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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包租代管,真的是業界的驕傲,可以出來開公司擴大營業了,這個處理真的給推....
這個租管十分稱職,很可以,有這種責任感和處理能力房子值得委管。
這個租管很稱職 應該是眾房東的好幫手!
公佈租管拉~需要這種好幫手!!
租管棒
想問租管是哪間公司?
如果遇到彪形大漢,這樣還行嗎?這個女生講話也很令人反感。
真的 讓所有房東安心❤
這個林先生非常認真耶~~超級棒的代管!!!對付這種房客就是需要這樣的好幫手好租管
發現門鎖被換狂追代管那邊我不爭氣地笑翻了,尤其她大聲喊:搶劫啊!畫面太搞笑了😂
Yeh, she's robbing the guy.
全台唯一讚租管!最棒最負責最有職業道德的租管。我還以為這是這租管的家。
這種人應該要請政府公布個資或列個警示名單,以供其他屋主留心。
+1
有提到姓氏(周),性別(女)只能說全台其他周小姐租屋會比較麻煩除非“身型”相差甚大……
惡房東也是
直接公開她的臉
😂😂😂NCC規定就是要打碼😂😂😂
這是第三集嗎? 都上新聞兩次了,她竟然還敢繼續侵佔屋主的房子,租管幹得好👍
這個租管很盡責欸, 這種人就是要用極端手段對付。
主要是妨礙到他賺錢....這種代管有抽成,有人妨礙你賺錢你會不想趕快處理?😅😅😅
@@貝爾韋恩這不是賺錢是責任你懂嗎?
害死人的就是這條不得公開個資,犯罪的人為什麼不可公開個資,這是造就了社會的潛在危險,讓更多人有生命財產受迫害危險。
因為人類的素養還沒有全體都高到可以超然中立的看待一件犯罪,還是有很多人類會受到尖角效應的劣根性影響,導致罪犯的家人、後代受到歧視和霸凌,造成因為一件犯罪從而衍生出更多的犯罪的結果,所以以目前人類的水平還不到能實施公開罪犯資料的程度,讓我們期待那一天的來臨。
因為法律保護壞人的東西
租屋蟑螂個資不公開是要危害全台房東是不是。立委還在睡,修法欠租一個月房東可中職租約,並強制驅離,費用租屋蟑螂全額負擔,告到它一輩子打零工
有錢買那麼多東西,沒錢付房租也真的很好笑😂😂😂😂
就跟有錢買車沒錢付停車費一樣
@@剎那-nu 對哈哈哈哈🤣🤣🤣
我c300 油錢都給朋友加,爽
所以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錢 而是他們就是不想繳房租 所以就真的是蟑螂阿
其實就跟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一樣 借錢的時候它們都會低聲下氣姿態溫和 但等到錢到手了以後他們就覺得這錢是他們自己的 所以當要他們把錢拿出來時 它們就會失心瘋的認為 這是別人打算用不法的手段從它們身上掠奪屬於他們的財產 但從未想過 其實這些東西從來都不屬於他們 它們只是從別人那裏借用而已
不能再姑息這種人,這樣會鼓勵有心人有樣學樣,為什麼現在的社會都在保護壞人,對善良的人真的很不公平,不繳房租還有理?
現在的律法就是保護這種人,才會有越來越多這種無恥又惡劣的東西
有時候....有些人都走灰色地帶來處理,就是因為合法程序時間久加上偏向保護加害人,才會很多找人私下處理加法律程序看那個快😂😂😂
@@貝爾韋恩你看拖了6個月一分錢沒拿到,如果時間再早幾個月蟑螂提出的金額不是很大,很多屋主都會吞下去
你不知道現在的執政/-黨超愛/罪-.犯/們的人權嗎。
@@zendicdisin6223 没错,相关法律全都是民进党执政后制定的
賴著不繳房租,還振振有詞,真是無恥之徒!
幹嘛打馬賽克,這種人就是要公佈
抖音有
@@手推車-w2h 想看
這種租屋蟑螂就是應該要公開,不能讓這種人繼續租房子,霸佔別人的房子
台灣就是很多法律保護壞人,所以一堆都開始走灰色地帶了,不明確的法律以後只會更多這種人。
@@手推車-w2h 有網址?
這種用合法打敗魔法,超有智慧👍👍👍
檢察官應該認定一次以上這種行為 就是詐欺
我是被房客拖欠十個月房租的房東,看了這影片才知道原來有公證過的租賃契約的房東,跟我的遭遇差不多,到目前爲止經過的流程也差不多,看來碰到拖欠房租的惡房客,公證對房東而言也沒任何的幫助跟保護作用,真令人唏噓啊!
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時可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 屆時如承租人、連帶保證人不給付租金、違約金;或承租人租期屆滿不返還房屋,或出租人不返還保證金,不須訴訟即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聲請遷讓房屋強制執行,執行程序為何?1.強制執行之聲請: 聲請遷讓房屋應檢附執行名義並繳納執行費,核算標準為依執行名義上所載租金x120x0.008或以課稅現值x 0.008計算,並應檢附執行名義。2.自動履行命令之核發: 如審核無誤,法院將發自動履行命令,命債務人於命令送達後15日內自動履行,債權人並應將命令影本黏貼 於標的門口,且應向法院陳報債務人是否已依命令履行。3.現場履勘: 如債務人屆期未履行,法院將定期至現場履勘。履勘當日債權人應與警局連絡派請管區員警至現場,並請鎖 匠到場。4.現場強制執行: 如債務人仍未自動搬離,法院將定現場強制執行期日,債權人收受執行命令後仍應將該執行命令黏貼於標的 門口,並事先連絡管區警員、鎖匠、錄影設備、搬運工、搬運器具等於執行期日到場,並覓妥保管債務人物 品之地點(於債務人不在現場時)。現場執行期日如債務人在場則責令債務人自行取走或由搬運工人將之載至 債務人所指定地點;如債務人不在場,則將屋內物品造具保管清冊後清空並置放於保管場所。若債務人所有 物品均已搬離即可點交與債權人接管,自行換鎖。5.遺留物之處置: 至於遺留物品,債務人逾期不向債權人或保管人取回,法院將定期拍賣,惟此時拍賣所得將發還予債務人。 如欲執行該筆價金仍需持執行名義另行提出聲請。6.執行費用之計算: 又於執行程序中所支出一切人力、物力耗費,債權人應將支出單據妥善保管,於執行程序終結後得檢附相關 資料向本院聲請確定執行費用額裁定,此裁定一經確定後,亦為執行名義,得另行向法院聲請執行,以資受 償。
看了這影片才知道原來有公證過的租賃契約的房東.....可能這房東公證沒註記.....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法院公證人一般都會詢問是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
為什麼不賣掉😂買股票就沒這種鳥問題😂😂😂
@@好風光-u2v 請教,影片中的房東為何最後只能有兩種選擇,等待租賃契約到期或提告,是因為在租賃契約公證時,少做了什麼嗎,導致無法得到法院強制房客立即遷出,還得等到租賃契約到期或房東提告?(落得跟我沒公證過的租賃契約一樣的過程、一樣的結果)
至少代管可以幫你去弄這些房客
有房子要出租代管就找這一位租管林先生了!
