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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務部部長真不愧是賴清德養出來的 很能掰
人民的納稅錢要花的清清楚楚,人民那麼辛苦,拜託在野委員每條錢都要查的清清楚楚
珊珊真厲害
什么时候黄珊珊的质询更能得到观众的喜欢,说明台湾的人面对政治更加的理性温柔,这样的政治文化更符合大众的审美
黃珊珊好專業
9:58 卓想偷換概念,說立法院覺得有虛偽陳述不能用立委表決(表決後仍然要將相關證據送至司法機關交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黃說 立法院覺得有虛偽陳述就跟一般民眾想舉發官員一樣,這根本沒有局限於是否為立院表決(再說一次;仍然要將相關證據送至司法機關交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只能說民進黨真的很噁心...
都這種壞心造謠的偷換概念,真的無恥! 明明就是檢舉的意思,最後還是目前運行的檢調、司法機關裁決。關於 虛偽陳述 定義模糊,之前看到一法界人士:法條是交互使用來呈述事實。而非一條法就寫的完所有狀況。不然六法全書稿不好疊起來可以跟101一樣高。虛偽陳述:刑法偽證罪168也是用這個字眼:「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實是公訴罪任何人都可以告發,立法院只是表決要不要以立法院的名義告發而已,他們真的很邪惡,一直在帶風向。
立法委员官职再特殊也是民众,一样拥有检举到法院的权利,和全体表决有什么关系?不知道这俩官员怎么硬凹得出来的
就是一個檢舉的管道,而且必須多位立委共同負擔政治責任才能移送。一個防止立委濫訴的法條卻被扭曲成多數暴力的感覺⋯⋯
以後是不是就不能有偽證罪,因為是不明確的法律條文,你憑什麼說我說謊做偽證
卓在胡扯什麼啊?根本就在瞎扯
卓榮泰究竟是不熟改革法條還是在硬拗?
真的很盧,每個委員質詢,他都繞來繞去😮
珊珊姊完美質詢,對面鬼打牆😢
黃委員短短10分鐘解釋完現有的疑慮;如果行政院還搞不清楚狀況的話,令人擔憂這理解事情的能力要怎麼引領國家到正確的方向
我一個小老百姓都聽得懂黃委員在說什麼,堂堂院長&部長一直跳針....
黃委員力戰民進黨法務部長及民進黨行政院長!辛苦兩位忠君愛黨的男士,官員要不說謊看起來真的不大可能
說得好
珊珊打臉卓,和法務兩還真會掰了大太極門
珊珊的臺風超穩
當然行政院“窒礙難行”啊,因為面對立法院調查,一屁股狗屁倒灶的爛事怎答得出來?!所以窒礙難行啊!
這個民進黨表面支持國會改革 但是動作上要整個退回 拖過執政間。沒有那麼難理解民進黨在想什麼。自己的版本不敢提接受全面檢驗 或是提了不敢投自己的票。找一堆理由說要全面共識 問題是過去8年民進黨的法案一堆沒有全民共識 過的了是因為台灣採代議制度。如果真的要用有人反對就不能過的邏輯 那麼過去8年的法案請全部退回 因為有人反對
姍姍很強,卓被打得不要不要。
叫珊珊去提監察院改革案,不許有政黨跟法人背景來強化公平性
如果連五權分立而平等都不懂!還跟人家談國會改革!😂😂😂
@@田燿嘉 立意良好但是當連監察院都不願意監督行政院的時候怎麼辦?
假面人暗裡藏刀在做表演不要被騙最垃圾黨完全不合格講改革
提覆議也是充分的討論 感謝民進黨 只是表決後的態度 是尊重結果還是再掉十趴 繼續看下去😊講明的目的就是調查過去蔡政府隱藏起來的弊案 民進黨越是反抗越是對抗。代表著綠執政的髒事是應該比過去以前黨國的國民黨有的比害怕到要用一切手段必須截斷國會改革法案。 沒有什麼事民進黨不敢做的 也沒有什麼事民進黨做不出來的 因為40趴民意 已經無法成長 也害怕被藍白挖空。所以這是政權保衛戰 也看出未來民進黨是要用政績換選票還是鬥爭換選票。當然鬥爭民進黨非常在行。藍也是學不會 才會新政府中誕生民眾黨 也是看看民眾黨成立有無小路用 加油
其實啊,珊珊,行政院長不對全民負責,如果真的對全民負責的話,在那叫什麽的那個人早就該下臺了
這次改革就屬意實名表決這招超厲害國昌老師提出,國民黨、民眾黨委員同意,民進黨誰不同意一幕瞭然,然後呢?等判刑確定,那些投反對票的立委抓出來問,為什麼當初投反對,不是罪證很充足嗎?抹殺的其實是這點重頭到尾就不止是砍官員,連綠綠立委都一起砍超開心,這些人真的都需要抓進去關跟財產充公唯一安全下莊只有菜菜,只要不在管就絕對沒事~而她確實很明哲保身~
珊珊姐當這個立法委員很讚喔!
