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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這些事本來就不是為了正義 一開始就是利益了....
律師終於講到了,,,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舔共黨釣魚賺錢啊!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不過這也變相的強化了正義的部分. 做空公司也是類似的概念. 他們檢查市場上作假帳的公司並且作空取得利益. 不過也變相的增加公司作假賬的風險而達到減少作假帳公司的狀態.
@@kenchen1351 並沒有
所以這就是這個社會發生最好笑的事 本來事情應該是相反的 利益應該是副產品。然後變成主要目的的時候 什麼事都不對勁了。比如你舉的例子,你仔細看做空公司做的事,他們是有準則的,只有公司大到有利可圖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執行所謂的揭弊。所以呢?救了那些可憐的無知大眾了嗎⋯⋯事情剛好相反
@@HAL-eu4yg 舉個例子. 渾水公司透過作空瑞信咖啡並且公開他們做假帳的情況獲得大量利益. 同時有不少公司自動退市. 這個事件讓股票市場上的財物造假公司減少了.
影片最後中律師問的問題,讓我恍然大悟,知道為什麼叫做勾起你心中的惡了☺️
使現正義不單是結果論,使施的過程更也很重要,或許我們現在的法律還有許多漏洞需要修正,但不代表就得繞過法律去私下做懲處的行為這樣又與藐視違法法律的人有何不同
同意
程序正義之所以重要,就是因為通往地獄的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同意過程很重要. 不過我覺得這次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影片是否是他們上傳的. P2P 的環境很難確認檔案來源. 如果不是的話, 我認為他們是正當的維權行為.
實現正義?那是你們的事,被害者要的不過是大快人心而已
我覺得把片源放到網路上供人下載,就跟把自己的財物丟在路邊,再去告撿到的人侵占,好像是一樣的意思,那我感覺這樣的行為應該很難被定罪,但真的很不道德。
好奇問一下.侵占是指霸占不還才叫侵占?如果跟路人要回來.路人二話不說馬上就還了還算侵占嗎? 😅
@@yingting0816 侵占未遂吧,大概
@@yingting0816 正常人撿到別人的錢應該都會拿去派出所吧! 如果你沒有拿去派出所,而是帶回家,可能就有侵占的嫌疑吧! 我是這樣認為
@@yingting0816 換個比喻來說就跟仙人跳差不多~叫自己的女人跟別人上床再來喊抓姦?
散播盜版檔案本身就是在製造盜版問題,還要說自己是正義要制裁盜版... 會有人信這說法?
最神奇的是有人護航這種行為
笑死了 一堆付費正版 不去看 不就是他們窮逼 邊緣人 才會下載阿連當寄生蟲都沒辦法 根本社會邊緣
我覺得問題在於無法確認他們是否是自己主動散撥的. 如果不是他們散撥的話, 事情就不一樣了.---更新: 有以上觀點主要來自他們是透過 P2P, 而 P2P 是很難確定原來文件擁有者的.另外, 如果他們沒有主動散撥. (例如打廣告等). 那我覺得他們其實沒什麼問題, 因為這些會下載的人是自己主動去找, 並且下載的. 它們就算自己不放, 這些人還是會主動找, 只是去其他地方下載而已. 類比測速照相, 它只是被動等人超速, 並沒使他人加速的條件.
@@kenchen1351 這還有一個問題假如是它們"主動"且"刻意"散播的種子那應該就是官方授權的"合法種子" 應該也就沒有盜版的疑慮問題假如不是它們主動散播的種子(所有權不屬於他們)而是經由別人散播的種子來取得其他下載者的IP 會不會有侵犯個資法的問題? 畢竟其他下載者的IP是提供給"別人散播的種子"也就是那個非法盜版種子的製造者使用並非提供給他們也就是未經個人同意而去取得跟調查他人的個資IP並且用之於營利(提告 獲利)會不會反過來違反個資法?被害者們應該能對其提告侵害個資?畢竟個人資料我記得即使是官方要提取個人IP也必須要經過個人同意或者是經由檢方開出相關票據才能夠依法進行提取?程序正義不該只是單向應該是雙向的他們有權力對取得授權的著作權法提告但這些被告也應該有權力對它們侵犯自己的個資來進行提告巴
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先決條件,做事的手段都違法了,怎麼可以期待結果應該要正當?所以我認為違法的手段毫無正義可言
說得好,我也認為憲法當兵義務是錯的。為了守護自由卻用犧牲自由的手段達到是不對的。我們那幾梯最多也只鬧到崩解學長學弟制而已。
@@ch000253 說的好,但我已經當完兵了,不干我的事
@@ch000253 準備要選總統了嗎?
@@jkx1980 我也是啊,一不小心就除役了。可是還是要多少有嘴出嘴,推動一下人權發展。
@@agnds8283 如果有這種行動力,當初就不會認份當完兵了啦哈哈。
來給瑩真律師按讚支持加油。❤
等這集好幾天了最愛瑩真律師😘😘😘
謝謝瑩真律師,這麼詳細的說明❤️
針對律師最後的問題:勾起他人心中的惡,再加以批判定罪,不僅不是正義,而是惡質教唆。
水很深 1800解鎖更多內容
騙子一個 , 他搞超跑馬拉松 本身就是在 騙"贊助金 $" 的 把戲 在賺錢 + 📣賺騙名聲 !實際上 他 帶什麼國旗 在參加超跑 根本在國際上 也沒什麼人在鳥他 -順便幫台灣被關注到什麼 🤔。 首要都是 一直在搞包裝自己的人設 ..." 📣 自吹自擂 " + 搞名聲 方便他泡女明星, 小模 及 被中國利用搞統戰賺錢$ 這等把戲的 俗喇 ~ 他本來還想從國民黨那裡 搞個不分區立委做ㄌㄟ 。 當我們 民眾都是傻瓜 不知 他在搞什麼爛人爛事嗎 ? 👿
這次一樣讓我學到很多,感謝!瑩真律師的影片對於想提高法學常識的老百姓而言非常有幫助!
@earnd Mt 你連話都說不好了乖乖請律師吧還是你覺得自己比律師厲害就去考一張
我們很習慣的就是看結果論,假設結果是正向的,那所有的風向都會帶向“這本來就是要這麼做的”,假設結果是負面的,那社會輿論就會讓大家忘了為什麼一開始就要這麼做。
沒人想花時間去了解
瑩真律師解釋很清楚,很棒
聽完律師的講解後真的深有體悟賺大錢的方法都是寫在法條裡面....
