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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高法醫說法、反對廢除死刑
我認同您說的;反對廢除死刑
我支持廢除死刑 但犯人跟犯人家屬要讓受害者家屬領回家凌虐
精神科醫生一輩子能夠碰上幾個殺人犯 高醫師經驗豐富說得好證據確鑿殺人犯有承認就該執行死刑 能感同身受家屬的傷痛 叫廢死聯盟拿家屬同意廢死書 或是公投
+1
至少先制定鞭刑配套 湯姆熊割喉男童案 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
支持高法醫的想法
+1支持高法醫論點
高法醫說的對,我也同感,讚成。
高法醫說出人民心聲
故意殺人者應該 償命
高法醫說的好說的對。
非常認同高法醫的論述倘若真的廢死, 麻煩將這些人交由法官和廢死聯盟的人去照顧和管理不要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和國家資源
可以讓死刑犯跟法官住隔壁,
支持高法醫的見解!
贊成高法醫
高醫生講的超級有道理!!
不贊成廢死,殺人者要執行!高法醫的論點很正確,合乎常理!
訪問來賓,請尊重,不要一直插嘴,真的讓人反感。最後高法醫還有跟潘對不起,真的很大器。讚
那個精神科醫生好像是廢死聯盟的一員
身為被害人家屬才能體會的切膚之痛,高法醫支持你!
高法醫是對的,關出再犯罪率很高。
當然,他們會尋仇。
非常支持高大法醫的説法
認同高法醫。
認同高法醫
高法醫說的對..殺人犯「都不可赦」...不管是不是有精神病通通死刑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
完全認同。判死其實也是給殺人犯一個真正悔改的機會,償命也是實現生命正義
潘建志閉嘴,高大成說的有理。
因為綠共黨在看,只能昧著良心去抱大腿要給綠共黨看到,呵呵!
我讚成高大成醫生那些廢死聯盟的真的是敗類內殺人償命本來就是要還的
絕對支持高法醫!
第一次看精神科就是給潘建志看的,很爛!只想一直多接病人,根本沒有認真聽我的狀況,之後複診,還說:不是應該好了嗎?(拜託我才吃2個月的藥耶!😑謝謝高法醫叫他閉嘴
認識很多醫生,醫生好壞在業界都知道。
有好醫生,也有壞醫生,真的看診多找幾家
“精障不得判死”,那要把他養在那些法官家圈養,請他監督啊
死刑犯有人權,請問被害人的人權呢?被加害人削滅了,等於零,如果廢死死刑犯,公平嗎?法院的天秤不是嚴重傾斜了。如果又有第二個被害人,大法官、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嗎?
依照他們的邏輯 死人沒有人權⋯⋯
那死刑犯出獄了,麻煩那些死刑犯去住大法官,跟癈死聯盟的隔壁,謝謝!
住隔壁也不能解決問題
高大成醫師說的,最正確!
其實每個人只要捫心自問:「如果今天是自己的至親、家人被殺,自己還會不會充滿道德仁義的說我原諒加害者,不用判死」。如果過不了這一個問題,完全沒有資格在那邊品頭論足的說要支持廢死。都是一些偽善的人
對蔡英文陳時中為了賺死人錢害死了幾萬人
支持高大成!
問題是 政府沒好的配套措施 我就問 殺人犯因為精神病逃死 後面出獄 後就住神精科醫生家旁 醫生你要不要 你可以讓神經病殺人犯每日在你家附近趴趴走嗎
住醫生旁邊根本沒用,醫生本來每天都跟精神疾病工作,有什麼好怕
感謝高法醫👍👍👍👍👍👍❤
被害人的人權呢
把所有達到死刑犯等級的人, 所有羈押關養期間的費用, 全部由 "廢死聯盟" 的人負責支付.
對啊!不要再浪費公帑!而且抓人判刑所有一切作業都由他們支付!還有受害人家屬的精神撫慰金!
高法醫就是帥,其餘“惦惦”
高大成說到重點
高醫師說得好:::據道理分析應該如此!!
