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苗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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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6 сен 2024
  • #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所做筆錄
    ⚠️ 記得留下正確的聯絡方式,才能收到退款通知
    4⃣️ 等待檢警辦案
    5⃣️ 收到通知後,親自前往銀行辦理退款
    ⚠️ 一定要臨櫃辦理,不要再被騙了
    6⃣️ 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出庭
    ⚠️ 不想出庭也可以,不影響退款
    也許有人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
    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呢。
    新聞的報導跟事實有些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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