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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看到妹妹失去意識暈倒在地板上,第一個動作不是叫救護車或報警,而是找同學這個比較奇怪吧,發現遇害時間跟報警時間差了20分鐘...
我看到這段也是覺得很奇怪,第一反應不是應該叫救護車嗎,怎麼跑回去找同學??
可能那時候的觀念不太普及,她們實在是太慌張了,畢竟誰都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極度慌張的情況下人類不會思考太多事情
可能沒人教育過出是要報警,加上緊張的關係吧,畢竟那年代很多觀念還不普及
我也覺得有點奇妙……除非她們確認過被害人死亡 不然至少也該叫救護車吧!?
隔壁鄰居幾個小時下來最後結論是鬧鬼趕快跑也很神奇,報警讓警察來看一下不就好了
看完整個影片,可以很清楚知道警方的注意力都在一個人身上,從而忽略可能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那年代科技不發達,做筆錄時都沒有錄影,加上警方有破案壓力,為了破案一口咬定甚至逼迫嫌犯認罪都有可能。
很像韓劇某一天,警方為結案,只針對某個嫌犯找證據
@@maggieh298 台灣以前也有,忘記是什麼案件,記得還對嫌犯用刑逼供,最後被查出時那些警察也遭到判刑。
早期警察的半案都是這樣 因為缺乏物證與取得物證的能力所以辦案基本靠經驗 這也是為甚麼早年無差別殺人幾乎都抓不到人的主要原因
鹹豬手事件簿
謝Will和團隊,被冤枉坐了13年牢真是身心俱疲,也還好最後有還他清白,隔壁205室鄰居行為實在太奇妙了,聽到尖叫聲後居然睡著
205但凡报个警也不至于后面 真的不懂日本人脑回路
@@SupeRabbids 人啊,最怕的就是惹上麻煩尤其是對方擅長跟你耗的時候
樓上樓下都沒人報警也是神奇
@@bu290714 同意而且去打給爸媽的 也不會順便打給警察😂
日本民情確實是這樣⋯⋯大家都不想惹事
我猜可能是姊姊也認識的同學做的,說同學A先送妹妹回去,等等他離開再去告白之類,結果可能被拒絕惱羞成怒才幹下這些事情(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姐姐看到妹妹屍體居然是先跑去找其他同學而不是報警),結果警察居然直接略過這些人,直接懷疑住隔壁的,把所有資源都傾向鄰居...可憐的妹妹和被冤枉的鄰居
同意這個說法,既然偏向熟人作案的話多半是當天有去或知道他去活動的人,更何況還知道妹妹回家了
男同學確實很可疑欸,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受害者一直問為什麼,很明顯是認識兇手的
我也奇怪警方為什麼沒審問那同學
住戶聽到為什麼為什麼這類聲音,這已經幾乎可以判定為熟人作案了
晚上23點30分送女生們回去的男同學已經回到第2次宴會場所,而隔壁205號房的女住戶在晚上23點40分還有聽到女大生在說話聲音..所以男大生不一定是兇手,不過不能排除他犯案的可能性。
我也真的佩服了205單位的那位女子,在不斷出現的呼叫求救下不是直接致電報警,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幹著莫名奇妙的舉動,不但沒能及時拯救女死者,更有可能令其身犯險境而不自知
日本人做事仔細,但思維僵化...
205的小姐真的是害死人
明知有事情发生,结果蒙头大睡外加逃跑,厉害!
聽起來是家裡沒電話..後來不是說她跑到外面打公用電話給家人嗎。你要一個女子半夜自己去外面打公用電話很危險 如果當時歹徒衝出來 她不就也跟著受害?
那個年代不是人手一支手機或家家有電話吧?
真的可悲 警方為了交差而隨便陷害一個人 除了導致一個人的人生遭到毀滅之外 還導致整樁案件失去了找到真相的機會
這樣才可以升官
很多冤案就是在所谓“合理推断”和嫌疑人不能自证清白而产生。如果没有DNA技术,他的醉酒解释是多么的苍白,多少人不相信。
「足利事件」中被逼供而作出假自白的無辜「容疑人」後來在他辯護律師的著書有講過,當時他被警方日以繼夜的拷問,迷糊下簽了自白書。除了是受不了那精神虐待外,也是深信上到庭唸很多很多書也很聰明的法官和檢察官會從證據中看很出來他是被冤枉的。可是嘛... 99.9%啊,就白坐了20年的冤獄
以前很多都是这样的,日韩的一些电影里也反应了当时那个年代,警察为了结案,犯人屈打成招。
當時DNA技術不盛行也沒有像現在那麼精準,很難馬上確認是不是犯人,所以當時很多犯人不一定是真正的犯人,是被精神虐待或肉體虐待後受不了才說是犯人是他的
那個姐姐腦子是不是有問題,到處跑又不報警
原本覺得怎麼205鄰居跟受害者姊姊都那麼無腦,第一時間不報警,看完後覺得,這些警察的作為確實讓人不想信任,在一個人身上花費那麼多時間也沒有調查其他人,是只想著破案升官反正有個替死鬼就好了嗎?真兇還在逍遙法外好可怕
在日本論壇某地區警察區黑得發亮
覺得第一時間先找男同學詢問...後來才用公用電話報案實在很瞎...其實打擾就打擾了...先借用附近鄰居的電話早早報案才是...
@@高雄阿名 真的!跟我想的一樣,姐姐一系列動作就很謎,先跑回聚會場所找接送妹妹回家的男同學,轉身又去找住家裡附近的男同學,就是很沒有意義的浪費時間,然後205鄰居既然都鼓起勇氣三番兩次去敲門了,其實真正害怕不應該聽見聲響就躲家裡馬上報警嗎⋯⋯怎麼會後來直接收拾東西回父母家,超級奇怪的非正常人操作
@@chleumg6910 日本大多数地区的警察都很黑,我也是近几年才发现的,可以去了解一下高知县白バイ事件、栃木リンチ、岩手佐藤案
@@高雄阿名 警方完全沒有懷疑男同學也很扯
本集讓人最感動的除了沈冤得雪以外,就是日本媒體懂得道歉,不像台灣某些大媒體,對特定人士不停的進行栽贓抹黑,即便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也不見媒體吐出半個反省的字,甚至連道歉的標題或撤文也沒有,放在那裡繼續抹黑十年、二十年,根本造孽。
講到這就想到媽媽嘴事件 咖啡店老闆被當殺人犯每天報導 後來證明他清白 根本沒有媒體對之前的報導負責
因為以前媒體都直接認定,後來的都用疑似等模稜兩可的詞彙來逃避責任了,所以就不會在事後道歉。
呢個係華人文化普遍德行。
除了死者的姊姊發現命案不先報警而是到處跑來跑去很奇怪以外,我是覺得205室的鄰居也很奇怪,聽到隔壁有尖叫聲去敲門,然後再傳出求救聲跟打鬥聲,如果她是誤以為隔壁吵架而選擇不介入那倒還能理解,但是在懷疑"有騷擾者闖入"的情況下,她的第一反應居然是躲回棉被裡睡覺......醒來後又聽到聲音她腦裡想的卻是隔壁鬧鬼趕快逃....? 難道就沒有想過報警嗎......? 這思考模式我覺得好像有些難以理解......?
日本人
那個年代不是每個家裡都有電話 一般人遇到害怕的事通常也都會躲回房間把自己關起來而不是冒險跑到外面的電話亭報警吧
影片有說!!該房客是整裝完畢 跑出去打公共電話打車回父母家。因此我推測,每一間房間都沒安裝電話。要打電話 ,就得衝出去。或許她想,如果打給警察,那肯定得原地等。既然鐵了心要閃人,那乾脆不報警了XD
日本邻里之间很冷漠,所以有很多小孩在家被虐待致s,很多邻居都能听到异常,但是一般很少有人报警,都是小孩被虐s之后才被人知道
@@咖波醬カーポーチャン 别傻了,这个年代日本人也不会报警,天天看新闻就能知道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沒事別跟女友吵架,如果她沒回家,至少還有個證人證明他們一直在一起😂
這故事告訴我們,不管隔壁發生什麼,只要跟警察說自己以為鬧鬼,然後搭車跑回父母家就沒事了。
沒用 親密人士(家人 伴侶)的不在場證明通常沒有證據力.....
