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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少年的父親,一方面鞠躬道歉說自己不會教兒子,另一方面直接請了兩名律師,這給人的觀感就是要幫兒子脫罪減輕刑罰!!
律師本來就是必要的
可悲 生出逆子台湾屁孩不意外 看看现在年轻屁孩行为另人厌恶 难怪年长辈看不起年轻人看了想教训一顿 喝喝
@@Lin-sc9tc兩名律師欸 有錢欸😂
我哥未成年時期也偷過家裡汽車鑰匙把車開出去過,而且開到翻車!當初我媽完全沒責怪他!事隔二十幾年,我媽還用我哥很厲害的口吻提起這件事!我馬上制止!太過分了!
看來你哥像到你媽媽很慶幸你是家裡唯一正常的
未成年開車 被抓到立刻終結
身為家中唯一的正常人,幸苦了👍
對,身為家中唯一一個正常人真的很辛苦,謝謝你保持善良的❤❤
辛苦了正常人
未成年開車撞死人…要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喔唉 想也知道 被害者家屬到最後喔只換來無盡的委屈和淚水這年頭 殺人犯都不見得會被判死刑了而且判了死刑 也不見得立即執行不過 有四年一次的選舉選前要記得想清楚 想要怎樣的政府再下決定投下一票 看是否可以改變若下次選舉 有人提出加重刑法 力推死刑 導入鞭刑公開轉播行刑 讓受害家屬對加害者執刑…等加重刑責的政見 我一定給一票 另外 執行死刑 除了還給被害家屬公道應該還要增加更多經濟效益建議立委 要修法要把死刑種類多樣化 增加觀賞性然後在把過程直播 轉售播放版權幫國庫和被害者家屬 增加更多收益
真的,認同。還要繼續選擇廢死、保護加害者的政府嗎?繼續讓被害者家屬無語問青天,繼續讓亡者白白送命,是大家想看到的嗎?
鞭刑! 公開時間場所舉行打了就知道痛知道被害人當時的痛
全部都認同,唯一一件事,這些都是立法委員無作為,無法期望有良知的立委,每個立委、民意代表都是領高薪無作為,只能走上街頭,但現在的政府有40%以上的滿滿台灣價值擁護者,沒辦法改變的,接受吧
+1
@@chriscar1090執行死刑是司法部長喔!😂司法部長總統指派喔!
國家絕對沒有辦法給受害家屬公道,因爲受害家屬「沒有人權」,唯一有人權的是15歲少年!
完全正解 完全沒罪惡感
甚至都不知道會不會有處罰😂15歲無敵人權
因為台灣司法没在保障死耇人權
問總統啦問立法院 ,這要怎麼搞
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廢除
他還是個孩子......................,絕對不要放過他
法官絕對會放過他
@@ya770904 說出心聲XD
會有前科紀錄
@@ya770904法官会放过他!但兄弟会不会放过他 喝喝
是啊,別放過他!別人家的囡仔屎不了😂😂😂
無照比照酒駕 一堆年輕人說我就騎啊 反正6000繳完就沒事 這才是問題 罰則現在都是人家犯罪的評估 根本沒在怕
廢死是這些敗類的好夥伴何況還未成年絕對是其情可憫,要給他機會的啦
這才對的呀。有錢拿。抓一個6000路上有錢跑當然好。事故跟命案!?我只顧著算錢那些你們去找律師打官司。
坦白說 酒駕罰則也不重有本事喝的幾乎都付得起沒錢付的你又拿我奈何發生事故撞死人也就關一關就出來了根本不痛不癢政府所說的酒駕零容忍要加重處分絕不寬容到了現在幾年了是否真的越來越少?
對向的機車騎士是根本躲不過,我對機車騎士感到非常難過,還有為其他2位死者也是感到很難過,這種可惡的人造成別人家庭的生離死別,真的很悲傷,看了很想哭。
🙏
這哪是過失致死?!明明故意無照駕駛故意為之吧😱到底還要死多少無辜守法的人哪😭有沒有成年不守法先鞭刑自然就能教化!
確實這在司法實務上係屬過失致死殺人的法律要件在此案完全不可能成立
台灣的法律就是保護加害者的😢
無照駕駛致死,酒駕致死,一律死刑,一定要立法
這樣沒嚇阻力啦~ 要每週鞭刑一下,鞭到哪天他死了才結束,這樣才會有嚇阻力。
就廢死了哪來的死刑
立法院現在是哪個黨啊!?
大法官都民進黨的!
虐殺人都不死了 何況這個過失殺人可能沒事都有可能
因為死者都是平凡老百姓啊!法律只會保護大官而已。
司法都死了還能給什麼公道
認同
認同+1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認同司法?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非常認同
台灣法律太保護未成年了……時代在改變,法律也該與時俱進了
其他國家也是啊
台灣法律不是太保護末成年,是太過保護加害者了
毛都還沒長齊就急著當大人,既然那麼想當大人,就要承擔起一個成年人該有的刑罰,別再認為小孩不懂事,這年代他們啥都知道了。
怎麼有如此惡劣的人,這種不判死刑沒天理。
意外若判死刑, 天理才沒了.