法醫高大成加油
法律令人無信心,死刑人早該74I4了,絕不廢除死刑,惡劣人類太多了,我支持高法醫
支持高大成論述,反對廢死
贊同高法醫的言論,我也反對廢死,故意殺人者就必須付出代價!精神異常也一樣,因為精神異常去殺人,才更不可控更可怕,更不能成為逃避死刑的免死金牌。
說得很對
高大成法醫講得很對
動物園裡的動物,只要是吃過人,或者傷過人的,全部都是進行人道毀滅處死,也就是死刑啦。想過什麼原因嗎?
因為無法溝通 有些惡人就是無法溝通他的感官跟一般人都不是在同個頻道上那些惡人跟動物的差別只是批個人皮在身上
@@yungchih4716+1
殺人者要判死
支持高法醫、、他才是為人民出聲的醫生(以這件事情來講)
認同高法醫的言論!
我賛成高法醫的見解,殺人者確定就要執行死刑,想想被害者的人生被剝奪,死前的恐懼是情何以堪!
其實我也覺得會殺人的教化機率根本是0,幾乎都會再犯,心理都有問題
殺人者要判死我讚成!
應該要更正:無被侵害而殺人者,唯一死刑!
台灣對加害者的假慈悲越來越猖獗。世間的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之中;做了善事惡事,應得的善報惡報總量事一定的。在人間逃過懲罰,在地獄受刑的時間就越長。加害人不會因為假慈悲者邪說的幫助,而減少應得惡報的總量。這個世間有一些愚痴的假慈悲者,以為他們幫助加害人是在做善事行公益;其實他們只是讓自己捲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因果之中而已。
高大成醫生加油👍👏
如果是開車
侯友宜對癈死釋憲案評論講的好,他說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ㄩ害者跟家屬他們內心的錐心之痛,我們不能讓他們在再度的受傷害。希望侯市長能夠秉持此一信念兌現該言論。無論是歹徒或是公權力侵害個人的生命人權,都必需要受到最嚴厲的法律或是死刑的規範,這是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侯友宜還記得"恩恩案"嗎?
我也贊同高大成法醫的說法!
已經定讞不執行就是瀆職!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權!殺ㄙˇ人與憲法相抵觸不該被赦免ㄙˇ罪!憲法不可以保障壞人的殺人權!那是在虐待受害人家屬!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廢死應該是得被妖魔鬼怪的啊東附身了吧~
潘感覺很,額,沒事
認同法醫說法,殺人賠一命,天經地義
我相信高大成法醫❤❤❤❤❤
高法醫是一個接地氣 並且 十分貼近 民意的 專業 法醫😊
沒錯死刑確實可以嚇阻模仿效應
我個人是覺得因為精神病(不管真的假的)至少也不要放出來害人吧。這些正常生活的人不就好可憐 如果被害人是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剩下的家人怎麼辦?廢死聯盟要養嗎?
我在說,哩踮踮,超帥
這位精神科的醫師,你知道關於死刑鑑定的醫生,大家都跑光了,判死刑居然以精神科鑑定為準,那法院可以撤銷了。
沽名釣譽
一直非常敬佩高大成法醫,高醫生也是位性情中人!挺身出來反對精神病患殺人可免死刑,應該更據有公信力。相信大衆也都反對廢死,強烈呼籲不要讓台灣成爲罪犯的天堂。
支持 高法醫的論述!
對於(廢死)~非常反對!最近一堆朋友都在聊這話題~如果下次(選舉)~絕對不選支持(廢死)的~不論是誰~只要支持廢死~就叫他下台~(高大成法醫)支持你~加油!
絕不能選認同中共武嚇台灣(留島不留人)的人參選。
精神科如果有用的話就不會有憂鬱症了
有精神病又會殺人又不用住院治療這樣就無罪也太玄了(根本是逃罪)
當家人無辜被殺...法官..精神科醫師..無良律師或廢死聯盟律師..收好處.變相成幫兇....支持加害者... 我的決定解決這些毒瘤...
