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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害兒童死才關3年,真是犯罪天堂。
人家都說是兒子啦!
@@chi-lungyang529改了改了😊
記者已經講了很明了 .有關說
關太久了❤❤❤
到處都不當關說,沒法可管
難怪有人說 你真的想殺一個人千萬別拿刀子跟槍開車撞死人判比較輕 😂
是的,有些人對仇人是開車……
做得好說不定還能得到賠款。
@@Kai-pr3eq 🥱記得喝酒
重點 要喝點酒
喝一點酒,撞死之後,用錢就可以處理了
什麼,死了人還關說,判3年,這叫法律保護人民嗎
這算關說成功嗎?😂
根本不是過失殺人,應該是蓄意肇事殺人致死
法律沒說要保護人,要的是確保社會秩序,意思是不要給黨添亂。
判幾年有法律上的限制,法官在這範圍裡判,嫌少就讓立法院裡那群瞎鬧的混蛋去立法修改法律!
害死小孩只關三年 媽媽卻要關一年 法官真是笑話
緩刑啦…兩個應該都不用關
台灣的法律真可怕害死人
按照苗博雅的邏輯,應該要廢除未放置安全座椅的刑責來減少誤判,而不是糾正法官
@@溫阿保超過兩年不能緩刑
@@殺人詐騙樂園叫台灣幫你鼓掌
判有夠輕這根本殺人
之前性侵的都判20年了
開車殺人 台灣人都知道
五歲小孩不能坐副駕,更何況是在公速公路高速高車,這個媽媽也大有問題。
貪污11萬就判7年了⋯⋯殺人才判3年!!?
恭喜你認識❤司法
所以想幹掉自己討厭的人逼車就好啦,判的有夠輕的,然後強姦能判10年?這樣意同殺人的行為居然只判三年兩個月??笑死人。
逼車叫過失,什麼叫蓄意,是我沒唸書,還是老師不會教。已經死了一個人還沒判最重刑期,又關說毫無悔意,請問最重刑期是否只是安定人心而不會執行
放心啦!已經判開車的媽媽過失致死了,很棒吧~
在美國早就依殺人罪起訴了,臺灣卻判那麼輕,竟然還有人為了反對機車上國道而要廢除過失罪。
真的有夠王八,機車要上國道,被拿放大鏡檢視,開車開這種鳥樣才應該被判死刑,還敢關說,贛!
沒有放安全座椅判1年 逼車逼到出人命判3年2個月,有時候法官真的會顛覆大家的思想
中國種法官刻意亂台灣的。
這1年肯定是緩刑,根本不會執行
五歲不用安全座椅 。但只能坐後面
但她永遠失去她的兒子了😢
法官有收錢辣 審判長都能關說了 垃圾法院
刑期太輕,還關說豪無悔意,應該全民聯署總統府至少10年以上不得假釋
死刑
總統沒有司法審判權。總統就算覺得當事者很可憐,能做的也只有去當事人家中探望。我們是法治國家,總統也不能亂來。
@@王騰鴻-l1y 不可能死刑啦 被判死刑的都變成政治籌碼
@@yang-yangsleraningjournal8774假🎉
@@yang-yangsleraningjournal8774 理想是總統無法影響司法,實際上是你家司法院長大法官就是我的人。然後檢察官就完全在行政體系之下,讓某個人不被起訴就沒法官什麼事了。
看著刑期應該是關說成功了⋯⋯
逼車就已經是謀殺了,判這麼輕!這是獎勵被告嗎?
這已經算重判了」
@@hyy3657貪污7年 謀殺3年 這是獎勵殺人 不能貪污? 求解?
@@張芬媃 這是一種變相鼓勵大家去殺人 反正關幾年就出來可以再繼續殺
這種情況真正要做的是修法!
修法?那等到死還不見的會動~前陣子就光吵些不重要的法案國會空轉,現在休會安靜多了~台灣有些法是有跟上時代,有些法還停留在古代想等修法...哈哈哈我覺得到我死了也等不到
我身邊有這種人,他們都會說,是對方發起的戰鬥邀請,我問我朋友,對方什麼時後發戰鬥邀請了?我朋友說,你看他開到(騎到)我旁邊停一下下、看了我一下,這就是戰鬥邀請。我說,沒有吧?他可能只是不知道要不要超你車,或是在等你的方向速度而已吧?可能不確定你的動線,所以看了你一下而已吧?我朋友說,你太淺了,你不懂,他確實是在發戰鬥邀請,你不信的話我跟他尬,他絕對會加入戰鬥!這時有兩種狀況:1.對方真的加入了。我朋友就說,你看吧!我就說他一開始就要跟我尬吧!我心想:根本沒有,是因為你自己擅自加入戰鬥,對方才跟你尬的。2.對方沒有要理我朋友,直接離開。我朋友會說:你看我才加速一點而已對方就嚇到跑走了,真是笑死我,孬成這樣。我心想:根本沒有,對方從一開始就沒想跟你戰鬥....
