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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向上帝回轉,上帝的恩典將施憐憫與我們「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歷代志下30:9)
很棒的講道,謝謝寇牧師,謝謝製片團隊,感謝讚美主❤❤❤❤❤❤❤❤❤❤❤❤❤
走進光中而不是趕走黑暗阿們
神的愛是要我們彼此相愛,神的愛是白白的救恩不是我們要做什麼,而是我們不用做什麼,祂就愛著我們。因此我們要用神的愛也去愛別人,神說我們要原諒別人70個7次!就是要我們一次再一次的包容用愛去寬容別人!感謝神
阿们🙏
感謝讚美主阿門
阿们❤
Amen!
amen
阿們主的話
❤ 回轉,與聖靈啓示的唯一配偶,進入唯一神命定應許的婚約,靠主恩典得勝^_^,!🎉🎉🎉
❤ 體貼肉體,結局是死;體貼聖靈,生命,平安。體貼聖靈,按聖靈的感動,聖靈的啓示,異象,異夢的開啓帶領。
阿們
❤ 得勝! 耶穌不定人的罪,勸人悔改,不要再犯罪。所以,人得以靠主恩典重新站立。交托主!得勝! 在耶穌基督里就不被定罪,因耶穌的寶血得潔淨,得以重新站立。婚姻,體貼聖靈,靠主的恩典重新站立,交在主的手中,與聖靈啓示的唯一配偶,進入神應許救贖的婚姻,不是出於人意,而是神原本對婚姻的旨意,得勝!聖靈透過異象異夢啓示唯一配偶,唯一婚約。🎉🎉🎉
Amen
1:40 耶穌不讓步,但是耶穌卻不行刑定罪。
耶穌 指出罪, 和 定罪,判罪 ,有什麼分別呢?
關於耶穌的記載,很矛盾。一下耶穌定所有人的罪,說只要想要犯姦淫就是犯罪了,在約翰福音裡卻在抓到犯姦淫罪的又不定罪,耶穌反反覆覆,前後矛盾的論點很沒說服力呢。按照希伯來聖經的教導,想要犯姦淫,最後沒做,是不能當作犯姦淫罪的。 氣到想要殺人,但是最後沒做,不能當做犯謀殺罪。 耶穌隨便定人的罪。 然後來個他來赦免。 這不是神棍,是什麼? 很多算命的,不是就如此。 本來沒問題的,後來去找算命的,就有問題。 不過沒關係,給點錢,就可以幫你化解。對於耶穌,給點敬拜、寄託,說他是神,神的兒子,就幫你化解。再來是,如果都隨意赦免做惡的人,那公義在哪裏?新約一下定所有人的罪,然後來個耶穌拯救。新約又同時是壞人的福音,因為受害者不斷被要求要原諒,不可以伸張公義,真是不講道理。耶穌又教導,有罪的人不能定別人罪?這合理嗎?耶穌影射沒有罪的人,才能定他人的罪。那法官都回家吃自己好了,法庭也不要開了。犯罪的人,通通都放走,不要處罰。公義不要了,每個人都回家,各自管自己,要是有人對不起自己,迫害自己,就如耶穌另外的錯誤的教導,就是要原諒、要縱容。我只能說:縱容是輕易原諒,沒有悔意的原諒,所以結果一定是重複錯誤、一錯再錯。造物主從來都沒有說,有罪的人不能定他人的罪。對付罪的方法很簡單,不是依靠耶穌,而是去制伏它。創 世 記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
yes `
說真的,這個故事不可信,應該是假的。按照神的律法,行姦淫的男女要一併審判,處罰(Leviticus 20:10, Deuteronomy 22:24),還要兩個以上的證人做證 (Deuteronomy 19:15),罪行才能成立。所謂耶穌在路上碰到這個沒有司法原則、程序、人們居然要違背神的律法搞謀殺根本就沒有證人指正的女人行淫,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新約作者這個故事寫的失敗,主要應該就是要誹謗猶太人都是一些心裡想謀殺他人的人。約翰福音裡這個故事應該是虛構的,更不用說拿來教導人。用這個故事教導出來的道理,恐怕是敵對造物主的原則的。造物主從來都沒有說,有罪的人不能定他人的罪。對付罪的方法很簡單,不是依靠耶穌,而是去制伏它。創 世 記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如果無法制伏罪,那就如大衛王一樣倚靠認罪、悔改。認罪、悔改,是神交代人在犯錯時要做的 (1 Kings 8:46-50, Ezekiel 18:20, Jeremiah 36:3, Isaiah 55:7, Psalm 32:5, 2 Chronicles 7:14, Job 22:23-27, Psalm 37:27, Zechariah 1:3, Jeremiah 26:13) 。
請問如果男生跑了,沒有2個同時被抓到,所以就不算犯罪嗎?
