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37年「車庫變道路」 地主女兒要求拆屋還地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5 ноя 2024
- #買房 #車庫 #侵占土地
屏東有屋主,37年前買下透天厝,沒想到日前地主女兒出現,直指車庫的地,是私設道路,必須拆屋還地,包含他們一共四戶,有侵占土地之嫌,屋主對此好錯愕,認為當初建商疑似隱瞞土地所有權,才會引發後續糾紛,現在雙方也將對簿公堂。
✨歡迎收看並訂閱TTVNews台視新聞RUclips頻道✨
◎【台視新聞網】👉news.ttv.com.tw/
◎訂閱【台視新聞】👉 / @ttv_news
◎訂閱【TTV LIVE台視直播】👉 / @ttvlive
◎按讚【台視新聞FB】👉 / ttvnews
◎追蹤【台視新聞IG】👉 / ttvnews_tw
看起來就是那一戶一直在搞地主,搞得連帶三戶也受害。
私人土地供通行道路作為建築基地使用,這風險很大,且違規做私人車庫就會變成違建,。
那個搞事的屋主是怎樣...借人家的地還這樣搞,活該土地被收回
那邊民國76年蓋的房子,不會蓋這樣主建物內縮,因為賣出去的價錢會差很多,那車庫很明顯就有問題。
所以是某戶吃人夠夠占別人地還嗆人
你們其他戶還怪地主不講人情??
人情?地主付出了37年的稅,屋主還真是面子大,臉皮厚,完全不知羞恥,佔37年的便宜,用了37年免付費的空間.
ruclips.net/video/jpXq_PPd2eA/видео.html
看一下這篇新聞,這位汪姓屋主把地主女兒開的早餐店檢舉到無法營業,才有地主女兒丈夫說的那番話
地主女兒(應該是繼承了)都有警告不要惹我,結果還去送死,人家合法繳稅金,讓你們無償使用,結果一個硬脾氣去送頭,其他人陪葬,你們應該去怨送頭的那位,怎麼會覺得地主女兒不好勒??怪怪拆屋還地吧,之後態度好一點,人家還會讓你們能進出,狠一點封路,連門都出不了😂😂
收回來吧😒😒😒😒
好意思,地主不計較你們反找地主麻煩,給方便當隨便,那就通通不要用了
地籍圖網路上都查得到,是別人的地就還給別人,沒跟你討37年的地價稅就不錯了
覺得那個車庫設計本身就有侵占土地的嫌疑
結果多年來屋主居然都毫無察覺產權問題,申請一下地籍資料就能弄清楚的事情
白占了37年,買下來或拆屋還地就那麼簡單
台南鄉下也很多都是車庫蓋在國有地上
🎉現在土地值多少 他們肯定不會想買
你肯定沒看過老房子 很多都是這樣的 當年的違建多猖獗
什麼叫買來就這樣,有產權嗎?沒產權就是侵占!
自己先送頭就不要怪人家地主,仁至義盡給你用37年了
怪那位鄰居囉,幹嘛跟地主女兒槓起來
討債囉
屋主少假掰了啦~房產地契一拿出不就見真假、建商隱瞞是詐欺算到地主頭上、法官不打臉屋主才有鬼、且一部份占用國有土地的罰則可不輕。
佔國有土地的反而好處理 罰錢拆掉了事
屋主講的怪怪的,手上有土地使用同意書,不就代表原本就知道那塊地不是自己的,頂多只能主張使用權能繼續用吧,不代表能否定地主該有的權利
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TOM06528 使用權是誰賦予的!?不就是透過"土地使用同意書"由地主賦予這些使用者使用的權利??如果沒在書面上明訂使用期限,那麼地主隨時可收回使用權。
@@灰色地帶-n8r只要地主賦予同意書還在依法地主無權收回自己的土地
@@灰色地帶-n8r 只能打官司了
@@TOM06528等等!使用權不是所有權!
使用權是指你可以正常進出使用;畫車位、停車、擺置物品,等等是不可以的。
更何況你給人家圍起來!
我夢到某屋主硬要吃下人家的地不還、不給錢要人家轉讓吧?
某一戶自己要去搞人家整天檢舉人家
地主已經告知10年前是土地他的,
還要繼續搞人家檢舉人家?
人家地主超彿心寬容不計較給你們停就算了
那一戶愛檢舉結果搞到地主不爽直接叫你拆掉車庫
現在自己玩到地主狠心起來叫你拆車庫了才甘心
連帶其他三間住戶也要一起拆車庫,
雖然蠻同情這三位住戶真衰被這戶檢舉人搞到要拆車庫也很無奈,
但是畢竟土地所有權是地主的,地主說的算叫你拆就是要拆!
