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調偏心|遺囑|遺產繼承|特留分|家事訴訟|民事訴訟|立功律師|N楚立功【生存の法則E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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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1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98

  • @yiko1947228
    @yiko194722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4

    我就曾找3家公證人,結果都不幫忙寫遺囑,法律應修改,強制公證人不得拒絕,否則撤照

    • @imok666
      @imok6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是法幣? 不得拒絕勒😂

  • @user-charles-wish-start77
    @user-charles-wish-start7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5

    沒有可繼承的我,用不到的知識又增加了~

    • @Wayne2486
      @Wayne248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一定喔 活到最後都有機會的

    • @f355836612a
      @f355836612a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當兵時有個學弟滿兩年時
      突然收到消息說媽媽那邊有個遠房親戚掛了
      祂是獨子、膝下無子、
      也不清楚學弟是第幾順位繼承人
      也不清楚是甚麼原因
      排名前面的繼承人都沒有繼承
      他就默默地繼承了2棟透天&幾百萬的遺產
      退伍後每天在家叫外送玩電腦收租過的超爆幹爽

    • @benson6977
      @benson697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f355836612a 不是只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和子女嗎? 怎麼會輪的到親戚繼承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f355836612a2棟透天 收不了多少 除非在台北市
      但也是少拼很多年了 勁爽

    • @angelas2939
      @angelas2939 15 дней назад

      @@f355836612a
      這故事真的假的呀
      遠房親戚不是沒有繼承的順位嗎?
      這故事如果是真的
      那麼債務不也是一樣嗎?

  • @家睿張-t2r
    @家睿張-t2r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某些層面我覺得N楚立功說得很對!那些法律工作者,都只是在「上班」、「領薪水」而已,從來不是要很有愛心為民服務的。
    我老闆聲請支付命令,民事執行處寄公文來要求補件。打電話去問書記官,也跑了區公所,也打電話問了市政府。區公所不給調閱,推給市政府,市政府電話中也不給調閱,要我回去找區公所。地院的書記官口氣很差的說,「你要負舉證責任啊!你連證明文件都沒有我當然是駁回啊!看你是要撤銷還是我把你駁回啦!你選一個」問他撤銷跟駁回哪一個比較有利?他很不耐煩答:「沒有什麼有利不有利的,你希望怎麼做我就依法怎麼做而已,早上就已經跟你解釋那麼多了,下午又打電話來問….」
    我勒XX娘XX勒….還說如果調查不到,可以打民事訴訟,法官可以依職權調查證據,後來問他,可是聲請支付命令都要自負舉證責任了,要如何確定打民事訴訟法官就真的會依職權調查證據呢?
    他就不高興了,「啊你訴狀要寫得很清楚啊!訴狀就要寫明,聲請調查有利證據啊!先生,我這裡是法院,我不能教你XXXXX」
    暗陰陽艸之擺勒,當官的推來推去,當書記官屌個二五八萬。
    我也想來當官,當官可以這麼好當,人民問題太多就把他兇回去就可以了。
    還是N.楚立功比較佛

  • @eddiehuang1916
    @eddiehuang191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1

    我看到你的法律影片真的是會笑死,專業幽默兼具

    • @timmyO0O
      @timmyO0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因為台灣的法律跟判決都是笑話不科學,才可以有N公出來講單口相聲😂
      還有重點就是先告再說😂😂😂

  • @樂一
    @樂一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2

    N楚立功老師的法學實務重點:
    1.先告再說
    2.法官說了算QQ
    這集依舊看得我津津有味,但我沒有遺產繼承的煩惱,只有拋棄繼承的困擾QQQQQ

  • @mcjesus7204
    @mcjesus720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個人經驗分享:
    房屋或土地租賃契約,建議也不要找律師擬定。
    而是應該找專任職業代書。
    我看過太多律師擬定的租賃契約,破綻百出;
    如甲乙雙方都是君子,那契約擬定的問題都不是問提;
    但只要有一方是小人,那契約條文問題將如野火般肆虐。
    直到今日,依然很多律師,
    居然連契約「公證」&「認證」效益都搞不清楚......
    -----------
    絕對不否認律師的專業,但必須說這行,劣幣太多。

  • @Boss-bz8eb
    @Boss-bz8e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楚大真的很搞笑,把專業的東西拍得這麼有趣

  • @甘納北棲
    @甘納北棲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前幾天才剛寫完手書遺囑,就看到N公發這部影片了,真巧!

