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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任何想法,可以在這裡蓋樓跟老Z主持人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這個案件太扯太誇張 放走嫌犯 這員警貪 面相就是壞人 5年太輕ㄌ 最後有判終身監禁 但我覺得不夠 應該死刑 最後林嫌還在囂遙往外 太可怕了
看完之後 中二的綁架犯綁架沒要到錢 中二的法官把嫌犯從法院釋放 還有主謀黑心警察 羨慕黃男有200萬租金可收 殺了他 那些錢也不是他的 整起事件只有一個字扯
別傻了,台灣的司法沒什麼值得期待的!
看完就只有一個“扯‘’字的結論,唉~
是我的錯覺嗎?怎麼感覺老Z今天的眼睛怪怪的有點恐怖😨
這法院也太扯了吧!居然會放走重犯!?
真的是超級離譜的錯誤,最後還讓嫌犯跑了
這樣也能夠釋放真的無言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可笑的存在~不敢執行又犯錯累累
人民對司法非常痛心.....
我對台灣的司法很無語
Taiwanese need an immediate revolution to reform their judicial system!
每年固定收保護費還主謀綁架被害人 這什麼警察 ?! 這當黑道差不多吧
正義不會遲到,因為正義不存在。
應該說正義不存在台灣
台灣司法永遠不會讓人失望 哈!
收規費?收了20年還宰了他?我聽到了甚麼?這...這是警察嗎?🤨
台灣的司法改革…..可笑又可悲,不是恐龍法官就是烏龍書記官,下次不知道還有什麼更扯的事情!
您還沒認清嗎?烏龍817啊🥺🙏不然這個國家會,,,,😭
對台灣司法...無言
大眾再次對法院/法官 失去信心了 這兩者已經在無形中成為 兇手的律師 對被害人 與被害人家屬的痛 卻選擇無視 這就是法院/法官
對啊,有夠離譜
法官連可教化的台詞都不說了,直接放人😂
這個真的很諷刺
那個主嫌看起來就不是好面相⋯⋯
罪惡的法官從來不會讓人意外~
妹妹:以後沒錢拿了
為黃伯伯默哀,與人為善,卻無法善終。員警都涉案了,執法者卻知法犯法,教人難以對公權力信服,法官及書記官的疏失,或多或少都有,但勿枉勿縱,才能給社會帶來穩定的秩序。
如果當初林欽賢沒有塞手套 黃清亮應該是還能活下來
這種敗類員警 槍斃10次都嫌少 無期徒刑 我們養這種人渣一輩子妹妹說的對 好人沒好報.周星馳功夫 自幼立志當個壞人...深有同感
窩囊廢的法院,不長進
主嫌犯居然才判五年,被害人還真的死的很冤
是判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117:26 那個五年只是在背法條,陳述法官羈押主嫌的理由刑事訴訟法 第 101 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書記官應該徹職
一定有內情,跟本不可能白白放走犯人🤑🙄
這幾個看起來沒那麼神通廣大...應該真的是烏龍
@@忤惡老Z-周寬展 😨如果真是這樣法院可關門休息了
正義不會缺席.....
偶爾會缺席一下
都係個句,台灣人自己睇路啦,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書記官要不要以死謝罪!太誇張了吧!
最令我驚訝的是記錯電話號碼
兇手逃过死刑啊
所以我才覺得警察也不可信~警察只是一份工作
抄錯號碼。。。。。哈哈哈。。。哎呦餵。。。這樣害人好嗎?
太笨了
支持 👍👍👍 多謝分享 💖💖
謝謝分享😮😮😮
書記官是也被買通了嗎?
