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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意思下面很多人都搞錯了吧…不是賠錢的問題,是被污名,員工殺了人,老闆被公審,一起被冠上殺人罪,那時媒體爆很大,發現他們爆錯,卻沒幫忙澄清
媒體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管有沒有害到人,訊息第一手要搶快,然後要夠勁爆,只能說各人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說真的媒體有問題,但事情還沒水落石出,一起撻伐的人是不是也有問題?
媒體亂報,報錯也頂多更新報導,連道歉都不用,有些人只是說錯一句話,就被大眾公審,落差太大了…媒體會有因果報應的,很多人都是媒體亂報的受害者!
可以公布報導的媒體跟記者,跟媒體記者打民事賠償名譽損害阿。
我覺得媒體應該還給呂老闆一個道歉因為媒體一窩蜂的亂報所以總是讓很多人家庭夢碎
媒體就無腦阿
殺人的低調在監獄服刑 無辜的在在外面受苦受難 真的很可憐..
加油,繼續走咖啡的路,唯一能支撐你的力量就是一杯單純的咖啡
疫情過後...可以請魏德聖導演合作拍一片...保證不只澄清還外加生意爆滿變打卡朝聖地...整個故事真的比電影還扯...真的有夠衰的...
大家多去媽媽嘴,喝咖啡幫助無辜的老闆啊!
能幫多少啊 這種應該要司法改革
@@gostjoke 呵呵
去年十月才拜訪過 買了很好的咖啡豆 大家可以多去走走 環境真的很幽靜(我是去八里店
小姊姊好正喔
捧場當然沒問題 重點是那狗屁判決 跟法官制度 不改變簡直是顆不定時炸彈
請再堅持,不合理的判決,加油
讓民眾重新看到,謝依涵害人不淺
所謂連帶債務,並不是說是由大炳賠償,而是由謝女和大炳共同負擔對家屬所要賠償的債務,家屬可以向謝女單獨求償,也可以像大炳單獨求償,又或可以同時向謝女、大炳二人求償,全看家屬想要如何求償。但是,若是家屬對大餅求償後,大炳可以對他所支出的部分,再去向謝女求償。以上是連帶債務的意涵,最主要還是要看受害家屬,是如何請求賠償的~~
@@weichaingu7200 不合理,老闆跟員工別說近親,根本連血源關係都沒有,被誣賴成殺人犯不成,還得被要求賠償,實在是很扯很誇張,父債都不子償了.....
@@weichaingu7200 這種說法無罪推定就根本不成立,也沒有人權國家這回事,這種層級式求償制度本身就是司法上的笑話,商業上某些程度上或許還能這樣做,用在人權上就完全是侵犯基本人權
@@weichaingu7200 人跟物的權利不分,說的內容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老闆辛苦了 希望你能繼續堅持下去 加油
可怕的不只謝依涵,是媒體
可惡至極
如今的媒體更恐怖
@@Rick-us6bb 沒有製造沒有消費 群眾只是消費者
風頭上炒一波新聞事件過了這麼多年再來報導一次三立可以保證當初沒有誣陷他們嗎?
@@JasperO180 媒體也是為了利益,而消費者的取向決定他們的走向,如果每次亂報都被公幹,媒體還敢亂報?不就是台灣人民也根本不在乎那些無辜受害的人們嗎?除非受害的是自己,但到時候又有誰會在乎你?
他的咖啡真的很讚,我喝過最好的!超濃郁~
無妄之災。希望一切安好⋯⋯
那種判決真的會讓人吐血!覺得非常不公平,難怪社會就幫不了他嗎?司法是為了維持公義卻做了最不公義的判決!
媽媽嘴淡水店我還沒去,八里店能邊喝咖啡邊躺在躺椅上看風景,很放鬆的好地方😌
請問一下為合是老闆付錢阿,誰殺人的,誰去賠錢阿,這老闆好倒楣阿
老闆幸苦了,希望你能夠繼續堅持下去,加油💪💪💪
太扯了吧。殺人的是員工,為何要老闆賠。以後誰敢開業當老闆!!
小丁 這表示法官有站在勞方的立場著想😎
真的 北七法官
真的超莫名其妙
搞錯重點了吧,這跟法官何干?這是跟偵查不公開有關吧。
傻子,因為民法就是這麼規定的,自己去看民法188條的內容再來講吧,條文的設計本來就是預設經營者有錢,站再受害人立場當然是先讓受害者向雇主求償,再依照條文內容由雇主向員工行使內部求償權填補損失,沒有單方面只讓老闆負責的好嗎?而且按照憲法81條規定,法官要依法審判,法律條文就寫那樣,法官還能怎麼判? 難道法官要自己現場造法嗎?