關說在台灣極度普遍沒權沒勢沒關係的人一定務必要記得....光是報警提供證據給警察就要非常小心.....報警千萬千萬要記得,不要給證據正本,影印或轉錄給警察就好,如果是關鍵物證讓警察載明就好,不要留在警察那裡不然若像台日關係協會會長蘇嘉全(前總統府秘書長)的洋女婿,醉毆計程車司機那司機去報警,證據全給警察,結果證據莫名其妙消失檢查官看不到證據就不起訴了這種事在台灣常發生,如果證據被“遺失了”,你連提再議的機會都會沒有神仙都救不了你沒權沒勢沒關係的人,真的要注意,要保護自己台灣不乾不淨的特權手法真的很多
3年2個月看來關說成功啊!在高速公路逼車難道不算是蓄意殺人嗎?何況還肇逃+關說,結果輕判3年2個月而已? 我就祝福法官上高速公路早晚遇到這種人啊
蓄意殺人??? 一堆人在沒監視器的地方 蓄意撞死人 都只用過失判8個月而已這判3年2個月 已經很重了
那立委立法唯一死刑🎉
@@怒火魔炎樂樂棒球場上非預備選手從後方衝上來被打到眼鏡,已康復視力1.0二審在熱身區打者賠13萬多…果然最要改革是司法,沒有公理只有結案
第一審法官判決就是容易荒腔走板這種惡意致死還關說無悔意,他的基因從根本上就有瑕疵不適合處在人類社會,基本上就該當瑕疵品毀滅處理才對
逼車致肇事肇事出人命肇事後逃逸關說法官犯後態度不佳這樣判三年兩個月,很玄喔
詐騙有一個判9年,這個惡行重大,毫無悔意才3年多,可以在離譜一點,沒讀法律的老百姓都不服,法官是不知道犯眾怒可以加重刑責嗎?唉,,,失望透了,法律就是笑話?
不是一罪一罰?大概是單選題,只挑最重的判。上次不是有一個婦產科醫療疏失,法官判剝奪孩子的一生民事要賠超過1000千萬,這案例也該比照辦理。
才...............................................判三年兩個月
台灣有關係的被判刑都是減法跟除法
@@paulhuang7560 不是有國民法官嗎?制衡一下,印度法官阿,還是全部印度化了,為什麼強姦那女人,因為我感覺他不是好女人,法官,嗯,有道理,情有可原,主因女子的罪,哈哈哈哈哈
惡意逼車的邪惡駕駛導致車禍害5歲小朋友死亡,還不要臉的關說,絲毫沒悔意,怎麼可以判那麼輕,根本蓄意殺人,怎麼看都應該應該判死刑!
如果不是法條有問題,那就是法官操守有問題了!
很顯然司法體制有問題,而且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
是法條有問題啊……所以才有人一直要推動改革,強迫立院做事……如果大家有去看判決書,應該都可以常常看到法官叫立法院應在X年內儘速修法……立院就是不修啊……立法委員通通擺爛,好不容易五月終於可以強迫委員們可以做點事了……結果😂😂😂唉~台灣一堆法盲讓立委躺平領錢、台灣法律放爛
2個都有問題
看別人說法條應該用刑法185之一,至少五年起跳,相當於惡意致死,但法官這裡不知為何用過失致死,不是,男子惡意逼車是事實為何會用過失致死判?
@@付喪神ペンギン 我猜應該是法官在兩造間採信一方說法大概是:因為惡意逼車不是為了讓對方死亡,而是要出一口氣或超車,讓小孩死亡不是目的,手段和目的不相符,所以採過失致死,媽媽那邊的人沒有辯贏逼車的律師,大概就是這樣?
這個只有判 3年 2月,還造成人員死亡,這樣根本就判太輕!
這樣才判3年?!逼車就是蓄意謀殺!還在那邊過失!!爛透了恐龍司法!!
可悲的台灣司法 可悲的立法委員
+1+1+1
有關說啊,在台灣有關係就沒關係
只要開車傷人或殺人 都會被當作意外事故
40趴選的啊😮!
涉嫌關說,那你審判長還不主動迴避更換審判長?還請判3年😂❤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
每換一個審判長我就關說一次,那案件還要不要審了?你真的是邏輯鬼才呢
逼車者太可惡,法官也判太輕了。不過,這女生的開車方式可能有點問題?怎麽會超到壞人的車?超車太快太猛?引起被超者暴怒。
判3年2月???......台灣最受百姓批評的就是司法刑度!
被害者不是法官家屬所以法官沒有同理心
民進黨任命了所有大法官,用盡全力阻擾司法改革,真的很可惡
沒用的台灣司法,國際笑話😂
標題不是寫了 還關說審判長 遭判3年2月 敢寫出來大家就都以為關說沒成?
高速公路我經常超車,超,被超,都是正常事,逼車致人於死,當判重刑以服人心。
只有3年2個月??這會不會已經關說成功了啊????
你突破盲腸了
我一天至少被逼車幾次,莫名其妙的,你們交通警察到底怎麼樣,到底我們被逼車是要先打電話,錄影報警,還是怎麽樣,我開車25年,被逼車數不清。今天是2024年8月23號星期三。今天我就被逼車兩次,下午小巷子在後面狂閃大燈,前面有人在施工。晚上一台賓士,下市民高架交流道,有一台車子擋著要離開中間車道,他衝下來逼我,我是先讓他變換車道,我不能切到中間車道嗎?然後他的黏著我車尾,完全沒有安全距離,故意的。台灣交通會變成這樣,你們交通警察很大的責任,難道逼車是告訴乃論罪嗎?妨害大眾交通往來也是嗎?不要說別人把他們逼車的影像播出來,活該啦!我們放過這種人。對不起這個社會,不知道誰會被害死。
是臺灣法律沒效率 是恐龍法官太多 是貪官汙吏囂張
有沒有可能問題是出在你自己駕駛行為上...
1. 我覺得你應該很龜2. 跟交警無關,是民進黨政府,你是不是投民進黨
儘速推動完成法官退場機制吧,法官及判決並不代表正義,只是解決紛爭的一種手段方式而已,不要寄予太多期望,司法界的蠹蟲不在少數!
可惡極致 !
我是不是看錯了?這樣惡意逼車害人翻車致死,才三年?是打錯了嗎?應該要多一個十才對
該判死刑,在高速公路做這種可惡的事
不要包辦惡人的終身飯票,我反對死刑不執行🎉
3年2個月 看起來關說有用喔
有關係真讓人羨慕,一條人命刑責三年多,入獄不滿兩年就能假釋出獄了。
關說怎麼了嗎?無罪不是嗎?