我的代管房仲很賤,什麼都不管,只收錢,什麼壞都不修,只好自己花錢,想搬家又要一筆錢,只能忍氣吞聲
@@Bierewo-h3l 我的也是阿 跟他反應事情都叫我自己去報警去跟管委會講 東西壞的都叫我自己找人來修 找人花錢也是要我自己出最後都自己買來換然後看屋跟簽約時都有跟他確認說會幫我申請租屋輔助也早跟我要資料給他了,然後幾個月過去錢沒進來去查詢才發現根本沒申請問他就推給他們公司內勤,有夠機車。
@@Bierewo-h3l 合約到期,馬上換人!
求全名😂😂
我記得有一個律師說~直接向法院提出~強制支付房租除非他沒有收入~那就要另外想辦法了
對於這種人就不要打馬賽克啦 , 租屋蟑螂很可惡,
欠租的婦人不要打馬賽克好嗎?讓大家知道他是誰,才不會讓其他人受害。
雖然我也是租房子的租客,但是看到這種不付房租的房客真的無法理解這種理直氣壯不付錢的概念,把租的房子當自己的是怎樣??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社會上這種自己沒有佔理,只要音量夠大,脾氣夠大就自認佔理的人越來越多。
@@陳岳廷-i3z社會風氣差。
因為過去有理的都說不要跟他計較不要說 導致這些沒有道理的人一直講一直講就變成假的變真的
無法無天的概念
有精神病又不看醫生,很多怪人都是這樣
對付這種租霸本來就要硬手段, 而不是政府一昧保護租客!!!應該公布這位奧客, 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第二段租管的先生太軟, 建議你還是不要當租管, 連催繳房租的辦不好...
各地房東請注意 最近 千萬把屋租給 身高不高 , 姓 周 的中年婦女 , 除非她可以證明不是影片中的人!!!
扣摳叩釦
看起來很像年輕人
原來姓周
@@b9810136 很像年輕人的意思是?
認清楚租屋蟑螂 那台摩托車
其實這邊就顯示了婦人對法律的一知半解 法律的確保障租客在租約期間的居住權 部會受到房東和租管的侵犯 但這位婦人不願支付房租的行為代表他自行放棄的租約 而且租管已經出示終止合約書了 婦人還不願搬離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嫌竊佔他人房屋了(當然後續這部份是我個人觀點 正是情況還是要由法官判決 希望有了解的人能幫忙補充) 所以租管自然是依照房東委託將婦人的財務全數從屋內清出
欠錢的最大聲
有可惡的房東,也有可惡的房客。
真的!將錢借出去的人聲音不能太大的去討債!some Time還會被罵死要錢!
@@nn-qm4bc 所以要學銀行,借錢要寫借據付利息並給抵押品才借。
欠錢等於沒有履行租屋合約,還能提告房東,台灣法律比較袒護道德偏差的人
就是法律幫助這種人,然後還什麼個資法,不能公布她的臉。法律保護懂濫用法律的人
法令應該要改~~沒有付房租就應該可以被驅離~~
可以去公證有公證的話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會有警察在場房客敢給笑會直接妨礙公務帶走
@@賴嘉豪但是第二個案例有公證那個房客一樣還住在裡面,這樣真的可以直接趕他走嗎?
@@賴嘉豪 通常找法院到強制執行都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沒救了
快點把這人資料公開,以免下個屋主受害,惡劣的人
這種人不需要跟他客氣..而且我高度懷疑裡面有沒有在做什麼非法的事我也住台中..我可以幫屋主去談🤨
真的好療癒,這種惡房客就是欠修理這樣處理真的剛剛好而已,房租欠半年講話還理直氣壯真的不要臉到極點
各地房東請注意 最近 千萬不要把屋租給 身高不高 , 姓 周 的中年婦女 , 除非她可以證明不是影片中的人
她是江湖中人
我還以為她是年輕人……
自己做過仲介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李唯-w1f 年紀跟你一樣
這種拳身 穿黑的89女 很好認😂
欠人房租..還要硬住..要不要臉阿
法律 只保護知道 鑽其漏洞 之人.....
之前我同事租房 房客欠租好幾個月 也不搬走。這位租管太棒了。
可以建議你同事以後租房子記得去法院公證,對方一惡意欠租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送對方出門
@@三倍速-r4p 沒那麼快 也是要開庭 隨便也超過半年
@@三倍速-r4p 嚇嚇不懂得人而已,公證完全沒用喔
@@三倍速-r4p 你影片沒看完全部?第二位房主就是走法院走很久~租屋蟑螂到現在還是沒搬走也沒錢
租屋蟑螂好可怕 支持租管。
終於討回來了😂😂😂換現在有待出租的房東“ㄘㄨㄚ”著等😅😅一顆核彈等級的租霸,流竄租屋市場!