  • @zerofield1117
    @zerofield111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0

    根本遺囑反應爐,遺囑經濟圈,遺囑產業鏈,遺囑N式循環

  • @許傑豪-h1i
    @許傑豪-h1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背景音樂感覺應景XD

  • @郭雅惠-f1w
    @郭雅惠-f1w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感謝律師的說明,受益良多

  • @shanchen3183
    @shanchen318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完蛋...聽君一席話如聽....XD

  • @chaopeilung6550
    @chaopeilung655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2

    看王老先生,張老先生身前遺囑,到身後不是照樣波濤洶湧。

    • @goodywang6428
      @goodywang642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因為他們就是沒有找N楚立功呀

    • @earth4682
      @earth468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真的,很有既視感

    • @eiping
      @eipin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老先生就算做了甚麼準備,最後感覺不爽的兒女還是【先告再說】。

    • @qmaper1013
      @qmaper101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那種是幾百億幾千億~一堆律師團再告來告去

    • @辰五-z5c
      @辰五-z5c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外婆死了只留下一棟房子。
      兩個舅舅都未婚無子女。一個過幾年掛一個失智也快掛了。
      我媽跟我阿姨他們本來關係都不錯。
      現在為了一棟房子也開始有些爭執了。
      因為房價高漲,他們也想把房子給我表弟妹他們。
      因為我不打算結婚,於是姑丈說我又沒有要結婚,房子如果給我也沒用。
      可悲

  • @smartni
    @smartn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太真實了,受益匪淺

  • @Mr.Seal_Kuan
    @Mr.Seal_Kua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要避免遺產糾紛,很簡單,就一個字
    那就是不要讓它成為遺產,就好了
    死的時候錢、房子還在你身上,那就會變成遺產
    換言之,阿不在你身上,那就不是遺產了
    直接想辦法在生前,全部過戶給想要的子女
    掛點時名下是空的,人家拿你沒皮條
    要說死前刻意移轉,那請他慢慢去告,啊我的錢要怎用我自己決定
    什麼?? 你說你的錢太多了過戶不完??
    我很樂意接收您多餘的財產,這等罪孽就由我來承受
    請將您的現金匯款至以下帳號:

    • @YourWordisYourResponsibility
      @YourWordisYourResponsibilit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可是最重要的就是在「名下」 老人自己也知道一旦不在名下 明天送去養老院 掰掰不送 但你又哪能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天?

    • @Mr.Seal_Kuan
      @Mr.Seal_Kua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那就是人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呀
      他不想,你也拿他沒辦法,就像N功說的,就留給子女們增進法律功力嚕,嘻嘻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先分出去了,我在死前就沒有價值了

    • @馥馥-n9s
      @馥馥-n9s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YourWordisYourResponsibility信託呢?只是要繳管理費有點肉痛而已
      或每年小額贈與,但風險是還沒贈完自己就先走了,剩下的一樣會被分掉

    • @Mr.Seal_Kuan
      @Mr.Seal_Kua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ntschuldigung543 N功英明!!

  • @劉榮生-r4k
    @劉榮生-r4k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乾,難怪一股濃濃的家鄉味,原來是台中人!
    好吧!bgm也很魔性!❤️

  • @sieger90291
    @sieger9029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充實的法律知識 再次滿足^^

  • @w02040
    @w0204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謝謝您,我知道要怎麼把負債指定給誰了

  • @godzillamuto3784
    @godzillamuto378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法院的公證人都把業務推給民間公證人,民間公證人屁話也不多,錢到位就寫下去了,連2個證人都幫你準備好。

  • @yuugi0214
    @yuugi021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XD

  • @Gpai78dog
    @Gpai78do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法官好強大..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能喬和解的是法官
      不會喬和解的是法匠

  • @darkrm6y3
    @darkrm6y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真喜歡你的詼諧有趣

  • @frankchen8599
    @frankchen859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真的,結論就是只有法官的判決書才有有效與否的決定權😂

  • @阿小珠珠
    @阿小珠珠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加油 真的想看你紅

  • @winlisj_7524
    @winlisj_752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如果財產不少為什麼不用信託?
    還可以一堆操作避開高額遺產稅。
    這方面我也不是很懂小Lin教的。

    • @吳信賢-m6m
      @吳信賢-m6m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其實是很多長輩都有很多天馬行空的想法⋯⋯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信託出去了,我的偏心就不低調了

    • @eiping
      @eipin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長者通常認為自己能吃百二,所以在那之前不去立遺囑或做甚麼事情都很合理

    • @qmaper1013
      @qmaper101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信託要幾%的管理費
      老人家都捨不得的

    • @林綉鳳-o3d
      @林綉鳳-o3d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成立信託基金有被捲款的問題,最保險還是死前直接給,留一點錢夠過生活最簡單

  • @bcl2005
    @bcl200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那個變聲那一段笑死我了...

