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員警犯罪實錄

Поделиться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6 май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2 тыс.

  • @ashley6497
    @ashley649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5

    他說的沒錯 違規開單就好 "法"高於"規" 一堆台灣人不知道自己權利 在沒有看到犯罪行為 不能強制要求民眾提供自己資料 怎麼一堆法盲還留言說配合警察就好

    • @AlmightyDemiurge
      @AlmightyDemiurg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有定義法律,「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用來處罰交通違規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法律。

    • @user-ef4pc9dz2f
      @user-ef4pc9dz2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去年就有判例了,違反社危法67條第二項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警察被關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警察被關了

    • @oaooaojim
      @oaooaoji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gishitaryo 有判決書?

  • @user-jy9ri4ui2g
    @user-jy9ri4ui2g 5 дней назад +12

    什麼邏輯?當場違規抓包就吞單乾脆點,還嘴硬要警察舉證後再事後告發,標準的浪費資源,你敢說我都聽不下去了!

  • @Kevin-dz9tw
    @Kevin-dz9tw 6 дней назад +14

    支持警察
    尊重警察臨檢
    被警察臨檢者
    除非心裡有鬼
    藐視警察該執行公權力
    拒絕臨檢
    態度傲慢回應
    就是社會敗類的存在感

    • @gishitaryo
      @gishitaryo  6 дней назад +2

      警察犯罪你也支持,下次換你被搞。

    • @alfatjx805
      @alfatjx805 5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照你的邏輯,所有違規車輛只要警察要開單都可以離開,要警察自己想辦法舉發,你的邏輯真棒,交通法規就是不能騎人行道,還說騎人行道是守法的表現,笑死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1

      @@alfatjx805 是的,只能依車號舉發,你以為測速照相機器是什麼功用?

    • @alfatjx805
      @alfatjx805 5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 警察是拿測速照相拍你騎人行道?就是看見你違規事實才攔你要你出示證件才能當場製單給你,你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打去檢舉,反正不會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1

      @alfatjx805 已經徹單囉!

  • @bersttt
    @berstt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吃飽太閒老是挑釁警察真優秀

  • @user-ly4wb9ue4e
    @user-ly4wb9ue4e 5 дней назад +7

    一堆人說只要配合警察拿出證件就好..之前我在嘉義縣 北回歸線 代轉兩段式進巷子 沒違規 有一台警車跟在一堆機車後面一段時間後響兩聲 一堆機車都沒停 我跟另一台停下來另一台機車跟他說趕時間 就走了 另一個女警也走過來 說要看一下證件 看我有沒有駕照.我說有事嗎 他說沒有 只是看看證件..結果 我證件給他 他走去警車後面讓男生警察過來.閒話聊了一堆屁話..後來女警走過來卻拿出一張紅單..紅單寫說我不按照規定左轉 我跟他說 我有帶轉你眼睛看假的...不然就把你行車錄器拿出來看 剛剛一堆人都不理你們 我乖乖停下來 你們警察卻亂搞.還騙駕照開單..結果那個男警跟女警兩人在那說剛剛好像看到的就是你..一直要我簽名 後來我不簽 說你們亂開紅單 那男警很不爽說那你去申訴吊銷就好了 我說早知道你們這樣我就跟那堆機車一樣當作沒聽見直接騎走 也不會讓你們亂開紅單 還說只借駕照 看看有沒有駕照 那男警秒變臉 跟那女警說 他不簽 我們走寄給他就好
    後來去監理所 要申訴 才知道那麼麻煩 還要跑法院 又要自己找監控...聽完監理所說的 想說又要跟公司排假 超麻煩
    只好認了 乖乖繳這張紅單 他們亂開單 麻煩的卻是百姓 聽人說 如果他們亂開紅單 被申訴過蕭紅單也沒罰責.上法院也可以洽公真是太爽了

    • @user-nl5bj7wl5q
      @user-nl5bj7wl5q 5 дней назад +1

      其實 錄影錄音到的實況,可將證據拷貝 寄到警政署高層,可專門處理.調查這兩位違法亂紀的警察,員警一定會被懲處,(你的罰單一定撤銷)。

  • @user-ql2vb9bx6n
    @user-ql2vb9bx6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這種還敢po出來,還標警察犯罪實錄,到底是吃什麼米長大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強人所難,還要知道吃的是什麼米?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大部分是吃三好米喔!偶爾會吃濁水溪的米

  • @home038414
    @home03841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警察在執行公務,那來強制罪?交通違規警察有權利調查,您如果沒有犯法為什麼不拿證件給警察看,一直挑釁警察,您才是妨礙公務吧?笑死欸,您才是法盲吧?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警察被關了

    • @wangneo3290
      @wangneo329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gishitaryo 你這樣一直說警察被關押是在造謠了吧? 就目前的線索看來好像你說的並不是事實,但你卻在很多人的留言下說警察被關或是以現行犯被關押 這樣非事實的留言似乎還涉嫌觸犯了誹謗罪?

