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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爸爸父子在大埔開設的小型餐廳現已結業, 原本是一個很感人的父子檔尋找理想的故事!憑著盧爸爸的廚藝,得到眾街坊的支持,餐廳生意不錯,但由於租金成本高,盧爸爸日間仍要做回他原本的三行工人,幫補收入,是一個很道地的香港故事! 我這段片不會提及背後這段感人故事,但希望大家知道這件案的主人翁,是有令人十分欣賞尊敬的背後故事的!
小醉俠師兄撮要得非常精彩!結論尤其清晰。很多人會誤以為終審庭判了兩位環保署督察講大話夾口供來屈被告。其實不然。
@@midnightrider8192 無錯,的確很多人誤會了!
啱啱聽完講多2句😅終審法院只係確保盧爸爸會得到一個公平公正嘅審訊先至有呢個裁決,唔係話盧爸爸一定冇罪,我個人就認為有言語衝突,盧爸爸有作勢想打人,但冇直接打到人。因為正常情況下,如果真係打到嘅話會即時報警,唔係之後去先去報警。(補充少少,因為我本身做飲食業,食環循查通常都係入嚟行個轉,逗留時間唔長,除非有人投訴先會詳細調查)
我心中諗既同你差唔多,不過我估可能係有身體接觸,可能被告覺得咁唔算襲擊,而控方認為係! 不過。。。 事情過去。。 都係唔好公審! ☺
@@siujuihap 同意師兄所言。不過大家心裡憑常理推想一下,則亦無妨,只要大家懂得分辨「想像的情況」與「真實的情況」始終有別。這個想像空間,一面牆是被告盧先生為何一直自稱無辜,上訴到底。(或許有人會聯想到歐陽炳強吧?);另一面牆是當天發生了什麼事,兩位環保署督察會中途中止檢控?另外,值得大家思考、醒悟的是:是什麼令到被告在原審時,沒有獲得公平審訊?大家有時間,重看這次小醉俠師兄的影片,再下載兩份相關的上訴判案書來細讀。
寫得真係好好,我好鍾意睇關於奇案嘅RUclips,但都係得你咁有邏輯性,細緻分析,仲有咁詳細嘅法例知識;你每次都會講返個法官係點解會咁樣判決,個案件有幾多個陪審員,點解用咁多日判,案件嘅時間線,每一個細節都表示得很清晰,睇完呢段片我好似置身現場一齊審理案件;令我都想了解多啲法律, 我係小市民,對香港嘅司法制度完全唔識,但睇完你嘅片,都會了解到法理背後嘅常識,開始相信香港嘅司法制度, 係好細緻。支持你!快啲出片!
我相信盧爸爸有出手,但可能係打到與打唔到之間,所以佢唔認,環保處職員最初未發現受傷,見冇乜事費事煩,早啲收隊收工,但被打職員返到去發覺原來自己受咗傷,條氣唔順,同上司講話要做「鳩」佢,所以遲咗一日報警。廚房佬打人成本唔高,最多罰錢守行為,但幾個環保署職員誣告係妨礙司法公正,冇咗份工隨時監都有得坐,相信唔會切佢生豬肉,加上在場咁多個食客,亦唔知道有冇閉路電視,唔相信幾個高薪公務員會冒呢個風險去老屈佢。
簡直是訓練邏輯和了解法律程序的精彩課堂!
多謝你的支持!
我認為有出手,因為食客是該店熟客。如当天無出手,应該有大把人帮盧先生做証。但大部分人知道有打也不為控方做認,是其實大家心中支持盧爸爸
你和個官一樣,假設店裡面全部都係熟客,又假設如果是熟客就會幫盧生出黎做證!如果係正苦職員在工作其間遇襲,應該即時報警,辯方可以就住呢點,「為何不即時報警」可以問清楚控方証人,去釐清當中既疑點!第2辯方為何只有一個証人出庭作供,跟據控方試人口供,是有位女職員引領環保處職員入內。咁應該隨了食客本身,還有其它人在現場有可能目擊
多謝小醉俠,條片講嘅雖然係小型案件,但當中大有學問,呢啲小型案件甚少有主持人會講解,往往忽略咗其實每單案件都有值得大家探討嘅地方
多謝你的支持! ☺
睇醉哥奇案節目 小弟確實獲益良多睇其他奇案節目 個主持就獲益良多
嘩!好句好句,好有衝動將呢個留言置頂!哈哈
繼續支持你!當個個都講緊大案嘅時候, 你講一啲小案件, 但係小案件嘅背後有著感人嘅故事同埋高質素嘅分析。雖然案件小, 但係都聽我出耳油。
多謝你給我的強心針! 😊
好想睇到留言有當時在場的食客留言,真係好想知道真實嘅情況!但係都係支持盧爸爸,佢係一個勇敢的人!
所有有關市民同正苦人員既案,法官就偏向相信正苦人員!我聽過幾單尼D抄牌、丢垃圾、警員拉人既case,唔同既法官都講同一句:點解咁多人唔拉,會拉你?我相信我地既執法人員……
無錯,所以我相信老闆無罪,而結果也是被判無罪~~~~
你咁讲就唔啱啦,首先如果係你所謂嘅偏袒咁個啲用來支持偏袒方嘅理據係偏出來嘅麼?所有被用於審判嘅理據一定係有記載嘎啦,唔係嘅話一早就有人出來challenge,啦。就算你話啲官官官相護,咁私人律師叻?讀緊law個啲叻?佢啲又冇利益關係。反而你啲觀點就有啲唔客觀啦,點解你會覺得執法人員就一定會老屈,平民就一定係冤枉嘅叻?需知道在雙方都係平民嘅案件裡,有犯法者嘅案件都唔少。咁點解你可以咁武斷地覺得只要當其中一方係執法人員,平民方就一定冇機率係果班犯罪者叻?如果你唔妥執法人員係因為覺得佢啲嘅所為係強姦公義,咁你在任何事件都擺入你嘅主觀意願而無視可能嘅真相依個行為難道唔係同你所唔妥嘅人有著一樣嘅本質嗎?所有嘅組織,機構都有毒瘤,但係一竹竿打一船人只有偽公義者所為。
@@Amamiya_Hashi 我講既係事實,我都親耳聽過3個唔同法官,講話相信執法人員,唔會亂黎等等既說話,唔係客唔客觀。亦唔係你所想,當然所有上堂既野都會有記錄。警方係學堂已經有經佢點比口供,點寫,寫D咩令入罪機會大D,真係一字不漏?尼樣已經無左客觀。律師有叻有唔叻,但有幾多人會比人抄牌,丢垃圾會或者小小事會請律師去?可能你唔係香港人,又或者小接觸到尼D事,唔清楚佢地做野手法係點!香港既法律,有錢有面請到好律師,你就一定好過D,尼樣就可能係我偏見!
