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一小時罰一萬是合法的|公寓大廈|停車位|違規停車|民事訴訟|N楚立功【生存の法則EP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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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4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02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18 дней назад +44

    我下輩子要投胎成市區的停車位,才會受大家歡迎

    • @FVendor
      @FVendor 18 дней назад +2

      細思極恐,我才不想變成瀝青

    • @liualen1049
      @liualen1049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FVendor 我覺得你在影射誰但是我沒有證據

    • @foliolate
      @foliolate 18 дней назад

      至少身長夠長,身上還有白的地方

    • @士豪柯
      @士豪柯 16 дней назад

      要投胎成垃圾車啦, 每天大家都排排站等你來耶, 幾天不來大家都快發瘋了.

  • @vallendog8406
    @vallendog8406 19 дней назад +49

    財富密碼就在這個頻道,N公的話你們有沒有在聽,還不去買塊地當停車場,公告停車費一小時一萬,一個月就等幾個不看告示的冤大頭停進來,這不就財富自由了嗎?

  • @HHM-t3x
    @HHM-t3x 16 дней назад +6

    上禮拜看到新聞好奇查詢裁判書,根本奇人異事啊!司法院裁判書查詢,關鍵字:villa m,民事找台中地院跟台中高分院的排除侵害、給付社區罰款,溫馨小劇透:新聞採訪的張先生是A2屋主,也是被罰120W的人;A1屋主是于先生,牆打掉改成車庫門然後去告管委會的人。
    這個真的很精彩,不能太劇透,一定要自己點進去慢慢看。

  • @Kim有嗎炒麵
    @Kim有嗎炒麵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7

    法官說了算,那有什麼方法可以反制呢?有的,就是找更大尾的法官,叫大法官,他說你違憲什麼都可以無效!

  • @spider3723s
    @spider3723s 18 дней назад +4

    停不到公園車位就分享出去!!解決不了問題就激化加重問題!!好戰術呀!!

  • @theuniforn
    @theuniforn 17 дней назад +6

    判決查詢 給付社區罰款 就能找到
    懶得看判決書可以直接找新聞
    google 違規停車一小時罰一萬
    看完判決和緣由之後我只能說
    罰太少

    • @UIOP-su7lr
      @UIOP-su7lr 7 дней назад

      因為他停在出入口

  • @黃寶童
    @黃寶童 19 дней назад +9

    規約視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延伸~ 也是法律. 區權會即便通過無給職的主委月薪10萬也可以!

  • @chingfuhuang7202
    @chingfuhuang7202 19 дней назад +12

    各位社區委員看到沒,還不趕快招集住戶開會,一小時1萬诶,賺爛,薛個幾筆,住戶連管理費都可以省了

  • @520iloveblue
    @520iloveblue 6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的判決合理~ 社區各種通知並請警察連絡車主移車~ 車主不予理會~ 管委會依規定收取停車費用~ 已盡到告知義務而車主的行為默認同意~ 所以法官判決合情合理合法合規~ 無任何不妥

  • @bret4757
    @bret4757 9 дней назад +2

    我看了其他律師頻道,我認為很公平,因為公告明確說,違停"經勸導"不離開,並不是停了就馬上罰,各種通知+警察通知你都不移開,社區內警察也不能開罰也不能拖吊,法官不處理你還有公平正義嗎?

  • @fuweimin986
    @fuweimin986 18 дней назад +3

    "先O再說"是所有事情的最佳解🤣

  • @FVendor
    @FVendor 18 дней назад +8

    大富翁12,應該出公園搭配法律系統成為最後獲勝套路,誰還在那邊蓋五星旅館?
    五星公園烏龜卡,最強

  • @tsai6985
    @tsai698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感謝N攻分享黃金法律知識,我準備來亂停車了。

  • @LiweiChen-x4s
    @LiweiChen-x4s 14 дней назад +1

    台北101地下室停車場是開車
    以來停過最貴的費率$150NTD/hr.看來台中物價超過台北了.