可是關說如果有用 我猜你今天根本就無從知道這則新聞 從源頭就被抹煞了 不管你看網路報紙電視全都不會播出難道還要落把柄給人家拿來當口實嗎? 🤔
@@nettern1315 這只是諷刺法官死一條人命才3年2個月好嗎
在那邊瞎認真什麼😂重點是什麼看不懂嗎 可憐啊@@nettern1315
判3年2個月的法官, 祝你兒子女兒家人, 祖宗18代也遇到一樣的事, 你再輕判3年2個月蛤
一定會實現
大家一起集氣讓法官能受到同等優渥待遇喔~~
台灣車禍致死最高不就那樣嗎😂這個怪法官有用嗎?
鞭刑吧!讓決議行刑的權利交由人民
這種人根本沒資格當人
應該是法匠沒資格當人吧。
記得以後有人在前方急切入緊急煞車不要猶豫,撞上去會比你閃避輕微,而且還不用賠錢。
這刑期會讓他出獄後,脾氣來的時候,再犯一樣的罪
國道太多惡意逼車的王八蛋,那些惡意逼車又突然給予煞車讓後面的人措手不及,根本和不會開車的新手菜鳥沒什麼兩樣,法律應該訂的更嚴謹一點嚴懲這些不會開車的人
3年2個月!剩下的以後都報應給判的法官!一條孩子人命!法官判3年2月!剩下以後都會報應在你法官跟你身邊人
一條年輕生命沒了才判3年。法官真夠英明。
法官只是會讀書的機器
民進黨八年完全執政😂
有親友關係在給點錢就判比較短❤️
@@clickablegainkellogg還在盲,不論藍綠白法院都長這樣,不用看了
@@clickablegainkellogg 有本事叫他們三個黨不要鬧 還在帶風向
殺人肇事逃逸加關說只判3年多犯罪寶島真的很讚欸
這樣算蓄意殺人吧?垃圾還關說這樣判3年是怎樣?
讓別人家小孩死掉才判3年也太輕了吧 認同按👇
看來關說沒有完全失敗啊
願小孩子安息,媽媽保重節哀
就是判的太輕才會有逼車行為,如果只要逼車判重一些,就不會有逼車了,大概要等到因為逼車以後出現好幾個人死亡才會改判重罪。請那些輕判的法官想想,現在重判是為了避免以後不幸的事情發生,這樣會少了很多無辜人喪命
大概要相關政府官員都遭此厄運才能醒悟重視吧!
@@user-lj9qf8gk4q這很無奈,事不關己,他們不痛不癢。如果死的小孩是這個法官的孫子,我相信他不會只判三年二個月。
@@測試陳王 其實過失致死頂天五年無期徒刑50萬罰鍰,夠嗎?除非數罪併罰加危險駕駛致公共危險罪,頂也是五年無期徒刑,合計十年還尚可接受。但如考慮有悔意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刑期可能減半再加假釋...可能二年半就出來了🤔呃...補充:剛看到過失致死是判一年十個月再加肇逃致死傷二年二個月合計判三年二個月(數罪併罰合計四年取三年二個月🙄)
太輕了
台灣為何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的罪?
判太輕
他逼車害一個孩子死,等於是他蓄意殺人,才判3年2個月,那法官會不會太輕啦,那法官根本等於間接幫兇啊,太過分啦
過失致死有期五年以下 這個被告如此惡劣不認罪無悔意 還關說審判長 都不判到最高五年? 請問台灣有什麼案例能判到五年? 這些刑期上限是參考用的? 就算判五年也沒有多重
殺人變成過失致死 擄人勒贖變妨害自由 這些都是有關說過才變得,你叫一個普通老百姓這樣犯案就不一樣了
上限本來就不是初犯會判的,台灣一直以來都是從最輕的判起,會判到最高都是累犯
不是五年判三年,是過失致死最高五年判1年10個月,肇事致死逃逸最高七年判2年2個月,順便合併打折減10個月。
死刑啦~😊
在台灣開車殺人CP值最高
謀殺可以用這招,殺人不用關
CP值高?你講得好像殺人是一種享受,只要不要判太重就是一種值回票價的行為?好像吃buffet 吃回本很爽的感覺⋯⋯為什麼?
@@seanansonhsu7682 這叫諷刺
@@seanansonhsu7682 事實上開車殺人就是判最輕的,所以之前中捷又發生隨機砍人案件時,才被人笑[傻子才拿刀拿槍殺人,開車殺人還會有輿論幫忙檢討被撞死的],現在中捷砍人案的兇手果真後悔怎當初沒有開車隨即撞人......
凶器選對刑期會少很多
說好的司法改革呢?
法官大人為何輕判啊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因爲死的不是法官的小孩😊
令人細思極恐
敢關說表示有後台,不看僧面看佛面。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有關係就沒關係
這是殺人 蓄意
關説,這個是瀆職罪
这种人应该永久吊销执照判个10年
司法是在鼓勵逼車行為嗎?殺了人,還能輕罪化……
0~2歲 應使用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式安全座椅,並安置於後座。2~4歲且未滿18公斤 應坐於後座的安全座椅上,並建議優先選用後向式安全座椅。4~12歲或18~36公斤 不強制使用安全座椅,但仍"建議"坐後座,並使用大童安全座椅或座椅增高墊為啥判一年?
我也覺得奇怪
@@奶綠-i4j 你錯了,法令沒有「建議」這種事。道交安全規則89條一項四款寫的很清楚,「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須」不是「得」,沒有妥協空間。兒少法二條,兒童是指十二歲以下之人。他兒子五歲。法律的最低要求:至少你要讓他坐後座。雖然我們知道坐後座他兒子也可能無法倖免於難,因為其實安座蠻關鍵的 - 她坐後座的女兒有用安座,沒什麼大礙。
喃嘸阿彌陀佛
至少30年吧!😡😡😡😡😡
刑期太輕是否變項鼓勵民眾可以以這種方式造成對方受傷跟死亡呢?
