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时代:搞定GST系统的商家还是可以继续运营,增加成本也就电脑系统等设备,还不至于加重每个月开销费用。现在的E-Billing令到很多两夫妻或者小本经营的传统零售业直接增加了每个月需要聘请多一位有这方面知识的员工,或者外包出去给管理公司来管理。这无形是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跟费用。也增加了消费者对店家的评价跟道德绑架的次数。马来西亚还是圣人很多的地方,所以别说不可能的,五~10秒钟的print单时间他都可以叫你换printer了,或者不买了。现在还要随时stand by key in 电脑,你觉得那些整间店只有两三个老员工的店会key in 吗?
pardon board secretariat just issued an official statement that they never received the addendum and no discussion on house arrest was ever discussed in pardon board. now najib really being checkmate alr 😂
If it’s granted, it seems the government encourages people to commit crimes, “it’s ok, we will give you discount jail time, it’s ok, we will grant you home detention”. This topic shouldn’t have even been brought up, I feel shameful to even have to see the title
ow it is obvious, the addendum was an after thought from Agong, after the pardon board meeting. The house arrest is not discussed in the meeting, so the pardon board didn't know about it and has no record about it. That addendum was direct to AG, so not only pardon would not know, other ministers also wouldn't know. The question is why AG didn't implement the order ? The valid reason probably because AG thinks it cannot be implemented with current existing law because there is no such "house arrest law" yet. Such law need to be made and passed in parliament first, but then there is a constitution conflict, because under separation of power concept, making law is parliament's power, it cannot be instructed to do so. One of reason AG is in the pardon board is to give legal advise so that the pardon result would not conflict with anther articles in the constitution and other existing law, and to make sure the pardon can be implemented within the scope of current existing law. If there is a conflict between the pardon result and the existing law, then has to leave it to high court to interpret the constitution to solve the conflict, it is not up to the government of AG.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曾经协助 BBK 开创的 Bossboleh 现在又要在他们的《创业开公司》分享会上,分享新的创业知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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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
马上给like。 K少要常常来呀!
一年剪一次头发😂
有短发K少就按赞👍
70年代的k少变2000年代
谢谢!
你们的节目办的很好,男女主持人相互配合很OK,内容客观,道理讲得很清楚。我在新加坡常常看!加油!
我的Rumah cukai 都没有discount 啊,原来偷了钱的人有那么多的折扣在馬来西亚!
只要你厉害像前天那名枪匪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窃国者侯窃钩者诛
雖然我知道你在諷刺啦 🤣 但主要是因為兩者不一樣 一個是政策一個是法律憲法 而且假設今天我做了牢 如果在監獄裡record好的話 而且有元首諭令赦免的話 我也是能獲得這樣的discount的。
老马老狐狸讲的你信??hi hi
坚决反对放出来!
华人真的太容易被带风向。只要媒体炒一炒,魏总会长吵一吵,每个就当真。这事没这么容易的,国家有法律的,有宪法,不是喜欢怎样就怎样的。
这是真的,许多华人真的容易被带风向!
對咯 照這個情況 首相真的要出來解釋整件事情 不要記者問了只是笑笑 。
因为新闻也是乱带风向😂
捞偏的人喜欢najib ,可以做马机场
@@chunjie2594 华人容易被带风向?!
那么
那些马来人又怎么说?
还不都是被种族、宗教带风向?
新发型很适合K少❤
路边劫匪打劫一个人要坐牢;政客贪污一个国家可以缓刑和居家服刑。
当法律不再拥有惩戒效果,大家都可以用政治手段任意更改及挑战,那么犯人不再惧怕法律,社会从新回到混乱的原始生态。
搞政治的極大部分都是為了利益,不然活不了太久
贪污看似没有直接影响就你我的生活但是他们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导致经济问题。那些钱如果用在基础建设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
k少 新发型很好看!!(关注错重点😂)
赚了26亿,又可以在家服刑,大马人民真的可以啊!