表現正常,可是他限動自己說自己是學務處常客ㄟ,原來正常學生會常常去學務處報到。
孩子未成年那就應該有父母負責過失致死的罪
家屬說到底又是想要錢 說吧想要多少
@@XX-wi3zb 錢比較重要,還是人命比較重要?錢可以買走你家人的生命?你也太可笑了吧?
@@紫三火 台灣法律跟你說,錢確實可以買走別人家的生命,而且還不貴
台灣的法律是在挑戰人們的耐心...這種是越來越多就會有私刑出現
講的好像多好聽。結果後面再補一句。道歉我沒錢賠償。
阿公雙手一攤喊沒錢,周一可能就火速辦脫產了你要假扣押?假扣押要檢附1/3擔保金的(例如你要扣他1000萬你要先出333萬放法院)很多人以為假扣押用嘴巴喊就行人家可以去峇里島,你有那麼多錢陪他玩?
請問大法官 這樣算不算重大事件?
不會又要釋憲吧?😂
不算,他沒酒駕,沒吸毒。無照開車而已。然後不小心撞死人算過失致死。然後因為看你未成年還有教化的可能給年輕人一個改過的機會不給你記底下次不要再犯了
少年無知,有教化悔過,判2年就好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333
不算,重大事件是指有故意犯意,並提前做計劃進行謀殺
算了吧 司法不會給什麼公道的
全台青年89化!
教育的失敗跟悲哀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吸毒都一堆⋯⋯國小!不要懷疑!剛看到的統計報告
我在海外遇過台灣的年輕人….. 真的很震驚。
垃圾民進黨長期教改放任道德淪喪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33333
看來是個有錢的家庭,沒意外就是裝裝後悔痛哭流涕,了不起賠錢呀的心態,反正未成年又不會留下案底,留下一輩子傷痛的永遠是受害者家屬
錢都搬走 被害人沒辦法拿到錢
這國家的法律只是擺設。現在所有的不法行為受害者都請人外包私刑
應該說還尚未有完善的防範措施,就一昧地參照西方國家的觀念,形同揠苗助長。
真的,傾家蕩產也要請個殺手弄死他們,反正自己的人生也一起被毀了!
台灣法律絕對不會給家屬任何公道的放心😢
人民共憤了,這不只是養子不教罷了,養了一個敗類出來禍害自己人,養出不知人間疾苦的敗家子
第一動作。檢方立刻扣押肇事者直系親屬產財以免脫產!
法官拒絕,新聞有報
死刑應該要徹底實行死刑主要是怕冤獄但是確實的罪刑就應判死刑就應確實判死
這位肇事的小孩想必又是一位孝子
還有精神問題
是冤親債主吧!
請司法重判,給家屬一個交代,最好關起來,免得禍害別人
沒甚麼好說的 以死謝罪吧年紀小 不是脫罪的藉口
懶得看了,這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制度不改,8+9前撲後繼,厲害了。
司法一直不改啊!怪誰?大家自求多福啊不然咧這政府會做事嗎?
有改阿,改成對加害人非常有保障。被害人即使有賠償,按照台灣賠償要自己索要,下場都很慘。
子不教父之過!父母要負責了...
以後應該要人行道邊邊都立柱子,阻擋汽車衝上人行道,人車道必須分離
要會車???會你個姬芭車!!!想要加速逆向超車就逆向超車說什麼會車,沒想到一逆向就兩台機車才會來不及挽回,人家超車是先超再補,這畫面一看就是對向有沒有車都不知道就大補油門
沒人會負責我們偉大的法官最在乎的就是殺人犯的權益
只有撞到他們的家人時 才會有用吧~
書呆子不會感受被害人的痛!
最可能是 念在初犯 責付家人管束 每天派出所報到
然後跟檢方施壓說跟執政黨聯絡密切 這樣道路講習去個幾次就天下太平了
顏色對了 死就死阿誰沒死過在復活不就好了
@@李孟哲-m1t滿腦政治的人,韓粉的水準就這樣而已
大法官想請問你 這樣有沒有達到執行死刑呢?
你覺得有嗎 , 要三審所有法官都通過才有辦法死刑
@@林副總-y1n而且還要加上症腐跟廢盟的"技術干擾"
過失致死很難判死
當然沒有阿,在母親面前當街砍死人家女兒,關個八年出來都能繼續當司改委員了這算甚麼
在民進黨~談死刑?大法官都民進黨的!!!
交通部 : 發生這種憾事我們深表遺憾與不捨....改善之道就是事發現場插一支 [ 測速照相機 ] ....結案 !
