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版】女兒49歲啃老見骨,心寒父耗費8年大義滅親

Поделиться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8 окт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20

  • @張育翠
    @張育翠 3 года назад +36

    我們家爸爸走了,沒留遺囑
    我們房子直接過戶給弟弟
    現金就直接都給媽媽了
    如果自身都能好好工作生活
    如果有一個好的雙親跟兄妹關係
    這些都西其實都是身外之物

    • @Lee-bl2fo
      @Lee-bl2fo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不是有特留份

    • @張中元-s7v
      @張中元-s7v Год назад +2

      來賓根本沒有同理心!養個啃老的子女心情會好嗎?當然要心盡辦法讓其般出去!心情才會好!

  • @rikaakana
    @rikaakana 3 года назад +23

    虽然,我和父亲不和,房子是母亲死后留下来和没有父亲的名字,我临愿自己到外面买自己的房子搬出去不让父亲知道,把老家留给他,赶老人家出去真的做不到即使和父亲不和。

    • @desc7066
      @desc7066 Год назад +3

      您是位令人尊敬的人!

    • @bon-genlee6759
      @bon-genlee6759 Год назад +1

      當初父親沒出錢買房嗎?

  • @oarveve
    @oarveve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女兒既然說房子是媽媽留下的,所以她有權利住下,那又何必付租金給爸爸呢
    既有付租金,不就承認她沒繼續付租金的話是不具有居住權利的

  • @snowchen6074
    @snowchen607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6

    爸爸也狠,女兒老了沒有謀生能力,趕出去她怎麼辦,爸爸85了都快翹了,為何不兩人相依為命?這個父親也蠻狠心,竟然寧願花這麼多錢去打官司

  • @nv34dg986gfyf
    @nv34dg986gfyf 4 года назад +18

    這個叫前世有相欠 今世一定要還,今世沒有還來世也要還,為什麼不是別人為什麼是你 ,你就是欠他的,他就是金主🧞‍♂️

  • @diyang3577
    @diyang3577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有人生活有压力,就想啃老看了真的很让人担心。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心理负担是很重的,这时其实他还没有脱离“他赖”的阶段。大仁视频中讲到,人生的发展有三个阶段:他赖、自立、互动。年轻人从他赖到自立阶段的过渡时期,相对比较迷茫,这时候最需要人们的理解、支持和关爱,周围环境好了,人也会振作起来。年轻人,自己也应多体谅父母,尽快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 @guotaowu5298
    @guotaowu529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2

    打官司的百几万可买一间更好的新房子,8年官司应是律师设的局。

  • @karimunjawapulau8378
    @karimunjawapulau8378 Год назад +3

    各有各的無耐奈

  • @recuerdos2457
    @recuerdos2457 4 года назад +17

    不能完美解決、就要預備損失一點、再將之解決。賣了一人一半吧

  • @meinuelu182
    @meinuelu182 3 года назад +16

    孩子不是自己想來的, 沒辦法教會她們獨立自主 ,就該擔待他們, 盡量幫忙, 你死的時候財產帶不走 ,但是愛與恨會跟著你去天堂地獄 ,甚至留到下一世!

    • @desc7066
      @desc7066 Год назад +2

      孩子一直在家啃父母, 若是好手好腳, 卻一直不外出工作, 啃到49 歲 , 搞到老父親還要請律師和他打官司, 這樣的 “ 啃老族 ” 是非常可恥的。
      有獨立精神的年輕人, 有非常強的自尊心 , 老早就完成學業 , 外出工作, 先去租房, 結完婚, 和丈夫自己買房 ( 有人完全不要父母幫忙 )
      所以不要以為“ 啃老” 是理所當然的。
      孩子天生智障

    • @gardenjl
      @gardenjl Год назад +2

      不是健康有問題的話每個人都應該找個工作生活!只要正當工作不見得需是大工作!