@earnd Mt 包攬訴訟的目的是要防範司法黃牛en.m.wikipedia.org/wiki/Champerty_and_maintenance偽稱律師者,佯稱自己具有專業能力,使被害人誤信其值得信賴而委任處理事務,且被害人所交付之報酬顯與行為人所提供之勞務價值不相當者,行為人即屬實施詐術,而構成刑法詐欺罪想做什麼需具備專業素養的事請乖乖去考證照或交給專業的來
@earnd Mt 一個資格錄取率1-2%一個6-10%被人嫌的一文不值 (笑)shuofeng.com.tw/newsdetail_5_1997.html這篇寫的很清楚了不願意看也沒有辦法
@earnd Mt 不合乎你心中的公平正義就是恐龍法官?既然你說很多法官判決明顯不專業,請你提出一則判決並附上判決書字號來讓大家看一下你所謂的不專業判決是什麼。
@earnd Mt 文意理解加強一下,人家的意思明明是「最好你口中的資深人士的專業有包含法律專業啦」
@earnd Mt 很多就拿出判決書啊!在客觀證據出來拿之前我只當你在唬爛。講一堆莫須有的東西要別人相信這水準也太低了吧?最後一段台灣的法律是殺人一律死刑嗎?如果不是那法官沒有判死刑有什麼問題?還有關蔡英文和民進黨屁事,蔡英文是法律制訂者嗎?立法委員都是民進黨的嗎?真的腦子裝飾用的是不是?放棄思考的話就不要當人好了。
問題是自說是正義還收錢還說查水表跟政治迫害跟勾芡有什麼不同噁心
牠真的讓人想吐. 你去看牠的臉書, 牠自己寫牠在四月底被以"證人"傳喚...意思是這個案子四月就已經發生了. 然後牠喊"混不下去"早成輿論是五月的事情.... 這樣也可以喊牠被查水表..... 根本是發現自己要爆了才刻意先喊的
那個譬如我覺得會有人又要對號入座的感覺了XD
@earnd Mt 沒違法警察抓他幹嘛?違法就說是恐龍法官恐龍判決,那殺人的人被判重刑說是恐龍法官判的那還有法治。
@earnd Mt 無律師執照不得興訟的規定是基於公益性考量,跟沒有醫師牌不得看診非藥劑師不得配藥一樣你也可以說我就是高興給密醫看診,不過那是你個人的選擇,公益性規定是對世效的,你個人的選擇不代表其他人的權利不應受保護
好期待這集的內容,先留言
條理分明了解原委,非常感謝
感謝律師專業意見
讚,就是在等這集,感謝瑩真律師
你忘了換帳號?
@@神秘朋友 噗,要換什麼帳號?
謝謝!
我比較好奇的是既然取得專屬授權的人主動將影片免費的放到網路上給他人下載,那是不是可以看成這些下載的人是取得專屬授權人的授權
BT在下載時會同時上傳。
我也是這樣覺得...
@@yunad1210 可是另一個角度,專屬授權者於公眾平台上開放供人下載,其下載過程中並未提供版權限制條款。除非影片開頭有標註僅供授權下載者撥放(估計也不可能),但如果該公司沒有於影片標示任何下載者的授權範圍,之後的上傳應該是下載者在擁有撥放權的情況下違反「二次公開播送」行為,行為不算主觀犯意。
@@yunad1210 遊戲的版權方也有不少公司是採用p2p,按照這種模式來看,只要不是轉移到其他平台,實務上應該要等同於版權方未提出限制才對。
P2P 很難確認是誰第一個上傳的. 如果他們不是第一個上傳的話, 我認為他們這樣算是正當的維權.
他的目的是在和解金!根本毫無"正義"可言!
水很深阿!趕快來看律師保平安
XDD
程序不正義 實現的正義根本不算正義 頂多算是私刑
感謝
喜歡瑩真律師的影片!夠客觀!
前来支持莹真律师🎉❤
分析簡潔、一針見血,我想知道的爭點都討論到了!
刻意把取得授權的東西放到開放網路本身就是默認免費放送了吧? 那麼林義傑應該是沒有權利提出告訴的吧?
成立公司的目的是要營業進而可以獲利,但是這間公司的「營業項目」有點奇怪,上次看另外一個律師分享的論點:取得授權後應該是要販售被授權的內容來賺錢,但是這間公司卻不是販售被授權的內容,而是拿來告人⋯我都覺得國稅局會不會傻眼,沒生產沒進貨沒銷貨沒發票,然後光靠和解金進帳千萬,我覺得不管結果如何,國稅局已經拿著刀等在後面了吧😏
重點是拿警察跟檢察官當不用發薪水的員工
幽靈員工嗎
有個認真的問題:和解金需要繳稅嗎
取得授權後,要怎麼處理是他的權利,舉例來說,如果他想3年後再發行,你也要尊重他的決定。就像有人買房子空在那,不代表其他人可以跑去隨便住,還不准屋主求償.
最後問題我覺得不行!個人心裡的正義其實也只是用自己的視角去觀看而已!我覺得如果是人就沒有所謂的客觀正義!
如果這個世界沒有“客觀正義”這回事那法律就根本不應該存在了,因為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會了伸張這個國家的客觀正義不是嗎?
@@charles5652 所以要以群體的觀點阿,個人觀點何來客觀?
@@Jian_sean 當然!個人觀點就是主觀正義了,但是絕對不能直接否定客觀正義存在的事實而成為幫罪犯脫罪的幫兇。
@@charles5652 沒錯!
用非法手段來實現正義,這個要以個案探討,沒辦法一概而論地說支持或反對。
看來是個法律管不到的獲利方式呢...🥲
如果以時間序來說,1:17處講的,已授權之影片上傳分享網站假設他們辯解他們是有版權且散布合法,那下載的人不就是合法下載嗎?如時間序反轉下載的網友有罪,那上傳發布的源頭,手中的片源是否合法,如果下載的人有罪,那他們是否就是發佈盜版
強調自己做正義的事上一個什麼芡的 也是這樣說過耶~正義 是別人封給你 不是自己往身上貼
這就像把錢丟在地上,等人去撿然後喊小偷,倫理學上的重點在於是否無盜版片源,則不會發生侵權行為,要看因果關係權重,如果你一釣魚,別人就犯法,那是釣魚的人有問題,因果權重太高,是要負道德義務的,而負道德義務的人,不可以逃避義務,直接宣言他是正義的,這會像犯人喊冤,顛倒是非,當然這僅是某一派的倫理學說法,還有其他流派的,不過我沒有找到一派將他的行為定義為正義的
真可惡
這種會爆出來通常都是自己人內鬨
【釣魚】行為應該可以立罪來處理。
支持,最愛瑩真律師😘😘😘
其實這事情水很深的,他4/26就因為這件事情被傳喚,5月發文大罵政府,6月被抓就喊查水錶,你們覺得呢?
正義之士通常是無私奉獻的...那些嘴巴講著正義,手裡數著鈔票我覺得...虛偽
利益跟正義應該是不相干的. 我們目前是市場經濟. 而市場只會被利益驅動. 如果利益跟正義在一邊, 那就會有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 反之, 就會有為了利益破壞正義的人. 所以最好的情況其實正是讓利益跟正義同邊, 這樣正義就可以更有效的被伸張.
於18世紀聖約翰騎士團在馬耳他島卡斯特利亞(英語:Castellania (Valletta))樹立的正義女神。 她是正義的象徵。 她被描繪成一個配備了三個像徵性物品的女神:一把劍(法院的強制力量),天秤(一個衡量相互衝突的權利要求的客觀標準)和一個眼罩(表明正義應該是公正的,不受恐懼或青睞左右,也不考慮金錢,財富,權力或身份)
@@kenchen1351 所以我覺得正義要得伸張,需要相對力量支持...檢警調有公權力、法院有法律依據、民眾自發性有輿論支持但我覺得最好的維持正義的,還是(與時俱進)的法律,畢竟這是有民眾參與(民代:立委)與專業人士(法律人)共同創立的一個“標準”
@@s90232332 部分同意你的觀點. 法律的設置是需要依據, 輿論支持等眾多因素. 不過我認為用道德來約束人太過理想化. 而且不符合市場經濟的運作. 我認為最好維持正義的方式是讓對的事情跟利益掛勾. 舉個例子, 台灣早就有汙水排放相關的法律. 可是卻仍然有工廠排放廢水. 因為利益站在處理廢水的對立面. 對於政府來說, 如果傷害低於需要維持檢查所需的警力開支, 也很難持續的維持高強度的檢查. 所以最好的情況是讓罰金*被發現的機率高於處理廢水的費用, 這樣廠商就會選擇處理廢水. 環保議題同理, 與其希望廠商自制, 不如讓利益來驅動. 例如提高人民的環保意識, 抵制非環保相關的產品等. 那廠商為了利益(顧客), 就必須改變.---更新: 忘了最重要的點. 盜版問題也同理. 我們早就有買盜版是違法的. 可是正版是站在人民利益的對立面的, 所以盜版仍然猖獗. 他的作法自然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可是這樣無疑是增加了人民下載盜版的成本, 這對於正版來說是有益的情況. 當然, 不只這一種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 不過我相信, 最終只有在支持正版的利益大於盜版的時候, 盜版問題才能真正解決. 補充一點, 這裡的利益不單純是指金錢方面的. 也包含心理層面的. 例如買盜版會被看不起一類的也算是增加了買盜版的成本.