不只,我朋友的朋友也是遇到一年未繳租的租霸,打了一年的官司,前天才強制執行把對方搬出屋子,所有費用都在房東身上,慘,這個也是又要流向租屋市場了
@@pluseme1憑什麼要房東負責驅趕的費用啊
二房東張X晶也是很可怕
@@剎那-nu因為只要你沒錢,一輩子都可以不繳。
給租管100000個讚
這個租管一級棒~~!!!完全不怕麻煩 還有可以把她逼到無言的功力 難怪屋主會委託你
法律不行, 只能私刑教育, 惡人惡人治
不然租管要付錢給屋主欸,給她住免費,一定要趕快處理
這個租管很好?
@@超級狂暴霸王雷克斯暴 你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嗎? 想知道
台灣法律實在應該重懲惡劣的不法分子
哇~是什麼樣的父母才能教出這樣惡劣的女兒啊!😏
搞不好沒父沒母
都那麼老了已經不是父母的問題了吧
也有可能自己長歪, 父母可能無辜的😂, 就怕這種人再生出青出於藍的孩子😅
牠已經成年了,是非對錯是牠自己要懂得判斷,請不要把牠的罪過牽拖到父母或其他家人,家人搞不好也是無奈到爆炸。
這種人不是應該公布她長相讓全台所有房東都要小心別租房子給她
政府應該架個網站公告所有租屋蟑螂的姓名、身份證字號讓房東少點麻煩
可能有個資問題😂
姓名倒是還可以,但其他資料的話會有銀行或其他產業可能避險利用蓄意封殺會變成濫用或是對方盜用個資陷害他人
@@茶米-b6g是什麼爛人設的個資保護爛法去保護無恥爛人,對於爛人就應該公布天下警示大眾防犯爛人幹爛事
老實繳房租,就不用怕被封殺...
@@fa-1838 都先犯法了還要要求自己的權利受到保護那誰去保護權利被侵犯的房東
終於出續集了,沒想到是比我預期還要更好的結果😂
應該弄一個警察備註系統,雙方簽約前,都請警察查對方是否有備註過不好歷史。造福人群
不太可能,這樣警察要做的事也太多
警察表示,我們夠忙了,麻煩一律規制化,不要來警局又蘿莉巴索一堆害我們沒時間執勤
個資法警察沒權利
@@kennyhuang721 不只警察~現在公務員都很忙~拜爛政府所賜
這個租管超讚的!每個房東都需要!
有種垃圾清空的感覺
追不到那邊真的很好笑: ) ,租管自己也笑了,哈哈
政府不能要求房東不能趕租屋蟑螂走.....這種人應當由政府接管...這是屬於社會問題,不是房東的問題.
誰想管
學國外的 以後房子就變成別人的 。也該學習國外房租先收滿
@@林蒙蒙-p5q 佔地為王條款早修了 哪個國外?
房客欠費應該被管收.然後東西都搬到臨時倉庫..不交倉管費.東西直接被拍賣掉.~!!
政府只管列保野生動植物。
恭喜這位找到新家了 政府是房東 也能在路邊擺自己的家具 很讚
想到澳洲那個打工的嘉義洪小姐,還燒房子和房東及房客的車,惡劣至極
那個案件說書 我也有看到。那女生太可怕了。還好目前被關
那個感覺精神異常,還自以為..真的遇到瘋子
也是位極品
@@nanahsu2119 +1 應該是什麼地方有問題,不然已經沒有任何利益了怎麼還一直執著的攻擊房東跟其它租客.
倘形容她是六邊戰士,看到她模樣才是可怕!
這社會真的病了,欠錢的總是講話最大聲的
都有屋主授權當靠山,自己又是有理的一方.租管林先生該加薪.有時幽默是對付奧客最好的辦法,氣死對方,但沒氣到自己.房仲謝先生....支支吾吾'怕怕的...太弱了.
謝先生那位是男性而且會動粗,比較無法預測對方會做什麼,賴皮都堵的到的小姐還是比較好對付。
應該公布這人的長相跟全名吧?!不然下個房東很可憐
租屋蟑螂應該要有法律制裁,不然臉皮太厚,重點理所當然態度,太囂張
法律就是在保護惡人,惡人在這社會才會越來越囂張,制定法律的人,從是非,從人格,從道德都有著嚴重的偏執
如果要回租金反而會拖很久最快的方法就是租金不要請法院強制驅離就好也不用在那協調什麼毛了浪費時間讓垃圾可以免費多住幾個月而已
立委們 請重視修法 立法 需要強制懲罰這種 租屋不付錢的
每次看都很療愈
這些人都應該被公開出來,凡正有憑有據怎麼甩也甩不掉
真是大快人心,讚喔這個租管太厲害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佩服佩服🎉
難怪韓國會發展“租屋貸”一次收半年或一年,不還貸款讓銀行陪你玩。
所以台灣才會司法才會越來越不被人民信任出現更多奇怪的人 做出奇怪的行為而法律卻無法 對這些人 犯下同樣的犯罪或是傷害行為 趕緊修法還在那邊模糊地帶的法規
我以前也請仲介幫忙找租客結果是我惡夢的開始到最後我租金一分沒收到還倒貼5000元請他搬走😂這是我第一次當房東就遇到瘋子😂
你第一次租屋,就遇到瘋子?
租屋不繳房租還在大小聲,惡質租屋人。
做得好啊, 等到申請完強制執行令都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你已經損失了6個月租, 在租約完當天, 對方如果還在你房子, 他就屬於非法入侵, 你直接請搬屋公司兩位壯男把東西搬到街上就可以, 然後再即時把門鎖換掉直接完事, 對方無賴你就比對面更無賴。
現在房子租給別人看來都要請對方付財力證明,跟銀行放貸款一樣審核
沒繳房租就自動喪失居住權, 沒理由説, (你侵入民宅),這樣告訴債權人,
😂你乾脆對房客假扣押好了
不是有提到她當過房仲,所以是懂租屋法律的人,她想利用知識坑房東及代管,看他們是如何處理她這種知識型及弱女子,未來再租屋時可以派上用場。代管者及房東如果處理不好,有可能吃官司或賠償,所以才需要有人在旁邊錄影。
@@姐丸子 原來是仙拚仙 , 難怪能霸佔6個月 .