很精彩,很詳細,香港好少youtuber做這樣詳盡法庭審案的內容。讚!
🤔..well, 首先作一般判事審訊,如被告未有代表律師,係有一定既"吃規"!如當面對原告者有一定法律知識及入罪程序時,被告會處於極不利環境下被審判!再講番兩證人口供差異好明顯是: 1) 受害人與第一證人(上司)進入餐廳內係有時間上分別的.2) 受害人亦提到彼此有分開各不同位置,而受害人先行入內的.3) 受害人說進入時間與上司進入差異有15分鐘、引進人亦分有"職員"及"女職員".4) 第一證人說入內時已見被告衝出權打受害人,與受害人說先用鑊鏟警告、再回內後走出施擊!- 以上證供不算是微差,而有理由相信證人口供有偏頗受害人而經過"修飾"!因為重點在兩者進入時間有15分鐘差異,而口供中亦同說: 『又係你XX黎攪我呀!』所以終審庭有理由相信口供應經『人為修飾』,對被告不公,亦不代表被告未有對受害人施襲!😑
一單細案都可以講出其重要之處同對司法界嘅影響力!!!真係厲害!!!
多謝欣賞! ☺
個裁判官個樣咁熟嘅?喔原來係吳重儀明白哂
好有養份既片呀!支持另片講及上庭就4項上訴原因既看法逐步逐步,雖然聽落有長氣,而每一次長氣重覆,都係令聽眾消化緊,好勁同埋想知被告由自辯打到終審,時間線同所得既法律支援題外話,之前hello kitty,同五鬼山我都係等屋企有人先聽,反而呢單同渣男案生活化好多,同認多左野超感謝
好感謝!2017 九月原審,2019 年駁回上訴2021 年終審上訴得直上訴係得到港大校園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協助,由張達明教授主導上訴!
支持 欣賞題材夠特別 奇案有時唔一定要係講啲恐怖血腥既題材分析又夠獨特 youtube 好多都係上網左抄右抄自己再執執就當一條片睇你既片有好多內容都係上網搵唔到
多謝你欣賞呀
好精彩!
多謝欣賞!
無論說得怎樣合理或不合理也好,有做就是有做,無做就是無做,天知曉,人類往往只能看到表面而已。
有興趣知上訴理由🙋🏻♂️
雖然較前部份好多重重複複,不過後面法庭審訊的分析、重點就非常精彩👍👍
我有睇曬d廣告。先睇你段片。辛苦小醉俠啦!
多謝你的支持呀! 😊😊😊😊
感謝分享!
期待!謝謝!
今晚首播見! 😊
期待中,🦒🦒🦒
Best utube videos on crimes that I have seen. V educational. Thank you so much.
今時今日先睇咋,好好聽呀,我鍾意你講嘢講到好似同我講嘢咁,請問係咪冇其他證人睇到事發經過啊?
我相信有人見到嘅,但雙方都無傳召證人!
2022-08-24, 開始 翻睇十次 支持 小醉俠
我係第一千個LIKE😁 製作非常認真高質, 請繼續努力
多謝鼓勵!
我信比告講真話。謝謝分享
Well said! Sending you my support! 💪
多謝!我都等緊你的新片! 😊
高質
剛剛睇,唯有轉頭睇重播😆
有心唔怕遲! ☺
依個case 幾好趣
每次你嘅出品我都要n咁多次,深入去睇返邏輯分析,獲益良多
多謝你! 要聽N 次可能是反映我的失敗,因為表達不夠清𥇦,但也可反映我的成功,因為可以使你沒有放棄繼續研究!😊😊
@@siujuihap 唔好咁講,我欣賞的是你對案情嘅分析,好多時啲細節因為唔係睇住文字,淨係聽又或者揸緊車,要聽多幾次先會深入了解,咁樣先會清楚究竟事序、人物講嘅口供同埋事情如何發展,真心喺呢一個案件裏面睇到法官點樣請幫食環署嘅職員,小市民經常比強勢壓迫,近呢幾年已經越嚟越明顯,我已經有一段好長嘅時間,逃避去睇新聞,因為好多嘢,就算係法庭,已經唔係完全彰顯公義嘅地方,可悲😔⋯⋯可能係我理解能力唔太好,其實我諗會唔會可以咁樣,例如控方辯方整一個圖表例如:左邊👈🏻控方如何説,右邊👉🏻如何講,一個圖睇到晒,而家你係跟住案情出文字表達,唔知我表達得是否清晰呢?
@@siujuihap 我都有重聽嘅需要,所以聽得較慢。一來因為我通常係邊做其他事時邊聽的。二來重聽係有“像牛隻反芻原理”一樣,反覆消化吸收唔同嘅養份。學習複雜嘅知識,本就應依靠重溫及反復思考。
你真係藝高人膽大,有大案唔講,講單咁細既案!
亦有可能係眼高手低! 😆
單案雖然係小事,但對司法界有重大嘅影響力,佢應該係focus係呢一點到
其實咩案都講下又有咩問題? 我都唔知有這單嘢
唔好誤會,其實我是讚緊小醉俠的
期待中🦒🦒
長知識!👍🏻🙏🏻
多謝你的捧場啊!
實在是裁判官、法官手掌上來回過招,即使我平時對食環印象不佳,但今次我相信食環職員誠實。那些差異只代表二人沒有預先夾定完美証供。
我猜你誤會了,終審庭意思唔係話判斷佢兩個作野,終審庭係指責原審裁判官在這些差異出現時,沒有協助無律師代表的被告對證人就差異盤問,而使證人沒機會就差異解釋,那便不知證人是否真的存在分歧,而做成審訊不公
有興趣
期待!
@@siujuihap 小弟也睇定上訴判案書來備課。此案摘要﹕1. 上訴人案發時是一名主廚,營運一間食店。他被控襲擊一名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督察,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相關罪行」)。2. 原審時,裁判官吳重儀(「裁判官」)接納兩名環保署人員(「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及拒絕相信上訴人的證供。故此,裁判官裁定上訴人相關罪行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林嘉欣(「暫委法官」)駁回上訴人就定罪的上訴。在本院席前,上訴人爭辯説裁判官主持原審的過程及對證供的處理令他無從獲得公平審訊。3. 由於上訴人在原審時沒有律師代表,所以裁判官有責任協助他進行抗辯,並公平及公正地主持審訊。裁判官亦有責任處理並解釋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中重要的不一致之處。4. 就本案而言,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當中有數處不一致的地方,其中包括上訴人何時離開廚房,以及他何時據稱干犯相關罪行。裁判官沒有處理那些分歧。暫委法官裁定,那些分歧並不影響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可信性及可靠性。5. 本院裁定,由於上訴人的唯一抗辯是完全否認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所以那些不一致的地方是重要的。裁判官沒有處理那些不一致的地方及協助上訴人向該兩名環保署人員指出那些不一致的地方,問他們同意與否;再加上裁判官在協助上訴人盤問該兩名環保署人員期間,她向上訴人所作出的提問,均令上訴人不能獲得公平審訊。最終判決﹕6. 故此,本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
自己辯護得好厲害👍🏻
30- 03 -202101:42留言 按讃並開啟[提醒功能]
聽晚首播見
點會被打唔即刻報警,好唔合邏輯
期待
我最近都睇左你的片!講得好好呀!
