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直擊! 河濱公園一位難求 破百台「租賃車」停整排

Поделиться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0 окт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409

  • @CheongWei-y2n
    @CheongWei-y2n День назад +164

    開租車店沒有車庫,全部停在公共場所也是奇耙
    應該規定租車業者擁有相對應的停車庫才能營業,修車行也比照辦理,一推把人行道公共設施帶或騎樓當自家的營業用地

    • @張鬍鬚-c9o
      @張鬍鬚-c9o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就成本外部化阿,但也沒違法

    • @雲翔許
      @雲翔許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7

      ​@@張鬍鬚-c9o人家也是停正常的停車格,也是有付錢,算是很棒了❤❤❤❤❤❤

    • @黃順興-k4i
      @黃順興-k4i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那裡也很多車主也是一停就一個星期或一個月。

    • @baozi9487-6
      @baozi9487-6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騎樓產權本來就私有是在哈囉喔

    • @shihjenchen
      @shihjenchen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大部分的騎樓都是私人財產,但使用權是公有

  • @KLPTVS
    @KLPTVS День назад +126

    改成計時的就可以解決了。

    • @lexcd1977
      @lexcd1977 23 часа назад +19

      只會連一般民眾也一起解決了

    • @優忘
      @優忘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如果更改計時 找個單位來違規 說有人破壞規定 只好😂

    • @方勝劉
      @方勝劉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lexcd1977 不會
      第一小時免付費
      第二小時10元
      第八小時80元台幣

    • @eric-gm4ed
      @eric-gm4ed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半小時前免費就好

    • @jim85858
      @jim85858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調高營業車輛停車費率就好~或是增設短時間停車專用停車格讓想運動的人可以停車.常常有些人濫用政府的美意~才導致現在的法律亂七八糟.

  • @h29237317
    @h29237317 День назад +68

    公有停車位是給大眾使用的,不是給你長期霸占使用的,有繳錢也是一樣,台北市預售屋停車位三百萬起跳,河堤停車場一天三十元是在搞笑喔,永和河堤停車場一天就一百元了。

    • @j80110344
      @j80110344 4 часа назад +1

      ㄧ天才30喔!賺爛

  • @alsontseng1775
    @alsontseng1775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89

    是呀,使用者付費是沒錯,既然租賃業主這麼大聲,這麼嗆,那快調整收費方式,比照台北市路邊停車,1個小時40元,希望到時候業主還可以繼續大聲,繼續停,為國庫多繳些錢

    • @TheA0922732298
      @TheA0922732298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比造台北 這就是台北....台北市內湖區彩虹河濱公園.

    • @yvettepo6656
      @yvettepo6656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以時間收費,大家公平!

    • @johnsonchan7287
      @johnsonchan7287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每次限停四小時,超過時間直接拖吊就解決這個問題了。

    • @newyorkqq
      @newyorkqq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調成一小時 10元,累積沒有上限,一台停一整天240元,看他有幾台車 夠他停

    • @xing.3724
      @xing.3724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newyorkqq 10元真便宜 路邊都不只10元了 你人真好啊

  • @chih-yuwahm983
    @chih-yuwahm983 День назад +47

    改成計時收費. 馬上開走

  • @ryback8732
    @ryback8732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24

    台灣很多重要地點的停車場, 路邊停車不實施外國常見的3小時以上累計加成收費, 卻希望使用者不停? 跟咖啡店自己不限制用餐時間, 卻希望民眾不要喝太久一樣, 這根本就是鄉愿.

    • @張傑-k7m
      @張傑-k7m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累積加成...同一個停車場(不能是同一個停車位)第二天停算10倍價錢

    • @test123testabcd
      @test123testabcd 4 часа назад

      @@ryback8732 看路段吧,我還是很常看到累進費率的停車格啊

  • @MozunDeach
    @MozunDeach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應該用累進計費,單日30元後,隔日後300,第三日就視為月租3000元為上限

    • @biaohengyin8969
      @biaohengyin8969 3 часа назад

      沒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文山區、北投區很多一天30、50元的停車格,都被人用重機佔位子,同樣的車主汽機車交換停。

  • @bryandong
    @bryandong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1

    如果租賃車行的貨車、廂型車,可以這樣合法占用停車格...
    那相同性質(如iRent)共享汽車,又何需另外制訂「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來管制,並要求業者得繳納權利金?