判太輕!應該重判!
判太輕了
搞不好還緩刑
三年兩個月關說真的沒有用嗎
真的是犯罪天堂
太輕了、
該判唯一死刑...這種故意開車殺人的還能讓他繼續活著害別人??
有討厭的人用個 過失致死 好像可以?
那個法官 po出來啊😂 笑死 可以關說😂 三年笑死😂
PO出來然後呢? 出一張嘴 你是能怎樣? 笑死嘞
@@atbomb貼出來可以讓大家知道是誰啊,輿論只要有具體對象就會讓對方感覺到壓力。萬一哪天牠出庭審理時,受害人說我知道你,我申請換法官之類的,那牠得多尷尬?
其實判決書都有。審判長法官 吳芙如法 官 簡仲頤法 官 高郁茹
@@睿傑-v2l 後來我看了他人的法律知識講解,似乎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受限於法律條文,刑期最重就只能判這麼重了。如果對方的法律知識無誤的話,那我們大概誤會法官了,我覺得挺不好意思的。😅或許我們最先該做的,是敦促立法院修法,不然法律條文本身就是這樣,再怎麼判都是一樣結果,不會更重的,畢竟法官不能逾越法律本身。
這個刑期看得出來關說是有用!
才三年???
為了解氣,這麼做值得嗎?開車難免遇到讓人生氣的事,給那些人詛咒一下消氣,如果對方違規,就報警,千萬別做違法違規的事。
這種人就是自私!!會這樣想就不會想要逼人車
肯定是流氓
能關說好開心喔
交通部濫發駕照、沒有建立駕照回訓制度,這樣駕駛素質是要怎麼良幣驅逐劣幣呢?
不要老是說交通部、駕訓班有問題,說到底駕訓考試也是機器感測,技術不過關就是扣分,能考到駕照的都是有能力正常開車。駕駛自己要擺爛違反法規,在道路上成為馬路殺手都是自己的選擇,這一種人只能加重處罰來遏止,輕則強制收費上交通法規課程,重則吊銷車牌、駕照,只要處罰夠多、夠重這些人終究是要改正行為。
@@sitanrasashoola253 交通3E瞭解一下,執法與教育並行,但執法無法代替教育,建立駕駛回訓能更完善這整個制度。你想想,18歲取得到的駕照,50年後仍然有其資格(75歲才2年換照,太久了),但很有可能整體交通環境變化巨大,屆時怎麼判定這個人依然有能力上路乃至安全駕駛呢?更別說得過某些病或者像是特定癌症治療期間所施打、服用的藥物副作用普遍對當事人判斷力下降甚至短暫性的認知遲緩,那您認為18歲時取得的那張駕照依然適用於這種情況嗎?
毫無悔意才三年, 失能的政府社會病了
小孩不能坐副駕,一定要坐安全座椅,兩個全犯
媽媽的問題也很大
不過翻了10圈 好像坐哪都一樣欸
@@Kai-pr3eq 多少還是有差,車上還有一個兩歲的女兒和朋友,女兒只提到臉受傷沒有後續應該是沒事
可教化😂
3年2個月 開車殺人的CP值真高 如果鄭捷當年選擇開車 現在已經放出來了
搞不好還娶妻生子了,孩子都比他現在墳頭的草還高了.............
長輩說法律千百條,不如黃金來一條
我從來不相信教官,我也不相信警察,我更不相信法官
怪不得判刑低 因為有關說?有沒有人疑惑 為什麼關說不會判更重?!罰你們看國昌直播從第一集補到最後,就可以知道台灣是可以關說的,關說司法是無罪的。
3年2個月= =??以後要當殺手的記得別拿什麼槍了 直接開車撞就好
不能做的太明顯,戲還是要演一下的。像這個逼車的就很厲害,都賄賂還無悔意了,竟然還是只判三年二個月。
@@測試陳王 來個酒駕.貨車煞車失靈.睡眠不足.吃錯藥.有辦法在買個精神病.或者有慢性疾病之類的應該都比7年低
「母未放置安全座椅遭判1年」,那騎摩托車載幼兒的怎麼辦?很多都一次載2個的。
在用方便 賭命😊
像那種那麼嚴重的車禍,車子還翻滾十圈,就算五歲的小孩當時有坐,安全的坐椅就不會死嗎?
@@Iwinthejackpot你說的對,媽媽都沒事了,5歲孩子如果有照規定坐安全座椅,應該只是輕傷吧
@@黃志忠-c6s一年前的新聞這裡頭有另一個大人 還有另一個兩歲小孩 (有安全座椅)😅
@@samderlikuo很好,做一個有記憶的人。
報導正確真的關說
水喔! 案案輕判真的不是假的耶, 這關說肯定有成功, 哈哈哈😝
這要判十年吧
逼車法官:唯一死刑.逼車律師:無期徒刑.逼車立委:七年以上.逼車老百姓:沒死人罰款.死人罰三年...
夭壽喔!
惡意逼車害人命3年2月???看起來關說還是挺有用的?
司改大成功繼續關說司法
看了留言,我就安心了還想說關3年是不是少的太扯
表現良好不用三年就出來了
開著車殺人只是過失,你各位知道怎麼辦了吧!還可以易科罰金免關喔!
人命居然沒有貪污值錢啊
當然啊,死的又不是法官家人是要痛什麼,有錢買名車豪宅,爽翻了說
恐龍法官⋯?
台灣法治真是渾蛋。這樣的駕駛該判一級謀殺。高訴危險駕駛會導至人命是拿駕照時就該知道的。明知故犯,就是謀殺。小孩的媽媽已經很苦了竟然還求刑,檢察官不是人。
這是台灣~~~!!!!這是台灣~~~!!!!!!
逼車害兒童死才關3年,真是犯罪天堂。
人家都說是兒子啦!