好委屈,看完後,連不喝咖啡的我,都想去支持了QQ
大家請多多轉發,讓這則新聞被大家看見
兩年前的新聞,看得挺難過…
老闆加油 你很棒❤️ 支持咖啡☕️
清者自清!會有那一天的!咖啡好喝一定會吸引人過去,加油!
好狠的員工,竟這樣陷害老闆
感覺是策劃好的,內幕重重
照這樣的做法 如果法官判一個殺人犯 不是死刑 有教化可能 出獄又殺人 是不是法官也要有責任?
請大家多支持無辜的老闆
媒體是最大的亂源呀公認的
上訴上訴上訴到底,國家應付他們精神賠償!太扯了,什麼民事法、刑事法官,犯案的人不説實話,殺死兩個人現在還活著,而無辜創業年輕人,卻因此而遭受生活驟變,令人不捨!
為何是國家賠?是媒體賠吧!瘋狂亂報!
黃婉婷 也對!煤體只顧自己的利益,而法官沒有正義也沒做正確的判決,他們都當還這兩個老板清白,並補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應該是媒體要賠
真的不懂,法官為何判他該負連帶責任? 員工殺人,知人知面不知心,在他的日常,謝就是工作表現穩定,和客人互動良好的員工壓,他要怎麼注意謝有殺人意圖? 他也是被害人誒,差別在於他沒被殺到,結果,也無法申訴,更沒有辦法申請國賠或被害補償。
員工在店內害客人受傷,不管員工是否有故意(如同你說的,老闆不可能知道員工是不是故意),老闆不能因此說那是員工個人行為就不賠受傷的客人,何況今天人死了。當然也不得不說這件事是有爭議性的,因為以當時狀況你要界定他是否跟店有關是有點疑慮的。
帥,台灣超讚的當人老闆還是當好人都會賠錢,當壞人被反擊有錢拿貪官垃圾不用罰台灣棒棒棒
吞曲棍球的道個歉就沒事 沒做錯事的被罰背黑鍋 還要面對輿論 太扯了吧
人生還很長,你要加油!
其實和連帶的民事賠償比起來,呂炳宏最冤的在於一開始的未審先判。這也是值得我們深思與檢討的。
差點害死無辜
好可憐 心疼
台灣司法怎麼可以可悲到這種程度。 兩個無辜的人。 他們人生就這樣被毀了。是政府要賠嗎?
太强了 员工杀人 要老板赔钱。。。。 台湾是这样判案的吗?老板只是倒霉又衰 请到这样的员工 外面给予的压力 还不够 还要帮杀人犯员工赔钱 什么屁道理啊。。。 这怎么判的啊
家屬是智障嗎 跟一群完全沒殺人的人要賠償 害人家被罵一輩子很爽嗎
如果謝女沒有錢,家屬為了要錢,所以老闆也有責任的負擔的意思吧,但我認為家屬真的很無恥,一個不相關的人,也甘心跟他討錢,老闆怎麼知道員工會殺人,難道這樣也有責任?
黴體!霉體!
無法理解完全跟他沒有關係為什麼要他賠還陪這麼大的數字????
以後殺人場所要在市政府.或公家機關.還可以國賠.因為負責人是政府.太好了.感謝司法給犯罪提供指引.
王成明 想法好聰明,但你是員工,哈
市府員工才可以😄😄
許多的事件有些媒體都沒有顧慮到會影響別人一生多少,只為點擊率、觀看率就像我們與惡的距離裡某一段~
媒體不也是加害人? 很多案件明明真相還不明朗,記者就爭相搶報,你們也是亂源之一吧?
真的 還事後來訪談人家受到的委屈好像自己是中立第三人一樣
總覺得謝依函在保護著某人,所以拖無辜的人下水,還故意亂引導警方辦案,一下說這樣一下說那樣,也不曉得辦案人員是什麼心態??還是懶得辦案了?? 謝依涵說是什麼就是什麼了嗎??
加油,支持你
世無公平 可悲百姓想要公平唯有權貴
希望看到這篇新聞的大家 都能去媽媽嘴支持一下老闆
唯有曾經是案件中的當事人 才能體會到身為當事人的無奈辛酸
呂炳宏真是很無辜,呂炳宏加油我們支持 你
可怕的是法屁,希望判的那位早受報應!
老闆加油!
是時候讓這影片上發燒了
好慘!去淡水時一定去支持一下!加油!
大家多去媽媽嘴咖啡捧場吧!
老闆真的很衰 遇到這種員工跟這種恐龍法官 希望你們能堅持下去 加油
員工的殺人的行為又不是老闆要求= =這樣怎麼知道誰能請誰不能請'
三立難得一次好新聞 推起來
上訴,個人覺得不合理,今天員工參與恐攻老闆也有事嗎?不合理!
不是一樣要賠的意思嗎?