老Z讚
13:00 後面女記者在偷笑 應該是旁邊的在鬧她
我也注意到0.0,想說怎麼怪怪的
這你也注意到😂😂😂
擄人勒贖 抄錯號碼 我快哭了
我對現在的社會也很失望非常,當初發生鄭捷隨機殺人的時候,也是有陰影,搭火車會腦補會不會等一下後面有人拿刀出來殺人之類的,那,那時期很敏感,有一天我去池塘公園散步,有的走順時鐘方向有的走逆時鐘方向,我是走順時鐘的,當經過一個走逆時鐘方向的男生身邊,我眼睛瞄到他右手在玩折疊刀,靠我嚇得用快步走跑掉,防不勝防阿
對人的不信任 就是社會不夠和平
对家人好不代表对外人好
書記官有收錢吧
嗨,中天電視✨📺✨,晚安您好喔💐0
早安~
@@忤惡老Z-周寬展 嗨,老Z好朋友先生🥰,下午時間您也好喔🍀0
🥰🥰🥰,晚安您好喔🍀0
靠背,到現在還逍遙法外
真是無法無天、讓人痛心、痛恨法院、司法不公😔😢😡🤬🤬🤬
這個法官及書記官要嚴懲,否則一疏漏,嚴重影嚮整個案件進行,
太不可思议了 居然还可以放人 那几个犯人估计都觉得不可思议
抄錯號碼超好笑
被害者才死得很莫名奇妙
警察、書記官-都要免職了吧⋯⋯這樣的判真的是無言的-恐龍🦖⋯⋯恐龍🦕恐龍🦕保護壞人!
17:02 10多年的3節規費 ?
太扯了! 如果因為書記官的疏失導致電腦沒提醒就會得到無罪釋放,這個流程顯然有必要檢討,太輕率了!然後前陣子殺警案是外役服刑矯正署出包,現在這個案子看來,司法單位螺絲鬆動很久了!到現場人還沒有抓到,被害家屬心裡的不安跟惶恐被報復是疏失能道歉能補救的嗎?
錢財不外露 知人知面不知心
判無期的,當然就是不可能回來,唉,真的是扯爆.
老Zzzz,唉!。。。。(無奈!無語!)
好不容易捉到,結果因書記官的疏失,又放虎歸山這下他可是逃命之徒,只能等警察捉了,要他出來乖乖坐牢,很難。只能說,真扯
逍遙法外??? 沒派人去追嗎? 太扯了
台灣的民主自由,最明顯的地方表現在犯罪違法上,難怪有罪犯天堂的美譽,台灣人民真是十幸福感爆棚,小確幸處處,大確幸是催命。
台灣的法律,法官真的是這样嗎?
台灣的法官會刷新你的三觀跌破你的道德底線~永遠不會讓殺人犯失望的~
天啊怎麼判那麽輕?兇手應該要判死的才對!
天理不容🙏🙏🙏🙏🙏📿📿📿📿📿📿
👍👍👍
南無阿彌陀佛
高院發言人難道不能買一頂好一點的假髮嗎?
🤣🤣🤣
笑死🤣
🙄🙄🙄沒有更誇張的恐聾了(體育系幣業的!!!唉!
在同一案件上發生這麽多的偶然和過失或是失誤, 有這樣的巧合嗎?再說, 林欽賢仍然逍遙法外, 是怎麽一回事呢?
台灣司法好棒😂
記過還能繼續 上班 有用嗎
那 個混脹書記官还記过l咧,靠直接開除了這裡头是官官相互。
好扯ㄛ🤦🏽🤦🏽😓😓😓居然。。。有收???太扯了吧🙄🙄🙄
未登記,已收款感謝關注
太扯了…
怎麼有怎麼骯髒的警察,冤魂會殘身,很快報應,下地獄,罪加一等,吃銅吃鐡,總是老天有眼,太可怕,因果,總會來報,要錢要到太骯髒,罪惡,天地是公平的,拿錢收買凶手,殺人兇殘,吃人一時,環人一世,
警察是不是要罪加一等阿?沒判死?還一個沒抓到的是抓不到還是有其他不能說的袐密
台灣司法永遠都不會讓人民失望!古羅馬代表公平正義的「正義女神(Justitia)」又稱司法女神,以蒙眼、一手持天平、一手持長劍的形象,象徵公正、道德的法律基礎.不過這個天秤在台灣卻是倒向另一邊.