Interesting. 我認為盧爸爸應該有出手傷人。環保署要砌佢,都不會自殘自己吧?那麼傷從何來?我估計盧爸爸最初被判有罪後去找律師,而律師研究過相關資料,認為他可以嘗試上訴,所以他才堅持。其實上訴失敗他沒有損失,相反而上訴得值,就可以完全脫罪,why not try?
精彩👍
小醉俠 ,你好嗎? 期待已久 , 一定睇直播.
好!今晚見!😊
👍👍👍支持呀~~
多謝 ☺
多謝你的詳細分析,讓我學會了一些 critical thinking . 當時廚房及餐廳內應有其他職員及客人可做証,為什麼不傳詔他們作供呢?
呢一點亦都係好多人認為可疑既地方,有兩個可能既:一係就真係其他佢有郁手,所以唔方便搵人證,一係就係佢唔想搞到啲熟客!
一萬個支持
多謝你呀! 而家你唔使驚啦? 😊😊
雖然再一次趕唔到首播,但收工搭車返屋企即刻㩒入嚟收睇😁
唔緊要,都係果句,總有一日有機會既! ☺
@@siujuihap 見你仲未瞓,我想請教下[普通襲擊]會唔會留案底?謝謝🙇♀️
會! 不過唔使坐監,可以申請洗底!
@@siujuihap 謝謝🙇♀️辛苦晒😊
@@siujuihap 請問何謂“申請洗底”?如何洗?謝謝解答!係咪一般不涉及判監嘅刑事定罪都能洗?真的洗得清嗎?能拎到“完全乾淨”嘅良民證嗎?
勿以善小而不為之;勿以案小而不講之!醉俠兄,請儘量去講,我怕日後那些普通法溝大6法……🤔
是啊 最好是混入美國法例 看看美國怎樣对付的暴徒手法 香港应該学習
最好混入英,美法例,動輒可射殺暴徒,免講多句!
我比較相信控方!被告應該真係有出手,但唔憤氣,所以一直上訴。最後,控方應該發還重審先真正完結成件案。
我都覺得應該有出手。🤔
但20個食客都冇一個被傳召作供?
貪曾咁大單案都唔重審啦,呢啲只係罰一千幾百嘅濕碎case都要重審,真係天理不容呀。
想知道 駁回原因
審訊最初期都冇搵店員/食客做證人嗎?冇的話,點解唔搵既?
聽到個官話被告神情閃爍,俾人印象不誠實不可靠,偏執頑固,自圓其說,即刻諗起數字人🤣
😂😂:
@@pwc3717 全香港只有兩個人係用數字稱呼
@@pwc3717 數字,應該係SEVEN。數字人認該係小醉俠曾經分析過嘅濕碎案自辯主角。如果數字人睇到呢段片,一定對佢上訴好有幫助。
有興趣知上訴理據,而且唔介意 長片!情願長片 詳細,都唔要精簡 因為雞精片太多野忽略,謝謝你加州
任何人做得生意就要遵守法律,而唔係因為自己財政問題而犧牲其他人嘅利益香港政府亦需要對類似不顧周遭其他居民利益而犯法嘅人提高懲罰計唔掂條數,唔係犯法嘅理由
有興趣知道駁回上訴的理由🙏🏽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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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整件事,似乎這個襲擊罪跟周永恒的打架罪不同,舉証是趨向要嚴謹的。如果是這樣,那最初警察的調查太馬夫了,最起碼當時的二十多名食客全要問話,兼要上庭作供,番查當天的閉路電視,當時有甚麼人出入。食環署也要請更高級的職員上庭,看看當日两人是否依程序辦事。
盧爸爸版本不可信,如果當日律政司同意發還重審,盧爸爸輸硬
想了解全案在此+1
個低級裁判官話被告“眼神閃爍”,已經可以即刻宣判被告無罪。如果咁都能夠成為證據,咁只有Angelababy可以去做永遠勝利嘅被告,因為大家都喜歡佢“堅定誠實”嘅眼神。
所以有人自辯 法官可能更小心處理 今次呢個情況黎講 盧先生係得到左最後勝利
加油,希望有多啲香港奇案分析
多謝支持,我會努力! 😊
有興趣知道上訴理由🙏🙏
ruclips.net/video/JZa0dudQruI/видео.html
奇怪 明明目擊証人好多 但雙方都沒有傳召任何其他較中立嘅証人. 呢個算唔算疑點,算唔算控方舉証有不足?
同貪曾案一樣,因為法官同律政署放棄持彰顯公義,無發還重審,被釋放嘅疑犯都唔係沉冤得雪,只係大步檻過被放生:曾貪因為律政司放生唔重審保住份長糧,唔使做香港史上第一個貪污特首; 而盧爸爸就保住自己唔使孭案底。如果周永恆睇過呢條片,都應該有得著,因為如果法官無幫自辯嘅疑犯,已經可以質疑佢嘅公正性,案件唔嚴重嘅話,律政司又會放生疑犯,皆大歡喜。
一句講哂作為被告最好有代表律師,有法律知識的人代表你,代表你,代表你,唔係個個都可以做丁蟹,殺人唔係重點,重點係浪子回頭金不换🤣🤣。
就算係律師,如果未夠經驗,都會因出錯在法庭被法官指責,何況全無法律經驗既人! 😊😊
@@siujuihap 呢單案嘅關鍵正正係『無法律知識』嘅疑犯自辯,原審法官無幫『無法律知識』嘅盧爸爸,所以判佢無得到『公平審訊』,加上律政司放棄為雞毛蒜皮嘅案重審 (貪曾案都唔重審啦,唔通呢啲罰一千幾百嘅案先至用重審去彰顯公義咩,除非盧爸爸係黃絲啦),所以先至變成律政司放棄起訴嘅案件。如果疑犯一早請律師又堅持自己嘅口供,咁就無得上訴架喇。
原審無律師代表有優勢。好似呢單案咁,原審自辯就好容易搵位投訴自己得唔到『公平審訊』喇,當然,上訴果陣就梗係要有星級嘅律師幫手先得啦,OTHERWISE,無張達明?終審法官鬼睬你咩。
您做得好好,您係咪去搵法庭書記申請索取案件卷宗?因為我發現好多案件其實法庭書記處都唔會放審訊文件同裁決書上網,會叫人自己親身去問。
結論: 就算上訴得值, 並不代表盧爸爸沒有襲擊人, 只代表"審判時有不公平現象", 我自己則相信環保署職員沒有說謊, 只是今次盧爸爸好彩, 遇著大意的裁判官才上訴得值
👍👍👍👍👍👍
😊😊😊
香港治安實在非常嚴重!請関注處理!😮😮😮😢
有些微差異才顯得兩人沒有夾口供,亦不影響整件事情, insignificant 不認同足以斷定不一致。而証人有驗傷報告是實質証據。
大埔人 support
有無幫襯過盧爸爸,聽講好好食
@@siujuihap 都有幫襯過一兩次,係唔錯既
點解咁多人在食嘢 又會一個證人都無! 女職員呢?