  • @superchen1226
    @superchen1226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32

    看這個營業者態度,提高費率,而且要採累計費率,5小時就破300,8小時破一千,那些自以為聰明的業者就不敢停,逃之夭夭

    • @劉加圓
      @劉加圓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累進費率不錯,對短期使用者影響不大,這業者這麼秋就漲爆,有本事繼續停。

    • @evelynchen5425
      @evelynchen5425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搞不好租賃業者就會進進出出停車場,避開累進😂

    • @DenDen-tz6sr
      @DenDen-tz6sr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evelynchen5425 光這樣移動 整天移車就飽了>

    • @evelynchen5425
      @evelynchen5425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DenDen-tz6sr 反正是員工移,老闆沒差😂

    • @foxbobo19
      @foxbobo19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可以啊,然後附近住戶也不會去停了

  • @C-wg2vp
    @C-wg2vp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2

    使用者付費,沒有所謂的霸佔。假如停車場長時間一位難求的話,收費則應該做適當調整。不過根據公務人員的效率,這大概也沒那麼容易吧。

  • @邱文俊-u3e
    @邱文俊-u3e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6

    有商業行為的佔車位就應重罰吧!

    • @李先生-i1t
      @李先生-i1t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沒法規如何重罰,業者說完全合法呀。

    • @sean8048
      @sean8048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有繳錢 沒違法

    • @jim11111
      @jim11111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李先生-i1t 那就立法阿
      交通部一堆現行腦殘法規.不就這些人立的

  • @adenins
    @adenins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美堤河濱之前也是「計次」收費,每次去打球都很難有位子,後來改「計時」後,車位就很好找了

  • @Liquidplantium
    @Liquidplantium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我去年的時候就投訴1999關於這個問題,後來也只是回覆我說,“這邊周轉率是偏低,研議提高收費。” 過了一年,還是這個官腔😂

  • @weihanchen8280
    @weihanchen8280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9

    採累進計費,停越久收越多,上限30天收6000元,比照普通月租用戶。

    • @Quintin.C
      @Quintin.C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其實很多都附近住戶再停,我建議是早上停超過三小時開罰

  • @hhccjj1115
    @hhccjj1115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11

    簡單!!累進費率,第1~2小時2~30元/時,第3小時~4小時40-60元/時,第5小時100元/時,我就不信租賃車業者還會占用。

    • @whwh1108
      @whwh1108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那老闆就會派人不停的移動,換車位

    • @Somethingcomeout
      @Somethingcomeout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whwh1108 這樣他貨車一直不停發動又熄火應該會先壞掉....

    • @whwh1108
      @whwh1108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Somethingcomeout 哈哈哈哈,確實是

    • @test123testabcd
      @test123testabcd 4 часа назад

      @@hhccjj1115 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累進費率的停車格,但河堤有必要嗎?

  • @owensleetw
    @owensleetw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這個車場是以計次收費,費率與停車方式管理可以調整,以車號辨識入出場方式判斷進出時間天數,停車費倍增,長期佔用無優勢自然會退出。

  • @user-ty7yi5bm3z
    @user-ty7yi5bm3z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7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這種營業成本外部化的行為

    • @test123testabcd
      @test123testabcd 4 часа назад

      @@user-ty7yi5bm3z 停收費停車格還算成本外部化嗎?

    • @sttit
      @sttit 3 часа назад

      @@test123testabcd營業車是啊

  • @Kai-oz4bm
    @Kai-oz4bm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5

    去管這些有付錢的,為什麼不去在乎那些路邊當自己家各種佔位的呢?

    • @Quintin.C
      @Quintin.C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那停好事多不是更好

    • @baronashura8757
      @baronashura8757 4 часа назад

      應為 來河濱公園 ,真正有需要的人 沒有車位。。。

    • @test123testabcd
      @test123testabcd 4 часа назад

      @@Kai-oz4bm +1

  • @user-cl2qq4ro3e
    @user-cl2qq4ro3e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台北市政府核准業者時要附帶條件要有業者自己的停車位,不是公共民眾停車格

  • @安-v1r
    @安-v1r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以目前規定是不違法~要嚇阻就是改計時一日上限500~對所有駕駛都公平

  • @toploaderr
    @toploaderr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6

    累進費率呀,大家都想得到,只有官員想不到...