想一院獨大,無恥
一院獨大? 監督權拿回來而已。所以 你偷東西 沒人可以管你喔 可悲,民進黨 偷成這樣沒人能管,你眼睛瞎了?
山山很棒把很多大家不懂的白話文來問👍👍👍👍👍👍
珊珊說得好! 有理有據!
我不認同!不妨參考我上面的留言!
卓行政院長自己說謊即政治自殺可以請您先自我了結嗎?
綠色是不是只能一直凹?
看到這行政院長真的有夠賭爛虛偽陳述明明就法院判的,整天造謠搞得像立法院判的這國家有這政黨真得是悲哀
身為一個行政院長 什麼都 應該 可能 也許 是我的心情 😂😂😂😂
😂
就跟 我直覺 感覺 這個一樣我心中警鈴大響🤣🤣🤣
不要說謊真的很難、就算有證據證明你是說謊、那就再說另一個謊來圓、這就是暝進黨的日常,😂
珊珊打臉院長:行政院不宜提法案,那是不是也不宜覆議珊珊難得動怒:所以要交給檢調去查啊!(結過我們的卓院長還在說立委舉手表決⋯⋯珊珊質詢有種苦口婆心希望民進黨快浪子回頭的感覺
珊珊打臉院長???行政院不宜提「國會改革」法案,行政院只適合提行政法案,國會改革法案要由原單位立法院提出,國會改革法案要從立委自身改革起,結果全是立委擴權濫權奪權法案。
為何力法院有裁定送檢的權力??!!!!動怒是兩種,有理說不清跟見笑轉生氣😊
我想院長想表達的是,為什麼立委可以舉手表決初判官員或人民是是否說謊@@如果他沒說謊,國民黨故意就是表決送檢察官審查,人民或官員不堪其擾,立委若想針對某一個官員或企業幹部或一般人民(酸民),太容易毀掉一個人了~~~這不符合人權,且立委還有監察權,明顯就是裁判兼球員,不是擴權是什麼^^||官員,企業,人民有問題,自有對應機關審查判定,由立委舉手表決,真的不恰當!那乾脆以後由人民公投來決定,不適任立委馬上下台,我說的是馬上,不是任職一年後喔!為什麼要保障立委一年後可提罷免,就是讓立委有時間改善表現,否則國民黨民眾黨一堆立委早下台了,還等什麼^^||藐視國會罪,若立委沒有藐視政府藐視官員的動作,我相信官員也都是客客氣氣的回覆質詢,這次選上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根本就不是在質詢,咆哮、謾罵、大小聲,講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來問官員~~~是我我都懶得回答,不然就是想要咆哮回去,立委身份搞的比總統還大,比官員還大,這樣到底對不對呀!現在還要搞的比人民還大@@傅崑其還偷偷提案提高罷免門檻來讓國民黨立委不容易被罷免掉@@這就是明顯的想要四年內陸陸續續通過亂政毀國賣台灣的的手法, 還讓人民罷免不了他們的最大目的!!!黃珊珊提國會改革沒有問題,但是~不應該配合著國民黨的各項提案內容,因為妳間接的幫國民黨擴權,別忘了,當初民眾黨的初衷裡有著拉下國民黨的意念在裡面,結果~反而助長了國民黨的亂政^^||想清楚再提案,不要助長了亂黨的權力而不知!最後成為千古罪人!!!
@@愛台灣中華民國國民 黨產案不投票表是不認同國民黨,我也是醉了
公訴罪是大家都可以提。怎麼還一堆愚民。表決是因為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只要有人懷疑就可以告。-你忘了斷交部長告立法委員嗎台灣愚民真的無敵多
完全說到我的心聲 今天法案面對的不就是過度擴張的行政權 作為執政黨他憑什麼只提出反對不提出更好的版本 只會吵要回委員會 先不論過都過了 你連誠意都不拿出來一堆要人家怎麼服
法務部長可以換掉了
國會改革案過了,民進黨官員還是這副可笑嘴臉根本沒把這一切當回事
33的切入點蠻精闢的
行政院覆議全部,打臉民進黨法條,不知道是不是民進黨也違憲。
他連現行法律都打臉,他說人事同意權無限期審查違憲,現今法條也完全沒有規範上限,還是在他當立法委員的時候通過的,所以其實他們違憲好多年了嗎?
,,,,,,,,,,,,,,,,,@@星月無光
對啊!!!民進黨以前的法條確實違憲,所以民進黨還在不斷精進修法,國會聽證調查權是三權分立國家才有,除非推翻創業中華民國孫文的五權架構,國民黨不願意修憲,所以藍白是假改革,明知立法違憲立法無效,也要演一場戲给愚民看騙選票,騙說藍白國會有改革,其實是立委擴權濫權法案
@@jichiu6728 天呀....你為了護航民進黨已經邏輯死亡到這種程度,所以你的意思是過去提議國會聽證調查權的民進黨嚴重違憲,所以之前民進黨提也是演一場戲給你們這些愚民看哦?騙說綠國會想改革,其實是看當時執政的國民黨不爽所以要擴權?
