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呼籲 - 不當使用氣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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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6 окт 2024
- 根據《槍械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獲發相關牌照,否則不可以管有槍械及彈藥,如有違反,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槍口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氣槍,也算是槍械的一種。
香港法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訂明,任何人無合法解釋,疏忽地發射氣槍,對其他人構成危險及煩擾,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百元及監禁三個月,而發射氣槍導致他人受傷,更可能觸犯普通襲擊及傷人等罪行。除此之外,用氣槍射擊動物,已干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會被判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請問邊支氣槍唔會打爛張紙
香港已經禁止售賣BB彈氣槍
就算持有槍械牌照都唔可以使用氣槍因為傷到人仲會傷到貓貓狗狗
手拉到過2J收得皮啦
堅哥
嗰支槍 係marui 357
手拉bb槍算犯法嗎?
尖頭仔識着阿寶呢個朋友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