  • @hojoe6854
    @hojoe685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今天才被推到這個頻道,
    比某綠色大律師網紅有料多了!

  • @阿榮鐵牛
    @阿榮鐵牛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頻道內容不錯哦,建議可以多跟一些時事梗,這樣比較容易被YT演算法推出來

  • @a09322337890
    @a0932233789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錢財要留給特定的人,不要留下證據,把值錢的實體東西藏起來,親口告訴對方藏在哪裡。
    這樣就能無視法律的分配了

  • @ching-hsuhsieh8973
    @ching-hsuhsieh897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雖然有公證人遺屬,現在也是被告要特留分😢

  • @ezs33927
    @ezs3392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好險我負債躺平勝利組

  • @D06904
    @D0690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優質內容

  • @fish4843
    @fish484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先告再說,這句話貫徹了整個頻道始終

  • @funchulin
    @funchulin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還是那句,生前分好,死前自己的給信託處理,看要每年找辣妹在碑前跳舞都行😂(靠盃哦

  • @王祿群
    @王祿群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這就很玄了

  • @Jean-ki1pv
    @Jean-ki1pv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請問要如何才能避免應繼分?聽過一個方式是全部買成保險並指定繼承人,但這也要很精準知道自己死期才能這樣玩,有什麼其他方法嗎?如果把遺產信託可以避掉這個問題嗎?

    • @ru04ul4
      @ru04ul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可以在遺囑裡面發毒誓,想違背你的意願染指你的遺產的人,你做鬼都不會放過他,如果這樣寫還沒有用,你就要想個更毒的毒誓。

    • @solocomcoming6328
      @solocomcoming6328 Месяц назад

      找個地方埋起來之類的吧

  • @kuohsingchen9470
    @kuohsingchen947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現任大法管也說:過去大法官說死刑合憲的不算,我現在說違憲的才算,民意說的不算我說的才算

  • @mavislin7383
    @mavislin738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配樂很用心。(劃錯重點)

  • @jasword26
    @jasword26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喔...這麼剛好,我喜歡看世界在燃燒,看來可以找律師寫遺囑了

  • @home1992001
    @home199200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好實用的一集,先告再說

  • @yanlu96
    @yanlu96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N楚立功XD 😂😂我可以找你寫遺囑嗎😆原來是法官說的才算

  • @我知鼎力
    @我知鼎力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超好笑😂😂😂

  • @龍牙荒木
    @龍牙荒木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這才是重點

  • @Padparadscha_
    @Padparadscha_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只能說太菜了
    我同事他哥趁兄弟姊妹不注意
    把快不行的老母親推去地政還殺毀的
    直接轉了一棟房子到自己名下
    留了一棟還在老媽名下不知道是不是想給大家搶XD
    後來老媽掛了大家才知道這回事
    我同事超氣的
    因為他媽晚年包括喪事都是我同事在照顧、處理的
    常常聊天聊著聊著就會又繞到這件事上面
    我真的聽到耳朵快長包皮了w

    • @lynnyah9004
      @lynnyah900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生前轉移不算繼承,檢舉他,贈與稅扣死他

    • @xin515
      @xin51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可是這樣直接轉不是算贈與嗎?? 贈與稅超高的....而且以後如果有買賣的話,那個增值稅也會嚇死你~~

    • @Padparadscha_
      @Padparadscha_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xin515 贈與稅有門檻,以前鄉下房子沒那麼貴,轉登記的當下還沒過門檻,不用課稅

  • @ifda-le7wg
    @ifda-le7w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先告再說

  • @smain9242
    @smain924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这油管主不火我不信的,一定會變大網紅

  • @MiniyaVV
    @MiniyaVV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有一位親屬單身,打算以後把房子過給我爸,但他們年紀差不多所以打算是給我跟其他兄弟
    但他用的是信託,一直很怕所謂的祖厝被我們賣掉😅

  • @救你一生
    @救你一生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真的太佛心了^^

  • @hungmingwei4169
    @hungmingwei416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觀看數上萬了,讚。

  • @mingtsai118
    @mingtsai11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教一下N公,最近的時事邱瓈寬遺產裁判,遺囑內寫明遺產分配完全排除家人,一開始家人是主張遺囑無效,但目前判決是有效,所以後續應該是另開戰場,主張應繼份或是特留份?
    另外遺囑就算公證過,保管問題似乎很少討論過,不論是遺失、毀損什麼的,沒拿出來不就糗了?還是有時效性?
    先行感謝說明。

    • @colaromancing6790
      @colaromancing679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朋友,感謝不值錢,還是查查所在地的律師事務所,只要付他資詢費,你問他答,付1小時 問1小時的問題,除非你同意,他也不能提早結束。

    • @kevinlantw
      @kevinlantw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colaromancing6790 這完全是正論👍
      如果不想花錢, 其實也有免費法律諮詢, 民意代表或地方政府(公所)問一下應該都有, 但會去給人免費法律諮詢的大部份都是新手法律人吧?