@@jichiu6728 不斷精進修法!? 完全執政這麼多年,怎沒提出個半條?有幾條這次國會改革法條 是通過民進黨提的版本,竟然現在自己要提覆議推翻 ?! 難道這是你所謂的不斷精進,傻了嗎!?
黃珊珊算是這兩天質詢的立委中 語氣很平和的 但是字字珠璣 招招要命,看卓那口吃樣 可憐哪
明明就一直在偷換概念,好意思?
@@賴顗文 你說卓哦 確實阿偷換概念之王 也看得出來他只想做民進黨的行政院長而不是全民的院長
不是可怜是可恶
皮的很
@@賴顗文智障綠狗 死媽了
面由心生 溫暖的姍姍
支持”立法局”擴權.恢復為原來的”立法院”
根據這次三讀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質詢)以及第59條之5(聽證)內容,針對「政府人員」的懲處的部份共分成三類:1. 罰鍰:經五人連署+院會決議、不服者得提起行政訴訟2. 移送彈劾/懲戒:經五人連署+院會決議3. 追訴刑事責任:僅提到「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並無提及任何連署表決程序,此罪刑由此次增修的刑法第141條之1規範卓院長到底是對於法條內容瞭解得不夠完整?還是完全不信賴後續獨立的監察/司法體系能做出公正的判決,認為只要表決通過即是定罪?七大覆議理由之一「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究竟是「法白」說法?還是把人民當作「法盲」?
這個行政院長光是昨天,就不知道人格自殺自幾次了...
太帥了啦❤
他們真的是上來不回答問題 拖時間 領薪水過一天
珊珊讚喔 ! 這期問政目前看到用最溫柔的話把卓先生問到快啞口無言的立委
為什麼一個法盲可以當行政院院長😢😢
說個笑話 卓大院長還是法律系畢業的 (不過從wiki看起來應該是沒考律師就進入謝長廷的團隊從事政治工作了
他不是法盲,是看顏色做事
開始撈錢嘍!
所以你知道了吧 為什麼他沒能考上律師XDD因為就是混出來的阿 沒錯就跟某苗一樣
對付民進洞,就是要以漢制漢,以夷制夷
法律人,果然是法律人🎉🎉🎉
為什麼不提革方案在野黨提就都叫擴權違憲
一直憲法救濟 請問要救濟什麼?救濟你們民進黨的滿意阿?我真的在聽你唱歌
賴皮獸的內閣🤣
只要為反對而反對,把時間拖到結束烏賊戰術、鬼打牆,真相就不會出來。認為這樣的拖延戰術,最後一定會成功,但是他沒想到人民心中都有一把尺,有圖有影片有真相,只有針對腦殘的人有效,可惜的是國家就只能繼續延宕下去,因為民進黨不管人民的死活,只有選舉的時候才會喊口號,說想要管人民的死活,被騙的人如同北韓永遠效忠金正恩,民進黨永遠抗中保台,拿習近平來當神主牌,意識形態治國方針。
「覆議無罪,造謠有理。」
民眾黨珊珊委員超讚!
所以人民都不能主張違法~因為我們不是大法官🤣
難怪司法無法改革,無論誰執政!
在刑法裡有客觀事實在立法院裡就沒有立法院表決也是決定交給檢調處理啊怕的應該是委員會的調查權跟調閱權因為總統行政檢調權力一把抓 出事也是自己人搓掉
總結一下兩者的想法這樣才不會雞同鴨講:珊珊:如果人民的虛偽陳述犯了刑法,那官員虛偽陳述當然也犯法部長:刑法的虛偽陳述跟立法院的虛偽陳述解釋不一樣,就是人民的虛偽陳述是犯法,但官員虛偽陳述只是人格破滅,但不犯法應該是這個意思吧?有錯請見諒
@@endjxianan 所以親身經驗是否相符綁定不需要客觀待証事實綁定嗎?
用民進洞當時在野的提案制在朝執政的民進洞
看了好幾個人對這院長質詢,我怎麼覺得不管怎麼問,他只要硬拗到時間到就沒事的感覺。
夭壽喔,卓我看叫卓口吃了
人民自有公斷
民眾黨承接了貴黨的理想 沒有理想的政黨 就離再執政愈來愈遠 除非勇於認錯 拾回理想
5233❤
爛關
被珊珊的軟釘子釘得滿頭包
卓&鄭的立場:想保護說謊的官員不要被告發罷了
國眾凹不過就一直換戰場,是小學生嗎
民退躺真的瘋狂掰ㄝ強詞奪理ㄝ...
告發偽證罪,如果是不確定行為,不就可以反告誣告嗎?為啥一定要抓著這點啊?看來真的站不住腳才在凹
理性問政👍話好好說也是能讓站不住腳的人語塞
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根本在錯置概念,立法委員於調查委員會調查後表決的是要不要將調查案移給檢調由法官裁定,民進黨一直要胡扯說是由立法委員表決去定罪,藍白要把這一點講清楚免得民進黨一直在那邊烏龍轉桌。
但立委可以直接先表決罰鍰啊!這就是問題啊!