@@chi-lungyang529改了改了😊
記者已經講了很明了 .有關說
關太久了❤❤❤
到處都不當關說,沒法可管
難怪有人說 你真的想殺一個人千萬別拿刀子跟槍
開車撞死人判比較輕 😂
是的,有些人對仇人是開車……
做得好說不定還能得到賠款。
@@Kai-pr3eq 🥱記得喝酒
重點 要喝點酒
喝一點酒,撞死之後,用錢就可以處理了
什麼,死了人還關說,判3年,這叫法律保護人民嗎
這算關說成功嗎?😂
根本不是過失殺人,應該是蓄意肇事殺人致死
法律沒說要保護人,要的是確保社會秩序,意思是不要給黨添亂。
判幾年有法律上的限制,法官在這範圍裡判,嫌少就讓立法院裡那群瞎鬧的混蛋去立法修改法律!
害死小孩只關三年 媽媽卻要關一年 法官真是笑話
緩刑啦…兩個應該都不用關
台灣的法律真可怕害死人
按照苗博雅的邏輯,應該要廢除未放置安全座椅的刑責來減少誤判,而不是糾正法官
@@溫阿保超過兩年不能緩刑
@@殺人詐騙樂園叫台灣幫你鼓掌
判有夠輕這根本殺人
之前性侵的都判20年了
開車殺人 台灣人都知道
五歲小孩不能坐副駕,更何況是在公速公路高速高車,這個媽媽也大有問題。
貪污11萬就判7年了⋯⋯殺人才判3年!!?
恭喜你認識❤司法
所以想幹掉自己討厭的人逼車就好啦,判的有夠輕的,然後強姦能判10年?這樣意同殺人的行為居然只判三年兩個月??笑死人。
逼車叫過失,什麼叫蓄意,是我沒唸書,還是老師不會教。已經死了一個人還沒判最重刑期,又關說毫無悔意,請問最重刑期是否只是安定人心而不會執行
放心啦!已經判開車的媽媽過失致死了,很棒吧~
在美國早就依殺人罪起訴了,臺灣卻判那麼輕,竟然還有人為了反對機車上國道而要廢除過失罪。
真的有夠王八,機車要上國道,被拿放大鏡檢視,開車開這種鳥樣才應該被判死刑,還敢關說,贛!
沒有放安全座椅判1年 逼車逼到出人命判3年2個月,有時候法官真的會顛覆大家的思想
中國種法官刻意亂台灣的。
這1年肯定是緩刑,根本不會執行
五歲不用安全座椅 。但只能坐後面
但她永遠失去她的兒子了😢
法官有收錢辣 審判長都能關說了 垃圾法院
刑期太輕,還關說豪無悔意,應該全民聯署總統府至少10年以上不得假釋
死刑
總統沒有司法審判權。總統就算覺得當事者很可憐,能做的也只有去當事人家中探望。我們是法治國家,總統也不能亂來。
@@王騰鴻-l1y 不可能死刑啦 被判死刑的都變成政治籌碼
@@yang-yangsleraningjournal8774假🎉
@@yang-yangsleraningjournal8774 理想是總統無法影響司法,實際上是你家司法院長大法官就是我的人。然後檢察官就完全在行政體系之下,讓某個人不被起訴就沒法官什麼事了。
看著刑期應該是關說成功了⋯⋯
逼車就已經是謀殺了,判這麼輕!這是獎勵被告嗎?
這已經算重判了」
@@hyy3657
貪污7年 謀殺3年 這是獎勵殺人 不能貪污? 求解?
@@張芬媃 這是一種變相鼓勵大家去殺人 反正關幾年就出來可以再繼續殺
這種情況真正要做的是修法!
修法?那等到死還不見的會動~前陣子就光吵些不重要的法案國會空轉,現在休會安靜多了~台灣有些法是有跟上時代,有些法還停留在古代想等修法...哈哈哈我覺得到我死了也等不到
我身邊有這種人,他們都會說,是對方發起的戰鬥邀請,我問我朋友,對方什麼時後發戰鬥邀請了?
我朋友說,你看他開到(騎到)我旁邊停一下下、看了我一下,這就是戰鬥邀請。
我說,沒有吧?他可能只是不知道要不要超你車,或是在等你的方向速度而已吧?可能不確定你的動線,所以看了你一下而已吧?
我朋友說,你太淺了,你不懂,他確實是在發戰鬥邀請,你不信的話我跟他尬,他絕對會加入戰鬥!
這時有兩種狀況:
1.對方真的加入了。
我朋友就說,你看吧!我就說他一開始就要跟我尬吧!
我心想:根本沒有,是因為你自己擅自加入戰鬥,對方才跟你尬的。
2.對方沒有要理我朋友,直接離開。
我朋友會說:你看我才加速一點而已對方就嚇到跑走了,真是笑死我,孬成這樣。
我心想:根本沒有,對方從一開始就沒想跟你戰鬥....
關說在台灣極度普遍
沒權沒勢沒關係的人一定務必要記得....光是報警提供證據給警察就要非常小心.....
