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施又來了】是的!還沒有結束?!沒想到還有再議! / IS300H影片(非IS車主提告)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 апр 2023
- 副頻道訂起來~
小施與小夥伴們:reurl.cc/ykrMA8
老施與小喬:reurl.cc/Yj24KX
會員頻道加入方法:reurl.cc/jgXDqL
----------------------------------------------------------------
小施汽車podcast上線啦~
內容主要以FB直播剪輯精華版為主。
目前可以在以下三種平台收聽:
1.SoundOn 聲浪 : reurl.cc/Zj6X5A
2.Spotify: reurl.cc/Gb3eRW
3 KKBOX : reurl.cc/r17LGk
4.Google Podcasts:reurl.cc/DZRKQm
5.Apple Podcasts:reurl.cc/95jDA8
*有興趣的聽眾們歡迎關注一下!
*其他平台未來將會陸續開放,有興趣的聽眾們歡迎關注一下!
----------------------------------------------------------------
感恩指教訂閱~
開始製作影片後才發現,一部幾分鐘影片的完成需要多少人員的努力與辛勤,絕對跟起初所想的不一樣。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影片,謝謝大家幫忙分享與訂閱(記得按開訂閱旁的鈴鐺圖案呦~)。
支持小施持續的創作。
希望對於想購買二手車的朋友們有幫助。
導覽:
reurl.cc/Kr3Xpy 小施汽車官方網站
reurl.cc/lZ4lj 小施汽車FB粉絲頁
reurl.cc/5q6R4G 小施汽車Instagram Авто/Мото
本被網紅嘴一下覺得親友前沒面子憤而吉對方,
結果更多鄉民看熱鬧越發丟臉,駁回又上訴,
想低調卻一直幫自己刷存在感的概念,
有錢人果然比較閒!
代表那個人都很關注你的影片跟下面的留言
要防止這種司法濫訴就要學國外,提起告訴之人如果敗訴或駁回就要負擔被告人的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這樣才能真正遏止這種歪風,減少司法資源被浪費
認同,敗訴、濫訴者負擔對方費用。👍合情合理
原本都快忘了是那件事害小施被告,結果那對夫妻一直幫廣大網友複習那件事,真的是為了台灣的交通安全盡心盡力,小弟是在佩服佩服🤣🤣
所以揮手事主長什麼樣子?
@@diulilomola google 新聞都查得到😂
@@diulilomola 國道 牙醫
真的~我沒看新聞的習慣,當初看到影片根本不知道在講甚麼,是小施被告之後查了才知道的!
原本以為只有國道的畫面結果那對夫妻根本是自己在宣傳阿,還接受採訪,難怪會人人都知道
他們為了整理資料 肯定又把小施哥的影片刷了很幾遍,感謝他們對點閱率的付出
這讓我想到之前國昌老師的直播有講到的一件事情(好像是跟丁特的直播): 台灣"現在不是"提告人敗訴後要負擔對方在這場官司的所有開銷,但有其他國家其實是要的。也就是說如果必須要負擔對方開銷的話,對於想濫訴,那種只想讓對方跑法院就爽的人,每次敗訴都要負擔額外的支出。我覺得台灣應該也要朝向這方面去立法,不然司法資源光耗在這種地方就夠了...