👍
請問香港的終審法院可以自辩吗?
同樣不能自辯,要由大狀先撰寫上訴書的
相信被告是有袭击原告,但他很聪明,懂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
個人認為又唔太算係三個版本嘅...其實都係兩個版本~只係細節上有出入~我法律知識有限...完全睇唔出呢單案點樣會影響日後法院嘅審案原則~極其量只可以話比倒地方法院嘅法官喺審案時一個個別䅁例~🤔🤔🤔🤔🤔🤔🤔
因為上級法例案例是「強」過下級法院的案例的! 例如上訴庭可以唔跟上訴庭案例,但就一定要跟終審庭案例!而呢單案最大的意義係,將 1996 年 上訴庭司徒敬法官的判詞,由終審庭去確認了,所以從今那個案例的原則,便由上訴庭的級數,提升到終審庭的級數!變成原本上訴庭可以唔跟,變成以後上訴庭都要跟。😊😊
呀,補充多句,由於普通法係以案例為本的,所以案例的『強度』係好重要的, 96 司徒敬判詞,由上訴法院級數增強到終審法院級數,對裁判法院的判案考慮會好唔同的!另外,呢次級審庭對裁判官『有責任協助明顯無能力自辯的被告』,係有史以來最清楚的指引,所以以後裁判決院亦要以此為標準的!😄
都唔知點講...如果以正常情況下係啱嘅...而家...
咁我都明你講乜。。。
一聽到廣東話二話不說訂閱
請問法醫權威負責處理左咩?
上訴的其中一條支線,我完全無左這段片提及過,馬宣立為佢地義務寫報告,認為醫療報告不反映控方案情,上訴庭駁回的
請问被告是否最后都是自辩吗?一個普通人怎麼可以拗赢裁判官呢?
上訴時是不能自辯的,上訴時是得到港大校園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既幫助!
Sir, if there were not 3 witnesses, but 2. Would the law still protect the store owner? In other words if the officer and his manager did not testify differently, if the only witnesses are the owner and the officer, what would happen then?
google咗,原審裁判官係吳重儀
我想問下上訴有無請律師?呢啲上訴理由無係一個普通市民可以清晰提出。
要由律師提出架! 即使聆訊時唔用律師,但提出上訴都要由代表律師提出的
今晚坐定定等
一言為定!今晚首播見! 😊
👍👍👍👏👏👏
其實有啲好奇點解無傳召其他證人(譬如女職員或客人)作供?
呢樣都係其中一個可疑之處,當然,其實都有可能係因為果晚係無熟客,所以搵唔返啲客人返來做證!
女職員喎,不是熟客,係伙記
所以。。 我同你都係諗緊同一樣野。。 不過算啦,:我唔想造成公審效果! ☺
@@siujuihap 仲有一個食環同事呢?佢地原本三個人🤨
@@boko2460 通常如果控方認為另一個同事作供都只係講返同一樣野,就只係會召其中一個上庭作供的
想聽反駁上訴理由。
傳送門😄:ruclips.net/video/JZa0dudQruI/видео.html
其實法庭,唔一定係真相人,就會有錯重可以有“存疑”
31:03 🤭
🙏🙏🙏🙏🙏🙏🙏🙏👍
點解一定要用環保處指定,其他唔可以?
不是指定牌子,只是指定類形! ☺
看來被告是搶相機期間,不小心打人地個鼻一下。點解唔告阻礙/襲擊公職人員罪?
👋🏻🖐🏻👋🏻🖐🏻
歡迎,這段時間可以在即時通訊留言的,😄
小醉俠, 真心善意, 說話速度可以慢一點.
多謝你的意見!上次你的意見我都收到!但有時又唔想段片太長,太長的話,其實RUclips 的機制會使我的片去不到觀眾那裡的! 不過點都好!謝謝你的意見!我會繼續在兩者中取得平衡的! BTW,現實上我地認識一個人叫 DANNY DAO ,唔知會唔會就係你呢? 😀
@@siujuihap 由於小醉俠只是你的筆名, 我不知道你真名實姓, 說不定我們在現實世界真是認識都未定. 😄
@@dannydao1660 點都好!實在多謝你一直捧場及提出善意的意見! 我會繼續努力的!
@@siujuihap 最有印象一次係在你節目中第一次聽到Lucas Direction 呢個字, 只有法律界人仕才會用才會明白的專用詞. 一般市民(包括我)如不是看你的頻道應該一生人也未聽過, 認真增廣智識. 👍👍👏👏
律政司。。。同裁判官,真係唔知話係嚴謹定兒戲,係唔係職員咁重要既證人都無傳召。。。?
其實事主係上訴果時係咪有法律界高人幫手??但開始果時又點解會無律師呢??
對!係張達明教授義務幫佢,而且馬宣立教授都義務幫佢做法醫報告!另外, 起初係有當值律師免費幫佢的!但義務律師覺得佢應該認罪簽保守行為了事,但佢拒絕,所以當值律師唔再代表佢! 不過根據法庭紀錄,係被告唔再對當值律師作出任何指示,所以變成無律師代表佢!(其實我個人都比較趨向相信控方!但終審庭的責任係防止審訊不公,所以也讚同終審庭的判決)
@@siujuihap 呢個都真係香港法律系統既可貴之處!其他強權國家可能永遠都唔會明白!