笑死,不陪她購物也不行?!?這時候身體自主權跑哪去了?錯了還有臉吵架
@@r20235 只是女友身份的话, 还是有用的吧, 只是不能打消怀疑而已. 警方要怀疑女友作伪证也要有证据啊. 我们现实里不基本都是和亲朋好友在一起, 尤其大半夜大家基本呆家里, 上哪里找陌生人为你作证……
@@r20235 以這案件而言檢方沒有直接證據,親密人士的證詞沒有公信力是在法庭上(代表檢方已經有足夠證據起訴),更何況本來大多時候提供不在場證明的幾乎都是親友,有人能證明你不在場基本要被起訴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姊姊行為真的很奇怪,看到那景象就是嚇傻了也該知道先報警,但是卻被隔壁B房客聽到她和一起回去的女同學語氣平和地在房間裡對話,感覺並沒有受驚嚇後的驚慌,然後先跑去聚會地點找A男,才一群人一起到公用電話報警,整通操作真的是讓人黑人問號。隔壁205室的B小姐也很瞎,一開始半夜不敢出門打電話報警能理解,可最後逃跑的時候都打電話給老家了,也沒順便打一下報警電話,真的很害怕當下卻敢直接跑去隔壁敲門的行為也是傻眼,都沒想到要是兇手衝出來一起滅口怎麼辦?而且都聽到恐怖叫聲跟打鬥聲了還睡得著真的很強……明明那麼多聲音的目擊者,但凡有一個人報警都可能能阻止悲劇發生,但現實卻是沒一人報警,真的是讓人對這社會冷漠感到很絕望QQ死者都推測有咬過兇手了,檢查輿掛良一身上傷口時沒發現咬痕,就很大可能是抓錯了,但警察卻堅持他是兇手,審問還欺騙他房內有他指紋逼他認罪真的很過分!幸好最後有還他清白,媒體也有道歉,但13年的黃金歲月都在牢裡的煎熬(還有家屬們的,日本社會是會一起排擠加害者家屬的),只用一天1千日圓來賠償真的太廉價……幫他惋惜就在他被關押的13年中,真實的兇手(還可能是複數)還在逍遙法外,就這樣被拖過追訴期,完全無法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真的是看了很心痛!
這裡面的住戶也太遲鈍了吧…有人都已經聽出是幾號房出事了,結果是躲起來睡覺,還乾脆當鬧鬼,怎麼不是先報警......姐姐也是到處跑來跑去,大家的行動都好奇怪
日本人不EY
這反應滿正常的,很多想檢討別人的都是後見之明居多還以為自己很聰明
事後諸葛
畢竟是40年前
正常人看到那些場景還能多冷靜,會有奇怪的舉動還算合理😂
謝謝Will講這類冤案,這是重大刑案律師堅持繼續辦這類案件的部分原因,總是會有不當逼供、有罪推論的情況發生,律師已是這類被告的幾乎唯一救贖了也希望大家未來看到慘案報導時可以多一分理性,不要一股腦的譴責嫌疑人,畢竟人是很難證明自己沒做的事的(很難為沒做的事交出可信的客觀證據),無法快速洗清嫌疑的嫌疑人並不代表就是兇手
這就是典型的先入為主辦案,光聽前面受害者的時間序時,第一個要懷疑的就應該是送她回家的男同學吧,結果警方居然都沒有設想其它嫌疑犯的可能,太扯了。
可能就是隔壁的反應讓警方太過於懷疑,然後事情鬧大又想快點結案
@@caligula2007 想快點結案的可能性很高
就時間方面來看,應該不是送她回家的男同學作案,因為男同學當晚13:15送她到她家路口,隨後又陸續送其他3名女同學回家,等男同學再次返回聯誼會所已經是13:40,可是根據205號房女房客所言,兇手在203號房待的時候有30分鐘以上,挺長的時間,205號房女房客最後在13:40有聽到打鬥及吵架聲音,那個時間男同學早就返回聯誼場所了,而且中間那段期間13:15到13:40男同學也正送其他的女同學回家,所以70%以上不是男同學所犯的案.本人猜是203號房前男房客或同棟大樓1樓或2樓其它男房客,或者是男房東所犯的案件,比對指紋就知道是誰了.
姊姊的行為真的令人匪夷所思,警方的先入為主的觀念,造成這一起冤案,不僅害慘了主角,也讓被害者沉冤無法得雪,真的造孽
每当听到任何悬案的时效已过的时候心里都感到特别难受,毕竟就算找到了凶手也没办法让那人为他所做的恶事进行任何惩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還是要小心受害者父母就算法律拿你沒辦法也無法阻止對方父母為女兒報仇
是的,不要设立这些东西,现代社会应该统一每一个的人的各项数据设立资料库,当有案件发生采集到有DNA样本都可以第一时间在数据库中找到相匹配的人员。这样是不是就会缩小调查范围
是說一開始送小美回家的A同學,警方沒有對他做一些調查嗎?
205鄰居實在太扯了自己都跑到走廊辨別聲音方位了,也聽到打鬥.求救.對話聲居然沒有躲在家裡幫忙報警反而是逃回父母家整棟樓層都聽到打鬥聲音居然沒人伸出援手警察也沒調查其他人從一開始就認為202是兇手太蝦 這種懸案真心讓人氣憤
會不會其實第二場聚會根本就是個幌子,搞不好參加的人包括姐姐也就四個人(姐姐、想借住的女性好友、男同學A、住在綠莊公寓附近的男同學),他們四個人就是有預謀的,同為共犯,這就讓男同學A有了不在場證明(畢竟23:30就回到了聚會地點,尖叫聲是在23:40聽到的),所以姐姐跟女性好友看到妹妹屍體時,不是先叫救護車或報警,而是先去聚會地點找男同學A,找不到再去找住附近的男同學,因為他們四個人就是共犯,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妹妹會說 " 為什麼 " 、 " 告訴我 " ,因為是熟人或自己信任之人,而後來又檢測出有兩個男性的DNA(男同學A、住附近的男同學),更能合理推斷他們四個人都有問題。
同意!是姐姐合伙同学干的,警方调查方向完全错误,有够智障!
B 小姐就是日本人自掃門前雪最佳的寫照
題外話,旅館還幫員工安排律師,也太讚了(而且還是有前科的問題員工)。
也許當下還不知道有前科
如果他是廖老大的員工不知道會有什麼悽慘下場
如果你以後遇到事件必須跟警察打交道,請記得一件事,警察的工作不是替你洗冤,他們的工作是收集到足夠證據把你送上法庭,定罪是法官的事情。除非你掌握強力證據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就閉上嘴要求律師同席,審訊是一門專業,一切都是有套路的,沒學過的一般人很容易就被套出一些不利於自身的口供。
1981年日本携帯電話跟家用電話都還未普及,205室鄰居跟姊姊的行為還蠻合理的假設205室鄰居B小姐為獨居女子,在聽到怪聲時他有基於鄰居的情誼去敲門,但無人回應加上有打鬥聲+尖叫聲,她可能下意識認為"沒人+尖叫聲=鬧鬼"才害怕跑回去。(她選擇自保其實也很正常,誰知道隔壁到底發生什麼事)姊姊那邊可能嚇傻了才先跑去找最後看到妹妹的男A同學,最後在去另一位住在附近男同學用公用電話報警(猜測可能跟這位男同學較熟悉?)以上都是google而來的個人推測,有誤歡迎指證
可是那個妹妹還有喊救命欸!🤣
認同➕1那個年代真的不像現在有這麼多真實案件視頻可以看!如果⋯如果⋯如果⋯都是假設問題!沒有遇到真的不知道自己會怎麼處理這些狀況!畢竟每個人的人生際遇都不一樣!處理事情的方式就會不一樣的!
Ju Ju妳分析得好好👍🏽包括我也跟其他人的留言一樣,覺得205號個女生,為什麼不報警!忘記40年前!出租房家內沒電話,要深夜跑去電話亭打電話報警!如果換掉是我,我也不敢!還有大分是九州的一個小鄉鎮,亭主関白(男人做主)加上迷信,馬上聯想到鬧鬼,找男同學幫忙等等。
沒錯,半夜要我跑出去報警,如果旁邊的房客跑出來尾隨呢,怎麼想都不安全,205的作法其實很合理
@@pei8336 我覺得B小姐可能因為先入為主覺得鬧鬼,所以裡面喊什麼都覺得是鬼在作祟XD
被警察诬告成罪犯做了13年的牢,真是够冤枉的,不过幸好他能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那些警察應該要負法律上責任吧他們把別人的人生弄毀了 坐13年冤牢支持向那些警察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 另外應該要申請國賠 那些警察行為比壞人更可惡 更不可以被原諒
真的
以前的警方真的很過分,不僅害了許多無辜的人還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去傷害更多被害者
日本警察就这样,我当时上学的时候同学通宵打工结束,在电车睡着了被1女子诬告痴汉(这女子是诬告痴汉的惯犯)警察先关押那同学1周还是2周然后骗他说承认了就放他没任何影响,最后他承认了交了20万日币的罚款,被学校取消签证最后遣返回国。
@@kise5312 可惜他們的性別意識尚未進步到可以反思的程度而且騙人認罪真的很可恥
因為有個留言分析得好好👍🏽提醒了我!一邊看一邊想⋯包括我也跟其他人的留言一樣,覺得205號個女生,為什麼不報警!我們忘記事情發生在40年前!!出租房家內沒電話,要深夜跑去電話亭打電話報警!很危險⚠️如果換掉是我,我也不敢!還有大分是九州的一個小鄉鎮,現在也是亭主関白(男人做主)加上迷信,何況是40年前!馬上聯想到鬧鬼,找男同學幫忙等等一點都不奇怪!