  • @petermouse
    @petermouse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改柵欄電子繳費就能解決了
    計次30元
    一個月也才900元出頭
    確實是蠻便宜的。

  • @tddt2000
    @tddt2000 День назад +19

    修法 營業車連續停放
    加倍計費就好,覺得貴就會滾了

    • @baronashura8757
      @baronashura8757 4 часа назад

      累進費率 更好, 自用車 也會把這當 便宜 的 長期停車塲, 來河濱公園 ,真正有需要的人 沒有車位。。。

  • @poxinchen8876
    @poxinchen8876 День назад +30

    計次收費搶不到找記者
    調成計時收費後嫌貴再找記者
    新聞永動機

  • @費先生-t3v
    @費先生-t3v День назад +11

    ...太誇張了 有夠自私

  • @mingchiaj
    @mingchiaj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這營業登記法規也太奇怪 一台車就該配一個車位才對吧

  • @邱湧皓
    @邱湧皓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8

    業者也是按照政府的規定來做的啊!公共停車場每個人都能使用,想要讓停車位加速輪轉應該是要政府更改規則吧

  • @tomandcry
    @tomandcry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在法規未修訂之前,惡法亦法,雖然業者長期佔用很擾民,但人家使用者付費,也沒錯。你都能要求租賃公司自備車位了,那你自己買車之前是不是也該自備車位呢? 不能因為自己停不到,而兩套標準

  • @uranusnini
    @uranusnini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查了一下台北一個月大概是4000-6000/月不等,也就是說停一天至少超過120元以上他才有可能感到痛,然後到時損失最大的還是一般民眾,變相增加停車成本,很多風景區都有這類問題(像之前的露營車也是,無論怎麼處理最後受傷的都是一般遊客)。

  • @再次偉大
    @再次偉大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計次收費不合理..一天30是在開玩笑嗎?

    • @邱政富-p9q
      @邱政富-p9q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代表市政府心腸好。鼓勵市民來河濱散步、運動,請問有不好嗎?
      你是邊緣人吧?沒去過河濱

    • @PC-ci9kl
      @PC-ci9kl 4 часа назад

      @@邱政富-p9q 運動一整天喔LOL

    • @邱政富-p9q
      @邱政富-p9q 4 часа назад

      @@PC-ci9kl 當然不可能呀!!!
      那是那些業者長期霸佔,造成去運動散步踏青的人不便。
      你是不是文盲

  • @台灣人-i6u
    @台灣人-i6u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租賃車沒有付停車費嗎?
    應該是督促政府部門規劃租賃公司自備停車位

  • @黃識
    @黃識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以前松河街(基隆河旁)是計次50元,每次上班日都一位難求,但是只要下班或假日都是一堆位子,改成計時20還是一位難求,河濱停車格改不了嗎?

  • @張白玲-h6z
    @張白玲-h6z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我們這邊停車場有分月租費跟一般停車費分開停,所以不怕沒有停不了的問題😂。

  • @二哥-j2x
    @二哥-j2x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與其想法去處理此事
    而且只是漲停車費解決不了問題
    倒不如限制車輛數量或是規定車行只能有幾輛車
    而且業主只能開多家公司來增加車輛
    這樣政府才是向業主一對一收費其餘百姓才不會受害
    在說一台停車費收費速度很慢
    直接一個個公司行號收取營業稅比較大量收入吧!

  • @eddie3b8
    @eddie3b8 День назад +24

    之前大直也是這樣,被應曉薇改成計時就沒人停了,然後她就選不上議員了,現在在牢房裡

    • @Flash_Men1
      @Flash_Men1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9

      應曉薇是萬華區,管內湖大直幹嘛?

    • @玉米-u9x
      @玉米-u9x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Flash_Men1 我也是好奇 明明不同區的 我滿臉問號?