@@你好-z5l 就是要看家屬是如何求償壓,若只向謝女求償,那大炳就可以不用賠償。若家屬向大炳求償,那大餅就只能先賠償,但事後再轉向謝女求償。
老闆:謀啊,重點是靠鱉,干哇闢鼠逆
老闆 加油
不懂,員工的事甘老闆屁事?那以後誰敢用更生人。
所以,有制度的公司都會要求良民證
不能這樣子說 就像是員工坑你錢 你會要老闆賠 是老闆有責任但殺人我覺得就不太對畢竟員工做啥老闆又管不住員工坑錢老闆有教他商店信用的義務但員工殺人老師都沒賠老闆為啥賠真奇怪
@@qaq9719 是啊
員工殺人老闆被罰。。這真的是
台灣法官在判案有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邏輯.依法判案,但不考慮一般人邏輯判斷.....所以才會淨判些奇奇怪怪的案件.
法律判決,在有法條依據的範圍內,人性本就不是需要考慮的因素是立法一開始就要依照人性,依照人類生活的經驗才對依法判決,如果結果不符合預期,那是法律要修改,不是司法、法官的責任
你是因為看到這案子才會這樣講。但在法庭上沒人會100%講真話,謊話反而是一大堆,大家都是只擷取自己有利的,不講對自己不利的,法官不會通靈不可能知道事實,只能照呈上的案文跟證據以法律做判決。
辛苦了!
辛苦了
倒楣的事咖啡店老闆要連帶責任中樂透老闆要不要負責連帶責任
對阿 他的意思就是中樂透 賣樂透彩的老闆也要給中獎人獎金阿
真的...很多人舉的例都是跟店家有關係的(訂貨)這個根本八竿子打不著,比較像樂透
簡單一個舉例學生在學校挑釁教官教官要負責?
感覺老闆不善言表,被當成殺人犯時也沒有積極表達甚麼,難怪剛開始的時候會被誤認
當被當做嫌疑犯時,律師會建議不要說任何話因為會被法庭採信。
爸爸的咖啡是全世界最好喝的.....
到底關老闆什麼事有夠衰
有時候我覺得法官有點自以為是的判決了,員工殺人關老闆什麼事?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
就像考試時 坐你旁邊的在作弊 結果老師卻處罰坐在旁邊的你 結尾:作弊的被處罰 坐在隔閉的你也要一起罰理由是:他在作弊你怎麼沒有反應跟老師說
@@scoffeecats 你有事呀 其它人都懂就你看不懂意思= =
@@scoffeecats 謝指教 我表達並不好,那換你來說說看摟 請~
你們沒看判決書....不能光看新聞報導就比喻...不然會越來越多人對法律反感......營業時段若是只有謝依涵..民事就可能不用賠..而且呂炳宏和另一位工讀生也在店裡面...這才是脫離不了民事的原因....台灣對於開業的流程實在太鬆散....開業本來就有很多細節要注意.......
@@gkgkyy3 對不起,謝謝你的建議,我看完了的確有錯,已修改。
@@scoffeecats 不用這樣對不起吧....我是指"你們"的比喻是沒看過判決書才這樣比喻....我現在用毒油事件來做比喻...今天如果每個經手的商人都做檢驗....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這才是民事會判賠的原因.....雖然商人好像沒被判賠~.~但這就是懂不懂法律的原因(想也知道毒油事件的司法有人操作....不然經手的廠商都應該要賠...為什麼連員工都被罵???)法律是很繁複的...所以不能只看新聞下定論....我可以跟你說.....呂炳宏現在質疑有沒有下藥...這點是正確方向....但是一定要接受現在的判決....因為如果認為沒下藥就認為自己無責任還是太情緒化......重點是還有員工訓練沒通報在場的呂炳宏的情形根本無法勝訴....難道連工讀生也說謊~.~?工讀生要是有接受公司的教育..那麼連工讀生也要一起賠....但是台灣對於開業就是管有沒賺錢而已...這看起來不重要的一環本身就是一個最好的漏洞.......農夫種菜也只能說不使用農業...難道能說絕對沒有農藥???就像毒油那樣...他敢說他絕對沒有??有檢驗才會知道嘛~.~這就是每一個環節的責任...為什麼食安一直有安全顧慮??就是因為根本沒人重視且還用感情來看事情.....
連帶責任 這是那個恐龍法官判的
加油!
這起兇殺案當年真的鬧得淡水河岸鬼影幢幢,有夠像連續劇內幕重重,人人聽到媽媽嘴三個字都會有點雞皮疙瘩,好奇怎麼不改名..
