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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1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 тыс.

  • @大D-x1h
    @大D-x1h Месяц назад +891

    這兩位真的不得了 茫茫人海 居然能相遇當夫妻

    • @阮淑華-i8y
      @阮淑華-i8y Месяц назад +80

      搭配的天衣無縫,真是絕配啊⋯⋯

    • @as2592298
      @as2592298 Месяц назад +90

      可能當初互相擋對方認識的

    • @劉孟慈-s6g
      @劉孟慈-s6g Месяц назад +60

      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 磁場相近, 互為吸引。

    • @yanyauChen
      @yanyauCh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當初互撞,撞出情分

    • @劉繼源
      @劉繼源 Месяц назад +29

      沒聽過嗎?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什麼人就跟什麼人在一起.

  • @enH-n9j
    @enH-n9j Месяц назад +545

    有這種人的存在,代表附近鄰居都是善良的老實人。

    • @johnjo987
      @johnjo987 Месяц назад +60

      不對..是台灣的司法法官有問題..這才是根源.那些法官沒解決掉...問題永遠都會在

    • @9AN829
      @9AN8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40

      是台灣法院有問題,讓民眾濫用。

    • @方勝劉
      @方勝劉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我是台北人
      揍這2個問題人物打了就跑回台北

    • @曾勝龍-v2u
      @曾勝龍-v2u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不是
      代表鄰居都是怕事看熱鬧的人
      別以為台灣人很老實善良

    • @ganbarla
      @ganbarla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johnjo987台中有個暖心的媽媽市長啊!!👍👍

  • @a54887
    @a5488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8

    這就是需要私下"處理"才能解決的了,我相信那邊的鄉民們一定支持

    • @a0919823349
      @a0919823349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哪條路來拜訪一下

    • @DZsong-e8l
      @DZsong-e8l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來個酒駕

    • @molly4393
      @molly4393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小時候常聽蓋布袋。

  • @黃小年
    @黃小年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0

    對付這種東西 需要非法正義

  • @liaowethen
    @liaoweth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6

    這是沒遇過壞人吧,祝他們有一天遇上壞人

  • @fujihunt
    @fujihunt Месяц назад +308

    這種就是欺善怕惡的老東西!真遇上大尾的,最好是敢這樣假孝!

    • @汪藍玉
      @汪藍玉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老人都嘛這樣 看好欺負就欺負 比他大聲 就龜縮了

    • @Death5614G
      @Death5614G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不用大偉啊,請他們喝孟婆湯(巴拉送)就好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請吃阿粨好了😂😂😂

    • @昱立陳
      @昱立陳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牠們就是等領大條的喪葬費😂😂😂

    • @hedgehog1594
      @hedgehog159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種的只有比牠們瘋的才能治得了!

  • @wanch8462
    @wanch84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72

    這種人,遇到凶殘的人,保證會害怕的全身發抖

    • @Springkid27
      @Springkid27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很期待這天的來臨,鞭炮都準備好了....😅

    • @羽硯
      @羽硯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但很巧,這種人就是遇不到

  • @EzekielLiao
    @EzekielLiao Месяц назад +57

    401台中市東區進化路247號
    明天來去隔壁吃早餐參觀一下

    • @icecream303
      @icecream3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搞不好吃個早餐都會被告

    • @staythecourse7789
      @staythecourse7789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查法院判決系統公開資訊:
      原告:鄒豐懋 楊杏蓮

    • @Discoveryana
      @Discoveryana 17 дней назад

      不會吃個早餐就被告吧

  • @包葉子-o6l
    @包葉子-o6l Месяц назад +217

    重罰啊…~看看那囂張慣了的樣子就知道是沒踢到鐵板不會痛🙄

    • @aadenj4013
      @aadenj40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罰? 要用哪一條法來罰? 法官都要他們別濫訴了...也是沒罰他們

    • @poolbeer7594
      @poolbeer7594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aadenj4013 感謝台灣人自己選的立法委員

  • @陳忠宏-s2n
    @陳忠宏-s2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9

    這對夫妻真的是再爛的鍋都有破蓋子配,台中棒球隊趕快出動.