    • @ProabenTV
      @ProabenTV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Flash_Men1 萬華都可以喬松山了~

    • @eddie3b8
      @eddie3b8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Flash_Men1 請Google「 美堤河濱公園 應曉薇」就可以看到新聞
      應該是吃飽太閒

    • @zoemse3866
      @zoemse3866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應曉薇現在還是議員,只是被抓了

  • @詹吉-x9i
    @詹吉-x9i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路邊免錢佔位的更一堆啊 怎麼沒人敢說
    就算停車場弄的再大 5成也不會去停收費停車場 寧願路邊免費停好停滿

  • @chihliu7312
    @chihliu7312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改一小時20元,第二小時要30,第三小時100,單日上限600,那些車就走掉了

  • @3837923
    @3837923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沒違規也被拿來上新聞。
    有沒有可能是長期要停放的私家車主,找認識的記者來圍事?

    • @Flash_Men1
      @Flash_Men1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小時五十吧

    • @user-cl2qq4ro3e
      @user-cl2qq4ro3e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業者要有自行建造停車塔或停車場。已經干擾到一般民眾停車權益

    • @徐鵬達-e7p
      @徐鵬達-e7p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這說法挺好笑的 是啊 沒違法 但這種作為真心覺得對嗎?一家公司鑽這種漏洞來省 也是夠沒水準的

    • @Sean-rl3zh
      @Sean-rl3zh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完美展現何謂文化素質低落的留言😊

  • @test123testabcd
    @test123testabcd День назад +19

    有繳錢為什麼不能停?

    • @superchen1226
      @superchen1226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因為很便宜,看樣子要tag蔣萬安了

    • @方勝劉
      @方勝劉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不道德
      沒違法

    • @陳伯安-w7t
      @陳伯安-w7t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營業行為啊,就像垃圾營業場所要花錢請人回收處理,不能丟一般大眾的垃圾車

    • @方勝劉
      @方勝劉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test123testabcd 不道德沒公德心
      停太超過會害一般民眾去運動公園沒地方停車

    • @shmtw
      @shmtw 11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他沒違法也不能說啥

  • @foryougood7734
    @foryougood7734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改成計時 一個小時20 一天最高200
    笑死人 開店沒有車位停
    那些買車的民眾也沒租停車位 整天搶路邊的
    一堆沒車位的學人家買車 然後整天為了車位吵架

    • @slis617
      @slis617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就算有買車位 請問開車出門 車位可以順便帶出去嗎?

  • @user-ht6ml6tl5c
    @user-ht6ml6tl5c День назад +8

    以前都停好市多免錢的,現在都繳30元了還要怎樣?

    • @Flash_Men1
      @Flash_Men1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改成一小時五十元

  • @ddr5ecc768
    @ddr5ecc768 Час назад

    業者目前完全合法,需改變的是停車規範,使用累進費率與禁停過夜或超過24小時,違者拖吊。此規則一出絕對馬上見效

  • @亮亮0303
    @亮亮0303 4 часа назад

    的確!沒有問題!
    無解!
    只能說還是衰小到一般去那需要停車的民眾!

  • @marcokuo5228
    @marcokuo5228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一個小時調30元就好了

  • @JimmyKing-jg3er
    @JimmyKing-jg3er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建議,每日只能限停一個車位號碼,的停車位!如發現同號停超過1日,加重費率。

  • @1978eric
    @1978eric День назад +7

    為何依法付費不能停車?

    • @Flash_Men1
      @Flash_Men1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改成一小時五十元,這樣輪替比較快

  • @兜來
    @兜來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呵呵…如果依照那位民眾的意見,那所有的路邊收費停車位通通都要比照辦理,不然去洽公的民眾都很難找到車位來停車

  • @莊欣霖-s8p
    @莊欣霖-s8p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實施車庫法就沒這些鳥事了.不管你是營業車還是私家車.沒有專屬停車位就不准擁有車輛

  • @kiwitale
    @kiwitale 3 часа назад

    租汽車賃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停車場,這一步也許可以修法。

  • @sean8048
    @sean8048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沒犯法 沒問題 提高費率解決就好 大家一起很公平

  • @chliu5340
    @chliu5340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日停車費30元,市區20年前我到台北停車就要80元/小時,其實要調高停車費30~50元/小時。讓貪小便宜的不敢久佔車位