@@kenchen1351 你說得很對!!要實現正義,實務上確實要有利誘、懲罰做為手段...但那是正義的"手段",而非"正義"本身不論是實踐汙水排放相關的法律、環保議題的實行,抑或是盜版開庭,那些東西所需的人力、物力都是很燒錢的...我覺得"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只是趨吉避凶而已,不算是正義...而為了心中認為是對的價值觀,那些願意花時間、人力、物力,但利益回報甚少的人,才能算是正義...
我個人認為這不能被稱之為正義,撇除是否有誘導的部分(因為我是大法盲),我覺得這件事的問題是在於有沒有惡意,如果說警察假裝販毒人員破獲販毒集團的話,至少我會覺得某一塊的人說不定會免受毒品的傷害在這邊先說我不是同意盜版,但林義傑又不是警察也不是檢察官(之類的),這種事還輪不到他來做,講說自己是正義有點太自以為是了而且我個人認為,今天要抓要罰的話,應該要去抓提供片源的人吧,不管是林義傑還是其他盜版網站都一樣,片商是受害者,那洩漏片源的人應該是加害者吧,但我這塊就真的不清楚了 一點點意見而已啦
提供片源的人幾乎都在海外,而且老早已經設法隱藏數位行蹤,根本抓不到,而且要不是有專屬授權,那在P2P軟體中上傳也是侵害公開傳輸權的違法行為,而且著作權人不思從市場中獲取利益,而是以國家公權力來獲得和解金,這就像警察對違法擺攤的攤販勒索沒有兩樣,只不過是損害別人的利益的尋租行為
他本身不是法律系的嗎?沒拿到律師資格,最多開徵信社吧?還敢玩法,超跑沒搞頭了?
律師的提問其實就是答案了
執行正義說的這麼高尚那就不要和解直接告到底讓該罰的人受罰賠償扣除訴訟費全數捐出才對啊
勾芡被捕的前例
給瑩真律師小小的建議在編輯錄製YT時畫面是否更流暢一些,上傳的YT感覺一句一句的剪接觀看感受不太優。
某位戴面具的網紅是不是也正要做“包攬訴訟”??
應該不算,包攬訴訟是指律師對一個人直接不問個案而全部包攬的行為,律師在影片也講得蠻清楚的。
最後的問題在我年輕的時候看死亡筆記本的時候就有思考過,但是直到現在我仍然不知道答案..
這些行為就是為了錢而已,根本不是正義
故意挖坑誘導犯罪然後再把人處理掉...真的好可怕
請問律師:擁有著作權的人將著作放上本來就是讓他人下載的平台上,並自行提供下載連結,是否算是一種實質上授權給他人下載的行為呢?
雖然我不是專業的 不過想稍微講一些個人意見。首先您的提問感覺比較像下載的人想藉此表示自己下載的檔案已經所有權人自願提供下載故應該不違法。但接下來會遇到幾個問題點:1. 如果著作權所有權人是故意上傳的 那他大概不會承認自己是故意的 大概只會說員工不小心上傳2. 該平台如果就是違法的 沒有說什麼"此平台的影片皆已得到版權許可",那下載者也無法堅稱自己是非蓄意的行為。3. 承1,下載者大概也無法證明著作權所有者"願意"讓大家下載。
下載可以,但是不能散佈,因為BT就是會上傳,所以台灣有些電影公司就這樣釣魚
@@mingliou4174 BT下載時就是會同時上傳不是嗎???
@@hannorlee 所以BT在著作權法裡面完全是個非法軟體,基本上所有用BT取得的東西,除非本身是無條件免費的東西,不然很容易觸犯法律。
這種出發就是為了利益,或是績效的行為,根本就不是正義的行為與方法。
那警察開單也不可以領績效獎金囉
無利不起早,唉
真的要修法重處這些釣魚訟棍,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這樣叫爭議不叫正義
開公司抓盜版,有無營利意圖和下載BT是否為慣犯,是否都要法官來判斷
果然會進國民黨的,不是貪就是壞,或者又貪又壞
罰好輕哦,罰的錢真的也很少,真的被判刑,大概也是易科罰金...
律師講的真的還滿清楚的,說到公權力的釣魚行為以前就體會過,警方先是為了拚績效無故盤查,不配合盤查就故意惹怒你,一講出粗話就馬上說你是現行犯壓制上銬,帶到警局覺得罪證不足,又故意扯你身上的手銬,用不知道為什麼會存在這種每秒偵數超少的監視器拍出來的超不清楚畫面要誣賴你襲警,還好最後檢察官有弄清楚事情來龍去脈,判不起訴這種事情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這樣的行為根本論不上正義正義是例行在道德上的德正不是所謂的自身的利益行為他這樣釣魚行為明顯就是為謀取自身利益而且有金錢的往來何為是以行之真正的正義?
利益跟正義應該是不相干的. 我們目前是市場經濟. 而市場只會被利益驅動. 如果利益跟正義在一邊, 那就會有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 反之, 就會有為了利益破壞正義的人. 所以最好的情況其實正是讓利益跟正義同邊, 這樣正義就可以更有效的被伸張. 舉個簡單的例子. 捐款是可以抵稅的, 如果一個人為了節稅而去捐款, 那捐的款項是否也是幫助到了其他人? 如果否定這樣的行為. 為什麼政府要讓捐款可以抵稅?
我有一個疑問,如果換個角度看...如果他是 專屬著作權人(該公司) 並於開放平台(BT)上 公開開放公眾下載影片,那上千件被告就不該視為盜版,應該視為被該公司合法授權下載。BT共享違法? 那影片中打上下載者的權利義務條款了沒? 如果都沒有,是不是應該視為專屬著作權人自己放棄公播權。而且既然是專屬著作權免費公開下載,那麼上千件被告因BT上傳造成"電影商業損失"計算就要打折扣。
訟棍不是就是將這個嗎?勾惡出來講一下
一開始動機就不單純,呵呵
瑩真律師的魚尾紋好可愛喔
謝謝瑩真律師分享片尾的問題我覺得要討論一個問題:「什麼是正義?」如果沒辦法定義正義這件事情,那就很難去討論違不違法的問題了😂
正義的定義很簡單:正確的意義但正義會隨著時空間或每個人的價值觀有所不同而改變例如:古代當場殺了通姦的人是正義 現代認為不行 墮胎有些人覺得不能幫生命決定終點 有些人覺得被強奸或者小孩天生有重大缺陷者 則可以墮胎所以正義是非常浮動的因為對於每個人、國家、社會的正義都有交集也都有沒交集的地方
疑?故意上傳影片讓人下載這不是誘人犯罪嗎?我記得看美劇時有提過"誘人犯罪"這一條,所以原告會敗訴;那林義傑的公司以此來提告收取和解金額,被告的不能以"誘人犯罪"反告嗎?台灣沒有這條法律嗎?
