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房產時 如何有智慧的和平收尾?【不愛就散】完整版EP148 方念華.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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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6 окт 2024
  • #離婚 #離婚財產 #分房產
    (個案)
    一對夫妻結婚買房,老公的母親支付頭期款200萬,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貸款由兩人自行處理。
    五年後離婚
    雙方協商時,老公表示應先扣除200萬的贈與,才能算剩餘財產分配。
    因那是母親的積蓄,不可算入,雙方和平落幕。
    (討論觀點)
    1. 據永慶房產集團根據內部成交資料,觀察台北市近一年由父母幫助子女購屋的成交案例,總價多落在2,000-3,000萬之間。
    2. 父母協助子女購屋除了減輕子女的購屋負擔,有部分也是運用每年贈與稅220萬的免稅額贈與子女,以達到資產配置的目的。
    3. (2023)從過去到現在,不少年輕首購族是透過父母出資贊助自備款來買房,隨著房價高漲,買房負擔越來越重
    4. 台灣常見的父母幫忙出資3成首付款來看,平均支出即高達約349萬元
    「夫妻離婚 不愛了 才是關鍵」
    不愛就散!
    主持人 方念華 與名人離婚 第一指名律師 賴芳玉
    攜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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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5

  • @e0931959747
    @e0931959747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方念華減重成功瘦下來好看啊。學教授168.186⋯⋯

  • @陳玉菁-s5d
    @陳玉菁-s5d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婚前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應該不是共同財產

  • @呂季樺-g7v
    @呂季樺-g7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光是想到如果我主動提出了,我就不能天天看到我兒子,心裡就鬱悶,不自覺就流眼淚🥲。他今年快16歲

  • @徐問-i6p
    @徐問-i6p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建議不要結婚😅人對人的身體狂戀性的愛的慾望只有三個月,其他都是責任與發洩,與隨便抽插,相信男人說的話...接下來就是看誰有能力剝奪妳的財產和孩子親權權力...建議大家想性愛就先同居睡睡,睡覺性交10年再考慮對方的品性與責任感....

  • @pochuanchen3240
    @pochuanchen3240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首付是男方家出和首付是女方家出有不同打法嗎?

  • @kevinliu3075
    @kevinliu307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我今年六十八,如果離婚,所有老伴要的全歸她⋯⋯我什麼都不要

    • @zhiyoulee2360
      @zhiyoulee236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那你有錢買下一餐? 武士精神切腹自殺? 真夠男人

  • @nishen6255
    @nishen6255 Месяц назад

    父母給頭期款,是幫助自己的孩子,在有婚姻狀態下的幫助,絕對不是給對方的。結果你們要離婚,當然就該歸還給長輩呀! 就跟訂婚禮金一樣,把訂婚退了,當然禮金要退回啊!!

    • @嚕嚕是黑喵
      @嚕嚕是黑喵 3 дня назад

      有結婚事實的話,訂婚禮金不必退吧。都多一個婚姻失敗的紀錄了⋯

  • @曾苡甯-y1e
    @曾苡甯-y1e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想請問賴律師最後提到的一本關於不愛數據書籍名稱是什麼呢?想拜讀🥹🤍

  • @AngeliqueYehAngelCar
    @AngeliqueYehAngelCar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

  • @christinetung9239
    @christinetung92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臺灣人太單純!那可要學學我公公,33年前,就那麼聰明!畢竟是飄洋過海,戰亂時來臺的難民,知道捍衛兒子脫離貧困!他問:要用誰的名字?我父母老實,人家既然問了,以後就是一家人,那就用**的名字吧!
    ..因為是婚前的贈與,所以法律上也就…
    婚後,我專心帶孩子、做家務,他管帳…
    更聰明的是往後他把我父母所贈與的土地賣掉,為他父母買房,在我婆婆的名下,完全和我沒有關係了。
    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人家是用這種方式結婚致富的。😂

    • @葉美青-r8z
      @葉美青-r8z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就不會讓別人支配我的房産,
      已近結婚的男友,
      要我把我媽的房過在他名下,
      就決志分手,
      又跪又哭,
      還帶走我和前男友的兒子的,
      因為怕小兒子被傷害,又怕沒工作,
      所以原本想結婚,
      就打住拖了10年,我憂郁到,
      無法工做,只有房
      價位當時覺得不多
      錢也用盡,
      才慢慢放手,
      男友在外生了女兒
      還每天12點還回我這,恐赫茲擾,
      我近70歲,
      那年代被欺壓,
      覺的羞辱,
      其實就是親友略知
      也不想惹事,
      裝沒事,
      一生盡毀,
      他在報複我不想嫁
      很想知道現在他
      是不是有報應,

  • @LinWei-n8f
    @LinWei-n8f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分男女⋯

  • @ericwu2920
    @ericwu2920 Месяц назад

    女人只想佔男人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