  • @niceneko5
    @niceneko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法丞律師事務所
    的影片說,自己生前寫好,蓋章,蓋手印就有法律效果。如有修改則加蓋印章。
    只是這樣做,是否能避免掉身後的官司訴訟?

    • @喜歡植物的蝴蝶
      @喜歡植物的蝴蝶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會
      因為只要想告就可以告,只是不一定告得成而已

  • @富裕楊
    @富裕楊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法院公證律師
    見証遺囑一

  • @笑逐
    @笑逐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第 1190 條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第 1191 條 (公證遺囑)
    I 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
    II 前項所定公證人之職務,在無公證人之地,得由法院書記官行之,僑民在中華民國領事駐在地為遺囑時,得由領事行之。
    第 1225 條 (遺贈之扣減)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
    😅律師,公證人不寫的話,算是一種事實行為還是行政處分
    有沒有公法上規定公證人相關義務呢

    • @劉信和-f2n
      @劉信和-f2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自己立遺囑真的可以嗎~有什麼該注意地方

  • @haouchang7242
    @haouchang7242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所以公證人是爽缺嗎?

  • @羅立委-z4d
    @羅立委-z4d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把拔留了一屁股債,我也要主張特留分去告ㄇ

  • @ZAOLON2266
    @ZAOLON226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N功到底上哪生來這麼多應景的素材

  • @xin515
    @xin51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遺囑裡分配財產的意義在哪裡呢???

  • @火村夕-b3i
    @火村夕-b3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N楚立功寫遺囑啊咿呀咿呀呦

  • @tetsu6424
    @tetsu642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律師親自書寫的遺產分配可以說不動產給誰、汽機車給誰、戶頭裡的現金給誰這樣嗎?還有親自書寫的遺囑是自行保管嗎?謝謝🙏

    • @djdjaxk3759
      @djdjaxk375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自行保管也沒用 因為你都掛了 告上去一樣出現真假遺囑問題

    • @tetsu6424
      @tetsu642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djdjaxk3759 所以是要怎麼保管呢

  • @蔡志偉-v8l
    @蔡志偉-v8l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特留份可以拋棄繼承嗎?謝謝

  • @erichjk
    @erichjk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音樂有夠俗的,果然有針對目標族群喔

  • @johncheng703
    @johncheng70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拜託不要只想到法公。
    民公也非常樂意幫你公証
    收費跟效力也一模一樣。就還是有人只認法院的才有用!

    • @劉信和-f2n
      @劉信和-f2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民公去那找

    • @skyhuang4159
      @skyhuang415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就是法官的心證,認為法院公證人比較有公信力的,不是什麼有人。最沒有公信力的就是法官這些糟糕的人

  • @姆咪教
    @姆咪教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中間真好笑 我就是要看到血流成河 觀念非常實務 沒有像做工程的一直套路騙錢

  • @heheheohyeah
    @heheheohyeah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以台灣法律不科學可以改當外國人試試看 然後請外國的公證人來選一組

  • @Ainaruai
    @Ainaruai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說好的六千訂閱要拍佔用車位續集呢XDDD

  • @brookliang8263
    @brookliang826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其實如果判定是法官做決定的話
    那是否把一些事件,寫進去為什麼這麼分配,也能影響法官的判決吧
    例如:那個都是那位小孩照顧我
    哪一位小孩都不理我之類的

  • @almightw
    @almightw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立功覺得其他律師的頻道有哪個比較好的? 哪個看了是浪費時間?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每個都有仔細看,以純討論法律內容的角度,我覺得看了都不算浪費時間。但如果是從動態影像製作的角度,包含本頻道在內,我認為都還要加強。

  • @鍾昭慶-h5y
    @鍾昭慶-h5y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生前贈與不就好了~S前超過2年的贈與不算遺產

  • @xx-iu6rf
    @xx-iu6rf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我發生意外,受傷,因被客運司機關車門夾傷,要求司機真誠道歉,算強制罪嗎或妨礙自由嗎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他應該要抱歉 然後希望賠少一點

  • @JustinChan-rl2st
    @JustinChan-rl2st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結論就是~反正我就要告~

  • @fanlin4233
    @fanlin423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跳出三貸之外,不在五險之中
    兩腳一伸逍遙自在,沒有遺產問題

  • @微笑是最好的良藥
    @微笑是最好的良藥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N公,金玉良言啊!

