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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好幾個影片有對路人馬賽克,都是在日本的華人RUclipsr.日本對個人隱私的尊重,值得學習。👍
真的讚 不是每個人都想被拍到
能否進一步分析,為什麼某些日本人喜歡在公開場合露出私處拍照?
@@Maxxx88864 各國都有台灣還拿來當作賣村廣告
日本的文化他們不喜歡入鏡很早以前就這樣了
@@bill8428 他們的下體喜歡入鏡?
真的覺得頻道內容都超實用~而且更新頻率超快~希望能一直看到這個頻道長久做下去❤️
🥰🥰🥰
因韓籍直播主小熙在台南火車站直播時,遭誤以為入鏡的路人辱罵。所以來這邊複習一下法律知識
+1 第一個想法回來複習一下真的有很多人沒有受到實質損害就威脅拍攝者,真的超瞎。
可能捲款倒會、帶小三或是其他準犯罪吧、在台灣監視密度很高、超商、醫院、銀行、火車站、百貨、提款機、他人行車紀錄器、特斯拉汽車還有尖兵錄影〈四至六個鏡頭自動錄影〉、及每個人都用手機自拍、而那個火車站辱罵那個人、不就要花半天的時間要求以上單位刪影片、如自認不上相、不舒服、通緝犯等等最好有自知之明、公共場所最好口罩跟太陽眼鏡戴上、而不是辱罵及可、而且辱罵是公然汙辱罪、警察竟未處理真好笑、可能要借機搭訕吧
瑩真律師本來就很漂亮,設備更新後更美。影片的品質也因設備提升更好了。
所以那種什麼表特版,在路上捕獲野生帥哥美女,如果不是套好的,都已經侵害他人肖像權了。尤其媒體還很常引用類似的文章和照片,真的會促成一種「這樣隨收拍照上傳好像沒問題」的社會氛圍,實在不可取,大家不要亂學。
侵害肖像權要情節重大才受保護!!而且,有侵害未必有損害,有損害未必能證明因果關係!!
情節不重大也要避免這種風氣..
很久以前就對這件事頗好奇,感謝律師的解惑! 🙏🙏
律師:簡大為有說,被拍攝的【受害者】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內的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_4)/第一項/第三款來控訴【加害者】。社會秩序維護法_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_4):第一項: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第一款、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第二款、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第三款、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其實滿多RUclips 都有注意到,會把路人模糊掉真希望其他沒弄的RUclips 也能跟進 😂之前看介紹美食影片 他們都沒把後面路人擋住覺得很失禮,吃相就這樣被人看 😂
對於權利法益的保護,可以有很多種誇張的情境給你想像,當你覺得這樣很好玩的時候,恭喜你已經喜歡上法律了(可是行政法是我的痛苦🤮🤮🤮)
大學時我也很怕行政法😭😭😭
行政法很多理論與理論,甚至理論與實務(實際執行現狀)的衝突;一大堆大法官解釋,其中還有一小部分是極具爭議、與學界主流相悖的解釋。
比起民法 行政法真的頭痛
後面那個“可以幫我馬賽克嗎?”的梗圖超好笑🤣講完才給他上馬賽克
會想再請教街拍攝影的相關問題,街拍攝影時常需要先行拍攝,以紀錄下自然的常民生活或巧合的突發事件,往往無法先行甚至無法事後告知被攝者。那要如何避免肖像權問題呢?或是街拍攝影的藝術形式本就具有一定法律風險?
終於有外景了😅😁
感謝分享
非常感謝瑩真律師您的分享。
難得律師出外景了!😂😂律師本來就很正啊!對我來說沒差都一樣正,肯說真話的律師,這種頻道當然要多多推廣,請大家……分享,訂閱,按讚!😆😆,但我覺得好像拍攝的畫質有變好了?
有喔!器材有升級啊!