    • @李佳恩-p9w
      @李佳恩-p9w Месяц назад

      現在雙十國中學生跟弱雞一樣
      以前校門口砍人的時代他們肯定不敢那麼囂張

  • @語意鳥
    @語意鳥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7

    真希望有台中的 喜歡私下找人喝茶聊天的朋友
    可以請這對夫妻喝杯茶 讓它們感受到台灣人的善意

    • @老馬夜
      @老馬夜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台中人能忍這種人也是奇葩

    • @MononoSen
      @MononoS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沒人想理

    • @狐璃
      @狐璃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我有朋友住對面馬路國宅社區 對他們這戶粗粗了解 警察局在旁邊 走路就到了那種 一分鐘有找:無法可管!
      除非修法 就是請立法院那二三百戲子不要再作秀 專心工作:修法...
      不然就是無法可管

    • @樂逍遙-c2z
      @樂逍遙-c2z Месяц назад

      很嗆的社會人士。都只會欺侮弱小。心中沒有真正正義的。要對這對夫妻實行規矩勸導。你想太多了。這對夫妻硬的很。社會人士吞不下。

  • @ethann1983
    @ethann1983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3

    很簡單,叫社區大樓全部上百人排隊經過,擋一次告一次強制罪

    • @昌偉
      @昌偉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夫妻檔的妻說:你敢給我過 我就敢給你告!!

  • @jojo32158
    @jojo321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43

    那個被罵站壁的早餐店老闆娘可以去告那個阿婆給她們教訓順便拿點罰款

    • @akevyang
      @akevya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年輕夫妻要告公然侮辱

    • @連爸
      @連爸 Месяц назад

      都有錄影了 多收一下年終獎金😂

  • @yawong5040
    @yawong5040 Месяц назад +51

    這夫妻感情應該不錯 個性完全同步

  • @劉添仁-c4n
    @劉添仁-c4n Месяц назад +315

    法律太鬆,惡人才會有恃無恐。

    • @ak3113317
      @ak3113317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不是法律太鬆..是人們不知道怎麼告他們..

    • @阿達-m2k
      @阿達-m2k Месяц назад

      @@ak3113317 所以現在有人知道了嗎 ? 如果還是沒有, 是不是法律太鬆 ??

    • @wustila4013
      @wustila40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每年都有這對夫妻的新聞……他們還會打人

    • @shaun1048
      @shaun1048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可見你們盧秀燕都在擺爛

    • @說經人翱翔宇宙專用戶
      @說經人翱翔宇宙專用戶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shaun1048盧臭燕忙著擺拍跟造神沒有時間管這種事

  • @劉布諸
    @劉布諸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1

    看來政府驕傲的人權法律
    確實讓這樣的人得到保護
    在 可悲的是無辜善良的百姓

  • @蕭春盛-p9t
    @蕭春盛-p9t Месяц назад +81

    蓋布袋最有效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不用啦,戴頭套就可以行動

    • @CHANELa-f4b
      @CHANELa-f4b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猴系

    • @williamyapkammeng3802
      @williamyapkammeng38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對老人不尊,對鄰居不敬,對街坊提告,仇人太多,用小孩用過的屎尿布抹他們的臉頰,他們也不誰干的事.

  • @梁又云-b9n
    @梁又云-b9n Месяц назад +53

    我住台中清水下湳里,幾年前桃園搬下鄰居夫妻,我們鄰居總共才十住戶,也是一樣二、三天報警,環保署、里長,一下告下午鄰居聊天太吵,一下子鄰居唱歌太吵,一下不能餵養流浪貓,說衞生不好,也不能養大型犬,說太吵,晚上睡不著,我們大家都住20歲年,都這樣過,而且我們住靠近山區和火車路旁,晚上火車才更吵,而且鄰居都有感情,不會去計較,他們來了後,要求所有鄰居必須配合他們夫妻,否則要提告,也有些人也被環保署罰錢,所有鄰居大部分學歷低,都怕他們,我不吃他們那套,又討厭他們欺負人,找他們弱點,跟他們互告

    • @阿春不乖
      @阿春不乖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加油

    • @梁又云-b9n
      @梁又云-b9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阿春不乖,​​​⁠謝謝🙏,他們知道我會出什麼招,所以已經有點收斂了,我現在等他們再出招了,否則我不會做得太絕的

    • @dagulin4176
      @dagulin4176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但是你說的那些本來就不對,別人為何要忍受鄰居唱歌?唱歌麻煩自己聽到就好了,沒水準還理直氣壯就是台灣人跟中國人,出國看看歐洲美國有文明人唱歌給鄰居聽的?流浪貓不用餵,直接抓起來給環保局就好,何必囉嗦?