@@鄭諺-q6g 如果沒當場抓到,不代表無法證明那犯姦淫的男人的身份,一樣可以通緝。現在的警察,也沒有辦法一次把犯人一網打盡。那沒即時抓到的,就算沒有犯罪嗎?我想,你引用現在的司法系統,一樣可以去分析兩千年前的人,要如何執法吧。律法的執行是有程序的,犯人捉補到案,兩個以上的證人要出庭,之後法官判決是否真的有罪,還是被誣陷,如果真的有罪才會有處刑的場景。約翰福音裡面的故事,完全不顧司法程序,應該算是誹謗猶太人不顧神的律法吧。更大的問題是耶穌的教導。耶穌影射沒有罪的人,才能定他人的罪。那法官都回家吃自己好了,法庭也不要開了。犯罪的人,通通都放走,不要處罰。公義不要了,每個人都回家,各自管自己,要是有人對不起自己,迫害自己,就如耶穌另外的錯誤的教導,就是要原諒、要縱容。我只能說:縱容是輕易原諒,沒有悔意的原諒,所以結果一定是重複錯誤、一錯再錯。論到饒恕。耶穌說饒恕他人的,父才會原諒。光是這點就藐視公義。造物主的律法裡,允許報仇,沒有強迫人去原諒不應該原諒的人。這才是公義!!! 而耶穌的教導是欺壓被害者,這也是為何人會觀察到很多人在教會受傷。教會的人信奉耶穌錯誤、沒有公義的教導,讓加害人不斷迫害被害人,而被害人被強迫不斷原諒、饒恕加害人。很多人也因此離開教會。耶穌的教導敵對希伯來聖經(基督教褻瀆的稱呼為舊約的完整聖經)裡神的教導。希伯來聖經裡的造物主說,祂會原諒認罪、悔改的人。造物主沒說祂會原諒寬容他人的人。耶穌扭曲造物主的教導。耶穌的父親不可能是造物主。約翰福音裡說:神愛世人,將獨生子賜於世人?真的嗎?如果承認造物主有獨生子,這就必須誹謗、褻瀆神以下幾件事:一、神會說謊。神說過以色列是祂的頭生兒子。所以獨生子就變成謊言了。神沒有說耶穌是他的獨生子,那是約翰福音作者說的。相信約翰福音福音說的是真的人,就是等同相信神會說謊。二、神給瑪利亞的丈夫帶綠帽。要有耶穌成為兒子,神必須對不起瑪利亞的丈夫。真神可能做這樣的安排嗎?正直的人都不會如此做,何況是完全正直、公義的神。三、神恨惡人祭,所以不可能用耶穌來當作抵罪的祭典。做人祭的,按照神的律法是死罪一條。神怎麼可能違反自己的原則,做自己認為要處死的惡事? 這不就是誹謗、褻瀆神是沒有原則的嗎?造物主要人悔改自己的邪惡。但是悔改、停止邪惡之後,要回轉到什麼才是對的,才是不惡的?那就是神的律法、神的原則。不知道什麼是對的,恐怕會一直犯錯。所以,就算知道自己是錯的,還必須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如何錯,如何改。神會原諒真心悔改,把錯改對的人。人沒有分在耶穌之前,耶穌之後。耶穌是否存在過,是否是真實的,根本就無法證明。就算曾經是真人,也不可能是神的兒子。所以也不會有不認識耶穌,不能得救的可能性。所有願意認罪、悔改的,都得造物主的拯救。以塞亞書說明的很清楚,造物主是唯一的救主。耶穌是誰?怎麼能取代造物主呢?而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的人,就是相信以上三個關於神的誹謗、褻瀆的謊言。簡單來說,相信耶穌的人,都是褻瀆真神的人。這是我多年研究整理出來的一些小心得。提供你參考。
@@鄭諺-q6g 犯姦淫的男人跑了,不可能算男人無罪。另外一個可能性是那女人更本就沒有犯罪,只是被誣陷,所以才沒有男人、證人在場。無論是哪種狀況,約翰福音裡的故事都不合常理,所以才會有註明這故事沒有在原版裡,是後來加的。姦淫罪並不緊急,沒有道理在沒有審判過就要馬上行刑。死罪不能如此草率,殺錯人不是小事。
所以這是在約翰福音第8章,這是文士跟法利賽人他們故意要搞出來看耶蘇的笑話,可是被主給輕鬆的化解了。