如果我是地主的話我狂一點直接單獨搞那個檢舉人那戶就好,剩下三戶自己來找地主放低姿態來喬合約買賣車庫的土地權買賣,37年真的要算是非常可觀的費用…
地主也可以狠心一點直接不顧長年鄰居情直接法院裁定強拆執行,然後另外37年租金另外計算照樣給付!
我是地主我會看這三戶的態度決定要怎麼處理,要免費不可能,最大讓步就是買斷車庫土地區域或是用租的,至於長期那個檢舉人那一戶一定要叫他拆光車庫不會留一點情面在給檢舉人,愛檢舉是嗎?車庫就給我拆掉!
不要整天檢舉人有一天真的報應會回到自己身上…
侵占人家的地還要人家繳稅金,吃人夠夠,強制要求他拆了啦!!這種人就是不見棺材掉淚。
先不用殺雞取卵啦 先告補償37年稅和租金 討回來 能一直收錢 比拆了啥都沒有好
這個台灣很多這種人拿到好處還是要嗆一波。
無償給你用土地還繳稅金還敢找地主麻煩檢舉 哪來的膽😂
建商最開心,錢他們賺走,稅地主再繳,後續責任都跟建商沒關係
他媽透天車庫這麼大
讓你賺那麼久了
該誰的就誰的
佔人土地還去搞地主,真是自找麻煩
雖然住久了很幹 但是地主是絕對有權利
有些人拿了別人分一半的糖不感謝就算了,連剩下的那一半也想拿。
看標題還以為是要拆屋!
結果只是拆車庫而已,
就早點還別人吧,
地主還一直繳稅金欸🙄
車庫拆了一樣沒辦法出入 😂
出入自己想辦法
@@TaiwanBoss 可以出入阿 變成道路而已 又不是變成其他建物
挺地主一定要把地收回🎉
我記得私人土地上蓋任何建物未經允許一旦被檢舉就是要被拆了
呵呵,都不知道啦,用了37年才發現
一個鄰居不會做人~反正大家都拖下水!!!
民法796 、796-1 結案
原來就是這一戶一直搞地主,趕快拆屋把土地還給地主吧!
佔地為王喔
吐出來啦
這一看就是超大違建
地還是該還,可以向建商求償,而不是佔地不還裝可憐!要地主吞下這件事!因為這是你跟建商的事!
感覺原本地主也是免費讓他們使用,不然早就討回來了,後來是有人去嗆地主才讓地主想收回來
我挺地主,地主已經夠好心了!!
認同😂
所以產權很清楚嘛,就鄰里糾紛,所以以前你好我好沒關係的都拿出來搞了,現在就是上調解就是了
我身上也發生一樣情況,但這種情況下因對方有土地權狀,怎麼都使理虧,法院只會判侵占,所以別浪費律師費了,跟對方談收購吧
那個屋主講話就是感覺他再搞吧 哈
吃人夠夠,連本帶利37年都給我拿出來。
土地收回後
直接蓋大樓就好了
佔用你的土地37年
那
你就擋他們37年
反正他們也不會給你這37年的租金
最好是屋主不知道 , 買屋時一定會看地籍謄本
1:29這屋主要怎麼解釋,地主感覺人不錯。
司法真的判地主贏 屋主買房的時候 沒有問地可不可以買嗎😂
你擁有地上權而已 土地權是別人的餒🤣
地主可以要求屋主應補償地主37年來的稅,還有37年的土地租金。
租金應該是不可能 因為那邊蓋房子 就是要把車庫那段 拿出來當馬路用 才能有建照
然後被建商當車庫賣(蠻常見的 還有建商 為了增加坪數 把別人家防火巷 蓋成自己的)
@@fkty8877 可以請求租金的
@@fkty8877現在還是一堆這種,驗收後封起來
不當得利的追索時間沒有這麼長。
土地租金至多要求五年,約公告地價的10%內(看法官或協調)
過戶過一過嗎?
購買之前可以去地政機關查詢 是不是私有地、土地的範圍阿。自己沒查清楚
這算啥~我爺爺民國50多年花3萬買的房子~就因為不懂買房子還要看有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沒去申請土地所有權憑證~之後原地主還敢轉賣土地~經過好幾手地主直到現在~迎來了一個國安局退休的地主接手~還跑去打官司說我們侵占他的土地要我們拆屋還地~阿不就還好我們還保留當年的買賣契約~還找的到當年房屋買賣的仲介人~官司打了好幾年~也遇到還算明理的法官~才保留了我們的房屋地上權~現在這地主也是主張要我們要補繳他"被人騙"買來土地後繳的稅....套一句當初檢察官講的~你明知道這筆土地上住了3-40戶人家~看都沒看過就敢買?你買車買房看都不看實物就敢買?你買這麼一大筆土地~人家講你就買?鬼扯
這種就早期很多,只有地上物的產權
地價稅單上少這些坪數少37年都不喊?人家要拿回去突然就變自己的?