@@LawyerAngela 攝影器材太好……導致律師的眼皮上的亮粉(?!不懂化妝品,不太知道那個是什麼)超明顯,我的焦點有一度被拉走😂😂😂不過今天的器材確實很厲害,讓律師氣色看起來更好感覺有年輕了3-5歲👍👍👍
@@李威德-p3u 那個是珠光
瑩粉報到
肖像權的重要性真的很容易被忽略。如果影片影響力很大的話還是建議簽個 grant and release. 短短的一份就夠了
如果隨身帶密錄器是否會有肖像權問題跟行車記錄器有差別嗎?
律師加油 !辛苦了❤
那如果像記者暗中採訪呢?有很多記者表面問話,對像是一般平民,穿著普通以為只是路人問話但攝像頭沒有拍到臉,往肚子拍,只要聲音,甚至還變音過即使發現了新聞也報出來,來不及要求下架影片這時又該怎麼處理?之前有同事未經同意就有記者採訪,同事表示不知道是記者
沒有拍到臉比較難主張肖像權喔
6:33,還好我從來不製作、使用、公開、盈利…7:03〜10:20總算放鬆了下來…-也同時打定主意這輩子不要當公眾人物了,--就算想出名,我也會選擇跟鬼滅之刃的作者一樣以筆名出道,--並且要保證永遠不露臉給公眾看,--因為台灣的法律並不保障公眾人物的肖像權與私生活受保密的權利-像youtuber蒟蒻那樣永遠保有最後一絲的隱私我就覺得很好,不要讓現實生活中的家人朋友知道我就是在網路上出名的那個繪者/漫畫家/創作者8:05好加在我永遠不會商用…
請問律師 如果RUclipsr使用公眾肖像做影片內容解說或縮圖以得取流量 ,是否要先取得授權 若口頭答應事後不認的話呢? 如果白紙黑字那不就又有個資問題?
有點好奇法律上公眾人物的定義是什麼
💥💥好頻道~~~轉傳啦~~~👍👍👍👍👍
分享出去讚讚讚
想問一下老師,如果是拍名人的照片當講故事的背景也會侵權嗎
7:18 這一段8個人群聚的小圖案配上後面看板的新冠肺炎真是太搭配了....
如果是在非公共場合拍下照片,被上傳到網路上,雖然時間已經過了3年,如果當時要處理或現在要處理能怎麼辦(那張照片拍的很不好)
律師:簡大為有說:『如果你是單純拍攝別人的臉的話,而且在公開場合,就不會侵害肖像權,但如果你去使用肖像,沒有正當目的話,那就很可能侵害肖像權。』。
瑩真律師,想請問常常有女生被偷拍,被放特定社群分享,底下的留言腥羶色的都有,也會因為公開場合拍攝而難構成侵害肖像權嗎
4:15 民法第195條應該能解釋這個問題,這應該算是侵犯隱私了?
感覺會耶,因為會造成當事人的困擾
不會,除非你拍隱密部位
@@alice755145 不會好嗎? 否則自拍拍到人也是侵害了? 女權自助餐的概念
"事情並沒有這麼嚴重,但也不能輕忽"我覺得現在台灣的風氣和認知來說,該強調的是後面那句,有些人連法條都沒去看一下,就自認為又不是拿你肖像營利沒關係,你又不是主角沒關係,卻忘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常看到一種情況~每當影片有人留言說應該碼一下比較好吧?總會有更多人出來補:沒關係阿!不用吧!沒有情節重大!拍一下又不會怎樣!這概念就很像,稍微碰異性一下,又不是情節重大,難不成你要告我性騷擾喔?這種主觀認定和輕浮的態度,相信那些人法條也是有看沒有懂。看了螢真律師辛苦講解的影片也只會覺得~"事情果然沒這麼嚴重嘛"~@@~會馬賽克的人,未必是害怕會被罰,更多是出自於尊重~什麼事都要法條來規範,那終究只會被鑽漏洞...