如果你是無中生有 捏造事實
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如果提告人敗訴要負擔所有費用
那 窮人就得不到正義 不符合司法精神
濫訴可以罰阿,而且你的損耗其實可以提起民事求償。
其實敗訴方負擔律師費用在那些有這種制度的國家也是很難成立的,台灣也算是有敗訴附律師費的制度,但也極難成立
要證明濫訴就跟要正明誣告一樣,都很難成立,你不能沒有積極證據就說對方濫訴
即使是刑事,大多數敗訴的狀況都是證據不足,而不是誣告
台灣需要的是提升國民的法律常識,而不是增加打官司的成本
台灣打官司的成本對於多數普通死老百姓會遇到的案件,其實成本極高
例如我打過條子謊稱我闖紅燈的案子,罰一千八,裁判費一千,勝訴後我根本懶得去把那一千裁判費拿回來,不工作一天去幹這種事情拿一千回來,屁眼想都知道血虧,我去打這官司維一的目的就是讓那個亂開單的條子寫報告
還有被垃圾衛服部用違憲手段裁罰,照樣勝訴,裁判費一千至今一樣還沒討回來,其他開銷就更不用說了
但這類行政訴訟民眾敗訴率多高?90%以上,這顯然不是官司的成本,而是法治常識教育有問題,讓民眾去打一堆根本沒道理的訴訟
最常見就是主張不法之平等
合理 支持
這樣才能杜絕這種浪費社會資源的人
其實我覺得是要直播或是每個階段都可以拍影片作紀錄,就如施哥所言,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跟金錢跟對方耗,有些單純的人接到這樣的通知是心裡是會很慌的,就是有些有錢的非回收品,仗著有錢請律師就會欺負一般的老實人,反正他有錢,眼睛在頭頂上,多繳點稅,浪費點社會資源是應該的,甚至把事爆出來,讓他知道被人指指點點的社會壓力才會讓他記取教訓,才會收斂,不然只是會一再而再因為他的玻璃心而繼續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有錢人繳的稅不得如你所說的多要不然他們請律師會計師是幹嘛的!
這樣算不算濫訟啊?小施哥EQ真的很高,遇到這種爛事還能這樣心平氣和的講述……佩服佩服!
貌似如此!!
小施遇到這種煩人的事,還是能一如往常地說話保持中肯與幽默,令人敬佩!
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小施加油💪
大爺善財給有錢辦事的律師賺🤣
+1
這是可以告的哦,刑法第987條,依法可以告訴老師,最高判罰站30秒,全案可上訴
可以查到判決書嗎,想知道對方律師是誰,以後要避開不要請到他😂
@@yulin..沒有審判應該沒有判決書
小弟近期也因為某些事情變成被告,但是當原告方發現在整件事件上站不住腳時,很常會提出完全無關事件相關的訴狀,這時就會覺得對方開始在無理取鬧了,整個過程變得有點好笑。
說真的,原本還沒這麼想知道對方是誰,但看今天影片之後,對方這樣行為反而更好奇對方是誰了
我本來不認識這位牙醫
也沒有想特別去搜尋他是誰
但是因為他玻璃心一直搞小施
引出我好奇心
特別想知道到底是誰這麼玻璃心😂
辛苦了!真的只有走過類似的司法行程的人,才知道其中的辛苦。
我非常同意濫訴應該負擔敗訴的所有費用(就像小施的case),可是其實這樣做也有bug,有些狀況是需要考慮的,比如有個窮人被富人害了,窮人也許請不起厲害的律師或連律師都請不起,他必須擔心一旦告輸了,對方搞不好請了好幾個律師的龐大費用,這時也許造成他不敢去告,以至於正義無法伸張的話呢?
從事件開始我就剛好都有看到,也完整看完來龍去脈,結論 : 小施 "完勝" !!
從一開始面對的態度,應對,還有中間遇到事情後的心態都很好。
真的沒必要去反告誣告而浪費司法資源 ,真的完全不值得浪費小施自己的時間,做的棒!
這件事讓我們知道這世界上還是有不少有錢人想靠法律戰鬥贏獲得道理
但殊不知公道只存在人心,還請小施哥好好的繼續紀錄跟不要太好心了
感覺是不是對方律師想賺律師費慫恿原告一直去告阿
小施很貼心, 不浪費司法資源
不像有的人, 明明告不贏還是硬要整套跑一遍才甘願~
真的
如果想亂 對方就要破費請律師來跑了
台灣就是有這種人 才會停滯不前
小施辛苦啦,請繼續帶給大家歡笑,不開心的事一笑置之很讚🎉
辛苦了 非常感謝拍影片跟大家分享
加油!!!
爽喔!
謝謝有這樣的原告~可以讓我們影片可以看!!!🎉🎉🎉🎉
😂😂😂😂😂曠日費時~結果沒告成!