屋主惦惦用就沒事,非要去惹地主才會導致這件事爆出來,不就自找的嗎
真的,有些人就是白目
給方便當隨便的標準例子
畢竟也用了37年 地主沒要求補償只要求還地 已經很讓步了
這個還是好好協商吧 不然只是往後大家都日子難過而已
畢竟法律是站地主這的 要搞到強制執行就更難看了
地籍圖調出來就知道,用了37年的免費土地還裝冤枉。
被建商騙是你家的事,地確實是地主的那就沒啥問題了,廢話那麼多趕快還地就是了,還在那扯東扯西
我好像聽到 土地使用同意書??
那屋主...土地好像不是你的,那建商也沒欺騙你....
用人土地還一直找人麻煩,結果不是自找的嗎?
這不就活該
地主幫你們繳稅金讓你們用免費的 結果還反過來檢舉地主
很棒啊,收回來可以蓋一棟房,連出入口都不用留了
跟菜市場道路旁路中攤販一樣,佔久就是自己的,別人要違規擺要停車也不行,還好意思叫警察要車主開離停車格給他們擺攤,警察也不敢請車主開離開與不好意思開攤販他們的單。
拆車庫還地!拆車庫還地!拆車庫還地!
繳稅應該會知道土地是不是你的吧...就算不知道 有在繳稅的不會跟你講? 稅別人在繳你免費再用 有這種事?
台北不是一堆早期人行道後來被占用,之後直接蓋鐵皮的。
最好買的時候不知道
政府地隔天就來拆樓 人民土地還要上法院一堆民事訴訟等等..拖
看他滿手佛珠就知道肯定很恐怖
老實說最好辦法就是買回去,如果不買還地正常,對方沒要求侵占賠償就不錯了,這大小一個月租金一千一年一萬二要補給37年很合理吧
一直檢舉,活該
不會不知道,土地有鑑界
購買房地產,一定要向地政事務所查調所有權和他項權利登記資訊,確認取得完整的產權,才付清尾款!
別人繳稅金,土地你在用,結果還要嗆繳稅金的,那現在乾脆收回,你還真的無話可說
趕快拆一拆啦!靠腰哦
應該連同37年的損失一起賠償
地主狠一點 把地賣給一些無賴 我看他們怎麼收場
誰繳稅誰最大阿 屋主拆房嚕
讓你爽37年了
又不是賴清德可以就地合法
拆爆他
要是我,我會請地主如果收到稅,在拿給我還是寄給我,我自己繳,然後看他們稅繳了多少,在給他們多少,這樣就解決了吧
住戶明顯違法
早該拆了 也該賠償別人
稅金人家在繳,有本事把稅金補給人家,不然人家要回土地也是合情合理
占用別人土地本來就不對了
況且地主也很好心的跟你們說了
不要檢舉 土地還是會讓你們使用
結果現在鬧成這樣 原本就不對的你們憑甚麼要地主吞這口氣?
有本事把土地都買回去 不然就拆屋還地再加上賠償稅金部分
最後地主有把緣由說出來,還想帶風向啊?愛檢舉
屋主說得天花亂墜,鬼才信!!
無論多久。
該拆還是要拆
看完了影片還是不懂前因後果?
水啦想知道後續,拆啦拆啦,自私自利
拆掉把道路地還來。
直接法院 通通拆掉😂😂
免費用的37年還在那邊吵
一定要追回來
佔用別人土地,佔久了變自己的?
那個車庫很明顯就是後來加蓋的吧...
不過 屋主是檢舉地主甚麼 這我看不太懂
收土地使用費就好了
說不定收購金錢被吃了😂😂😂然後故意造路
繳稅金還要被嗆啊?嗆完還出來裝可憐?被搞不是剛好而已嗎?
37年前向屋主買房,結果前屋主加建商馬車庫蓋在道路,然後要買家背鍋,這沒理解錯吧?如果沒有這是合理的?
感覺外面拆掉可以弄一排停車位收租
屋主問題不意外
37年,地主繳稅, 屋主享受著免費的空間,應該是感恩吧,還人家地主37年的稅金+37年土地租金+買地的價錢,車位是要錢去租或者買的,否則人家封了地,你們這幾個屋主,就出不了門.
以為找記者上電視 地就是你的 挺地主 確認界址之訴 拆屋還地
你現在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