美國跟台灣的法律應該有非常多細節不同吧!你要看好歹看德國日本的法律片才對。而且律師影片中也提到了如果使本來無意圖的人去做那件事,那證據能力會不具備。
問題著作權法事刑法,一年以下,看你敢賭嗎!這招至少用十幾年以上了。對了!刑事你要跑法院,但是提告的人不用。
假正義,真牟利,最可恥 💢
瑩真律師沒有講到我認為蠻重要的下載方式BT下載方式會讓下載者獲得資源後再轉換成供其他下載者的資源也就是P2P這個應該是主要被顧問公司提告的原因之一因為同時下載者也夾帶散佈的問題但我實在是認為一般人下載網路資源不太會去深入了解BT下載的方式只要下載的快就好了
你說的沒錯,下載的同時也在上載,屬實散播行為。瑩真律師也有提到非法下載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但只有iP 位置通常證據不足而難以定罪,通常是利用刑事壓力迫使被告人以民事和解,進而賺取和解金。我認為影片通篇內容是在釐清為什麼像如此抓非法下載的公司反被告。讓我了解什麼是包攬訴訟,釣魚沒有法律制裁,司法的濫用等等,進而讓我們思考關於「正義」如此哲學的問題。
人類好複雜😑
真相智財~真相制裁~這公司名子其實已經說明真相了
想請教一下在社群媒體故意找人吵架然後等對方打出一些污辱字眼在提告要求和解金是不是一樣無解
對..所以別在網路上人身攻擊跟用不恰當的字眼...所以才有人說在網路上你認真你就輸了...
順便再損一下勾惡,哈哈。
印象中這招20年前就聽過了,現在還有XD
這很笑他被授權提供給人下載,然後我不能下載?
真相越辯越明!是非公義是要受公評的!
無論如何林義傑開這種公司就算沒罪,也讓人覺得跟他形象有落差。我還覺得他為人正面想不到也做這樣的生意,知人知面不知心呀!
「你說我為正義而戰,但我並無此意。只是被我所打敗的人之中,正好有很多窮凶極惡之徒而已。」【幽遊白書一一幻海】
靈丸
厲害了,讚讚的
那真的很可惡 有客人就中招,只好和解
可以但實施這種手法需要嚴懲
請問律師,還是有點看不太懂,像BSA控告使用盜版軟體的公司,IFPI控告下載非法音樂的用戶。這樣的行為不也是包攬訴訟的一種嗎?我覺得BSA、IFPI應該都沒有這些著作權的專屬授權,且他們也不像是律師事務所,更沒有透過推廣這些智財物獲利,那為什麼他還可以到處吿人呢?
刑法第157條是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也就是說罪名成立要有兩個條件:1、意圖漁利(想以此賺錢),2、挑唆或包攬(權利人原本沒有提告意圖或向權利人保證處理後續的法律相關事宜),IFPI及BSA是類似於公業公會的"非營利"組織(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成立的),所以第一項就不成立了,而且協會成立的目的是保障成員的版權權利,這些參與的公司原本就有意圖維護自身權益,所以第二項也很難成立。在法律上IFPI及BSA更像是受害者協會,很多受害者(被侵權的公司),成立一個組織,共同向加害者們討公道,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只是成立協會牽扯到的的法律更多,最好是找律師幫忙。
@@鄭光宏-x3f 謝謝說明並比較其中的不同。👍
請問如果他取得授權,但是如影片封面他把它放在bt (P2P) 公開供人下載,觀看要下載同時上傳,這樣不違法??
台灣很多電影代理公司專門告網友賺錢哦現在懷疑有片源到底是誰公佈出來的
先看是否有引誘,如果是小範圍,想達到勸世的效果我覺得或許是一種路徑,但如果是為了營利,沒有達到讓社會大眾警惕時,就不太OK如這個事件,雖然下載盜版是不好的,但只有讓有下載的人受到逞罰,沒有去提醒社會,那這樣的"正義"就有點感覺是只為了滿足自己而已。
管你有沒有引誘 這些窮逼 就是貪心 活該拉
希望律師能講剛發生的新竹輪胎行縱火案有些報導說以過失致死罪偵辦但兇嫌的行為根本就犯了殺人罪了吧?
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瑩真律師1既然這個種子是有正版授權的著作權持有者"官方"所放出來的片源種子那麼是否可以認定,這個"種子"本身是有著作權持有人同意的"合法種子"而並非是"非法"的片源種子,這點應該本身就有著爭議盜版本身應該是在未取得著作權的狀態下來對著作或是創作進行散播營利等行為才會構成盜版(個人的理解是這樣)還是盜版本身是不是盜版則由著作權持有者說了算那怕當下合法取得,只要他不高興就能反口說是盜版? 就比如當該公司傳播這個影片種子時該種子是否屬於盜版?還是有合法版權?假如有合法版權那為何經由該公司"免費"公開傳播的合法種子取得的影片屬於盜版?假如傳播時就是盜版種子那麼該公司是否第一時間散布出去的時候是否就是在散布非法盜版?只因為著作權的告訴乃論特性不提告自己只提告他人的特性來鑽法律漏洞呢?假如是那還真的是被鑽到法律漏洞了XD2就是這些公司取得下載IP來加以提告的手段是不是已經構成侵犯"個人個資"的問題?個資法中我記得是對個人的任何私人資料包含個人使用的電磁紀錄 IP等等應該都是算在個資法的保護範圍之內在沒有經過同意之下私自取得他人的個人IP資料是否違法?林義傑的公司為了提告未經同意私自取得個人IP的資料來營利的部分是否違反個資法呢?以及調查這些資料是否可以跨過公權力由私人進行調查取證這取證的手法跟意圖是否違反個資法?
把外送送來家門口的食物,故意不取,待外人竊取走之後在提告,這樣沒問題,但用數十次同樣手法提告呢?
既是為個人利益為先,何來正義可言。
先取得授權再釣魚,然後出事在說自己在做正義的事,不怕查水表🤨
說的都對,可惜他本人似乎不這麼認為⋯🫤
這行為真可惡
打著正義的名號,供別人下載再告人獲利真的賊賤的
毒品對個人、家庭乃至於社會影響都十分巨大;所以手上有毒,又有意願賣,這就該死,吸毒還有一救的空間,販毒,罪不可赦。
你在講我們的政府 寧願賣香菸 也不開放電子跟加熱還有大麻香菸其實比毒品還可怕喔
釣魚案例的毒販主動犯意可以理解為,警察以天價釣魚賣家,而賣家本身並非毒販只是有門路可以買到,因利益巨大而成為掮客幫助購買,原本他是沒有販售也沒有意圖的。
請問瑩真律師,下載盜版影片但是沒有圖利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法嗎?著作權法應該有例外規定,而且犯法的人基本上都是有營利目的,非營利目的不就不違法嗎!
這讓我想起前幾年也中過一次招…….
那麼那些的音樂協會找下載者提告 那種事也有違反律師法嗎?
你說一個月五件,還可以接受。但一年上千件是不是有點誇張。
這個問題好難回答唷 我不知道....有太多會受到影響的因素
做這些事本來就不是為了正義 一開始就是利益了....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不過這也變相的強化了正義的部分. 做空公司也是類似的概念. 他們檢查市場上作假帳的公司並且作空取得利益. 不過也變相的增加公司作假賬的風險而達到減少作假帳公司的狀態.