副首相直接被撤銷告訴
沙巴新首长开开心心上任~
就这样的特赦御旨和居家服刑这两件事,开了先例却没法律上决策跟进或是立法规范,已经可以预见将是后患无穷了。。。Malaysia is really moving towards a very worrying state 😢
元首在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是毫无疑问的。但好奇的是总检察长是宽赦局的成员并负责法律咨询,宽赦局才给予元首劝告后元首才做出最终决定。在马来西亚完全没有任何法律规范和条例来执行居家服刑之下要如何来执行?嘉宾说可行,我还真的纳闷,可惜嘉宾没有进一步多加解释。
@DavidKLYong 其实已经本末倒置,应该先讨论立法规范"居家服刑"! 一步错,步步错呀!
前律师公会主席已经说了,特赦局没有决议居家,反而月亮和骅的所作所为,真的可恶
都是马华的错,主谋巫统爸爸一点错都没有,跪舔
律师公会主席= 全马最厉害的律师吗?
你似乎搞错了,证实没收到特赦附录与皇宫御令是特赦局秘书处,而所谓的前律师公会主席最近发表的内容三大重点为“居家服刑违宪,有关特赦附录即使存在其内容也是完全违宪,与元首必须遵循特赦局的建议”。
既然監獄爆滿,為何不直接改法律改判死刑?
您所言甚是 那些服刑超过30年的都该改判成死刑,让其他罪犯【有牢可坐】
True
可以考虑立法以后涉案金额,超过案发年份的当年的大马GDP的多少%,就允许判死刑的判刑选项。
大家屁股都不干净,谁敢开头?都怕未来哪天这条法律被政敌用来对付回自己
搞臭大馬國際名聲的哪雞都能出來,外資都傻眼,這樣的國家能不能投資
Zahid都可以Dnaa了,还做副首相,外资还不是过来开data center
@@beanboyzzzdnna大家也明白什么原因啦,不要只看表面
你以为外资不知道安华打什么算盘吗
扎希的三十张票稳定江山!
人民也不希望看见青娃到处跳、政府一直被推翻倒台!
@@zixuan_my-24dnaa还能当副首相,居家服刑也不出奇了😅
不想纳吉居家服刑,但更不想安华和团结政府乱乱来不照法律走。
罪魁祸首不敢骂(我也不敢),网络和报章的报导就根本无法解决最根本问题;X权至上是不对的事!🤬
就算是最大的也必须依据宪法和走法律流程
@@kelvinho1238 “。。。联邦宪法第三十九明定,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应属于最高元首,并由首相以及内阁或内阁所授权的任何部长代为执行。。。” 就看特赦和在家服役,是否属于行政权了。
没有X权你认为还会有团结政府吗?没有X权有人就会为所欲为大喊y教至上,推Y刑法了。
@@gohhansheng8832 所以,你是认为应该听最高元首的话,让纳吉在家服刑?
Work from home 聽得多。
jail from Home只有馬來西亞才想到
特赦局所有的决定过程都是极度保密。所以多方你来我往,但都避重就轻的不提关键的特赦局。它的新老板都说了一切都必须依照SOP都己经给了答案 。
新柔经济特区,应该开一集。 有一个公寓,今天一小时卖了500间。 马来西亚的记录。
是新加坡华人买?还是本地人买?
新闻罢了,当年forest city不也是人山人海,最后呢不一样是鬼城一座
可能卖不出, 发展商自己买回500间很奇怪吗?
