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特權容積獎不完!京華城弊端神預言懶人包【臺北百科全書精華 E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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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8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62

  • @ellencheng6595
    @ellencheng659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1

    阿苗是先知,認真負責,條理清晰,功課做足,傑出優秀,公平正義,值得尊敬! 謝謝阿苗的努力~~

    • @彭康家
      @彭康家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真的是先知

  • @HaopinWu
    @HaopinW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我才注意到當苗議員問柯文哲「你覺得下一任市長會不會找出柯文哲的五大案?」柯文哲回答的「不會啦,不容易啦」用字上頗微妙的。

  • @jaywu9795
    @jaywu979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很清晰簡單好懂~讚!

  • @王唐-e9g
    @王唐-e9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苗市長
    支持妳🎉!

  • @adawang853
    @adawang85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聽完之後忽然覺得,有權的幾百億輕鬆入袋,普通民眾要買房子好難⋯

  • @Venturing1111
    @Venturing111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事實根據竟然如此清晰。柯P以為什麼事情都可以通過混淆視聽的方式矇混過關,先不論他是否有圖利受賄,他失去初心而且被寵壞了

  • @日常宅哥
    @日常宅哥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不好意思 這是假訊息嗎? 看別人說 840趴是能合法的 京華城法定基準容積為560%,在容積移轉方面,京華城花費44億元高於市價購入容積30%;在容積獎勵方面,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經過公開展覽、研議與審議,申請過程是經北市都委會多次會議依法令與專業審查,始通過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

    • @MrKing52147
      @MrKing5214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26那裡
      記得101捐蠻多地的,還幫忙蓋捷運也才7百多,20%都ㄧ兩百億了,至少要給出等同價值的東西吧

    • @日常宅哥
      @日常宅哥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MrKing52147所以你的意思是程序合法的,但給的代價太少,所以有爭議?

    • @MrKing52147
      @MrKing5214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日常宅哥 程序應該是沒啥問題,只是送的有點太誇張了,市民根本沒得到對價的東西

  • @applelee109
    @applelee10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謝謝阿苗,總是解釋的這麽淺顯易懂又超有條理!

  • @user-et3yf7po4y
    @user-et3yf7po4y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阿苗很優秀,應該要進立法院當立法委員!

    • @user-nb7hw8bo9q
      @user-nb7hw8bo9q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ruclips.net/user/shortsKcBi6zt22fc?si=BLS_JM1odDepKVXP
      一本正經講幹話的苗(選不上立委的綠員)勃(考不上律師的綠師)啞😊直接被你的賴清德打臉耶😮

    • @fufu8291
      @fufu82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可惜就是沒辦法

  • @nicky3977
    @nicky397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阿苗說的好清楚,來這裡長知識了。謝謝你💕

  • @miki-nq3dm
    @miki-nq3d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講的很清楚,新聞一直在報,一個路人每次都看不懂,到底在報什麼。

  • @crunchvan
    @crunchva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持本人印章犯罪,本人應同罪,有這樣的法律嗎,還是台大法律系?

    • @f2733152
      @f273315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捌章,印章製發管理與使用,五十一條之(十)職名章第二點如下
      2.各機關首長職名章,得視業務需要,增刻一至三顆為原則,必要時可增減之。增刻之職名章以「甲」、「乙」、「丙」等順序區別之,授權專人劃分權責,使用保管,並同負行政與法律責任。
      你市長印章亂丟或下屬隨便蓋你都是要負責任的,不是說不知道就沒事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台北市公文有寫很清楚、不建議在法院判違法下、買上核準、柯屁除了蓋章還寫「速審」你說呢!

    • @crunchvan
      @crunchvan Месяц назад

      @@YangAndy-r4f 搞清楚什麼是圖利罪

  • @sichang41
    @sichang4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自以為聰明的柯P離土城不遠了

  • @hsulily3107
    @hsulily310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阿苗辛苦你了 謝謝

  • @蔡姈君-i2v
    @蔡姈君-i2v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阿苗提供給北檢,讓貪官快點關進去.阿苗加油👍🙏

  • @Koi4243
    @Koi424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對京華城有聲音的都不續聘了 到最後誰反對? 通過!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白蓮教發言人自打嘴巴,說新竹馬偕醫院圖利。
    1. 晶華城是圖利特定財團,法院判非法
    2. 新竹馬偕「市立」醫院是BOT案,樓地板面積是回到新竹市政府。馬偕醫院代管