@@鄭諺-q6g 你說的是,另一種合理的解釋的確可以說,這是文士跟法利賽人安排的,那女人和群眾也是請來的演員,就是來設計耶穌的。耶穌沒有上當,巧妙的避開了。但是如果綜合其他新約的記載,和歷史上沒有文士跟法利賽人對耶穌的任何記錄等事實,這個故事在誹謗法利賽人的機會,比猶太人設計耶穌的可能性要來的大很多。新約裡誹謗文士跟法利賽人的故事不只這一個,但是新約外卻沒有任何文士跟法利賽人提到耶穌。浪子回頭的故事,就是刻意貶低猶太人,也扭曲造物主的形象的故事。無花果的故事明明就是耶穌不講道理,不尊重造物主的創造規律,在無花果不結果的日子,逾越節前詛咒無花果樹,又影射說無花果樹代表猶太人等等,都在貶低、誹謗猶太人。不講道理的人,還有權力、眾多人支持?! 這現象並不奇怪,因為這世界一直都是:有權力,就不用講道理。基督教就是如此。但是,猶太人並不灰心,因為但以理已經預言,基督教(Iron and Clay 鐵和泥的混合)會被神滅掉。金是巴比倫。 銀是波斯。 銅是希臘。 鐵是羅馬。 鐵和泥是羅馬天主教和它演變出來的基督教。基督教的惡,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再回到,到底是誰設計誰的問題。是猶太人設計耶穌?還是創造耶穌這個角色的人群在設計猶太人?耶穌的當代的歷史學家,沒有一個提到耶穌,最著名的寫到一點點關於耶穌的歷史學家 Josephus 並不是耶穌當代,他是在耶穌死後的六十幾年左右寫的。Josephus 出生時,耶穌早就死了,根本沒有任何證人,沒有第一手資料,寫作是傳聞等級的。耶穌當代的歷史學家當中,其實有很多作品留下,但是完全沒有記錄耶穌在他們的寫作裡面,所以現在還是有很多學者認為,其實耶穌沒有存在過,畢竟沒有歷史證據。文士跟法利賽人如果真的如新約說的,認為耶穌是威脅,那一定會留下寫作。歷史資料就是如此,通常要了解一個歷史人物,看那歷史人物的敵人留下來的寫作是必須的,而且有時那也是唯一存在的史料。敵人通常著急自己人掉入對方的陷阱,所以會寫很多,留下很多資料。但是為何一個都沒有?看其他相關歷史記錄,耶穌同年代,耶穌信仰的對手不是猶太人,是歷史上唯一另外一個被稱為 "Son of God" 的 Octavian (better known by the title "Augustus")。歷史上,神的兒子Octavian, 不是耶穌。羅馬人有把皇帝當成 "天子" 的說法。寫新約的作者不過是抄襲羅馬傳統吧,畢竟真實的歷史在新約寫作之前約三十到六十年。至於有很多人追隨的,歷史學有記載在耶穌的年代,有一個著名的宗教領袖Apollonius,有很多人追隨,但是卻沒有任何關於耶穌,或是耶穌有人追隨的記錄。耶穌跟真的歷史,真的很脫節。歷史書和新約還有許多不相合的地方。例如:沒有定耶穌的罪的彼拉多,在歷史學家的筆下是殘忍、不顧公義的人,而且有好幾個事實的例子可以證明 。但是在四福音書裡都不是如此說,好似都是猶太人鼓吹彼拉多定罪的。新約作者把責任都推到猶太人身上,把彼拉多惡人說成好人,後人也相信了這樣的謊言,所以對羅馬沒有責備,但是對猶太人卻憎恨。新約很有可能其實是希臘、羅馬人的文學作品,所以才會都是由希臘文寫的,畢竟福音書的名字跟作者一點關係都沒有。種種跡象,證據都指向是有人設計猶太人,而不是猶太人設計可能從來都不存在過的耶穌。這是我個人研究的結論,你參考看看。
抓女不抓男🙄
那請問一下如果有人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你們怎麼處理呀⁉️一而再再而三說同樣的話嗎🤔那不就變成放屁了嗎💩💩💩南無阿彌陀佛