    • @梁又云-b9n
      @梁又云-b9n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dagulin4176 我們鄰居都20幾年,而且我們都是擉棟,他們在自己家唱歌,有什麼不對,只要不是晩上10點後,中午十二時至1點半,他們為什麼不行,唱歌不是我家,而且我們雙方有事,都會相互幫忙,我們20幾年老鄰居,我們怕流浪貓狗餓死,有剩菜都會餵食,都不多根本沒有什麼髒亂,你們討厭流浪貓狗,才去叫環保署來抓,我們都不討厭好嗎?我們是山邊和火車旁,不是市區好嗎?你批評台灣人和中國人,搬去國外,國外月亮比較圓,為什麼住在台灣,假外國人,我們這叫互助,敦親睦鄰好嗎?台灣最美就是人啦,台灣還有二個地方,最適合你高尚有水準的人住,一是夜總會,和半山腰沒人住的地方,玉山頂端更安靜,建議你去住

    • @陳加熹-k4r
      @陳加熹-k4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必須很有閒才行 QQ

  • @mesee0701
    @mesee0701 Месяц назад +66

    沒事就故意激怒挑釁你,你罵他或攻擊 他就有理由告你,他們生活快樂就是傷害他人 看到什麼都罵 極度自我自私 低自尊卻又看不起所有人
    這種負面情緒 旁人能遠離就遠離,如果是父母 那就人生就倒楣,每天要受控對方情緒勒索 和無理由各種要求

  • @jefflin1210
    @jefflin1210 Месяц назад +151

    我不知道台中市東區進化路247號是在哪
    大家自己找一下

    • @汁男王
      @汁男王 Месяц назад +29

      正想要問地址在哪?感謝告知,揪團走騎樓咯

    • @p11cp734
      @p11cp73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虎嘯中村

    • @codfall
      @codfall Месяц назад +23

      感謝您 ! 我找到了 我外送員 每天都可以順路經過 !

    • @stussy0831
      @stussy0831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汁男王不給過
      就反告他們強制罪

    • @まおふあ
      @まおふあ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怎麼住進化路反而退化了呢😢

  • @MrSamuel951753
    @MrSamuel9517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活了這麼多年 第一次感受到甚麼叫天生一對

  • @MononoSen
    @MononoS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7

    希望有閒人大哥處理一下

  • @吳敬梓-c4z
    @吳敬梓-c4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今天有位89路過教訓這對夫妻,會不會一次聲名大噪,而對89有所改觀?

    • @blue7hiear746
      @blue7hiear746 Месяц назад

      賀佛爾(1902-1983):《狂熱分子》:「人們評價一個種族、國家或任何群體時,往往是在該群體最低劣的成員中取樣。這種做法儘管有失公允,卻不是全無道理。因為一個群體的性格和命運,往往由其最低劣的成員決定。」原書名是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

  • @吳苡辰-e4o
    @吳苡辰-e4o Месяц назад +72

    真是天作之合ㄧ對寶,兩個為老不尊人生白活了竟當起惡鄰,悲哀

  • @chang1172
    @chang11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56

    罵人是站壁最好沒構成侮辱罪吼

  • @david6889.
    @david6889. Месяц назад +81

    馬的,這種人真的是很欠~!!!