@@ranceng6560 马来西亚的作风,还没买之前先扣掉40%以上的bumi lot,然后再把一些卖不掉的屋子抵押给被欠钱的contractor,然后炒屋集团再拿一部分,都有办法的
Booking单位不代表单位Convert售出,还要看买家银行贷款批不批准,即使现金买家也有取消购买的可能,发展商会不会建不好烂尾楼等等。
当然是不要纳吉出来啦!但是,若政府操纵宪法就不对。
纳吉的时代很多 mega project,也有很多政府的建筑项目,从事建筑业的人每个赚到笑
反而纳吉倒台过后很多 project 都停了,很多公司做到一半拿不到钱,或是已经“投资”的项目被停止了
这些 mega project 虽然让很多人赚钱,但也一直增加政府的债务
短期来看好像经济越来越好,但长期来看遭殃的是年轻的一代
现在享受到的MRT, lrt,Great Klang Valley,Pavilion,Trx,南部的Medini,RNF,马赛城,Desaru Senai HW,Gelang Patah,Bukit Indah,Austin,Sutera,TG Pelepas port,柔新MRT,东马泛Borneo hw等等等一大堆都是他带出来的,只能说他真的很会搞建设经济,就算是年年举债也好,却可以一直把赤字控制在4,50%,还一直在减少这也能说是GST真的很赚钱
讲这么多,纳吉还是罪名成立坐牢了😂,就一个罪犯。
k少,短发不错帅哦👍🏻
纳吉居家服刑真的执行的话还会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后续一定会有其他的囚犯也提出要求居家,因为只要开了一个先例,就一定会有其他人来挑战,那到时候其他囚犯不管被同意还是被反对都一定会造成社会上的讨论。
全球都在观望najib的kes。如果身为一国首相,独吞26亿还可以获得这些特殊待遇,别国都会傻眼看笑话吧??
无可否认,Najib 在位的时候确实很多官僚都可以用钱疏通,办事起来很容易undertable啊,可是代价就是由上到下腐败到极致~ 而且这些都是人民的钱
这例子就好像路边经常被交警开的罚单,如果要容易settle就要腐败给钱通融, 相反的要廉洁就会需要去还钱,走很多司法程序...
其实都不需要做选择,做错就该负责,难不成要支持逃避法律的坏人?
为了马来西亚大局跟未来,廉洁才是唯一的出路,就好像新加坡那样。要知道腐败只会助长胃口,到最后被黑洞自我吞噬
啊?特赦,減刑不是马来西亚才有的,不少国家的前领导都有被特赦的例子。你自己搜搜
@ 贪污腐败到上netflix上全球版面的领导人获得特赦? sorry 还真的没见过
@@clementyeo2601 有没有可能Netflix 是最近的东西???之前的才没有
不要说发展中国家一堆,连韩国这发达国家,都特赦了好几任总统
@@clementyeo2601
你可以觉得马来西亚有很多不足。我自己也会吐槽
但不要什么都认为是神奇的马来西亚独有,多走出去看看其他国家。
马来西亚人真的常常定位错自己,因为整天就是和亚洲乃至世界都优秀的新加坡比管理,样样不管的泰国比开放,有14亿人口的内地比高大,而忽略了这世界其实有200个国家地区,马来西亚各方面包括交通,医疗,教育,福利,民生,政治其实不差了
@ 洗地就洗地啦,多走去看国家用你教? 不要为了抬杠然后你觉得贪污合理? 一堆跑题的东西丢出来要误导谁
The new sultan must revoked the grand from Najib. The law cannot tolerance.
k 少剪短头发有比较帅😂
我个人反对居家反对
其它的犯人,
也可以居家服刑吗?
全马的犯人有多少呢?
那些犯人全部都是文盲吗?
马来西亚的人民是文盲吗?
大马人全部赞成吗?
那么再有人犯罪了,
可以在外居家或居处服刑呢?
地球上的文明人看到这种案件好觉得怎样的感觉呢?
其它邻居国家怎样看待呢?
国际法律界,也怎样看待呢?
只是善待吗?
还是贿赂呢?
假如什么事情都是被贿赂来刑法案件,
那么律师,
申辩人员,
法官大人,
都不是>>
公正,
公义,
公理,
他们的学校中的学习,
在哪里的法律咨询师教导呢?
😮😢😂
当初特赦就存在不合法的操作。因为有规定必须坐至少4年后才可申请吗。
去问首相安华为什么可以让那吉插队?