基督教聲稱出於猶太人(希伯來人),而且把 "希伯來聖經" 當作基督教聖經的前半本。但是其實基督教後半本聖經根本出處就跟前半本不同,而且還相互矛盾,所以這就是為何猶太人不信基督教新約聖經,只信希伯來聖經。他們頭腦清醒,不會選擇相互矛盾的教導。如果希伯來聖經是出於造物主,那基督教的新約聖經出處便不是出於造物主了。說到饒恕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的人,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基督教的新約聖經(後半本)跟希伯來聖經(基督教聖經的前半本)在這個議題上有很大不同的觀點。猶太人記仇、記恩。他們有仇報仇、有恩報恩,因為那是希伯來聖經教導的觀念,神允許報仇。人可以選擇報仇、也可以選擇不報、選擇接納、原諒。希伯來聖經裡的造物主沒有同基督教裡的耶穌那樣強迫要原諒做惡的人,而且耶穌還威脅人說,原諒他人的人,才會得到父的原諒。基督教的教導明顯是讓公義被藐視,而且還誹謗造物主。造物主明明在希伯來聖經裡教導的是,得到祂的原諒靠的是個人認罪、悔改,不是原諒不應該原諒的人。簡單來說:希伯來聖經不同於新約。有仇不能報,反而要原諒,完全是藐視公義,是對錯誤最不負責任的寬容。
新約是壞人的福音吧,因為受害者不斷被要求要原諒,不可以伸張公義,真是不講道理。
介紹一本書,書名是「教我如何原諒你? 」 在基督教、佛教盛行的國家裡,因為宗教、傳統給人壓力要人原諒,因而忽略教導要如何處理有人試圖傷害我們時,我們產生的憤怒,難以控制的情緒。 這本書,把原諒分成四種: 廉價原諒:只求維持和平,輕易赦免對方。 拒絕原諒:固守憤怒,絕不原諒。 如實接納:釋放怨恨、快樂生活,不需要原諒死不認錯誤的加害者。 真誠原諒:透過真心自省和傾聽互動,雙方達到和解。 很多人因為傳統、宗教的教導,陷入第一個階段。基督教新約裡,耶穌教導要原諒他人,天父才會原諒。這其實是很錯誤的教導,希伯來聖經就從來都沒有這麼說。耶穌的言論,某種程度是威脅、恐嚇被害者,好快速維持社會或是家庭和平,結果是犧牲掉受害者。在其他宗教,也許教導的是原諒人的才是站在道德的高處。這樣,某種程度,也是威脅。 被欺負會生氣,並不是因為道德人格上的軟弱,或是缺乏情緒管理。如果硬是把情緒壓下來,得到表面的安好,恐怕會讓疾病如腫瘤在身體裡滋生。 這本書不是教導如何跟不道歉的人和解,也不是委屈自己,漠視自己的受到的傷害,然後勉強諒解某部份,讓其他部份變的冷漠、疏離。這四個步驟裡,只有真誠原諒有加害者參與其中,也真心道歉,知道自己的錯誤,並且付出代價請求原諒。其他三個,並沒有加害者的參與。有些人事物不再了,其實也無法進行第四項。不過如果能進步到第三階段,對受害者來說,就已經是很釋放的。
阿们
把心向上帝回轉,上帝的恩典將施憐憫與我們
「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歷代志下30:9)
很棒的講道,謝謝寇牧師,謝謝製片團隊,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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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趕走黑暗
阿們
神的愛是要我們彼此相愛,神的愛是白白的救恩
不是我們要做什麼,而是我們不用做什麼,祂就愛著我們。因此我們要用神的愛也去愛別人,神說我們要原諒別人70個7次!就是要我們一次再一次的包容用愛去寬容別人!感謝神
阿们🙏
感謝讚美主阿門
阿们❤
Amen!