  • @244-l2g
    @244-l2g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從小常常聽自己家人說台灣政商勾結嚴重,現在看到清清楚楚的實例,說明財團在台灣真的吃得很開
    最後吃到福利了,等人沒關注後,又在那邊偷偷築牆,最後的決議就像現在的立院一樣,莫名其妙

    • @HK3rdClass
      @HK3rdClass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柯文哲才是台灣貪污最嚴重的那個

  • @0818penny
    @0818penny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解釋的好清楚歐!應該請柯文哲看一下這影片😂

  • @a9748338
    @a974833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忠言逆耳

  • @Susan-lj7yn
    @Susan-lj7y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1

    苗老師講解清晰

  • @BeAMan645
    @BeAMan64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那個法條不都是人建立出來的,必須看合不合理適不適當。

  • @TWSnoman
    @TWSnoman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這種大開發案通常要過都審, 建議可以把圖資調出來 (都審報告書和會議記錄)
    只用數字和文字法條沒辦法完全解釋為什麼容積率可以做到840%.
    本人也參與過一些量身訂做的大開發案. 99%的業主都會找法條中的灰色地帶鑽, 只差在鑽地離不離譜

  • @soulhsu3432
    @soulhsu343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真是可惡,幹到市長還裝不懂

  • @pig1617
    @pig161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8

    查辦到底,討回屬於市民的公共財!

  • @shit老闆
    @shit老闆 Месяц назад

    甲!OK收到

  • @karmaisadish
    @karmaisadish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魔法正中紅心

  • @mikemike291
    @mikemike2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如果他走24條。那哪邊違法?不是吐槽,真的想知道。

    • @teddy30416
      @teddy3041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就不符合24條的資格是為什麼可以走24條

    • @mikemike291
      @mikemike2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teddy30416 哪裡不符合。上面沒說要什麼資格啊。

    • @teddy30416
      @teddy3041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mikemike291 我講錯了,有符合,但是24條沒有容積獎勵的相關內容

    • @alexsong3597
      @alexsong359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teddy30416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 65 條

    • @詹耀智-j4e
      @詹耀智-j4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alexsong3597 京華城就不是都更案阿

  • @vintw
    @vint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前半段講解的很清楚,但最後的甲章說法並不認同。
    甲乙丙章制度應該廢除,以後才不會有這種曖昧的認知問題
    (有人認為甲乙丙視同本人蓋章,本人一定有親閱知曉。實際上,甲乙丙是蓋章者須負本人同等責任,本人通常情況下是不知曉的。其實就是權責劃分的問題)。
    真要說柯有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就是當初沒有警覺到苗的提醒。

  • @philliplee9641
    @philliplee964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感謝苗魔法老師的懶人包

  • @ericfys3275
    @ericfys327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回來看先知

  • @邊緣線以外的人口
    @邊緣線以外的人口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共識決真好用

  • @yuhorris9049
    @yuhorris904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有人能解釋一下~如果立法院要請柯文哲來質詢,會不會因為藍白人數較多被阻饒呀...

  • @Egfkdkzlznal-12
    @Egfkdkzlznal-1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阿苗你好棒🎉

  • @gogo0505yoyo
    @gogo0505yo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資本主義下,貧與貪,一體兩面。
    但凡知道集資斂財捷徑的人,食髓知味很難收手!
    金融,創投集資,建商,無一不是金錢遊戲。
    台灣並沒有真正創業的巨富,超級有錢人,那就是借別人的錢,都用明天的錢!
    資本主義社會“有頭有臉”的闊老,大多是“城市獵人”,股權賣給你,資產使用是他的!
    謹自惕!

  • @許子雄
    @許子雄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謝謝!