謠言是最恐怖的
應該控告抹黑媒體
三立這報導很棒
相信上天會給公道與懲戒
恐龍法官還真多,那是公家機關的判法,有連坐,遇上真是有口難辨。
最恐怖的是到現在。還有人認為老闆還有參與。而且還用詛咒的言語。
說媒體害了一個人是沒錯,但人都是跟風向的 消息怎麼說大家就怎麼看。給人的傷害造成了 在背後幫別人止血 來不及了疤痕已經消不掉了
老闆被當成殺人犯是檢方搞烏龍 應該申請國賠 但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
負屁負。人是他殺的??
@@52EY57 刑事部分沒責任 民事部分負監督不周責任 想像一下如果麥當勞員工在店內殺人 麥當勞需不需要負責 ?
到底要監督什麼...理盲?
@@qoojoe15 店長在店裏下藥 再從容把客人帶到河邊殺害 帶第一個出去時 另一位可能昏睡在桌上 整個過程不是幾分鐘 漫長的殺害過程中 不管是老闆(他說忙著在算帳) 或其他服務生 沒有人稍加關心 經營者至少要負督導不周責任 自己去查查相關法院判決再罵別人是理盲
@@qoojoe15 現在呂老闆在想法子證明店長是在店外灌醉2位受害人再加以殺害 所以和咖啡店無關 但可能性是零
大炳應該得到國賠吧,無辜的老闆,莫名的名譽損失,冤枉收押,這些不應該得到國賠嗎?
人只會看表面而不會去看事情對錯新聞常常都是負面新聞害死人
加油
我覺得真的很不公平老闆需要背負連帶責任需要賠錢這件事情希望大家一起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買他們的咖啡豆與咖啡(我是還沒喝過,有機會我一定會喝)幫善良的老闆與用心烘培每一顆你咖啡豆的,一定很好喝幫他們早日擺脫債務
這個法官叫什麼名字呀
前世因緣過了這關會再起來的
衰到不可思議
這案子其實至少可分兩方面來討論。第一就是媒體未審先判的部分,的確是讓無辜的兩位老闆背上莫須有的刑事罪名以及外界的罵名。第二則是連帶賠償責任。這部分就比較容易引起爭議。前面都說了兩位老闆沒有刑事罪名啊,怎麼還能被求償呢? 這是因為牽扯到法律對於弱勢老百姓的保護。只要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做出不法損及他人利益的作為,則雇主必須受到連帶賠償責任。舉例來說,一間食品廠的員工在工作時因為心情不爽就在食物裡加料,導致消費者食用後死亡。請問各位會覺得食品廠老闆需要負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嗎? 所以回到這案件,雇主是否須負連帶責任,就必須要看謝依涵是否是在工作時作案。所以一般民眾不要一方面容易受到媒體左右就直接認定老闆也是兇手;另一方面也不該憐憫心氾濫,覺得老闆背負連帶責任實在很無辜。對於案件要有一定的客觀性,才不會顧此失彼。另外,這判決有趣的是,男死者兒子和女死者媽媽都各別向老闆提起民事求償,結果前者原本一直都判賠,直到更一審後逆轉免賠(因為高院更一審認為無法證明謝女是在店內下藥)。而後者則最後以判賠三百多萬定讞。這也凸顯出所謂的正義,很多時候是由不同法官來定義的。
本來就是會依法官不同判決也會不同不然以前國民黨執政在處理陳水扁案時為何會中途換法官把周占春換成蔡守訓
@@歐提 我沒否認法官的心證空間啊! 只是覺得正義居然落得由法官心證來決定,導致一個判賠,一個判免賠,覺得有點搞笑罷了!
法律真好
是有蒐證真好
法官在判殺小
媒體也是幫他貼標籤之一的
為什麼要陪錢 關老板什麼事啦 倒楣ㄟ..以後誰敢開店阿
例如 犯罪的人 出來 又犯罪 那法官及司法機關都必須賠 是一樣的意思吧?
謝依涵在想什麼,為什麼要一起拖下水,打什麼算盤
按個喜歡 👍🏻
事實證明 學歷高 官位高 腦袋不一定會好使,重點是台灣的法規真的很可撥
很心疼,世界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负重前行, 谁会去想到带一个员工而那个员工会去做这样的事然后污蔑在我们的身上,他们带着善意去看待需要帮助的人和年轻人,而世界却报于他们如此
這世界不缺冤獄 也不缺無辜的罪犯 法律之前 律師才是救命稻草 法院內只有勝敗沒有正義
證據就是正義,沒蒐證就是邪惡
加油因為是
這國家的法律真的是病了
媽媽嘴超級也好喝!!!!!!!!!!!!!!