有道理!確實這時空背景很重要
如果是現在,手機拿起來就報警了
@@ernie888 其實那時日本已有携帯電話,家人在日本工作,他們說好像一個小箱子,要使用手打圈攪作,通常用作商務!
第一次聽到這個案件,大分縣的警察震驚到我了!須知道毛髮橫切面配合高倍數顯微鏡已經是七十年代先進國家常見的鑑証手段,而不是僅憑長度來決定毛髮誰屬(扶額
對,香港1974年紙盒藏屍案的「科學鑑證」,實際就是你所指出的高倍數顯微鏡 (以及色譜儀),用毛髮橫切面放大+色譜儀足夠認定毛髮是否來自同一人。
不是相反嗎?片中是說科學研究所最初分析認為頭髮證據相符,但辯方反駁頭髮長度不符
真的很可惜 明明整個公寓的住戶都有聽到卻沒一個人報警 哪怕你報警 就當作投訴隔壁鄰居半夜吵鬧不睡覺也好~錯過了抓真兇的時機也白白害一個人失去13年的時間~
是啊,宁愿搞错也不要放过可能可以拯救别人的机会
對啊 好幾個人有救女生的機會
很可这种廉价公寓的客人房根本没有电话,只有一楼管理员房间有一部。对于在手机时代长大的人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这就是事实
日本社会的文化就是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看那女的,都已经到门口了,不喊人,不报警,自己竟然跑回房间躲在被子里,真是无语至极
為什麼不連男同學一起檢查呢?送 回家後來又失去聯絡的男同學也很可疑吧
老的日本檢警就是這樣 找到一點可疑就要把人硬扭成嫌犯
畢竟是80年代
科學辦案(摩拳擦掌)
@@葉俊顯-v5r 你那個應該是物理學辦案
難道不是他嗎,你怎麼解釋他身上的傷口
真兇是同學吧 而且姊姊發現第一時間沒報警找同學就怪了
怀疑就是送他们回来的男的
@@jasongao5494 不是。那男的之后又去跟姐姐他们参加第二个聚会了。而且发现了两个男人的DNA。
@@2010moment 不是說回派對找不到A同學咩,然後去找B同學
@@Zack3721007 说的是四个人一男三女送她回家,然后那个男的A又送其他三人回家,然后去了她姐姐那个party。当然,她楼里其他邻居也挺奇怪
@@Zack3721007 你说这个也没错,A不能完全排除,不过是两人作案,不排除a去第二个派对后又找了人
姐姐看到妹妹倒在地上沒叫救護車? 還跑回會場要找男同學?? 這案子讓我想到任達華演的一部港片 他也是被警察污賴成殺害女學生的凶手
真的超奇怪…
妹妹大概已經涼了沒立刻報警才奇葩
應該是嚇到失去判斷能力了
因為現在我們的心情平靜、思考理性才會覺得荒唐但人在極度恐慌的時候,做出不理性的事一點也不奇怪
我發現一堆人都沒有在認真看年代==
看完覺得很悲傷如果警察可以不先入為主的認定犯人,是否可以在其他線索上找到真凶還受害者公道呢?會不會就能讓犯人在追訴期內被繩之以法呢?不過這都是事後諸葛了…
原本覺得...送三名女生返回住處的男同學很可疑...只是他後來又返回了後續的聚會...而且DNA也檢測出...可能存在複數以上的犯案者...受限於當年的刑偵技術...受害者家屬跟冤屈者家屬都受到了極大痛苦...只能期盼這世上真有所謂果報了!
男同学A非常可疑,他是现有资料中显示最后见过受害者的,而且受害者反复说“为什么”也表明凶手很可能是身边的熟人。男同学A的证词不可靠,他完全可以跟随受害者上楼,然后再返回。
我也懷疑過男同學A,但影片中有提到男同學A有送完4名女同學後還有去參加姐姐的續攤剩下三個被送回家的女同學沒裡由幫他做偽證,再加上參加姐姐的續攤,基本可以確定男同學A有不在場證明
@@damajindao7763 你說的我都想過...而且可能性不低...但是另外的男性DNA是誰的?其實現場說實在...在鑑識採檢時已經算被破壞...距今又遷延日久...真相石沉大海真是難受...
只能說輿掛先生真的真的太冤枉了,浪費漫長13年是金錢和道歉無法償還的
他身上的傷你怎麼幫他解釋?酒後犯罪自然不會記得了,覺得他無辜嗎
@@Sandy_Marley解釋啥,DNA就不是他的了還有什麼好解釋?我身上常常長濕疹,癢的時侯會抓到破皮,照警方這種辦案手法哪天我鄰居出事了我就是頭號嫌犯了?
为什么没人怀疑送她回去的男同学呢
对,那个男同学其实也是嫌疑人
DNA技術真的減少了很多冤案 感謝DNA技術和鑑證人員🙏🏻
感謝Will,現在描述整個案件做得非常精細又有條理。
警察真的很不負責任,為了想交出亮眼的成績單不惜犧牲其他有用的線索也要把他當作唯一嫌疑人,卻沒有想過其他可能性,他都交代的那麼清楚了
每一集視頻都非常精彩 謝謝威爾
又是一個無罪推定的案子,全部猛攻那位鄰居,但最後DNA也不匹配
天啊!這根本就是冤案!他差點被關一輩子!不禁讓人想起臺灣過去也有很多冤案,有些人還因此喪失性命。
冤案啊?他身體上的搏鬥傷口可洗不白啊!現在DNA這麼發達隨便重啟調查都能查個水落石出
感覺本來有機會獲救的🥲…
對啊 超奇怪 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先回去聚會地點找同學?!
應該是205號房客姐姐發現時多半已氣絕
@@OnlySuki1113 1981年,可能没有手机,可能没有及时报警的意识吧。
@@OnlySuki1113 1981年欸
又是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案子。好奇查了一下後續,自被捕之後隔了14年6個月才拿到完全無罪判決,他有拿到一天約一萬日圓的刑事補償,獲釋後去了職訓局學了工程機具的操作技術,在採石場做了兩年後,靠著補償金購入了砂石車自立門戶,也在市民運動中結識了一名女性,並結了婚。QQ
感覺送人回家的那個男同學最可疑
203鄰居和姊姊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真的很匪夷所思!
姐姐看到了妹妹的屍體不去報警這也太可疑了
小美之前被聽見不斷呼出為什麼為什麼告訴我為什麼…的證詞、很明顯作案對方她非常熟悉的人、所以她感到憤怒和不解才會這樣責問、而她非常熟悉的人就是她的同學、而且可能是兩個人!
開頭一會看到 日本警察!!就驚覺不妙XD
佩服那個出門查看卻被嚇到 ,還能回房睡著的鄰居!當時就該報警了!
没手机没电话 跑到公用电话亭报警?换成我我也不会贸然出去
@@wiz3931 但她之後跑出家門打公共電話給父母說要回家,所以根本就可以報警啊@@ 雖然人死了不是她的錯,但總是會讓人惋惜覺得被害人其實是有機會得救的~
小美沒鎖門嗎 為何會被闖入呀?⋯鄰居也太自私 去了公共電話打給爸媽 也不會順便報警?大家都在家裏默默看著事情發生 沒有人有作為 如果大家都合力一起多管閒事,或是早點打報警電話搞不好可以抓到現行犯
日本人的性格裡有一條是「不隨便造成他人麻煩」很多案件都是這樣才事態更嚴重的
@@CSeeYou168 同意🥲
很可能熟人作案,受害人是打开门让其进入的. 邻居也没想到是这么严重的
整條時間線梳理下來疑點很多 如果我們這些吃瓜旁觀都覺得可疑令人覺得根本只是因為輿論就判刑了 証據都只取片面有利的來控訴 真是冤獄啊幸好他清白後能好好重新生活 但10多年的牢獄真是太冤枉了
大家對第一好像很執著😅
超多第一☝️
我第一
小學生吧
我第一我讓給大家
第一可以幹嘛?
對譽掛良一而言,警方比佢壓力真係好得人驚!最恐怖係,日本警方認定無辜的他,卻走掉了真凶!
追訴期應該無限期🤔
真不明白為何那麼多人懷疑A同學,根據B小姐的證詞,行兇時間應該是23:40,這個時間A同學在第二場聚會上,他有不在場證明。
好奇被冤枉坐了13年牢的賠償是多少
希望他有獲得不錯的賠償金,不然失去自由的時間更加寶貴,更何況還是25-38歲這段年輕的時間....