  • @joe123zz
    @joe123zz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分析清晰,小草甘拜下風

  • @mariay6651
    @mariay665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還好阿伯不是總統不是總統

  • @cathywu1688
    @cathywu168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本來霧煞煞 看完苗大師的解說 好清楚明白 真的是百科全書😂😂

  • @user-ch2xg7ke9u
    @user-ch2xg7ke9u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高雄國賓容積率破千爭議, 市府以建商隱私為由不公開資訊。連議員都看不到資料, 沒有社會關注很多問題很難有進展。

  • @XD-nl1wl
    @XD-nl1w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我認為確實有行政疏失

  • @panjeff3806
    @panjeff380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柯文哲明明就知道

  • @包姆凱蘿
    @包姆凱蘿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認真問: 誰能告訴我-[到底【為什麼】]要多給京華城容積率???????????
    除了京華城-有誰拿到啥好處嗎??????
    還是不可思議就只是純粹便宜行事🤨🤨🤨(????????)

  • @甩甩-d4r
    @甩甩-d4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苗老師 有料!!

  • @張秦奮
    @張秦奮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準用、類推適用』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獎勵後之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五倍】之基準容積
    依前項直轄市、縣(市)自治法規給予之建築容積獎勵,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二倍】之基準容積。
    ????

  • @isomer0821
    @isomer082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謝阿苗,影片中的5000多坪是20%,但是實際上是50%-->更多坪的意思

  • @anhsieh8845
    @anhsieh884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苗博雅不是幫柯背書,他不知道,主張公開透明,感謝苗女士

  • @費先生-t3v
    @費先生-t3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馬英九推薦的.....看看馬英九現在都在幹些什麼就不會意外她會推薦這種人...
    至於京華城,苗議員你都在質詢時問過柯文哲了,他還是死不改,現在又想甩鍋,這人只能是爛吧

  • @JoanO8moo
    @JoanO8mo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想聽你講高雄的1142容積率😮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之前也打臉自己:國民黨市長核準高雄國賓危老容積是36%,在柯屁任期的台北國賓是危老容積40%。
      😡不要整天信白蓮教的宗教惑迷🤣😂

  • @玩家Sam
    @玩家Sa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聽起來威京集團不停地去施壓市政府,蓋的甲章也是由副市長蓋的,而且市長有說都委會是合議制,話中意思自己無法決定這件事,都委會之前持反對意見而未續聘的委員是否是自己的意思換掉的也可以討論。
    不知道是不是他日理萬機不想理這個麻煩事才搞成這樣。或許他現在會因此學會更負責一點吧

  • @jkifhr789
    @jkifhr78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支持查到底。

  • @藍麒諭
    @藍麒諭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小草 跟黃國昌力挺的新政治 笑死人

  • @張家倫-z3h
    @張家倫-z3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新的京華城蓋了,那有辦法叫他拆除嗎?

  • @bryantbooth7259
    @bryantbooth725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謝謝苗專家解惑

  • @南投林家子
    @南投林家子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回頭看著😅
    忠言逆耳🤣🤣
    我一定貪定了
    阿苗說再多
    智商157的人
    ㄧ樣抓頭裝傻
    人可以到最後變成了怎麼貪?
    只能是自作自受😶
    最諷刺的ㄧ句精典之詞…
    柯自己說的😅
    貪污的人到最後沒好下場?
    很快就飛鏢反射🙀

  • @凱瑞頭
    @凱瑞頭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先知神串留名

  • @alexsong3597
    @alexsong359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 3 條 不等於 都市更新條例 第 65 條

    • @alexsong3597
      @alexsong359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內政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 9-13 條 + 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Ddjddjus
    @Ddjddjus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柯布林出事

  • @fangyuliu7999
    @fangyuliu799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推上去

  • @azkqazkqer
    @azkqazkqe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想到一個人 蔡碧如 怪不得要離開

  • @Anna-ee2or
    @Anna-ee2o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小草們快來看!

  • @ajacky46793647
    @ajacky4679364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公開透明

  • @user-mz5ju9ff6j
    @user-mz5ju9ff6j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03:19 是商三特

  • @hutwater
    @hutwate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国民黨為了替昌哥清除障礙, 100% 持有民眾堂的控制力, 一定會狠狠的打柯, 柯引狼入室, 所以柯現在只能聽話...

  • @crimson-o4s
    @crimson-o4s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苗博雅議員一個問題,像這些法案是否能提公投法把他退回立院內。當初公投法 公投綁大選 沒過,但後來就沒去注意了 想問這個問題 謝謝

  • @彭康家
    @彭康家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苗神。

  • @蘇水明-b2d
    @蘇水明-b2d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自以為聰明的紅心芭樂
    終於要受到報應了。

  • @mimkchen
    @mimkchen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為啥反對的委員會缺席???