絕望感很強啊
阿弥陀佛🙏
台灣人是時候上街遊行了
這世界上有什麼比警察是凶殺案主謀更扯的事嗎有阿 法官把殺人犯全部無罪釋放
民進黨說要司法改革,,8年了改到什麼???改個屁
這太不敬業了,起碼要先讓犯人寫寫作文,再說他求學時考試有及格過,可教化,再輕判,言承旭看到可能也會說,要沿程序來才對,這書記官搶了法官的風采.
都收規費了 還不知足
我就想問一下 說不小心讓他窒息死亡 啊一開始說露出生殖器是什麼樣子矛盾問題?窒息死亡要脫褲子膩?是不是有病啊這些辦案人
擄人勒贖還殺人不是唯一死刑喔?
尸位素餐
八大行業,瓦斯行,金紙店,大樓消防安檢,那一家沒交規費的???只不過是不能公開,而大家又都知道的事!好好😄。
🙏🙏🙏
真是搞笑殺死他又拿不到財產,在搞什麼,書記官是頂罪的吧!更搞笑,全放就不用抓的要命阿
台灣司法真可笑,除可教化以外又學懂了新招數!法官和書記齊“忘了”
奪命剪刀腳 好像
你怎么知道好人没有好報,.......有多少个富商是好人 .....
未破案,林欽賢在逃
ㄙ
司法太黑了!
故事都是這樣有錢人統一都是壞人在意的對象 = 當事者有多有錢 歹徒就有多兇殘
婚姻事實內幕也是這樣子
自我年少 我一路走來 若有被沒私下交往的男孩求婚 死大頭當年就沒法遇見我了
=由此可見 任何決定 = 會遇見不同的人
天下的烏鴉一般黑
不知道其他遣逃大陸的有取消台胞證嗎?😢😢
警察才判五年?
貪污收黑錢真是貪😊😊😊😊😊😊
別人不偷不搶不搞詐騙,他有錢是他命好,賊人不靠自己本事賺錢,覬覦別人錢財,計畫把富人弄死,天理不容…………
怎沒判死邢?
我的看法案件進入法院 = 緊急事件慢慢辦 小事當沒事辦 因為會被有權有勢壓案 會被有錢人買通
我這一生最慘的一件事 買土地被故意設局 又遇媽媽死亡有一天 我哭著打電話給消保官講述買賣經過一直哭 因為我先前申訴案件沒有被存底我聽到女消保官說 這案子是誰接的 她怎麼哭道這樣 ?
领錢做事可以随便真可爱
隨便說說卸責,法官審理案件流程這麼簡易?沒書記官提醒就釋放犯人?台灣應該要有一條恐龍法官法規!司法亂七八糟,殺人償命,只會在那邊可教化輕判,犯人出獄再殺人,法官要連帶責任判刑!希望台灣可以修法
侏羅紀公園
想犯法的都应该去台湾。。。再大的事也可以教化。。。就服台湾的司法 。。。赞赞赞。。。
无语。
13:05的女記者有夠不專業
記過?學生把戲
看完有任何想法,可以在這裡蓋樓跟老Z主持人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這個案件太扯太誇張 放走嫌犯 這員警貪 面相就是壞人 5年太輕ㄌ 最後有判終身監禁 但我覺得不夠 應該死刑 最後林嫌還在囂遙往外 太可怕了
看完之後 中二的綁架犯綁架沒要到錢 中二的法官把嫌犯從法院釋放 還有主謀黑心警察 羨慕黃男有200萬租金可收 殺了他 那些錢也不是他的 整起事件只有一個字扯
別傻了,台灣的司法沒什麼值得期待的!
看完就只有一個“扯‘’字的結論,唉~
是我的錯覺嗎?怎麼感覺老Z今天的眼睛怪怪的有點恐怖😨
這法院也太扯了吧!居然會放走重犯!?