醫師講那麼多,誰驗過的就住誰的隔壁,要不要?
高法醫講得太好了!講到我流淚😢講到我嘆息😮💨我們贊死的沒有要質疑精神科醫師 沒有要討論精神鑑定的可信度 我們一般老百姓,尤其是被害人的至親,只是要問一句:憑什麼精障的人就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而免死呢?!退一萬步說 如果精障殺人可以被接受 那我們豈不是應該要原諒希特勒 歌頌賓拉登 讚嘆麻原彰晃? 我敢說真的抓他們去測的話 也一定是精障啊!不是嗎?🖕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吵死了+1
精神病的人滿街都有,到處都是,大部分都不會殺人,那麼顯然少數殺人的就不應該以精神病為理由
對,精神疾病跟精神病還是不一樣,精神疾病有生活功能、現實感、能判斷是非;精神病生活功能有問題、沒有現實感、也難以判斷是非對錯
廢死很荒唐,法律到底保障誰
法律保障懂法會用的人,不是保護好人
5億兇嫌可以脫罪了
如同針不是扎在己身 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被害者家屬的那種痛呀
如果廢死聯盟都是被害家屬成員 那我就沒話講
我長期在吃心理疾病藥,都在醫院看得,所以我現在殺人會逃過死刑
現在根本沒有死刑😂還有你的得不分
希望持續追5億高中生命案
精障還能懂避免死刑 精障還懂 到底誰精障
高法醫說的好
醫師也會有判斷錯誤的時候,不管如何,即使有精神病殺人也該死,留下來繼續殺人嗎?廢死者可不可以體諒被害者們的心情和痛苦呢?
滿滿的案例歷歷在目,真正不得已必須去殺人的加害人犯罪者少之又少,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自己私慾私利去殺人,為了逃死才假裝精神疾病,死刑真的不能廢止
堅決反對廢死!🤬👊😡
被殺害人的人命錢要不到!家屬的折磨無處求償!社會經濟活動損失要不到!連要求國家主持公道都沒有資格?
支持高大成法醫👍👍👍👍👍
死刑執行的條件分輕重緩,1.像鄭捷之類,直接死刑。(有影像,人證,物證)2.江國慶冤死案,(無影像無人證),多層審察必免冤案3.精神狀況跟一般人一樣,很明顯殺人直接死刑分級制執行.......
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天經地義有什麼好說.以前精神病人都關起來治療.現在不是放出來到處趴叭走嚇人
並不是以前都關起來治療,是因為現在精神疾病的人太多了,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是精神病,還有生活功能,所以不是每個精神疾病患者都要關起來,而且精神病房也滿的,要床位也要等很久
讚成高醫師觀念
殺人當然很可惡 可是殺人有很多種情況 確實需要區分
個人認為精神病患應該可以免死!而且不能坐牢!也不需要強制就醫!我認為應該秉持人道精神把這些精神病患尤其是殺人狂魔通通送去廢死聯盟還有強制跟法官一起居住就好。萬一法官或是廢死聯盟不幸身亡那就換下一個主張廢死的人一起同居一起生活就好且不得拒絕。
你這言論偏激了,送給法官跟廢死聯盟根本不能解決問題,送給心理學家研究才有機會解決更多問題
那個精OX醫生不要在請了 只會丟人現眼 = = 是我都嗆爆它 在那邊畫虎南
我是孩子過動症要跟醫師諮詢的母親, 我在精神科親眼見一對年輕男女神情正常有說有笑的對談,, 我們都在等叫號看病, 當時病人等待區也只剩我們三個人,, ,,,後來兩位情侶進去了(我是最後一號)因為診室的門尚未關閉,, 我親眼見那位男士說話口齒不清像換了一個人, ,結束時門開了這位男士口齒不清的更嚴重了,, 我震驚愕然!! 這麼年輕就做寄生蟲騙政府補助,, 真是悲哀,
給你幾種可能性1、詐領保險金或享受身障的待遇2、孟喬森症候群,假裝生病就能得到別人關心3、他的病有發病期,剛好發病你不知道他會是哪一種,所以就不要管了吧
台灣一定要捍衛死刑存在,殺人就是槍斃,這是司法正義最後一道曙光。
'"不容易裝"不等於"完全裝不了"
有些惡人真的只是披著人皮的生物 他殺任何生物都是無感的 那種就不該再一般人的社會共存
全力支持高法醫的說法💢👍
我認同高大成法醫的說法,殺人本來就該判死刑處決,有精神疾病真的不能當成免死金牌
法律是制裁犯罪者,不是幫犯罪者開脫的,現在的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想活的機會都沒有。
若有精神疾病 平時就會顯現出來 應該要強制醫治 若未依醫囑醫治 即使犯案了 也不得以精神疾病者免刑
支持強制治療
建議就讓那些以「精神失調」為理由脱罪的「死刑犯」送入專為治療「精神失調」的監獄為醫學貢獻餘生?