法律之後還是一樣人人有罪
怎麼鬼邏輯 , 那是建立在 加害人受雇用人直使下的行為,或 其受雇員工或環境應注意而未注意使其顧客受傷害,雇用人才須連帶賠償 , 就像 你開家黑店 指使店內手下加害於人
所以保險公司才有出相關保險 規避老闆雇主責任
申請國賠
加I
這篇意思下面很多人都搞錯了吧…不是賠錢的問題,是被污名,員工殺了人,老闆被公審,一起被冠上殺人罪,那時媒體爆很大,發現他們爆錯,卻沒幫忙澄清
媒體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管有沒有害到人,訊息第一手要搶快,然後要夠勁爆,只能說各人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說真的媒體有問題,但事情還沒水落石出,一起撻伐的人是不是也有問題?
媒體亂報,報錯也頂多更新報導,連道歉都不用,有些人只是說錯一句話,就被大眾公審,落差太大了…媒體會有因果報應的,很多人都是媒體亂報的受害者!
可以公布報導的媒體跟記者,跟媒體記者打民事賠償名譽損害阿。
我覺得媒體應該還給呂老闆一個道歉
因為媒體一窩蜂的亂報所以總是讓很多人家庭夢碎
媒體就無腦阿
殺人的低調在監獄服刑 無辜的在在外面受苦受難 真的很可憐..
加油,繼續走咖啡的路,唯一能支撐你的力量就是一杯單純的咖啡
疫情過後...可以請魏德聖導演合作拍一片...保證不只澄清還外加生意爆滿變打卡朝聖地...整個故事真的比電影還扯...真的有夠衰的...
大家多去媽媽嘴,喝咖啡幫助無辜的老闆啊!
能幫多少啊 這種應該要司法改革
@@gostjoke 呵呵
去年十月才拜訪過 買了很好的咖啡豆 大家可以多去走走 環境真的很幽靜(我是去八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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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場當然沒問題 重點是那狗屁判決 跟法官制度 不改變簡直是顆不定時炸彈
請再堅持,不合理的判決,加油
讓民眾重新看到,謝依涵害人不淺
所謂連帶債務,並不是說是由大炳賠償,而是由謝女和大炳共同負擔對家屬所要賠償的債務,家屬可以向謝女單獨求償,也可以像大炳單獨求償,又或可以同時向謝女、大炳二人求償,全看家屬想要如何求償。但是,若是家屬對大餅求償後,大炳可以對他所支出的部分,再去向謝女求償。
以上是連帶債務的意涵,最主要還是要看受害家屬,是如何請求賠償的~~
@@weichaingu7200 不合理,老闆跟員工別說近親,根本連血源關係都沒有,被誣賴成殺人犯不成,還得被要求賠償,實在是很扯很誇張,父債都不子償了.....
@@weichaingu7200 這種說法無罪推定就根本不成立,也沒有人權國家這回事,這種層級式求償制度本身就是司法上的笑話,商業上某些程度上或許還能這樣做,用在人權上就完全是侵犯基本人權
@@weichaingu7200 人跟物的權利不分,說的內容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老闆辛苦了 希望你能繼續堅持下去 加油
可怕的不只謝依涵,是媒體
可惡至極
如今的媒體更恐怖
@@Rick-us6bb 沒有製造沒有消費 群眾只是消費者
風頭上炒一波新聞
事件過了這麼多年再來報導一次
三立可以保證當初沒有誣陷他們嗎?
@@JasperO180 媒體也是為了利益,而消費者的取向決定他們的走向,如果每次亂報都被公幹,媒體還敢亂報?不就是台灣人民也根本不在乎那些無辜受害的人們嗎?除非受害的是自己,但到時候又有誰會在乎你?
他的咖啡真的很讚,我喝過最好的!超濃郁~
無妄之災。希望一切安好⋯⋯
那種判決真的會讓人吐血!覺得非常不公平,難怪社會就幫不了他嗎?司法是為了維持公義卻做了最不公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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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為合是老闆付錢阿,誰殺人的,誰去賠錢阿,這老闆好倒楣阿
老闆幸苦了,希望你能夠繼續堅持下去,加油💪💪💪
太扯了吧。殺人的是員工,為何要老闆賠。以後誰敢開業當老闆!!
小丁 這表示法官有站在勞方的立場著想😎
真的 北七法官
真的超莫名其妙
搞錯重點了吧,這跟法官何干?這是跟偵查不公開有關吧。
傻子,因為民法就是這麼規定的,自己去看民法188條的內容再來講吧,條文的設計本來就是預設經營者有錢,站再受害人立場當然是先讓受害者向雇主求償,再依照條文內容由雇主向員工行使內部求償權填補損失,沒有單方面只讓老闆負責的好嗎?
而且按照憲法81條規定,法官要依法審判,法律條文就寫那樣,法官還能怎麼判? 難道法官要自己現場造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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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加油 你很棒❤️ 支持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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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狠的員工,竟這樣陷害老闆
感覺是策劃好的,內幕重重
照這樣的做法 如果法官判一個殺人犯 不是死刑 有教化可能 出獄又殺人 是不是法官也要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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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是最大的亂源呀
公認的
上訴上訴上訴到底,國家應付他們精神賠償!