解鎖人生成就, 魂穿15年就擊殺3人; 八年後又能開車撞人
發生命案了 說聲道歉有用嗎?? 最好都抓起來勞動 每個月薪水拿來補償往生者的家庭 把他這一生榨乾抹淨就對了 三條人命 你一輩子都還不起~~
無照駕駛罪應該修法加重!!!立委趕緊修!
支持少年道歉!道歉要誠意直接下去跟死者親口道歉推上去!
有悔意,關9年,出獄24歲,乾哥乾妹,就是被法律這麼判的,所以會如何?
相信我,一審大概2年就差不多了,未成年的很保護的
滿兩年就可以提出假釋聲請了
「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永遠不會站在死人那一邊保護的永遠是活著那ㄧ方,所有被害者站出來為自己發聲所有台灣人也站出來為「善良」發聲,做惡是加害人為什麼保護的也是加害人那我們善良老百姓就應該被殺被撞嗎?請請的ㄧ句「對不起」就能挽回一條人命嗎?
被害者說:盼司法給公道,笑死囉!台灣司法早死了好嗎?我開40年職業大車都不知道司法有公道,台灣都沒死刑,殺1人跟殺1千人有啥不同呢?
15歲撞死人還在發限時動態
15歲哪來的3-4萬元想買機車,看來要你們這些大人連帶賠償一點也不冤,再寵啊
轉彎處店面前紅磚道沒有加設防撞水泥柱!市政府要關心道路建設
大官怎沒在店裡!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gggg
我如果是家屬,會天天開車在路上。
公道?愛說笑!殺個人才判幾年要什麼公道 再吵大法官就要來給你解釋解釋
希望能有更有錢的人幫忙請律師幫受害家屬告這家不會教小孩的問題家庭,最好告到他們破產。
判死刑
為了避免這位危險駕駛成年後繼續開車上路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應該修法有肇事撞死人記錄的人終生不得駕駛,這樣至少可以用人命過濾掉那些酒駕撞死人、大車輾死人、A柱擋視線撞死人、毒駕……等等的差勁駕駛😢
說有機會彌補回饋社會的 做成肥料種菜也是一種回饋喔
問個問題,新聞上說該名未成年嫌犯後續坦承後悔等,那為何還要請律師?這是何種心態?!
現在解釋法律不能保護被害人,一直說給犯罪人反省機會,誰給被害人機會。
說到底還是 "交通事故" 判罰太輕,所以立委啥時要改? 不說鞭刑這種不可能的,至少這種沒駕照硬開的、毒駕、酒駕的沒撞死人都該比照 "殺人未遂" ,撞死人的都該比照 "謀殺" 吧? 畢竟性質一樣阿
現在都不是動不動就要人民來決定要不要“罷免”現在只差有人起意是否讓人民來決定是否改現在法律!在台灣法律都保護活者並沒有給死者家屬真正的一個交代!再做事之前就知道要為自己負責知道有後果會發生!說真的......“廢死制度”一通過犯罪率越來越高!年齡也逐漸降低....酒駕撞死人.殺人每天都在上演!那些死者都不是人..白白被殺死!
唉!因為"創制"、"複決"沒有制訂執行時適用的法規,就變成空殼子了😰😡
沒死人的時候青鳥可以集體到場,現在死人了青鳥趕快出來飛阿😂
我們的司法是保護未成年犯罪的,是不可能還被害者公道,死者真的是倒楣枉死😢
台灣法律不能給公道 就可能靠自己 讓對方家人以命償命 就看你敢不敢
讚👍
15歲無照男駕車毀3家庭,誰來負責?
你緊張踩錯?我就問15歲是誰給你的權力開車上街亂逛?!
給他機會那誰給死者機會?憑甚麼?
司法?算了吧
這位父親真心道歉?請兩個律師是?
有誠意家長進去關
作樣子 要表現出負責任及悔意 才能減刑
誰負責?南部當然是縣市長負責,藍營執政縣市當然是賴清德負責這種問題可以列入FAQ嗎?
現在的小孩未到法定年齡一直靠腰想快點做不是他這個年紀能做的事(談戀愛`開車),又沒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也不會教,結果直接背了三條人命,卻被臺灣可笑的法律輕輕帶過。 這種惨劇根本就是臺灣社會縱容之下的特有產物,簡稱‘’特產“,你品,你細細品...
人生無常 吃個臭豆腐也天人永隔,rip and 家屬節哀
雖然很同情受害人的家屬,但台灣的司法注定會讓他們失望,未成年的庇護傘是台灣律法的缺失,只要未成年不管犯什麼罪都無關緊要,倒霉的只會是受害人而已,真的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司法體制。
現在沒有死刑。只能叫全部身家財產拿出來求償告到破產。
沒用的。最後都是,名下無產,兩手一攤,你奈我何。
假扣押要檢附1/3擔保金的(例如你要扣他1000萬你要先出333萬放法院)很多人以為假扣押用嘴巴喊就行人家可以去峇里島,你有那麼多錢陪他玩?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ggggggg
現有法規已不適用於這個時代,15歲應已有基本的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且也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建議作為特例下修保護法的年齡使其嘗到應有的刑責,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你毀掉了3個人的人生,就算你奉獻掉你的一生也不足以償還
政府和司法部門正在官逼民反,我相信慢慢會有私刑正義的出現!