    • @secdet3587
      @secdet358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笑死 繼續唬爛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angneo3290 趕快檢舉我就知道了,我說得不是事實早早就被抓走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secdet3587 叫我唬爛王

  • @user-zx7dn1mc7s
    @user-zx7dn1mc7s 6 дней назад +13

    有違規查你身分剛好而已.嘴砲要強制也許她的身分有問題.

  • @user-tn7vp9yk9n
    @user-tn7vp9yk9n 4 дня назад +10

    你才違法,罰單領完就可以走了

  • @19920722bill
    @19920722bil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8

    警方指出,五福二所員警於5月7日下午17時30分許在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五福二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見一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沿中山路北上違規行駛人行道,故依法將其攔下並告知違規情形掣單舉發違規。
    惟該違規人因不願出示證件,員警也向其說明如拒絕配合告知身分,將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因該民眾仍堅持不告知身分,由員警帶至分局查證身分後並通知家屬確認,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違規行駛人行道舉發違規處以新臺幣300至1200元罰鍰外,拒絕出示證件配合查證身分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函請高雄簡易庭裁處。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5 дней назад +2

      警方說謊,那裏人行道可騎腳踏車專用的人行道。

  • @user-ur9md1zy6y
    @user-ur9md1zy6y 5 дней назад +8

    違規行駛人行道...還再那說那麽多...還說你42..都幾歲人了...人人學你這樣的話...台灣交通不就大亂...支持警察

  • @user-ih3lq6xs7d
    @user-ih3lq6xs7d 2 дня назад +7

    刁民,法律常識都不懂在那邊裝懂

  • @user-hy2sq2jo5v
    @user-hy2sq2jo5v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自己違規 就甘願一點吧 男人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其實真的沒違規,不然警察怎被收押地檢。

    • @user-me1ol3ir8b
      @user-me1ol3ir8b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沒有牌照的電動車 其實在法律上 就如自行車..然而警員認定 行駛在人行道是違法..這就是 法律常識問題..因為自行車行駛在人行道真的算違法嗎?如有違法 沒車牌又怎麼開單? 你思考一下就知道..恐嚇民眾 乖乖透露身分吧? 萬一是假警察..你能分辨? 你又如何判定真假警察?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me1ol3ir8b 該路段有政府設的Goku電動自行車租借,而也是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推廣自行車道路,交通部自行車步道。

  • @neneya3548
    @neneya354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笑死 違規仔還敢那麼大聲,亂講一通以為自己很聰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目前該員警關押地檢署等候傳。
      車主目前在吃碳佐麻里。

    • @user-ql2vb9bx6n
      @user-ql2vb9bx6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虎爛真的不犯法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user-ql2vb9bx6n 打電話過去問就知道我說的是真實的。

    • @user-tv5hi3iz7k
      @user-tv5hi3iz7k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問過了,車主被關了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tv5hi3iz7k 笑死 你看留言 他們在瞎扯什麼鬼東西

  • @user-ui1jo3qb2l
    @user-ui1jo3qb2l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沒有身份,這種人就先大外割吧😂

  • @frankchen5122
    @frankchen512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笑死,廢話真多,拿一個你告贏警察盤查你是妨害自由的判決書出來給大家瞧瞧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我不是當事人拿不到喔!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gishitaryo 拿不到就別在那邊叫

    • @cmclia
      @cmclia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gishitaryo 奇怪 拿不到 線在又說不是你本人 見鬼了 你再說幹話嗎??? 應該讓這 影片中警察現身說明 若警察沒被關 順便告你 網路上亂講話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去告啦!笑你不敢。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叫兩聲來聽聽

  • @user-jq3hp6tc7n
    @user-jq3hp6tc7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

    違規可以不用出示證件
    我到底看了什麼
    那罰單要開給誰?
    要警察去觀落陰嗎,什麼腦迴路阿😂😂😂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警察被關了

    • @user-ef4pc9dz2f
      @user-ef4pc9dz2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gishitaryo我從臉書追過來的你可以回覆我了嗎?
      去年11月有簡易判決案例
      單純違規
      經瞭解,陳男已經不是第一次違規拒絕接受盤查,一週前陳男也是因交通違規被警攔查,同樣拒絕配合警方查證身分,最終仍因違規事實被警方依法製單舉發。
      本案陳男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拒絕陳述,及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7 條第第 2 款規定,經本分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法院裁處陳男新臺幣 5,000 元罰鍰。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 @m2315961
      @m231596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ishitaryo我信你個鬼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m2315961 警察被關了

    • @AlmightyDemiurge
      @AlmightyDemiurg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ef4pc9dz2f 療癒的判決結果🎉🥳🎊💯👏

  • @王道林立青
    @王道林立青 3 дня назад +5

    自己錯了,還狡辯,丟臉

  • @Tom-lm4jo
    @Tom-lm4jo День назад +6

    你這台看就是電動機車,違規就違規,然後盤查不是要違法才能進行,盤查的條件解讀空間很大的,有違規事實基本上就達成盤查要件了,進盤查階段你無法出示身分是能帶回派出所的,如果不配合就會上升到違法階段。
    不懂裝懂的刁民,好可憐QQ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День назад