沒錯 很多人就覺得"這又沒甚麼" 之類的 台灣對這點實在缺乏重視 然後很多等到自己發生同樣問題才在那邊哭哭叫
在國內外看到漂亮的小孩想拍也要有孩子的父母同意才可拍
歐美對肖像權很重視的啊
所以在公眾場合遇到有異議的警察搜查等行為,當場拍攝根本不構成侵害肖像權;但是有些警察就喜歡亂拿法律來恐嚇民眾,真的是很不恥。況且說不定還是具有公益性的,一方面讓民眾知道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也讓執法人員為之警惕,不要濫權。
其實執法人員只要是執勤狀態都沒有肖像權
警察在執勤狀態就可以拍啊,但警察就喜歡己所不欲,愛施於人,換成是他就不開心了,我知道多數人不喜歡這樣,很符合心理學,但警察的教學素質跟科普,是不是不夠啊,你是警察耶,知法弄法。我一直覺得學校的課本,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公民課,或什麼的,其實都應該將這些列入課本裡... ....,不只這些,就一些很有用的知識/常識,臨時想不起來,但記得看到一些資訊時,覺得學校都可以講
建議瑩真律師,在戶外定點拍攝時,可以使用腳架,有很多小型又好用的腳架,這樣影像才不會搖晃
太棒了,這一集好實用!看有沒有機會能不能再拍一集著作權的部分呢~~現在千變萬化的媒體應用形式,每次都把我已經覺得沒問題的觀念又搞得好混亂啊~~~ 比方說,聘請小編幫我拍攝一場我舉辦的歌唱會,然後帶子由外包剪接師後製,這著作權的連鎖生產鍊好長呀,擬授權書到覺得好崩潰,深怕掛一漏萬,尤其是表演者到底算不算是影片的著作人呢,我覺得影片的製作人才是著作人呀,但同時我也覺得裡面的表演者的著作人格權應該還是存在的,好苦惱呀哈哈
忘了說,今天光線很好,律師很漂亮,不過手持會晃,接下來可以考慮穩定器的贊助了哈哈
律師您好,但近年來新聞好像都會馬掉一些罪犯,是為了避免違反肖像權嗎?我記得以前都不會馬掉耶
請問若以疫情期間大家出門都戴口罩的情形下,即使拍到臉部是不是可以無需馬賽克處理?例如:走近鏡頭的路人?或者找路人訪問,如果對方戴著口罩,就不用多作後製連眼睛都遮住?以上疑問,謝謝。
問:自由攝影人在疫情期間拍攝戴口罩的社群工作人員,或警察等國家工作人員的照片、影片公開刊發,侵犯肖像權嗎?答:①、如果人物僅作為畫面點綴,不侵犯肖像權。②、如果為畫面主體,a.用做新聞宣傳、社會公益方面,不侵權。b.如果是他用,需要徵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否則侵權。
想請問,如果是某位律師本人直播時,未經同意,而拍攝到非當事人,只是員工而已,這樣是不是侵犯到那幾位員工的肖像權呢
之前有一次放學我爸爸騎機車載我回家,結果因為我爸邊騎邊抽煙被警察攔下來要檢查身份,他說乘客也要出示身份,還說要拍照(拍臉)說他們最近要收集什麼資料什麼東西的…因為我爸是有違規,但我不知道警察這樣做是可以的嗎?尤其是我是後座的乘客,還被他拍照,還要我們填地址身分證…等等資料
我常常在一些新聞畫面裡, 看到被攝者用臉遮臉甚至直接要求 "不要拍" 等等很明顯不想被拍的動作但我們還是看到這些畫面了, 表示記者根本對被攝者的要求完全不理會這時, 就算被攝者主張不得侵犯其肖相權之後使媒體將人臉馬賽克, 但影片早就播出去了那被攝者怎麼辦呢?
講真你肖像也值不了多少錢,再者記者屬於公益性質
@@kuzu5919 所以記者想拍什麼就拍什麼, 不用管被攝者的意願嗎?
@@winfLin 理論上是喔,狗仔按照大法官釋字大部分也都被認為具有新聞自由及公益性
我最近遇到一個狀況就是去餐廳拍照時,拍到某的大媽的照片,實際上她只在畫面裡面佔5%不到的範圍,也屬於面容難以判別的狀況結果大媽就叫我過去,說句"我們不給拍"..有溝通會上霧.基本上我拍照路人都會上霧說真的非常無言,因為我也不想拍她,不過我還是把照片刪掉了。那個角度,等大媽離開座位後我才過去補。我只是很好奇,以我們不給拍這樣的理由要求我刪掉照片,是否構成強制罪?或者限定我本人在公共場合裏面的拍照自由?
