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規劃ep.11】全網最完整「贈與大全」來了!!!贈與免稅又有保障的關鍵在這一步!?相關問題一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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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2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54

  • @50king98
    @50king98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1:16問1-贈與現金好?還是不動產好?1:30贈與不動產的房地合一稅很高,一般不建議1:43建議直接賣給子女1:46贈與現金有244萬的免稅額1:57建議每年固定存入子女的存摺,不要再領出,再領出就變成回流了2:31國稅局查關於贈與稅的金流查很緊
    2:50問2-贈與何時可撤銷?2:59 1.房產“未過戶”可取消(民408條)3:42 2.房產已過戶-(1)贈與附有負擔,其不履行附擔(民421條第一項)4:23(2)不負扶養義務or故意侵害行為(例:家暴)5:13 3.如何區分贈與&借名?5:50保障方法:買其名,後信託回自己名下
    6:33問3-夫妻贈與:夫妻間贈與免稅6:41例:夫外遇被抓包,把不動產過戶到妻名下7:02雙方要離婚,贈與給妻的房子算婚後財產嗎?7:23配偶可要求的一半是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努力得來的7:30繼承.無償受讓及慰撫金等不算在內7:43因夫已將房贈與給妻,其為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來自夫的受贈,非共同努力,因此不納入配偶剩餘財產分配
    8:16問4-例:父亡,有3兒。父生前送一價值2千萬房給甲8:32送甲的房產算遺產之一嗎?8:45繼承發生前,繼承人受贈的財產,前2年內要納入遺產(民1148-1條9:56觀念釐清:民1148-1條是對外,只有“債權人”可以主張,例:國稅局.被繼承人的債權人10:30對內,繼承人間“不得主張”11:03甲受贈的部分“不納入”遺產,且此非遺贈,也不侵害特留分11:20許多人趁父母快死亡時,用贈與繳掉贈與稅,然後過戶11:40預防方法:將財產宣告監護,或做假處分防止移轉
    12:36問5-例:甲結婚,父母助其結婚除原244萬的免稅額外,另多100萬免稅額13:00因其“結婚.分居或做生意”送其一房,以上皆為生前贈與13:38若為上述3原因贈房可歸扣(民1173條13:48何謂歸扣?被繼承人生前特種贈與給繼承人,繼承開始後要從繼承人的應繼分扣除的制度14:18若非上述3原因之生前贈與,則“先拿先贏,不歸扣”14:55歸扣價值如何計算?贈與時?市價?15:15民1173條第3項說以“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15:31問6-遺贈15:33“遺贈非贈與”。1.遺贈即用遺囑單方行為立遺囑,不用對方同意。其可遺贈給無繼承權之人15:55 2.死因贈與-贈與當下未立即生效,直至贈與人死亡才生效16:17 3.應繼分指定-某人分得某物16:35以上三者皆不可侵害特留分16:42遺囑說3筆土地皆要給特定人17:17遺囑不可侵害特留分,此例的特留分為1/3的一半,即1/6 17:30特留分在被侵害的“兩年內”要提告17:40告回來行使扣減權18:18若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若其配偶母親對遺產行使剩餘財產分配,她“拿不到物權,只能拿到金錢”
    18:56問7-贈與常用在哪?19:01贈與常用在“脫產”19:23最省錢的方法即“贈與給其配偶”19:34民224條第一項-詐害債權19:44此時甲會對丙做假處分,禁止移轉19:52去法院告民224條第一項,撤銷贈與
    20:32問8-若房為甲借名登記於乙,但乙脫產贈與其配偶丙不用課稅20:52最高法院說依民224條第一項其屬對所有債權人“金錢債權”的保障,非保障特定物的反還請求權21:15可否對丙假處分禁止移轉?21:26可否對乙丙間的贈與主張撤銷權?不可以!22:11借名登記後一定要“反信託”回來,免得將來要不回來
    *總結:除“結婚.分居或做生意”外,其他生前贈與皆先搶先贏。借名登記記得要“反信託”才有保障。

  • @louisalo9477
    @louisalo9477 8 дней назад +1

    人生的價值不是你當到什麼官位退休…
    而是在這一生中服務了多少活在迷途中的人...
    感謝您的付出~~~

  • @meeijyhtwu4436
    @meeijyhtwu443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感謝陳老師精闢的演說 讓我們長知識了 謝謝您 🎉

  • @elson3692
    @elson369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講的超讚超清楚,原來之前自己有地方理解錯誤。謝謝

  • @stephenhsu482
    @stephenhsu48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我都聽得懂ㄟ!感謝陳律師的解說!造福對法律一知半解的我能清楚掌握生活中常見的法律情境!