  • @wanlin-y3o
    @wanlin-y3o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以前高雄大順路中古車行還會占用人行道跟路邊停車位, 一整排的, 現在乾淨多了

  • @陳正雄-x7j
    @陳正雄-x7j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很簡單啊,前兩小時30
    第三小時50,第四小時80,第五小時150,第六小時200
    如果連續停一週以上就拖吊處理

  • @huachung-w2d
    @huachung-w2d 21 час назад +1

    台北市租腳踏車半小時10元? 看來北市府體諒 開車族 比租腳踏車的學生還要窮 不忍心收太多車位租金

  • @黑-d4n
    @黑-d4n День назад +8

    並沒有違法。
    更別說,主要抱怨的也是當地人,跟遊客也無關係。

  • @朱振華-t9f
    @朱振華-t9f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很簡單!計次收費改成計時,且尖鋒時段再加成即可改善

  • @chriskuo883
    @chriskuo883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應該要限制開租賃公司 一車要有5車位 多出來四格要開放給民眾停

  • @mnmn266123
    @mnmn266123 2 часа назад

    查無...................................
    不法................................................

  • @無名-d9v
    @無名-d9v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不會改成租車行必須要有相對的停車位

  • @yeh3462
    @yeh3462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現在熱點的公共停車場皆是計時收費了,還在算次的,當然會有糾紛!接下來就是高費率計算

  • @a27769371
    @a27769371 Час назад

    車行又沒違法, 幹嘛找記者來公審? 你要去找台北市政府去提出對策吧...

  • @kclai2454
    @kclai2454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停管處是沒有業績壓力的 每年大概也沒定KPI. 租賃車行的貨車、廂型車每六部要有一個停車位也無法可查 要生存就要想辦法

  • @chenkenty
    @chenkenty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使用 ubike 計費方式就可以解決了,短時間價錢不變,但長時間,時間越長車子不動,累計金額越高

  • @ashers5138
    @ashers5138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調什麼費率,營業用車停超過一天罰一萬以此類推就好

  • @kksan1597
    @kksan1597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改成計時就可以解決一切
    業者說的沒錯,使用者付費
    他們也有附停車費
    改成計時,

  • @zoemse3866
    @zoemse3866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這事情很簡單,只要台北市政府調整收費規則就好,卻放著不作為惹民怨

  • @何彥霆-b4c
    @何彥霆-b4c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大林鎮公所都被附近中古車行霸位,很多沒號牌的車輛停放。

    • @ks10071007
      @ks10071007 Час назад

      打給環保局跟報警

  • @柏璋-g7w
    @柏璋-g7w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調高費用 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 @跟咖啡蟲去旅行
    @跟咖啡蟲去旅行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計次收費改計時收費
    提高停車費率與浮動費率
    學美國限時停車單次限停三小時
    逾時停車開全時段停車費加違規停車罰單

  • @常善-t1c
    @常善-t1c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那不如學高速公路休息站停車管理規定!限制最長可停多久!且需要相隔多久才能再次進場!免得開出去繞一圈就直接進場!超過時間限制就開罰嘛!

  • @K.Hsu73
    @K.Hsu73 4 часа назад

    前6小時共30元,7~24小時每小時30元。給來運動的享折扣,給長期佔位吃苦頭。

  • @張哲銘-m1c
    @張哲銘-m1c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那種就針對就好。一般民眾 正常價格
    遇到車商 翻倍。 看了就討厭
    不會自己買地去停嗎

  • @boy99544
    @boy99544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改成同一台車同一個停車常停第一天30第二天60第三天120應該比較好

  • @BT21C
    @BT21C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還有紅底白字的試車牌也是停很久,但是說到沒車格,數年來有些人也是每天下午停在網球場的紅線出入口、麥帥二橋下方、自行車環型練習場旁…等,故意不繳停車費也是一堆,業者會付停車費算很有良心了。
      更別說一堆接水洗車的,也沒看到專們人在抓的。

  • @chachan9529
    @chachan9529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很正常啊,計乘車也是如此,內湖潭子街之前也是如此後來改即時立即就解了,為何不改!