真的是超級離譜的錯誤,最後還讓嫌犯跑了
這樣也能夠釋放真的無言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可笑的存在~不敢執行又犯錯累累
人民對司法非常痛心.....
我對台灣的司法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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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固定收保護費還主謀綁架被害人 這什麼警察 ?! 這當黑道差不多吧
正義不會遲到,因為正義不存在。
應該說正義不存在台灣
台灣司法永遠不會讓人失望 哈!
收規費?收了20年還宰了他?
我聽到了甚麼?這...這是警察嗎?🤨
台灣的司法改革…..可笑又可悲,不是恐龍法官就是烏龍書記官,下次不知道還有什麼更扯的事情!
您還沒認清嗎?烏龍817啊🥺🙏不然這個國家會,,,,😭
對台灣司法...無言
大眾再次對法院/法官 失去信心了 這兩者已經在無形中成為 兇手的律師 對被害人 與被害人家屬的痛 卻選擇無視 這就是法院/法官
對啊,有夠離譜
法官連可教化的台詞都不說了,直接放人😂
這個真的很諷刺
那個主嫌看起來就不是好面相⋯⋯
罪惡的法官從來不會讓人意外~
妹妹:以後沒錢拿了
為黃伯伯默哀,與人為善,卻無法善終。
員警都涉案了,執法者卻知法犯法,教人難以對公權力信服,法官及書記官的疏失,或多或少都有,但勿枉勿縱,才能給社會帶來穩定的秩序。
如果當初林欽賢沒有塞手套 黃清亮應該是還能活下來
這種敗類員警 槍斃10次都嫌少 無期徒刑 我們養這種人渣一輩子
妹妹說的對 好人沒好報.周星馳功夫 自幼立志當個壞人...深有同感
窩囊廢的法院,不長進
主嫌犯居然才判五年,被害人還真的死的很冤
是判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1
17:26 那個五年只是在背法條,陳述法官羈押主嫌的理由
刑事訴訟法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書記官應該徹職
一定有內情,跟本不可能白白放走犯人🤑🙄
這幾個看起來沒那麼神通廣大...應該真的是烏龍
@@忤惡老Z-周寬展 😨如果真是這樣法院可關門休息了
正義不會缺席.....
偶爾會缺席一下
都係個句,台灣人自己睇路啦,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書記官要不要以死謝罪!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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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覺得警察也不可信~警察只是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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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的不信任 就是社會不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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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有收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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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無法無天、讓人痛心、痛恨法院、司法不公😔😢😡🤬🤬🤬
這個法官及書記官要嚴懲,否則一疏漏,嚴重影嚮整個案件進行,
太不可思议了 居然还可以放人 那几个犯人估计都觉得不可思议
抄錯號碼超好笑
被害者才死得很莫名奇妙
警察、書記官-都要免職了吧⋯⋯這樣的判真的是無言的-恐龍🦖⋯⋯恐龍🦕恐龍🦕保護壞人!
17:02 10多年的3節規費 ?
太扯了! 如果因為書記官的疏失導致電腦沒提醒就會得到無罪釋放,這個流程顯然有必要檢討,太輕率了!然後前陣子殺警案是外役服刑矯正署出包,現在這個案子看來,司法單位螺絲鬆動很久了!到現場人還沒有抓到,被害家屬心裡的不安跟惶恐被報復是疏失能道歉能補救的嗎?
錢財不外露 知人知面不知心
判無期的,當然就是不可能回來,唉,真的是扯爆.
老Zzzz,唉!。。。。(無奈!無語!)
好不容易捉到,結果因書記官的疏失,又放虎歸山
這下他可是逃命之徒,只能等警察捉了,要他出來乖乖坐牢,很難。
只能說,真扯
逍遙法外??? 沒派人去追嗎? 太扯了
台灣的民主自由,最明顯的地方表現在犯罪違法上,難怪有罪犯天堂的美譽,台灣人民真是十幸福感爆棚,小確幸處處,大確幸是催命。
台灣的法律,法官真的是這样嗎?