@@siujuihap 明晒,是一個往後的捕署
其實沒有理由兩個證人要屈指被告打人的原因、有2O多人在場、難道連份工都唔緊要?😟
盧爸爸父子在大埔開設的小型餐廳現已結業, 原本是一個很感人的父子檔尋找理想的故事!憑著盧爸爸的廚藝,得到眾街坊的支持,餐廳生意不錯,但由於租金成本高,盧爸爸日間仍要做回他原本的三行工人,幫補收入,是一個很道地的香港故事!
我這段片不會提及背後這段感人故事,但希望大家知道這件案的主人翁,是有令人十分欣賞尊敬的背後故事的!
小醉俠師兄撮要得非常精彩!
結論尤其清晰。
很多人會誤以為終審庭判了兩位環保署督察講大話夾口供來屈被告。其實不然。
@@midnightrider8192 無錯,的確很多人誤會了!
啱啱聽完講多2句😅
終審法院只係確保盧爸爸會得到一個公平公正嘅審訊先至有呢個裁決,唔係話盧爸爸一定冇罪,我個人就認為有言語衝突,盧爸爸有作勢想打人,但冇直接打到人。因為正常情況下,如果真係打到嘅話會即時報警,唔係之後去先去報警。(補充少少,因為我本身做飲食業,食環循查通常都係入嚟行個轉,逗留時間唔長,除非有人投訴先會詳細調查)
我心中諗既同你差唔多,不過我估可能係有身體接觸,可能被告覺得咁唔算襲擊,而控方認為係! 不過。。。 事情過去。。 都係唔好公審! ☺
@@siujuihap 同意師兄所言。
不過大家心裡憑常理推想一下,則亦無妨,只要大家懂得分辨「想像的情況」與「真實的情況」始終有別。
這個想像空間,一面牆是被告盧先生為何一直自稱無辜,上訴到底。(或許有人會聯想到歐陽炳強吧?);另一面牆是當天發生了什麼事,兩位環保署督察會中途中止檢控?
另外,值得大家思考、醒悟的是:是什麼令到被告在原審時,沒有獲得公平審訊?
大家有時間,重看這次小醉俠師兄的影片,再下載兩份相關的上訴判案書來細讀。
寫得真係好好,我好鍾意睇關於奇案嘅RUclips,但都係得你咁有邏輯性,細緻分析,仲有咁詳細嘅法例知識;
你每次都會講返個法官係點解會咁樣判決,個案件有幾多個陪審員,點解用咁多日判,案件嘅時間線,每一個細節都表示得很清晰,睇完呢段片我好似置身現場一齊審理案件;
令我都想了解多啲法律, 我係小市民,對香港嘅司法制度完全唔識,但睇完你嘅片,都會了解到法理背後嘅常識,開始相信香港嘅司法制度, 係好細緻。
支持你!快啲出片!
我相信盧爸爸有出手,但可能係打到與打唔到之間,所以佢唔認,環保處職員最初未發現受傷,見冇乜事費事煩,早啲收隊收工,但被打職員返到去發覺原來自己受咗傷,條氣唔順,同上司講話要做「鳩」佢,所以遲咗一日報警。廚房佬打人成本唔高,最多罰錢守行為,但幾個環保署職員誣告係妨礙司法公正,冇咗份工隨時監都有得坐,相信唔會切佢生豬肉,加上在場咁多個食客,亦唔知道有冇閉路電視,唔相信幾個高薪公務員會冒呢個風險去老屈佢。
簡直是訓練邏輯和了解法律程序的精彩課堂!
多謝你的支持!
我認為有出手,因為食客是該店熟客。如当天無出手,应該有大把人帮盧先生做証。但大部分人知道有打也不為控方做認,是其實大家心中支持盧爸爸
你和個官一樣,假設店裡面全部都係熟客,
又假設如果是熟客就會幫盧生出黎做證!
如果係正苦職員在工作其間遇襲,應該即時報警,辯方可以就住呢點,「為何不即時報警」可以問清楚控方証人,去釐清當中既疑點!
第2
辯方為何只有一個証人出庭作供,
跟據控方試人口供,是有位女職員引領環保處職員入內。咁應該隨了食客本身,還有其它人在現場有可能目擊
多謝小醉俠,條片講嘅雖然係小型案件,但當中大有學問,呢啲小型案件甚少有主持人會講解,往往忽略咗其實每單案件都有值得大家探討嘅地方
多謝你的支持! ☺
睇醉哥奇案節目 小弟確實獲益良多
睇其他奇案節目 個主持就獲益良多
嘩!好句好句,好有衝動將呢個留言置頂!哈哈
繼續支持你!當個個都講緊大案嘅時候, 你講一啲小案件, 但係小案件嘅背後有著感人嘅故事同埋高質素嘅分析。雖然案件小, 但係都聽我出耳油。
多謝你給我的強心針! 😊
好想睇到留言有當時在場的食客留言,真係好想知道真實嘅情況!但係都係支持盧爸爸,佢係一個勇敢的人!
所有有關市民同正苦人員既案,法官就偏向相信正苦人員!我聽過幾單尼D抄牌、丢垃圾、警員拉人既case,唔同既法官都講同一句:點解咁多人唔拉,會拉你?我相信我地既執法人員……
無錯,所以我相信老闆無罪,而結果也是被判無罪~~~~
你咁讲就唔啱啦,首先如果係你所謂嘅偏袒咁個啲用來支持偏袒方嘅理據係偏出來嘅麼?所有被用於審判嘅理據一定係有記載嘎啦,唔係嘅話一早就有人出來challenge,啦。就算你話啲官官官相護,咁私人律師叻?讀緊law個啲叻?佢啲又冇利益關係。反而你啲觀點就有啲唔客觀啦,點解你會覺得執法人員就一定會老屈,平民就一定係冤枉嘅叻?需知道在雙方都係平民嘅案件裡,有犯法者嘅案件都唔少。咁點解你可以咁武斷地覺得只要當其中一方係執法人員,平民方就一定冇機率係果班犯罪者叻?如果你唔妥執法人員係因為覺得佢啲嘅所為係強姦公義,咁你在任何事件都擺入你嘅主觀意願而無視可能嘅真相依個行為難道唔係同你所唔妥嘅人有著一樣嘅本質嗎?所有嘅組織,機構都有毒瘤,但係一竹竿打一船人只有偽公義者所為。
@@Amamiya_Hashi 我講既係事實,我都親耳聽過3個唔同法官,講話相信執法人員,唔會亂黎等等既說話,唔係客唔客觀。亦唔係你所想,當然所有上堂既野都會有記錄。警方係學堂已經有經佢點比口供,點寫,寫D咩令入罪機會大D,真係一字不漏?尼樣已經無左客觀。律師有叻有唔叻,但有幾多人會比人抄牌,丢垃圾會或者小小事會請律師去?可能你唔係香港人,又或者小接觸到尼D事,唔清楚佢地做野手法係點!香港既法律,有錢有面請到好律師,你就一定好過D,尼樣就可能係我偏見!
