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劉華崑「狠殺母子」可能翻案?法官「一致決議判死」難度高等同「實質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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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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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 #劉華崑 #凶嫌 #翻案 #冷血 #命案 #法院 #有條件合憲 #法務部 #大法官
提意罷免大法官~重新改選。
人權的目的...不是保護死囚, 而是保護受害者, 受害者家屬和廣大的民眾. 死囚, 沒有處死刑, 即等於違背人權的最高目標和精神.
法律的適用是基於一個社會和一個國家大多數公眾認可的協議,而不是基於一小部分6~9個大法官的個人意見....
老天無眼😢
我認為大法官的誤解就在這裡…我們民眾才是一個國家的老闆; 繳稅養你的,不是你這群大法官...
大法官工作的唯一目的, 是讓繳稅的廣大民眾感到安全, 生命得到保障, 而不是為死囚工作!!!
不能死刑就鞭刑後抹鹽吧
呵呵 讓大法官自己體驗一下這種至親被害痛苦 還能做出這種判決我就佩服他
一個國家的死刑..
一個國家的死刑是由一個完全沒有社會經驗的白癡 及 一羣假道學的人來擬定是否符合執行死刑時,這國個國家的人民真的活的很悲哀。
大法官所謂”釋憲”會給予交保/假釋機會,交保後再犯機率就無關給予假釋/交保的法官的事,完全不用付責任。兇殘至極者透過法官自由心證(自我心證)法官仍有給予假釋機會。
台灣某方面的堅持是令人驚艷的
廢死聯盟:終於過了,為 鄭捷 兄弟 ,陳進興兄弟,陳金火大德 默哀一分鍾😢
民意會反撲的,民進黨
寧可殺人,也不要被殺,是這道理嗎
大法官 開後面廢死 還在亂講。
加害人 憲法剝奪受害人的生存權
確要替加害人 要有憲法的生存權
大法官 官逼民反
100%不會判死 。
1.只要加害人不請辯護律師
2.精神有問題 不是正常人 所以精神異常 不能判死。
3.法律規定 關滿25年 就要放出來。
既然廢死聯盟跟大法官這麽憐惜這些殺人犯,那麽請將這些殺人犯帶回家當兒女重新教養,既然你們一直說可教化,那麼教化給老百姓看看
廢死不廢死不應該是大法官來做決定的吧,是以什麼資格呢
"血债血偿",
千古不变的道理!
🙏🙏🙏
所以大法官的意思是受害者直接私刑找黑道報復比較有效是嗎?很難了解一堆對受害者0同理心,對加害者100%同理心的人來對我們老百姓做決定...
判死又怎樣,又不會執行
鬼島
這個主題,主播應該更嚴肅表達,表情口氣表現好輕鬆😏
被害者人權在哪?
賴總統您有傾聽民意嗎?幾個大法官直接幫2300萬人決定了,您有2300萬票的支持嗎?2026與2028相信您會知道答案。
浪費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