要看當初契約有沒有寫好,依行政院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話欠繳只是逕受強制執行,沒失去使用權
真的好奇怪欸!! 住久了就變成自己的房子一樣。
To:租屋蟑螂,不管妳是啥原因你沒錢付租金,這是你自己的問題!,房東沒義務,更沒責任,要養你。
沒錯
就法論法,應該向法院起訴返還房屋,勝訴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這時候法院會請警察來把這位尊敬的女士搬走,然後再向這位女士請求賠償未繳的房租還有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
為什麼房東這麼可憐。😢遇到這種蟑螂,還要保護他們的居住權?!所有權人耶!到底是什麼毛病。
不是房東,是包租代管業者
要當房東以租房做被動收入本來就有風險,這個房東比較聰明用代管,相對地比較合法且有繳稅,所以事情鬧大也不怕。更多的房東不敢因他本身就逃稅,鬧大被追稅就好笑了
沒有收到房租還要業主付房屋稅,管理費,業主太虧了!
一開始租約與公證書定詳細點,積欠一定金額經催告得終止契約並逕受強制執行、返還房屋
@@MonkeyNeuronActivation 強制執行需經法院判決才得以執行,還需有警察陪伴,這部片已經是法院判後的狀況了
對付這种惡房客,死賴著不走,使出奇招趕出去,也只是剛好而已😝😝
是要民眾怎麼防?都現行犯了媒體還幫忙維護打碼.難怪現在壞人越來越囂張🙄
這個婦人很奇怪,你沒有繳房租,你沒有居住權利的,憑什麼說別人強制入侵,房子不是並不是你的,你也沒居住權啊
這租管該加薪了!!!對於這種人真的沒什麼好說的,浪費社會資源
以其人之道還施其人之身,這樣對租屋蟑螂就對了,不用客氣,稱職的租管,做的好!
這位是之前已經有上新聞過的那位嗎?(拖欠跟房仲鬧上新聞)阿 果然是...... 拖這麼久 房東房仲人已經很好了 這位婦人太誇張
雖然打碼. 看體型還是同一位
@@jlloojll5566 聽聲音 跟口氣 說話方式 就是同一位 原來還有續集 而且還讓他住 房東人也太好了吧
@@GEWGEWGEW-m2s 都斷電了沒辦法住啦,沒看到東西都準備好了,只是故意在那邊拖時間不搬,只是租管見招拆招,你堆一堆垃圾不搬,我就請搬家公司來搬垃圾,真的要給租管一個讚。
千萬別租屋給這個人
那個租管應該已經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令,那個房客還傻傻的
應該沒有,若是法院發的強制令,一定會有警察到場監看,但影片中的警察是租客叫來的,現場會貼封條!
樓上說的沒錯,而且才五個月沒繳房租,強制執行令沒那麼快下來,她還要三次傳喚不到,強制執行令才會下來,然後還會給租霸時間讓他限時搬走,再不走才會真的強制,折騰很久啦,順利的話差不多也要一年左右
雖說欠租很不應該~但租管應該循法律依法行事~租管這樣的的行為承租者可以告他私闖民宅~等😮
@@wamh1150告不贏
@@wamh1150 去告吧
真不可思議@@~為什麼欠錢可以光明正大還大小聲,不是應該很抱歉很不好意思嗎?反而是要來討錢的低聲下氣???😳😳😳
這個租管十分專業和責任。支持租管
從這女的第一集開始說陌生人跟著她、路上大喊搶劫,企圖惡人先告狀的樣子哪來的臉啊天
因為牠是女森阿!胸前有那兩顆就是有特權😂超大一杯☕☕☕☕☕☕
惡租霸 💩
租屋蟑螂應當由政府接管+1,既然法律無法保障房東行使正當權利,那政府理應接管這些租屋蟑螂。
沒繳錢,就應該沒有使用權利,隨時都可以幫他私人物品搬出去,政府法令是在保護爛人嗎?
這婦人這樣做太汙辱蟑螂了,蟑螂是代表積極奮鬥不想輸的心意。
蟑螂還比較可愛ㄟ😂😂😂
引用蟑螂是寄生的意思
霸佔別人的家說人家入侵住宅追打人家說人家搶劫這女的應對跟行為舉止真的很搞笑😅😅
政府應該修法對付這一種事情,而不是讓人民危險處理。
這位租代管很可以耶!讓人放心
如果實在有困難,態度也要好一點,不應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姿態
所以要公證啊,不然這個案件會拖更久。租管有另外成本,但是遇到這種,你就會覺得還好當初是委託租管。
租管有另外成本的意思?
@@moneylam-e3t 住宅租管要誠實報稅外,當然也要給租管利潤,沒人想做白工
@@moneylam-e3t 房東要給租管報酬,這就是房東另外的成本,但是委託租管管理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房東還希望妳去告他勒,就怕妳不來😂
台灣法律怎麼了? 被欠租的告...
@@志鵬王 告是每個人的權利檢察官要不要收件是另一回事
本來就可以告,但能不能成功那就另當別論😂
台灣法律死掉很久了,哪個黨得利就是哪個黨的法律;平民守法的百姓去死啦,誰管你們啊
台灣法律其實很兩極在租屋這塊超級保護租屋人甚至你動到他的鎖 或影響他生活 都會被反咬之前租給一個賣水果的也是蟑螂 欠了半年 調解無望烙跑 還在屋裡留一堆爛水果 根本惡意
@@akaimanbo 可好死不死以台灣的會收的機率還蠻大的......
欠半年的房租,還好意思住,東西被丟外面,剛好而已。
都是法律上的問題, 詐騙犯,販毒販,吸毒者,
不得不說,那女的站在路邊旁邊都是她的家當的畫面真的挺好笑的XD抖音找租屋林先生,連載超精彩XD
一開始簽約時就沒有準備好該支付的錢,應該就馬上停止簽約!短痛不如長痛,現在好啦!自己的房子變成不是自己的了!慎重一點,龜毛一點也好,說不定不會遇到這些有的沒有的!