amen
阿們主的話
❤ 回轉,與聖靈啓示的唯一配偶,進入唯一神命定應許的婚約,靠主恩典得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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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貼聖靈,按聖靈的感動,聖靈的啓示,異象,異夢的開啓帶領。
阿們
❤ 得勝! 耶穌不定人的罪,勸人悔改,不要再犯罪。所以,人得以靠主恩典重新站立。
交托主!得勝! 在耶穌基督里就不被定罪,因耶穌的寶血得潔淨,得以重新站立。
婚姻,體貼聖靈,靠主的恩典重新站立,交在主的手中,與聖靈啓示的唯一配偶,進入神應許救贖的婚姻,不是出於人意,而是神原本對婚姻的旨意,得勝!聖靈透過異象異夢啓示唯一配偶,唯一婚約。🎉🎉🎉
Amen
1:40 耶穌不讓步,但是耶穌卻不行刑定罪。
耶穌 指出罪, 和
定罪,判罪 ,有什麼分別呢?
關於耶穌的記載,很矛盾。一下耶穌定所有人的罪,說只要想要犯姦淫就是犯罪了,在約翰福音裡卻在抓到犯姦淫罪的又不定罪,耶穌反反覆覆,前後矛盾的論點很沒說服力呢。
按照希伯來聖經的教導,想要犯姦淫,最後沒做,是不能當作犯姦淫罪的。 氣到想要殺人,但是最後沒做,不能當做犯謀殺罪。 耶穌隨便定人的罪。 然後來個他來赦免。 這不是神棍,是什麼? 很多算命的,不是就如此。 本來沒問題的,後來去找算命的,就有問題。 不過沒關係,給點錢,就可以幫你化解。對於耶穌,給點敬拜、寄託,說他是神,神的兒子,就幫你化解。
再來是,如果都隨意赦免做惡的人,那公義在哪裏?新約一下定所有人的罪,然後來個耶穌拯救。新約又同時是壞人的福音,因為受害者不斷被要求要原諒,不可以伸張公義,真是不講道理。
耶穌又教導,有罪的人不能定別人罪?這合理嗎?耶穌影射沒有罪的人,才能定他人的罪。那法官都回家吃自己好了,法庭也不要開了。犯罪的人,通通都放走,不要處罰。公義不要了,每個人都回家,各自管自己,要是有人對不起自己,迫害自己,就如耶穌另外的錯誤的教導,就是要原諒、要縱容。我只能說:縱容是輕易原諒,沒有悔意的原諒,所以結果一定是重複錯誤、一錯再錯。
造物主從來都沒有說,有罪的人不能定他人的罪。對付罪的方法很簡單,不是依靠耶穌,而是去制伏它。創 世 記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
yes `
說真的,這個故事不可信,應該是假的。按照神的律法,行姦淫的男女要一併審判,處罰(Leviticus 20:10, Deuteronomy 22:24),還要兩個以上的證人做證 (Deuteronomy 19:15),罪行才能成立。所謂耶穌在路上碰到這個沒有司法原則、程序、人們居然要違背神的律法搞謀殺根本就沒有證人指正的女人行淫,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新約作者這個故事寫的失敗,主要應該就是要誹謗猶太人都是一些心裡想謀殺他人的人。約翰福音裡這個故事應該是虛構的,更不用說拿來教導人。用這個故事教導出來的道理,恐怕是敵對造物主的原則的。
造物主從來都沒有說,有罪的人不能定他人的罪。對付罪的方法很簡單,不是依靠耶穌,而是去制伏它。創 世 記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
如果無法制伏罪,那就如大衛王一樣倚靠認罪、悔改。認罪、悔改,是神交代人在犯錯時要做的 (1 Kings 8:46-50, Ezekiel 18:20, Jeremiah 36:3, Isaiah 55:7, Psalm 32:5, 2 Chronicles 7:14, Job 22:23-27, Psalm 37:27, Zechariah 1:3, Jeremiah 26:13) 。
請問如果男生跑了,沒有2個同時被抓到,所以就不算犯罪嗎?