@@0905CJL 罰鍰的部分全部是針對官員反質詢,聽證會 無故拒絕出席、拒絕提供資料,拒絕回答的部分,受調查對象你只要依規定出席,有事情也可以先請假,跟出庭做證一樣據實回答就好了,根本不會受罰,除非心裡有鬼刻意隱匿說謊,如果沒有罰鍰,你調查時我就胡說八道,那還算什麼調查權,本來就要配套罰鍰。
@@sung-weichen9216 不一定唷 只要五個委員投票覺得你不好好回答不就可以罰了?
@@0905CJL 我也有被傳去法院當證人的經驗,我就在庭上據實回答就好了,說謊會有偽證罪,如果將來有需要去立法院調查委員會配合調查,一樣也是據實回答就好了,為什麼要不好好回答呢?通常都是心裡有鬼才會怕。
@@0905CJL 請靜下心想想,國民有誠實作證的義務,上法院都不能作偽證,為什麼上國會就可以說謊?善良百姓不用怕,國會改革只會讓結黨營私、舞弊者不敢再明目張膽說謊,讓貪腐現形!
部長連確定、不確定都解釋不清楚,人才阿
委員質詢節奏抓很好,內容沒話說,專業問政!👍👍
違法就是違法!不用狡辯!凡所有違反民意,及要迫害百姓所立之法,皆是“惡法”!!!黃刪刪是民眾黨裡最利害的人!
院长 部长漏洞百出 可耻
對這些角色, 黃委員太客氣了!
還是民眾黨的發言質量最高
這麼明確簡單的事法務部長都還要掰!台灣還是個民主進步的國家嗎?會不會太可笑了!
吃飽太閒,姗姗姐
卓OS:只要隨便撐過10分鐘就好了,不用管她說什麼
鬥雞官員
所以這次行政院要表態說官員說謊不能由立法院移交檢察官起訴,因為那是屬於司法範圍,非立法院的範圍,所以檢察官不能起訴嗎?這樣不就是說所有現行法需要移交檢察官起訴的都窒礙難行囉?也就是說司法凌駕於所有機關,只要不是司法自己查的,全都不能起訴,因為司法部門窒礙難行囉?
有證據就能直接去法院告發官員,讓法院去調查,爲什麼還要經過立法院?這是我不懂的地方.
當立委在質詢中,發現官員說謊,隱匿,為什麼不能經過立法院〔移送〕?
直接告發,爲什麼還要投票通過才能送?
@@chenshaojen ??投票表決才能移送不是比較好,不然是黃捷一樣問人家早餐吃甚麼就要移送說人家藐視她嗎?
有證據? 告發? 所以說謊 怎麼有證據? 反質詢 怎麼有證據? 我出張嘴說沒有就好了 智商
@@32dcup 國會殿堂,要有事實根據.有證據就能告發,為何要再經投票移送?若無事實根據,也不是多數人覺得說謊就能移送?以上有認知錯誤還請指教!
珊珊姐兇起來就對了!不需要客氣
虛偽陳述不客觀請問要怎樣主觀呢?這種法務部長到底要幹嘛?是行政院的律師?
當大家都看得出你在胡說八道,就只剩你自己在津津樂道努力硬拗,這樣的行政首長實在很悲哀
越看越生氣,什麼政府官員啊,比我侄子還不如
33戰神
33凹的很爛。法務部長書念得比較透徹。
珊珊有說:在有證據資料的前題下,告發官員說謊,再經由“法務部”調查,而不是經過表決的方式。還是大家都同意,只要官員出包,下台負責就好?
老實說真話
陰險貪腐者~害怕國會陽光法案。😅
聽卓說話 真的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我是普通人,侵害到自身的權利,就不能以所學的法律知識來提出對方違法?!(提出對方違法,並等於裁定對方違法)這是什麼邏輯?!
侵害什麼權利?! 說謊的權利??
可以但最終解釋還是在司法機關,才會有不服判決後提上訴,上去一個階級就要有更嚴格的審判
黃刪刪好棒,最近看直播,在野黨委員都很棒,看了心都沸騰,國家終於有救了
巧芯讚
珊珊:如果你覺得不好,可以提出更好的做法 卓:我不提我不提,你們沒討論突然有種要吃甚麼被回隨便的即視感
很煩 如果真的沒有爛權 沒有擴權 那怎麼不討論政治最高機密當天拿到直接三讀通過呢? 有夠愛狡辯
仔細聽卓院長和法務部長所回答的,就會發現才是戳破黃珊珊條例只講一半的話術!黃珊珊說謊技術真的很厲害!只強調法案條例的一半,規避條例但書細節,當你質詢院長以誠信為述求時,舉例發現虛偽陳述,以告發方式移送司法調查判斷,但是這次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正條例,並非如此,寫的是經由立委五人舉手由院會判定罰款,甚至刑法一年。建議大家把這次國會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正條例,仔細看清楚文字表達,有完整的了解才比較能分辨立委質詢和官員的回答究竟誰在說謊!