結果小施哥!得到流量~!🎉🎉🎉🎉🎉
恭喜小施哥既不起訴、再議又被駁回、最後交付審判又被駁回~最還拿到流量!😂😂😂
出門旁邊有「紅色的竿子」去磨一磨啦!
而且原本我不認識原告...回頭找新聞就認識了!
辛苦了。學到很多東西。司法人真的辛苦。放下才是真自由。行車安全蠻重要的。
最贏的是對方委任律師😂諮詢、訴狀、再議等等都要收費用賺翻了
看完影片~我也成立了自己的法務團隊,感謝小施走在我們前面指導後輩
這件事法院也做了公正的判決
再退一步公道自在人心啦,明眼人都能分得清楚
總之 支持小施~!
8:07 靠邀 又受傷了😂😂😂
我在喝水 差點噴出來 哈哈哈哈哈
今天遇到最大笑點
謝謝小施分享跟心裡住著巨大的嬰兒 來來回回的經歷
小施老闆加油!!有的人就是沒事找事做,問心無愧就好!!
只能說有錢人的生活真是樸實無華且枯燥乏味
應該是太有錢了 到處繼續亂告 律師錢吃光他財產 哈哈哈哈😂
小施哥加油,補一下90車聚沒來喝的飲料🥤
小施加油🙌🏻
最愛看真實的你😂
國文老師有教一句成語:自取其辱!這真的是一個精彩的說文解字「成語故事」活教材🤣!
真的是很莫名奇妙
浪費司法真的很不可取
原告有錢就是隨心所欲😂消磨被告的精神跟時間與金錢
學到很多 謝謝小施哥分享😮
真辛苦!後面一切順利
111年度聲判字第53號
聲 請 人 黃小娟
代 理 人 許崇賓律師
被 告 施景淳
以上查到的就是這些啦
至於牙醫診所…就先不要說好了,才不會等等被告😭😭
好人一生平安
好人一生平安
是女方提告哦 ?
真是暖男 。
有些人是律師亂教
或者自己亂學
濫訴就是這樣來的
也有可能為了讓被告人浪費時間
或者逼迫對方拿錢出來和解
最常見的,過失傷害
過失傷害成立很簡單
車禍最多
只要受傷基本上就成立了
要看肇責~不服警察初判表的肇責,可以去監理單位申請鑑定罩責,只要監理機關判決無責~那就沒有過失傷害的責任!
我就是這樣全身而退的~也搞了一年!只差沒狠一點的再告對方污告~因為地撿不起訴,法院駁回~我只要求精神賠償損失!就放過對方了⋯⋯
一切都會過去的 小施哥要更自由自在發言 我們才有生活樂趣 人欠你的天會還小施哥公道的
還真的不知道有交付審判這件事情(雖然有因為被欠錢告過人XD)感謝小施哥讓大家漲知識
看完 我決定要再複習一次
真的是看小施長知識。 加油
這件事一路看下來,一個人的高度跟心胸已經一目了然了,小施讚👍
會讀書 不代表一個人的品德
凡而是我們這種平民百姓才有人情味
連法官都覺得沒必要了,對方還在堅持什麼,小施加油!
可能有錢人錢太多太無聊了吧
是訟棍嗎?
底層吧
小人常常是故意的,告不贏沒關係,就是要讓目標造成心理困擾,生活上的不便,挑起對方的情緒造成犯錯
在車速那麼快的地方站著真的很有種!我相信很多人都沒有這種膽量!這次你運氣好沒事!下次可就不一定了!哈哈
只能中午出門 因為早晚🤣🤣🤣
看來下次就一起回老家摟,哈哈哈哈❤
貼心提醒大家不要笑 小心被告
不要笑👉不要笑👈不要笑🫵👆
剛去回顧一下 彰化牙醫夫妻的新聞 又不小心😂 我沒笑哦
路虎牙醫
這咖洨
來告我,林北沒在怕😎 我在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市高等法院等他來🤔
哦什麼彰化牙醫~讓我谷哥一下
小施哥你真的人太好,以對方這種不講理的做法沒反告回去太客氣了。
不過反過來說,也佩服你的理智根以和為貴的情商。
分享很棒啊!!感謝施大分享
我跟小施遇到一模一樣的事。原告花了好幾萬,所以原告“律師”,要把能做的都做一遍,這樣才好收錢。
其實這樣最爽,對方花了好幾萬,一點結果都沒有。
拖越久收入越高 哪有可能放過這個金主
小施加油,高速公路上真的很危險,這次清明連假又多了好多起高速公路的意外事故,看得都心驚驚。
連假就會有一堆三寶出門,要小心點!!