大概是三、四千萬日圓。
剛剛上網查 一天賠了大約日幣一萬 十三年希望有五千萬日幣
那好像也不算太多(扶額)只能安慰他,一般人工作到30幾歲大概學貸才剛還完。希望他之後有好好生活才好。
B小姐都有勇氣去敲門了 居然沒有報警 真的很可惜
趕快買了晚餐來配😍😍
我也是吃晚餐的时候配的
没听过的案子。谢谢will。
只要有新技術,就用後來的科學檢驗過去的證據不就好了...一堆冤獄
忽然想起了曾经的一个游戏《小女孩家中的惨案》,女孩也是在回家的时候遭遇不测
关于自闭症,稍微说两句:自闭症不是病,也无法治愈,它是一种大脑的残疾。就像身体残疾一样,无法治好,只能学习方法技能去克服或改善自身的缺陷。他回答警方质疑方式,是很符合自闭症患者的特征的,可以想象他被冤枉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助。
1. 良一如果是兇手,殺完人沒處理尸體,沒清理現場,還回去睡覺,太不合常理 。2. 陌生人作案基本上可以排除,而男同學的嫌疑很大。如果是兇手是陌生人的話,B 小姐去敲門的時候,小美還沒死,應該會求救。3. 男同學送完小美回家是 23:15,然後還要送其它女孩,怎麼可能 23:30 到達第二場聚會?但是如果他真的參加了第二場聚會,那他不具備作案時間。關鍵似乎在於有沒有人可以證明他參加了第二場聚會,而小美的姐姐又說有返回過聚會地點找男同學,那似乎他是有參加。4. B 小姐 00:40 去 203 聽見平和的說話聲,那時候應該是姐姐回了家,但是怎麼可能看到現場情況還平和說話?不能排除她和男同學一起作案。這案件太懸
兇手就是被害人姐姐及兩位護送回家的男性友人啊 ....
這個案件,有幾個不可理解的地方,第一是姐姐發現妹妹遇害後不是第一時間找警察,而跑去找朋友這是無知的行為,第二是鄰居的怕事導致案件的結果,第三是日本警察的辦案方式實在讓人無語,最後我想問有沒有找到兇手...
警方檢方追打錯人,真凶躲在電視機後笑而不語
这个案件真奇葩,受害者被害的时候不是呼救而是问凶手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听到有异常竟然没人报警,倒是有人认为闹鬼跑回父母家……
205怎麼不報警
老實說是現在知道是一樁命案如果是自己的鄰居有吵架的聲音也不會去看到底是誰跟誰在吵架而且台灣的房子隔音又比日本那種房子隔音更強不太容易聽到鄰居家裡有物品掉落地板但是聽到喊救命應該是很嚴重會打電話叫警察來好像真的很難阻止這種命案....
是真的很難阻止,因為情侶吵架很正常,警方也不能介入這種事情而且對方只要沒回應,或是出來說沒事,警方也不能闖進去看的
@@caligula2007 但報警能讓對方知道吵到其他住戶了,以後吵架看能不能收斂一點,我就因隔壁情侶吵架報警過,警察去按電鈴的時候其中一人還拿刀(猜大概是要自殘不是要殺人),總之當時就很慶幸有報警,至少讓對方那個moment被打斷也冷靜一點,沒有出憾事
我實在很難理解日本的檢警和司法機關的腦迴路--遇到真正歹毒的罪犯要嘛就是警方怠惰、法院離譜輕判讓犯人逍遙法外,要嘛就是有「人權」團體大聲疾呼、為之奔走辯護,可是當這種嫌疑人跟證據明顯對不上的時候就雷厲風行、效率奇高⋯⋯
柿子挑軟的捏啊,誰知道那些大案的犯人是否跟警方有什麼不能說的牽扯,相較之下市井小民的權益不值錢~另外在日本這種極度重視威權階級的國家,要檢警承認自己的誤判難的咧
@@changjacky147 這個道理基本全世界通用,但我實在不明白他們除了屈服威勢之外為什麼連調查過程都可以辣麼腦殘。這群人腦子咋長的捏?
日本本來一直就是一個矛盾無言的國家🙄🤢🤮
在哪個國家都一樣,要是兇手是有背景家裡有錢人,私下收買警方栽贓別人都有可能,水真的很深
这和日本与否没有关系,国内审案压根不公开,且判刑很重,杀人偿命,如果冤案是等不到翻案的,而且也不会重启,能重启的极少数。所以重刑和轻刑是各有利弊的。
看來姐姐問題超級大,結果就這樣毀了一個人的大半生,還害妹妹的案件永遠無法得到審理
猜測真兇肯定與姐姐脫不了干係。應該跟爭風吃醋有關係。可惜警方一直重點調查男鄰居,錯過了查真兇的時機。對日本警方的能力也是無語了。
這麼多鄰居都聽到了奇怪的聲音,沒有一個打電話報警
在这个案件里,警察的傲慢和固有思维真的是让人无语又失望
警察一直都這樣子只有它們自己同事被怎樣 好像腦子才清醒 在台灣就是如此
日本人就这样
不用看了,肯定是送他回家那个男的和其中一个女的串通好了。要么就是姐姐那里有问题居然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肯定是认识的人干的要么楼下和旁边租客证人们不会听见好几声“为什么”。还有为什么犯人可以毫不费力就进去了203号?那肯定因为是受害人和他/她/他们认识所以让他们进来了。所以才能毫无动静的进入203号房,基本就是那个特意自告奋勇送女士们回家那个男的和其中一个人串通好了。
不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205号和认识的男友人串通好帮他作案。干完案各自跑路,女的假装打电话给父母然后回家。正常人都叫救命了居然还能继续躲被子睡觉还行.还有警方推测犯人被咬了,可是检查了202号嫌犯都没发现咬痕只有一些小伤口。这年代的警方感觉就是敷衍了事,想快点找个人结案close file罢了。有够垃圾
姐姐不报警,先忙着到处找朋友?
就喜欢will 讲故事
天啊!好冤呀!
雖然是一年前的影片 但還是想分享給後來的觀眾們日本已於2010年修改法條 受害者死亡的重大刑案之追訴期由原本的25年修改為無限期其他刑案則都是延長一倍時間但可惜的是此修改只適用於當時追溯期未滿之案件綠莊公寓案發生於1981年 追溯期於2006年到期所以確實此案的兇手已真正的逍遙法外了
25年修改為無限期. 超好!!!!!
每個地方都有這種無言的事情,警方這樣草率(找替死鬼)結案, 不作什麼賠償嗎?
205室的妹子的证词很奇怪,第一次既然害怕地躲回屋,却又要返回案发现场听声音,后来又说是以为闹鬼,逻辑匪夷所思,违反常理,对此当年警方为什么不继续追查下去?亦或是她知道更多,只是不敢说出来?被害人小美与姐姐参加完聚会,回家时是否被聚会上的坏人尾随入室?警方看来也没有对参会的这群人进行过调查!既然凶手对案发地非常熟悉,那么也不排除是前租客所为,这些租客是否有205的妹子所认识的人,所以才威胁到她,让她不敢报警也不敢说出实情,如果这凶手又恰好是当晚聚会里的人,在聚会过程中盯上了受害人,从而尾随入室作案,而且又是公寓前租可,在逻辑上讲上述的三个条件交叉是具有可能性的!当年假如警方可以把这些怀疑的事情一一落实,应该可以破案,而不是揪着隔壁醉酒的住客不放,想当然他就是凶手!想一想凶手再傻也没有说犯下人命大案后不及时逃走,还呆在隔壁屋子里假装醉酒!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的!既然后续有DNA证据,还是找不到真凶,只能说破案的黄金时段已经被警方浪费殆尽了!假设当晚的凶手就是参加聚会的前租客大学生,犯案后就离开了本城,而且又没有再犯案,自然就不可能被发现了,从此人间蒸发,使本案成为悬案!
理解不了追诉期这回事,凶手逃得了就不用负责,真是奇葩的法律
这案件果然非常日本风格。先入为主的盯上一个疑犯,然后不停的想办法去证实,即使证据都非常牵强。忽略掉不符的证据,放大摸棱两可的所谓疑点。日本很多的案件都是这样,感觉日本警察固执的可怕,钻进一个死胡同出不来。那么多可能和这个女孩有交集的人都没有进行深入查办,实质的线索不去跟进,瞎忙着自圆其说。
謎漾的更新時間~
虽然案子过了追溯期…不知可否将当年采取到的证据入数据庫在核对一次…至少要让这个案件弄的明白,以慰受害者在天之灵🙏
警方把時間全花在一個沒有證據的人身上 反而根本沒在查案 對方應該要控告相關單位才是
205房 B小姐 , 反應很奇怪 , 為什麼不報警 👮 🤳 👮 🤳 👮🤳 ?
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要設定法訂追訴時效??案件一日未破,一日都需要調查,點解要設限呢?
最讓我震驚的點是媒體因為虛假報導向他道歉?!
喜歡will講日本案件
難怪日本所謂的私家偵探那麼多,或許就是因為警察方太無能了!
為什麼大學的同學跟聯誼對象都不調查….他們才是熟人 …最值得被懷疑…那個鄰居真的雖小不過他酒駕 、還打人 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真是個遺憾的案子,主人公的人生給毀了大半,當真是人在家中睡,禍從隔壁來..
可以多说破案的吗?
好喜歡日本的案件
6:25 这个姐姐真奇怪,发现尸体的第一件事不应该是报警吗?怎么是返回聚会地点?
這種警察跟檢察官 ... 只想結案 放真兇逍遙法外 真的是可恥
該檢察官真是爛到爆
姊姊看到妹妹失去意識暈倒在地板上,第一個動作不是叫救護車或報警,而是找同學這個比較奇怪吧,發現遇害時間跟報警時間差了20分鐘...