除了該死的未成年駕車。另外 為什麼"讚ㄟ大腸麵線臭豆腐"要把顧客用的桌子放在騎樓下 ,老闆也是個問題,霸佔公共位置讓顧客移到生死之外
高低得整幾句曾言無畏世人愁,台巷行車速不休。淵底寒光映夜色,無知少年誤入流。照影瞬間魂夢斷,開路疾行不回頭。車聲驚破人間夢,撞影浮沉水中憂。死生有別空留恨,人去音聲似水流。
千萬不要放過他
這樣不是極為嚴重殺人犯罪
過失致死,這就是台灣車本權力
什麼過失 蓄意謀害
在台灣,這種能關5年以上就很了不起了
沒有撞到法官與黨高官,撞死20、100個都是過失殺人,屬於無故意且可被教化,未成年更加分,出來後可以撈個文化館的職位做
這是無差別殺人該死刑
被撞死的親屬~情何以堪啊!
誰叫你們讚同廢死,太無理。
少年是離家多少距離車禍的?如果已經發現自己不會開,還繼續,那就是殺人,不是過失。如果每一次都[他還是個孩子]輕判,那未來到處都是這種孩子,還想不想好了???
少年的意思是不知者無罪?第一次闖大禍是家人的問題?學校教育沒教?國法不嚴?被害家屬接受?法官因該接受!
應該立個未成年開車、騎車被抓時,終生不得考駕照。這樣以後成年也難找工作,可能也只能靠父母養,這樣也算連代責任。誰叫父母不好好管教,出事了只會道歉請律師脫產脫罪
餐廳老闆跟房東也蠻可憐的 店應該也沒辦法做了
店家也會求償啦
司法的人還是一本正經表示:反正死的又不是我家的人,人都可以教化,怎麼了嗎?
會車緊張 踩煞車誤踩成油門都開10分鐘了還會誤踩!?我看根本是想逆向超車然後發覺對向有機車閃避不及就撞下去了吧
弟弟你想開車也不是用這種方式,難道不知道不會開車會出意外嗎?這樣被你撞死的人很無辜你知道嗎?
家長需連坐負責賠償責任 這家教問題很大 佳璋須負全部責任 不得讓他們脫產 請法官一定要硬起來 如真依法只賠300萬那我們的法律問題真的要修法重罰了
奉勸全台有小孩的父母:如果您自己的小孩還未成年,不要因為要讓小孩輕鬆或是方便而放任小孩使用無牌輕型電動車或是讓小孩使用機車等動力交通公具,甚至是汽車,在路上發生事故,因為未成年、因為無照駕駛,肇責一定非常大,如果因為自己小孩造成意外,也不是後悔道歉就可以彌補。別人的寶貴事件就是一個學習借鏡的經驗
如果法律是簡單粗暴的以牙還牙,反而最能嚇阻這種人犯案,就是因為司法保護才無所畏懼....假如他某天想無照開車,知道如果他撞死人的唯一下場就是陪葬,可能就打消這個念頭了,放任這種狀況,只會讓以後尋仇手段變成買兇撞人,畢竟折扣太優惠,雇用未成年更是只需付出零用錢的成本,可能是近期十年內最暴利的生意
負什麼則?人家可是未成年加罪犯耶,法律一定保護好他的,被害人的權利是不被法律保障的
只有我想知道為什麼可以在騎樓用餐嗎?? 擺攤有沒有違規??
看了那麼多案例,你還覺得司法的公道會等於被害者家屬的公道嗎??? 它是加害者的公道!!
沒 有 人 來 負 責 因 為 你 是 被 害 人 😥在 台 灣 被 害 人 沒 有 人 權 😱
司法正義不能讓人民信任時,私法正義就會出現,亂源之一,必先剃除
現在網路太發達 小朋友越來越容易學壞 看影片有樣學樣 覺得這樣很帥很酷 沒考慮事情後果 毒品詐騙也越來越氾濫 刑責真的要加重或修法 不然犯錯都不會怕 整個三觀都扭曲 要受害家屬怎麼消化失去親人的痛....
我覺得現在司法不彰,將來私刑的情況絕對會增加!要是我,法律沒法還我公道,我就會自己想辦法討這個公道!
節哀.
無照駕駛撞死人,車險會賠款嗎?
還相信司法 真的是傻了私法才是王道
這位少年的父親,一方面鞠躬道歉說自己不會教兒子,另一方面直接請了兩名律師,這給人的觀感就是要幫兒子脫罪減輕刑罰!!