真的民眾黨的立委都只說一半,幾個立委舉個手,就命令別人罰鍰的都不說
不管是“福国利民或违宪乱政”!👎👎
這個法務部部長真不愧是賴清德養出來的 很能掰
人民的納稅錢要花的清清楚楚,人民那麼辛苦,拜託在野委員每條錢都要查的清清楚楚
珊珊真厲害
什么时候黄珊珊的质询更能得到观众的喜欢,说明台湾的人面对政治更加的理性温柔,这样的政治文化更符合大众的审美
黃珊珊好專業
9:58 卓想偷換概念,說立法院覺得有虛偽陳述不能用立委表決(表決後仍然要將相關證據送至司法機關交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
黃說 立法院覺得有虛偽陳述就跟一般民眾想舉發官員一樣,這根本沒有局限於是否為立院表決(再說一次;仍然要將相關證據送至司法機關交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
只能說民進黨真的很噁心...
都這種壞心造謠的偷換概念,真的無恥! 明明就是檢舉的意思,最後還是目前運行的檢調、司法機關裁決。
關於 虛偽陳述 定義模糊,之前看到一法界人士:
法條是交互使用來呈述事實。而非一條法就寫的完所有狀況。
不然六法全書稿不好疊起來可以跟101一樣高。
虛偽陳述:刑法偽證罪168也是用這個字眼:「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實是公訴罪任何人都可以告發,立法院只是表決要不要以立法院的名義告發而已,他們真的很邪惡,一直在帶風向。
立法委员官职再特殊也是民众,一样拥有检举到法院的权利,和全体表决有什么关系?不知道这俩官员怎么硬凹得出来的
就是一個檢舉的管道,而且必須多位立委共同負擔政治責任才能移送。一個防止立委濫訴的法條卻被扭曲成多數暴力的感覺⋯⋯
以後是不是就不能有偽證罪,因為是不明確的法律條文,你憑什麼說我說謊做偽證
卓在胡扯什麼啊?根本就在瞎扯
卓榮泰究竟是不熟改革法條還是在硬拗?
真的很盧,每個委員質詢,他都繞來繞去😮
珊珊姊完美質詢,對面鬼打牆😢
黃委員短短10分鐘解釋完現有的疑慮;如果行政院還搞不清楚狀況的話,令人擔憂這理解事情的能力要怎麼引領國家到正確的方向
我一個小老百姓都聽得懂黃委員在說什麼,堂堂院長&部長一直跳針....
黃委員力戰民進黨法務部長及民進黨行政院長!辛苦兩位忠君愛黨的男士,官員要不說謊看起來真的不大可能
說得好
珊珊打臉卓,和法務兩還真會掰了大太極門
珊珊的臺風超穩
當然行政院“窒礙難行”啊,因為面對立法院調查,一屁股狗屁倒灶的爛事怎答得出來?!所以窒礙難行啊!
這個民進黨表面支持國會改革 但是動作上要整個退回 拖過執政間。沒有那麼難理解民進黨在想什麼。
自己的版本不敢提接受全面檢驗 或是提了不敢投自己的票。
找一堆理由說要全面共識 問題是過去8年民進黨的法案一堆沒有全民共識 過的了是因為台灣採代議制度。如果真的要用有人反對就不能過的邏輯 那麼過去8年的法案請全部退回 因為有人反對
姍姍很強,卓被打得不要不要。
叫珊珊去提監察院改革案,不許有政黨跟法人背景來強化公平性
如果連五權分立而平等都不懂!還跟人家談國會改革!😂😂😂
@@田燿嘉 立意良好但是當連監察院都不願意監督行政院的時候怎麼辦?
假面人暗裡藏刀在做表演不要被騙最垃圾黨完全不合格講改革
提覆議也是充分的討論 感謝民進黨
只是表決後的態度 是尊重結果還是再掉十趴 繼續看下去😊
講明的目的就是調查過去蔡政府隱藏起來的弊案 民進黨越是反抗越是對抗。代表著綠執政的髒事是應該比過去以前黨國的國民黨有的比
害怕到要用一切手段必須截斷國會改革法案。 沒有什麼事民進黨不敢做的 也沒有什麼事民進黨做不出來的 因為40趴民意 已經無法成長 也害怕被藍白挖空。所以這是政權保衛戰
也看出未來民進黨是要用政績換選票還是鬥爭換選票。當然鬥爭民進黨非常在行。藍也是學不會 才會新政府中誕生民眾黨 也是看看民眾黨成立有無小路用 加油
其實啊,珊珊,行政院長不對全民負責,如果真的對全民負責的話,在那叫什麽的那個人早就該下臺了
這次改革就屬意實名表決
這招超厲害
國昌老師提出,國民黨、民眾黨委員同意,民進黨誰不同意一幕瞭然,然後呢?
等判刑確定,那些投反對票的立委抓出來問,為什麼當初投反對,不是罪證很充足嗎?
抹殺的其實是這點
重頭到尾就不止是砍官員,連綠綠立委都一起砍
超開心,這些人真的都需要抓進去關跟財產充公
唯一安全下莊只有菜菜,只要不在管就絕對沒事~而她確實很明哲保身~
珊珊姐當這個立法委員很讚喔!