  • @bbb831126ify
    @bbb831126ify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調整成1H100 採無上限收費制就好了

  •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加倍計費- 紐約停車一小時1塊半美金,但兩小時是7塊美金。

  • @calvinhsieh1985
    @calvinhsieh1985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計時收費啊~有付錢都公平,現在是收費計次太便宜,如果今天這些租車沒停,就換一般民眾去佔用,不是也一樣嗎?

  • @MrCIHM
    @MrCIHM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這個行之有年了。相關單位都沒有解法以及執行嗎?

  • @advonhsu
    @advonhsu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哪家車行?

  • @cris0906
    @cris0906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那怎麼不說一堆河堤旁道路 沒畫線沒收錢的車格 一堆居民或民眾停放很多車 根本沒在動
    確實他們有使用者付費呀
    單純自己家閒置汽車沒位置停 所以才生氣吧

  • @whostealsmyname
    @whostealsmyname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改成累積費率啊

  • @tedyu4561
    @tedyu4561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北投區的市區 全部都是記次車位 當地居民停了都不開走 苦了外來北投辦事的車主 跟本找不到車位可停車

  • @laler1126
    @laler1126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營業用本來就是要增加費用,不然電費水費

  • @王俊智-x5q
    @王俊智-x5q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切都為成本,河濱停車改為計時收費就好了。會去那邊玩的民眾也頂多待3~4小時。改計時OK。

  • @minghsu3135
    @minghsu3135 21 час назад +1

    公務員不做為,地方政府縱容啊。就跟墾丁的遮陽傘意思一樣吧?

  • @雲淡風輕-c2k
    @雲淡風輕-c2k 4 часа назад

    建議全雙北所有停車格改累進

  • @黃楠樺
    @黃楠樺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改成計時收費 收費時間為
    每週一-六 0700-2000
    相信那些只繳每天三十元的車輛 就全都會移走了

  • @heliun98
    @heliun98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與謝龍介的行為一模一樣。
    前幾天在YT shorts上看到謝龍介,一直把宣傳車停在他服務處前的車位,然後說我有買3000元的月票呀。
    非常自私。

  • @huangazen
    @huangazen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為何營業用的收費跟一般民眾的收費一樣?水電費都知道要有不一樣標準

  • @colard8783
    @colard8783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停車場也沒明訂
    使用者付費沒什麼錯
    就是規則改下就行了
    計時制是最公平的

  • @benjaminchang4055
    @benjaminchang4055 День назад +2

    計時收費

  • @chiaiwang856
    @chiaiwang856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真棒的台北市,一樣新北停一次60,所以新北還是次等公民

  • @azxcd81
    @azxcd81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採累進費率可以避免長期停車問題,對一般民眾影響也較小,只看當地政府願不願意做而已。

  • @ELLY-u8j
    @ELLY-u8j 11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不會限制租任車不能停嗎?

  • @漢森-t8x
    @漢森-t8x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應該要設定停了多久時間(上限)後,金額開始雙倍增加,而不是讓業者得利,照他這邏輯是沒錯 只是說政府要想辦法把她趕走,給方便卻帶給需要的人不便
    業者有繳錢沒有錯,但一般使用者會離開,而這個業者只會霸佔,影響其他人民使用停車格,沒能力搞地方停車,還開甚麼公司 搞笑

  • @slis617
    @slis617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應該租賃用車輛要提高收費

  • @liaoteddy8305
    @liaoteddy8305 22 часа назад +1

    調高費率是不是等於我們一般民眾也要繳相同費用??

    • @Flash_Men1
      @Flash_Men1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贊成一小時五十

    • @foryougood7734
      @foryougood7734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是 改成一小時20 合理 一般民眾若繳不起 可以去租月租的車位 或是別開車

    • @方勝劉
      @方勝劉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liaoteddy8305 不會
      一般民眾去運動時第一小時免付費
      第二小時10元第三小時20元
      第四小時30元台幣一直加上去
      不會影響運動民眾

  • @jovi6233
    @jovi6233 2 часа назад

    一小時200,無上限收費,保證還給大家一個乾淨的空間,這小錢對這些業者來說也不痛不癢,大家開心不是很好嗎..........

  • @jovi6233
    @jovi6233 2 часа назад

    說得很對丫一小時300不就好了,大家開心都有賺,空位也保證非常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