      所以警察面職收押囉!
      違規不能盤查,更不能帶回警局。

  • @王道林立青
    @王道林立青 3 дня назад +8

    勸你把影片收回去,免得大家瞧不起你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不會啦!點閱率最高,丟臉的是警察。

    • @user-qq5iy7sq9g
      @user-qq5iy7sq9g 3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好像大家笑的是你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user-qq5iy7sq9g 應該是你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дня назад

      @@user-qq5iy7sq9g 是你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дня назад

      @@user-qq5iy7sq9g 我確定是笑你

  • @psrs1070
    @psrs1070 6 дней назад +6

    這在美國直接踹倒補一槍、幫他重新投胎下輩子絕對不會再黑龍轉道

  • @user-dg5tn2jo3i
    @user-dg5tn2jo3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車主..智商堪慮..人家都跟你說你騎人行道..在美果我看早就開槍樂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本來自行車就是應該騎人行道上

    • @user-me8jm8lx3n
      @user-me8jm8lx3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一個地方一個法律, 在巴西警察敢攔車找麻煩就被開槍了?

    • @as1590tw
      @as1590t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ishitaryo 你說說看你騎的是什麼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as1590tw 我開得車目前是Audi a8l蔡英文同款,影片中受侵害人騎得應該是高雄市政府設立在人行道上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騎腳踏車在專用人行道上完全符合規定。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as1590tw 腳踏車騎在台灣行政院交通部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所規劃的電動自行車專用人行道合情合理合法合規。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已查過所有資訊 警察並沒有被關 也沒有被辭職 別被誤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不要誤導帶風向了,警察目前免職關押地檢署。

    • @user-xp7er1on7p
      @user-xp7er1on7p 21 день назад +4

      @@CS-GO704 一下說警察服刑中,一下關押地檢署,怎麼調查中不是看守所嘛?服刑不是在監獄嘛?怎麼地檢署關押起人來了.....,說真的法律不熟就算了別還故意去挑戰公權力。

    • @abs20098
      @abs20098 9 дней назад +2

      @@user-xp7er1on7p 他就丘雞一隻,自己就違規電動車騎上人行道了、還在凹。收押不是看守所、就是監獄。那來的關押地檢署?應該是被乎開單不爽,開始亂掰了。法律不熟還硬要凹,台灣的誣告罪是最難成立的也不懂。

    • @gishitaryo
      @gishitaryo  9 дней назад +2

      @abs20098 自己谷哥地圖看清楚,那裏人行道上可以騎腳踏車的,是誰在拗?
      我的新影片每天都日常再一直騎人行道上的警察怎麼不敢再攔阻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9 дней назад +2

      還敢嘴啊?

  • @user-nz3pd6cj2g
    @user-nz3pd6cj2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蔡姓男子去年12月間在台南市永康區復國路53巷內,因駕駛小貨車違規未緊鄰道路右側停靠,警員依法攔查,蔡不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也不提供年籍資料供警員查證身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蔡於警察依法調查時拒絕出示證件或表明身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千元,案可抗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沒聽說過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gishitaryo 沒聽說過 還以為你很厲害嗎? 說警察是犯罪? 可憐自己違規還惱羞 去管管你的小脾氣 違規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警察犯罪免職加地檢收押

  • @user-md4cn2qw4m
    @user-md4cn2qw4m 7 дней назад +7

    很好,很符合現代年輕人的價值觀,有問題都是別人的問題,不檢討自己

  • @user-yi1ig5hu5p
    @user-yi1ig5hu5p 4 дня назад +10

    違規就違規還說那麼多

  • @-h3003
    @-h300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又是這種自以為民主下的刁民 自由法律 不是用在這種人身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c6374wind
    @c6374win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搞笑~交通違規一直辯

  • @haochang7176
    @haochang717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你就是違法!!!!在那邊說這麼多,好可憐

  • @user-uj8wk1xk8i
    @user-uj8wk1xk8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就已經說你是違規了,一直說要逮捕你,你是外國人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沒違規啊!關我什麼事?
      我不在現場誒...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沒逮捕阻擋是犯罪,利用職權7年以上重罪。

    • @as1590tw
      @as1590t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ishitaryo騎人行道沒有違規喔?下次我開車上人行道撞你,我也主張我沒有違規,你受傷是你自找的,怎麼樣?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撞到人犯法,人行道上開車違規。

  • @user-ok5nl3vh9e
    @user-ok5nl3vh9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我聽到他說交通違規是合法的? 他要不要聽看看自已再講什麼 真好笑……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不好笑,確實合法。

  • @user-pi4yo3yi6f
    @user-pi4yo3yi6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給猴子拿到行車記錄器
    看警張時刻太多
    就會像這樣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像你這樣

    • @user-pi4yo3yi6f
      @user-pi4yo3yi6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 猴子 不要那麼愛幻想 找得到你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user-pi4yo3yi6f 畜牲快來找我

    • @user-pi4yo3yi6f
      @user-pi4yo3yi6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 偷拍仔自己注意點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pi4yo3yi6f 爽啦!