太扯了,什麼民事法、刑事法官,犯案的人不説實話,殺死兩個人現在還活著,而無辜創業年輕人,卻因此而遭受生活驟變,令人不捨!
為何是國家賠?是媒體賠吧!瘋狂亂報!
黃婉婷 也對!煤體只顧自己的利益,而法官沒有正義也沒做正確的判決,他們都當還這兩個老板清白,並補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應該是媒體要賠
真的不懂,法官為何判他該負連帶責任? 員工殺人,知人知面不知心,在他的日常,謝就是工作表現穩定,和客人互動良好的員工壓,他要怎麼注意謝有殺人意圖? 他也是被害人誒,差別在於他沒被殺到,結果,也無法申訴,更沒有辦法申請國賠或被害補償。
員工在店內害客人受傷,不管員工是否有故意(如同你說的,老闆不可能知道員工是不是故意),老闆不能因此說那是員工個人行為就不賠受傷的客人,何況今天人死了。
當然也不得不說這件事是有爭議性的,因為以當時狀況你要界定他是否跟店有關是有點疑慮的。
帥,台灣超讚的
當人老闆還是當好人都會賠錢,
當壞人被反擊有錢拿
貪官垃圾不用罰
台灣棒棒棒
吞曲棍球的道個歉就沒事 沒做錯事的被罰背黑鍋 還要面對輿論 太扯了吧
人生還很長,你要加油!
其實和連帶的民事賠償比起來,呂炳宏最冤的在於一開始的未審先判。這也是值得我們深思與檢討的。
差點害死無辜
好可憐 心疼
台灣司法怎麼可以可悲到這種程度。 兩個無辜的人。 他們人生就這樣被毀了。是政府要賠嗎?
太强了 员工杀人 要老板赔钱。。。。 台湾是这样判案的吗?老板只是倒霉又衰 请到这样的员工 外面给予的压力 还不够 还要帮杀人犯员工赔钱 什么屁道理啊。。。 这怎么判的啊
所謂連帶債務,並不是說是由大炳賠償,而是由謝女和大炳共同負擔對家屬所要賠償的債務,家屬可以向謝女單獨求償,也可以像大炳單獨求償,又或可以同時向謝女、大炳二人求償,全看家屬想要如何求償。但是,若是家屬對大餅求償後,大炳可以對他所支出的部分,再去向謝女求償。
以上是連帶債務的意涵,最主要還是要看受害家屬,是如何請求賠償的~~
家屬是智障嗎 跟一群完全沒殺人的人要賠償 害人家被罵一輩子很爽嗎
如果謝女沒有錢,家屬為了要錢,所以老闆也有責任的負擔的意思吧,但我認為家屬真的很無恥,一個不相關的人,也甘心跟他討錢,老闆怎麼知道員工會殺人,難道這樣也有責任?
黴體!霉體!
無法理解
完全跟他沒有關係為什麼要他賠
還陪這麼大的數字????
以後殺人場所要在市政府.或公家機關.還可以國賠.因為負責人是政府.
太好了.感謝司法給犯罪提供指引.
王成明 想法好聰明,但你是員工,哈
市府員工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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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不也是加害人? 很多案件明明真相還不明朗,記者就爭相搶報,你們也是亂源之一吧?
真的 還事後來訪談人家受到的委屈
好像自己是中立第三人一樣
總覺得謝依函在保護著某人,所以拖無辜的人下水,還故意亂引導警方辦案,一下說這樣一下說那樣,也不曉得辦案人員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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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支持你
世無公平
可悲百姓
想要公平
唯有權貴
希望看到這篇新聞的大家 都能去媽媽嘴支持一下老闆
唯有曾經是案件中的當事人 才能體會到身為當事人的無奈辛酸
呂炳宏真是很無辜,呂炳宏加油我們支持 你
可怕的是法屁,希望判的那位早受報應!
老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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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去淡水時一定去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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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怎麼知道誰能請誰不能請'
三立難得一次好新聞 推起來
上訴,個人覺得不合理,今天員工參與恐攻老闆也有事嗎?不合理!
所謂連帶債務,並不是說是由大炳賠償,而是由謝女和大炳共同負擔對家屬所要賠償的債務,家屬可以向謝女單獨求償,也可以像大炳單獨求償,又或可以同時向謝女、大炳二人求償,全看家屬想要如何求償。但是,若是家屬對大餅求償後,大炳可以對他所支出的部分,再去向謝女求償。
以上是連帶債務的意涵,最主要還是要看受害家屬,是如何請求賠償的~~
不是一樣要賠的意思嗎?
