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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輩子要投胎成市區的停車位,才會受大家歡迎
細思極恐,我才不想變成瀝青
@@FVendor 我覺得你在影射誰但是我沒有證據
至少身長夠長,身上還有白的地方
要投胎成垃圾車啦, 每天大家都排排站等你來耶, 幾天不來大家都快發瘋了.
財富密碼就在這個頻道,N公的話你們有沒有在聽,還不去買塊地當停車場,公告停車費一小時一萬,一個月就等幾個不看告示的冤大頭停進來,這不就財富自由了嗎?
上禮拜看到新聞好奇查詢裁判書,根本奇人異事啊!司法院裁判書查詢,關鍵字:villa m,民事找台中地院跟台中高分院的排除侵害、給付社區罰款,溫馨小劇透:新聞採訪的張先生是A2屋主,也是被罰120W的人;A1屋主是于先生,牆打掉改成車庫門然後去告管委會的人。這個真的很精彩,不能太劇透,一定要自己點進去慢慢看。
法官說了算,那有什麼方法可以反制呢?有的,就是找更大尾的法官,叫大法官,他說你違憲什麼都可以無效!
停不到公園車位就分享出去!!解決不了問題就激化加重問題!!好戰術呀!!
判決查詢 給付社區罰款 就能找到懶得看判決書可以直接找新聞 google 違規停車一小時罰一萬看完判決和緣由之後我只能說罰太少
因為他停在出入口
規約視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延伸~ 也是法律. 區權會即便通過無給職的主委月薪10萬也可以!
各位社區委員看到沒,還不趕快招集住戶開會,一小時1萬诶,賺爛,薛個幾筆,住戶連管理費都可以省了
法官的判決合理~ 社區各種通知並請警察連絡車主移車~ 車主不予理會~ 管委會依規定收取停車費用~ 已盡到告知義務而車主的行為默認同意~ 所以法官判決合情合理合法合規~ 無任何不妥
我看了其他律師頻道,我認為很公平,因為公告明確說,違停"經勸導"不離開,並不是停了就馬上罰,各種通知+警察通知你都不移開,社區內警察也不能開罰也不能拖吊,法官不處理你還有公平正義嗎?
"先O再說"是所有事情的最佳解🤣
大富翁12,應該出公園搭配法律系統成為最後獲勝套路,誰還在那邊蓋五星旅館?五星公園烏龜卡,最強
感謝N攻分享黃金法律知識,我準備來亂停車了。
台北101地下室停車場是開車以來停過最貴的費率$150NTD/hr.看來台中物價超過台北了.
這集很有料,太讚了!
楚律講的是停車費,但舉例卻是「罰款」,性質上已大不相同,既是罰款就帶有「罰」的性質,不可能以通常市價來衡量,公寓大廈條例其實給社區自治的權限很大,包刮噪音、煙味都可以自訂罰則,甚至新北市有案例,住戶違反規約在自家陽台抽菸三次,被判強制搬出社區。因此吵區權會有沒有權罰住戶,其實搞錯重點,重點應該是規約制定過程是否合法,就我所知,很多規約制訂程序,甚至檔案都很有問題。
我同意,如果只用市場價格,那絕對天天被停好停滿,反正有抓到再付,沒抓到就可以爽停
如果不是社區,只是私人車位,公告停車費一小時一萬也有法律效力嗎?印象中,之前有判例,法官只照周邊平均的停車費率判賠而已,也不是地主說了算。
停車場一小時300=可以違規停車一小時一萬=也可以薪資漲=不可以
獵巫有兩種,一種沒罪找有罪,一種有罪扣上更大的罪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就是不允許扣上更大的罪施加酷刑
請問一審判決書,太特別了,想看一下,謝謝
想看判決書+1
卡位判決書
法官覺得罰則太低的話 可以透過衡平幫調高嗎?