報警千萬千萬要記得,不要給證據正本,影印或轉錄給警察就好,如果是關鍵物證讓警察載明就好,不要留在警察那裡
不然若像台日關係協會會長蘇嘉全(前總統府秘書長)的洋女婿,醉毆計程車司機
那司機去報警,證據全給警察,結果證據莫名其妙消失
檢查官看不到證據就不起訴了
這種事在台灣常發生,如果證據被“遺失了”,你連提再議的機會都會沒有
神仙都救不了你
沒權沒勢沒關係的人,真的要注意,要保護自己
台灣不乾不淨的特權手法真的很多
3年2個月看來關說成功啊!在高速公路逼車難道不算是蓄意殺人嗎?何況還肇逃+關說,結果輕判3年2個月而已? 我就祝福法官上高速公路早晚遇到這種人啊
蓄意殺人??? 一堆人在沒監視器的地方 蓄意撞死人 都只用過失判8個月而已
這判3年2個月 已經很重了
那立委立法唯一死刑🎉
@@怒火魔炎樂樂棒球場上非預備選手從後方衝上來被打到眼鏡,已康復視力1.0二審在熱身區打者賠13萬多…果然最要改革是司法,沒有公理只有結案
第一審法官判決就是容易荒腔走板
這種惡意致死還關說無悔意,他的基因從根本上就有瑕疵不適合處在人類社會,基本上就該當瑕疵品毀滅處理才對
逼車致肇事
肇事出人命
肇事後逃逸
關說法官
犯後態度不佳
這樣判三年兩個月,很玄喔
詐騙有一個判9年,這個惡行重大,毫無悔意才3年多,可以在離譜一點,沒讀法律的老百姓都不服,法官是不知道犯眾怒可以加重刑責嗎?唉,,,失望透了,法律就是笑話?
不是一罪一罰?大概是單選題,只挑最重的判。
上次不是有一個婦產科醫療疏失,法官判剝奪孩子的一生民事要賠超過1000千萬,這案例也該比照辦理。
才...............................................判三年兩個月
台灣有關係的被判刑都是減法跟除法
@@paulhuang7560 不是有國民法官嗎?制衡一下,印度法官阿,還是全部印度化了,為什麼強姦那女人,因為我感覺他不是好女人,法官,嗯,有道理,情有可原,主因女子的罪,哈哈哈哈哈
惡意逼車的邪惡駕駛導致車禍害5歲小朋友死亡,還不要臉的關說,絲毫沒悔意,怎麼可以判那麼輕,根本蓄意殺人,怎麼看都應該應該判死刑!
如果不是法條有問題,那就是法官操守有問題了!
很顯然司法體制有問題,而且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
是法條有問題啊……所以才有人一直要推動改革,強迫立院做事……如果大家有去看判決書,應該都可以常常看到法官叫立法院應在X年內儘速修法……立院就是不修啊……立法委員通通擺爛,好不容易五月終於可以強迫委員們可以做點事了……結果😂😂😂
唉~台灣一堆法盲讓立委躺平領錢、台灣法律放爛
2個都有問題
看別人說法條應該用刑法185之一,至少五年起跳,相當於惡意致死,但法官這裡不知為何用過失致死,不是,男子惡意逼車是事實為何會用過失致死判?
@@付喪神ペンギン 我猜應該是法官在兩造間採信一方說法大概是:因為惡意逼車不是為了讓對方死亡,而是要出一口氣或超車,讓小孩死亡不是目的,手段和目的不相符,所以採過失致死,媽媽那邊的人沒有辯贏逼車的律師,大概就是這樣?
這個只有判 3年 2月,還造成人員死亡,這樣根本就判太輕!
這樣才判3年?!逼車就是蓄意謀殺!還在那邊過失!!爛透了恐龍司法!!
可悲的台灣司法 可悲的立法委員
+1+1+1
有關說啊,在台灣有關係就沒關係
只要開車傷人或殺人 都會被當作意外事故
40趴選的啊😮!
涉嫌關說,那你審判長還不主動迴避更換審判長?還請判3年😂❤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
每換一個審判長我就關說一次,那案件還要不要審了?
你真的是邏輯鬼才呢
逼車者太可惡,法官也判太輕了。不過,這女生的開車方式可能有點問題?怎麽會超到壞人的車?超車太快太猛?引起被超者暴怒。
判3年2月???......台灣最受百姓批評的就是司法刑度!
被害者不是法官家屬
所以法官沒有同理心
民進黨任命了所有大法官,用盡全力阻擾司法改革,真的很可惡
沒用的台灣司法,國際笑話😂
標題不是寫了 還關說審判長 遭判3年2月 敢寫出來大家就都以為關說沒成?
高速公路我經常超車,超,被超,都是正常事,逼車致人於死,當判重刑以服人心。
只有3年2個月??
這會不會已經關說成功了啊????
你突破盲腸了
我一天至少被逼車幾次,莫名其妙的,你們交通警察到底怎麼樣,到底我們被逼車是要先打電話,錄影報警,還是怎麽樣,我開車25年,被逼車數不清。
今天是2024年8月23號星期三。
今天我就被逼車兩次,下午小巷子在後面狂閃大燈,前面有人在施工。
晚上一台賓士,下市民高架交流道,有一台車子擋著要離開中間車道,他衝下來逼我,我是先讓他變換車道,我不能切到中間車道嗎?
然後他的黏著我車尾,完全沒有安全距離,故意的。
台灣交通會變成這樣,你們交通警察很大的責任,難道逼車是告訴乃論罪嗎?妨害大眾交通往來也是嗎?
不要說別人把他們逼車的影像播出來,活該啦!我們放過這種人。對不起這個社會,不知道誰會被害死。
是臺灣法律沒效率 是恐龍法官太多 是貪官汙吏囂張
有沒有可能問題是出在你自己駕駛行為上...
1. 我覺得你應該很龜
2. 跟交警無關,是民進黨政府,你是不是投民進黨
儘速推動完成法官退場機制吧,法官及判決並不代表正義,只是解決紛爭的一種手段方式而已,不要寄予太多期望,司法界的蠹蟲不在少數!
可惡極致 !
我是不是看錯了?這樣惡意逼車害人翻車致死,才三年?是打錯了嗎?應該要多一個十才對
該判死刑,在高速公路做這種可惡的事
不要包辦惡人的終身飯票,我反對死刑不執行🎉
3年2個月 看起來關說有用喔
有關係真讓人羨慕,一條人命刑責三年多,入獄不滿兩年就能假釋出獄了。
關說怎麼了嗎?無罪不是嗎?