我也是房東我標的物在某大學附近的夜市區内,不同於周遭四通的都僅壹樓出租當店面(有的樓上隔間租學生),我是連樓上整棟出租也就是説樓下營業樓上住家,看到租客還有兩個年幼孩子,我僅以附近租金行情的2/3租給他,結果到總租時也是故意忘記,找藉口狡辩,油腔滑調,顧左右而言他,根據合約,他拖欠太久已視為自動解約,看來我得開始為趕房客開始忙了。
這個包租代管,真的是業界的驕傲,可以出來開公司擴大營業了,這個處理真的給推....
這個租管十分稱職,很可以,有這種責任感和處理能力房子值得委管。
這個租管很稱職 應該是眾房東的好幫手!
公佈租管拉~需要這種好幫手!!
租管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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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彪形大漢,這樣還行嗎?
這個女生講話也很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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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林先生非常認真耶~~超級棒的代管!!!對付這種房客就是需要這樣的好幫手好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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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要請政府公布個資或列個警示名單,以供其他屋主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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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到姓氏(周),性別(女)
只能說全台其他周小姐租屋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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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三集嗎? 都上新聞兩次了,她竟然還敢繼續侵佔屋主的房子,租管幹得好👍
這個租管很盡責欸, 這種人就是要用極端手段對付。
主要是妨礙到他賺錢....這種代管有抽成,有人妨礙你賺錢你會不想趕快處理?😅😅😅
@@貝爾韋恩這不是賺錢是責任你懂嗎?
害死人的就是這條不得公開個資,犯罪的人為什麼不可公開個資,這是造就了社會的潛在危險,讓更多人有生命財產受迫害危險。
因為人類的素養還沒有全體都高到可以超然中立的看待一件犯罪,還是有很多人類會受到尖角效應的劣根性影響,導致罪犯的家人、後代受到歧視和霸凌,造成因為一件犯罪從而衍生出更多的犯罪的結果,所以以目前人類的水平還不到能實施公開罪犯資料的程度,讓我們期待那一天的來臨。
因為法律保護壞人的東西
租屋蟑螂個資不公開是要危害全台房東是不是。立委還在睡,修法欠租一個月房東可中職租約,並強制驅離,費用租屋蟑螂全額負擔,告到它一輩子打零工
有錢買那麼多東西,沒錢付房租也真的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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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姑息這種人,這樣會鼓勵有心人有樣學樣,為什麼現在的社會都在保護壞人,對善良的人真的很不公平,不繳房租還有理?
現在的律法就是保護這種人,才會有越來越多這種無恥又惡劣的東西
有時候....有些人都走灰色地帶來處理,就是因為合法程序時間久加上偏向保護加害人,才會很多找人私下處理加法律程序看那個快😂😂😂
@@貝爾韋恩你看拖了6個月一分錢沒拿到,
如果時間再早幾個月蟑螂提出的金額不是很大,
很多屋主都會吞下去
你不知道現在的執政/-黨超愛/罪-.犯/們的人權嗎。
@@zendicdisin6223 没错,相关法律全都是民进党执政后制定的
賴著不繳房租,還振振有詞,真是無恥之徒!
幹嘛打馬賽克,這種人就是要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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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很多法律保護壞人,所以一堆都開始走灰色地帶了,不明確的法律以後只會更多這種人。
@@手推車-w2h 有網址?
這種用合法打敗魔法,超有智慧👍👍👍
檢察官應該認定一次以上這種行為 就是詐欺
我是被房客拖欠十個月房租的房東,看了這影片才知道原來有公證過的租賃契約的房東,跟我的遭遇差不多,到目前爲止經過的流程也差不多,看來碰到拖欠房租的惡房客,公證對房東而言也沒任何的幫助跟保護作用,真令人唏噓啊!
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時可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 屆時如承租人、連帶保證人不給付租金、違約金;或承租人租期屆滿不返還房屋,或出租人不返還保證金,不須訴訟即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聲請遷讓房屋強制執行,執行程序為何?
1.強制執行之聲請:
聲請遷讓房屋應檢附執行名義並繳納執行費,核算標準為依執行名義上所載租金x120x0.008或以課稅現值x
0.008計算,並應檢附執行名義。
2.自動履行命令之核發:
如審核無誤,法院將發自動履行命令,命債務人於命令送達後15日內自動履行,債權人並應將命令影本黏貼
於標的門口,且應向法院陳報債務人是否已依命令履行。
3.現場履勘:
如債務人屆期未履行,法院將定期至現場履勘。履勘當日債權人應與警局連絡派請管區員警至現場,並請鎖
匠到場。
4.現場強制執行:
如債務人仍未自動搬離,法院將定現場強制執行期日,債權人收受執行命令後仍應將該執行命令黏貼於標的
門口,並事先連絡管區警員、鎖匠、錄影設備、搬運工、搬運器具等於執行期日到場,並覓妥保管債務人物
品之地點(於債務人不在現場時)。現場執行期日如債務人在場則責令債務人自行取走或由搬運工人將之載至
債務人所指定地點;如債務人不在場,則將屋內物品造具保管清冊後清空並置放於保管場所。若債務人所有
物品均已搬離即可點交與債權人接管,自行換鎖。
5.遺留物之處置:
至於遺留物品,債務人逾期不向債權人或保管人取回,法院將定期拍賣,惟此時拍賣所得將發還予債務人。
如欲執行該筆價金仍需持執行名義另行提出聲請。
6.執行費用之計算:
又於執行程序中所支出一切人力、物力耗費,債權人應將支出單據妥善保管,於執行程序終結後得檢附相關
資料向本院聲請確定執行費用額裁定,此裁定一經確定後,亦為執行名義,得另行向法院聲請執行,以資受
償。
看了這影片才知道原來有公證過的租賃契約的房東.....可能這房東公證沒註記.....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法院公證人一般都會詢問是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
為什麼不賣掉😂買股票就沒這種鳥問題😂😂😂
@@好風光-u2v 請教,影片中的房東為何最後只能有兩種選擇,等待租賃契約到期或提告,是因為在租賃契約公證時,少做了什麼嗎,導致無法得到法院強制房客立即遷出,還得等到租賃契約到期或房東提告?(落得跟我沒公證過的租賃契約一樣的過程、一樣的結果)
至少代管可以幫你去弄這些房客
有房子要出租代管就找這一位租管林先生了!