想一院獨大,無恥
一院獨大? 監督權拿回來而已。所以 你偷東西 沒人可以管你喔 可悲,民進黨 偷成這樣沒人能管,你眼睛瞎了?
山山很棒把很多大家不懂的白話文來問👍👍👍👍👍👍
珊珊說得好! 有理有據!
我不認同!不妨參考我上面的留言!
卓行政院長
自己說謊即政治自殺
可以請您先自我了結嗎?
綠色是不是只能一直凹?
看到這行政院長真的有夠賭爛
虛偽陳述明明就法院判的,整天造謠搞得像立法院判的
這國家有這政黨真得是悲哀
身為一個行政院長 什麼都 應該 可能 也許 是我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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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 我直覺 感覺 這個一樣
我心中警鈴大響🤣🤣🤣
不要說謊真的很難、就算有證據證明你是說謊、那就再說另一個謊來圓、這就是暝進黨的日常,😂
珊珊打臉院長:行政院不宜提法案,那是不是也不宜覆議
珊珊難得動怒:所以要交給檢調去查啊!(結過我們的卓院長還在說立委舉手表決⋯⋯
珊珊質詢有種苦口婆心希望民進黨
快浪子回頭的感覺
珊珊打臉院長???行政院不宜提「國會改革」法案,行政院只適合提行政法案,國會改革法案要由原單位立法院提出,國會改革法案要從立委自身改革起,結果全是立委擴權濫權奪權法案。
為何力法院有裁定送檢的權力??!!!!動怒是兩種,有理說不清跟見笑轉生氣😊
我想院長想表達的是,為什麼立委可以舉手表決初判官員或人民是是否說謊@@
如果他沒說謊,國民黨故意就是表決送檢察官審查,人民或官員不堪其擾,立委若想針對某一個官員或企業幹部或一般人民(酸民),太容易毀掉一個人了~~~這不符合人權,且立委還有監察權,明顯就是裁判兼球員,不是擴權是什麼^^||
官員,企業,人民有問題,自有對應機關審查判定,由立委舉手表決,真的不恰當!
那乾脆以後由人民公投來決定,不適任立委馬上下台,我說的是馬上,不是任職一年後喔!
為什麼要保障立委一年後可提罷免,就是讓立委有時間改善表現,否則國民黨民眾黨一堆立委早下台了,還等什麼^^||
藐視國會罪,若立委沒有藐視政府藐視官員的動作,我相信官員也都是客客氣氣的回覆質詢,這次選上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根本就不是在質詢,咆哮、謾罵、大小聲,講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來問官員~~~是我我都懶得回答,不然就是想要咆哮回去,立委身份搞的比總統還大,比官員還大,這樣到底對不對呀!
現在還要搞的比人民還大@@傅崑其還偷偷提案提高罷免門檻來讓國民黨立委不容易被罷免掉@@這就是明顯的想要四年內陸陸續續通過亂政毀國賣台灣的的手法, 還讓人民罷免不了他們的最大目的!!!
黃珊珊提國會改革沒有問題,但是~不應該配合著國民黨的各項提案內容,因為妳間接的幫國民黨擴權,別忘了,當初民眾黨的初衷裡有著拉下國民黨的意念在裡面,結果~反而助長了國民黨的亂政^^||
想清楚再提案,不要助長了亂黨的權力而不知!最後成為千古罪人!!!
@@愛台灣中華民國國民 黨產案不投票表是不認同國民黨,我也是醉了
公訴罪是大家都可以提。
怎麼還一堆愚民。
表決是因為不想浪費社會資源。
只要有人懷疑就可以告。
-
你忘了斷交部長告立法委員嗎
台灣愚民真的無敵多
完全說到我的心聲 今天法案面對的不就是過度擴張的行政權 作為執政黨他憑什麼只提出反對不提出更好的版本 只會吵要回委員會 先不論過都過了 你連誠意都不拿出來一堆要人家怎麼服
法務部長可以換掉了
國會改革案過了,民進黨官員還是這副可笑嘴臉
根本沒把這一切當回事
33的切入點蠻精闢的
行政院覆議全部,打臉民進黨法條,不知道是不是民進黨也違憲。
他連現行法律都打臉,他說人事同意權無限期審查違憲,現今法條也完全沒有規範上限,還是在他當立法委員的時候通過的,所以其實他們違憲好多年了嗎?
,,,,,,,,,,,,,,,,,@@星月無光
對啊!!!民進黨以前的法條確實違憲,所以民進黨還在不斷精進修法,國會聽證調查權是三權分立國家才有,除非推翻創業中華民國孫文的五權架構,國民黨不願意修憲,所以藍白是假改革,明知立法違憲立法無效,也要演一場戲给愚民看騙選票,騙說藍白國會有改革,其實是立委擴權濫權法案
@@jichiu6728 天呀....你為了護航民進黨已經邏輯死亡到這種程度,所以你的意思是過去提議國會聽證調查權的民進黨嚴重違憲,所以之前民進黨提也是演一場戲給你們這些愚民看哦?騙說綠國會想改革,其實是看當時執政的國民黨不爽所以要擴權?
@@jichiu6728 不斷精進修法!? 完全執政這麼多年,怎沒提出個半條?