請問瑩甄律師 如果跟親戚同住 對方總是偷聽我在做什麼還用監視器監控 這是否有涉嫌侵犯別人隱私的問題?我能對他提告嗎?
謝謝妳的影片分享
瑩真律師真厲害,邊走邊拍鏡頭都不會晃
律師美美的 🎉
很快啊,一通知就點進來了
台灣對於肖像權這塊根本神經大條 甚至當作沒這回事 認為自己想怎就怎 完全刁民式思考 一些人自詡為和日本人一樣優美 文化水準卻跟人差一大截 根本不像他們一樣重視這點 這部影片做了良好示範 日後該有更多的相關知識的訊息!
說得很好👍
坐等律師拍最近移工被警察違法盤查的法律問題!
請問如果說是公益性跟新聞自由,為什麼常在新聞上,看到的犯人還需要打馬賽克呢?
營真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在看了韋喆的影片後我對肖像權的理解還是覺得很模糊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是否能夠使用肖像權起訴1 拍攝方覺得對方行為有問題,(法律上沒有錯,但在道德上很有問題),拍攝對方並公開,這樣會被起訴嗎?2 如果地點在比較公開的場合,或者屬於餐廳,又或者被拍攝者是有關地點的所有者(如餐廳老闆/商店董事),這樣的話在第1個的問題情況下,拍攝者還會被起訴嗎?
主張拍風景就好啊
瑩真律師您好,可以詢問一位計程車司機拿出手機拍攝乘客是否有觸犯肖像權呢?
現在七月,然後律師對著空無ㄧ人的街道說後面有很多路人走過去,嚇死寶寶了🥶
那邊是圓山花博啊 人很多
謝謝!
公眾場合發生肖像權問題 那對方先罰三千未戴口罩😂
10:13 小熙在公共場所拍到路人,講來講去都沒有準確答案,主要還是看法官怎麼判,上傳影片的可以打馬賽克,直播的只能祈禱不要遇到麻煩😓
關於10:07的字幕我想到一個個人認為滿有趣的問題"威利在哪裡"的威利是主角,但他佔的比例這麼低,他可以主張他的肖像權被侵犯嗎?
想問律師 前幾天台東市群聚 戶外buffet的新聞 是否可依法開罰 權責機關是當地政府衛生局還是衛生署? 如果可以受罰的對象是個人還是機關?如果是機關這樣不就等於是拿人民納稅錢去繳嗎?
好像有解釋到,又好像沒有解釋到
是啊,律師影片11:14也有提到之前新聞的在採訪時,對方已經希望採訪者將其面容以馬賽克遮蔽,但採訪者的影片卻到訪談那邊才遮蔽起來,這樣不算侵害肖像權嗎?我是不清楚那個是不是說好的
沒同意就算是侵害阿
真的謝謝瑩真律師我還是法盲 還在學習中
不好意思,請要請問一下瑩真律師收費的動物園也算是公開場合嗎? 謝謝
律師您好,想請教律師,若是發生一些糾紛拍攝對方然後作公開的行為是否有構成侵害肖像權?
律師真的美美
為什麼常常新聞中加害者被馬賽克,但是被害者反而沒有,跟肖像權有關嗎?
其實和無罪推定原則比較有關
想請問律師,如果在RUclips新聞底下留言並沒有謾罵只是有點諷刺意味也不是用對方能懂的語言或是母語,有可能會被別人跨海提告嗎?