我的代管房仲很賤,什麼都不管,只收錢,什麼壞都不修,只好自己花錢,想搬家又要一筆錢,只能忍氣吞聲
@@Bierewo-h3l 我的也是阿 跟他反應事情都叫我自己去報警去跟管委會講 東西壞的都叫我自己找人來修 找人花錢也是要我自己出最後都自己買來換
然後看屋跟簽約時都有跟他確認說會幫我申請租屋輔助也早跟我要資料給他了,然後幾個月過去錢沒進來去查詢才發現根本沒申請
問他就推給他們公司內勤,有夠機車。
@@Bierewo-h3l 合約到期,馬上換人!
求全名😂😂
我記得有一個律師說~直接向法院提出~強制支付房租
除非他沒有收入~那就要另外想辦法了
對於這種人就不要打馬賽克啦 , 租屋蟑螂很可惡,
欠租的婦人不要打馬賽克好嗎?讓大家知道他是誰,才不會讓其他人受害。
雖然我也是租房子的租客,但是看到這種不付房租的房客真的無法理解這種理直氣壯不付錢的概念,把租的房子當自己的是怎樣??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社會上這種自己沒有佔理,只要音量夠大,脾氣夠大就自認佔理的人越來越多。
@@陳岳廷-i3z社會風氣差。
因為過去有理的都說不要跟他計較不要說 導致這些沒有道理的人一直講一直講就變成假的變真的
無法無天的概念
有精神病又不看醫生,很多怪人都是這樣
對付這種租霸本來就要硬手段, 而不是政府一昧保護租客!!!
應該公布這位奧客, 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第二段租管的先生太軟, 建議你還是不要當租管, 連催繳房租的辦不好...
各地房東請注意 最近 千萬把屋租給 身高不高 , 姓 周 的中年婦女 , 除非她可以證明不是影片中的人!!!
扣摳叩釦
看起來很像年輕人
原來姓周
@@b9810136 很像年輕人的意思是?
認清楚租屋蟑螂 那台摩托車
其實這邊就顯示了婦人對法律的一知半解 法律的確保障租客在租約期間的居住權 部會受到房東和租管的侵犯 但這位婦人不願支付房租的行為代表他自行放棄的租約 而且租管已經出示終止合約書了 婦人還不願搬離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嫌竊佔他人房屋了(當然後續這部份是我個人觀點 正是情況還是要由法官判決 希望有了解的人能幫忙補充) 所以租管自然是依照房東委託將婦人的財務全數從屋內清出
欠錢的最大聲
有可惡的房東,也有可惡的房客。
真的!將錢借出去的人聲音不能太大的去討債!some Time還會被罵死要錢!
@@nn-qm4bc 所以要學銀行,借錢要寫借據付利息並給抵押品才借。
欠錢等於沒有履行租屋合約,還能提告房東,台灣法律比較袒護道德偏差的人
就是法律幫助這種人,然後還什麼個資法,不能公布她的臉。法律保護懂濫用法律的人
法令應該要改~~沒有付房租就應該可以被驅離~~
可以去公證
有公證的話
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會有警察在場
房客敢給笑
會直接妨礙公務帶走
@@賴嘉豪但是第二個案例有公證那個房客一樣還住在裡面,這樣真的可以直接趕他走嗎?
@@賴嘉豪 通常找法院到強制執行都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沒救了
快點把這人資料公開,以免下個屋主受害,惡劣的人
這種人不需要跟他客氣..而且我高度懷疑裡面有沒有在做什麼非法的事
我也住台中..我可以幫屋主去談🤨
真的好療癒,這種惡房客就是欠修理這樣處理真的剛剛好而已,房租欠半年講話還理直氣壯真的不要臉到極點
各地房東請注意 最近 千萬不要把屋租給 身高不高 , 姓 周 的中年婦女 , 除非她可以證明不是影片中的人
她是江湖中人
我還以為她是年輕人……
自己做過仲介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李唯-w1f 年紀跟你一樣
這種拳身 穿黑的89女 很好認😂
欠人房租..還要硬住..要不要臉阿
法律 只保護知道 鑽其漏洞 之人.....
之前我同事租房 房客欠租好幾個月 也不搬走。這位租管太棒了。
可以建議你同事以後租房子記得去法院公證,對方一惡意欠租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送對方出門
@@三倍速-r4p 沒那麼快 也是要開庭 隨便也超過半年
@@三倍速-r4p 嚇嚇不懂得人而已,公證完全沒用喔
@@三倍速-r4p 你影片沒看完全部?
第二位房主就是走法院走很久~租屋蟑螂到現在還是沒搬走也沒錢
租屋蟑螂好可怕 支持租管。
終於討回來了😂😂😂
換現在有待出租的房東“ㄘㄨㄚ”著等😅😅
一顆核彈等級的租霸,流竄租屋市場!
不只,我朋友的朋友也是遇到一年未繳租的租霸,打了一年的官司,前天才強制執行把對方搬出屋子,所有費用都在房東身上,慘,這個也是又要流向租屋市場了
@@pluseme1憑什麼要房東負責驅趕的費用啊
二房東張X晶也是很可怕
@@剎那-nu因為只要你沒錢,一輩子都可以不繳。
給租管100000個讚
這個租管一級棒~~!!!完全不怕麻煩 還有可以把她逼到無言的功力 難怪屋主會委託你
法律不行, 只能私刑教育, 惡人惡人治
不然租管要付錢給屋主欸,給她住免費,一定要趕快處理
這個租管很好?