  • @RAYRAY-op5yu
    @RAYRAY-op5yu Месяц назад +86

    這對夫妻絕配 兩個屁孩老了

  • @記憶-x9l
    @記憶-x9l Месяц назад +35

    若有時間真的要好好治療!願這兩位老人家能及時得到醫療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沒救了,藥吃到好前,可能找閻羅王報到了

  • @arissa481
    @arissa481 Месяц назад +51

    這種人打什麼馬賽克 要告知全天下他們的長相
    看到他們趕快遠離

    • @mao_yanyi
      @mao_yanyi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根據我的經驗(?)這種人就算打了馬賽克到了當地也能一秒認出來沒差

    • @liamy8765
      @liamy8765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讓你看到牠們的長相,你一定會覺得馬賽克是對的

    • @sdde0999
      @sdde099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去那邊很容易就分的出來這兩個人🤣

    • @FunkZzzz
      @FunkZzz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liamy8765 嘴爆XD

  • @沈消洁
    @沈消洁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這算是在地惡霸了!警察應該多多關照這對夫妻。

  • @林成緯-l1z
    @林成緯-l1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附近的監視器同時壞掉,再來會發生什麼事,沒人會知道,,這樣知道要怎麼做了吧

    • @user-dh4eu9fi9w
      @user-dh4eu9fi9w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監視器故障率很高
      尤其是刑案發生前必壞

  • @周星星-c5y
    @周星星-c5y Месяц назад +71

    對付這種人用司法是沒用的.他們怕的是私法!

  • @駱志勇
    @駱志勇 Месяц назад +24

    法律千萬條,要用沒半條。司法院釋字564 號(解釋理由書表示:騎樓固然是私人所有,但建造騎樓是為了提供大眾往來通行之用,所有權人固然可以有利用騎樓的想法,但是原則上不可以阻礙通行。 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把「騎樓」一詞,納入給大眾通行的「道路」概念之中並據此開罰是正確的。2021年5月21日)

  • @meier64789
    @meier64789 Месяц назад +39

    罵站壁應該構成公然侮辱,公共區域擋住去路應該構成強制罪

    • @jessieshih7611
      @jessieshih7611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騎樓雖然屬個人權狀坪數,但可依公共行道路,不得阻礙道路,若市府應當整修就該整修好,若有異議而阻擋可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嗎?

  • @abc22236
    @abc222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24

    這對夫妻真的是什麼鍋配什麼蓋耶!😂

  • @alexyang774
    @alexyang77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請私下正義人士能夠好好教育他們做人的道理

  • @洪科閎-m8r
    @洪科閎-m8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5

    早餐店在哪 我想要支持店家 他們好可憐喔!

    • @itsmyonlystar
      @itsmyonlystar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台中市力行路那個社區,街景找一下就有

    • @jefflin1210
      @jefflin1210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

      台中市東區進化路247號旁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記得找一些大媽大爺一起去跳廣場舞😂😂😂順便可以在店家旁邊吃早餐

    • @路邊的小草
      @路邊的小草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Google店名是:早安來吧-早餐店

    • @蘇文芊
      @蘇文芊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們大家都去路過一下吧!累死他們

  • @宋雨桐-m1h
    @宋雨桐-m1h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有點好奇這對夫妻的小孩跟親戚會不會也是被他們告了?有這樣的家人真的是......

  • @Justin-13mfd45
    @Justin-13mfd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濫訴就罰錢,罰到他怕

    • @居士太白
      @居士太白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台灣現在就是沒有人立法濫訴罪也沒濫訴罰則

  • @Akumalee418
    @Akumalee4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49

    我唯一想不通的事,怪人是怎麼找到怪人結婚的🤔

    • @東東-f6x
      @東東-f6x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我想這大概就是命運的安排了巴。😅

    • @蘭-q5i
      @蘭-q5i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不知道他們的小孩,做何感想

    • @木村翔-s1f
      @木村翔-s1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怪人協會相遇

    • @wind-talker
      @wind-talke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物以類聚啊

    • @a7462000200
      @a7462000200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或許他們當初就是互告到結婚的?

  • @yueh-chiaoyu619
    @yueh-chiaoyu61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這種年紀的89第一次見,他們是不是忘了台灣是沒有死刑的

  • @MAX19800723
    @MAX19800723 Месяц назад +69

    89組的怎麼還不出動?