  • @frank7101273
    @frank7101273 5 дней назад +5

    可以跟那位退休警結拜了😂

  • @user-pt2en9vo3d
    @user-pt2en9vo3d 3 дня назад +4

    有那麼牛嗎 去考法官拉 不然裝啥 人行道上騎電動車 違規開單你不出示證件 不然要開給鬼哦

  • @user-qe9vj3pv6i
    @user-qe9vj3pv6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防礙公務可以逮捕,不用再耍嘴皮,有夠無知丟臉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你比較無知

    • @Kai10231
      @Kai102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惱羞成怒了逆?笑死有夠可憐欸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Kai10231 腦羞成怒,為何?
      之後被逮捕的是警察。

    • @Kai10231
      @Kai102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好啊案號記得po上來不要在那邊口嗨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沒有案號

  • @user-en6jo6sn3w
    @user-en6jo6sn3w 3 дня назад +4

    以後在高雄違規,大家都用盧的就可以??嚴重防礙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公務罪都不懂!

  • @user-wg2fj7nr3w
    @user-wg2fj7nr3w 6 дней назад +6

    剛剛聽到違規是合法的。啥邏輯

  • @user-pn3fw5dh4t
    @user-pn3fw5dh4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臉皮要多厚才有辦法耗這麼久 我就問...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警察臉皮超厚

    • @user-ei4ld9fz1x
      @user-ei4ld9fz1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gishitaryo我覺得你的臉皮比較厚 如果是我我也快點給證件查完就走
      一推人看根本很丟臉😂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user-ei4ld9fz1x 你大概是小朋友吧!

    • @user-ei4ld9fz1x
      @user-ei4ld9fz1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gishitaryo 這跟小朋友什麼關係
      第一點 你時間太多在浪費時間
      第二點 人一直 看不管誰對誰錯根本丟臉行為 可能你臉皮真的很厚🤣
      第三點 看照片可能你比我大 但是年紀大
      不要為XX尊😂😂😂

    • @user-ei4ld9fz1x
      @user-ei4ld9fz1x Месяц назад

      @@gishitaryo 我7年級生的 但本人座右銘 時間就是金錢 不會浪費一推時間在爭論上
      我沒做錯事 幹嘛怕人家查😂😂😂

  • @jasonhou612
    @jasonhou61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按中央標準法第2條規定「法律得命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你違反道交條例就是違反法律啊到底在講啥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中央標準法規是法律和規定,不是法律等於規定,違規合法,違法違規不一樣。

  • @user-vh4vq4sw6c
    @user-vh4vq4sw6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違規就乖乖罰錢 講一堆543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樣才可以抓警察去關啊!

  • @oscarjoyce33
    @oscarjoyce3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如果你認為警察違反刑法,
    那你怎麼不依刑訴法直接逮捕警察??
    賭你不敢。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88 條 (現行犯與準現行犯)
    1.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2.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3.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警察已經在地檢署關起來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違規合法的,警察犯法是現行犯,違規車主可以逮捕警察。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ishitaryo 違規不是犯罪 但是違規就是違法 所謂的法 指的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稱之為法 也就是你口中的行政法(道交條例)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說警察被關起來 想請問一下日期 目前這幾天高雄 橋頭地方法院沒有任何妨礙自由的裁定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ln3wu5iw8m 龜頭法院裁定?

  • @user-sh9rd1fh7z
    @user-sh9rd1fh7z 9 дней назад +4

    無法証明也不表明身份電動自行車違規行駛於行人專用道,若無車牌可填寫告發單開立身份証告發,如同行人闖紅發或不走行人穿越道可依法帶回派出所請家人証明身份製告發單

    • @gishitaryo
      @gishitaryo  9 дней назад +1

      行政法34強制力違法違憲,警職法8條自己要想辦法查身份,警職法6、7條才可帶回警局,不然就是警察違法犯強制罪,所以不能帶回警局。

    • @charlos6478
      @charlos6478 9 дней назад +1

      那要如何開單,根本胡說八道,要不就是依車牌告發😂😂😂

    • @gishitaryo
      @gishitaryo  8 дней назад +1

      @charlos6478 不能開單的無敵

    • @okabei21
      @okabei21 7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鬼扯 釋憲解釋很清楚 違反法規現行犯 警察可以進行公務 查核身分開單 甚至防礙公務進行逮捕 除非你沒有違反法規 我看你一定切掉你被逮捕進警局的部分影片

    • @gishitaryo
      @gishitaryo  7 дней назад +1

      @@okabei21 沒被逮捕影片中的警察自己說的,沒有逮捕沒有拘留,所以我要離開。

  • @user-jk8cs5ct6w
    @user-jk8cs5ct6w 5 дней назад +6

    直接開單就好了,車禍怎麼多都是這些良心的機車騎士造成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開不了,因為腳踏無車號

    • @user-oh7gb9rq3n
      @user-oh7gb9rq3n 3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 無車號就可以違規對不對樹先生那你的意思是沒有監視器就可以殺人對不對樹先生沒監視器可以破壞公務那每個人都要裝監視器了還有你如果一直活在監視器底下最後你一定會出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user-oh7gb9rq3n 沒有違規喔!