可是關說如果有用 我猜你今天根本就無從知道這則新聞 從源頭就被抹煞了 不管你看網路報紙電視全都不會播出
難道還要落把柄給人家拿來當口實嗎? 🤔
@@nettern1315 這只是諷刺法官死一條人命才3年2個月好嗎
在那邊瞎認真什麼😂重點是什麼看不懂嗎 可憐啊@@nettern1315
判3年2個月的法官, 祝你兒子女兒家人, 祖宗18代也遇到一樣的事, 你再輕判3年2個月蛤
一定會實現
大家一起集氣讓法官能受到同等優渥待遇喔~~
台灣車禍致死最高不就那樣嗎😂這個怪法官有用嗎?
鞭刑吧!讓決議行刑的權利交由人民
這種人根本沒資格當人
應該是法匠沒資格當人吧。
記得以後有人在前方急切入緊急煞車不要猶豫,撞上去會比你閃避輕微,而且還不用賠錢。
這刑期會讓他出獄後,脾氣來的時候,再犯一樣的罪
國道太多惡意逼車的王八蛋,那些惡意逼車又突然給予煞車讓後面的人措手不及,根本和不會開車的新手菜鳥沒什麼兩樣,法律應該訂的更嚴謹一點嚴懲這些不會開車的人
3年2個月!剩下的以後都報應給判的法官!一條孩子人命!法官判3年2月!剩下以後都會報應在你法官跟你身邊人
一條年輕生命沒了才判3年。法官真夠英明。
法官只是會讀書的機器
民進黨八年完全執政😂
有親友關係在給點錢就判比較短❤️
@@clickablegainkellogg還在盲,不論藍綠白法院都長這樣,不用看了
@@clickablegainkellogg 有本事叫他們三個黨不要鬧 還在帶風向
殺人肇事逃逸加關說只判3年多
犯罪寶島真的很讚欸
這樣算蓄意殺人吧?垃圾還關說這樣判3年是怎樣?
讓別人家小孩死掉才判3年也太輕了吧 認同按
👇
看來關說沒有完全失敗啊
願小孩子安息,媽媽保重節哀
就是判的太輕才會有逼車行為,如果只要逼車判重一些,就不會有逼車了,大概要等到因為逼車以後出現好幾個人死亡才會改判重罪。請那些輕判的法官想想,現在重判是為了避免以後不幸的事情發生,這樣會少了很多無辜人喪命
大概要相關政府官員都遭此厄運才能醒悟重視吧!
@@user-lj9qf8gk4q這很無奈,事不關己,他們不痛不癢。如果死的小孩是這個法官的孫子,我相信他不會只判三年二個月。
@@測試陳王 其實過失致死頂天五年無期徒刑50萬罰鍰,夠嗎?
除非數罪併罰加危險駕駛致公共危險罪,頂也是五年無期徒刑,合計十年還尚可接受。
但如考慮有悔意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刑期可能減半再加假釋...可能二年半就出來了🤔
呃...補充:剛看到過失致死是判一年十個月再加肇逃致死傷二年二個月合計判三年二個月(數罪併罰合計四年取三年二個月🙄)
太輕了
台灣為何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的罪?
判太輕
他逼車害一個孩子死,等於是他蓄意殺人,才判3年2個月,那法官會不會太輕啦,那法官根本等於間接幫兇啊,太過分啦
過失致死有期五年以下 這個被告如此惡劣不認罪無悔意 還關說審判長 都不判到最高五年? 請問台灣有什麼案例能判到五年? 這些刑期上限是參考用的? 就算判五年也沒有多重
殺人變成過失致死 擄人勒贖變妨害自由 這些都是有關說過才變得,你叫一個普通老百姓這樣犯案就不一樣了
上限本來就不是初犯會判的,台灣一直以來都是從最輕的判起,會判到最高都是累犯
不是五年判三年,是過失致死最高五年判1年10個月,肇事致死逃逸最高七年判2年2個月,順便合併打折減10個月。
死刑啦~😊
在台灣開車殺人CP值最高
謀殺可以用這招,殺人不用關
CP值高?你講得好像殺人是一種享受,只要不要判太重就是一種值回票價的行為?好像吃buffet 吃回本很爽的感覺⋯⋯為什麼?
@@seanansonhsu7682 這叫諷刺
@@seanansonhsu7682 事實上開車殺人就是判最輕的,所以之前中捷又發生隨機砍人案件時,才被人笑[傻子才拿刀拿槍殺人,開車殺人還會有輿論幫忙檢討被撞死的],現在中捷砍人案的兇手果真後悔怎當初沒有開車隨即撞人......
凶器選對刑期會少很多
說好的司法改革呢?
法官大人為何輕判啊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因爲死的不是法官的小孩😊
令人細思極恐
敢關說表示有後台,不看僧面看佛面。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有關係就沒關係
這是殺人 蓄意
關説,這個是瀆職罪
这种人应该永久吊销执照判个10年
司法是在鼓勵逼車行為嗎?殺了人,還能輕罪化……
0~2歲 應使用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式安全座椅,並安置於後座。
2~4歲且未滿18公斤 應坐於後座的安全座椅上,並建議優先選用後向式安全座椅。
4~12歲或18~36公斤 不強制使用安全座椅,但仍"建議"坐後座,並使用大童安全座椅或座椅增高墊
為啥判一年?
我也覺得奇怪
@@奶綠-i4j 你錯了,法令沒有「建議」這種事。道交安全規則89條一項四款寫的很清楚,「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須」不是「得」,沒有妥協空間。
兒少法二條,兒童是指十二歲以下之人。
他兒子五歲。
法律的最低要求:至少你要讓他坐後座。
雖然我們知道坐後座他兒子也可能無法倖免於難,因為其實安座蠻關鍵的 - 她坐後座的女兒有用安座,沒什麼大礙。
喃嘸阿彌陀佛
至少30年吧!😡😡😡😡😡
刑期太輕是否變項鼓勵民眾可以以這種方式造成對方受傷跟死亡呢?