    •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苗博雅真的很會說這類奇怪的事 聽起來就像是預知或是她覺得的事情
      看看就好 哪怕真的有問題 我聽專家建議有什麼問題 又不是真的貪汙 頂多算疏失吧

    • @江有豪
      @江有豪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疏失?京華城要689容積率都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了,柯文哲自稱SOP控智商157難不成會不知道?而且一封新的陳情書要到840,竟然還交辦!勝訴方明知連689都被法院判決不可以了,還要交辦?這到底是誰有問題啊!而且該案既不是都更案又不是危老改建案,要如何適用都更條例的獎勵容積?連北市府的法務局都曾經說有適法問題,連苗議員在質詢時要柯市長多了解,結果還要給予840!就算沒有對價關係而適用罪,也有圖利罪的問題了。。

    • @tongsuching4131
      @tongsuching413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
      你可以去問問都發局的公務員們。基層公務員都很怕出事的,都堅持560%。都請高層裁示。讓責任給高層擔。

    • @郭晉圻
      @郭晉圻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 今天真的出事了,您怎麼看?

    • @acer2486
      @acer248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小毒刺まいおおおし專家建議哪有法條依據嗎?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吧,如果推給專家建議自己就可以撇除責任的話,那就不需要法律了,以後各主管機關隨便拉一群所謂的專家就可以開始搞事了

  • @tomihb1434
    @tomihb143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人的貪念是無止境!唉!台北市民的辛苦了錢!

  • @回憶啟示錄
    @回憶啟示錄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有沒有貪污?!那這些錢進到財團手裡?還是柯P手裡了呢?
    笑死😂請說明一下😊
    這樣說 就是有可能柯P被挖洞跳?
    還是財團挖洞給任內市長跳?
    還是有人收賄?
    雖然柯P蓋章要承擔責任的 但真的只有他一個人要承擔嗎?

    • @李修延-p6b
      @李修延-p6b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沒人說要柯文哲一個人承擔阿?
      可是柯文哲就是不想承擔不是嗎
      高院退回無保請回的理由不就是貴為一個八年台北市市長,有特別指示彭振聲當京華城案PM
      怎麼想都不可能不清楚不瞭解京華城案的840%
      章還蓋得好好的
      柯文哲不是說過,誰蓋章 誰負責 現在又失意喔?
      疑似確診亞斯格柏,現在是疑似確診阿茲海默?

  • @markchang1785
    @markchang178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 @林欣漢-e7u
    @林欣漢-e7u Месяц назад

    苗博雅有讀過都市相關法律?
    20%本來就是能給的
    另外30%是用錢買來的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根據台北市政府2020年11月1日發布實施的「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文件「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第17頁的新計畫部分:「本計畫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本計畫未規定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同頁的修正計畫則寫道:「考量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設計等容積獎勵之條件,為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後一定期間內須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為確核給建築容積獎勵後,申請人履行相對之責任與義務,應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協議書及繳納保證金,其相關執行機制及應遵行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辦理。」❤️京華城案獲獎所得到的20%容積獎勵來源,卻是❤️準用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看到了嗎?這20%是用都市更新條例、晶華城不是危老、也沒有30年。晶華城只有18年的建築物。

  • @d_ino2399
    @d_ino2399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台北市? 台灣省?
    連法律的應用都搞不清楚?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通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要之規定。
    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
    條文都告訴你"或符合下列條件者"
    這個「或」字請問誰看不懂?
    更好笑的是
    "第二項都跟你說"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
    還能說台北市跟台灣省有什麼關係?
    能蠢成這樣我也是服了
    真的! 考不上律師不是沒有原因
    適合當名嘴造謠100%
    最好笑的是還有人信了
    看來大家中文都有問題

  • @Dk-di1ze
    @Dk-di1z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再貼一次應該是被刪留言,剛剛這部在放的時候有死忠的要我提出誰說反中華民國,老子花一小時幫你找到了自己聽一聽反省一下10:23:00 ruclips.net/user/liveZGnsB_5LMGk?si=ceb5x8zHG1woXVVf

    • @f27766855
      @f2776685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以跟這影片內容有何關係阿?