@@somiewchong5139 认同,最大问题就在这里!说白了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
上天保佑,希望月亮和骅的奸计不能得逞!
希望你华人还有新年可以过.
都是马华的错,主谋巫统爸爸一点错都没有,跪舔
请带上那位小粉洪。。。哈哈哈哈
Najib, Rosmah, Zahid 说放就放,下届大选我不会投火箭、希盟了
掩盖事实真相,当今政府非常糟糕。
自從zahid的DNAA事件後,安華政府説的抓貪變成護貪,希望聯盟變成屎望聯盟👎🏼
26亿 你玩玩啊 😂
你知道 我知道😂
yes bossku
我的馬來同事說 納吉那麼偉大,貪一點算什麼其實應該無罪釋放😂
ooooo 这个字幕有够好笑😂
現在那吉出的是前最高元首的第一張王牌…現任最高元首還有更大的一張王牌…那張王牌也就是最終極的王牌…相信大家都猜測不到一張王牌.一等演戲到最後一刻…就知道是什麼王牌…
先吐完全部的钱出来,才考虑可不可以居家服行
有些事早已預料, 不出奇
迎春纳吉😂
20:15 应该是 Q1 & Q2,不是Q1 & Q1...
纳吉时代:搞定GST系统的商家还是可以继续运营,增加成本也就电脑系统等设备,还不至于加重每个月开销费用。现在的E-Billing令到很多两夫妻或者小本经营的传统零售业直接增加了每个月需要聘请多一位有这方面知识的员工,或者外包出去给管理公司来管理。这无形是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跟费用。也增加了消费者对店家的评价跟道德绑架的次数。马来西亚还是圣人很多的地方,所以别说不可能的,五~10秒钟的print单时间他都可以叫你换printer了,或者不买了。现在还要随时stand by key in 电脑,你觉得那些整间店只有两三个老员工的店会key in 吗?
還有那時不時又增加新的徵稅項目的 SST,這幾年就慢慢地越加越多,稅務也越來越複雜,然後每加一次又來一次的漲價潮。到最後還是 GST 最簡單直接又公平公正呵呵~~~
GST 其中之一是本来要退回给商家的税收一直拖延
@@tanktan1679 这个有待争议的,基本上180多亿已经退款完成,又经历了改朝换代的时候挪用去了其他地方,也有一些公司在疫情期间没有运作,开放了公司也倒闭或者持股人都已经离世,等等其他因素导致款项退都无处可退,据税务局朋友说还有18亿无人认领。而且根据当时的后门政府不作为又以各种理由来把本该退还的GST退款被消失,并不是GST本身的错,而是执政者的问题,相对于现在的E-billing商家其实损失的更大。起码小型公司是不存在GST退款被消失然后公司马上倒闭结业的问题,反而是E-billing导致很多小型公司选择了结业这个却是事实。总不能一边要求着要奉公守法,一边自己却买着非法万字然后来怪罪政府不把非法万字抓了。现实还是要面对的。
宪法没写的权力,元首就不该有,特赦并不超脱宪法,它任然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否则就是无法无天,元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宪法和没有什么区别?
要不就特赦纳吉,要不就不特赦他,如果要居家服刑,就必须先修宪赋予元首这个权力,游戏规则必须遵守,尤其是面对如此巨大的权力,一个没搞好就可能葬送国家的未来,葬送民主
吃了那么多还可以特赦或居家服刑,那么平民是否也能拥有同样的权利?我希望希盟能一党独大
希盟跟随巫统开始独栽专制统治,不会长久。
可以回家,馬來西亞的法律就真的蠻可笑的
不可以给纳吉回家 千萬不可以
😳不管你承不承認,看不看到,相不相信....已經有很多"大人物"算是無形的居家服刑...不是吗?
那只鸡过个大肥年哟,过个大肥年哟~鸡鸡拜年大团圆~~
Cannot complain royal...law.