@@你好-z5l 就是要看家屬是如何求償壓,若只向謝女求償,那大炳就可以不用賠償。若家屬向大炳求償,那大餅就只能先賠償,但事後再轉向謝女求償。
老闆:謀啊,重點是靠鱉,干哇闢鼠逆
老闆 加油
不懂,員工的事甘老闆屁事?那以後誰敢用更生人。
所以,有制度的公司都會要求良民證
不能這樣子說 就像是員工坑你錢 你會要老闆賠 是老闆有責任
但殺人我覺得就不太對
畢竟員工做啥老闆又管不住
員工坑錢老闆有教他商店信用的義務
但員工殺人老師都沒賠老闆為啥賠真奇怪
@@qaq9719 是啊
員工殺人老闆被罰。。這真的是
台灣法官在判案有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邏輯.
依法判案,但不考慮一般人邏輯判斷.....所以才會淨判些奇奇怪怪的案件.
法律判決,在有法條依據的範圍內,人性本就不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是立法一開始就要依照人性,依照人類生活的經驗才對
依法判決,如果結果不符合預期,那是法律要修改,不是司法、法官的責任
你是因為看到這案子才會這樣講。
但在法庭上沒人會100%講真話,謊話反而是一大堆,大家都是只擷取自己有利的,不講對自己不利的,法官不會通靈不可能知道事實,只能照呈上的案文跟證據以法律做判決。
辛苦了!
辛苦了
倒楣的事咖啡店老闆要連帶責任
中樂透老闆要不要負責連帶責任
對阿 他的意思就是中樂透 賣樂透彩的老闆也要給中獎人獎金阿
真的...
很多人舉的例都是跟店家有關係的(訂貨)
這個根本八竿子打不著,比較像樂透
簡單一個舉例
學生在學校挑釁教官
教官要負責?
感覺老闆不善言表,被當成殺人犯時也沒有積極表達甚麼,難怪剛開始的時候會被誤認
當被當做嫌疑犯時,律師會建議不要說任何話因為會被法庭採信。
爸爸的咖啡是全世界最好喝的.....
到底關老闆什麼事
有夠衰
有時候我覺得法官有點自以為是的判決了,員工殺人關老闆什麼事?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
就像考試時 坐你旁邊的在作弊 結果老師卻處罰坐在旁邊的你
結尾:作弊的被處罰 坐在隔閉的你也要一起罰
理由是:他在作弊你怎麼沒有反應跟老師說
@@scoffeecats 你有事呀 其它人都懂就你看不懂意思= =
@@scoffeecats 謝指教 我表達並不好,那換你來說說看摟 請~
你們沒看判決書....
不能光看新聞報導就比喻...
不然會越來越多人對法律反感......
營業時段若是只有謝依涵..民事就可能不用賠..而且呂炳宏和另一位工讀生也在店裡面...
這才是脫離不了民事的原因....
台灣對於開業的流程實在太鬆散....
開業本來就有很多細節要注意.......
@@gkgkyy3 對不起,謝謝你的建議,我看完了的確有錯,已修改。
@@scoffeecats
不用這樣對不起吧....
我是指"你們"的比喻是沒看過判決書才這樣比喻....
我現在用毒油事件來做比喻...
今天如果每個經手的商人都做檢驗....
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
這才是民事會判賠的原因.....
雖然商人好像沒被判賠~.~
但這就是懂不懂法律的原因(想也知道毒油事件的司法有人操作....不然經手的廠商都應該要賠...為什麼連員工都被罵???)
法律是很繁複的...
所以不能只看新聞下定論....
我可以跟你說.....呂炳宏現在質疑有沒有下藥...
這點是正確方向....
但是一定要接受現在的判決....
因為如果認為沒下藥就認為自己無責任還是太情緒化......
重點是還有員工訓練沒通報在場的呂炳宏的情形根本無法勝訴....
難道連工讀生也說謊~.~?
工讀生要是有接受公司的教育..那麼連工讀生也要一起賠....
但是台灣對於開業就是管有沒賺錢而已...
這看起來不重要的一環本身就是一個最好的漏洞.......
農夫種菜也只能說不使用農業...難道能說絕對沒有農藥???
就像毒油那樣...他敢說他絕對沒有??
有檢驗才會知道嘛~.~
這就是每一個環節的責任...
為什麼食安一直有安全顧慮??
就是因為根本沒人重視且還用感情來看事情.....
連帶責任 這是那個恐龍法官判的
加油!
這起兇殺案當年真的鬧得淡水河岸鬼影幢幢,有夠像連續劇內幕重重,人人聽到媽媽嘴三個字都會有點雞皮疙瘩,好奇怎麼不改名..