我看到這段也是覺得很奇怪,第一反應不是應該叫救護車嗎,怎麼跑回去找同學??
可能那時候的觀念不太普及,她們實在是太慌張了,畢竟誰都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極度慌張的情況下人類不會思考太多事情
可能沒人教育過出是要報警,加上緊張的關係吧,畢竟那年代很多觀念還不普及
我也覺得有點奇妙……除非她們確認過被害人死亡 不然至少也該叫救護車吧!?
隔壁鄰居幾個小時下來最後結論是鬧鬼趕快跑也很神奇,報警讓警察來看一下不就好了
看完整個影片,可以很清楚知道警方的注意力都在一個人身上,從而忽略可能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那年代科技不發達,做筆錄時都沒有錄影,加上警方有破案壓力,為了破案一口咬定甚至逼迫嫌犯認罪都有可能。
很像韓劇某一天,警方為結案,只針對某個嫌犯找證據
@@maggieh298 台灣以前也有,忘記是什麼案件,記得還對嫌犯用刑逼供,最後被查出時那些警察也遭到判刑。
早期警察的半案都是這樣 因為缺乏物證與取得物證的能力
所以辦案基本靠經驗 這也是為甚麼早年無差別殺人幾乎都抓不到人的主要原因
鹹豬手事件簿
謝Will和團隊,被冤枉坐了13年牢真是身心俱疲,也還好最後有還他清白,隔壁205室鄰居行為實在太奇妙了,聽到尖叫聲後居然睡著
205但凡报个警也不至于后面 真的不懂日本人脑回路
@@SupeRabbids
人啊,最怕的就是惹上麻煩
尤其是對方擅長跟你耗的時候
樓上樓下都沒人報警也是神奇
@@bu290714 同意
而且去打給爸媽的 也不會順便打給警察😂
日本民情確實是這樣⋯⋯大家都不想惹事
我猜可能是姊姊也認識的同學做的,說同學A先送妹妹回去,等等他離開再去告白之類,結果可能被拒絕惱羞成怒才幹下這些事情(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姐姐看到妹妹屍體居然是先跑去找其他同學而不是報警),結果警察居然直接略過這些人,直接懷疑住隔壁的,把所有資源都傾向鄰居...可憐的妹妹和被冤枉的鄰居
同意這個說法,既然偏向熟人作案的話
多半是當天有去或知道他去活動的人,更何況還知道妹妹回家了
男同學確實很可疑欸,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受害者一直問為什麼,很明顯是認識兇手的
我也奇怪警方為什麼沒審問那同學
住戶聽到為什麼為什麼這類聲音,這已經幾乎可以判定為熟人作案了
晚上23點30分送女生們回去的男同學已經回到第2次宴會場所,而隔壁205號房的女住戶在晚上23點40分還有聽到女大生在說話聲音..
所以男大生不一定是兇手,不過不能排除他犯案的可能性。
我也真的佩服了205單位的那位女子,在不斷出現的呼叫求救下不是直接致電報警,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幹著莫名奇妙的舉動,不但沒能及時拯救女死者,更有可能令其身犯險境而不自知
日本人做事仔細,但思維僵化...
205的小姐真的是害死人
明知有事情发生,结果蒙头大睡外加逃跑,厉害!
聽起來是家裡沒電話..後來不是說她跑到外面打公用電話給家人嗎。你要一個女子半夜自己去外面打公用電話很危險 如果當時歹徒衝出來 她不就也跟著受害?
那個年代不是人手一支手機或家家有電話吧?
真的可悲 警方為了交差而隨便陷害一個人 除了導致一個人的人生遭到毀滅之外 還導致整樁案件失去了找到真相的機會
這樣才可以升官
很多冤案就是在所谓“合理推断”和嫌疑人不能自证清白而产生。如果没有DNA技术,他的醉酒解释是多么的苍白,多少人不相信。
「足利事件」中被逼供而作出假自白的無辜「容疑人」後來在他辯護律師的著書有講過,當時他被警方日以繼夜的拷問,迷糊下簽了自白書。除了是受不了那精神虐待外,也是深信上到庭唸很多很多書也很聰明的法官和檢察官會從證據中看很出來他是被冤枉的。可是嘛... 99.9%啊,就白坐了20年的冤獄
以前很多都是这样的,日韩的一些电影里也反应了当时那个年代,警察为了结案,犯人屈打成招。
當時DNA技術不盛行也沒有像現在那麼精準,很難馬上確認是不是犯人,所以當時很多犯人不一定是真正的犯人,是被精神虐待或肉體虐待後受不了才說是犯人是他的
那個姐姐腦子是不是有問題,到處跑又不報警
原本覺得怎麼205鄰居跟受害者姊姊都那麼無腦,第一時間不報警,看完後覺得,這些警察的作為確實讓人不想信任,在一個人身上花費那麼多時間也沒有調查其他人,是只想著破案升官反正有個替死鬼就好了嗎?真兇還在逍遙法外好可怕
在日本論壇某地區警察區黑得發亮
覺得第一時間先找男同學詢問...
後來才用公用電話報案實在很瞎...
其實打擾就打擾了...
先借用附近鄰居的電話早早報案才是...
@@高雄阿名 真的!跟我想的一樣,姐姐一系列動作就很謎,先跑回聚會場所找接送妹妹回家的男同學,轉身又去找住家裡附近的男同學,就是很沒有意義的浪費時間,然後205鄰居既然都鼓起勇氣三番兩次去敲門了,其實真正害怕不應該聽見聲響就躲家裡馬上報警嗎⋯⋯怎麼會後來直接收拾東西回父母家,超級奇怪的非正常人操作
@@chleumg6910 日本大多数地区的警察都很黑,我也是近几年才发现的,可以去了解一下高知县白バイ事件、栃木リンチ、岩手佐藤案
@@高雄阿名 警方完全沒有懷疑男同學也很扯
本集讓人最感動的除了沈冤得雪以外,就是日本媒體懂得道歉,不像台灣某些大媒體,對特定人士不停的進行栽贓抹黑,即便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也不見媒體吐出半個反省的字,甚至連道歉的標題或撤文也沒有,放在那裡繼續抹黑十年、二十年,根本造孽。
講到這就想到媽媽嘴事件 咖啡店老闆被當殺人犯每天報導 後來證明他清白 根本沒有媒體對之前的報導負責
因為以前媒體都直接認定,後來的都用疑似等模稜兩可的詞彙來逃避責任了,所以就不會在事後道歉。
呢個係華人文化普遍德行。
除了死者的姊姊發現命案不先報警而是到處跑來跑去很奇怪以外,我是覺得205室的鄰居也很奇怪,聽到隔壁有尖叫聲去敲門,然後再傳出求救聲跟打鬥聲,如果她是誤以為隔壁吵架而選擇不介入那倒還能理解,但是在懷疑"有騷擾者闖入"的情況下,她的第一反應居然是躲回棉被裡睡覺......醒來後又聽到聲音她腦裡想的卻是隔壁鬧鬼趕快逃....? 難道就沒有想過報警嗎......? 這思考模式我覺得好像有些難以理解......?
日本人
那個年代不是每個家裡都有電話 一般人遇到害怕的事通常也都會躲回房間把自己關起來而不是冒險跑到外面的電話亭報警吧
影片有說!!該房客是整裝完畢 跑出去打公共電話打車回父母家。
因此我推測,每一間房間都沒安裝電話。要打電話 ,就得衝出去。
或許她想,如果打給警察,那肯定得原地等。
既然鐵了心要閃人,那乾脆不報警了XD
日本邻里之间很冷漠,所以有很多小孩在家被虐待致s,很多邻居都能听到异常,但是一般很少有人报警,都是小孩被虐s之后才被人知道
@@咖波醬カーポーチャン 别傻了,这个年代日本人也不会报警,天天看新闻就能知道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沒事別跟女友吵架,如果她沒回家,至少還有個證人證明他們一直在一起😂
這故事告訴我們,
不管隔壁發生什麼,
只要跟警察說自己以為鬧鬼,
然後搭車跑回父母家就沒事了。
沒用 親密人士(家人 伴侶)的不在場證明通常沒有證據力.....