@@leelarry5188 能在家就在家
支持小施哥加油,從來沒看過那影片,這次特地去看了一次,是真的非常危險的動作
小施哥加油💪;看小施長知識👍
有夠閒😂😂 還是喜歡小施的車輛介紹 加油👍
小ㄕ哥….😂…幫補血….真的哭笑不得….哈哈….對手的律師團也很……😂
謝謝小施分享,這部影片所表達的觀念很好,大家自有公評。
辛苦了,小施加油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提告是種驕傲高高在上的行為
小施哥 台灣就是有太多無言以對的事情,你還真倒楣讓你遇到了,辛苦了
不愧是能拿三角架揮舞的人,邏輯果然跟一般人不同
又複習一次
本來都忘記這個事件了,看到小施的影片只好再復習一下....
檢察官不起訴>>告訴人申請再議失敗>>告訴人申請交付審判......真有錢
施哥加油,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站得住腳,施哥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切記:打官司時,千萬不要一口氣把所有有利事證全部丟出來,永遠記得留幾手。
希望那位車主也出來拍影片告訴大家他自己的想法和角度啦
光碟是為了資安,不像usb可隨意添加刪除檔案,現在很多地方不能用usb,有必要只能提供光碟檔案
但光碟還是一樣可以燒病毒進去呀,資安不是這樣子搞的,台灣搞資安的其實都很糟,但也不能怪他們,國外搞資安油洗洗,國內搞資安跟掃地阿尚差不了多少
又喚醒台灣民眾對行車安全的意識
我覺得這樣很棒欸
讓大家知道在高速公路上的危機意識要有~
理論上來說是常識,但總有有錢買車有照開車卻沒有常識的人。
他就是要看小施痛苦才會爽
沒想到小施日子照過
他就更不爽了!😂
台灣現在有些人就是閒閒沒事愛興訟,浪費司法資源,跟三歲小孩一樣,沒順他的意就一直吵一直上訴。
曾經家裡走過這段,我能體會,辛苦您了🙏
看看之前台中的立領哥. 和保時捷有消費糾紛. 一氣之下開著新買的凱燕撞進展示中心. 這才是霸氣
另一種的異業合作
宣導行車安全以及法律知識😂 辛苦小施了
我是覺得有這個標準小施要被告的話,納智捷應該早就讓小施跑不完😂
小施哥真的很厚道
施哥加油 ~ 台灣人真的很喜歡告來告去 ~ 小事化大好像才不吃虧一樣 ~ 真希望台灣也要納入法律提告的成本 ~ 這概念之前黃國昌就有說過了
濫訴其實可以罰,只是不想罰而已。
沒錯!告輸的要付被告律師費的話哪來這麼多訴棍,有些人就是明知道不會贏但就是讓你花時間花律師費他也爽
你信一個嘴砲仔幹嘛😅
@@jimsu4402 比你這個嘴砲仔好多了,人家嘴砲至少是為了大環境好,你只會說風涼話對社會沒貢獻,趕緊去死吧
法治國家,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也只能尊重
玩法律是有錢人的專利,動輒花費超過百萬元,像這個例子至少原告律師要出3份訴狀,如果以台灣最大的律師事務所,我聽說出ㄧ份訴狀超過20萬是很正常,30萬以上的也不是新鮮事,小施願意分享訴訟過程讓我們增加法律常識,實是功德無量,另外誣告是蠻重的罪,要成立的條件很嚴格,通常是沒做過這件事卻被人告才會成立。
有點錢就在那裝很會,花錢請律師團,帶風向,弄到台灣現在神經病一堆......