  • @enzol2823
    @enzol2823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英語系國家與西歐某些國家,他們的傳統觀念是,小孩18-20念大學時,就會離家,自立更生。
    不需奉養父母,也不需照顧小孩。
    如果他女兒有工作,不合墾老意義。
    是她女兒違反傳統觀念。

  • @violetlin8236
    @violetlin8236 Год назад +1

    民法上不是有分應繼份和特留份嗎?

  • @mottoliu
    @mottoliu 3 года назад +12

    看来男嘉宾胡说八道,据澳国新闻报道,法院不承认该女儿有继承权,法院已经寄出传票要女儿搬出。澳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夫妻共有,子女没份,除非遗嘱赠与。

    • @a5080055
      @a508005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他是台灣的律師 他講的東西是以台灣的法律為例的狀況

    • @林秋金-i9z
      @林秋金-i9z 3 года назад

      @@a5080055 l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沒人想知道澳洲的法律,節目談的事件是假設發生在台灣,情況會是如何。

  • @lisawei6183
    @lisawei6183 3 года назад +18

    奇怪,夫妻聯合財產制,,結婚後獲得的財產,夫死就是妻的,妻死就是夫的,オ對吧!

    • @astridsmom4400
      @astridsmom4400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婚前财产呢?

    • @kengchenghuang6922
      @kengchenghuang6922 Год назад +1

      夫妻為了享受爽幾分鐘
      而搞出新的人命
      夫妻難道不需要負責任

    • @kengchenghuang6922
      @kengchenghuang6922 Год назад +1

      夫妻為了享受爽幾分鐘
      而搞出新的人命
      新的生命不知為何而生夫妻難道不需要負責任

  • @馬小娟-l9t
    @馬小娟-l9t 3 года назад +17

    女兒住久了,房子就是她了,爸爸還能住多久,如果賣了,錢只能拿一半。所以堅持不賣房。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可以反向跟銀行借款,誰說一定要留個她?

    • @jacquelinelam3022
      @jacquelinelam30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 但如果爸爸只有半個业权, 不能借款.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jacquelinelam3022
      跟女兒講好吧,各退一步

    • @jacquelinelam3022
      @jacquelinelam30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 講沒有用, 沒有完整业权, 銀行不會借. 其实业主是媽媽, 不是爸爸都可能有些問題. 父女之間可能有問題. 女兒其实不对的, 应該要在市塲共同賣出物业, 平分所得.

  • @暗共叫
    @暗共叫 3 года назад +9

    台灣更嚴重

  • @Vivi-dt6yc
    @Vivi-dt6yc 3 года назад +11

    律師說錯了耶~不是3份,50%是在世的配偶,50%子女。子女有1人以上就按50%按比例分配

    • @tinahuang9801
      @tinahuang9801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你要先去申請夫妻財產分配。
      如果沒有,一但配偶突然往生,財產就跟子女平均分配。
      要記得去申請。

    • @pyliu8668
      @pyliu8668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均分,除非主張夫妻財產剩餘價值分配,先分一半,其他再跟子女再均分一次。也就是如果有4個小孩,生存的配偶先主張50%,剩下的50%,配偶再跟4個小孩共5人均分,也就是配偶總共可以分得50%+10%=60%

    • @ycpeng
      @ycpe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遺產繼承的份額分配 應該是因國而異

    • @jieshi5911
      @jieshi5911 3 года назад

      子女跟配偶平分,配偶跟其他人才是配偶先拿50%

  • @ou891051357
    @ou891051357 4 года назад +14

    通常媽媽都會給小孩.那會給先生呀.