    • @user-oh7gb9rq3n
      @user-oh7gb9rq3n 3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 先生我也不希望你因為不覺得自己有違規而被警察抓我們必須要看監視器的被警察攔的前後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我自己有沒有違規我很清楚,不是警察說得算。

  • @user-en9no6by3i
    @user-en9no6by3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現在人怎麼了自己違規還有理跟警察在那邊大小聲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重點是沒有違規

    • @Kai10231
      @Kai102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gishitaryo有沒有違規不是你說了算啦,連交通法規都不懂是裝厲害什麼?法盲一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Kai10231當然不是我說的算,所以警察目前關押在地檢署,車主每天一樣騎在人行道上。

    • @Kai10231
      @Kai102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ishitaryo案號快po出來啊,在那邊自嗨什麼啊?可悲違規仔

    • @Kai10231
      @Kai102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ishitaryo去翻交通處罰條例69、69-1條啦,人行道跟自行車道都分不清楚在那邊嘴秋什麼啦

  • @user-yl3wl2ko6m
    @user-yl3wl2ko6m 9 дней назад +4

    你若是沒提供身份資料!警察他要怎麼開單?問題是你違規要提出身份!警察才能開你單!什麼警察自己想辦法!

    • @gishitaryo
      @gishitaryo  9 дней назад +1

      110違法洩露了個資

    • @okabei21
      @okabei21 7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違規就是違法 跟現行犯無異 警察可以限制你的行動 查核身分 進行開單 搜索票跟查核身分完全沒關連

    • @gishitaryo
      @gishitaryo  7 дней назад +1

      @@okabei21 名稱就不一樣了,笑死,鬼辯。

  • @user-zn2qs5nc4b
    @user-zn2qs5nc4b 19 дней назад +5

    我有點搞不懂耶,違規要開單,不是要拿行照駕照來開單,他為什麼不拿,

    • @gishitaryo
      @gishitaryo  19 дней назад +1

      違規行為合法,不可查看駕照身份,僅能依車號開罰。

    • @user-wt2xs7fb4u
      @user-wt2xs7fb4u 13 дней назад

      對啊,如果他的車號萬一是假的開單開誰?行政法如何開單查證?違規違法是法律位階問題無誤?

  • @Ming1223XU
    @Ming1223X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法盲中的法盲 真可憐

  • @tetatv5615
    @tetatv5615 4 дня назад +5

    這個人就把他直接扣起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4 дня назад

      扣不起來,後來警察被扣起來了。

  • @user-lf6uv9oe7o
    @user-lf6uv9oe7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違規還討拍,真丟臉
    六法全書去讀一讀再上來啦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沒有違規

    • @user-lf6uv9oe7o
      @user-lf6uv9oe7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沒有違規,那怎麼一堆人砲您呢?
      還是自以為就你懂法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lf6uv9oe7o 並沒有喔!
      只能說太多人沒有常識

    • @user-lf6uv9oe7o
      @user-lf6uv9oe7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真的喔,那您後面有告警察嗎?
      可否PO判決書呢?
      後面有沒有被帶返所查證3小時?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user-lf6uv9oe7o 我沒有,當事人有,判決沒那麼快,目前警察陸續收押地檢署,當事人被強制帶回派出所後超過3小時被110洩露手機號碼後釋放出來後再到地檢署提告後都正常在該路段騎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和市府共享Goku電動自行車在該路段有設立腳踏車位停車,民眾也都正常在該路中央公園和警察也都不敢阻擾了。

  • @user-tp1yj3dh4b
    @user-tp1yj3dh4b 4 дня назад +1

    影片沒有看到結果,請問最後您成功離開了嗎?有沒有被開單?您有告警察什麼罪嗎?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有時間亂鬧 不如去讀讀法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就是讀了才送警察去關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真的覺得自己是律師還是法官 丟臉丟到家 可 連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你最可悲可笑

    • @CS-GO704
      @CS-GO7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gishitaryo 老亂秩序的人 還嘴硬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CS-GO704 屌更硬

  • @charlos6478
    @charlos6478 9 дней назад +7

    你把影片po上網,警察可以對你提告😂,笑死人😂

    • @gishitaryo
      @gishitaryo  8 дней назад +3

      提告當然可以,但無用。

  • @user-gf9by2qy4b
    @user-gf9by2qy4b День назад +3

    違規者不讓警察盤查身分是妨礙公務罪吧!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День назад +1

      你只有違規的時候就是妨礙公務罪,其他人都不是。

  • @Catx2013
    @Catx2013 5 дней назад +5

    違規不就是違法嗎?
    還分兩類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2

      名稱就不一樣了,亂丟菸或垃圾不是犯罪稱違規,殺人放火是犯罪違法,懂了嗎?

  • @user-mg2mn9cl5w
    @user-mg2mn9cl5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我只想知道最後怎麼樣了,相信很多人都想學一下依法違規是怎麼樣的依法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目前罰單撤銷,該員警關押地檢署。
      車主在吃碳佐麻里

    • @user-vf5vq1jt6r
      @user-vf5vq1jt6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求撤銷依據回文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道交條例他不喜歡。最後依社維法移送高雄簡易庭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ln3wu5iw8m 沒違規會有社維法,好笑。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ishitaryo 那我想請問 新聞在騙人囉?