很精彩,很詳細,香港好少youtuber做這樣詳盡法庭審案的內容。讚!
🤔..well, 首先作一般判事審訊,如被告未有代表律師,係有一定既"吃規"!如當面對原告者有一定法律知識及入罪程序時,被告會處於極不利環境下被審判!再講番兩證人口供差異好明顯是: 1) 受害人與第一證人(上司)進入餐廳內係有時間上分別的.2) 受害人亦提到彼此有分開各不同位置,而受害人先行入內的.3) 受害人說進入時間與上司進入差異有15分鐘、引進人亦分有"職員"及"女職員".4) 第一證人說入內時已見被告衝出權打受害人,與受害人說先用鑊鏟警告、再回內後走出施擊!- 以上證供不算是微差,而有理由相信證人口供有偏頗受害人而經過"修飾"!因為重點在兩者進入時間有15分鐘差異,而口供中亦同說: 『又係你XX黎攪我呀!』所以終審庭有理由相信口供應經『人為修飾』,對被告不公,亦不代表被告未有對受害人施襲!😑
一單細案都可以講出其重要之處同對司法界嘅影響力!!!真係厲害!!!
多謝欣賞! ☺
個裁判官個樣咁熟嘅?喔原來係吳重儀
明白哂
好有養份既片呀!
支持另片講及上庭就4項上訴原因既看法
逐步逐步,雖然聽落有長氣,而每一次長氣重覆,都係令聽眾消化緊,好勁
同埋想知被告由自辯打到終審,時間線同所得既法律支援
題外話,之前hello kitty,同五鬼山我都係等屋企有人先聽,反而呢單同渣男案生活化好多,同認多左野
超感謝
好感謝!
2017 九月原審,
2019 年駁回上訴
2021 年終審上訴得直
上訴係得到港大校園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協助,由張達明教授主導上訴!
支持
欣賞題材夠特別 奇案有時唔一定要係講啲恐怖血腥既題材
分析又夠獨特 youtube 好多都係上網左抄右抄自己再執執就當一條片
睇你既片有好多內容都係上網搵唔到
多謝你欣賞呀
好精彩!
多謝欣賞!
無論說得怎樣合理或不合理也好,有做就是有做,無做就是無做,天知曉,人類往往只能看到表面而已。
有興趣知上訴理由🙋🏻♂️
雖然較前部份好多重重複複,不過後面法庭審訊的分析、重點就非常精彩👍👍
我有睇曬d廣告。先睇你段片。
辛苦小醉俠啦!
多謝你的支持呀! 😊😊😊😊
感謝分享!
期待!謝謝!
今晚首播見! 😊
期待中,🦒🦒🦒
Best utube videos on crimes that I have seen. V educational. Thank you so much.
今時今日先睇咋,好好聽呀,我鍾意你講嘢講到好似同我講嘢咁,請問係咪冇其他證人睇到事發經過啊?
我相信有人見到嘅,但雙方都無傳召證人!
2022-08-24, 開始 翻睇十次 支持 小醉俠
我係第一千個LIKE😁 製作非常認真高質, 請繼續努力
多謝鼓勵!
我信比告講真話。
謝謝分享
Well said! Sending you my support! 💪
多謝!我都等緊你的新片! 😊
高質
剛剛睇,唯有轉頭睇重播😆
有心唔怕遲! ☺
依個case 幾好趣
每次你嘅出品我都要n咁多次,深入去睇返邏輯分析,獲益良多
多謝你! 要聽N 次可能是反映我的失敗,因為表達不夠清𥇦,但也可反映我的成功,因為可以使你沒有放棄繼續研究!😊😊
@@siujuihap 唔好咁講,我欣賞的是你對案情嘅分析,好多時啲細節因為唔係睇住文字,淨係聽又或者揸緊車,要聽多幾次先會深入了解,咁樣先會清楚究竟事序、人物講嘅口供同埋事情如何發展,真心喺呢一個案件裏面睇到法官點樣請幫食環署嘅職員,小市民經常比強勢壓迫,近呢幾年已經越嚟越明顯,我已經有一段好長嘅時間,逃避去睇新聞,因為好多嘢,就算係法庭,已經唔係完全彰顯公義嘅地方,可悲😔⋯⋯可能係我理解能力唔太好,其實我諗會唔會可以咁樣,例如控方辯方整一個圖表例如:左邊👈🏻控方如何説,右邊👉🏻如何講,一個圖睇到晒,而家你係跟住案情出文字表達,唔知我表達得是否清晰呢?
@@siujuihap 我都有重聽嘅需要,所以聽得較慢。一來因為我通常係邊做其他事時邊聽的。二來重聽係有“像牛隻反芻原理”一樣,反覆消化吸收唔同嘅養份。
學習複雜嘅知識,本就應依靠重溫及反復思考。
你真係藝高人膽大,有大案唔講,講單咁細既案!
亦有可能係眼高手低! 😆
單案雖然係小事,但對司法界有重大嘅影響力,佢應該係focus係呢一點到
其實咩案都講下又有咩問題? 我都唔知有這單嘢
唔好誤會,其實我是讚緊小醉俠的
期待中🦒🦒
今晚首播見! 😊
長知識!👍🏻🙏🏻
多謝你的捧場啊!
實在是裁判官、法官手掌上來回過招,即使我平時對食環印象不佳,但今次我相信食環職員誠實。那些差異只代表二人沒有預先夾定完美証供。
我猜你誤會了,終審庭意思唔係話判斷佢兩個作野,終審庭係指責原審裁判官在這些差異出現時,沒有協助無律師代表的被告對證人就差異盤問,而使證人沒機會就差異解釋,那便不知證人是否真的存在分歧,而做成審訊不公
有興趣
期待!
今晚首播見! 😊
@@siujuihap 小弟也睇定上訴判案書來備課。
此案摘要﹕
1. 上訴人案發時是一名主廚,營運一間食店。他被控襲擊一名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督察,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相關罪行」)。
2. 原審時,裁判官吳重儀(「裁判官」)接納兩名環保署人員(「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及拒絕相信上訴人的證供。故此,裁判官裁定上訴人相關罪行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林嘉欣(「暫委法官」)駁回上訴人就定罪的上訴。在本院席前,上訴人爭辯説裁判官主持原審的過程及對證供的處理令他無從獲得公平審訊。
3. 由於上訴人在原審時沒有律師代表,所以裁判官有責任協助他進行抗辯,並公平及公正地主持審訊。裁判官亦有責任處理並解釋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中重要的不一致之處。
4. 就本案而言,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當中有數處不一致的地方,其中包括上訴人何時離開廚房,以及他何時據稱干犯相關罪行。裁判官沒有處理那些分歧。暫委法官裁定,那些分歧並不影響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可信性及可靠性。
5. 本院裁定,由於上訴人的唯一抗辯是完全否認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所以那些不一致的地方是重要的。裁判官沒有處理那些不一致的地方及協助上訴人向該兩名環保署人員指出那些不一致的地方,問他們同意與否;再加上裁判官在協助上訴人盤問該兩名環保署人員期間,她向上訴人所作出的提問,均令上訴人不能獲得公平審訊。
最終判決﹕
6. 故此,本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
自己辯護得好厲害👍🏻
30- 03 -2021
01:42留言 按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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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晚首播見
點會被打唔即刻報警,好唔合邏輯
期待
我最近都睇左你的片!講得好好呀!