@@鄭諺-q6g 如果沒當場抓到,不代表無法證明那犯姦淫的男人的身份,一樣可以通緝。現在的警察,也沒有辦法一次把犯人一網打盡。那沒即時抓到的,就算沒有犯罪嗎?我想,你引用現在的司法系統,一樣可以去分析兩千年前的人,要如何執法吧。
律法的執行是有程序的,犯人捉補到案,兩個以上的證人要出庭,之後法官判決是否真的有罪,還是被誣陷,如果真的有罪才會有處刑的場景。約翰福音裡面的故事,完全不顧司法程序,應該算是誹謗猶太人不顧神的律法吧。
更大的問題是耶穌的教導。耶穌影射沒有罪的人,才能定他人的罪。那法官都回家吃自己好了,法庭也不要開了。犯罪的人,通通都放走,不要處罰。公義不要了,每個人都回家,各自管自己,要是有人對不起自己,迫害自己,就如耶穌另外的錯誤的教導,就是要原諒、要縱容。我只能說:縱容是輕易原諒,沒有悔意的原諒,所以結果一定是重複錯誤、一錯再錯。
論到饒恕。耶穌說饒恕他人的,父才會原諒。光是這點就藐視公義。造物主的律法裡,允許報仇,沒有強迫人去原諒不應該原諒的人。這才是公義!!! 而耶穌的教導是欺壓被害者,這也是為何人會觀察到很多人在教會受傷。教會的人信奉耶穌錯誤、沒有公義的教導,讓加害人不斷迫害被害人,而被害人被強迫不斷原諒、饒恕加害人。很多人也因此離開教會。
耶穌的教導敵對希伯來聖經(基督教褻瀆的稱呼為舊約的完整聖經)裡神的教導。希伯來聖經裡的造物主說,祂會原諒認罪、悔改的人。造物主沒說祂會原諒寬容他人的人。耶穌扭曲造物主的教導。耶穌的父親不可能是造物主。
約翰福音裡說:神愛世人,將獨生子賜於世人?真的嗎?
如果承認造物主有獨生子,這就必須誹謗、褻瀆神以下幾件事:
一、神會說謊。神說過以色列是祂的頭生兒子。所以獨生子就變成謊言了。神沒有說耶穌是他的獨生子,那是約翰福音作者說的。相信約翰福音福音說的是真的人,就是等同相信神會說謊。
二、神給瑪利亞的丈夫帶綠帽。要有耶穌成為兒子,神必須對不起瑪利亞的丈夫。真神可能做這樣的安排嗎?正直的人都不會如此做,何況是完全正直、公義的神。
三、神恨惡人祭,所以不可能用耶穌來當作抵罪的祭典。做人祭的,按照神的律法是死罪一條。神怎麼可能違反自己的原則,做自己認為要處死的惡事? 這不就是誹謗、褻瀆神是沒有原則的嗎?