  • @張連煌
    @張連煌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感謝老師用心而且毫不保留的奉獻,希望能將講義定期彙整編印成冊發行,造福更多粉絲讀者,不勝感激。

  • @ALEN-op2dn
    @ALEN-op2d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專業又生動的解說
    收穫滿滿🎉🎉🎉
    感恩seafood
    讚嘆seafood

  • @HaNi9-Love
    @HaNi9-Love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謝謝老師!~ 非常感謝!~ ^^ 😊😄❤👍🙏

  • @manj6878
    @manj687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這集真的是大補帖

  • @謝秀菊-s1j
    @謝秀菊-s1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大法官謝謝你
    你說的很清楚很有幫助

  • @jsjiang6120
    @jsjiang612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借名脫產的問題,碰到恐龍法官真的沒轍,就算檢討他們也不會改,只能修法來補救

  • @Jiayu1125
    @Jiayu112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謝謝老師每堂精采又實用❤

  • @cindyli3287
    @cindyli328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好珍貴的一堂課,我聽了好幾遍, 就是要給他弄明白.謝謝陳律師的無私貢獻.

  • @yem.wemhung
    @yem.wemhun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謝謝~陳律師~專業知識和科普😂一集聽著👂
    讓自己有些集本概念唷

  • @julielee7575
    @julielee7575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謝謝老師🙏!

  • @sophie2889
    @sophie288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謝謝老師辛勞的教導🎉🎉🎉

  • @徐佩君-o2s
    @徐佩君-o2s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謝謝老師的教學。
    👍👍👍👍👍

  • @mingmin8305
    @mingmin830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我們家就是這樣,老大先下手為強,洗腦父母親,把價值5000萬的透天,過戶到她兒子名下,說以後會當承重孫…問題是過戶完,老天有眼,這孫子得了精神病…完全沒有辦法自理生活。因爲沒遵從承諾照顧父親與家人😂

    • @SitaDechen
      @SitaDeche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哥洗腦父母獨吞家產,結果他自己先中風半身不遂。

    • @ViviVV-r7q
      @ViviVV-r7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SitaDechen 老天有眼。貪心人壞心人的報應。

  • @HUnina67
    @HUnina6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請問老師有開線上課程嗎

  • @leoSung-oy5ij
    @leoSung-oy5i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感恩佛心陳大律師🙏

  • @jsjiang6120
    @jsjiang612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夫妻贈與可以有但書嗎?就是說清楚,丈夫是贈與給太太沒錯,但是一旦離婚就必須還給丈夫,這樣是不是就不會造成損失,而且還可以有一半的請求權。

  • @TW84-YT其哥
    @TW84-YT其哥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問陳老師,假設大哥已經請母親偷偷預立遺囑完成,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去替母親申請輔助宣告,這樣一來先前立的遺囑有效嗎?

  • @JasonJason36tv0911
    @JasonJason36tv091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不留任何財產給孩子就都解決了!不要想養兒防老,現代人已無這樣的想法了!好好的照顧自己到老(規劃去老人院…等),這樣比較實在!我的孩子18歲以後都要為自己的未來負責!!!不要對孩子太好,給他們該面對的現實,讓他們能成為更好的人
    !!!
    我死後的財產都是政府的

    • @tzu-yu3110
      @tzu-yu311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你就不要生小孩就好啦💢當你的小孩真可憐

    • @JasonJason36tv0911
      @JasonJason36tv091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tzu-yu3110 不好意思我都三個孩子的爸了!也已經有成年人了!且我家人留的,我一毛也沒拿,怎麼了嗎?親人談錢,以後一輩子都不會再聯絡的,這不是我要的!自己賺的最實在好嗎!!!不會守的,不用兩年也是花完啊⋯⋯別太在意有沒有拿,你該在意的是孩子能不能養活自己與他未來家人的能力吧!這沒啥好戰的吧!哈哈!加油吧...我們快被迫戰爭了,快買黃金比較實在^_^

    • @藍蝴蝶
      @藍蝴蝶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別人家務事,你會不會管太寬了,父母財產有自己支配權,有何好可憐,做你父母應該壓力很大​@@tzu-yu3110

  • @cindyli3287
    @cindyli328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老師 ,您一定要等我買房買土地, 千萬不要退休, 我需要您.