@@kenchen1351 並沒有
所以這就是這個社會發生最好笑的事 本來事情應該是相反的 利益應該是副產品。然後變成主要目的的時候 什麼事都不對勁了。比如你舉的例子,你仔細看做空公司做的事,他們是有準則的,只有公司大到有利可圖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執行所謂的揭弊。所以呢?救了那些可憐的無知大眾了嗎⋯⋯事情剛好相反
@@HAL-eu4yg 舉個例子. 渾水公司透過作空瑞信咖啡並且公開他們做假帳的情況獲得大量利益. 同時有不少公司自動退市. 這個事件讓股票市場上的財物造假公司減少了.
影片最後中律師問的問題,讓我恍然大悟,知道為什麼叫做勾起你心中的惡了☺️
使現正義不單是結果論,使施的過程更也很重要,
或許我們現在的法律還有許多漏洞需要修正,
但不代表就得繞過法律去私下做懲處的行為
這樣又與藐視違法法律的人有何不同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同意
程序正義之所以重要,就是因為通往地獄的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同意過程很重要. 不過我覺得這次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影片是否是他們上傳的. P2P 的環境很難確認檔案來源. 如果不是的話, 我認為他們是正當的維權行為.
實現正義?那是你們的事,被害者要的不過是大快人心而已
我覺得把片源放到網路上供人下載,就跟把自己的財物丟在路邊,再去告撿到的人侵占,好像是一樣的意思,那我感覺這樣的行為應該很難被定罪,但真的很不道德。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好奇問一下.侵占是指霸占不還才叫侵占?如果跟路人要回來.路人二話不說馬上就還了還算侵占嗎? 😅
@@yingting0816 侵占未遂吧,大概
@@yingting0816 正常人撿到別人的錢應該都會拿去派出所吧! 如果你沒有拿去派出所,而是帶回家,可能就有侵占的嫌疑吧! 我是這樣認為
@@yingting0816 換個比喻來說就跟仙人跳差不多~叫自己的女人跟別人上床再來喊抓姦?
散播盜版檔案本身就是在製造盜版問題,還要說自己是正義要制裁盜版... 會有人信這說法?
最神奇的是有人護航這種行為
笑死了 一堆付費正版 不去看 不就是他們窮逼 邊緣人 才會下載阿
連當寄生蟲都沒辦法 根本社會邊緣
我覺得問題在於無法確認他們是否是自己主動散撥的. 如果不是他們散撥的話, 事情就不一樣了.
---
更新: 有以上觀點主要來自他們是透過 P2P, 而 P2P 是很難確定原來文件擁有者的.
另外, 如果他們沒有主動散撥. (例如打廣告等). 那我覺得他們其實沒什麼問題, 因為這些會下載的人是自己主動去找, 並且下載的. 它們就算自己不放, 這些人還是會主動找, 只是去其他地方下載而已. 類比測速照相, 它只是被動等人超速, 並沒使他人加速的條件.
@@kenchen1351 這還有一個問題
假如是它們"主動"且"刻意"散播的種子
那應該就是官方授權的"合法種子" 應該也就沒有盜版的疑慮問題
假如不是它們主動散播的種子(所有權不屬於他們)
而是經由別人散播的種子來取得其他下載者的IP
會不會有侵犯個資法的問題?
畢竟其他下載者的IP是提供給"別人散播的種子"
也就是那個非法盜版種子的製造者使用
並非提供給他們
也就是未經個人同意而去取得跟調查他人的個資IP
並且用之於營利(提告 獲利)
會不會反過來違反個資法?被害者們應該能對其提告侵害個資?
畢竟個人資料我記得即使是官方要提取個人IP
也必須要經過個人同意或者是經由檢方開出相關票據
才能夠依法進行提取?
程序正義不該只是單向應該是雙向的
他們有權力對取得授權的著作權法提告
但這些被告也應該有權力對它們侵犯自己的個資來進行提告巴
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先決條件,做事的手段都違法了,怎麼可以期待結果應該要正當?所以我認為違法的手段毫無正義可言
說得好,我也認為憲法當兵義務是錯的。為了守護自由卻用犧牲自由的手段達到是不對的。我們那幾梯最多也只鬧到崩解學長學弟制而已。
@@ch000253 說的好,但我已經當完兵了,不干我的事
@@ch000253 準備要選總統了嗎?
@@jkx1980 我也是啊,一不小心就除役了。可是還是要多少有嘴出嘴,推動一下人權發展。
@@agnds8283 如果有這種行動力,當初就不會認份當完兵了啦哈哈。
來給瑩真律師按讚支持加油。❤
等這集好幾天了
最愛瑩真律師😘😘😘
謝謝瑩真律師,這麼詳細的說明❤️
針對律師最後的問題:
勾起他人心中的惡,再加以批判定罪,不僅不是正義,而是惡質教唆。
水很深 1800解鎖更多內容
騙子一個 , 他搞超跑馬拉松 本身就是在 騙"贊助金 $" 的 把戲 在賺錢 + 📣賺騙名聲 !
實際上 他 帶什麼國旗 在參加超跑 根本在國際上 也沒什麼人在鳥他 -順便幫台灣被關注到什麼 🤔。 首要都是 一直在搞包裝自己的人設 ..." 📣 自吹自擂 " + 搞名聲 方便他泡女明星, 小模 及 被中國利用搞統戰賺錢$ 這等把戲的 俗喇 ~
他本來還想從國民黨那裡 搞個不分區立委做ㄌㄟ 。 當我們 民眾都是傻瓜 不知 他在搞什麼爛人爛事嗎 ? 👿
這次一樣讓我學到很多,感謝!
瑩真律師的影片對於想提高法學常識的老百姓而言非常有幫助!
@earnd Mt
你連話都說不好了
乖乖請律師吧
還是你覺得自己比律師厲害就去考一張
我們很習慣的就是看結果論,假設結果是正向的,那所有的風向都會帶向“這本來就是要這麼做的”,假設結果是負面的,那社會輿論就會讓大家忘了為什麼一開始就要這麼做。
沒人想花時間去了解
瑩真律師解釋很清楚,很棒
聽完律師的講解後真的深有體悟賺大錢的方法都是寫在法條裡面....
@earnd Mt 包攬訴訟的目的是要防範司法黃牛
en.m.wikipedia.org/wiki/Champerty_and_maintenance
偽稱律師者,佯稱自己具有專業能力,使被害人誤信其值得信賴而委任處理事務,且被害人所交付之報酬顯與行為人所提供之勞務價值不相當者,行為人即屬實施詐術,而構成刑法詐欺罪
想做什麼需具備專業素養的事
請乖乖去考證照或交給專業的來
@earnd Mt 一個資格錄取率1-2%
一個6-10%
被人嫌的一文不值 (笑)
shuofeng.com.tw/newsdetail_5_1997.html
這篇寫的很清楚了
不願意看也沒有辦法
@earnd Mt 不合乎你心中的公平正義就是恐龍法官?既然你說很多法官判決明顯不專業,請你提出一則判決並附上判決書字號來讓大家看一下你所謂的不專業判決是什麼。
@earnd Mt 文意理解加強一下,人家的意思明明是「最好你口中的資深人士的專業有包含法律專業啦」
@earnd Mt 很多就拿出判決書啊!在客觀證據出來拿之前我只當你在唬爛。講一堆莫須有的東西要別人相信這水準也太低了吧?