笑死,不陪她購物也不行?!?這時候身體自主權跑哪去了?錯了還有臉吵架
@@r20235 只是女友身份的话, 还是有用的吧, 只是不能打消怀疑而已. 警方要怀疑女友作伪证也要有证据啊. 我们现实里不基本都是和亲朋好友在一起, 尤其大半夜大家基本呆家里, 上哪里找陌生人为你作证……
@@r20235 以這案件而言檢方沒有直接證據,親密人士的證詞沒有公信力是在法庭上(代表檢方已經有足夠證據起訴),更何況本來大多時候提供不在場證明的幾乎都是親友,有人能證明你不在場基本要被起訴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姊姊行為真的很奇怪,看到那景象就是嚇傻了也該知道先報警,但是卻被隔壁B房客聽到她和一起回去的女同學語氣平和地在房間裡對話,感覺並沒有受驚嚇後的驚慌,然後先跑去聚會地點找A男,才一群人一起到公用電話報警,整通操作真的是讓人黑人問號。
隔壁205室的B小姐也很瞎,一開始半夜不敢出門打電話報警能理解,可最後逃跑的時候都打電話給老家了,也沒順便打一下報警電話,真的很害怕當下卻敢直接跑去隔壁敲門的行為也是傻眼,都沒想到要是兇手衝出來一起滅口怎麼辦?而且都聽到恐怖叫聲跟打鬥聲了還睡得著真的很強……
明明那麼多聲音的目擊者,但凡有一個人報警都可能能阻止悲劇發生,但現實卻是沒一人報警,真的是讓人對這社會冷漠感到很絕望QQ
死者都推測有咬過兇手了,檢查輿掛良一身上傷口時沒發現咬痕,就很大可能是抓錯了,但警察卻堅持他是兇手,審問還欺騙他房內有他指紋逼他認罪真的很過分!幸好最後有還他清白,媒體也有道歉,但13年的黃金歲月都在牢裡的煎熬(還有家屬們的,日本社會是會一起排擠加害者家屬的),只用一天1千日圓來賠償真的太廉價……幫他惋惜
就在他被關押的13年中,真實的兇手(還可能是複數)還在逍遙法外,就這樣被拖過追訴期,完全無法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真的是看了很心痛!
這裡面的住戶也太遲鈍了吧…有人都已經聽出是幾號房出事了,結果是躲起來睡覺,還乾脆當鬧鬼,怎麼不是先報警......姐姐也是到處跑來跑去,大家的行動都好奇怪
日本人不EY
這反應滿正常的,很多想檢討別人的都是後見之明居多
還以為自己很聰明
事後諸葛
畢竟是40年前
正常人看到那些場景還能多冷靜,會有奇怪的舉動還算合理😂
謝謝Will講這類冤案,這是重大刑案律師堅持繼續辦這類案件的部分原因,總是會有不當逼供、有罪推論的情況發生,律師已是這類被告的幾乎唯一救贖了
也希望大家未來看到慘案報導時可以多一分理性,不要一股腦的譴責嫌疑人,畢竟人是很難證明自己沒做的事的(很難為沒做的事交出可信的客觀證據),無法快速洗清嫌疑的嫌疑人並不代表就是兇手
這就是典型的先入為主辦案,光聽前面受害者的時間序時,第一個要懷疑的就應該是送她回家的男同學吧,結果警方居然都沒有設想其它嫌疑犯的可能,太扯了。
可能就是隔壁的反應讓警方太過於懷疑,然後事情鬧大又想快點結案
@@caligula2007 想快點結案的可能性很高
就時間方面來看,應該不是送她回家的男同學作案,因為男同學當晚13:15送她到她家路口,隨後又陸續送其他3名女同學回家,等男同學再次返回聯誼會所已經是13:40,可是根據205號房女房客所言,兇手在203號房待的時候有30分鐘以上,挺長的時間,205號房女房客最後在13:40有聽到打鬥及吵架聲音,那個時間男同學早就返回聯誼場所了,而且中間那段期間13:15到13:40男同學也正送其他的女同學回家,所以70%以上不是男同學所犯的案.本人猜是203號房前男房客或同棟大樓1樓或2樓其它男房客,或者是男房東所犯的案件,比對指紋就知道是誰了.
姊姊的行為真的令人匪夷所思,警方的先入為主的觀念,造成這一起冤案,不僅害慘了主角,也讓被害者沉冤無法得雪,真的造孽
每当听到任何悬案的时效已过的时候心里都感到特别难受,毕竟就算找到了凶手也没办法让那人为他所做的恶事进行任何惩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還是要小心受害者父母
就算法律拿你沒辦法
也無法阻止對方父母為女兒報仇
是的,不要设立这些东西,现代社会应该统一每一个的人的各项数据设立资料库,当有案件发生采集到有DNA样本都可以第一时间在数据库中找到相匹配的人员。这样是不是就会缩小调查范围
是說一開始送小美回家的A同學,警方沒有對他做一些調查嗎?
205鄰居實在太扯了
自己都跑到走廊辨別聲音方位了,也聽到打鬥.求救.對話聲
居然沒有躲在家裡幫忙報警反而是逃回父母家
整棟樓層都聽到打鬥聲音居然沒人伸出援手
警察也沒調查其他人從一開始就認為202是兇手
太蝦 這種懸案真心讓人氣憤
會不會其實第二場聚會根本就是個幌子,搞不好參加的人包括姐姐也就四個人(姐姐、想借住的女性好友、男同學A、住在綠莊公寓附近的男同學),他們四個人就是有預謀的,同為共犯,這就讓男同學A有了不在場證明(畢竟23:30就回到了聚會地點,尖叫聲是在23:40聽到的),所以姐姐跟女性好友看到妹妹屍體時,不是先叫救護車或報警,而是先去聚會地點找男同學A,找不到再去找住附近的男同學,因為他們四個人就是共犯,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妹妹會說 " 為什麼 " 、 " 告訴我 " ,因為是熟人或自己信任之人,而後來又檢測出有兩個男性的DNA(男同學A、住附近的男同學),更能合理推斷他們四個人都有問題。
同意!是姐姐合伙同学干的,警方调查方向完全错误,有够智障!
B 小姐就是日本人自掃門前雪最佳的寫照
題外話,旅館還幫員工安排律師,也太讚了(而且還是有前科的問題員工)。
也許當下還不知道有前科
如果他是廖老大的員工
不知道會有什麼悽慘下場
如果你以後遇到事件必須跟警察打交道,請記得一件事,警察的工作不是替你洗冤,他們的工作是收集到足夠證據把你送上法庭,定罪是法官的事情。除非你掌握強力證據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就閉上嘴要求律師同席,審訊是一門專業,一切都是有套路的,沒學過的一般人很容易就被套出一些不利於自身的口供。
1981年日本携帯電話跟家用電話都還未普及,205室鄰居跟姊姊的行為還蠻合理的
假設205室鄰居B小姐為獨居女子,在聽到怪聲時他有基於鄰居的情誼去敲門,但無人回應加上有打鬥聲+尖叫聲,她可能下意識認為"沒人+尖叫聲=鬧鬼"才害怕跑回去。(她選擇自保其實也很正常,誰知道隔壁到底發生什麼事)
姊姊那邊可能嚇傻了才先跑去找最後看到妹妹的男A同學,最後在去另一位住在附近男同學用公用電話報警(猜測可能跟這位男同學較熟悉?)
以上都是google而來的個人推測,有誤歡迎指證
可是那個妹妹還有喊救命欸!🤣
認同➕1那個年代真的不像現在有這麼多真實案件視頻可以看!如果⋯如果⋯如果⋯都是假設問題!沒有遇到真的不知道自己會怎麼處理這些狀況!畢竟每個人的人生際遇都不一樣!處理事情的方式就會不一樣的!
Ju Ju妳分析得好好👍🏽包括我也跟其他人的留言一樣,覺得205號個女生,為什麼不報警!忘記40年前!出租房家內沒電話,要深夜跑去電話亭打電話報警!如果換掉是我,我也不敢!還有大分是九州的一個小鄉鎮,亭主関白(男人做主)加上迷信,馬上聯想到鬧鬼,找男同學幫忙等等。
沒錯,半夜要我跑出去報警,如果旁邊的房客跑出來尾隨呢,怎麼想都不安全,205的作法其實很合理
@@pei8336 我覺得B小姐可能因為先入為主覺得鬧鬼,所以裡面喊什麼都覺得是鬼在作祟XD
被警察诬告成罪犯做了13年的牢,真是够冤枉的,不过幸好他能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那些警察應該要負法律上責任吧
他們把別人的人生弄毀了 坐13年冤牢
支持向那些警察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
另外應該要申請國賠
那些警察行為比壞人更可惡 更不可以被原諒
真的
以前的警方真的很過分,不僅害了許多無辜的人
還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去傷害更多被害者
日本警察就这样,我当时上学的时候同学通宵打工结束,在电车睡着了被1女子诬告痴汉(这女子是诬告痴汉的惯犯)警察先关押那同学1周还是2周然后骗他说承认了就放他没任何影响,最后他承认了交了20万日币的罚款,被学校取消签证最后遣返回国。
@@kise5312 可惜他們的性別意識尚未進步到可以反思的程度
而且騙人認罪真的很可恥
因為有個留言分析得好好👍🏽提醒了我!
一邊看一邊想⋯包括我也跟其他人的留言一樣,覺得205號個女生,為什麼不報警!我們忘記事情發生在40年前!!出租房家內沒電話,要深夜跑去電話亭打電話報警!很危險⚠️如果換掉是我,我也不敢!
還有大分是九州的一個小鄉鎮,現在也是亭主関白(男人做主)加上迷信,何況是40年前!馬上聯想到鬧鬼,找男同學幫忙等等一點都不奇怪!