日本私人地你偷停 罰你10萬~100萬日幣 這也是法律允許的罰款
那如果是自己家的土地被停也能這樣收費嗎
下這判決的一二審法官 是不是做到職業倦怠 在當樂子人
違停者太過分的關係。
我還特地去查 112年度訴字第3311號
我想請問,規約針對住戶罰則有效,那規約相對外人(非住戶)是否也有效力呢?
台灣法官跟神一樣, 牠說了算
法官說了不算,那麼誰說了算呢
讚讚讚,好奇 若第一屆規約寫了停車辦法可委由管委會決議(預期應該是沒逐條過區權會),後續管委針對停車訂的規約實務上會有效嗎? 管委對單車族不友善不給停,開會只嗆不然走正常程序去法院輸贏 😢
正常不是會太高不合理,法院會給一個正常價格去調整吧....果然我直男不懂法律😳
因為這個案例情節太過份,影響他人非常嚴重。
不愧是最強的黃金法律滋事!!
OK 片尾的最高今天的我OK了
原來停車的故事還沒結束喔!
會議經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過半同意,規約始得生效吧,不是真正「全體住戶」。
就喜歡直白法律了
法定年息都可以16%了,1小時1萬塊過分嗎?
先停再說😂😂😂
我信了財富密碼N楚立功
楚律師:你的服務所在台中市的那條路?
先告再說...!!最高~!!
我覺得法官應該有看到違停車的品牌,所以覺得140萬沒甚麼,有錢就不要給我機歪,罰給你怕
買墓地也可以住在大肚山半山腰喔~有土斯有財,地主房東也是一種職業~
正好前陣子看了不少跟社區有關的民事判決全台灣社區通過區權會的奇怪規定多的是,有些其實真的很不合理但法官大多都判合法最常遇到的應該就是社區停車場的糾紛了吧一位兩車、汽車格停重機、機車格怎麼分配、車位堆積雜物、大小公設,這類型超多,超多就算了,還可能會有完全相反的判決跟見解不過我看到有關社區罰錢的規定倒是很多都被判不合法,最後照常態價格去算停車費,像這樣一小時一萬的社區規定直接照判倒是挺稀奇的
都是看個案,這個案例違停情節太過份。
這個案例是直接堵住社區出入口 所有人不得開車進出 當然不是只用停車費算
@@miragechang 哇賽,可以這樣惡搞人的喔?除了吃罰鍰,管委會應該要加提刑事了吧
先停再說,就被罰到沒錢,就能找N公探討為什麼沒錢,真的鰻給力的
本來聽起來很合理 但想想好像哪裡怪怪的 那假如訂一違停就拖吊 這樣是有效還是無效?
拖車場和警察不會理你啊,要停在外面道路的紅線才有用,違停在私人社區拖去拖車場,根本沒這種事,開會亂停上大鎖還比較有用。
@@研究生-i9r 曾經有檢察官的大樓停車位被違停,於是他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馬上就派拖吊車來拖走。
規約要有拖吊的規定才能動車子。
台灣的司法簡直是魔幻🤣
停車位糾紛這麼多,不管是公寓大樓停車位至路旁月租停車位,再者透天門口私有地停車位被佔,打給警察都無法處理.........現在好阿!所有大樓或私人住宅地,都通過並設立告示牌停一小時一萬,難道就一定如願嗎?能的話,這樣不就大幅減少台灣私人產權的停車位糾紛嗎?我真的不懂法律跟法官,到底是什麼?,人民都沒有一個準則依據!你去告阿,告了才知道
非住戶規約不適用。
不知道看甚麼影片 想說查一下恩楚z公 挖靠 半小時前出的熱騰騰影片
😢😢😢重點是什麼?
重點就是你覺得有問題就先走法院了,走法院就是看法官臉色判決律師也幫不了你
沒有重點,就是有一個人停車在社區,被罰了一百多萬,法院還說合法,但那個人不是你,所以你覺得跟你太遙遠了無法感同深受。
沒住在社區的普通公寓市民耍笨問問題1.影片 3:17 說社區區權會規約說需要全住戶同意才有效,這停車的老兄若是同一社區不太可能同意罰自己,規約如何有效的?2.如果停車者非社區住戶,那停車的那人更不可能同意過該社區的規約,根本不住這社區,這社區的罰則怎麼罰到非住戶的?