律師本來就是必要的
可悲 生出逆子台湾屁孩
不意外 看看现在年轻屁孩行为另人厌恶 难怪年长辈看不起年轻人看了想教训一顿 喝喝
@@Lin-sc9tc兩名律師欸 有錢欸😂
我哥未成年時期也偷過家裡汽車鑰匙把車開出去過,而且開到翻車!
當初我媽完全沒責怪他!
事隔二十幾年,我媽還用我哥很厲害的口吻提起這件事!
我馬上制止!太過分了!
看來你哥像到你媽媽
很慶幸你是家裡唯一正常的
未成年開車 被抓到立刻終結
身為家中唯一的正常人,幸苦了👍
對,身為家中唯一一個正常人真的很辛苦,謝謝你保持善良的❤❤
辛苦了正常人
未成年開車撞死人…
要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喔
唉 想也知道 被害者家屬到最後喔
只換來無盡的委屈和淚水
這年頭
殺人犯都不見得會被判死刑了
而且判了死刑 也不見得立即執行
不過 有四年一次的選舉
選前要記得想清楚 想要怎樣的政府
再下決定投下一票 看是否可以改變
若下次選舉
有人提出加重刑法 力推死刑 導入鞭刑
公開轉播行刑 讓受害家屬對加害者執刑
…等加重刑責的政見 我一定給一票
另外 執行死刑 除了還給被害家屬公道
應該還要增加更多經濟效益
建議立委 要修法
要把死刑種類多樣化 增加觀賞性
然後在把過程直播 轉售播放版權
幫國庫和被害者家屬 增加更多收益
真的,認同。還要繼續選擇廢死、保護加害者的政府嗎?繼續讓被害者家屬無語問青天,繼續讓亡者白白送命,是大家想看到的嗎?
鞭刑! 公開時間場所舉行
打了就知道痛知道被害人當時的痛
全部都認同,唯一一件事,這些都是立法委員無作為,無法期望有良知的立委,每個立委、民意代表都是領高薪無作為,只能走上街頭,但現在的政府有40%以上的滿滿台灣價值擁護者,沒辦法改變的,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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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car1090執行死刑是司法部長喔!😂司法部長總統指派喔!
國家絕對沒有辦法給受害家屬公道,因爲受害家屬「沒有人權」,唯一有人權的是15歲少年!
完全正解 完全沒罪惡感
甚至都不知道會不會有處罰😂15歲無敵人權
因為台灣司法没在保障死耇人權
問總統啦問立法院 ,這要怎麼搞
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廢除
他還是個孩子......................,絕對不要放過他
法官絕對會放過他
@@ya770904 說出心聲XD
會有前科紀錄
@@ya770904法官会放过他!但兄弟会不会放过他 喝喝
是啊,別放過他!別人家的囡仔屎不了😂😂😂
無照比照酒駕 一堆年輕人說我就騎啊 反正6000繳完就沒事 這才是問題 罰則現在都是人家犯罪的評估 根本沒在怕
廢死是這些敗類的好夥伴
何況還未成年
絕對是其情可憫,要給他機會的啦
這才對的呀。有錢拿。抓一個6000路上有錢跑當然好。事故跟命案!?我只顧著算錢那些你們去找律師打官司。
坦白說 酒駕罰則也不重
有本事喝的幾乎都付得起
沒錢付的你又拿我奈何
發生事故撞死人也就關一關就出來了
根本不痛不癢
政府所說的酒駕零容忍要加重處分絕不寬容
到了現在幾年了是否真的越來越少?
對向的機車騎士是根本躲不過,我對機車騎士感到非常難過,還有為其他2位死者也是感到很難過,這種可惡的人造成別人家庭的生離死別,真的很悲傷,看了很想哭。
🙏
這哪是過失致死?!
明明故意無照駕駛故意為之吧😱
到底還要死多少無辜守法的人哪😭
有沒有成年不守法先鞭刑自然就能教化!
確實這在司法實務上係屬過失致死
殺人的法律要件在此案完全不可能成立
台灣的法律就是保護加害者的😢
無照駕駛致死,酒駕致死,一律死刑,一定要立法
這樣沒嚇阻力啦~ 要每週鞭刑一下,鞭到哪天他死了才結束,這樣才會有嚇阻力。
就廢死了哪來的死刑
立法院現在是哪個黨啊!?
大法官都民進黨的!
虐殺人都不死了 何況這個過失殺人可能沒事都有可能
因為死者都是平凡老百姓啊!法律只會保護大官而已。
司法都死了還能給什麼公道
認同
認同+1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認同
司法?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非常認同
台灣法律太保護未成年了……時代在改變,法律也該與時俱進了
其他國家也是啊
台灣法律不是太保護末成年,是太過保護加害者了
毛都還沒長齊就急著當大人,既然那麼想當大人,就要承擔起一個成年人該有的刑罰,別再認為小孩不懂事,這年代他們啥都知道了。
怎麼有如此惡劣的人,這種不判死刑沒天理。
意外若判死刑, 天理才沒了.
