程度也能勾起台灣人的共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