@@超級狂暴霸王雷克斯暴 你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嗎? 想知道
台灣法律實在應該重懲惡劣的不法分子
哇~是什麼樣的父母才能教出這樣惡劣的女兒啊!😏
搞不好沒父沒母
都那麼老了已經不是父母的問題了吧
也有可能自己長歪, 父母可能無辜的😂, 就怕這種人再生出青出於藍的孩子😅
牠已經成年了,是非對錯是牠自己要懂得判斷,請不要把牠的罪過牽拖到父母或其他家人,家人搞不好也是無奈到爆炸。
這種人不是應該公布她長相讓全台所有房東都要小心別租房子給她
政府應該架個網站公告所有租屋蟑螂的姓名、身份證字號
讓房東少點麻煩
可能有個資問題😂
姓名倒是還可以,但其他資料的話會有銀行或其他產業可能避險利用蓄意封殺
會變成濫用或是對方盜用個資陷害他人
@@茶米-b6g是什麼爛人設的個資保護爛法去保護無恥爛人,對於爛人就應該公布天下警示大眾防犯爛人幹爛事
老實繳房租,就不用怕被封殺...
@@fa-1838 都先犯法了
還要要求自己的權利受到保護
那誰去保護權利被侵犯的房東
終於出續集了,沒想到是比我預期還要更好的結果😂
應該弄一個警察備註系統,雙方簽約前,都請警察查對方是否有備註過不好歷史。造福人群
不太可能,這樣警察要做的事也太多
警察表示,我們夠忙了,麻煩一律規制化,不要來警局又蘿莉巴索一堆害我們沒時間執勤
個資法警察沒權利
@@kennyhuang721 不只警察~現在公務員都很忙~拜爛政府所賜
這個租管超讚的!每個房東都需要!
有種垃圾清空的感覺
追不到那邊真的很好笑: ) ,租管自己也笑了,哈哈
政府不能要求房東不能趕租屋蟑螂走.....這種人應當由政府接管...
這是屬於社會問題,不是房東的問題.
誰想管
學國外的 以後房子就變成別人的 。也該學習國外房租先收滿
@@林蒙蒙-p5q 佔地為王條款早修了 哪個國外?
房客欠費應該被管收.然後東西都搬到臨時倉庫..不交倉管費.東西直接被拍賣掉.~!!
政府只管列保野生動植物。
恭喜這位找到新家了 政府是房東 也能在路邊擺自己的家具 很讚
想到澳洲那個打工的嘉義洪小姐,還燒房子和房東及房客的車,惡劣至極
那個案件說書 我也有看到。那女生太可怕了。還好目前被關
那個感覺精神異常,還自以為..真的遇到瘋子
也是位極品
@@nanahsu2119 +1 應該是什麼地方有問題,不然已經沒有任何利益了怎麼還一直執著的攻擊房東跟其它租客.
倘形容她是六邊戰士,看到她模樣才是可怕!
這社會真的病了,欠錢的總是講話最大聲的
都有屋主授權當靠山,自己又是有理的一方.
租管林先生該加薪.有時幽默是對付奧客最好的辦法,氣死對方,但沒氣到自己.
房仲謝先生....支支吾吾'怕怕的...太弱了.
謝先生那位是男性而且會動粗,比較無法預測對方會做什麼,賴皮都堵的到的小姐還是比較好對付。
應該公布這人的長相跟全名吧?!不然下個房東很可憐
租屋蟑螂應該要有法律制裁,不然臉皮太厚,重點理所當然態度,太囂張
法律就是在保護惡人,惡人在這社會才會越來越囂張,制定法律的人,從是非,從人格,從道德都有著嚴重的偏執
如果要回租金反而會拖很久
最快的方法就是租金不要
請法院強制驅離就好
也不用在那協調什麼毛了
浪費時間讓垃圾可以免費多住幾個月而已
立委們 請重視
修法 立法 需要強制
懲罰這種 租屋不付錢的
每次看都很療愈
這些人都應該被公開出來,凡正有憑有據怎麼甩也甩不掉
真是大快人心,讚喔這個租管太厲害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佩服佩服🎉
難怪韓國會發展“租屋貸”一次收半年或一年,不還貸款讓銀行陪你玩。
所以台灣才會司法才會越來越不被人民信任
出現更多奇怪的人 做出奇怪的行為
而法律卻無法 對這些人 犯下同樣的犯罪或是傷害行為 趕緊修法
還在那邊模糊地帶的法規
我以前也請仲介幫忙找租客
結果是我惡夢的開始
到最後我租金一分沒收到
還倒貼5000元請他搬走😂
這是我第一次當房東
就遇到瘋子😂
你第一次租屋,就遇到瘋子?
租屋不繳房租還在大小聲,惡質租屋人。
做得好啊, 等到申請完強制執行令都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你已經損失了6個月租, 在租約完當天, 對方如果還在你房子, 他就屬於非法入侵,
你直接請搬屋公司兩位壯男把東西搬到街上就可以, 然後再即時把門鎖換掉直接完事, 對方無賴你就比對面更無賴。
現在房子租給別人看來都要請對方付財力證明,跟銀行放貸款一樣審核
沒繳房租就自動喪失居住權, 沒理由説, (你侵入民宅),這樣告訴債權人,
😂你乾脆對房客假扣押好了
不是有提到她當過房仲,所以是懂租屋法律的人,她想利用知識坑房東及代管,看他們是如何處理她這種知識型及弱女子,未來再租屋時可以派上用場。代管者及房東如果處理不好,有可能吃官司或賠償,所以才需要有人在旁邊錄影。
@@姐丸子 原來是仙拚仙 , 難怪能霸佔6個月 .