規約如何有效:1.流程符合法令。2.不違反法令強制及禁止規定。
停車場黃金律師😂
停車議題=N楚立功流量密碼
十月的新聞,有點慢喔!不過那個案子好像是惡意擋在社區的車道出入口,搞到大家都沒辦法出入。只能說亂停車別搞到大家不爽,大家都不爽就不會有好下場。
法官薪水高,覺得便宜'
法官也是人只是賺太多賺太多會嫌貴?
真恐怖,居然二審也給過。法官治國威武。
應該跑一下釋憲
好險我沒車先躺平再說
N楚的影片真的很有趣 雖然很直男啦(🙄)但直的很可愛 ❤
法官跟檢察官應該先換AI
亂世用重典....結果是用在這種地方....🥲
未看先猜 先告再說
這窩不知道 法官說的蒜
看過 40/15min. @@
車賣一賣不要開了
來自地獄的律師
第一!!!沙發!!!
這樣講話喉嚨不累喔?
HB
3.50說的必須全體社區的同意而非多數決該判例 一小時一萬的罰款 等同違規者自己也同意的罰則 何來不公?如果是多數決 才是不公平 麻煩版主能確定 該社區是全體同意還是多數決嗎?未來建商只要售出49%的房屋就好其他出租這樣就能靠多數決 規定所有的規章了嗎?光靠罰約 就能抵銷很多費用了
當然是多數決阿,全體同意的看法比較少法院採納
被YT推薦來看 我覺得你太可怕了你要是去講脫口秀很多人要餓死在路邊
窮人
超窮,快把我當乞丐用錢砸我,一百萬我就可以以讓你尿在我臉上
覺得有點疑惑 我平常很愛看n公的影片長知識 可是今天的影片有點怪 N公不可能不知道那個一個小時10,000罰款是因為他擋住社區通道影響到其他住戶出入才罰的 所以當然不是只用停車費去計算 新聞講得很清楚吧
依據是區權會的決議,所以界定是區權會界定,我認為跟有沒有影響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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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一小時300=可以
違規停車一小時一萬=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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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巫有兩種,一種沒罪找有罪,一種有罪扣上更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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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審判決書,太特別了,想看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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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前陣子看了不少跟社區有關的民事判決
全台灣社區通過區權會的奇怪規定多的是,有些其實真的很不合理但法官大多都判合法
最常遇到的應該就是社區停車場的糾紛了吧
一位兩車、汽車格停重機、機車格怎麼分配、車位堆積雜物、大小公設,這類型超多,超多就算了,還可能會有完全相反的判決跟見解
不過我看到有關社區罰錢的規定倒是很多都被判不合法,最後照常態價格去算停車費,像這樣一小時一萬的社區規定直接照判倒是挺稀奇的
都是看個案,這個案例違停情節太過份。
這個案例是直接堵住社區出入口 所有人不得開車進出 當然不是只用停車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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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聽起來很合理 但想想好像哪裡怪怪的 那假如訂一違停就拖吊 這樣是有效還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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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重點,就是有一個人停車在社區,被罰了一百
多萬,法院還說合法,但那個人不是你,所以你覺得跟你太遙遠了無法感同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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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片 3:17 說社區區權會規約說需要全住戶同意才有效,這停車的老兄若是同一社區不太可能同意罰自己,規約如何有效的?
2.如果停車者非社區住戶,那停車的那人更不可能同意過該社區的規約,根本不住這社區,這社區的罰則怎麼罰到非住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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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判例 一小時一萬的罰款 等同違規者自己也同意的罰則 何來不公?
如果是多數決 才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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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多數決阿,全體同意的看法比較少法院採納
被YT推薦來看 我覺得你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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