贊成為醫學、科學貢獻
高醫師說的好,賛同!
真男人給你一個讚
其實有些精神病的人都很聰明,他想做什麼事情,事先都會有規劃!
精神病跟精神疾病有所不同,精神疾病有生活功能、有現實感、能明辨是非精神病缺乏現實感、生活功能有問題、難以明辨是非
精神科醫生不要笑想這塊肥肉啦,你不是神你永遠無法得知他當下殺人的時候的精神狀態是如何?
可惜現在法律就是講求這件事,先撇除精神狀態問題不談,法律需要知道犯罪者犯罪當下的動機,這本來就很難知道,更何況法律是人制定的,還完全不是科學,當然很多法律是根據科學研究結果所制定的,但法律絕對不會100%正確知道犯罪當下犯罪者的想法
法律都是保護那些壞人,他們殺幾個人都不會有事
讚同高法醫說法、反對廢除死刑
我認同您說的;反對廢除死刑
我支持廢除死刑 但犯人跟犯人家屬要讓受害者家屬領回家凌虐
精神科醫生一輩子能夠碰上幾個殺人犯 高醫師經驗豐富說得好證據確鑿殺人犯有承認就該執行死刑 能感同身受家屬的傷痛 叫廢死聯盟拿家屬同意廢死書 或是公投
+1
至少先制定鞭刑配套 湯姆熊割喉男童案 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
支持高法醫的想法
+1
+1支持高法醫論點
高法醫說的對,我也同感,讚成。
高法醫說出人民心聲
故意殺人者
應該 償命
高法醫說的好說的對。
非常認同高法醫的論述
倘若真的廢死, 麻煩將這些人交由法官和廢死聯盟的人去照顧和管理
不要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和國家資源
可以讓死刑犯跟法官住隔壁,
支持高法醫的見解!
贊成高法醫
高醫生講的超級有道理!!
不贊成廢死,殺人者要執行!高法醫的論點很正確,合乎常理!
訪問來賓,請尊重,不要一直插嘴,真的讓人反感。
最後高法醫還有跟潘對不起,真的很大器。
讚
那個精神科醫生好像是廢死聯盟的一員
身為被害人家屬才能體會的切膚之痛,高法醫支持你!
高法醫是對的,關出再犯罪率很高。
當然,他們會尋仇。
非常支持高大法醫的説法
認同高法醫。
認同高法醫
高法醫說的對..殺人犯「都不可赦」...不管是不是有精神病通通死刑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
完全認同。判死其實也是給殺人犯一個真正悔改的機會,償命也是實現生命正義
潘建志閉嘴,高大成說的有理。
因為綠共黨在看,只能昧著良心去抱大腿要給綠共黨看到,呵呵!
+1
我讚成高大成醫生
那些廢死聯盟的真的是敗類內
殺人償命本來就是要還的
絕對支持高法醫!