台灣的法官會刷新你的三觀跌破你的道德底線~永遠不會讓殺人犯失望的~
天啊怎麼判那麽輕?
兇手應該要判死的才對!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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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高院發言人難道不能買一頂好一點的假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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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案件上發生這麽多的偶然和過失或是失誤, 有這樣的巧合嗎?
再說, 林欽賢仍然逍遙法外, 是怎麽一回事呢?
台灣司法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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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個混脹書記官还記过l咧,靠直接開除了這裡头是官官相互。
好扯ㄛ🤦🏽🤦🏽😓😓😓居然。。。有收???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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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不是要罪加一等阿?沒判死?還一個沒抓到的是抓不到還是有其他不能說的袐密
台灣司法永遠都不會讓人民失望!
古羅馬代表公平正義的「正義女神(Justitia)」又稱司法女神,以蒙眼、一手持天平、一手持長劍的形象,象徵公正、道德的法律基礎.
不過這個天秤在台灣卻是倒向另一邊.
絕望感很強啊
阿弥陀佛🙏
台灣人是時候上街遊行了
這世界上有什麼比警察是凶殺案主謀更扯的事嗎
有阿 法官把殺人犯全部無罪釋放
民進黨說要司法改革,,8年了改到什麼???改個屁
這太不敬業了,起碼要先讓犯人寫寫作文,再說他求學時考試有及格過,可教化,再輕判,言承旭看到可能也會說,要沿程序來才對,這書記官搶了法官的風采.
都收規費了 還不知足
我就想問一下 說不小心讓他窒息死亡 啊一開始說露出生殖器是什麼樣子矛盾問題?窒息死亡要脫褲子膩?是不是有病啊這些辦案人
擄人勒贖還殺人不是唯一死刑喔?
尸位素餐
八大行業,瓦斯行,金紙店,大樓消防安檢,那一家沒交規費的???只不過是不能公開,而大家又都知道的事!好好😄。
🙏🙏🙏
真是搞笑殺死他又拿不到財產,在搞什麼,書記官是頂罪的吧!更搞笑,全放就不用抓的要命阿
台灣司法真可笑,除可教化以外又學懂了新招數!法官和書記齊“忘了”
奪命剪刀腳 好像
你怎么知道好人没有好報,.......有多少个富商是好人 .....
未破案,林欽賢在逃
ㄙ
司法太黑了!
故事都是這樣
有錢人統一都是壞人在意的對象 = 當事者有多有錢 歹徒就有多兇殘
婚姻事實內幕也是這樣子
自我年少 我一路走來 若有被沒私下交往的男孩求婚 死大頭當年就沒法遇見我了
=由此可見 任何決定 = 會遇見不同的人
天下的烏鴉一般黑
不知道其他遣逃大陸的有取消台胞證嗎?😢😢
警察才判五年?
貪污收黑錢真是貪😊😊😊😊😊😊
別人不偷不搶不搞詐騙,他有錢是他命好,賊人不靠自己本事賺錢,覬覦別人錢財,計畫把富人弄死,天理不容…………
怎沒判死邢?
我的看法
案件進入法院 = 緊急事件慢慢辦 小事當沒事辦 因為會被有權有勢壓案 會被有錢人買通
我這一生最慘的一件事 買土地被故意設局 又遇媽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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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錢做事可以随便真可爱
隨便說說卸責,法官審理案件流程這麼簡易?沒書記官提醒就釋放犯人?台灣應該要有一條恐龍法官法規!司法亂七八糟,殺人償命,只會在那邊可教化輕判,犯人出獄再殺人,法官要連帶責任判刑!希望台灣可以修法
侏羅紀公園
想犯法的都应该去台湾。。。再大的事也可以教化。。。就服台湾的司法 。。。赞赞赞。。。
无语。
13:05的女記者有夠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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