    • @曾勝龍-v2u
      @曾勝龍-v2u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兇怕狠狠怕不正常

    • @小程-v2p
      @小程-v2p Месяц назад

      黑道最怕神經病

    • @CHANELa-f4b
      @CHANELa-f4b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一次讓他們沒喘氣不怕嗎😂

  • @user-jdhebcjdj
    @user-jdhebcjdj Месяц назад +28

    旁邊禮儀公司他們敢惹嗎😂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社團,跟什麼堂口辦事處,較好啦😂😂😂

    • @德森密
      @德森密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Ivy113難講,禮儀公司有時也是會有配合的一些不好說的,說不定省略告別式直接送火化😂

    • @e11222
      @e11222 Месяц назад

      流氓怕遇到瘋子

  • @q123q321qw
    @q123q321qw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告了上百件,有成功嗎?
    騎樓有規定必須讓出一條通道給人走,你不給人走算強制罪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0,因為爛告

    • @李平心-g8p
      @李平心-g8p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國宅很多人被它門告
      罰錢給它門了
      之後
      它門會繼續告你另一條
      它門在賺這種錢很多年了
      它門租前一個社區時
      那社區的居民也被它們擾亂很久
      這幾年它門現在租在這東區
      變成國宅居民惡夢
      所以
      哪一天
      它門真的搬離國宅去租其它地方社區
      台中的房東們
      最好要注意千萬不可租它門啊
      否則你的房屋早晚一定出事

  • @嘉阿嘉
    @嘉阿嘉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真的是夫妻命中注定,好恐怖的鄰居,是惡夢,鄰居會被他們逼得看醫生

  • @御天龍
    @御天龍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感覺就是兩個瘋子

  • @tktk5574
    @tktk557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這對夫妻就是欠教訓

  • @skys1162
    @skys11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請無能的公權力介入!

    • @FunkZzzz
      @FunkZzz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介入後 還是無能啊

  • @企鵝-z6e
    @企鵝-z6e Месяц назад +26

    前陣子不是才有他們的新聞?法官不是說再濫訴就罰嗎?

    • @董松-u2k
      @董松-u2k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這次牠們沒告別人 只是當路霸 你有什麼辨法?你親自去扁牠們一頓 送牠們安心上路??

    • @劉孟慈-s6g
      @劉孟慈-s6g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看來他們改變策略了, 以前是他們拼命告別人。現在是他們在賭別人敢不敢告他們。
      他罵早餐店老闆娘"站壁的", 就已經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了, 還可以告民事的侵害名譽權。 擋路不讓人走是"妨害自由", 現在看誰忍不了先出手提告。

    • @塵世迷途書童
      @塵世迷途書童 Месяц назад

      ​@@董松-u2k強制罪。

    • @chun-f1t
      @chun-f1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董松-u2k這種欺善怕惡搞回去就好 台灣法律已死 比他們瘋他們就會怕了😂 我就搞過一個後來就乖乖的

  • @糜樞係唔
    @糜樞係唔 Месяц назад +65

    好希望這種人遇到報應喔⋯⋯這種人為何都沒遇到壞人啊

    • @東東-f6x
      @東東-f6x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期待他們遇到竹連幫,還是天道盟,要不白🐺也行阿。

    • @古天峰
      @古天峰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死的都是好人,有問題的人都活跳跳,天啊‼️

    • @阿瀚-p5k
      @阿瀚-p5k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因為他們會挑人,只敢在自己的地盤撒野,看到狠人也自動迴避,不然不可能到現在還沒踢過鐵板

    • @德森密
      @德森密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阿瀚-p5k他們也算是有看人的眼光了,從來沒有挑釁到會把他們往死裡打的人。

  • @mariusyung3456
    @mariusyung3456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應該集體訴訟告2夫妻

  • @itsmyonlystar
    @itsmyonlystar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笑死,看來記者也毛了直接公佈門牌,騎樓這樣佔用是吧,看看什麼單位能檢舉嚕

  • @cindyyang2949
    @cindyyang294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5

    怎麼都沒有人能治他們?不讓人過太過份了!