第一次看精神科就是給潘建志看的,很爛!只想一直多接病人,根本沒有認真聽我的狀況,之後複診,還說:不是應該好了嗎?(拜託我才吃2個月的藥耶!😑
謝謝高法醫叫他閉嘴
認識很多醫生,醫生好壞在業界都知道。
有好醫生,也有壞醫生,真的看診多找幾家
“精障不得判死”,那要把他養在那些法官家圈養,請他監督啊
死刑犯有人權,請問被害人的人權呢?被加害人削滅了,等於零,如果廢死死刑犯,公平嗎?法院的天秤不是嚴重傾斜了。
如果又有第二個被害人,大法官、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嗎?
依照他們的邏輯 死人沒有人權⋯⋯
那死刑犯出獄了,麻煩那些死刑犯去住大法官,跟癈死聯盟的隔壁,謝謝!
住隔壁也不能解決問題
高大成醫師說的,最正確!
其實每個人只要捫心自問:「如果今天是自己的至親、家人被殺,自己還會不會充滿道德仁義的說我原諒加害者,不用判死」。
如果過不了這一個問題,完全沒有資格在那邊品頭論足的說要支持廢死。
都是一些偽善的人
對蔡英文陳時中為了賺死人錢害死了幾萬人
支持高大成!
問題是 政府沒好的配套措施 我就問 殺人犯因為精神病逃死 後面出獄 後就住神精科醫生家旁 醫生你要不要 你可以讓神經病殺人犯每日在你家附近趴趴走嗎
住醫生旁邊根本沒用,醫生本來每天都跟精神疾病工作,有什麼好怕
感謝高法醫👍👍👍👍👍👍❤
被害人的人權呢
把所有達到死刑犯等級的人, 所有羈押關養期間的費用, 全部由 "廢死聯盟" 的人負責支付.
對啊!不要再浪費公帑!而且抓人判刑所有一切作業都由他們支付!還有受害人家屬的精神撫慰金!
高法醫就是帥,其餘“惦惦”
高大成說到重點
高醫師說得好:::據道理分析應該如此!!
法醫高大成加油
法律令人無信心,死刑人早該74I4了,絕不廢除死刑,惡劣人類太多了,我支持高法醫
支持高大成論述,反對廢死
贊同高法醫的言論,我也反對廢死,故意殺人者就必須付出代價!
精神異常也一樣,因為精神異常去殺人,才更不可控更可怕,更不能成為逃避死刑的免死金牌。
說得很對
高大成法醫講得很對
動物園裡的動物,只要是吃過人,或者傷過人的,全部都是進行人道毀滅處死,也就是死刑啦。想過什麼原因嗎?
因為無法溝通 有些惡人就是無法溝通他的感官跟一般人都不是在同個頻道上
那些惡人跟動物的差別只是批個人皮在身上
+1
@@yungchih4716+1
殺人者要判死
支持高法醫、、他才是為人民出聲的醫生(以這件事情來講)
認同高法醫的言論!
我賛成高法醫的見解,殺人者確定就要執行死刑,想想被害者的人生被剝奪,死前的恐懼是情何以堪!
其實我也覺得會殺人的教化機率根本是0,幾乎都會再犯,心理都有問題
殺人者要判死我讚成!
應該要更正:無被侵害而殺人者,唯一死刑!
台灣對加害者的假慈悲越來越猖獗。
世間的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之中;
做了善事惡事,應得的善報惡報總量事一定的。
在人間逃過懲罰,在地獄受刑的時間就越長。
加害人不會因為假慈悲者邪說的幫助,而減少應得惡報的總量。
這個世間有一些愚痴的假慈悲者,以為他們幫助加害人是在做善事行公益;
其實他們只是讓自己捲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因果之中而已。
高大成醫生加油👍👏
如果是開車
侯友宜對癈死釋憲案評論講的好,他說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ㄩ害者跟家屬他們內心的錐心之痛,我們不能讓他們在再度的受傷害。希望侯市長能夠秉持此一信念兌現該言論。
無論是歹徒或是公權力侵害個人的生命人權,都必需要受到最嚴厲的法律或是死刑的規範,這是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侯友宜還記得"恩恩案"嗎?