  • @蔡宇童
    @蔡宇童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感覺能不生小孩,就不生小孩。靠自己賺的錢養老比較實在

  • @sharongan8777
    @sharongan8777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真令人恶心的一对父女。为什么这么说,没有亲情可言。做父亲的何必这么决绝。不如让女儿来照顾自己到老不是更好。将来老死了,女儿也有容身之地。都不为子女考虑。女儿也是问题,为什么要啃老。。她应该争取得到父亲的理解,同意她一直住在家里。人跟人之间只剩下利益的考量,完全没有人情味,白活了。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說不定父女不和,父親知道女兒不會善待自己,給自己養老更不可能。噁心的應該是女兒,不工作,只想啃老。

    • @aliciar1903
      @aliciar1903 Год назад +3

      確實
      至於她現在沒有工作失業
      尚無資訊表示所有吃喝都他老爸給的
      該國對於失業和清貧者應該是有補助金
      他老爸目前沒有和她住一塊 05:59
      現在問題是在遺產應用雙方沒有共識
      她住在自己名下財產被叫啃老也不厚道
      這父親也是鴨霸
      想盡辦法想賣房來用
      女兒快50確實也很難找工作或買房
      確實他們兩應該雙方各退一步
      這麼看來
      台灣一堆從小住父母家到娶老婆的
      甚至父母還買新房或把另一間舊房給兒子的
      或特地回老家娶妻生子同住的
      住一起根本也沒給家用的
      老人家生病很忙也不想顧的一堆
      有工作就不叫啃老?
      這堆才是啃老族
      美其名說子孫滿堂、孝順陪父母
      父母都還沒死
      這些人住的房子甚至都還不是他們的名子
      我表哥從小住家裡到結婚
      就算有工作也沒給他媽半毛錢
      吃用媽媽的
      白天小孩還請媽媽顧
      還好意思說他每月都能存3分之2的薪水
      這更下流
      而畢竟本身就台北人了
      要出外去去租買房要花費天價
      並且也沒必要到工作機會更少的外縣市
      台北真的挺多從小住到老的
      別告訴我他媽煮的菜跟買的衞生紙他都沒用到

    • @aliciar1903
      @aliciar1903 Год назад +1

      @@edwardasner5322
      um…你們好像沒了解遺產繼承分配
      母親死了
      她名下財產是孩子跟配偶一人一半
      她女兒有權住該房
      他連想租別人本就該經求女兒同意
      甚至生物學上的親屬關係
      她女兒還是跟母親有血緣的人
      至於她現在沒有工作失業
      尚無資訊表示所有吃喝都他老爸給的
      對於失業和清貧者應該是有補助金
      他老爸目前沒有和她住一塊 05:59
      現在問題是在遺產應用雙方沒有共識
      她住在自己名下財產被叫啃老也不厚道
      這父親也是鴨霸
      想盡辦法想賣房來用
      女兒快50確實也很難找工作或買房
      確實他們兩應該雙方各退一步
      這麼看來
      台灣一堆從小住父母家到娶老婆的
      甚至父母還買新房或把另一間舊房給兒子的
      或特地回老家娶妻生子同住的
      住一起根本也沒給家用的
      老人家生病很忙也不想顧的一堆
      有工作就不叫啃老?
      這堆才是啃老族
      美其名說子孫滿堂、孝順陪父母
      父母都還沒死
      這些人住的房子甚至都還不是他們的名子
      我表哥從小住家裡到結婚
      就算有工作也沒給他媽半毛錢
      吃用媽媽的
      白天小孩還請媽媽顧
      還好意思說他每月都能存3分之2的薪水
      這更下流
      而畢竟本身就台北人了
      要出外去去租買房要花費天價
      並且也沒必要到工作機會更少的外縣市
      台北真的挺多從小住到老的
      別告訴我他媽煮的菜跟買的衞生紙他都沒用到

  • @wei-tingshen5319
    @wei-tingshen5319 3 года назад +19

    我住澳洲,這邊不只是啃老,還有等老公死的很多

    • @莊佩婷-h6q
      @莊佩婷-h6q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真假!!我都以為外國人都比較獨立

    • @wei-tingshen5319
      @wei-tingshen5319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因為離婚女方可以拿一半男方財產,澳洲講究女權

    • @f19880229
      @f19880229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難怪外國人都說離婚很吃虧 財產直接少一半

  • @janewang2741
    @janewang2741 4 года назад +21

    在美国,如果配偶一方过世,房产和存款应该是给配偶吧?