Interesting. 我認為盧爸爸應該有出手傷人。環保署要砌佢,都不會自殘自己吧?那麼傷從何來?
我估計盧爸爸最初被判有罪後去找律師,而律師研究過相關資料,認為他可以嘗試上訴,所以他才堅持。其實上訴失敗他沒有損失,相反而上訴得值,就可以完全脫罪,why not try?
精彩👍
小醉俠 ,你好嗎? 期待已久 , 一定睇直播.
好!今晚見!😊
👍👍👍支持呀~~
多謝 ☺
多謝你的詳細分析,讓我學會了一些 critical thinking . 當時廚房及餐廳內應有其他職員及客人可做証,為什麼不傳詔他們作供呢?
呢一點亦都係好多人認為可疑既地方,有兩個可能既:一係就真係其他佢有郁手,所以唔方便搵人證,一係就係佢唔想搞到啲熟客!
一萬個支持
多謝你呀! 而家你唔使驚啦? 😊😊
雖然再一次趕唔到首播,但收工搭車返屋企即刻㩒入嚟收睇😁
唔緊要,都係果句,總有一日有機會既! ☺
@@siujuihap 見你仲未瞓,我想請教下[普通襲擊]會唔會留案底?謝謝🙇♀️
會! 不過唔使坐監,可以申請洗底!
@@siujuihap 謝謝🙇♀️辛苦晒😊
@@siujuihap 請問何謂“申請洗底”?如何洗?謝謝解答!
係咪一般不涉及判監嘅刑事定罪都能洗?真的洗得清嗎?能拎到“完全乾淨”嘅良民證嗎?
勿以善小而不為之;
勿以案小而不講之!
醉俠兄,請儘量去講,我怕日後那些普通法溝大6法……🤔
是啊 最好是混入美國法例 看看美國怎樣对付的暴徒手法 香港应該学習
最好混入英,美法例,動輒可射殺暴徒,免講多句!
我比較相信控方!被告應該真係有出手,但唔憤氣,所以一直上訴。最後,控方應該發還重審先真正完結成件案。
我都覺得應該有出手。🤔
但20個食客都冇一個被傳召作供?
貪曾咁大單案都唔重審啦,呢啲只係罰一千幾百嘅濕碎case都要重審,真係天理不容呀。
想知道 駁回原因
審訊最初期都冇搵店員/食客做證人嗎?冇的話,點解唔搵既?
聽到個官話被告神情閃爍,俾人印象不誠實不可靠,偏執頑固,自圓其說,即刻諗起數字人🤣
😂😂:
@@pwc3717 全香港只有兩個人係用數字稱呼
@@pwc3717 數字,應該係SEVEN。數字人認該係小醉俠曾經分析過嘅濕碎案自辯主角。
如果數字人睇到呢段片,一定對佢上訴好有幫助。
有興趣知上訴理據,而且唔介意 長片!
情願長片 詳細,都唔要精簡 因為雞精片太多野忽略,謝謝你
加州
任何人做得生意就要遵守法律,而唔係因為自己財政問題而犧牲其他人嘅利益
香港政府亦需要對類似不顧周遭其他居民利益而犯法嘅人提高懲罰
計唔掂條數,唔係犯法嘅理由
有興趣知道駁回上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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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整件事,似乎這個襲擊罪跟周永恒的打架罪不同,舉証是趨向要嚴謹的。如果是這樣,那最初警察的調查太馬夫了,最起碼當時的二十多名食客全要問話,兼要上庭作供,番查當天的閉路電視,當時有甚麼人出入。食環署也要請更高級的職員上庭,看看當日两人是否依程序辦事。
盧爸爸版本不可信,如果當日律政司同意發還重審,盧爸爸輸硬
想了解全案在此+1
個低級裁判官話被告“眼神閃爍”,已經可以即刻宣判被告無罪。如果咁都能夠成為證據,咁只有Angelababy可以去做永遠勝利嘅被告,因為大家都喜歡佢“堅定誠實”嘅眼神。
所以有人自辯 法官可能更小心處理
今次呢個情況黎講 盧先生係得到左最後勝利
加油,希望有多啲香港奇案分析
多謝支持,我會努力! 😊
有興趣知道上訴理由🙏🙏
ruclips.net/video/JZa0dudQruI/видео.html
奇怪 明明目擊証人好多 但雙方都沒有傳召任何其他較中立嘅証人. 呢個算唔算疑點,算唔算控方舉証有不足?
同貪曾案一樣,因為法官同律政署放棄持彰顯公義,無發還重審,被釋放嘅疑犯都唔係沉冤得雪,只係大步檻過被放生:曾貪因為律政司放生唔重審保住份長糧,唔使做香港史上第一個貪污特首; 而盧爸爸就保住自己唔使孭案底。
如果周永恆睇過呢條片,都應該有得著,因為如果法官無幫自辯嘅疑犯,已經可以質疑佢嘅公正性,案件唔嚴重嘅話,律政司又會放生疑犯,皆大歡喜。
一句講哂作為被告最好有代表律師,有法律知識的人代表你,代表你,代表你,唔係個個都可以做丁蟹,殺人唔係重點,重點係浪子回頭金不换🤣🤣。
就算係律師,如果未夠經驗,都會因出錯在法庭被法官指責,何況全無法律經驗既人! 😊😊
@@siujuihap 呢單案嘅關鍵正正係『無法律知識』嘅疑犯自辯,原審法官無幫『無法律知識』嘅盧爸爸,所以判佢無得到『公平審訊』,加上律政司放棄為雞毛蒜皮嘅案重審 (貪曾案都唔重審啦,唔通呢啲罰一千幾百嘅案先至用重審去彰顯公義咩,除非盧爸爸係黃絲啦),所以先至變成律政司放棄起訴嘅案件。
如果疑犯一早請律師又堅持自己嘅口供,咁就無得上訴架喇。
原審無律師代表有優勢。好似呢單案咁,原審自辯就好容易搵位投訴自己得唔到『公平審訊』喇,當然,上訴果陣就梗係要有星級嘅律師幫手先得啦,OTHERWISE,無張達明?終審法官鬼睬你咩。
您做得好好,您係咪去搵法庭書記申請索取案件卷宗?因為我發現好多案件其實法庭書記處都唔會放審訊文件同裁決書上網,會叫人自己親身去問。
結論: 就算上訴得值, 並不代表盧爸爸沒有襲擊人, 只代表"審判時有不公平現象", 我自己則相信環保署職員沒有說謊, 只是今次盧爸爸好彩, 遇著大意的裁判官才上訴得值
👍👍👍👍👍👍
😊😊😊
香港治安實在非常嚴重!請関注處理!😮😮😮😢
有些微差異才顯得兩人沒有夾口供,亦不影響整件事情, insignificant 不認同足以斷定不一致。
而証人有驗傷報告是實質証據。
大埔人 support
有無幫襯過盧爸爸,聽講好好食
@@siujuihap 都有幫襯過一兩次,係唔錯既
點解咁多人在食嘢 又會一個證人都無! 女職員呢?