  • @bingo5966
    @bingo5966 3 дня назад +5

    狡辯刁民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一、憲法第8 條第1 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3 款則對此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 @user-rl7zb8wm4x
    @user-rl7zb8wm4x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台北市交通局二十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已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必須掛牌),依規定應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且滿十四歲以上才能騎乘,需配戴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月1日後開始喔!寶貝。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交通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自行車,可行駛於行人與自行車共用之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但電動自行車速度最高可達25公里,與行人、腳踏自行車的速度差異甚大,為避免影響安全,自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禁止行駛臺北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只限台北市,而且無罰責喔!寶貝。
      所以無法開罰喔!寶貝。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寶貝有問題都可以提出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ml1rr5vr2p 我連看都不需要看,寶貝!

  • @user-vr5rz5eo2f
    @user-vr5rz5eo2f 3 дня назад +4

    這個人沒救了

  • @leosun910
    @leosun91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路過看到...唉! 底層人真的蠻悲哀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罰單撤銷,該員警關押地檢署。

  • @user-xl9ri2ki9g
    @user-xl9ri2ki9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問一下 如果我違規 我提出身分 能不開我單嗎?

    • @user-a586
      @user-a58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以前或許有機會 現在很難😂

  • @user-uo8ln1yi5r
    @user-uo8ln1yi5r 2 дня назад +6

    這種下夕下景的行為還po上來討漏氣,刁民一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дня назад

      你比較刁

    • @user-uo8ln1yi5r
      @user-uo8ln1yi5r 2 дня назад +1

      ​@@gishitaryo刁民很懂法呀,,警察都輸你你真的好棒喔。違規在先就巴結認命一點,盧盧小小像個小女生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дня назад

      @@user-uo8ln1yi5r 沒有違規

  • @user-ly6ne5fj4y
    @user-ly6ne5fj4y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到底在亂啥 騎車在人行道上 我的行車紀錄器錄到肯定檢舉你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不是我啦!沒車牌如何檢舉

  • @user-wj3zx4ot3r
    @user-wj3zx4ot3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笑死還在那邊警員已經被關押,我看騎個破車狡辯的人才要關押到身心科吧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當事人沒問題的,請看我最新影片。

    • @user-wj3zx4ot3r
      @user-wj3zx4ot3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gishitaryo我只想跟你說警員目前也安好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wj3zx4ot3r 馬上就又要關囉!

    • @user-wj3zx4ot3r
      @user-wj3zx4ot3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gishitaryo 只能跟你說沒有呦,依然每天看到好好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user-wj3zx4ot3r 你要相信哥哥啊!

  • @CC-uw2sb
    @CC-uw2sb 2 дня назад +3

    這個嚴重了,建議直接強制送醫

  • @user-xk4tt5ew9c
    @user-xk4tt5ew9c 2 дня назад +3

    違規就是違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дня назад

      不是違法喔!合法的

  • @user-vy9bf3eg2e
    @user-vy9bf3eg2e 7 дней назад +6

    違规有错在先就应老老實實接受執法人員的举單吿發,這小小動作有这么難嗎?不要再魯了~

  • @hellototo530
    @hellototo53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違規仔廢話那麼多 還敢說警察犯罪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罰單撤銷,該員警關押地檢署。
      車主在吃碳佐麻里

    • @user-tv5hi3iz7k
      @user-tv5hi3iz7k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聽到的是民眾被關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user-tv5hi3iz7k 是警察被關起來了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ishitaryo 並沒有裁定書 司法公開透明 自己去查

  • @user-ln3wu5iw8m
    @user-ln3wu5iw8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違規不等於犯罪 但是違規就是違法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他是法律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是法律,只是規定。

    • @GGgg-wh8nx
      @GGgg-wh8nx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了解一下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Ggg-wh8nx 了解啊!違法違憲不適用。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Ggg-wh8nx 條例是行政法規命令喔11條,是你搞不清楚,規定不是法律喔!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Ggg-wh8nx 意思是法律規定稱行政命令為法規、規律、條例、通則、細則都不是法律而是規定。

  • @user-ww4jb7nu8y
    @user-ww4jb7nu8y День назад +3

    騎士自己為是你不違規沒有會理你,不要無理取鬧,最好你有事情不要報警

  • @user-tv5hi3iz7k
    @user-tv5hi3iz7k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後續這位民眾被關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民眾沒有,警察被關了

  • @lhongta841
    @lhongta841 11 дней назад +8

    在美國 不被配合 直接壓制 上手銬了 還跟你廢話~

    • @Catx2013
      @Catx2013 5 дней назад +1

      可惜這裡不是美國

  • @user-oc1ys2fh5r
    @user-oc1ys2fh5r 7 дней назад +4

    警察怎麼連有權力留置二小時都不知道。

    • @gishitaryo
      @gishitaryo  7 дней назад +3

      不可以喔!只有警職6條才可用7條留3小時,警職8不是第7條所以不可以。

  • @Tsai-Hsu-Tang
    @Tsai-Hsu-Tang День назад +5

    可悲😅自以為懂法,其實就是小屁孩討拍

    • @gishitaryo
      @gishitaryo  День назад

      我42囉!確實懂法,所以警察免職收押囉!

