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中埔廟宇售1.8億元! 民眾好奇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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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3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3

  • @JY-ob7br
    @JY-ob7br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合法農舍 ?
    這樣的農舍也能合法
    這正腐厲害厲害

  • @renfadin1953
    @renfadin1953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錢都花在建物上,拆掉根本不划算,買來當廟公根本考驗智商.

  • @徐皓修
    @徐皓修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應該捐給地方做公廟,成立由法院監督合法的地方推舉出來的9位至30位法人來共同管理。帳目收支,每三個月或半年,都該向地方法院申報收支帳目,若察覺有問題,可以向地方法院檢舉。每次申報應該繳交法院手續費。若廟方尚無基金,則尋求願意義務為廟方免費服務者,並向法院申請為該廟管理委員會法人身份,職位由各位協商或投票完成,並向法院申報,由法院認可,或法院交由法院調解委員會代處理亦可

  • @蔡易修-w1p
    @蔡易修-w1p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哈哈哈!果然是新聞

  • @5423520002
    @542352000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這不是找盤子 , 這是找瘋子買

    • @Aboa1012
      @Aboa1012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是 辦廟叫萬年事業,他可以做的事情多到很扯,有機會可以去了解一下,當然你要有一筆很大的錢來燒,扛過後不要說五代就是十代都能不愁吃。
      (標哥他那種半路出家選主委的都能站起來,看看他當年窮到要去盜採砂石就知道了)

  • @徐皓修
    @徐皓修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公廟應該成立管理委員會,向法院申請合法法人資格,再投票或協商訂定職位階級呈報法院認可資格。若尚無基金乃至基金在300萬內,以各自義務操持廟務,基金超過300萬,每位拿基本津貼每月3000元。超過600萬,每位拿6000元津貼,超過900萬,每位每月拿9000元津貼。以上多做算為廟方做功德為自己積福,不再多拿,也不必固定上班時間,屬於長期不定時臨時性工作。超過1200萬,廟方可以請專業會計,廟公廟婆和各項專司固定員工,這些人的薪資比較高,上班制,但不能成為委員會法人,屬於外請員工

  • @聶風-q1d
    @聶風-q1d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1.8億?有那麼多錢買這何用啊?

  • @尼洛-s2c
    @尼洛-s2c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田僑仔來著

  • @ROSEAREREDVIOLETSAREBLUE
    @ROSEAREREDVIOLETSAREBLU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把神明的房子賣掉?

  • @user-wecanbest
    @user-wecanbes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連廟都拿來賣... 通常沒人經營 都是捐出來 等有緣人處理...地主的理由蠻瞎的 是缺錢吧

  • @徐皓修
    @徐皓修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即然還願,拿來賣,那不是違背還願,那就欠了神明,那賣了之後,怕災難,,,,,

  • @黃宏宇-m9h
    @黃宏宇-m9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老了還再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