我也贊同高大成法醫的說法!
已經定讞不執行就是瀆職!
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權!殺ㄙˇ人與憲法相抵觸不該被赦免ㄙˇ罪!
憲法不可以保障壞人的殺人權!那是在虐待受害人家屬!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台灣對加害者的假慈悲越來越猖獗。
世間的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之中;
做了善事惡事,應得的善報惡報總量事一定的。
在人間逃過懲罰,在地獄受刑的時間就越長。
加害人不會因為假慈悲者邪說的幫助,而減少應得惡報的總量。
這個世間有一些愚痴的假慈悲者,以為他們幫助加害人是在做善事行公益;
其實他們只是讓自己捲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因果之中而已。
廢死應該是得被妖魔鬼怪的啊東附身了吧~
潘感覺很,額,沒事
認同法醫說法,殺人賠一命,天經地義
我相信高大成法醫❤❤❤❤❤
高法醫是一個接地氣 並且 十分貼近 民意的 專業 法醫😊
沒錯
死刑確實可以嚇阻模仿效應
我個人是覺得因為精神病(不管真的假的)至少也不要放出來害人吧。這些正常生活的人不就好可憐 如果被害人是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剩下的家人怎麼辦?廢死聯盟要養嗎?
我在說,哩踮踮,超帥
這位精神科的醫師,你知道關於死刑鑑定的醫生,大家都跑光了,判死刑居然以精神科鑑定為準,那法院可以撤銷了。
沽名釣譽
一直非常敬佩高大成法醫,高醫生也是位性情中人!挺身出來反對精神病患殺人可免死刑,應該更據有公信力。相信大衆也都反對廢死,強烈呼籲不要讓台灣成爲罪犯的天堂。
支持 高法醫的論述!
對於(廢死)~非常反對!最近一堆朋友都在聊這話題~如果下次(選舉)~絕對不選支持(廢死)的~不論是誰~只要支持廢死~就叫他下台~(高大成法醫)支持你~加油!
絕不能選認同中共武嚇台灣(留島不留人)的人參選。
精神科如果有用的話就不會有憂鬱症了
有精神病又會殺人又不用住院治療這樣就無罪也太玄了(根本是逃罪)
當家人無辜被殺...法官..精神科醫師..無良律師或廢死聯盟律師..收好處.變相成幫兇....支持加害者... 我的決定解決這些毒瘤...
醫師講那麼多,誰驗過的就住誰的隔壁,要不要?
高法醫講得太好了!
講到我流淚😢講到我嘆息😮💨
我們贊死的沒有要質疑精神科醫師 沒有要討論精神鑑定的可信度 我們一般老百姓,尤其是被害人的至親,只是要問一句:憑什麼精障的人就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而免死呢?!
退一萬步說 如果精障殺人可以被接受 那我們豈不是應該要原諒希特勒 歌頌賓拉登 讚嘆麻原彰晃? 我敢說真的抓他們去測的話 也一定是精障啊!不是嗎?🖕
廢死聯盟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他們就不會搞廢死了!沒有痛過不知其痛
吵死了+1
精神病的人滿街都有,到處都是,大部分都不會殺人,那麼顯然少數殺人的就不應該以精神病為理由
對,精神疾病跟精神病還是不一樣,精神疾病有生活功能、現實感、能判斷是非;精神病生活功能有問題、沒有現實感、也難以判斷是非對錯
廢死很荒唐,法律到底保障誰
法律保障懂法會用的人,不是保護好人
5億兇嫌可以脫罪了
如同針不是扎在己身 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被害者家屬的那種痛呀
如果廢死聯盟都是被害家屬成員 那我就沒話講
我長期在吃心理疾病藥,都在醫院看得,所以我現在殺人會逃過死刑
現在根本沒有死刑😂還有你的得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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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還懂
到底誰精障
高法醫說的好
醫師也會有判斷錯誤的時候,不管如何,即使有精神病殺人也該死,留下來繼續殺人嗎?廢死者可不可以體諒被害者們的心情和痛苦呢?