瑩真律師你好阿😀請問如果在公共場所是戴口罩的狀態還需要打碼嗎戴口罩五官已經遮大約半臉了這點我滿疑惑的希望律師可以解答
想請問律師,作為街拍的攝影創作(例如一位外勞推著坐在輪椅上的老太太),沒有獲得當事人同意,事後將這張照片po臉書、參加攝影比賽,作品中照片及文字都展現出溫馨的愛。請問,這張照片是否侵害「肖像權」,並沒有損害當事人名譽⋯⋯
律師好美,希望以後也能成為像妳一樣美麗自信的女性😊
請問一下,那做梗圖抵毀政治人物算是侵犯肖像權嗎?
該擔心的是散佈謠言、假消息
政治人物的肖像權會受到限縮,只要不拿來做商業使用,應該很難侵犯肖像權。但要注意不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喔
@@LawyerAngela 很多商業雜誌都有畫政治人物的梗圖,我不認為他們有取得肖像權。請問這些雜誌有侵權嗎?
想問問影片中穿插他人的梗圖或圖片,這部分的肖像權呢?比如黑人問號
請問只拍攝頭部以下也侵犯肖像權嗎
想請教瑩真律師,有時候會看到某些店家貼出在店裡偷東西被逮的小偷清楚臉照用以警示,這是否也合法?
公益性 是可以的阿。不過店家要確定真的是小偷,若是沒有證據 就有損害名譽的問題。
請問律師,路人口頭同意就可以嗎?如果事後否認怎麼辦?要錄音?但錄音也要對方同意?謝謝🙏
最方便的作法就是拍攝時直接錄影錄音起來存證啦
以前看影片感覺律師好像我姐姐現在設備升級後看起來好像我妹妹
有些罪犯被打馬賽克 但在網路還是有人上傳原照.拿來公布到社會上是否會構成肖像權問題?
如果這個人戴口罩呢? 或者拍其他人的車(物品)呢?
請問要怎麼私訊
3:50後面警車有違規嗎?
看這穿著比較像是巡守隊員?
@小哥哥艾里比較需要注意~ 哈
8:32 - 8:55 此影片重點 用了2倍+快進終於找到了😑
如果拍影片不小心拍到路人構成肖像權的侵害,那監視器要如何看待?(也有私人監視器跟公益無關)監視器24小時存檔錄影,比拍影片侵害的強度還強耶。
要看,有一定的比例原則,像自家門口自己架設,只要堅視範圍限定在門口並無特別針對其他人,那其他人入鏡可以視為無意的那公共監視器則是個人權不能無限擴張,可以想成除非今天政府用監視器在你無罪時針對你,不然監視器有利於社會安全,個人權利不能無限擴張
業配
那監視器畫面,也算是侵害肖像權麻?
公益性質 就不算阿
新聞報導時,確定犯罪的人為什麼還要上馬賽克?
Good
筆記中👍
0:23真的變立體了!
如果是在交友軟體上常見的盜用別人照片,也是侵害肖像權嗎?還是會有其他責任呢
那已經是詐騙了吧
@@KuTo_0425 我純粹指盜用照片這一行為
沒關係 我同意 我經常出現在鏡頭ww
手持器也是正成的嗎?鏡頭轉向好穩!
真的好用!
街頭畫家要怎判定是在畫誰呢? 是以看畫得像不像為準則? 如果是這樣,那也太主觀了吧~~
@@談股論經一老古 想太簡單了,主觀就是每個人認知都會不同~~有些人覺得像,並不代表多數人覺得像,你太簡單把事情一分為二了
@@談股論經一老古 我是在問瑩真律師阿,又不是在問你,不知你有什麼毛病,每個人畫畫功力本來就不同,不知你提一隻豬出來是想表達什麼東西~~~你畫一隻豬自然沒人會跟你bb說你在畫林志玲,懂嗎~~
@@uuuboy2003 等進法院直接去問判案的法官就好了 問律師的意見也做不了定論不是嘛? 當庭法官的自由心證(主觀)》網路律師的意見、還是你覺得律師說是就是 說不是就不是?
