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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主題都選的超好!!!!而且都用簡單白化的方式可以讓不是法律專業的人也聽得懂!謝謝律師~
這集資訊量超豐富且上課內容生動有趣筑鈞太厲害了
標準的CPR幾乎都會壓斷肋骨,所以根據醫療救護法第14-1條和14-2條,可以免除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這樣還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嗎?
提告是每個人的自由,但,到了法院會不會成立又是另一回事。N年前幫我上EMT課的消防員分享他們的實務經驗,是說不會成立;這不只是針對有專業訓練的消防員,一般沒有相關專業證照的老百姓也適用。除非,今天這個傷病患並非呼吸心跳停止而昏倒(如血糖過低、睡眠不足、疲勞過度、酒醉),然後你採取了CPR的急救措施,而導致傷病患被壓斷肋骨,這就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消防員也分享「有大學生在路上看到有人昏倒,未查明傷病患狀況,直接上去就做CPR,同仁抵達現場看到昏倒的傷病患痛到臉都糾結在一起」的搞笑經歷。這個邏輯也適用於AED以及傷病患沒救成功。使用AED必須退去傷病患衣物,而遭女性傷病患提告非禮、性騷擾、猥褻。傷病患沒救成功,家屬提告施救者非專業醫師、EMT才導致親屬逝世。他們有一個觀念,我覺得很棒,「你不做CPR,病患就是死路一條,但是你做,即便不標準,至少還有機會就活。」「肋骨壓斷了要不要繼續做CPR?不做病患一樣是死路一條」
哦哦哦謝謝你的分享~但我想大家都有常識要做CPR前一定要確定脈搏停止才壓,而且電擊要心臟跳VT或VF才有去顫的價值,如果建立在滿足急救條件的前提,我相信法律上是保障急救人員的!
健保卡就讓我想的 以前 蓋印章 一章 賣100元😂
齁~~~~
肉償那一段是真得滿好笑的!
憑我對律師的喜愛💕,把卡借給筑鈞律師~ 二話不說!!肯定沒問題😘...悠遊卡。💌
筑鈞 好美!!!!!!!!!!~~~一群女生七嘴八舌問律師也好可愛!!!
🤣🤣🤣🤣她們都很認真上課
主題真的都選得很好,都是生活上會遇到或是一定要注意的。太有幫助了吧~~~許願可以講鄰居噪音跟抽菸的居住糾紛~
好的!
個人資料上過偵查庭就算不起訴對方還是有自己的資料,不知道會不會成為報復的對象。法院給雙方個人資料這點真的不能理解,在目前可以搞很多事情。
真的不要太熱心,現在撿到 皮夾 送到警局,都有機會被告。
13:37 現在不是有撒瑪利亞條例嗎?
好美的律師
不是第一次做爸媽就上手喔?? XDD哈哈
2:13法官怎麼不用同樣的邏輯來審判酒駕?過往那麼多酒駕撞死人的案例你怎麼可能不知道喝醉開車反應變慢來不及煞車或撞死人?所以你一定有知道你一定有預見嘛~只是你不在乎別人的生命============酒駕就應該視為預謀殺人
我曾經做過保全,我們公司規定進入一定要換證件,像這樣不就很容易得到別人的個資嗎?所以我一直以為在法律上擁有對方個資是沒用的,犯罪者必須要證明個資是對方自願給你之類的,不然不只我上面自身的經驗,在台灣有超多弄到個資的方法耶,還有政府或是私人機關大筆個資遺失的新聞一堆,確定法律這樣訂沒問題嗎?再來是關於急救壓斷別人肋骨我有看過消防員說有免責條款,總之我也忘了詳細內容,因為消防員是鼓勵一般人做急救的,但是律師小姐說會有問題?
是的! 筑鈞老師 🫡
阿母吖,❤❤❤😂😂😂
詐騙集團有我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重換發過一張,這樣應該沒問題了吧
法律與生活的常識判決力靠看律師影片多學習,詐騙解碼可以多看b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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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上課內容生動有趣
筑鈞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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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是每個人的自由,但,到了法院會不會成立又是另一回事。
N年前幫我上EMT課的消防員分享他們的實務經驗,是說不會成立;這不只是針對有專業訓練的消防員,一般沒有相關專業證照的老百姓也適用。
除非,今天這個傷病患並非呼吸心跳停止而昏倒(如血糖過低、睡眠不足、疲勞過度、酒醉),然後你採取了CPR的急救措施,而導致傷病患被壓斷肋骨,這就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
消防員也分享「有大學生在路上看到有人昏倒,未查明傷病患狀況,直接上去就做CPR,同仁抵達現場看到昏倒的傷病患痛到臉都糾結在一起」的搞笑經歷。
這個邏輯也適用於AED以及傷病患沒救成功。使用AED必須退去傷病患衣物,而遭女性傷病患提告非禮、性騷擾、猥褻。傷病患沒救成功,家屬提告施救者非專業醫師、EMT才導致親屬逝世。
他們有一個觀念,我覺得很棒,「你不做CPR,病患就是死路一條,但是你做,即便不標準,至少還有機會就活。」「肋骨壓斷了要不要繼續做CPR?不做病患一樣是死路一條」
哦哦哦謝謝你的分享~但我想大家都有常識要做CPR前一定要確定脈搏停止才壓,而且電擊要心臟跳VT或VF才有去顫的價值,如果建立在滿足急救條件的前提,我相信法律上是保障急救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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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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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真的都選得很好,都是生活上會遇到或是一定要注意的。太有幫助了吧~~~
許願可以講鄰居噪音跟抽菸的居住糾紛~
好的!
個人資料上過偵查庭就算不起訴對方還是有自己的資料,不知道會不會成為報復的對象。法院給雙方個人資料這點真的不能理解,在目前可以搞很多事情。
真的不要太熱心,現在撿到 皮夾 送到警局,都有機會被告。
13:37 現在不是有撒瑪利亞條例嗎?
好美的律師
不是第一次做爸媽就上手喔?? XDD哈哈
2:13
法官怎麼不用同樣的邏輯
來審判酒駕?
過往那麼多酒駕撞死人的案例
你怎麼可能不知道
喝醉開車反應變慢
來不及煞車或撞死人?
所以你一定有知道
你一定有預見嘛~
只是你不在乎別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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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就應該視為預謀殺人
我曾經做過保全,我們公司規定進入一定要換證件,像這樣不就很容易得到別人的個資嗎?所以我一直以為在法律上擁有對方個資是沒用的,犯罪者必須要證明個資是對方自願給你之類的,不然不只我上面自身的經驗,在台灣有超多弄到個資的方法耶,還有政府或是私人機關大筆個資遺失的新聞一堆,確定法律這樣訂沒問題嗎?再來是關於急救壓斷別人肋骨我有看過消防員說有免責條款,總之我也忘了詳細內容,因為消防員是鼓勵一般人做急救的,但是律師小姐說會有問題?
是的! 筑鈞老師 🫡
阿母吖,❤❤❤😂😂😂
詐騙集團有我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重換發過一張,這樣應該沒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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