  • @GratefulLots49
    @GratefulLots4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原來如此

  • @hugoelec
    @hugoelec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負債可以特立遺囑嗎? 哈哈

  • @大師-n5b
    @大師-n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以為遺囑是法條怎麼寫就怎麼判,結果竟然還是看法官怎麼判喔

  • @JACK-massage0931tw
    @JACK-massage0931tw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呵呵呵....
    .
    死都死透了~
    還想要看到" 血流成河 "
    真是太棒了😉😉😉

  • @DrummerQuincy
    @DrummerQuinc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以是司法產業鏈的問題😂

  • @victorlee664
    @victorlee66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看封面還以為是至其

  • @krenzeev
    @krenzee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自立遺囑還會被宣告無效,真是笑話

  • @喜歡植物的蝴蝶
    @喜歡植物的蝴蝶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要遺產先告再說

  • @brookliang8263
    @brookliang826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寫辛酸的

  • @WangLin777-r6k
    @WangLin777-r6k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寫聖旨可以嗎?

  • @wusimon
    @wusimo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想問N公為什麼叫"N楚立功"😅😅

    • @大牌余
      @大牌余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也想知道

    • @imrohaihou
      @imrohaihou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可能是因為Entschuldigung
      唸起來很像N楚立功
      律師的本名是後面兩個字

    • @kevinlantw
      @kevinlantw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imrohaihou 我去查了一下, 原來Entschuldigung是德文的「對不起」的意思.

  • @富裕楊
    @富裕楊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兒女不孝x
    特留份x

  • @辰五-z5c
    @辰五-z5c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了解,台灣的司法都是法官說了才算。
    但是台灣的法律都不科學。
    那以後都學周朝先 把法官找出來一起做腳底按摩。

  • @brandoscj
    @brandosc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你遺囑寫的再好 身後都是留給後世的都是一場公民知識增進教育修羅場 可謂徒勞無功 先告再說

  • @DavidLee-hg5du
    @DavidLee-hg5du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挖~糟糕,看了這影片,我發覺…………。
    我很有可能變成N楚立功的潛在客戶。
    我上頭的兩老,有七間房,其中一個店面,三間在一樓,四個平面車位,最低價值的一間大概900萬起跳,都在新北市分佈,月收入六位數。
    我哥往生了,他的分有一間登記在我妹名下,這問題很大啊~到時候如何從我妹身上轉移給我大嫂(而且我爸媽打算跳過我大嫂直接給我侄子,但侄子下半身不遂)。
    而我這一房的問題更大,前妻留下一個大女兒,搞不好以後回來告特留分。
    哎呀~還是先吃碗油飯配四神湯再說。😑😑

  • @sugg9957
    @sugg995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法律真的有夠...

  • @c2co2co32-
    @c2co2co32-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那提前分財產好嗎?不好,我怕他們不孝順,那寫遺屬好嗎?不行,特留分不想給
    那提前分財產好嗎?

    • @葉無眠
      @葉無眠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自己花光最好😊

  • @蔡耀誼
    @蔡耀誼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能自已寫嗎?

  • @cloudzzx7
    @cloudzzx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很喜歡你的頻道…
    但我覺得這個訂閱你會不會很快就不做了 哭哭

  • @erichtsai3368
    @erichtsai336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律師是嗑了多少?

  • @macchu147
    @macchu14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把錢花光,花不光捐出去~政經關不了!

  • @Wherealalala
    @Wherealalala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反正都要告來告去,乾脆什麼都不要寫。

  • @summerOTin
    @summerOTi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找N公寫遺囑,N公發大財(?)

  • @eiping
    @eipin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知道該怎麼辦,先告了再說
    不知道怎麼告人,請找N楚立功
    這集的置入N楚立功要給N楚立功多少錢

    • @eiping
      @eipin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陳昇MV的背景竟然會用在法律專業頻道,無形中透漏了年齡

  • @pigisall
    @pigisall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笑死~

  • @briankao3405
    @briankao340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公證人過世又該怎麼做證😂😂

    • @yanlu96
      @yanlu96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都對喔沒想到 😅

  • @國松陳-j2m
    @國松陳-j2m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人還沒死誰唬爛十年了還送肉粽

  • @ChingYuU
    @ChingYuU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立遺囑加錄影留在youtobe,沒有公證人,用平台當公開公證,有屁用嗎?不過好像沒有先例,真的法官說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