要看當初契約有沒有寫好,依行政院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話欠繳只是逕受強制執行,沒失去使用權
真的好奇怪欸!! 住久了就變成自己的房子一樣。
To:租屋蟑螂,不管妳是啥原因你沒錢付租金,這是你自己的問題!,房東沒義務,更沒責任,要養你。
沒錯
就法論法,應該向法院起訴返還房屋,勝訴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這時候法院會請警察來把這位尊敬的女士搬走,然後再向這位女士請求賠償未繳的房租還有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
為什麼房東這麼可憐。😢遇到這種蟑螂,還要保護他們的居住權?!所有權人耶!到底是什麼毛病。
不是房東,是包租代管業者
要當房東以租房做被動收入本來就有風險,這個房東比較聰明用代管,相對地比較合法且有繳稅,所以事情鬧大也不怕。更多的房東不敢因他本身就逃稅,鬧大被追稅就好笑了
沒有收到房租還要業主付房屋稅,管理費,業主太虧了!
一開始租約與公證書定詳細點,積欠一定金額經催告得終止契約並逕受強制執行、返還房屋
@@MonkeyNeuronActivation 強制執行需經法院判決才得以執行,還需有警察陪伴,這部片已經是法院判後的狀況了
對付這种惡房客,死賴著不走,使出奇招趕出去,也只是剛好而已😝😝
是要民眾怎麼防?
都現行犯了媒體還幫忙維護打碼.難怪現在壞人越來越囂張🙄
這個婦人很奇怪,你沒有繳房租,你沒有居住權利的,憑什麼說別人強制入侵,房子不是並不是你的,你也沒居住權啊
這租管該加薪了!!!對於這種人真的沒什麼好說的,浪費社會資源
以其人之道還施其人之身,這樣對租屋蟑螂就對了,不用客氣,稱職的租管,做的好!
這位是之前已經有上新聞過的那位嗎?(拖欠跟房仲鬧上新聞)
阿 果然是...... 拖這麼久 房東房仲人已經很好了 這位婦人太誇張
雖然打碼. 看體型還是同一位
@@jlloojll5566 聽聲音 跟口氣 說話方式 就是同一位 原來還有續集 而且還讓他住 房東人也太好了吧
@@GEWGEWGEW-m2s 都斷電了沒辦法住啦,沒看到東西都準備好了,只是故意在那邊拖時間不搬,只是租管見招拆招,你堆一堆垃圾不搬,我就請搬家公司來搬垃圾,真的要給租管一個讚。
千萬別租屋給這個人
那個租管應該已經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令,那個房客還傻傻的
應該沒有,若是法院發的強制令,一定會有警察到場監看,但影片中的警察是租客叫來的,現場會貼封條!
樓上說的沒錯,而且才五個月沒繳房租,強制執行令沒那麼快下來,她還要三次傳喚不到,強制執行令才會下來,然後還會給租霸時間讓他限時搬走,再不走才會真的強制,折騰很久啦,順利的話差不多也要一年左右
雖說欠租很不應該~但租管應該循法律依法行事~租管這樣的的行為承租者可以告他私闖民宅~等😮
@@wamh1150告不贏
@@wamh1150 去告吧
真不可思議@@~為什麼欠錢可以光明正大還大小聲,不是應該很抱歉很不好意思嗎?反而是要來討錢的低聲下氣???😳😳😳
這個租管十分專業和責任。支持租管
從這女的第一集開始說陌生人跟著她、路上大喊搶劫,企圖惡人先告狀的樣子哪來的臉啊天
因為牠是女森阿!
胸前有那兩顆就是有特權😂
超大一杯☕☕☕☕☕☕
惡租霸 💩
租屋蟑螂應當由政府接管+1,既然法律無法保障房東行使正當權利,那政府理應接管這些租屋蟑螂。
沒繳錢,就應該沒有使用權利,隨時都可以幫他私人物品搬出去,政府法令是在保護爛人嗎?
這婦人這樣做太汙辱蟑螂了,蟑螂是代表積極奮鬥不想輸的心意。
蟑螂還比較可愛ㄟ😂😂😂
引用蟑螂是寄生的意思
霸佔別人的家說人家入侵住宅
追打人家說人家搶劫
這女的應對跟行為舉止真的很搞笑😅😅
政府應該修法對付這一種事情,而不是讓人民危險處理。
這位租代管很可以耶!讓人放心
如果實在有困難,態度也要好一點,不應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姿態
所以要公證啊,不然這個案件會拖更久。
租管有另外成本,但是遇到這種,你就會覺得還好當初是委託租管。
租管有另外成本的意思?
@@moneylam-e3t 住宅租管要誠實報稅外,當然也要給租管利潤,沒人想做白工
@@moneylam-e3t 房東要給租管報酬,這就是房東另外的成本,但是委託租管管理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房東還希望妳去告他勒,就怕妳不來😂
台灣法律怎麼了? 被欠租的告...
@@志鵬王 告是每個人的權利檢察官要不要收件是另一回事
本來就可以告,但能不能成功那就另當別論😂
台灣法律死掉很久了,哪個黨得利就是哪個黨的法律;平民守法的百姓去死啦,誰管你們啊
台灣法律其實很兩極
在租屋這塊超級保護租屋人
甚至你動到他的鎖 或影響他生活 都會被反咬
之前租給一個賣水果的
也是蟑螂 欠了半年 調解無望
烙跑 還在屋裡留一堆爛水果 根本惡意
@@akaimanbo 可好死不死以台灣的會收的機率還蠻大的......
欠半年的房租,還好意思住,東西被丟外面,剛好而已。
都是法律上的問題, 詐騙犯,販毒販,吸毒者,
不得不說,那女的站在路邊旁邊都是她的家當的畫面真的挺好笑的XD
抖音找租屋林先生,連載超精彩XD
一開始簽約時就沒有準備好該支付的錢,應該就馬上停止簽約!
短痛不如長痛,現在好啦!自己的房子變成不是自己的了!
慎重一點,龜毛一點也好,說不定不會遇到這些有的沒有的!
我也是房東我標的物在某大學附近的夜市區内,不同於周遭四通的都僅壹樓出租當店面(有的樓上隔間租學生),我是連樓上整棟出租也就是説樓下營業樓上住家,看到租客還有兩個年幼孩子,我僅以附近租金行情的2/3租給他,結果到總租時也是故意忘記,找藉口狡辩,油腔滑調,顧左右而言他,根據合約,他拖欠太久已視為自動解約,看來我得開始為趕房客開始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