  • @frank5368
    @frank536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老師第三項應該是先生婚前買的房子而不是婚後買的(老師是否口誤了)所以才不列入婚後財產分配

  • @陳二姐-h4u
    @陳二姐-h4u 4 дня назад

    老師,我原始祖先有十甲遣產土地,83年自今被诈騙集团假買賣真过户,被伪造文書個別继承侵佔了,也不歸還,如何追討賠償

  • @ViviVV-r7q
    @ViviVV-r7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自己家裏就是碰到這種問題,母親又被宣告失智,房地產在之前就被弟弟以3次不同年度取走。再來是把和外面女人生的成年子女認領,輕而易舉用非婚生子女來貪他人房產不用付出,手段太厲害和無情。政府的法令倒是在幫貪心族群了,不是嗎?

  • @張若文-m2v
    @張若文-m2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謝謝!

  • @pink5516
    @pink551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老師最後一段,如果乙將不動產用遠低於市價賣給配偶丙,甲是否能對丙提假處分

  •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千萬不要給 用信託就好

  • @cindyli3287
    @cindyli328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已經直接用子女的名義買房贈與的房產, 要如何信託回來?

  • @姚広校
    @姚広校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請問律師老師最近看到一個yt 影片,是惡搞潘志遠醫師我不相信普拿疼的剪輯影片,當中感覺涉及了很多損害名譽,請問這真的不違法嗎,為什麼這樣的影片可以發上來不被下架甚至提告,可以請老師講解一下嗎

  • @陳錦秀-w1m
    @陳錦秀-w1m Месяц назад

    陳先生你好,想請問你如果是建地留下來的空地,現在是我們社區的通路,我們對面有一塊空地,現在有建商要蓋房子,結果建商自己去找人來測量說我們社區的道路是未來8米的計劃道路通建商的建地,政府並沒有給我們徵收,我們每年都還有繳地價稅,請問建商可以透過關係將我們的私人道路,把路變成公有的道路(他並沒有取得我們社區住戶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只是透過關係這樣他就可以建房子嗎?

    • @法丞律師事務所
      @法丞律師事務所  Месяц назад

      您好,歡迎來電或加line預約法律諮詢,到場與律師洽談,第一次法律諮詢免費,謝謝。
      預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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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viVV-r7q
    @ViviVV-r7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老師在哪裏和如何辦理歸扣信託?

  • @鄭素綢-k7v
    @鄭素綢-k7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律師我想請教你我有個同居人,如果我先走了我的財產可以分配給他嗎?或者是他先走了他的財產可以歸納給我嗎?謝謝你的上課。

  • @鄭素綢-k7v
    @鄭素綢-k7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律師我想請教你喔如果我不主張不結婚,那我的同居人可以繼承我的財產嗎?或者是我可以繼承他的財產嗎?謝謝你。

  • @seanwong894
    @seanwong89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请问老师您讲的这些法律在美国适用吗?
    16:12 16:12

  • @珍妮薇
    @珍妮薇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問老師5:40已過戶多年,現在還可以信託?

  • @jojo-jj
    @jojo-j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要給就給個乾脆,不給就直接跟孩子說沒你的份,
    左右都想佔便宜 只有活該報應…
    生孩子就是為了利益談交易喔,愛在那兒呢?
    不結婚 不生孩子 你的疑難雜症不就全解決了。

  • @吳錦萍-l5w
    @吳錦萍-l5w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師:可以找你嗎?
    是子女不扶養,年青時過户給兒子。

  • @thfb2742
    @thfb2742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人心真的很幽微不能聽表面之詞 我知道高雄新興區忠孝路有一個姓葉女子的案子 😮在一審敗訴卻在二審得到 貴人的幫忙而翻轉 此女子背棄植物人的丈夫、對父母不敬愛 侵佔媽媽所委托她喪葬費、騙取媽媽的黃金,做人無情無義 卻得到貴人的幫忙,那個幫他的貴人真幫對人嗎?還是為虎作猖 感覺沒有天理

    • @reu5292
      @reu5292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與前世有關啦

  • @淑方蕭-j4y
    @淑方蕭-j4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財產還沒到手的問題。

  • @真-f7n
    @真-f7n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爸把房子用借名登記給老婆,錢全部都我爸付的,後來老婆言語辱罵拿刀要砍他,他去法院說要返還房子,他老婆就把房子過戶給她女兒,結果法院判不得上訴,我爸輸他女兒也不肯還房子,那買房的錢跟養小孩的錢全部是我爸付的,他老婆是後來在娶的

  • @小羅-c9w
    @小羅-c9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真的,連夫妻都是一樣,不要挑戰人性😢

  • @Erin_Fan
    @Erin_Fan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老師,請問給小孩買了房子,後來老公在老婆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轉移或者賣掉了,後來夫妻要離婚,請問這樣財產會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