    • @tpc0402
      @tpc0402 День назад +1

      @@gishitaryo免職收押? 活在幻想內?

  • @acd930
    @acd930 8 дней назад +7

    腦袋進水
    違規就違規 配合就好,
    在那邊五四三
    台灣鯛無誤

    • @gishitaryo
      @gishitaryo  8 дней назад +1

      沒有任何違規

    • @gishitaryo
      @gishitaryo  8 дней назад

      你廢物啦!

    • @okabei21
      @okabei21 7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騎在人行道上就是違反法規現行犯 警察有權逕行公務執行 釋憲解釋很清楚

    • @gishitaryo
      @gishitaryo  7 дней назад +1

      @@okabei21 那邊可以騎,所以沒違規,違規不是犯罪,所以合法的。

    • @user-ub5zp6rb5g
      @user-ub5zp6rb5g 6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人行道可以騎機車?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還違規不是犯罪,所以合法?難道不知道這種行為已經是可以罰款嗎,人家要你身份核查有什麼問題嗎,如果你沒騎人行道沒任何違規違法,那警察攬你就是警察的問題,但你騎人行道還拒絕警察的身份查核就是你的問題,不服去問問那些因車禍S的家屬認不認同你。

  • @user-sf5mi1lr8e
    @user-sf5mi1lr8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真後悔點進來看這影片

  • @user-lw7bn4nz2z
    @user-lw7bn4nz2z 5 дней назад +2

    這個警察怎麼幾乎前段只會重複講相同的話?知識的力量,因為 我不知道 是否是妨礙自由?至少行為告訴人是這麼心同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一、員警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臨檢?
    (一)依上開大法官會議535號解釋後立法院即依此於民國100年4月27日修正並制定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的規範,在有以下六種情形時,警察可以在公共場所,以及合法進入的地方查驗身分:
    (1).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3).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4).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5).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6).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 @GGgg-wh8nx
      @GGgg-wh8nx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第八條了解一下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Ggg-wh8nx 太棒了!就等你發問了,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請問影片中發生了什麼危害?
      沒有任何人受傷。
      沒有肇禍或任何物品損壞。
      沒有發生危害的事實。
      沒有任何危害。
      沒有第8條的問題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Ggg-wh8nx 飆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停、只要沒有發生危害的事實,都不是易發生危害因素,因為事實是沒有發生,要發生了才可以用第8條查証身份,因為就算刑法犯罪上的過失傷害或毀損。

    • @GGgg-wh8nx
      @GGgg-wh8nx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你會撞到行人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GGgg-wh8nx 撞到才違法,你不可以預設沒發生的事情。

  • @willie5261972
    @willie526197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只能說台灣對行人的路權,修法太慢才會讓這種違規的人可以說話這麼的大聲,不過鑽得過法規法條漏洞,鑽得過自己的良心嗎?電動機車騎人行道,難怪台灣會變成行人地獄,哪天自己的親朋好友甚至自己的小孩,走人行道被電動機車撞到時,你在去跟車主說你是合法的違規吧!.....台灣真的沒有一條人行道是可以讓行人安心走路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每一條都可以,沒有問題。

    • @willie5261972
      @willie526197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ishitaryo 不要昧著良心說話,光您騎電動機車上人行道那條行人就不安全了,更何況在網路上宣揚這種行為合理化,讓更多人敢這樣騎電動機車上人行道,不如把人行道改名叫電動機車道,行人就走路邊水溝好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willie5261972 去跟市政府反應啊!
      反正就是國家規劃了自行車專用的人行道鼓勵民眾騎腳踏車,也沒問題,只是你個人覺得不安全。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willie5261972 我是摸良心說話的,行為本來就合理,不需要宣揚。

  • @user-mr2fy6cd8w
    @user-mr2fy6cd8w 7 дней назад +3

    所以我們選出的立法委員沒做為(所謂:民主時代李政府到蔡政府有28年時間)

  • @user-oh7gb9rq3n
    @user-oh7gb9rq3n 4 дня назад +1

    各位我想請問一下人行道可以騎歐兜邁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4 дня назад

      不可以的會違規,所以我騎腳踏車,但可以合法的騎機車。

    • @user-oh7gb9rq3n
      @user-oh7gb9rq3n 4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 那我問你腳踏車有油門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4 дня назад

      沒有油門有電門

    • @gishitaryo
      @gishitaryo  4 дня назад

      @user-oh7gb9rq3n 沒有,有電門

    • @user-oh7gb9rq3n
      @user-oh7gb9rq3n 4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那請問腳踏車是長這樣子的嗎?