有幾條這次國會改革法條 是通過民進黨提的版本,竟然現在自己要提覆議推翻 ?!
難道這是你所謂的不斷精進,傻了嗎!?
黃珊珊算是這兩天質詢的立委中 語氣很平和的 但是字字珠璣 招招要命,看卓那口吃樣 可憐哪
明明就一直在偷換概念,好意思?
@@賴顗文 你說卓哦 確實阿偷換概念之王 也看得出來他只想做民進黨的行政院長而不是全民的院長
不是可怜是可恶
皮的很
@@賴顗文智障綠狗 死媽了
面由心生 溫暖的姍姍
支持”立法局”擴權.恢復為原來的”立法院”
根據這次三讀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質詢)以及第59條之5(聽證)內容,針對「政府人員」的懲處的部份共分成三類:
1. 罰鍰:經五人連署+院會決議、不服者得提起行政訴訟
2. 移送彈劾/懲戒:經五人連署+院會決議
3. 追訴刑事責任:僅提到「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並無提及任何連署表決程序,此罪刑由此次增修的刑法第141條之1規範
卓院長到底是對於法條內容瞭解得不夠完整?還是完全不信賴後續獨立的監察/司法體系能做出公正的判決,認為只要表決通過即是定罪?
七大覆議理由之一「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究竟是「法白」說法?還是把人民當作「法盲」?
這個行政院長光是昨天,就不知道人格自殺自幾次了...
太帥了啦❤
他們真的是上來不回答問題 拖時間 領薪水過一天
珊珊讚喔 !
這期問政目前看到用最溫柔的話
把卓先生問到快啞口無言的立委
為什麼一個法盲可以當行政院院長😢😢
說個笑話 卓大院長還是法律系畢業的 (不過從wiki看起來應該是沒考律師就進入謝長廷的團隊從事政治工作了
他不是法盲,是看顏色做事
開始撈錢嘍!
所以你知道了吧 為什麼他沒能考上律師XDD
因為就是混出來的阿 沒錯就跟某苗一樣
對付民進洞,就是要以漢制漢,以夷制夷
法律人,果然是法律人🎉🎉🎉
為什麼不提革方案在野黨提就都叫擴權違憲
一直憲法救濟 請問要救濟什麼?救濟你們民進黨的滿意阿?我真的在聽你唱歌
賴皮獸的內閣🤣
只要為反對而反對,把時間拖到結束烏賊戰術、鬼打牆,真相就不會出來。
認為這樣的拖延戰術,最後一定會成功,但是他沒想到人民心中都有一把尺,有圖有影片有真相,只有針對腦殘的人有效,可惜的是國家就只能繼續延宕下去,因為民進黨不管人民的死活,只有選舉的時候才會喊口號,說想要管人民的死活,被騙的人如同北韓永遠效忠金正恩,民進黨永遠抗中保台,拿習近平來當神主牌,意識形態治國方針。
「覆議無罪,造謠有理。」
民眾黨珊珊委員超讚!
所以人民都不能主張違法~因為我們不是大法官🤣
難怪司法無法改革,無論誰執政!
在刑法裡有客觀事實
在立法院裡就沒有
立法院表決也是決定交給檢調處理啊
怕的應該是委員會的調查權跟調閱權
因為總統行政檢調權力一把抓 出事也是自己人搓掉
總結一下兩者的想法這樣才不會雞同鴨講:
珊珊:如果人民的虛偽陳述犯了刑法,那官員虛偽陳述當然也犯法
部長:刑法的虛偽陳述跟立法院的虛偽陳述解釋不一樣,就是人民的虛偽陳述是犯法,但官員虛偽陳述只是人格破滅,但不犯法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有錯請見諒
@@endjxianan 所以親身經驗是否相符綁定不需要客觀待証事實綁定嗎?
用民進洞當時在野的提案制在朝執政的民進洞
看了好幾個人對這院長質詢,我怎麼覺得不管怎麼問,他只要硬拗到時間到就沒事的感覺。
夭壽喔,卓我看叫卓口吃了
人民自有公斷
民眾黨承接了貴黨的理想 沒有理想的政黨 就離再執政愈來愈遠 除非勇於認錯 拾回理想
5233❤
爛關
被珊珊的軟釘子釘得滿頭包
卓&鄭的立場:想保護說謊的官員不要被告發罷了
國眾凹不過就一直換戰場,是小學生嗎
民退躺真的瘋狂掰ㄝ強詞奪理ㄝ...
告發偽證罪,如果是不確定行為,不就可以反告誣告嗎?為啥一定要抓著這點啊?看來真的站不住腳才在凹
理性問政👍話好好說也是能讓站不住腳的人語塞
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根本在錯置概念,立法委員於調查委員會調查後表決的是要不要將調查案移給檢調由法官裁定,民進黨一直要胡扯說是由立法委員表決去定罪,藍白要把這一點講清楚免得民進黨一直在那邊烏龍轉桌。
但立委可以直接先表決罰鍰啊!這就是問題啊!