    • @Dk-di1ze
      @Dk-di1z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f27766855我只是在回覆當時有人提出的意見,如果所有留言都要跟影片有關係的話那就抓不完了

    • @Dk-di1ze
      @Dk-di1z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f27766855我只是回復當初他提出的疑問而已,而且在播出的時候大家討論的內容也算跟影片有關吧,最後希望你帶著這份心繼續活下去,留言只能跟該影片有關

  • @school5834
    @school583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小草按了不喜歡XD

  • @Eagleeye
    @Eagleey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才剛要配飯吃

  • @xanthuswu
    @xanthusw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有1000個小草按了不喜歡~~

  • @a0970065141
    @a097006514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柯p還在裝死故意不知道

  • @Eagleeye
    @Eagleey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什麼。結束了😅

  • @齊格菲特
    @齊格菲特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ruclips.net/video/m4SoywVxOxc/видео.html 這裡有解釋

  • @snowball-rk9lq
    @snowball-rk9lq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打成18463了

  • @余裕誠
    @余裕誠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噁心 嘴砲 可憐

    • @newtangerineboy
      @newtangerineboy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柯真的蠻可憐的 他的支持者更是😊

    • @fancorzzz
      @fancorzzz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小草真柯憐,記得明天去土城聲援阿北喔

  • @wing-force
    @wing-forc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先知

  • @林星星-q2t
    @林星星-q2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看樣子都是依法合理的不是嗎?

    • @wwj6610
      @wwj661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理解能力不好就不要留言,阿苗已經講得淺顯易懂還在依法合理

    • @齊格菲特
      @齊格菲特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wwj6610 ruclips.net/video/m4SoywVxOxc/видео.html 好了啦裝睡的永遠叫不醒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林星星-q2t 根據台北市政府2020年11月1日發布實施的「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文件「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第17頁的新計畫部分:「本計畫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本計畫未規定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同頁的修正計畫則寫道:「考量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設計等容積獎勵之條件,為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後一定期間內須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為確核給建築容積獎勵後,申請人履行相對之責任與義務,應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協議書及繳納保證金,其相關執行機制及應遵行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辦理。」❤️❤️京華城案獲獎所得到的20%容積獎勵來源,卻是準用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YangAndy-r4f
      @YangAndy-r4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齊格菲特 裝睡是你、根據台北市政府2020年11月1日發布實施的「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文件「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第17頁的新計畫部分:「本計畫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本計畫未規定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同頁的修正計畫則寫道:「考量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設計等容積獎勵之條件,為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後一定期間內須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為確核給建築容積獎勵後,申請人履行相對之責任與義務,應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協議書及繳納保證金,其相關執行機制及應遵行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辦理。」❤️京華城案獲獎所得到的20%容積獎勵來源,卻是❤️準用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ericsu8782
    @ericsu878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專家學者會議結論,沒人有反對意見,大家也應該都有簽名,妳就避重就輕的來講對嗎?

  • @雷小虎-j6m
    @雷小虎-j6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奇怪,不是有說花東2兆,這兩次怎都沒出現呢?

    • @林敬軒-e2y
      @林敬軒-e2y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報導者有詳細資訊
      阿苗其他直播也有

  • @shark780427
    @shark78042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聽起來正副市長沒啥問題啊⋯
    身為市長本來不應該就容積率提高到多少給予意見,不然公務員都不用做事了⋯
    如果給予市長最後裁決權才會有貪污受賄的問題不是嗎?
    專家委員是什麼原因被換掉我比較有疑慮以外,其他市長本來就不應該多過問才對!

  • @熊汶安全帽-r2f
    @熊汶安全帽-r2f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沒料的側翼哈哈哈
    趕快加入民進黨別演了

    • @tospykid
      @tospyki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你好可憐,持續自欺欺人吧。現在民眾黨又爆出爛帳不斷,早日送柯文哲進土城

  • @amacahowni2613
    @amacahowni26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那時候不是市議員嗎怎麼不出來說話

    • @yorz_ouo
      @yorz_ou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有說阿 3年前就說啦 用你們最喜歡說的 自己去找IVOD

    • @baquamitai7633
      @baquamitai763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7:54 啊這邊不就放給你了???