    • @mottoliu
      @mottoliu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Jane Wang, 您是对的,英、美、加、澳。。等都是如此。男嘉宾胡说八道误人子弟。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但律師說的是台灣的法律現況,他在談這件案子時,是假設這件事是發生在台灣,觀眾想知道的,也是這件事若發生在台灣該如何處理。

  • @toyoyoyo104
    @toyoyoyo104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Singapore has a case of a Dad killing his own daughter due to similar reason. Maybe can cover it.

  • @kengchenghuang6922
    @kengchenghuang6922 Год назад +2

    夫妻為了享受爽幾分鐘
    而搞出新的人命
    新的生命不知為何而生夫妻難道不需要負責任

  • @ugusta1345
    @ugusta1345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主持人欠缺法律常識,本來就是配偶和子女都有繼承權,怎麼會認為只有配偶能繼承呢?

  • @h198007
    @h198007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我家養我家千金52年了,49年不算甚麼,而我從17歲開始工作到現在,我媽說我比較聰明所以我要自己賺錢,呵呵呵。

  • @chenihan
    @chenihan 4 года назад +17

    不能說啃老- 本來法律上她的就是她的,不是她的她還要才啃老。

    • @chenihan
      @chenihan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雖說「家人」可是就像離婚的兩人,本來也都是「家人」啊,還不是撕破臉。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誰說一定要留給她?

    • @chenihan
      @chenihan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法律上沒有「她」那就沒有啊。

  • @ellenchiang9503
    @ellenchiang9503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澳洲法律不是這樣的,和台灣不同。

    • @test2test911
      @test2test911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中国没有特留份,立了遗嘱就遵从遗嘱的。

    • @Fenny6712
      @Fenny67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有特留份比較合理,萬一遺囑都留給小老婆,大老婆、孩子怎麼辦?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應該有特留份,財產想給誰就給誰,台灣的特留份真的很奇怪,違反當事人意願。當事人就算想給外人,那也是當事人的意願。

  • @小娜小娜
    @小娜小娜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阿德,說的對,珍不爭,打官司搞死關係,下下策。

  • @carolmeeilinglee4282
    @carolmeeilinglee4282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女儿其实是在等爸爸死,因为爸爸死另外一半也是她的了。她就有100%的拥有权了

  • @comper0904
    @comper0904 3 года назад

    OK

  • @tongchuiman5276
    @tongchuiman527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香港房產 有長命契這条款 若這物業共同持有人(當初買樓時所簽署的人名、不論他們是否有血缘或婚姻關係)選擇}此項条款登記 那當中一方過身 後 另一方便自動全部擁有該物業了 不用訂立遺噣 又假若不用長命契這条款 就須訂立遺噣過身後交與另一持有者 否則 過逝者的親屬(如子女)便跟剩下的持有者按法律規定分配 但如台灣般訂立遗噣也要預留给子女的部分 恐怕會引起不少爭議及官司訴頌

  • @羅伯篙
    @羅伯篙 3 года назад +18

    現在這種好手好腳不工作的啃老族好多 我家樓下就有一個

    • @aliciar1903
      @aliciar1903 Год назад

      一堆好手好腳有工作的也是吃用家裡
      媽媽還幫他洗衣打掃
      沒付租金還沒給家用
      有的給的孝親費是比外面租房的三分之一還少
      還好意思說他沒啃老
      家事都馬父母在做的多
      以為有在工作就了不起
      甚至娶妻生子了也住家裡
      此時開銷都花給小孩、車貸了
      給不了父母孝親費
      父母還得免費當褓姆的
      這些才噁心萬倍
      一副有工作我就能名正言順住在我父母的房子
      事件中女主有權住該房(遺產)
      至於她現在沒有工作失業
      尚無資訊表示所有吃喝都他老爸給的
      失業和清貧者應該是有補助金
      他爸目前應沒有和她住一塊 05:59
      現在問題是在遺產應用雙方沒有共識
      她住在自己名下財產被叫啃老也不厚道
      這父親也是鴨霸
      想盡辦法想賣房來用
      女兒快50確實也很難找工作或買房
      並且也不是人人都能找到另一半結婚搬離
      他們兩應該雙方各退一步
      而不是只鄙視一方
      我想
      他父親的做法也沒有比較清高

  • @wwchhartman9296
    @wwchhartman9296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所有權/産權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當一個配偶去世時,另一個在世的配偶就是會自動佔有整個房子100%持分産權; 但如果夫妻生前遺囑文書同意,且法院公証, 一配偶先過世, 那還活著的配偶可持50%, 另一半50% 由子女平份.