謠言是最恐怖的
應該控告抹黑媒體
三立這報導很棒
相信上天
會給公道與懲戒
恐龍法官還真多,那是公家機關的判法,有連坐,遇上真是有口難辨。
最恐怖的是到現在。還有人認為老闆還有參與。而且還用詛咒的言語。
說媒體害了一個人是沒錯,但人都是跟風向的 消息怎麼說大家就怎麼看。給人的傷害造成了 在背後幫別人止血 來不及了疤痕已經消不掉了
老闆被當成殺人犯是檢方搞烏龍 應該申請國賠 但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
負屁負。人是他殺的??
@@52EY57 刑事部分沒責任 民事部分負監督不周責任 想像一下如果麥當勞員工在店內殺人 麥當勞需不需要負責 ?
到底要監督什麼...理盲?
@@qoojoe15 店長在店裏下藥 再從容把客人帶到河邊殺害 帶第一個出去時 另一位可能昏睡在桌上 整個過程不是幾分鐘 漫長的殺害過程中 不管是老闆(他說忙著在算帳) 或其他服務生 沒有人稍加關心 經營者至少要負督導不周責任 自己去查查相關法院判決再罵別人是理盲
@@qoojoe15 現在呂老闆在想法子證明店長是在店外灌醉2位受害人再加以殺害 所以和咖啡店無關 但可能性是零
大炳應該得到國賠吧,無辜的老闆,莫名的名譽損失,冤枉收押,這些不應該得到國賠嗎?
人只會看表面
而不會去看事情對錯
新聞常常都是負面新聞害死人
加油
我覺得真的很不公平
老闆需要背負連帶責任需要賠錢這件事情
希望大家一起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買他們的咖啡豆與咖啡(我是還沒喝過,有機會我一定會喝)
幫善良的老闆與用心烘培每一顆你咖啡豆的,一定很好喝
幫他們早日擺脫債務
這個法官叫什麼名字呀
前世因緣過了這關會再起來的
衰到不可思議
這案子其實至少可分兩方面來討論。第一就是媒體未審先判的部分,的確是讓無辜的兩位老闆背上莫須有的刑事罪名以及外界的罵名。第二則是連帶賠償責任。這部分就比較容易引起爭議。前面都說了兩位老闆沒有刑事罪名啊,怎麼還能被求償呢? 這是因為牽扯到法律對於弱勢老百姓的保護。只要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做出不法損及他人利益的作為,則雇主必須受到連帶賠償責任。
舉例來說,一間食品廠的員工在工作時因為心情不爽就在食物裡加料,導致消費者食用後死亡。請問各位會覺得食品廠老闆需要負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嗎? 所以回到這案件,雇主是否須負連帶責任,就必須要看謝依涵是否是在工作時作案。所以一般民眾不要一方面容易受到媒體左右就直接認定老闆也是兇手;另一方面也不該憐憫心氾濫,覺得老闆背負連帶責任實在很無辜。對於案件要有一定的客觀性,才不會顧此失彼。
另外,這判決有趣的是,男死者兒子和女死者媽媽都各別向老闆提起民事求償,結果前者原本一直都判賠,直到更一審後逆轉免賠(因為高院更一審認為無法證明謝女是在店內下藥)。而後者則最後以判賠三百多萬定讞。這也凸顯出所謂的正義,很多時候是由不同法官來定義的。
本來就是會依法官不同
判決也會不同
不然以前國民黨執政在處理陳水扁案時
為何會中途換法官
把周占春換成蔡守訓
@@歐提 我沒否認法官的心證空間啊! 只是覺得正義居然落得由法官心證來決定,導致一個判賠,一個判免賠,覺得有點搞笑罷了!
法律真好
是有蒐證真好
法官在判殺小
媒體也是幫他貼標籤之一的
為什麼要陪錢 關老板什麼事啦 倒楣ㄟ..以後誰敢開店阿
例如 犯罪的人 出來 又犯罪 那法官及司法機關都必須賠 是一樣的意思吧?
謝依涵在想什麼,為什麼要一起拖下水,打什麼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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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 學歷高 官位高 腦袋不一定會好使,重點是台灣的法規真的很可撥
很心疼,世界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负重前行, 谁会去想到带一个员工而那个员工会去做这样的事然后污蔑在我们的身上,他们带着善意去看待需要帮助的人和年轻人,而世界却报于他们如此
這世界不缺冤獄 也不缺無辜的罪犯 法律之前 律師才是救命稻草 法院內只有勝敗沒有正義
證據就是正義,沒蒐證就是邪惡
加油因為是
這國家的法律真的是病了
媽媽嘴超級也好喝!!!!!!!!!!!!!!
法律之後還是一樣人人有罪
怎麼鬼邏輯 , 那是建立在 加害人受雇用人直使下的行為,或 其受雇員工或環境應注意而未注意使其顧客受傷害,雇用人才須連帶賠償 , 就像 你開家黑店 指使店內手下加害於人
所以保險公司才有出相關保險 規避老闆雇主責任
申請國賠
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