其實納吉是歷來最親近華社的首相了,也完全沒有反華人的黑歷史。project又多帶携不少商人,是我們這些打工的沒有好處才對納吉的貪污案那麽在意而已。
说到底那个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当官的。竞选宣言都是在忽悠平民老百姓的,听听就好别当真!🤣🤣
居國服刑…..😂😂
接下来的案件如果罪名成立是不是又要送进去,还是一样在家服刑呢?
迎春纳吉有点好笑😂
Hi🎉🎉🎉
可能这里会有kk园 😂还怀念纳吉时代😂😂😂
Bossku❤👍
慢慢等
居家服刑可行,监牢就是他的家
2014年开斋节前都有一百多位行为良好的囚犯类似居家服刑的行动。
认同
pardon board secretariat just issued an official statement that they never received the addendum and no discussion on house arrest was ever discussed in pardon board. now najib really being checkmate alr 😂
5136你是华人你不会华语?
@ im smk student. i dont know how to write chinese.
@oyk5136 不会就学
@@chongemperor7076 😒
@@oyk5136It’s OK. Ignore these toxic people.
马国的法律就是一个笑话。No one should be above the law, even royalty, if not there will be corruption. who will take law seriously especially the powerful ones.
啊?特赦,減刑不是马来西亚才有的,不少国家的前领导都有被特赦的例子。你自己搜搜
你們有看到"吉"寫錯了。士变成土
我见过很多承包商顾客,他们喜欢纳吉是因为那个年代很多大政府工程批准速度都很快,大家赚得盆满钵满
安华政府上后,很多工程都延后,甚至取消,有些已经是半途中的工程也遭殃,导致很多人已经花钱做工程,却无法和政府收钱,导致资金流受影响
馬來西亞太多不能說的秘密!官官相護😂
居家服刑等於放假。还是人民司法給他放有薪假
人如果记忆力不好就会痴呆,什么都可以忘记,恶人就希望你这样,都忘光光,全部变痴呆。有的人耳朵软,随便promo你一两下你就买单,我就耳朵硬,除了贪污之外,他身上背了多少命案,都能忘记的人不是心大,是心被猪油蒙蔽,别的没证据就算了,law证明了的东西还要原谅,啊那种uncle不是说不是杀人放火,这人刚好都犯了,被关的的只是贪污,蒙古女郎都用100万settle了,赵明福?和等等等,这么正义伸张恶人的人,判官看着。
单独提“居家服刑”的话,如果落地是一种马来西亚人性化的进步,如果居家服刑可以对那些轻微的罪犯实施的话,这可以大大减少社会成本,帮助他服刑结束后的就业
请问一下,因为我政治知识很低,以前昂山素姫在家服刑是怎样的?因为不懂就请教一下,我国与外国的服刑制度不一样的吗?
我觉得特赦也没办法吧,那个国家没特赦包过美国,只能说每个人做错事的代价都不一样,不过当然特赦人民也能给压力
纳吉没罪 马来西亚应该把罪字除掉没罪这字眼
律师头发剪了比较师😅
当有人说rindu zaman najib的时候我都会问you rindu zaman atau najib? 😂
居家服刑就是等以出来了!没有贪污那里来的特..!
PN want Najib, bcos they want Umno, only with Umno , they have a possibility to be in government. They know Zahid is with Anwar.
同意让轻罪者使用居家服刑,但不同意纳吉使用居家服刑。
其實你看到的那些留言都是有組織的 我就有朋友曾經去當國陣的槍手 負責在網上留言帶風向 而且錢還不少
他们的组长是Lim sian see(真名ERIC SETO)
毕竟马华有二十亿党产,养几百个抢手也没问题😂😂😂😂😂
@@newcastleupontyne8682 這部分我不太清楚 因為我朋友說有分level的 他們只能去用一樓的電腦 裡面還有2-3樓
我順便說一下這個錢 有多少 能讓一個18歲剛畢業的學生 在不靠家人的情況下去馬爾代夫玩
@@huanqiantan7211 毕竟马华有二十亿党产,请几百个没素质的抢手也不为过😂
做莫要给他这么舒服,对其他服刑的人不公平😁
不公平到那么明显,法律到底是对付平民百姓的
當年想盡辦法要把他送進去,
現在想盡辦法要把他撈出來。
演,繼續演,該給我們的福利要給,政績要有,剩下的你去演吧!反正看到就失望…
K 少!