表現正常,可是他限動自己說自己是學務處常客ㄟ,原來正常學生會常常去學務處報到。
孩子未成年那就應該有父母負責過失致死的罪
家屬說到底又是想要錢 說吧想要多少
@@XX-wi3zb 錢比較重要,還是人命比較重要?錢可以買走你家人的生命?你也太可笑了吧?
@@紫三火 台灣法律跟你說,錢確實可以買走別人家的生命,而且還不貴
台灣的法律是在挑戰人們的耐心...這種是越來越多就會有私刑出現
講的好像多好聽。結果後面再補一句。道歉我沒錢賠償。
阿公雙手一攤喊沒錢,周一可能就火速辦脫產了
你要假扣押?
假扣押要檢附1/3擔保金的(例如你要扣他1000萬你要先出333萬放法院)
很多人以為假扣押用嘴巴喊就行
人家可以去峇里島,你有那麼多錢陪他玩?
請問大法官 這樣算不算重大事件?
不會又要釋憲吧?😂
不算,他沒酒駕,沒吸毒。無照開車而已。然後不小心撞死人算過失致死。然後因為看你未成年還有教化的可能給年輕人一個改過的機會不給你記底下次不要再犯了
少年無知,有教化悔過,判2年就好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333
不算,重大事件是指有故意犯意,並提前做計劃進行謀殺
算了吧 司法不會給什麼公道的
全台青年89化!
教育的失敗跟悲哀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吸毒都一堆⋯⋯國小!不要懷疑!剛看到的統計報告
我在海外遇過台灣的年輕人….. 真的很震驚。
垃圾民進黨長期教改放任道德淪喪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33333
看來是個有錢的家庭,沒意外就是裝裝後悔痛哭流涕,了不起賠錢呀的心態,反正未成年又不會留下案底,留下一輩子傷痛的永遠是受害者家屬
錢都搬走 被害人沒辦法拿到錢
這國家的法律只是擺設。現在所有的不法行為受害者都請人外包私刑
應該說還尚未有完善的防範措施,就一昧地參照西方國家的觀念,形同揠苗助長。
真的,傾家蕩產也要請個殺手弄死他們,反正自己的人生也一起被毀了!
台灣法律絕對不會給家屬任何公道的放心😢
人民共憤了,這不只是養子不教罷了,養了一個敗類出來禍害自己人,養出不知人間疾苦的敗家子
第一動作。檢方立刻扣押肇事者直系親屬產財以免脫產!
法官拒絕,新聞有報
死刑應該要徹底實行死刑主要是怕冤獄但是確實的罪刑就應判死刑就應確實判死
這位肇事的小孩想必又是一位孝子
還有精神問題
是冤親債主吧!
請司法重判,給家屬一個交代,最好關起來,免得禍害別人
沒甚麼好說的 以死謝罪吧
年紀小 不是脫罪的藉口
懶得看了,這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制度不改,8+9前撲後繼,厲害了。
司法一直不改啊!怪誰?大家自求多福啊不然咧這政府會做事嗎?
有改阿,改成對加害人非常有保障。被害人即使有賠償,按照台灣賠償要自己索要,下場都很慘。
子不教父之過!父母要負責了...
以後應該要人行道邊邊都立柱子,阻擋汽車衝上人行道,人車道必須分離
要會車???會你個姬芭車!!!想要加速逆向超車就逆向超車說什麼會車,沒想到一逆向就兩台機車才會來不及挽回,人家超車是先超再補,這畫面一看就是對向有沒有車都不知道就大補油門
沒人會負責我們偉大的法官最在乎的就是殺人犯的權益
只有撞到他們的家人時 才會有用吧~
書呆子不會感受被害人的痛!
最可能是 念在初犯 責付家人管束 每天派出所報到
然後跟檢方施壓說跟執政黨聯絡密切 這樣道路講習去個幾次就天下太平了
顏色對了 死就死阿誰沒死過在復活不就好了
@@李孟哲-m1t滿腦政治的人,韓粉的水準就這樣而已
大法官想請問你 這樣有沒有達到執行死刑呢?
你覺得有嗎 , 要三審所有法官都通過才有辦法死刑
@@林副總-y1n而且還要加上症腐跟廢盟的"技術干擾"
過失致死很難判死
當然沒有阿,在母親面前當街砍死人家女兒,關個八年出來都能繼續當司改委員了這算甚麼
在民進黨~談死刑?
大法官都民進黨的!!!
交通部 : 發生這種憾事我們深表遺憾與不捨....改善之道就是事發現場插一支 [ 測速照相機 ] ....結案 !