最後一段台灣的法律是殺人一律死刑嗎?如果不是那法官沒有判死刑有什麼問題?還有關蔡英文和民進黨屁事,蔡英文是法律制訂者嗎?立法委員都是民進黨的嗎?真的腦子裝飾用的是不是?放棄思考的話就不要當人好了。
問題是自說是正義還收錢還說查水表跟政治迫害跟勾芡有什麼不同噁心
牠真的讓人想吐. 你去看牠的臉書, 牠自己寫牠在四月底被以"證人"傳喚...意思是這個案子四月就已經發生了. 然後牠喊"混不下去"早成輿論是五月的事情.... 這樣也可以喊牠被查水表..... 根本是發現自己要爆了才刻意先喊的
那個譬如我覺得會有人又要對號入座的感覺了XD
@earnd Mt 沒違法警察抓他幹嘛?違法就說是恐龍法官恐龍判決,那殺人的人被判重刑說是恐龍法官判的那還有法治。
@earnd Mt 無律師執照不得興訟的規定是基於公益性考量,跟沒有醫師牌不得看診非藥劑師不得配藥一樣
你也可以說我就是高興給密醫看診,不過那是你個人的選擇,公益性規定是對世效的,你個人的選擇不代表其他人的權利不應受保護
好期待這集的內容,先留言
條理分明了解原委,非常感謝
感謝律師專業意見
讚,就是在等這集,感謝瑩真律師
你忘了換帳號?
@@神秘朋友 噗,要換什麼帳號?
謝謝!
我比較好奇的是既然取得專屬授權的人主動將影片免費的放到網路上給他人下載,那是不是可以看成這些下載的人是取得專屬授權人的授權
BT在下載時會同時上傳。
我也是這樣覺得...
@@yunad1210 可是另一個角度,專屬授權者於公眾平台上開放供人下載,其下載過程中並未提供版權限制條款。
除非影片開頭有標註僅供授權下載者撥放(估計也不可能),但如果該公司沒有於影片標示任何下載者的授權範圍,
之後的上傳應該是下載者在擁有撥放權的情況下違反「二次公開播送」行為,行為不算主觀犯意。
@@yunad1210 遊戲的版權方也有不少公司是採用p2p,按照這種模式來看,只要不是轉移到其他平台,實務上應該要等同於版權方未提出限制才對。
P2P 很難確認是誰第一個上傳的. 如果他們不是第一個上傳的話, 我認為他們這樣算是正當的維權.
他的目的是在和解金!
根本毫無"正義"可言!
水很深阿!趕快來看律師保平安
XDD
程序不正義 實現的正義根本不算正義 頂多算是私刑
感謝
喜歡瑩真律師的影片!夠客觀!
前来支持莹真律师🎉❤
分析簡潔、一針見血,我想知道的爭點都討論到了!
刻意把取得授權的東西放到開放網路本身就是默認免費放送了吧? 那麼林義傑應該是沒有權利提出告訴的吧?
成立公司的目的是要營業進而可以獲利,但是這間公司的「營業項目」有點奇怪,上次看另外一個律師分享的論點:取得授權後應該是要販售被授權的內容來賺錢,但是這間公司卻不是販售被授權的內容,而是拿來告人⋯我都覺得國稅局會不會傻眼,沒生產沒進貨沒銷貨沒發票,然後光靠和解金進帳千萬,我覺得不管結果如何,國稅局已經拿著刀等在後面了吧😏
重點是拿警察跟檢察官當不用發薪水的員工
幽靈員工嗎
有個認真的問題:和解金需要繳稅嗎
取得授權後,要怎麼處理是他的權利,舉例來說,如果他想3年後再發行,你也要尊重他的決定。就像有人買房子空在那,不代表其他人可以跑去隨便住,還不准屋主求償.
最後問題我覺得不行!
個人心裡的正義其實也只是用自己的視角去觀看而已!
我覺得如果是人就沒有所謂的客觀正義!
如果這個世界沒有“客觀正義”這回事那法律就根本不應該存在了,因為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會了伸張這個國家的客觀正義不是嗎?
@@charles5652 所以要以群體的觀點阿,個人觀點何來客觀?
@@Jian_sean 當然!個人觀點就是主觀正義了,但是絕對不能直接否定客觀正義存在的事實而成為幫罪犯脫罪的幫兇。
@@charles5652 沒錯!
用非法手段來實現正義,這個要以個案探討,沒辦法一概而論地說支持或反對。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看來是個法律管不到的獲利方式呢...🥲
如果以時間序來說,
1:17處講的,已授權之影片上傳分享網站
假設他們辯解他們是有版權且散布合法,那下載的人不就是合法下載嗎?
如時間序反轉
下載的網友有罪,那上傳發布的源頭,手中的片源是否合法,
如果下載的人有罪,那他們是否就是發佈盜版
強調自己做正義的事
上一個什麼芡的 也是這樣說過耶~
正義 是別人封給你 不是自己往身上貼
這就像把錢丟在地上,等人去撿然後喊小偷,倫理學上的重點在於是否無盜版片源,則不會發生侵權行為,要看因果關係權重,如果你一釣魚,別人就犯法,那是釣魚的人有問題,因果權重太高,是要負道德義務的,而負道德義務的人,不可以逃避義務,直接宣言他是正義的,這會像犯人喊冤,顛倒是非,當然這僅是某一派的倫理學說法,還有其他流派的,不過我沒有找到一派將他的行為定義為正義的
真可惡
這種會爆出來通常都是自己人內鬨
【釣魚】行為應該可以立罪來處理。
支持,最愛瑩真律師😘😘😘
其實這事情水很深的,他4/26就因為這件事情被傳喚,5月發文大罵政府,6月被抓就喊查水錶,你們覺得呢?
正義之士通常是無私奉獻的...
那些嘴巴講著正義,手裡數著鈔票
我覺得...虛偽
利益跟正義應該是不相干的. 我們目前是市場經濟. 而市場只會被利益驅動. 如果利益跟正義在一邊, 那就會有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 反之, 就會有為了利益破壞正義的人. 所以最好的情況其實正是讓利益跟正義同邊, 這樣正義就可以更有效的被伸張.
於18世紀聖約翰騎士團在馬耳他島卡斯特利亞(英語:Castellania (Valletta))樹立的正義女神。 她是正義的象徵。 她被描繪成一個配備了三個像徵性物品的女神:一把劍(法院的強制力量),天秤(一個衡量相互衝突的權利要求的客觀標準)和一個眼罩(表明正義應該是公正的,不受恐懼或青睞左右,也不考慮金錢,財富,權力或身份)
@@kenchen1351 所以我覺得正義要得伸張,需要相對力量支持...
檢警調有公權力、法院有法律依據、民眾自發性有輿論支持
但我覺得最好的維持正義的,還是(與時俱進)的法律,畢竟這是有民眾參與(民代:立委)與專業人士(法律人)共同創立的一個“標準”
@@s90232332 部分同意你的觀點. 法律的設置是需要依據, 輿論支持等眾多因素. 不過我認為用道德來約束人太過理想化. 而且不符合市場經濟的運作. 我認為最好維持正義的方式是讓對的事情跟利益掛勾. 舉個例子, 台灣早就有汙水排放相關的法律. 可是卻仍然有工廠排放廢水. 因為利益站在處理廢水的對立面. 對於政府來說, 如果傷害低於需要維持檢查所需的警力開支, 也很難持續的維持高強度的檢查. 所以最好的情況是讓罰金*被發現的機率高於處理廢水的費用, 這樣廠商就會選擇處理廢水. 環保議題同理, 與其希望廠商自制, 不如讓利益來驅動. 例如提高人民的環保意識, 抵制非環保相關的產品等. 那廠商為了利益(顧客), 就必須改變.
---
更新: 忘了最重要的點. 盜版問題也同理. 我們早就有買盜版是違法的. 可是正版是站在人民利益的對立面的, 所以盜版仍然猖獗. 他的作法自然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可是這樣無疑是增加了人民下載盜版的成本, 這對於正版來說是有益的情況. 當然, 不只這一種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 不過我相信, 最終只有在支持正版的利益大於盜版的時候, 盜版問題才能真正解決. 補充一點, 這裡的利益不單純是指金錢方面的. 也包含心理層面的. 例如買盜版會被看不起一類的也算是增加了買盜版的成本.