判太輕!應該重判!
判太輕了
搞不好還緩刑
三年兩個月
關說真的沒有用嗎
真的是犯罪天堂
太輕了、
該判唯一死刑...這種故意開車殺人的還能讓他繼續活著害別人??
有討厭的人用個 過失致死 好像可以?
那個法官 po出來啊😂 笑死 可以關說😂 三年笑死😂
PO出來然後呢? 出一張嘴 你是能怎樣? 笑死嘞
@@atbomb貼出來可以讓大家知道是誰啊,輿論只要有具體對象就會讓對方感覺到壓力。
萬一哪天牠出庭審理時,受害人說我知道你,我申請換法官之類的,那牠得多尷尬?
其實判決書都有。
審判長法官 吳芙如
法 官 簡仲頤
法 官 高郁茹
@@睿傑-v2l 後來我看了他人的法律知識講解,似乎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受限於法律條文,刑期最重就只能判這麼重了。
如果對方的法律知識無誤的話,那我們大概誤會法官了,我覺得挺不好意思的。😅
或許我們最先該做的,是敦促立法院修法,不然法律條文本身就是這樣,再怎麼判都是一樣結果,不會更重的,畢竟法官不能逾越法律本身。
這個刑期看得出來關說是有用!
才三年???
為了解氣,這麼做值得嗎?開車難免遇到讓人生氣的事,給那些人詛咒一下消氣,如果對方違規,就報警,千萬別做違法違規的事。
這種人就是自私!!會這樣想就不會想要逼人車
肯定是流氓
能關說好開心喔
交通部濫發駕照、沒有建立駕照回訓制度,這樣駕駛素質是要怎麼良幣驅逐劣幣呢?
不要老是說交通部、駕訓班有問題,說到底駕訓考試也是機器感測,技術不過關就是扣分,能考到駕照的都是有能力正常開車。駕駛自己要擺爛違反法規,在道路上成為馬路殺手都是自己的選擇,這一種人只能加重處罰來遏止,輕則強制收費上交通法規課程,重則吊銷車牌、駕照,只要處罰夠多、夠重這些人終究是要改正行為。
@@sitanrasashoola253 交通3E瞭解一下,執法與教育並行,但執法無法代替教育,建立駕駛回訓能更完善這整個制度。
你想想,18歲取得到的駕照,50年後仍然有其資格(75歲才2年換照,太久了),但很有可能整體交通環境變化巨大,屆時怎麼判定這個人依然有能力上路乃至安全駕駛呢?更別說得過某些病或者像是特定癌症治療期間所施打、服用的藥物副作用普遍對當事人判斷力下降甚至短暫性的認知遲緩,那您認為18歲時取得的那張駕照依然適用於這種情況嗎?
毫無悔意才三年, 失能的政府社會病了
小孩不能坐副駕,一定要坐安全座椅,兩個全犯
媽媽的問題也很大
不過翻了10圈 好像坐哪都一樣欸
@@Kai-pr3eq 多少還是有差,車上還有一個兩歲的女兒和朋友,女兒只提到臉受傷沒有後續應該是沒事
可教化😂
3年2個月 開車殺人的CP值真高 如果鄭捷當年選擇開車 現在已經放出來了
搞不好還娶妻生子了,孩子都比他現在墳頭的草還高了.............
長輩說法律千百條,不如黃金來一條
我從來不相信教官,我也不相信警察,我更不相信法官
怪不得判刑低 因為有關說?
有沒有人疑惑 為什麼關說不會判更重?!
罰你們看國昌直播從第一集補到最後,就可以知道台灣是可以關說的,關說司法是無罪的。
3年2個月= =??
以後要當殺手的記得別拿什麼槍了 直接開車撞就好
不能做的太明顯,戲還是要演一下的。
像這個逼車的就很厲害,都賄賂還無悔意了,竟然還是只判三年二個月。
@@測試陳王 來個酒駕.貨車煞車失靈.
睡眠不足.吃錯藥.有辦法在買個精神病.或者有慢性疾病之類的應該都比7年低
「母未放置安全座椅遭判1年」,那騎摩托車載幼兒的怎麼辦?很多都一次載2個的。
在用方便 賭命😊
像那種那麼嚴重的車禍,車子還翻滾十圈,就算五歲的小孩當時有坐,安全的坐椅就不會死嗎?
@@Iwinthejackpot你說的對,媽媽都沒事了,5歲孩子如果有照規定坐安全座椅,應該只是輕傷吧
@@黃志忠-c6s一年前的新聞
這裡頭有另一個大人 還有另一個兩歲小孩 (有安全座椅)😅
@@samderlikuo很好,做一個有記憶的人。
報導正確真的關說
水喔! 案案輕判真的不是假的耶, 這關說肯定有成功, 哈哈哈😝
這要判十年吧
逼車法官:唯一死刑.
逼車律師:無期徒刑.
逼車立委:七年以上.
逼車老百姓:沒死人罰款.死人罰三年...
夭壽喔!
惡意逼車害人命3年2月???看起來關說還是挺有用的?
司改大成功
繼續關說司法
看了留言,我就安心了
還想說關3年是不是少的太扯
表現良好不用三年就出來了
開著車殺人只是過失,你各位知道怎麼辦了吧!還可以易科罰金免關喔!
人命居然沒有貪污值錢啊
當然啊,死的又不是法官家人是要痛什麼,有錢買名車豪宅,爽翻了說
恐龍法官⋯?
台灣法治真是渾蛋。這樣的駕駛該判一級謀殺。高訴危險駕駛會導至人命是拿駕照時就該知道的。明知故犯,就是謀殺。小孩的媽媽已經很苦了竟然還求刑,檢察官不是
人。
這是台灣~~~!!!!這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