造物主要人悔改自己的邪惡。但是悔改、停止邪惡之後,要回轉到什麼才是對的,才是不惡的?那就是神的律法、神的原則。不知道什麼是對的,恐怕會一直犯錯。所以,就算知道自己是錯的,還必須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如何錯,如何改。神會原諒真心悔改,把錯改對的人。
人沒有分在耶穌之前,耶穌之後。耶穌是否存在過,是否是真實的,根本就無法證明。就算曾經是真人,也不可能是神的兒子。所以也不會有不認識耶穌,不能得救的可能性。所有願意認罪、悔改的,都得造物主的拯救。以塞亞書說明的很清楚,造物主是唯一的救主。耶穌是誰?怎麼能取代造物主呢?而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的人,就是相信以上三個關於神的誹謗、褻瀆的謊言。簡單來說,相信耶穌的人,都是褻瀆真神的人。
這是我多年研究整理出來的一些小心得。提供你參考。
@@鄭諺-q6g 犯姦淫的男人跑了,不可能算男人無罪。另外一個可能性是那女人更本就沒有犯罪,只是被誣陷,所以才沒有男人、證人在場。無論是哪種狀況,約翰福音裡的故事都不合常理,所以才會有註明這故事沒有在原版裡,是後來加的。姦淫罪並不緊急,沒有道理在沒有審判過就要馬上行刑。死罪不能如此草率,殺錯人不是小事。
所以這是在約翰福音第8章,這是文士跟法利賽人他們故意要搞出來看耶蘇的笑話,可是被主給輕鬆的化解了。
@@鄭諺-q6g 你說的是,另一種合理的解釋的確可以說,這是文士跟法利賽人安排的,那女人和群眾也是請來的演員,就是來設計耶穌的。耶穌沒有上當,巧妙的避開了。但是如果綜合其他新約的記載,和歷史上沒有文士跟法利賽人對耶穌的任何記錄等事實,這個故事在誹謗法利賽人的機會,比猶太人設計耶穌的可能性要來的大很多。
新約裡誹謗文士跟法利賽人的故事不只這一個,但是新約外卻沒有任何文士跟法利賽人提到耶穌。浪子回頭的故事,就是刻意貶低猶太人,也扭曲造物主的形象的故事。無花果的故事明明就是耶穌不講道理,不尊重造物主的創造規律,在無花果不結果的日子,逾越節前詛咒無花果樹,又影射說無花果樹代表猶太人等等,都在貶低、誹謗猶太人。不講道理的人,還有權力、眾多人支持?! 這現象並不奇怪,因為這世界一直都是:有權力,就不用講道理。基督教就是如此。但是,猶太人並不灰心,因為但以理已經預言,基督教(Iron and Clay 鐵和泥的混合)會被神滅掉。金是巴比倫。 銀是波斯。 銅是希臘。 鐵是羅馬。 鐵和泥是羅馬天主教和它演變出來的基督教。基督教的惡,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再回到,到底是誰設計誰的問題。是猶太人設計耶穌?還是創造耶穌這個角色的人群在設計猶太人?
耶穌的當代的歷史學家,沒有一個提到耶穌,最著名的寫到一點點關於耶穌的歷史學家 Josephus 並不是耶穌當代,他是在耶穌死後的六十幾年左右寫的。Josephus 出生時,耶穌早就死了,根本沒有任何證人,沒有第一手資料,寫作是傳聞等級的。耶穌當代的歷史學家當中,其實有很多作品留下,但是完全沒有記錄耶穌在他們的寫作裡面,所以現在還是有很多學者認為,其實耶穌沒有存在過,畢竟沒有歷史證據。
文士跟法利賽人如果真的如新約說的,認為耶穌是威脅,那一定會留下寫作。歷史資料就是如此,通常要了解一個歷史人物,看那歷史人物的敵人留下來的寫作是必須的,而且有時那也是唯一存在的史料。敵人通常著急自己人掉入對方的陷阱,所以會寫很多,留下很多資料。但是為何一個都沒有?