  • @梁零刃
    @梁零刃 18 дней назад

    這集很有料,太讚了!

  • @hc5125
    @hc512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7

    楚律講的是停車費,但舉例卻是「罰款」,性質上已大不相同,既是罰款就帶有「罰」的性質,不可能以通常市價來衡量,公寓大廈條例其實給社區自治的權限很大,包刮噪音、煙味都可以自訂罰則,甚至新北市有案例,住戶違反規約在自家陽台抽菸三次,被判強制搬出社區。
    因此吵區權會有沒有權罰住戶,其實搞錯重點,重點應該是規約制定過程是否合法,就我所知,很多規約制訂程序,甚至檔案都很有問題。

    • @TheSnowwing3
      @TheSnowwing3 18 дней назад +2

      我同意,如果只用市場價格,那絕對天天被停好停滿,反正有抓到再付,沒抓到就可以爽停

  • @ch1882ify
    @ch1882ify 13 дней назад +1

    如果不是社區,只是私人車位,公告停車費一小時一萬也有法律效力嗎?
    印象中,之前有判例,法官只照周邊平均的停車費率判賠而已,也不是地主說了算。

  • @蛋黃白
    @蛋黃白 18 дней назад +3

    停車場一小時300=可以
    違規停車一小時一萬=也可以
    薪資漲=不可以

  • @阿青-n7g
    @阿青-n7g 18 дней назад +2

    獵巫有兩種,一種沒罪找有罪,一種有罪扣上更大的罪
    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就是不允許扣上更大的罪施加酷刑

  • @tillandsiataiwan
    @tillandsiataiwan 19 дней назад +9

    請問一審判決書,太特別了,想看一下,謝謝

  • @lusionakaru
    @lusionakaru 17 дней назад +1

    法官覺得罰則太低的話 可以透過衡平幫調高嗎?

  • @f123340405
    @f123340405 11 дней назад

    日本私人地你偷停 罰你10萬~100萬日幣 這也是法律允許的罰款

  • @Sea1tw
    @Sea1tw 8 дней назад

    那如果是自己家的土地被停也能這樣收費嗎

  • @atistab734
    @atistab734 18 дней назад +2

    下這判決的一二審法官 是不是做到職業倦怠 在當樂子人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違停者太過分的關係。

  • @5566derd1
    @5566derd1 12 дней назад +1

    我還特地去查 112年度訴字第3311號

  • @samchen1449
    @samchen1449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想請問,規約針對住戶罰則有效,那規約相對外人(非住戶)是否也有效力呢?

  • @YTden
    @YTden 18 дней назад +5

    台灣法官跟神一樣, 牠說了算

    • @王高樂
      @王高樂 16 дней назад +1

      法官說了不算,那麼誰說了算呢

  • @ShineTingChen
    @ShineTingChen 19 дней назад

    讚讚讚,好奇 若第一屆規約寫了停車辦法可委由管委會決議(預期應該是沒逐條過區權會),後續管委針對停車訂的規約實務上會有效嗎? 管委對單車族不友善不給停,開會只嗆不然走正常程序去法院輸贏 😢

  • @wiork
    @wiork 18 дней назад +2

    正常不是會太高不合理,法院會給一個正常價格去調整吧....果然我直男不懂法律😳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因為這個案例情節太過份,影響他人非常嚴重。

  • @jie9330
    @jie9330 18 дней назад

    不愧是最強的黃金法律滋事!!

  • @beckham159
    @beckham159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OK 片尾的最高
    今天的我OK了

  • @aaaaasssss884
    @aaaaasssss884 19 дней назад +3

    原來停車的故事還沒結束喔!

  • @hsinyehwu7450
    @hsinyehwu7450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會議經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過半同意,規約始得生效吧,不是真正「全體住戶」。

  • @廣廣-n2d
    @廣廣-n2d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就喜歡直白法律了

  • @markpan4633
    @markpan4633 16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定年息都可以16%了,1小時1萬塊過分嗎?