解鎖人生成就, 魂穿15年就擊殺3人; 八年後又能開車撞人
發生命案了 說聲道歉有用嗎?? 最好都抓起來勞動 每個月薪水拿來補償往生者的家庭 把他這一生榨乾抹淨就對了 三條人命 你一輩子都還不起~~
無照駕駛罪應該修法加重!!!立委趕緊修!
支持少年道歉!
道歉要誠意直接下去跟死者親口道歉
推上去!
有悔意,關9年,出獄24歲,
乾哥乾妹,就是被法律這麼判的,所以會如何?
相信我,一審大概2年就差不多了,未成年的很保護的
滿兩年就可以提出假釋聲請了
「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永遠不會站在死人那一邊保護的永遠是活著那ㄧ方,所有被害者站出來為自己發聲所有台灣人也站出來為「善良」發聲,做惡是加害人為什麼保護的也是加害人那我們善良老百姓就應該被殺被撞嗎?請請的ㄧ句「對不起」就能挽回一條人命嗎?
被害者說:盼司法給公道,笑死囉!台灣司法早死了好嗎?我開40年職業大車都不知道司法有公道,台灣都沒死刑,殺1人跟殺1千人有啥不同呢?
15歲撞死人還在發限時動態
15歲哪來的3-4萬元想買機車,看來要你們這些大人連帶賠償一點也不冤,再寵啊
轉彎處店面前紅磚道沒有加設
防撞水泥柱!
市政府要關心道路建設
大官怎沒在店裡!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gggg
我如果是家屬,會天天開車在路上。
公道?愛說笑!殺個人才判幾年要什麼公道 再吵大法官就要來給你解釋解釋
希望能有更有錢的人幫忙請律師幫受害家屬告這家不會教小孩的問題家庭,最好告到他們破產。
判死刑
為了避免這位危險駕駛成年後繼續開車上路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應該修法有肇事撞死人記錄的人終生不得駕駛,這樣至少可以用人命過濾掉那些酒駕撞死人、大車輾死人、A柱擋視線撞死人、毒駕……等等的差勁駕駛😢
說有機會彌補回饋社會的 做成肥料種菜也是一種回饋喔
問個問題,新聞上說該名未成年嫌犯後續坦承後悔等,那為何還要請律師?這是何種心態?!
現在解釋法律不能保護被害人,一直說給犯罪人反省機會,誰給被害人機會。
說到底還是 "交通事故" 判罰太輕,所以立委啥時要改? 不說鞭刑這種不可能的,至少這種沒駕照硬開的、毒駕、酒駕的沒撞死人都該比照 "殺人未遂" ,撞死人的都該比照 "謀殺" 吧? 畢竟性質一樣阿
現在都不是動不動就要人民來決定要不要“罷免”
現在只差有人起意
是否讓人民來決定是否改現在法律!
在台灣法律都保護活者
並沒有給死者家屬
真正的一個交代!
再做事之前
就知道要為自己負責
知道有後果會發生!
說真的......
“廢死制度”一通過
犯罪率越來越高!
年齡也逐漸降低....
酒駕撞死人.殺人
每天都在上演!
那些死者都不是人..
白白被殺死!
唉!因為"創制"、"複決"沒有制訂執行時適用的法規,就變成空殼子了😰😡
沒死人的時候青鳥可以集體到場,現在死人了青鳥趕快出來飛阿😂
我們的司法是保護未成年犯罪的,是不可能還被害者公道,死者真的是倒楣枉死😢
台灣法律不能給公道 就可能靠自己 讓對方家人以命償命 就看你敢不敢
讚👍
15歲無照男駕車毀3家庭,誰來負責?
你緊張踩錯?我就問15歲是誰給你的權力開車上街亂逛?!
給他機會那誰給死者機會?
憑甚麼?
司法?算了吧
這位父親真心道歉?請兩個律師是?
有誠意家長進去關
作樣子 要表現出負責任及悔意 才能減刑
誰負責?
南部當然是縣市長負責,藍營執政縣市當然是賴清德負責
這種問題可以列入FAQ嗎?
現在的小孩未到法定年齡一直靠腰想快點做不是他這個年紀能做的事(談戀愛`開車),又沒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也不會教,結果直接背了三條人命,卻被臺灣可笑的法律輕輕帶過。 這種惨劇根本就是臺灣社會縱容之下的特有產物,簡稱‘’特產“,你品,你細細品...
人生無常 吃個臭豆腐也天人永隔,rip and 家屬節哀
雖然很同情受害人的家屬,但台灣的司法注定會讓他們失望,未成年的庇護傘是台灣律法的缺失,只要未成年不管犯什麼罪都無關緊要,倒霉的只會是受害人而已,真的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司法體制。
現在沒有死刑。只能叫全部身家財產拿出來求償告到破產。
沒用的。最後都是,名下無產,兩手一攤,你奈我何。
假扣押要檢附1/3擔保金的(例如你要扣他1000萬你要先出333萬放法院)
很多人以為假扣押用嘴巴喊就行
人家可以去峇里島,你有那麼多錢陪他玩?
