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17部「泡湯片」撈百萬! 嫌竟是慣犯被求重刑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0 окт 2024
- #台北 #北投溫泉 #偷拍
台北北投溫泉湯屋偷拍影片外流案件,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林姓主嫌,涉犯刑法,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請法院、就被告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調查發現,這名男子已經是偷拍慣犯,曾以自行改造的雨傘型攝影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被逮,沒想到沒學乖,又到溫泉湯屋偷拍,先前更曾闖入另外一間五星酒店,想偷拍,所幸被及時阻止。
✨歡迎收看並訂閱TTVNews台視新聞RUclips頻道✨
◎【台視新聞網】👉news.ttv.com.tw/
◎訂閱【台視新聞】👉 / @ttv_news
◎訂閱【TTV LIVE台視直播】👉 / @ttvlive
◎按讚【台視新聞FB】👉 / ttvnews
◎追蹤【台視新聞IG】👉 / ttvnews_tw
哈…..重刑?
17個 1罪1罰???
要知道法官是最難考的公職,每件案情都不同,只能依證據跟法律判決,要去細讀判決書後就知道原因了,所以要檢討的是立法機關為何怠惰沒修正法律。
可教化, 有悔改之意, 易科罰金777元....是這要這樣判嗎?
一塊錢就好了。
很囂張的表情。
重判?沒多久就放出來繼續偷拍了。
怎麼最近一堆罪犯不是有前科就是累犯?放出來不也沒學乖啊?就不能犯一次直接斬草除根?很難?
從重量刑然後合併執行又是沒幾年??
台灣最!
累犯這麼多次,現在才判重刑,記者做的好,什麼原因不多說了
重判就是個笑話,可教化
這前面案例 最高判多久,怎感覺會輕判😮
現在都走可教化路線....可能易科罰金就可了事.
泡湯我只服冰冰姐的
應該請他到數位部任職,可以大大的發揮他的專長,同時聘任司法改革的委員,哦,對了,大法官還有職缺。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為了錢啊!記者工作難道是為了理想嗎=_=
殺人、縱火燒死人、酒駕撞死人都沒被求重刑了,偷拍居然求重刑…… 🤔
他不尊重女性,罪大恶极
可能偷拍到高官跟人泡湯!
台灣之光讚呦!😊
偷拍者 好帥❤
我相信他跟阿北一樣是清白
民眾堂這個案件不知道跟賴清德有沒有關係😂
重判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