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7 吳津銘牧師 / 十誡─第二誡 / 出埃及記20章4~6節、申命記5章8~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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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8 фев 2025
  • 主題:十誡─第二誡
    經文︰出埃及記20章4~6節、申命記5章8~10節
    出廿: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
    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
    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
    及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
    到千代。」
    申五: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
    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
    愛,直到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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