有道理!確實這時空背景很重要
如果是現在,手機拿起來就報警了
@@ernie888 其實那時日本已有携帯電話,家人在日本工作,他們說好像一個小箱子,要使用手打圈攪作,通常用作商務!
第一次聽到這個案件,大分縣的警察震驚到我了!須知道毛髮橫切面配合高倍數顯微鏡已經是七十年代先進國家常見的鑑証手段,而不是僅憑長度來決定毛髮誰屬(扶額
對,香港1974年紙盒藏屍案的「科學鑑證」,實際就是你所指出的高倍數顯微鏡 (以及色譜儀),用毛髮橫切面放大+色譜儀足夠認定毛髮是否來自同一人。
不是相反嗎?片中是說科學研究所最初分析認為頭髮證據相符,但辯方反駁頭髮長度不符
真的很可惜 明明整個公寓的住戶都有聽到卻沒一個人報警 哪怕你報警 就當作投訴隔壁鄰居半夜吵鬧不睡覺也好~錯過了抓真兇的時機也白白害一個人失去13年的時間~
是啊,宁愿搞错也不要放过可能可以拯救别人的机会
對啊 好幾個人有救女生的機會
很可这种廉价公寓的客人房根本没有电话,只有一楼管理员房间有一部。对于在手机时代长大的人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这就是事实
日本社会的文化就是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看那女的,都已经到门口了,不喊人,不报警,自己竟然跑回房间躲在被子里,真是无语至极
為什麼不連男同學一起檢查呢?送 回家後來又失去聯絡的男同學也很可疑吧
老的日本檢警就是這樣 找到一點可疑就要把人硬扭成嫌犯
畢竟是80年代
科學辦案(摩拳擦掌)
@@葉俊顯-v5r 你那個應該是物理學辦案
難道不是他嗎,你怎麼解釋他身上的傷口
真兇是同學吧 而且姊姊發現第一時間沒報警找同學就怪了
怀疑就是送他们回来的男的
@@jasongao5494 不是。那男的之后又去跟姐姐他们参加第二个聚会了。而且发现了两个男人的DNA。
@@2010moment 不是說回派對找不到A同學咩,然後去找B同學
@@Zack3721007 说的是四个人一男三女送她回家,然后那个男的A又送其他三人回家,然后去了她姐姐那个party。当然,她楼里其他邻居也挺奇怪
@@Zack3721007 你说这个也没错,A不能完全排除,不过是两人作案,不排除a去第二个派对后又找了人
姐姐看到妹妹倒在地上沒叫救護車? 還跑回會場要找男同學?? 這案子讓我想到任達華演的一部港片 他也是被警察污賴成殺害女學生的凶手
真的超奇怪…
妹妹大概已經涼了
沒立刻報警才奇葩
應該是嚇到失去判斷能力了
因為現在我們的心情平靜、思考理性才會覺得荒唐
但人在極度恐慌的時候,做出不理性的事一點也不奇怪
我發現一堆人都沒有在認真看年代==
看完覺得很悲傷
如果警察可以不先入為主的認定犯人,是否可以在其他線索上找到真凶還受害者公道呢?會不會就能讓犯人在追訴期內被繩之以法呢?不過這都是事後諸葛了…
原本覺得...
送三名女生返回住處的男同學很可疑...
只是他後來又返回了後續的聚會...
而且DNA也檢測出...
可能存在複數以上的犯案者...
受限於當年的刑偵技術...
受害者家屬跟冤屈者家屬都受到了極大痛苦...
只能期盼這世上真有所謂果報了!
男同学A非常可疑,他是现有资料中显示最后见过受害者的,而且受害者反复说“为什么”也表明凶手很可能是身边的熟人。男同学A的证词不可靠,他完全可以跟随受害者上楼,然后再返回。
我也懷疑過男同學A,但影片中有提到男同學A有送完4名女同學後還有去參加姐姐的續攤
剩下三個被送回家的女同學沒裡由幫他做偽證,再加上參加姐姐的續攤,基本可以確定男同學A有不在場證明
@@damajindao7763
你說的我都想過...
而且可能性不低...
但是另外的男性DNA是誰的?
其實現場說實在...
在鑑識採檢時已經算被破壞...
距今又遷延日久...
真相石沉大海真是難受...
只能說輿掛先生真的真的太冤枉了,浪費漫長13年是金錢和道歉無法償還的
他身上的傷你怎麼幫他解釋?酒後犯罪自然不會記得了,覺得他無辜嗎
@@Sandy_Marley解釋啥,DNA就不是他的了還有什麼好解釋?
我身上常常長濕疹,癢的時侯會抓到破皮,照警方這種辦案手法哪天我鄰居出事了我就是頭號嫌犯了?
为什么没人怀疑送她回去的男同学呢
对,那个男同学其实也是嫌疑人
DNA技術真的減少了很多冤案 感謝DNA技術和鑑證人員🙏🏻
感謝Will,現在描述整個案件做得非常精細又有條理。
警察真的很不負責任,為了想交出亮眼的成績單不惜犧牲其他有用的線索也要把他當作唯一嫌疑人,卻沒有想過其他可能性,他都交代的那麼清楚了
每一集視頻都非常精彩 謝謝威爾
又是一個無罪推定的案子,全部猛攻那位鄰居,但最後DNA也不匹配
天啊!這根本就是冤案!他差點被關一輩子!不禁讓人想起臺灣過去也有很多冤案,有些人還因此喪失性命。
冤案啊?他身體上的搏鬥傷口可洗不白啊!現在DNA這麼發達隨便重啟調查都能查個水落石出
感覺本來有機會獲救的🥲…
對啊 超奇怪
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先回去聚會地點找同學?!
應該是205號房客
姐姐發現時多半已氣絕
@@OnlySuki1113 1981年,可能没有手机,可能没有及时报警的意识吧。
@@OnlySuki1113 1981年欸
又是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案子。
好奇查了一下後續,自被捕之後隔了14年6個月才拿到完全無罪判決,他有拿到一天約一萬日圓的刑事補償,獲釋後去了職訓局學了工程機具的操作技術,在採石場做了兩年後,靠著補償金購入了砂石車自立門戶,也在市民運動中結識了一名女性,並結了婚。
QQ
感覺送人回家的那個男同學最可疑
203鄰居和姊姊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真的很匪夷所思!
姐姐看到了妹妹的屍體不去報警這也太可疑了
小美之前被聽見不斷呼出為什麼為什麼告訴我為什麼…的證詞、很明顯作案對方她非常熟悉的人、所以她感到憤怒和不解才會這樣責問、而她非常熟悉的人就是她的同學、而且可能是兩個人!
開頭一會看到 日本警察!!就驚覺不妙XD
佩服那個出門查看卻被嚇到 ,還能回房睡著的鄰居!當時就該報警了!
没手机没电话 跑到公用电话亭报警?换成我我也不会贸然出去
@@wiz3931 但她之後跑出家門打公共電話給父母說要回家,所以根本就可以報警啊@@ 雖然人死了不是她的錯,但總是會讓人惋惜覺得被害人其實是有機會得救的~
小美沒鎖門嗎 為何會被闖入呀?⋯
鄰居也太自私 去了公共電話打給爸媽 也不會順便報警?
大家都在家裏默默看著事情發生 沒有人有作為 如果大家都合力一起多管閒事,或是早點打報警電話搞不好可以抓到現行犯
日本人的性格裡有一條是「不隨便造成他人麻煩」
很多案件都是這樣才事態更嚴重的
@@CSeeYou168 同意🥲
很可能熟人作案,受害人是打开门让其进入的. 邻居也没想到是这么严重的
整條時間線梳理下來疑點很多 如果我們這些吃瓜旁觀都覺得可疑
令人覺得根本只是因為輿論就判刑了 証據都只取片面有利的來控訴 真是冤獄啊
幸好他清白後能好好重新生活 但10多年的牢獄真是太冤枉了
大家對第一好像很執著😅
超多第一☝️
我第一
小學生吧
我第一
我讓給大家
第一可以幹嘛?
對譽掛良一而言,警方比佢壓力真係好得人驚!最恐怖係,日本警方認定無辜的他,卻走掉了真凶!
追訴期應該無限期🤔
真不明白為何那麼多人懷疑A同學,
根據B小姐的證詞,
行兇時間應該是23:40,
這個時間A同學在第二場聚會上,
他有不在場證明。
好奇被冤枉坐了13年牢的賠償是多少
希望他有獲得不錯的賠償金,不然失去自由的時間更加寶貴,更何況還是25-38歲這段年輕的時間....
大概是三、四千萬日圓。
剛剛上網查 一天賠了大約日幣一萬 十三年希望有五千萬日幣
那好像也不算太多(扶額)
只能安慰他,一般人工作到30幾歲大概學貸才剛還完。希望他之後有好好生活才好。
B小姐都有勇氣去敲門了 居然沒有報警 真的很可惜
趕快買了晚餐來配😍😍
我也是吃晚餐的时候配的
没听过的案子。谢谢will。
只要有新技術,就用後來的科學檢驗過去的證據不就好了...