  • @webset53
    @webset53 19 дней назад +3

    先停再說😂😂😂

  • @xuanhongguo7458
    @xuanhongguo7458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我信了財富密碼N楚立功

  • @王麗英-v6t
    @王麗英-v6t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楚律師:你的服務所在台中市的那條路?

  • @japhtory
    @japhtory 19 дней назад +4

    先告再說...!!
    最高~!!

  • @c2co2co32-
    @c2co2co32- 19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覺得法官應該有看到違停車的品牌,所以覺得140萬沒甚麼,有錢就不要給我機歪,罰給你怕

  • @羅立委-z4d
    @羅立委-z4d 19 дней назад

    買墓地也可以住在大肚山半山腰喔~有土斯有財,地主房東也是一種職業~

  • @MiniyaVV
    @MiniyaVV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正好前陣子看了不少跟社區有關的民事判決
    全台灣社區通過區權會的奇怪規定多的是,有些其實真的很不合理但法官大多都判合法
    最常遇到的應該就是社區停車場的糾紛了吧
    一位兩車、汽車格停重機、機車格怎麼分配、車位堆積雜物、大小公設,這類型超多,超多就算了,還可能會有完全相反的判決跟見解
    不過我看到有關社區罰錢的規定倒是很多都被判不合法,最後照常態價格去算停車費,像這樣一小時一萬的社區規定直接照判倒是挺稀奇的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都是看個案,這個案例違停情節太過份。

    • @miragechang
      @miragechang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這個案例是直接堵住社區出入口 所有人不得開車進出 當然不是只用停車費算

    • @MiniyaVV
      @MiniyaVV 18 дней назад

      @@miragechang 哇賽,可以這樣惡搞人的喔?
      除了吃罰鍰,管委會應該要加提刑事了吧

  • @MahoMinase_BlueMage
    @MahoMinase_BlueMage 19 дней назад

    先停再說,就被罰到沒錢,就能找N公探討為什麼沒錢,真的鰻給力的

  • @user-charles-wish-start77
    @user-charles-wish-start77 19 дней назад

    本來聽起來很合理 但想想好像哪裡怪怪的 那假如訂一違停就拖吊 這樣是有效還是無效?

    • @研究生-i9r
      @研究生-i9r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拖車場和警察不會理你啊,要停在外面道路的紅線才有用,違停在私人社區拖去拖車場,根本沒這種事,開會亂停上大鎖還比較有用。

    • @sutlliao
      @sutlliao 18 дней назад

      @@研究生-i9r 曾經有檢察官的大樓停車位被違停,於是他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馬上就派拖吊車來拖走。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規約要有拖吊的規定才能動車子。

  • @MrLindemo
    @MrLindemo 19 дней назад +6

    台灣的司法簡直是魔幻🤣

  • @nextintersection
    @nextintersection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停車位糾紛這麼多,不管是公寓大樓停車位至路旁月租停車位,再者透天門口私有地停車位被佔,打給警察都無法處理.........
    現在好阿!所有大樓或私人住宅地,都通過並設立告示牌停一小時一萬,難道就一定如願嗎?能的話,這樣不就大幅減少台灣私人產權的停車位糾紛嗎?
    我真的不懂法律跟法官,到底是什麼?,人民都沒有一個準則依據!你去告阿,告了才知道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非住戶規約不適用。

  • @Chen-Shuai
    @Chen-Shuai 19 дней назад

    不知道看甚麼影片 想說查一下恩楚z公
    挖靠 半小時前出的熱騰騰影片

  • @劉浩-c4b
    @劉浩-c4b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
    重點是什麼?