小施哥,加油!❤
吃飽太閒 撐著沒事做的人還真多 😭😭😭😭 真是無奈
這一片好幾個 施壓 ! 小施加油💪小施加油💪小施加油💪
感謝 IS 300H 車主夫婦 幫廣大網友複習一次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不會先檢討自己的人多與其爭執無義...倒楣的只因小施哥的身分特殊所以麻煩總是會被小題大作...總而言之學問再好社會地位再高收入再多不等於水準跟素養也會同等...人紅相對的是非就會比一般人要多一點...加油...保持初衷謠言會止於智者的!!
原告律師畢竟也是為了工作
總是要能夠有個「結果」好向委託人交代
小施委屈了🤭
不是吧?律師不是才應該建議不要這樣做,不會贏,讓自己再受傷害何必咧
@@user-hu7ni3sj6t
有可能是委託人說一定要繼續,律師才會繼續挖吧@@''
或是像 王牌大律師 那樣XD
律師也是人,也要賺錢吃飯
既然有委託(工作)找上門當然就是已勝訴為目標的挖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個人經驗,律師只是收錢辦事,沒什麼是非的人
@@user-rr9wd6vv7d 律師依法本來就是這樣,即使是事證明確的殺人犯,辯護律師也必須做對委託人有利的辯護,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不是沒有是非好嗎
台灣法盲才會成天想著殺人犯的辯護律師要跟著法官、檢察官一起數落犯人,北七
小施加油!沒事啦!
真的看小施長知識⋯
意外的上了一課!
此風不可長 肯定抱持著小施說的論點 告不贏我也要弄到他心情不好或是浪費時間跑這一趟 還好小施樂天 沒被搞到
只能說那個彰化牙醫從大家不認識他,變成大家都認識一個對自己車子不熟的老三寶了
打從出事上新聞開始大家就都認識了....並不需要從這裡認識....
@@user-ci9xu7ex1g 所以不是應該去告新聞台嗎?新聞台底下留言比小施這講的還難聽,是否連留言侮辱網友一起提告呢?
@@andy618912 新聞好像有所謂的新聞媒體自由,有辦法動的大概就底下留言的網友了
老實說我是看小施被告才知道他是誰…
真的是吃飽太閒,辛苦小施哥了!
謝謝!
我相信這夫妻是小施的真愛粉
不斷的提供新影片題材還讓大家一直重複的去看過去的影片
真愛無誤
提告是他的權利
但是一直上訴只會讓觀眾都記得他是誰而已 ...
而我 已經記住了😂😂😂
謝謝原告 讓我又去複習影片
真的什麼人都有
小施哥 加油
簡單說就是事主覺得新聞影片拍不出他是誰,他很想要告訴大家新聞裡的就是我啦!真的是怕人家不知道他不知羞恥欸!
總之他成功了;他沒搞這齣,當初我還真不知道小施在說啥,現在我知道了,真的很勇欸~其實是想要紅吧?
另外我真的支持反告,小施在台北申告,讓他體會一下南北跑的痛苦
原來是鹿港模範夫妻喔~這樣會不會也被告?
教小施一招
對付這種濫用司法資源的人
就要用司法來對付他
對方已經上訴多次
你可以請律師或自提向法官限制上訴
如對方不屈不饒的繼續上訴
可以提限制條件
憑什麼原告敗訴還能無限上訴
被誣告的被告都沒靠么了
如原告方想繼續上訴
該次判決仍輸就反告原告誣告
並請求訴訟跟精神賠償
憑什麼都是原告在主導
司法資源能敗了又敗嗎?
雖然不曉得什麼細節
但是提告人,也提供了攝影素材。謝謝他
整件事情 只是想找人開刀,正統新聞媒體動不了,就找一個自媒體來開刀的概念。
就算小施哥當時沒在影片中說明這件事情,網路上早已在不同留言板 或 各類影片區 分享出去了。
真的 媒體不也一直放送畫面
@@user-tt3hd5pz9m 還放了3天。各家網頁版還有存底
難怪最近感覺小施直播的話風有點特別謹慎一點,有點不習慣😂
好爽 支持小施拉
真是辛苦了~
小施哥,可以有機會拍全台地檢署之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