👍
請問香港的終審法院可以自辩吗?
同樣不能自辯,要由大狀先撰寫上訴書的
相信被告是有袭击原告,但他很聪明,懂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
個人認為又唔太算係三個版本嘅...其實都係兩個版本~只係細節上有出入~
我法律知識有限...完全睇唔出呢單案點樣會影響日後法院嘅審案原則~
極其量只可以話比倒地方法院嘅法官喺審案時一個個別䅁例~🤔🤔🤔🤔🤔🤔🤔
因為上級法例案例是「強」過下級法院的案例的! 例如上訴庭可以唔跟上訴庭案例,但就一定要跟終審庭案例!而呢單案最大的意義係,將 1996 年 上訴庭司徒敬法官的判詞,由終審庭去確認了,所以從今那個案例的原則,便由上訴庭的級數,提升到終審庭的級數!變成原本上訴庭可以唔跟,變成以後上訴庭都要跟。😊😊
呀,補充多句,由於普通法係以案例為本的,所以案例的『強度』係好重要的, 96 司徒敬判詞,由上訴法院級數增強到終審法院級數,對裁判法院的判案考慮會好唔同的!
另外,呢次級審庭對裁判官『有責任協助明顯無能力自辯的被告』,係有史以來最清楚的指引,所以以後裁判決院亦要以此為標準的!😄
都唔知點講...如果以正常情況下係啱嘅...而家...
咁我都明你講乜。。。
一聽到廣東話二話不說訂閱
請問法醫權威負責處理左咩?
上訴的其中一條支線,我完全無左這段片提及過,馬宣立為佢地義務寫報告,認為醫療報告不反映控方案情,上訴庭駁回的
請问被告是否最后都是自辩吗?一個普通人怎麼可以拗赢裁判官呢?
上訴時是不能自辯的,上訴時是得到港大校園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既幫助!
Sir, if there were not 3 witnesses, but 2. Would the law still protect the store owner? In other words if the officer and his manager did not testify differently, if the only witnesses are the owner and the officer, what would happen then?
google咗,原審裁判官係吳重儀
我想問下上訴有無請律師?呢啲上訴理由無係一個普通市民可以清晰提出。
要由律師提出架! 即使聆訊時唔用律師,但提出上訴都要由代表律師提出的
今晚坐定定等
一言為定!今晚首播見! 😊
👍👍👍👏👏👏
其實有啲好奇點解無傳召其他證人(譬如女職員或客人)作供?
呢樣都係其中一個可疑之處,當然,其實都有可能係因為果晚係無熟客,所以搵唔返啲客人返來做證!
女職員喎,不是熟客,係伙記
所以。。 我同你都係諗緊同一樣野。。 不過算啦,:我唔想造成公審效果! ☺
@@siujuihap 仲有一個食環同事呢?佢地原本三個人🤨
@@boko2460 通常如果控方認為另一個同事作供都只係講返同一樣野,就只係會召其中一個上庭作供的
想聽反駁上訴理由。
傳送門😄:
ruclips.net/video/JZa0dudQruI/видео.html
其實法庭,唔一定係真相
人,就會有錯
重可以有“存疑”
31:03 🤭
🙏🙏🙏🙏🙏🙏🙏🙏👍
點解一定要用環保處指定,其他唔可以?
不是指定牌子,只是指定類形! ☺
看來被告是搶相機期間,不小心打人地個鼻一下。點解唔告阻礙/襲擊公職人員罪?
👋🏻🖐🏻👋🏻🖐🏻
歡迎,這段時間可以在即時通訊留言的,😄
小醉俠, 真心善意, 說話速度可以慢一點.
多謝你的意見!上次你的意見我都收到!但有時又唔想段片太長,太長的話,其實RUclips 的機制會使我的片去不到觀眾那裡的! 不過點都好!謝謝你的意見!我會繼續在兩者中取得平衡的! BTW,現實上我地認識一個人叫 DANNY DAO ,唔知會唔會就係你呢? 😀
@@siujuihap 由於小醉俠只是你的筆名, 我不知道你真名實姓, 說不定我們在現實世界真是認識都未定. 😄
@@dannydao1660 點都好!實在多謝你一直捧場及提出善意的意見! 我會繼續努力的!
@@siujuihap 最有印象一次係在你節目中第一次聽到Lucas Direction 呢個字, 只有法律界人仕才會用才會明白的專用詞. 一般市民(包括我)如不是看你的頻道應該一生人也未聽過, 認真增廣智識. 👍👍👏👏
律政司。。。同裁判官,真係唔知話係嚴謹定兒戲,係唔係職員咁重要既證人都無傳召。。。?
其實事主係上訴果時係咪有法律界高人幫手??但開始果時又點解會無律師呢??
對!係張達明教授義務幫佢,而且馬宣立教授都義務幫佢做法醫報告!
另外, 起初係有當值律師免費幫佢的!但義務律師覺得佢應該認罪簽保守行為了事,但佢拒絕,所以當值律師唔再代表佢! 不過根據法庭紀錄,係被告唔再對當值律師作出任何指示,所以變成無律師代表佢!
(其實我個人都比較趨向相信控方!但終審庭的責任係防止審訊不公,所以也讚同終審庭的判決)
@@siujuihap 呢個都真係香港法律系統既可貴之處!其他強權國家可能永遠都唔會明白!
@@siujuihap 明晒,是一個往後的捕署
其實沒有理由兩個證人要屈指被告打人的原因、有2O多人在場、難道連份工都唔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