这种践踏法律践踏人民的特赦权,马来西亚人民不能接受吧?你偷偷幕后操作居家或者减刑或者干脆到国外避几年,特赦这种事情是可以放在台面上说的吗,法律的严肃性怎么保证?
不要他回!
醉翁之意不在酒。
其实预料之中的事情...
马来西亚一路来都有类似居家服刑的先例。
主要還是該討論「特赦」這兩個字
如果居家服刑過了 後續會不會有「特赦」非法移民並可獲得公民權(美國正在議論的事件)
再後續會不會有 居家隔離/居家防疫也就是鎖區域 (如果是剛好有步入選舉投票期間呢?)
那张信纸的下面应该会有电脑记录日期和时间几分几秒哦。还有存在吗?除了那张信纸是利用50年代,老古董的打字机打出来的那就麻烦了。如果办公室优安装摄像机还有签名也有。摄像机影片记录也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无法无天
某网红律师说我国有很多居家服刑的例子(比如孕妇、年迈/病重的囚犯)。可是,律师公会前主席却说马来西亚没有这样的法令允许囚犯进行居家服刑。他说那些说没有这个法令的人是很愚蠢的,甚至是白痴中的白痴。您怎么看?
被阿🐔哥钻了特赦的漏洞很不是滋味。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放人,但是如果跟现在的法律走,政府确实有义务执行谕令。糟糕的是,执行了之后意味着以后谁有王的撑腰就可以无法无天。我希望之后高庭的法官能下英明的判断,否则后患无穷。也希望尽快更改现在的特赦法律,限制特赦的范围和权限。
国家特赦局应该依据国家宪法处理特赦 法制国家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 ……
If it’s granted, it seems the government encourages people to commit crimes, “it’s ok, we will give you discount jail time, it’s ok, we will grant you home detention”. This topic shouldn’t have even been brought up, I feel shameful to even have to see the title
bossku boleh..malaysia boleh...当然不可以回家啦。。。
比较习惯长发的k少
说到底不就是掌权者无能吗?国家独立60多年了法律都还有那么多漏洞,天天吵这个吵那个。有这些时间为什么不多研究法律立法?😅保持现状国家能进步才怪😅
请好好了解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死刑,监狱,罚款,体罚,社会劳动,释放。这些在法律内的刑罚体制最高元首要怎么改都是他的权力,但是居家服刑不在马来西亚刑罚体制里面,要改就要先立法吧?
去年首相都让1000囚犯回家过开斋节😂
ow it is obvious, the addendum was an after thought from Agong, after the pardon board meeting. The house arrest is not discussed in the meeting, so the pardon board didn't know about it and has no record about it. That addendum was direct to AG, so not only pardon would not know, other ministers also wouldn't know.
The question is why AG didn't implement the order ? The valid reason probably because AG thinks it cannot be implemented with current existing law because there is no such "house arrest law" yet. Such law need to be made and passed in parliament first, but then there is a constitution conflict, because under separation of power concept, making law is parliament's power, it cannot be instructed to do so. One of reason AG is in the pardon board is to give legal advise so that the pardon result would not conflict with anther articles in the constitution and other existing law, and to make sure the pardon can be implemented within the scope of current existing law. If there is a conflict between the pardon result and the existing law, then has to leave it to high court to interpret the constitution to solve the conflict, it is not up to the government of AG.
他是犯人
马来西亚头号贪污犯哪里可以让他居家服刑那么优待?
就算要执行居家服刑也必须完成他所有罪案的审讯与判决才来说特赦
不然他那么自由所有他犯的罪的案件他可以轻易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