    • @amacahowni2613
      @amacahowni26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baquamitai7633 感謝標記 我有看到了原來阿真是的

    • @amacahowni2613
      @amacahowni26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yorz_ouo 等等你說的你們是指我是哪個甚麼團體嗎

  • @LISA6076
    @LISA607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阿苗根本百科全書!

  • @glock2040
    @glock204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王明哲 臺灣 王明哲詞曲/黃俞憲編曲
    ruclips.net/video/VpWuJkBVoR4/видео.htmlsi=BUnESZBohtL1_e8d
    各位這首歌真的很振奮人心。😢
    臺灣大學合唱團有在翻唱。
    前幾年就聽到的。

  • @xihuanyuai
    @xihuanyua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湾人要的民主有两样:有权选总统和有权骂总统,这根本就是精神分裂好吗!既然选了,肯定是觉得好,那为什么要骂,既然骂了就说明没选好,那为什么投票选举又是好的?😂

    • @mychang999
      @mychang99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xihuangyuai 人民有權選舉,也有權監督,民主制度是選出國家的經理人,為民服務,不是選皇帝,不可批評監督。這就是我們可以批評總統,中國人不可以批評習近平,公民和奴隸的差異。

    • @xihuanyuai
      @xihuanyua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mychang999 监督个毛线,赖赖你能监督到?笑死

  • @棒球-q5p
    @棒球-q5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我已經了解你為什麼選不上立委了 ruclips.net/video/83fWwltP1LI/видео.html

  • @Jay-qn5rp
    @Jay-qn5r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要不要去跟黃國昌開個直播?
    開完喜歡你的更喜歡你 直球對決
    不喜歡的你也不會更討厭你 至少覺得你帶種

  • @fufu8291
    @fufu82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蝦雞8️⃣亂說一通..

  • @LaEspanya
    @LaEspanya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造謠苗

  • @jimchen3065
    @jimchen306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40%在哪

  • @林育逸-x3l
    @林育逸-x3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怡中報告:
    身為台灣人,必須要知道台灣正在發生,並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大事。
    1、五月十七日(週五)民進黨預謀掀起並造成國際媒體關注的立法院「517暴力衝突事件」為的是什麼?
    2、為什麼民進黨要阻止「國會五法」通過?
    若要細數箇中細節與來龍去脈,輕易就可長篇大論。怡中就以下為各位簡要概述:
    一、什麼是國會五法?民進黨為什麼拼了命的反對討論?
    1總統應履行國會答詢義務。總統須赴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讓人民知道國家未來方向(2014民進黨所提案)
    2人事同意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須經立法院會表決同意(2014年民進黨提案)
    3調查調閱權。對國家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如:政府採購疫苗價格為何保密封存30年?)(此法案亦為2014年民進黨所提)
    4藐視國會。
    官員出席立院接受質詢做出不實言論及虛偽陳述,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20萬以下罰金(2014年民進黨所提)
    5立法院長選舉。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現行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2014年民進黨所提法案)
    以上就是造成「517暴力事件」的
    「國會五法」。
    因為這「五法中的任何一法通過」都將使民進黨的「貪贓枉法」、「為所欲為」、「禍國殃民」都會無法繼續!
    最弔詭的是以上這「五法」都是民進黨在2014年所提出來的法案,如今10年過去了,民進黨更執政了八年,這影響民進黨「作威作福」、「唯我獨尊」的所謂「國會五法」,而今國民黨只是在完成民進黨2014年自己所提出的法案罷了!
    民進黨深切知道,一旦這五法通過了,他們「無法無天」、「知法犯法」的日子就要結束了!
    2024的民進黨重打了2014民進黨的臉!
    怡中用最簡單的敘述方式讓各位知道目前正在進行中的、與台灣未來發展息息相關的一些事。
    最後我要說,
    台灣最大的悲劇是壞人過度囂張,因為好人過度沈默!
    僅此向各位報告相關事件緣由。
    身為台灣的一份子,
    你應該關心,你更應該知道事實真相。

  • @shark780427
    @shark78042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聽起來正副市長沒啥問題啊⋯
    身為市長本來不應該就容積率提高到多少給予意見,不然公務員都不用做事了⋯
    如果給予市長最後裁決權才會有貪污受賄的問題不是嗎?
    專家委員是什麼原因被換掉我比較有疑慮以外,其他市長本來就不應該多過問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