  • @deathnote6907
    @deathnote69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

    真的沒被打到斷手斷腳

  • @黃小恩-u4t
    @黃小恩-u4t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不要說那麼多啦!她們還不是被妳們這些鄰居寵出來的,這個明明就有證據,去法院告她們夫妻就好了,就很明顯會成立,一直找媒體有什麼用?
    這個就已經是犯強制罪,早餐店那個就是恐嚇和公然侮辱罪。

    • @劉振維-l8m
      @劉振維-l8m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我就是被罵的那位,已經提告了,但是這不影響他們繼續罵我們(幾乎每天),至少記者來的時候他們會想躲不想露臉,我耳朵才能清淨一兩天。
      騎樓的事情已經有慢慢在處理,以前怎麼了我不知道,但這附近老人居多,走階梯都很辛苦了還要跟他們跑法院(通常不會只有一件),而且又不是很懂法律。

  • @小蔡小蔡小
    @小蔡小蔡小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遇到一個瘋的他們就知道痛了

  • @bear01136
    @bear011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能相處那麼久不離婚的絕對都是有共同興趣愛好理念的

    • @PeterPan-fp9mb
      @PeterPan-fp9mb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會不會牠們超級有錢的
      所以想把人逼到賤價賣房
      從中獲利🤔

    • @bear01136
      @bear011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PeterPan-fp9mb 你可以直接去問

    • @PeterPan-fp9mb
      @PeterPan-fp9mb Месяц назад

      @@bear01136 還好你不是叫我直接去買牠們家隔壁看看😅

    • @bear01136
      @bear011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PeterPan-fp9mb 就算降價了競爭對手也不會只有他們

    • @bear01136
      @bear011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PeterPan-fp9mb 用詐騙集團來說他們只能算車手吧

  • @JLLiu-ch2wo
    @JLLiu-ch2wo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這個卡冤親債主卡的蠻厲害的。

  • @phinex1228
    @phinex1228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對付這種人就要來暗的

  • @陳如夢-e2m
    @陳如夢-e2m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這就是沒踢到鐵板過,才會都橫著走。

  • @momo202106
    @momo202106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這種問題只能蓋布袋打到骨折才能解決,這種無賴法律對他們無用😂

  • @LachesisSweet
    @LachesisSwee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

    這對就是住在在虎嘯中村的住戶,街景上次別的新聞中已經查證過,這附近其實還有第三分局咧,我住在附近,虎嘯中村常常走過,不過我倒是沒遇過這對奇葩。

  • @我在夢遊
    @我在夢遊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濫訴最高可罰12萬不是110年就修法生效了嗎?
    在別的影片看到這對"佳偶"從101年亂告到現在113年,現在才判定他們濫訴?而且還是只提出警告沒直接開罰?

  • @傅婕芳
    @傅婕芳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扭來扭去...這夫妻怕不是有神經病吧... 有病要看,有病要吃,無非無藥可醫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身上蟲太多

    • @柳湘芸-b7z
      @柳湘芸-b7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病得太嚴重了沒辦法治療😂
      需要被人道毀滅。就缺人去整治他們

  • @路仁假
    @路仁假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

    台中沒人了嗎?

  • @jumbo7822
    @jumbo7822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無正當理由擋人家通行,已經觸犯強制罪....可以提告了

  • @9AN829
    @9AN8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台灣法院有問題,讓民眾濫用。

    • @卲俊傑
      @卲俊傑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不是台灣法院有問題,是憲法有問題,法官也很無奈。

  • @XUAN-HANHE
    @XUAN-HANHE Месяц назад +16

    家屬兒女強制帶走,公權力執行

    • @abc22236
      @abc222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一定是兒女都不要他們了,所以才想用告人取財⋯😏

    • @robertchiang6715
      @robertchiang6715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送去烏克蘭

    • @abc22236
      @abc222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robertchiang6715 要送柬埔寨咩⋯

  • @力保-i4x
    @力保-i4x Месяц назад

    地址:台中市東區進化路251號

  • @信森-s6y
    @信森-s6y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可以告她(他)們防礙名譽

  • @hty0602
    @hty06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台中市政府保護一般市民的權利的努力程度就像保護行人可以免於被公車撞的安全一樣!

  • @羅椏之-t6y
    @羅椏之-t6y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真的很誇張耶~沒辦法處理??????

  • @黃宏智-v6z
    @黃宏智-v6z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壞心的人會有報應的,希望早點看到😅

  • @最愛-e9e
    @最愛-e9e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用泰國法事下降頭比較快解決他們

  • @shenghsiang16
    @shenghsiang16 Месяц назад +15

    我今天有路過....
    台中市東區進X路247號~

    • @Homura-Akemi0924
      @Homura-Akemi0924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就是神經玩具招牌的那家

    • @CamilaYe
      @CamilaYe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台中市東區進化路247號,沒必要幫惡棍的住家地址打馬賽克!