滿滿的案例歷歷在目,真正不得已必須去殺人的加害人犯罪者少之又少,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自己私慾私利去殺人,為了逃死才假裝精神疾病,死刑真的不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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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殺害人的人命錢要不到!家屬的折磨無處求償!社會經濟活動損失要不到!連要求國家主持公道都沒有資格?
支持高大成法醫👍👍👍👍👍
死刑執行的條件分輕重緩,
1.像鄭捷之類,直接死刑。(有影像,人證,物證)
2.江國慶冤死案,(無影像無人證),多層審察必免冤案
3.精神狀況跟一般人一樣,很明顯殺人直接死刑
分級制執行.......
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天經地義有什麼好說.以前精神病人都關起來治療.現在不是放出來到處趴叭走嚇人
並不是以前都關起來治療,是因為現在精神疾病的人太多了,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是精神病,還有生活功能,所以不是每個精神疾病患者都要關起來,而且精神病房也滿的,要床位也要等很久
讚成高醫師觀念
殺人當然很可惡 可是殺人有很多種情況 確實需要區分
個人認為精神病患應該可以免死!而且不能坐牢!也不需要強制就醫!
我認為應該秉持人道精神把這些精神病患尤其是殺人狂魔通通送去廢死聯盟還有強制跟法官一起居住就好。
萬一法官或是廢死聯盟不幸身亡那就換下一個主張廢死的人一起同居一起生活就好且不得拒絕。
你這言論偏激了,送給法官跟廢死聯盟根本不能解決問題,送給心理學家研究才有機會解決更多問題
那個精OX醫生不要在請了 只會丟人現眼 = = 是我都嗆爆它 在那邊畫虎南
我是孩子過動症要跟醫師諮詢的母親, 我在精神科親眼見一對年輕男女神情正常有說有笑的對談,, 我們都在等叫號看病, 當時病人等待區也只剩我們三個人,, ,,,後來兩位情侶進去了(我是最後一號)因為診室的門尚未關閉,, 我親眼見那位男士說話口齒不清像換了一個人, ,結束時門開了這位男士口齒不清的更嚴重了,, 我震驚愕然!! 這麼年輕就做寄生蟲騙政府補助,, 真是悲哀,
給你幾種可能性
1、詐領保險金或享受身障的待遇
2、孟喬森症候群,假裝生病就能得到別人關心
3、他的病有發病期,剛好發病
你不知道他會是哪一種,所以就不要管了吧
台灣一定要捍衛死刑存在,殺人就是槍斃,這是司法正義最後一道曙光。
'"不容易裝"不等於"完全裝不了"
有些惡人真的只是披著人皮的生物 他殺任何生物都是無感的 那種就不該再一般人的社會共存
全力支持高法醫的說法💢👍
我認同高大成法醫的說法,殺人本來就該判死刑處決,有精神疾病真的不能當成免死金牌
法律是制裁犯罪者,不是幫犯罪者開脫的,現在的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想活的機會都沒有。
若有精神疾病 平時就會顯現出來 應該要強制醫治 若未依醫囑醫治 即使犯案了 也不得以精神疾病者免刑
支持強制治療
建議就讓那些以「精神失調」為理由脱罪的「死刑犯」送入專為治療「精神失調」的監獄為醫學貢獻餘生?
贊成為醫學、科學貢獻
高醫師說的好,賛同!
真男人給你一個讚
其實有些精神病的人都很聰明,他想做什麼事情,事先都會有規劃!
精神病跟精神疾病有所不同,精神疾病有生活功能、有現實感、能明辨是非
精神病缺乏現實感、生活功能有問題、難以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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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現在法律就是講求這件事,先撇除精神狀態問題不談,法律需要知道犯罪者犯罪當下的動機,這本來就很難知道,更何況法律是人制定的,還完全不是科學,當然很多法律是根據科學研究結果所制定的,但法律絕對不會100%正確知道犯罪當下犯罪者的想法
法律都是保護那些壞人,他們殺幾個人都不會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