  • @user-dj4wt3ho3y
    @user-dj4wt3ho3y 13 дней назад +1

    可以申訴嗎

  • @user-xl3ee9ds6b
    @user-xl3ee9ds6b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趕快北上跟囂香公子結拜吧 你們兩個挺適合的

  • @user-zv6lx2lm3w
    @user-zv6lx2lm3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第一次看到警察開單,會被唬爛說罰單撤銷然後在地檢署羈押的,版主的幻想真有趣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是事實喔!
      可以自行查證。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電話查一下,打過去問啊!

    • @user-zv6lx2lm3w
      @user-zv6lx2lm3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就在新興分局上班,你覺得我不夠清楚嗎?
      憲法保障你違規?真是可笑的謬論。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zv6lx2lm3w 你在分局還是派出所?
      怎麼會不知道?
      還是你騙人?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zv6lx2lm3w 那你告訴大家我的名字,或是當事人的名字,說出來啊!
      如果你沒騙人一定知道的

  • @haochang7176
    @haochang717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哪裡來的猴子🤣🤣🤣回家睡啦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五福二路派出所來的

  • @user-cf2gd8en6h
    @user-cf2gd8en6h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一、違反任何法律規定,稱為「違法」。亦可稱「違規」、「觸法」、「犯法」。
    二、違反〈刑法〉而犯某罪,始稱為「犯罪」。
    ※另外,違憲指稱違反〈憲法〉。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正確,所以違規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是合法的。

    • @user-rb4qe2do3e
      @user-rb4qe2do3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違規也是違法但不是犯罪,讀書不要只讀一半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rb4qe2do3e 就叫違規了,還違法,叫你讀書你獨輸。

    • @user-rb4qe2do3e
      @user-rb4qe2do3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ishitaryo 我法律系的欸老哥,你確定不要再想一下?還有你說判決都還沒出來警察是要怎麼被關?討厭警察是一回事造謠又是一回事欸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user-rb4qe2do3e 我是大法官

  • @user-me8jm8lx3n
    @user-me8jm8lx3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依法行法,值得省思的觀點,請問有後續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該員警已關押在地檢署了。

  • @I.dont.like.china-lol
    @I.dont.like.china-lol 9 дней назад +8

    強制你妹。違規仔

  • @user-a586
    @user-a58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感覺員警很無奈😂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無奈什麼?
      那邊可以騎腳踏車,警察自己發瘋亂找麻煩,成功送自己去地檢署羈押。

  • @user-qq6qw9in6l
    @user-qq6qw9in6l 24 дня назад +3

    不配合攔檢人家就有權利帶你回去查驗身分了啦還在那邊法不法的…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4 дня назад +4

      那是你和社會底層喔!
      我們是貴族世家,帶回去警察生涯就結束了。

  • @fdfd2630
    @fdfd2630 3 дня назад +4

    配合一下,會怎樣嗎😅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會不爽

    • @fdfd2630
      @fdfd2630 3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 哪你意思是,被攔下來,警察要看證件不行,假如他是通緝犯,怎麼辦

    • @gishitaryo
      @gishitaryo  3 дня назад

      @fdfd2630 就讓他走囉!

    • @fdfd2630
      @fdfd2630 3 дня назад

      @@gishitaryo 你的邏輯讓我大開眼界,,不想說了,好吧,,你說的都對,,

  • @user-eu8os1fz8j
    @user-eu8os1fz8j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啊就出示證件給他看就好了啊。搞那些五四三幹嘛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因為不需要給他看,不是應該給他看。

  • @user-zu7ym5oz7v
    @user-zu7ym5oz7v 5 дней назад +3

    美國違規好像是可以攔查~好像第3修正案並沒有不能攔查違規駕駛~而且跑給警察追會有逃離警察罪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在台灣討論著美國的無意義的。

    • @user-zu7ym5oz7v
      @user-zu7ym5oz7v 5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 想知道真的告贏了嗎?查不到其他單位解釋~別害我照做被抓進去

    • @gishitaryo
      @gishitaryo  5 дней назад +1

      @@user-zu7ym5oz7v 先停職了,等開庭。

    • @user-zu7ym5oz7v
      @user-zu7ym5oz7v 5 дней назад

      @@gishitaryo 等待上傳結局~抱持學習知識的心等待~我也很喜歡看美國中國的一些案例~第一次想學習台灣的案例~

  • @sdghrff3390
    @sdghrff3390 4 дня назад +4

    應該要強制力

  • @user-bm6uy7qt3c
    @user-bm6uy7qt3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違規攔查天經地義 有本事走阿 講這麼多

  • @user-ck2lp6bk1b
    @user-ck2lp6bk1b 17 дней назад +3

    我雖然書讀不高,但做人要學會低調。至少我知道 禮儀廉恥要學習低調

  • @user-ds9sg2yo2p
    @user-ds9sg2yo2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這就是高雄人的水準難怪選什麼人當市長,是因為就是人文水平,
    警察應該直接給他上銬,再跑就開槍就對了。

    • @gishitaryo
      @gishitary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該員警地檢署已收押。

  • @user-xq4mi5ik4w
    @user-xq4mi5ik4w 3 дня назад +4

    抓回去就好了,

  • @zichen5585
    @zichen5585 7 дней назад +5

    在妨礙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