  • @liao8989
    @liao8989 Месяц назад

    惡有惡報

  • @張景峰-s5f
    @張景峰-s5f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兩個寶.真的無言.

  • @aa1982cc
    @aa1982cc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國內像這樣亂告、無法成立的案件真的是數不清。
    這樣胡亂提告等同於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司法資源也等同於是在浪費人民納稅的錢。
    希望未來政府能夠修法,讓那些胡亂提告的案件直接駁回,也希望對這類濫訴的人們能夠祭出罰款。

  • @蕭匹稀
    @蕭匹稀 Месяц назад +26

    台中黑道勒 這時候黑道就有用了

    • @糖糖陳-w8l
      @糖糖陳-w8l Месяц назад

    • @robertchiang6715
      @robertchiang6715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沒油水可撈

    • @逮丸郎-h5w
      @逮丸郎-h5w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大家集資阿 奏個百來萬 重傷這兩老 問題都解決了

    • @pc122559
      @pc122559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黑道遇到瘋子......也不會想惹......沒利益又惹得一身腥,隔壁被告7X件.......短時間內人生只剩下跑法院....

    • @tokisakikurumiking
      @tokisakikurumiki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消波塊支援😂

  • @qitanc6298
    @qitanc6298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這算是妨礙公眾通行了吧,可以反過來告他們嗎

  • @彥翔03黃
    @彥翔03黃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種人都是欺善怕惡

  • @偉仔-x3h
    @偉仔-x3h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爛訴😂 法官還不是得處理案件跟審理。 嫌司法機關人員太閒會發福。

  • @Ivy113
    @Ivy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好想了解,東區,詳細的地方大家一起去打卡

  • @小草簡
    @小草簡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警察這麼無感覺嗎?

  • @妙東-g3j
    @妙東-g3j Месяц назад

    後續有嗎?

  • @英-w3e
    @英-w3e Месяц назад +28

    通常這種人都會活很久,所以才會有禍害遺千年這句話😂😂😂

  • @方裕仁-n2f
    @方裕仁-n2f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這兩個能活到現在我也很佩服了

  • @FunkZzzz
    @FunkZzzz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騎樓的土地"產權"是私人財產沒錯 但問題是你有減稅 應該去跟都發局申請退回吧
    國稅局應該先查你才對 騎樓也是屬"道路用地" 依道交條例你們擺東西佔用 不讓路人通行 就是違法在先了

  • @鈺幀黃
    @鈺幀黃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真的很變態,路又不是你家的。真是過份

  • @kkgl3151
    @kkgl3151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下令兩位夫妻抓去坐牢吧,相信大家都會叫好。

  • @user-hy6gq2ur6k
    @user-hy6gq2ur6k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活動路障可以報警嗎?還公然侮辱比較想被告吧!

  • @kevin00148
    @kevin00148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像這種無理取鬧的人不需要打馬賽克!!!!(尊重人權之前請先看看她先做了甚麼?),人老了有些自然智商跟著變低,他有兒子女兒的話我想他們也不想認了這種父母吧(還是要回來處理)!!!台中,真的不意外....(8年前住過台中兩年多的經歷)

  • @jason17931
    @jason17931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留言區有沒有刺龍刺鳯89?我出錢請你們去他家門口「玩」

  • @cwa525
    @cwa525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種人真的一定要讓他們體會一下什麼叫社會黑暗。

  • @安-w7c
    @安-w7c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這兩位是誰的爸媽吖~

  • @李宗益-j1l
    @李宗益-j1l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不是很簡單,妨礙修繕關進去阿,多關幾次看他們還要不要搞

  • @黃傑傑-e2g
    @黃傑傑-e2g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修法.這種就直接鞭刑~不得緩刑.浪費國家資源🤫🤫

  • @dereklee861
    @dereklee861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種應該開罰吧! 就是不罰才不怕, 又是法制允許濫用資源一例

  • @ssl7202
    @ssl72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沒辦法,法官不會辦壞人,只會針對好人法辦,因為好人不會有太大反抗

  • @jalychem
    @jalychem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法院是保護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