一堆冤獄
忽然想起了曾经的一个游戏《小女孩家中的惨案》,女孩也是在回家的时候遭遇不测
关于自闭症,稍微说两句:自闭症不是病,也无法治愈,它是一种大脑的残疾。就像身体残疾一样,无法治好,只能学习方法技能去克服或改善自身的缺陷。他回答警方质疑方式,是很符合自闭症患者的特征的,可以想象他被冤枉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助。
1. 良一如果是兇手,殺完人沒處理尸體,沒清理現場,還回去睡覺,太不合常理 。2. 陌生人作案基本上可以排除,而男同學的嫌疑很大。如果是兇手是陌生人的話,B 小姐去敲門的時候,小美還沒死,應該會求救。3. 男同學送完小美回家是 23:15,然後還要送其它女孩,怎麼可能 23:30 到達第二場聚會?但是如果他真的參加了第二場聚會,那他不具備作案時間。關鍵似乎在於有沒有人可以證明他參加了第二場聚會,而小美的姐姐又說有返回過聚會地點找男同學,那似乎他是有參加。4. B 小姐 00:40 去 203 聽見平和的說話聲,那時候應該是姐姐回了家,但是怎麼可能看到現場情況還平和說話?不能排除她和男同學一起作案。這案件太懸
兇手就是被害人姐姐及兩位護送回家的男性友人啊 ....
這個案件,有幾個不可理解的地方,第一是姐姐發現妹妹遇害後不是第一時間找警察,而跑去找朋友這是無知的行為,第二是鄰居的怕事導致案件的結果,第三是日本警察的辦案方式實在讓人無語,最後我想問有沒有找到兇手...
警方檢方追打錯人,真凶躲在電視機後笑而不語
这个案件真奇葩,受害者被害的时候不是呼救而是问凶手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听到有异常竟然没人报警,倒是有人认为闹鬼跑回父母家……
205怎麼不報警
老實說
是現在知道是一樁命案
如果是自己的鄰居有吵架的聲音
也不會去看到底是誰跟誰在吵架
而且台灣的房子隔音又比日本那種房子隔音更強
不太容易聽到鄰居家裡有物品掉落地板
但是聽到喊救命應該是很嚴重會打電話叫警察來
好像真的很難阻止這種命案....
是真的很難阻止,因為情侶吵架很正常,警方也不能介入這種事情
而且對方只要沒回應,或是出來說沒事,警方也不能闖進去看的
@@caligula2007 但報警能讓對方知道吵到其他住戶了,以後吵架看能不能收斂一點,我就因隔壁情侶吵架報警過,警察去按電鈴的時候其中一人還拿刀(猜大概是要自殘不是要殺人),總之當時就很慶幸有報警,至少讓對方那個moment被打斷也冷靜一點,沒有出憾事
我實在很難理解日本的檢警和司法機關的腦迴路--遇到真正歹毒的罪犯要嘛就是警方怠惰、法院離譜輕判讓犯人逍遙法外,要嘛就是有「人權」團體大聲疾呼、為之奔走辯護,可是當這種嫌疑人跟證據明顯對不上的時候就雷厲風行、效率奇高⋯⋯
柿子挑軟的捏啊,誰知道那些大案的犯人是否跟警方有什麼不能說的牽扯,相較之下市井小民的權益不值錢~
另外在日本這種極度重視威權階級的國家,要檢警承認自己的誤判難的咧
@@changjacky147 這個道理基本全世界通用,但我實在不明白他們除了屈服威勢之外為什麼連調查過程都可以辣麼腦殘。這群人腦子咋長的捏?
日本本來一直就是一個矛盾無言的國家🙄🤢🤮
在哪個國家都一樣,要是兇手是有背景家裡有錢人,私下收買警方栽贓別人都有可能,水真的很深
这和日本与否没有关系,国内审案压根不公开,且判刑很重,杀人偿命,如果冤案是等不到翻案的,而且也不会重启,能重启的极少数。所以重刑和轻刑是各有利弊的。
看來姐姐問題超級大,結果就這樣毀了一個人的大半生,還害妹妹的案件永遠無法得到審理
猜測真兇肯定與姐姐脫不了干係。應該跟爭風吃醋有關係。可惜警方一直重點調查男鄰居,錯過了查真兇的時機。對日本警方的能力也是無語了。
這麼多鄰居都聽到了奇怪的聲音,沒有一個打電話報警
在这个案件里,警察的傲慢和固有思维真的是让人无语又失望
警察一直都這樣子
只有它們自己同事被怎樣 好像腦子才清醒 在台灣就是如此
日本人就这样
不用看了,肯定是送他回家那个男的和其中一个女的串通好了。要么就是姐姐那里有问题居然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肯定是认识的人干的要么楼下和旁边租客证人们不会听见好几声“为什么”。还有为什么犯人可以毫不费力就进去了203号?那肯定因为是受害人和他/她/他们认识所以让他们进来了。所以才能毫无动静的进入203号房,基本就是那个特意自告奋勇送女士们回家那个男的和其中一个人串通好了。
不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205号和认识的男友人串通好帮他作案。干完案各自跑路,女的假装打电话给父母然后回家。正常人都叫救命了居然还能继续躲被子睡觉还行.还有警方推测犯人被咬了,可是检查了202号嫌犯都没发现咬痕只有一些小伤口。这年代的警方感觉就是敷衍了事,想快点找个人结案close file罢了。有够垃圾
姐姐不报警,先忙着到处找朋友?
就喜欢will 讲故事
天啊!好冤呀!
雖然是一年前的影片 但還是想分享給後來的觀眾們
日本已於2010年修改法條 受害者死亡的重大刑案之追訴期由原本的25年修改為無限期
其他刑案則都是延長一倍時間
但可惜的是此修改只適用於當時追溯期未滿之案件
綠莊公寓案發生於1981年 追溯期於2006年到期
所以確實此案的兇手已真正的逍遙法外了
25年修改為無限期. 超好!!!!!
每個地方都有這種無言的事情,警方這樣草率(找替死鬼)結案, 不作什麼賠償嗎?
205室的妹子的证词很奇怪,第一次既然害怕地躲回屋,却又要返回案发现场听声音,后来又说是以为闹鬼,逻辑匪夷所思,违反常理,对此当年警方为什么不继续追查下去?亦或是她知道更多,只是不敢说出来?被害人小美与姐姐参加完聚会,回家时是否被聚会上的坏人尾随入室?警方看来也没有对参会的这群人进行过调查!既然凶手对案发地非常熟悉,那么也不排除是前租客所为,这些租客是否有205的妹子所认识的人,所以才威胁到她,让她不敢报警也不敢说出实情,如果这凶手又恰好是当晚聚会里的人,在聚会过程中盯上了受害人,从而尾随入室作案,而且又是公寓前租可,在逻辑上讲上述的三个条件交叉是具有可能性的!当年假如警方可以把这些怀疑的事情一一落实,应该可以破案,而不是揪着隔壁醉酒的住客不放,想当然他就是凶手!想一想凶手再傻也没有说犯下人命大案后不及时逃走,还呆在隔壁屋子里假装醉酒!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的!既然后续有DNA证据,还是找不到真凶,只能说破案的黄金时段已经被警方浪费殆尽了!假设当晚的凶手就是参加聚会的前租客大学生,犯案后就离开了本城,而且又没有再犯案,自然就不可能被发现了,从此人间蒸发,使本案成为悬案!
理解不了追诉期这回事,凶手逃得了就不用负责,真是奇葩的法律
这案件果然非常日本风格。先入为主的盯上一个疑犯,然后不停的想办法去证实,即使证据都非常牵强。忽略掉不符的证据,放大摸棱两可的所谓疑点。日本很多的案件都是这样,感觉日本警察固执的可怕,钻进一个死胡同出不来。那么多可能和这个女孩有交集的人都没有进行深入查办,实质的线索不去跟进,瞎忙着自圆其说。
謎漾的更新時間~
虽然案子过了追溯期…不知可否将当年采取到的证据入数据庫在核对一次…至少要让这个案件弄的明白,以慰受害者在天之灵🙏
警方把時間全花在一個沒有證據的人身上 反而根本沒在查案 對方應該要控告相關單位才是
205房 B小姐 , 反應很奇怪 , 為什麼不報警 👮 🤳 👮 🤳 👮🤳 ?
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要設定法訂追訴時效??案件一日未破,一日都需要調查,點解要設限呢?
最讓我震驚的點是媒體因為虛假報導向他道歉?!
喜歡will講日本案件
難怪日本所謂的私家偵探那麼多,或許就是因為警察方太無能了!
為什麼大學的同學跟聯誼對象都不調查….他們才是熟人 …
最值得被懷疑…
那個鄰居真的雖小
不過他酒駕 、還打人 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真是個遺憾的案子,主人公的人生給毀了大半,當真是人在家中睡,禍從隔壁來..
可以多说破案的吗?
好喜歡日本的案件
6:25 这个姐姐真奇怪,发现尸体的第一件事不应该是报警吗?怎么是返回聚会地点?
這種警察跟檢察官 ... 只想結案
放真兇逍遙法外 真的是可恥
該檢察官真是爛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