  • @杨光-s5h
    @杨光-s5h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住就住,出点钱

  • @元滿·任務
    @元滿·任務 Год назад

    😇敬請 考慮:「調換床頭坐向、換房間,神明/公媽 供奉位置, 搬家移居:區里路街巷、縣市, 重新“叫喚的名字語聲”、“更名”、…,(誦經迴向*)……

    *
    🤗祝禱 <“明”·師> 現前 ~~ 😇

  • @nice3055
    @nice3055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子女就是來討債的嘛!

  • @辛福來了
    @辛福來了 Год назад

    我大哥50多現在都啃很久了😂而且也沒付租金😂都女的外勞怎麼可能有工作啊

  • @west11022
    @west110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0:39 湖上檯面
    爛泥湖不上牆
    湖不起的阿斗

  • @meiyuc22
    @meiyuc22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美國人養小孩的邏輯就是有讓他成年了就獨立的目標。華人沒有,因爲華人爸媽自己也不想要小孩完全脫離你、完全獨立,而是想要他幫你養老

  • @葉瓊珍
    @葉瓊珍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女兒看起來像有色人種,爸爸是白人!或許是領養的?還是媽媽也是有色人種?感覺沒什麼親情!

  • @chainleigh3025
    @chainleigh302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叫啃老嗎?媽媽的房子,女兒不能住嗎?為什麼不找台灣的例子,照片那個不是澳洲人嗎?節目選的案例好奇怪。~"~媽媽怎麼沒有交代就走了。這兩人真的是父女嗎?還是繼女?真麻煩,法官真是的,一個案子弄八年。

  • @龍王-f5i
    @龍王-f5i 4 года назад +22

    😅😂🤣
    房子賣一賣
    兩個都去住養老院
    ………………😅😂🤣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好主意

    • @包姆凱蘿
      @包姆凱蘿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49歲還無法住養老院

    • @ycpeng
      @ycpe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就怕那個房子不夠值錢 只夠一個人住養老院

  • @62tpe
    @62tpe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辛苦栽培扶養了子女己经盡到父母责任,請問孩子们有什麽权利去强行分割父母的財產?什么狗屁不通的法律?

  • @douyalee2993
    @douyalee2993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父母教育子女,要不要說我花的錢我要討回來,有點繆誤吧!

  • @ericlin9709
    @ericlin9709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這種節目要考慮人情世故,不是硬梆梆的好像女兒在啃老,詳細互動情形你們知道嗎?不知道。
    我們不是共產國家,而且看來賓發言,根本不清楚整個事情細節,而只是看新聞片面解讀,也不去看澳洲法律,拿台灣標準在解讀澳洲法律,有點莫名其妙。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節目是在討論台灣的法律,不是澳洲的法律。

  • @楊黑貓-e9v
    @楊黑貓-e9v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啃老是普再現像

  • @江秋菊-r3p
    @江秋菊-r3p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還是我聰明

  • @开窍开悟-r7w
    @开窍开悟-r7w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养儿为患!养老防儿!啃老刮老谋老子女比比皆是!生仔不知仔心肝,亲生子不如近身钱(老本),千仔万仔不及錢包仔!揽实近身钱富养自己才是上上之策,更是老人之最高超生活迏度!不要借钱给子女买屋或做生意,钱离了手给子女你便买棺材唔知訂(买寿板不知地点)!子女当这些钱是"预支遗產"!(不成文之法律专有名词"预支遗產")这种"无良债"会还给你吗?你真太幼稚!太天真了!十之八九的子女都是來討债!不是孝顺回报还恩的!醒來吧!人心不古,养老防儿的年代已來临!父母当子女是宝,子女当父母是草!你爱子女,子女爱你吗?我们是孝顺父母的最后-代。大部份儿子是有異性无人性,只懂得孝顺女朋友。我们是被子女抛棄的第-代,孝顺父母的最后-代。"人"靠得住!猪乸(母猪)会上樹![难过]