看其他相關歷史記錄,耶穌同年代,耶穌信仰的對手不是猶太人,是歷史上唯一另外一個被稱為 "Son of God" 的 Octavian (better known by the title "Augustus")。歷史上,神的兒子Octavian, 不是耶穌。羅馬人有把皇帝當成 "天子" 的說法。寫新約的作者不過是抄襲羅馬傳統吧,畢竟真實的歷史在新約寫作之前約三十到六十年。至於有很多人追隨的,歷史學有記載在耶穌的年代,有一個著名的宗教領袖Apollonius,有很多人追隨,但是卻沒有任何關於耶穌,或是耶穌有人追隨的記錄。耶穌跟真的歷史,真的很脫節。
歷史書和新約還有許多不相合的地方。例如:沒有定耶穌的罪的彼拉多,在歷史學家的筆下是殘忍、不顧公義的人,而且有好幾個事實的例子可以證明 。但是在四福音書裡都不是如此說,好似都是猶太人鼓吹彼拉多定罪的。新約作者把責任都推到猶太人身上,把彼拉多惡人說成好人,後人也相信了這樣的謊言,所以對羅馬沒有責備,但是對猶太人卻憎恨。新約很有可能其實是希臘、羅馬人的文學作品,所以才會都是由希臘文寫的,畢竟福音書的名字跟作者一點關係都沒有。
種種跡象,證據都指向是有人設計猶太人,而不是猶太人設計可能從來都不存在過的耶穌。這是我個人研究的結論,你參考看看。
抓女不抓男🙄
那請問一下如果有人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你們怎麼處理呀⁉️一而再再而三說同樣的話嗎🤔那不就變成放屁了嗎💩💩💩南無阿彌陀佛
基督教聲稱出於猶太人(希伯來人),而且把 "希伯來聖經" 當作基督教聖經的前半本。但是其實基督教後半本聖經根本出處就跟前半本不同,而且還相互矛盾,所以這就是為何猶太人不信基督教新約聖經,只信希伯來聖經。他們頭腦清醒,不會選擇相互矛盾的教導。
如果希伯來聖經是出於造物主,那基督教的新約聖經出處便不是出於造物主了。說到饒恕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的人,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基督教的新約聖經(後半本)跟希伯來聖經(基督教聖經的前半本)在這個議題上有很大不同的觀點。
猶太人記仇、記恩。他們有仇報仇、有恩報恩,因為那是希伯來聖經教導的觀念,神允許報仇。人可以選擇報仇、也可以選擇不報、選擇接納、原諒。希伯來聖經裡的造物主沒有同基督教裡的耶穌那樣強迫要原諒做惡的人,而且耶穌還威脅人說,原諒他人的人,才會得到父的原諒。基督教的教導明顯是讓公義被藐視,而且還誹謗造物主。造物主明明在希伯來聖經裡教導的是,得到祂的原諒靠的是個人認罪、悔改,不是原諒不應該原諒的人。
簡單來說:希伯來聖經不同於新約。有仇不能報,反而要原諒,完全是藐視公義,是對錯誤最不負責任的寬容。
新約是壞人的福音吧,因為受害者不斷被要求要原諒,不可以伸張公義,真是不講道理。
介紹一本書,書名是「教我如何原諒你? 」 在基督教、佛教盛行的國家裡,因為宗教、傳統給人壓力要人原諒,因而忽略教導要如何處理有人試圖傷害我們時,我們產生的憤怒,難以控制的情緒。
這本書,把原諒分成四種:
廉價原諒:只求維持和平,輕易赦免對方。
拒絕原諒:固守憤怒,絕不原諒。
如實接納:釋放怨恨、快樂生活,不需要原諒死不認錯誤的加害者。
真誠原諒:透過真心自省和傾聽互動,雙方達到和解。
很多人因為傳統、宗教的教導,陷入第一個階段。基督教新約裡,耶穌教導要原諒他人,天父才會原諒。這其實是很錯誤的教導,希伯來聖經就從來都沒有這麼說。耶穌的言論,某種程度是威脅、恐嚇被害者,好快速維持社會或是家庭和平,結果是犧牲掉受害者。在其他宗教,也許教導的是原諒人的才是站在道德的高處。這樣,某種程度,也是威脅。 被欺負會生氣,並不是因為道德人格上的軟弱,或是缺乏情緒管理。如果硬是把情緒壓下來,得到表面的安好,恐怕會讓疾病如腫瘤在身體裡滋生。 這本書不是教導如何跟不道歉的人和解,也不是委屈自己,漠視自己的受到的傷害,然後勉強諒解某部份,讓其他部份變的冷漠、疏離。這四個步驟裡,只有真誠原諒有加害者參與其中,也真心道歉,知道自己的錯誤,並且付出代價請求原諒。其他三個,並沒有加害者的參與。有些人事物不再了,其實也無法進行第四項。不過如果能進步到第三階段,對受害者來說,就已經是很釋放的。
Amen
阿们
阿們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