@@0905CJL 罰鍰的部分全部是針對官員反質詢,聽證會 無故拒絕出席、拒絕提供資料,拒絕回答的部分,受調查對象你只要依規定出席,有事情也可以先請假,跟出庭做證一樣據實回答就好了,根本不會受罰,除非心裡有鬼刻意隱匿說謊,如果沒有罰鍰,你調查時我就胡說八道,那還算什麼調查權,本來就要配套罰鍰。
@@sung-weichen9216 不一定唷 只要五個委員投票覺得你不好好回答不就可以罰了?
@@0905CJL 我也有被傳去法院當證人的經驗,我就在庭上據實回答就好了,說謊會有偽證罪,如果將來有需要去立法院調查委員會配合調查,一樣也是據實回答就好了,為什麼要不好好回答呢?通常都是心裡有鬼才會怕。
@@0905CJL 請靜下心想想,國民有誠實作證的義務,上法院都不能作偽證,為什麼上國會就可以說謊?善良百姓不用怕,國會改革只會讓結黨營私、舞弊者不敢再明目張膽說謊,讓貪腐現形!
部長連確定、不確定都解釋不清楚,人才阿
委員質詢節奏抓很好,內容沒話說,專業問政!👍👍
違法就是違法!
不用狡辯!
凡所有違反民意,及要迫害百姓所立之法,皆是“惡法”!!!
黃刪刪是民眾黨裡最利害的人!
院长 部长漏洞百出 可耻
對這些角色, 黃委員太客氣了!
還是民眾黨的發言質量最高
這麼明確簡單的事法務部長都還要掰!台灣還是個民主進步的國家嗎?會不會太可笑了!
吃飽太閒,姗姗姐
卓OS:只要隨便撐過10分鐘就好了,不用管她說什麼
鬥雞官員
所以這次行政院要表態說官員說謊不能由立法院移交檢察官起訴,因為那是屬於司法範圍,非立法院的範圍,所以檢察官不能起訴嗎?這樣不就是說所有現行法需要移交檢察官起訴的都窒礙難行囉?也就是說司法凌駕於所有機關,只要不是司法自己查的,全都不能起訴,因為司法部門窒礙難行囉?
有證據就能直接去法院告發官員,讓法院去調查,爲什麼還要經過立法院?這是我不懂的地方.
當立委在質詢中,發現官員說謊,隱匿,為什麼不能經過立法院〔移送〕?
直接告發,爲什麼還要投票通過才能送?
@@chenshaojen ??投票表決才能移送不是比較好,不然是黃捷一樣問人家早餐吃甚麼就要移送說人家藐視她嗎?
有證據? 告發? 所以說謊 怎麼有證據? 反質詢 怎麼有證據? 我出張嘴說沒有就好了 智商
@@32dcup 國會殿堂,要有事實根據.有證據就能告發,為何要再經投票移送?若無事實根據,也不是多數人覺得說謊就能移送?以上有認知錯誤還請指教!
珊珊姐兇起來就對了!不需要客氣
虛偽陳述不客觀請問要怎樣主觀呢?這種法務部長到底要幹嘛?是行政院的律師?
當大家都看得出你在胡說八道,就只剩你自己在津津樂道努力硬拗,這樣的行政首長實在很悲哀
越看越生氣,什麼政府官員啊,比我侄子還不如
33戰神
33凹的很爛。法務部長書念得比較透徹。
珊珊有說:在有證據資料的前題下,告發官員說謊,再經由“法務部”調查,而不是經過表決的方式。
還是大家都同意,只要官員出包,下台負責就好?
老實說真話
陰險貪腐者~害怕國會陽光法案。😅
聽卓說話 真的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我是普通人,侵害到自身的權利,就不能以所學的法律知識來提出對方違法?!(提出對方違法,並等於裁定對方違法)這是什麼邏輯?!
侵害什麼權利?! 說謊的權利??
可以但最終解釋還是在司法機關,才會有不服判決後提上訴,上去一個階級就要有更嚴格的審判
黃刪刪好棒,最近看直播,在野黨委員都很棒,看了心都沸騰,國家終於有救了
巧芯讚
珊珊:如果你覺得不好,可以提出更好的做法
卓:我不提我不提,你們沒討論
突然有種要吃甚麼被回隨便的即視感
很煩 如果真的沒有爛權 沒有擴權 那怎麼不討論政治最高機密當天拿到直接三讀通過呢? 有夠愛狡辯
仔細聽卓院長和法務部長所回答的,就會發現才是戳破黃珊珊條例只講一半的話術!
黃珊珊說謊技術真的很厲害!只強調法案條例的一半,規避條例但書細節,當你質詢院長以誠信為述求時,舉例發現虛偽陳述,以告發方式移送司法調查判斷,但是這次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正條例,並非如此,寫的是經由立委五人舉手由院會判定罰款,甚至刑法一年。
建議大家把這次國會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正條例,仔細看清楚文字表達,有完整的了解才比較能分辨立委質詢和官員的回答究竟誰在說謊!
真的民眾黨的立委都只說一半,幾個立委舉個手,就命令別人罰鍰的都不說
不管是“福国利民或违宪乱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