  • @momohuang9160
    @momohuang9160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留財產害了這些小孩

  • @葛闢藏鏡人
    @葛闢藏鏡人 Год назад

    配偶分一半,直系子女分剩下一半

  • @邱駿倫
    @邱駿倫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日本活這麼久根本是社會成本

  • @莊小明-p2d
    @莊小明-p2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自己養大的,怪誰

  • @62tpe
    @62tpe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Wrong, in USA assets go to the surviving spouse

  • @Ella-ws6ol
    @Ella-ws6ol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他女兒一定是更年期到了

    • @ou891051357
      @ou891051357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和更年期有什麼關係?

    • @林荷風
      @林荷風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女兒覺得爸爸對媽媽不好,家上對那個房子有感情,所以父女變仇人,不放棄房子!

    • @aliciar1903
      @aliciar1903 Год назад

      你一定已過更年期才會一眼看出她女兒更年期
      你更年期時應該就是這個樣

    • @Ella-ws6ol
      @Ella-ws6ol Год назад

      @@aliciar1903 你沒常識嗎?
      大過年 我好心一點 幫你科普一下好了
      你的人跟你的心一樣臭
      更年期(Menopause),又稱為絕經期,是指女性生命中永遠不會再有月經的時期,同時也永久失去生育能力。 更年期通常發生於45歲到55歲之間。 多数女性在49-52岁之间进入更年期;更年期前期(Perimenopause)一般持续7年(有时可达14年),直至到达更年期完全绝经。

  • @金派-c7n
    @金派-c7n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唉!都是自己的兒女,都快進棺材了,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 @jieshi5911
      @jieshi5911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唉!都是自己的父母,都快進棺材了,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 @test2test911
      @test2test911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是不是继父

    • @邦尼兔子
      @邦尼兔子 3 года назад

      @@jieshi5911 阿女兒是被迫生出來的又不是自願的,本來就應該負責到底~

  • @邱湧皓
    @邱湧皓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許聖梅怎麼變成這樣子了啊!

  • @meiyuc22
    @meiyuc22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孽緣

  • @aliciar1903
    @aliciar1903 Год назад

    女主母親死了
    財產是孩子跟配偶一人一半
    至少她女兒本就有權住該房
    至於她現在沒有工作失業
    尚無資訊表示所有吃喝都他老爸給的
    對於失業和清貧者應該是有補助金
    他老爸目前沒有和她住一塊 05:59
    現在問題是在遺產應用雙方沒有共識
    她住在自己名下財產被叫啃老也不厚道
    這父親也是鴨霸
    想盡辦法想賣房來用
    女兒快50確實也很難找工作或買房
    確實他們兩應該雙方各退一步
    這麼看來
    台灣一堆從小住父母家到娶老婆的
    甚至父母還買新房或把另一間舊房給兒子的
    或特地回老家娶妻生子同住的
    住一起根本也沒給家用的
    老人家生病很忙也不想顧的一堆
    有工作就不叫啃老?
    這堆才是啃老族
    美其名說子孫滿堂、孝順陪父母
    父母都還沒死
    這些人住的房子甚至都還不是他們的名子
    我表哥從小住家裡到結婚
    就算有工作也沒給他媽半毛錢
    吃用媽媽的
    白天小孩還請媽媽顧
    還好意思說他每月都能存3分之2的薪水
    這更下流
    而畢竟本身就台北人了
    要出外去去租買房要花費天價
    並且也沒必要到工作機會更少的外縣市
    台北真的挺多從小住到老的
    別告訴我他媽煮的菜跟買的衞生紙他都沒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