一群沒讀書的北七又在哭了 ggggggg
現有法規已不適用於這個時代,15歲應已有基本的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且也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建議作為特例下修保護法的年齡使其嘗到應有的刑責,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你毀掉了3個人的人生,就算你奉獻掉你的一生也不足以償還
政府和司法部門正在官逼民反,我相信慢慢會有私刑正義的出現!
除了該死的未成年駕車。另外 為什麼"讚ㄟ大腸麵線臭豆腐"要把顧客用的桌子放在騎樓下 ,老闆也是個問題,霸佔公共位置讓顧客移到生死之外
高低得整幾句
曾言無畏世人愁,
台巷行車速不休。
淵底寒光映夜色,
無知少年誤入流。
照影瞬間魂夢斷,
開路疾行不回頭。
車聲驚破人間夢,
撞影浮沉水中憂。
死生有別空留恨,
人去音聲似水流。
千萬不要放過他
這樣不是極為嚴重殺人犯罪
過失致死,這就是台灣車本權力
什麼過失 蓄意謀害
在台灣,這種能關5年以上就很了不起了
沒有撞到法官與黨高官,撞死20、100個都是過失殺人,屬於無故意且可被教化,未成年更加分,出來後可以撈個文化館的職位做
這是無差別殺人
該死刑
被撞死的親屬~情何以堪啊!
誰叫你們讚同廢死,太無理。
少年是離家多少距離車禍的?如果已經發現自己不會開,還繼續,那就是殺人,不是過失。如果每一次都[他還是個孩子]輕判,那未來到處都是這種孩子,還想不想好了???
少年的意思是不知者無罪?第一次闖大禍是家人的問題?學校教育沒教?國法不嚴?被害家屬接受?法官因該接受!
應該立個未成年開車、騎車被抓時,終生不得考駕照。這樣以後成年也難找工作,可能也只能靠父母養,這樣也算連代責任。誰叫父母不好好管教,出事了只會道歉請律師脫產脫罪
餐廳老闆跟房東也蠻可憐的 店應該也沒辦法做了
店家也會求償啦
司法的人還是一本正經表示:反正死的又不是我家的人,人都可以教化,怎麼了嗎?
會車緊張 踩煞車誤踩成油門都開10分鐘了還會誤踩!?我看根本是想逆向超車然後發覺對向有機車閃避不及就撞下去了吧
弟弟你想開車也不是用這種方式,難道不知道不會開車會出意外嗎?這樣被你撞死的人很無辜你知道嗎?
家長需連坐負責賠償責任 這家教問題很大 佳璋須負全部責任 不得讓他們脫產 請法官一定要硬起來 如真依法只賠300萬那我們的法律問題真的要修法重罰了
奉勸全台有小孩的父母:如果您自己的小孩還未成年,不要因為要讓小孩輕鬆或是方便而放任小孩使用無牌輕型電動車或是讓小孩使用機車等動力交通公具,甚至是汽車,在路上發生事故,因為未成年、因為無照駕駛,肇責一定非常大,如果因為自己小孩造成意外,也不是後悔道歉就可以彌補。
別人的寶貴事件就是一個學習借鏡的經驗
如果法律是簡單粗暴的以牙還牙,反而最能嚇阻這種人犯案,就是因為司法保護才無所畏懼....假如他某天想無照開車,知道如果他撞死人的唯一下場就是陪葬,可能就打消這個念頭了,放任這種狀況,只會讓以後尋仇手段變成買兇撞人,畢竟折扣太優惠,雇用未成年更是只需付出零用錢的成本,可能是近期十年內最暴利的生意
負什麼則?人家可是未成年加罪犯耶,法律一定保護好他的,被害人的權利是不被法律保障的
只有我想知道為什麼可以在騎樓用餐嗎?? 擺攤有沒有違規??
看了那麼多案例,你還覺得司法的公道會等於被害者家屬的公道嗎??? 它是加害者的公道!!
沒 有 人 來 負 責 因 為 你 是 被 害 人 😥在 台 灣 被 害 人 沒 有 人 權 😱
司法正義不能讓人民信任時,私法正義就會出現,亂源之一,必先剃除
現在網路太發達 小朋友越來越容易學壞 看影片有樣學樣 覺得這樣很帥很酷 沒考慮事情後果 毒品詐騙也越來越氾濫 刑責真的要加重或修法 不然犯錯都不會怕 整個三觀都扭曲 要受害家屬怎麼消化失去親人的痛....
我覺得現在司法不彰,將來私刑的情況絕對會增加!要是我,法律沒法還我公道,我就會自己想辦法討這個公道!
節哀.
無照駕駛撞死人,車險會賠款嗎?
還相信司法 真的是傻了
私法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