    • @來看鏡頭
      @來看鏡頭 18 дней назад

      重點就是你覺得有問題就先走法院了,走法院就是看法官臉色判決律師也幫不了你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重點,就是有一個人停車在社區,被罰了一百
      多萬,法院還說合法,但那個人不是你,所以你覺得跟你太遙遠了無法感同深受。

  • @rick0708
    @rick0708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沒住在社區的普通公寓市民耍笨問問題
    1.影片 3:17 說社區區權會規約說需要全住戶同意才有效,這停車的老兄若是同一社區不太可能同意罰自己,規約如何有效的?
    2.如果停車者非社區住戶,那停車的那人更不可能同意過該社區的規約,根本不住這社區,這社區的罰則怎麼罰到非住戶的?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規約如何有效:1.流程符合法令。2.不違反法令強制及禁止規定。

  • @GC8MountainAndTrack
    @GC8MountainAndTrack 19 дней назад

    停車場黃金律師😂

  • @peter1990722
    @peter1990722 18 дней назад

    停車議題=N楚立功流量密碼

  • @sunearth26
    @sunearth26 18 дней назад

    十月的新聞,有點慢喔!不過那個案子好像是惡意擋在社區的車道出入口,搞到大家都沒辦法出入。只能說亂停車別搞到大家不爽,大家都不爽就不會有好下場。

  • @bcl2005
    @bcl2005 14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薪水高,覺得便宜'

  • @jesse-fu8iz
    @jesse-fu8iz 17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也是人
    只是賺太多
    賺太多會嫌貴?

  • @akirachan860
    @akirachan860 19 дней назад +4

    真恐怖,居然二審也給過。法官治國威武。

    • @cchu1515
      @cchu1515 18 дней назад

      應該跑一下釋憲

  • @ezs33927
    @ezs33927 18 дней назад

    好險我沒車
    先躺平再說

  • @12380033
    @12380033 19 дней назад +1

    N楚的影片真的很有趣 雖然很直男啦(🙄)
    但直的很可愛 ❤

  • @QmDnTXX7
    @QmDnTXX7 18 дней назад

  • @user-my4vp2im6o
    @user-my4vp2im6o 19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跟檢察官應該先換AI

  • @liualen1049
    @liualen1049 18 дней назад

    亂世用重典....結果是用在這種地方....🥲

  • @yangyaoguo
    @yangyaoguo 19 дней назад

    未看先猜 先告再說

  • @huangpeter8008
    @huangpeter8008 18 дней назад

    這窩不知道 法官說的蒜

  • @ckyeh7309
    @ckyeh7309 19 дней назад

    看過 40/15min. @@

  • @flesjeff
    @flesjeff 18 дней назад

    車賣一賣不要開了

  • @DrummerQuincy
    @DrummerQuincy 19 дней назад

    來自地獄的律師

  • @stevetang9267
    @stevetang9267 19 дней назад

    第一!!!沙發!!!

  • @luxuryy22
    @luxuryy22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這樣講話喉嚨不累喔?

  • @imrohaihou
    @imrohaihou 19 дней назад

    HB

  • @shonwork
    @shonwork 18 дней назад

    3.50說的必須全體社區的同意而非多數決
    該判例 一小時一萬的罰款 等同違規者自己也同意的罰則 何來不公?
    如果是多數決 才是不公平
    麻煩版主能確定 該社區是全體同意還是多數決嗎?
    未來建商只要售出49%的房屋就好其他出租
    這樣就能靠多數決 規定所有的規章了嗎?
    光靠罰約 就能抵銷很多費用了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當然是多數決阿,全體同意的看法比較少法院採納

  • @a11836449
    @a11836449 17 дней назад

    被YT推薦來看 我覺得你太可怕了
    你要是去講脫口秀很多人要餓死在路邊

  • @清風遙-t6p
    @清風遙-t6p 18 дней назад

    窮人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超窮,快把我當乞丐用錢砸我,一百萬我就可以以讓你尿在我臉上

  • @miragechang
    @miragechang 18 дней назад +1

    覺得有點疑惑 我平常很愛看n公的影片長知識 可是今天的影片有點怪
    N公不可能不知道那個一個小時10,000罰款是因為他擋住社區通道影響到其他住戶出入才罰的 所以當然不是只用停車費去計算 新聞講得很清楚吧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2

      依據是區權會的決議,所以界定是區權會界定,我認為跟有沒有影響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