@@kenchen1351 你說得很對!!
要實現正義,實務上確實要有利誘、懲罰做為手段...
但那是正義的"手段",而非"正義"本身
不論是實踐汙水排放相關的法律、環保議題的實行,抑或是盜版開庭,那些東西所需的人力、物力都是很燒錢的...
我覺得"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
只是趨吉避凶而已,不算是正義...
而為了心中認為是對的價值觀,那些願意花時間、人力、物力,但利益回報甚少的人,才能算是正義...
我個人認為這不能被稱之為正義,撇除是否有誘導的部分(因為我是大法盲),我覺得這件事的問題是在於有沒有惡意,如果說警察假裝販毒人員破獲販毒集團的話,至少我會覺得某一塊的人說不定會免受毒品的傷害
在這邊先說我不是同意盜版,但林義傑又不是警察也不是檢察官(之類的),這種事還輪不到他來做,講說自己是正義有點太自以為是了
而且我個人認為,今天要抓要罰的話,應該要去抓提供片源的人吧,不管是林義傑還是其他盜版網站都一樣,片商是受害者,那洩漏片源的人應該是加害者吧,但我這塊就真的不清楚了
一點點意見而已啦
提供片源的人幾乎都在海外,而且老早已經設法隱藏數位行蹤,根本抓不到,而且要不是有專屬授權,那在P2P軟體中上傳也是侵害公開傳輸權的違法行為,而且著作權人不思從市場中獲取利益,而是以國家公權力來獲得和解金,這就像警察對違法擺攤的攤販勒索沒有兩樣,只不過是損害別人的利益的尋租行為
他本身不是法律系的嗎?沒拿到律師資格,最多開徵信社吧?還敢玩法,超跑沒搞頭了?
律師的提問其實就是答案了
執行正義
說的這麼高尚
那就不要和解直接告到底讓該罰的人受罰
賠償扣除訴訟費全數捐出才對啊
勾芡被捕的前例
給瑩真律師小小的建議在編輯錄製YT時畫面是否更流暢一些,上傳的YT感覺一句一句的剪接觀看感受不太優。
某位戴面具的網紅是不是也正要做“包攬訴訟”??
應該不算,包攬訴訟是指律師對一個人直接不問個案而全部包攬的行為,律師在影片也講得蠻清楚的。
最後的問題在我年輕的時候看死亡筆記本的時候就有思考過,但是直到現在我仍然不知道答案..
這些行為就是為了錢而已,根本不是正義
故意挖坑誘導犯罪然後再把人處理掉...
真的好可怕
請問律師:擁有著作權的人將著作放上本來就是讓他人下載的平台上,並自行提供下載連結,是否算是一種實質上授權給他人下載的行為呢?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雖然我不是專業的 不過想稍微講一些個人意見。首先您的提問感覺比較像下載的人想藉此表示自己下載的檔案已經所有權人自願提供下載故應該不違法。但接下來會遇到幾個問題點:
1. 如果著作權所有權人是故意上傳的 那他大概不會承認自己是故意的 大概只會說員工不小心上傳
2. 該平台如果就是違法的 沒有說什麼"此平台的影片皆已得到版權許可",那下載者也無法堅稱自己是非蓄意的行為。
3. 承1,下載者大概也無法證明著作權所有者"願意"讓大家下載。
下載可以,但是不能散佈,因為BT就是會上傳,所以台灣有些電影公司就這樣釣魚
@@mingliou4174 BT下載時就是會同時上傳不是嗎???
@@hannorlee 所以BT在著作權法裡面完全是個非法軟體,基本上所有用BT取得的東西,除非本身是無條件免費的東西,不然很容易觸犯法律。
這種出發就是為了利益,或是績效的行為,根本就不是正義的行為與方法。
那警察開單也不可以領績效獎金囉
無利不起早,唉
真的要修法重處這些釣魚訟棍,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終於講到了,,,
原來勾引別人心中的惡是這樣子用的,,,
舔共黨釣魚賺錢啊!
真正最會盜版的中共國又不敢抓,,,
這樣叫爭議
不叫正義
開公司抓盜版,有無營利意圖和下載BT是否為慣犯,是否都要法官來判斷
果然會進國民黨的,不是貪就是壞,或者又貪又壞
罰好輕哦,罰的錢真的也很少,真的被判刑,大概也是易科罰金...
律師講的真的還滿清楚的,說到公權力的釣魚行為以前就體會過,警方先是為了拚績效無故盤查,不配合盤查就故意惹怒你,一講出粗話就馬上說你是現行犯壓制上銬,帶到警局覺得罪證不足,又故意扯你身上的手銬,用不知道為什麼會存在這種每秒偵數超少的監視器拍出來的超不清楚畫面要誣賴你襲警,還好最後檢察官有弄清楚事情來龍去脈,判不起訴
這種事情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這樣的行為根本論不上正義
正義是例行在道德上的德正
不是所謂的自身的利益行為
他這樣釣魚行為明顯就是為謀取自身利益
而且有金錢的往來何為是以行之真正的正義?
利益跟正義應該是不相干的. 我們目前是市場經濟. 而市場只會被利益驅動. 如果利益跟正義在一邊, 那就會有為了利益去行使正義的人. 反之, 就會有為了利益破壞正義的人. 所以最好的情況其實正是讓利益跟正義同邊, 這樣正義就可以更有效的被伸張. 舉個簡單的例子. 捐款是可以抵稅的, 如果一個人為了節稅而去捐款, 那捐的款項是否也是幫助到了其他人? 如果否定這樣的行為. 為什麼政府要讓捐款可以抵稅?
我有一個疑問,如果換個角度看...
如果他是 專屬著作權人(該公司) 並於開放平台(BT)上 公開開放公眾下載影片,
那上千件被告就不該視為盜版,應該視為被該公司合法授權下載。
BT共享違法? 那影片中打上下載者的權利義務條款了沒? 如果都沒有,是不是應該視為專屬著作權人自己放棄公播權。
而且既然是專屬著作權免費公開下載,那麼上千件被告因BT上傳造成"電影商業損失"計算就要打折扣。
訟棍不是就是將這個嗎?勾惡出來講一下
一開始動機就不單純,呵呵
瑩真律師的魚尾紋好可愛喔
謝謝瑩真律師分享
片尾的問題我覺得要討論一個問題:「什麼是正義?」
如果沒辦法定義正義這件事情,那就很難去討論違不違法的問題了😂
正義的定義很簡單:正確的意義
但正義會隨著時空間或每個人的價值觀有所不同而改變
例如:古代當場殺了通姦的人是正義 現代認為不行
墮胎有些人覺得不能幫生命決定終點
有些人覺得被強奸或者小孩天生有重大缺陷者
則可以墮胎
所以正義是非常浮動的
因為對於每個人、國家、社會的正義都有交集也都有沒交集的地方
騙子一個 , 他搞超跑馬拉松 本身就是在 騙"贊助金 $" 的 把戲 在賺錢 + 📣賺騙名聲 !
實際上 他 帶什麼國旗 在參加超跑 根本在國際上 也沒什麼人在鳥他 -順便幫台灣被關注到什麼 🤔。 首要都是 一直在搞包裝自己的人設 ..." 📣 自吹自擂 " + 搞名聲 方便他泡女明星, 小模 及 被中國利用搞統戰賺錢$ 這等把戲的 俗喇 ~
他本來還想從國民黨那裡 搞個不分區立委做ㄌㄟ 。 當我們 民眾都是傻瓜 不知 他在搞什麼爛人爛事嗎 ? 👿
疑?故意上傳影片讓人下載這不是誘人犯罪嗎?我記得看美劇時有提過"誘人犯罪"這一條,所以原告會敗訴;那林義傑的公司以此來提告收取和解金額,被告的不能以"誘人犯罪"反告嗎?台灣沒有這條法律嗎?
美國跟台灣的法律應該有非常多細節不同吧!你要看好歹看德國日本的法律片才對。
而且律師影片中也提到了如果使本來無意圖的人去做那件事,那證據能力會不具備。
問題著作權法事刑法,一年以下,看你敢賭嗎!這招至少用十幾年以上了。對了!刑事你要跑法院,但是提告的人不用。
假正義,真牟利,最可恥 💢
瑩真律師沒有講到我認為蠻重要的下載方式
BT下載方式會讓下載者獲得資源後再轉換成供其他下載者的資源
也就是P2P
這個應該是主要被顧問公司提告的原因之一
因為同時下載者也夾帶散佈的問題
但我實在是認為一般人下載網路資源不太會去深入了解BT下載的方式
只要下載的快就好了
你說的沒錯,下載的同時也在上載,屬實散播行為。
瑩真律師也有提到非法下載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但只有iP 位置通常證據不足而難以定罪,通常是利用刑事壓力迫使被告人以民事和解,進而賺取和解金。
我認為影片通篇內容是在釐清為什麼像如此抓非法下載的公司反被告。
讓我了解什麼是包攬訴訟,釣魚沒有法律制裁,司法的濫用等等,進而讓我們思考關於「正義」如此哲學的問題。
人類好複雜😑
真相智財~真相制裁~這公司名子其實已經說明真相了
想請教一下
在社群媒體故意找人吵架
然後等對方打出一些污辱字眼
在提告要求和解金
是不是一樣無解
對..所以別在網路上人身攻擊跟用不恰當的字眼...所以才有人說在網路上你認真你就輸了...
順便再損一下勾惡,哈哈。
印象中這招20年前就聽過了,現在還有XD
這很笑他被授權提供給人下載,然後我不能下載?
真相越辯越明!
是非公義是要受公評的!
無論如何林義傑開這種公司就算沒罪,也讓人覺得跟他形象有落差。我還覺得他為人正面想不到也做這樣的生意,知人知面不知心呀!
「你說我為正義而戰,但我並無此意。
只是被我所打敗的人之中,正好有很多窮凶極惡之徒而已。」
【幽遊白書一一幻海】
靈丸
厲害了,讚讚的
那真的很可惡 有客人就中招,只好和解
可以
但實施這種手法需要嚴懲
請問律師,還是有點看不太懂,像BSA控告使用盜版軟體的公司,IFPI控告下載非法音樂的用戶。這樣的行為不也是包攬訴訟的一種嗎?我覺得BSA、IFPI應該都沒有這些著作權的專屬授權,且他們也不像是律師事務所,更沒有透過推廣這些智財物獲利,那為什麼他還可以到處吿人呢?
刑法第157條是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也就是說罪名成立要有兩個條件:1、意圖漁利(想以此賺錢),2、挑唆或包攬(權利人原本沒有提告意圖或向權利人保證處理後續的法律相關事宜),IFPI及BSA是類似於公業公會的"非營利"組織(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成立的),所以第一項就不成立了,而且協會成立的目的是保障成員的版權權利,這些參與的公司原本就有意圖維護自身權益,所以第二項也很難成立。
在法律上IFPI及BSA更像是受害者協會,很多受害者(被侵權的公司),成立一個組織,共同向加害者們討公道,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只是成立協會牽扯到的的法律更多,最好是找律師幫忙。
@@鄭光宏-x3f 謝謝說明並比較其中的不同。👍
請問如果他取得授權,但是如影片封面他把它放在bt (P2P) 公開供人下載,觀看要下載同時上傳,這樣不違法??
台灣很多電影代理公司
專門告網友賺錢哦
現在懷疑有片源到底是誰公佈出來的
先看是否有引誘,如果是小範圍,想達到勸世的效果我覺得或許是一種路徑,但如果是為了營利,沒有達到讓社會大眾警惕時,就不太OK
如這個事件,雖然下載盜版是不好的,但只有讓有下載的人受到逞罰,沒有去提醒社會,那這樣的"正義"就有點感覺是只為了滿足自己而已。
管你有沒有引誘 這些窮逼 就是貪心 活該拉
希望律師能講剛發生的新竹輪胎行縱火案
有些報導說以過失致死罪偵辦
但兇嫌的行為根本就犯了殺人罪了吧?
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瑩真律師
1既然這個種子是有正版授權的著作權持有者"官方"所放出來的片源種子
那麼是否可以認定,這個"種子"本身是有著作權持有人同意的"合法種子"
而並非是"非法"的片源種子,這點應該本身就有著爭議
盜版本身應該是在未取得著作權的狀態下
來對著作或是創作進行散播營利等行為才會構成盜版(個人的理解是這樣)
還是盜版本身是不是盜版則由著作權持有者說了算
那怕當下合法取得,只要他不高興就能反口說是盜版?
就比如當該公司傳播這個影片種子時該種子是否屬於盜版?還是有合法版權?
假如有合法版權那為何經由該公司"免費"公開傳播的合法種子取得的影片屬於盜版?
假如傳播時就是盜版種子
那麼該公司是否第一時間散布出去的時候是否就是在散布非法盜版?
只因為著作權的告訴乃論特性不提告自己只提告他人的特性來鑽法律漏洞呢?
假如是那還真的是被鑽到法律漏洞了XD
2就是這些公司取得下載IP來加以提告的手段
是不是已經構成侵犯"個人個資"的問題?
個資法中我記得是對個人的任何私人資料
包含個人使用的電磁紀錄 IP等等應該都是算在個資法的保護範圍之內
在沒有經過同意之下私自取得他人的個人IP資料是否違法?
林義傑的公司為了提告未經同意私自取得個人IP的資料
來營利的部分是否違反個資法呢?
以及調查這些資料是否可以跨過公權力
由私人進行調查取證這取證的手法跟意圖是否違反個資法?
把外送送來家門口的食物,故意不取,待外人竊取走之後在提告,這樣沒問題,但用數十次同樣手法提告呢?
既是為個人利益為先,何來正義可言。
先取得授權再釣魚,然後出事在說自己在做正義的事,不怕查水表🤨
說的都對,可惜他本人似乎不這麼認為⋯🫤
這行為真可惡
打著正義的名號,供別人下載再告人獲利
真的賊賤的
毒品對個人、家庭乃至於社會影響都十分巨大;所以手上有毒,又有意願賣,這就該死,吸毒還有一救的空間,販毒,罪不可赦。
你在講我們的政府 寧願賣香菸 也不開放電子跟加熱還有大麻
香菸其實比毒品還可怕喔
釣魚案例的毒販主動犯意
可以理解為,警察以天價釣魚賣家,而賣家本身並非毒販只是有門路可以買到,因利益巨大而成為掮客幫助購買,原本他是沒有販售也沒有意圖的。
請問瑩真律師,下載盜版影片但是沒有圖利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法嗎?著作權法應該有例外規定,而且犯法的人基本上都是有營利目的,非營利目的不就不違法嗎!
這讓我想起前幾年也中過一次招…….
那麼那些的音樂協會找下載者提告 那種事也有違反律師法嗎?
你說一個月五件,還可以接受。
但一年上千件是不是有點誇張。
這個問題好難回答唷 我不知道....
有太多會受到影響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