@@一隻老狐狸 我怎會有機會去法院呢~在想什麼呢~就只是要問律師意見,到底是法官一個人的自由心証還是有一套固定的標準在,僅此而以。因為如果僅只是一個人自由心証的東西要拿來當法律我是覺得怪怪的,實際討論起來很多細節啦,比如說是有點二創的kuso畫,還是仿真的寫實畫,寫實到怎樣的程度才算,畫得多像才算~~~不過感覺也沒人想認真討論我再講下去也沒意義,連問都不能問的感覺~~~
發現野生 瑩真律師 穿的很漂亮…隨手拍一個背影….上傳FB請問有無觸犯肖像權
有阿
不是有「法律明確性」原則嗎?拍路人到底會不會違法怎麼可以這麼不確定
法律明確性是指法律要讓人能簡易了解,這樣才不會被濫用範圍,但個案上的判斷每個案件都要看裁量空間的結果如何阿,就像是偷竊犯法,但不代表每個偷竊案件都會被起訴或是判決有罪
瑩真律師美
不知道拍到大樓有沒有版權問題?
肖像權 一直都覺得很扯,有些人硬要搞 也很煩人。
隔著口罩還有風吹聽起來收音應該不錯
嘿嘿😁
提到著作權,如果雙方都是創作者在同一場景拍攝,其中有部分是重疊的,但是上片時間有前後,這樣後上片者有侵權行為嗎?
不會喔,因為都是屬於自己的創作,不是使用別人的創作
@@LawyerAngela 感謝律師回覆
叮一聲的音效 對我來說有些刺耳
想請教如果是麻豆在旅館或是汽旅內拍攝的話需要告之業主嗎
這要看每家旅館的規定喔
@@LawyerAngela 得到律師本體的回覆ㄟ!!!開心
我看過好幾個影片有對路人馬賽克,都是在日本的華人RUclipsr.
日本對個人隱私的尊重,值得學習。👍
真的讚 不是每個人都想被拍到
能否進一步分析,為什麼某些日本人喜歡在公開場合露出私處拍照?
@@Maxxx88864 各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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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文化
他們不喜歡入鏡
很早以前就這樣了
@@bill8428 他們的下體喜歡入鏡?
真的覺得頻道內容都超實用~而且更新頻率超快~希望能一直看到這個頻道長久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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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韓籍直播主小熙在台南火車站直播時,遭誤以為入鏡的路人辱罵。所以來這邊複習一下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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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很多人沒有受到實質損害就威脅拍攝者,真的超瞎。
可能捲款倒會、帶小三或是其他準犯罪吧、在台灣監視密度很高、超商、醫院、銀行、火車站、百貨、提款機、他人行車紀錄器、特斯拉汽車還有尖兵錄影〈四至六個鏡頭自動錄影〉、及每個人都用手機自拍、而那個火車站辱罵那個人、不就要花半天的時間要求以上單位刪影片、如自認不上相、不舒服、通緝犯等等最好有自知之明、公共場所最好口罩跟太陽眼鏡戴上、而不是辱罵及可、而且辱罵是公然汙辱罪、警察竟未處理真好笑、可能要借機搭訕吧
瑩真律師本來就很漂亮,設備更新後更美。影片的品質也因設備提升更好了。
🥰🥰🥰
所以那種什麼表特版,在路上捕獲野生帥哥美女,
如果不是套好的,都已經侵害他人肖像權了。
尤其媒體還很常引用類似的文章和照片,真的會促成一種「這樣隨收拍照上傳好像沒問題」的社會氛圍,實在不可取,大家不要亂學。
侵害肖像權要情節重大才受保護!!
而且,有侵害未必有損害,有損害未必能證明因果關係!!
情節不重大也要避免這種風氣..
很久以前就對這件事頗好奇,感謝律師的解惑! 🙏🙏
律師:簡大為有說,被拍攝的【受害者】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內的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_4)/第一項/第三款來控訴【加害者】。
社會秩序維護法_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_4):
第一項: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第一款、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第二款、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第三款、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其實滿多RUclips 都有注意到,會把路人模糊掉
真希望其他沒弄的RUclips 也能跟進 😂
之前看介紹美食影片 他們都沒把後面路人擋住
覺得很失禮,吃相就這樣被人看 😂
對於權利法益的保護,可以有很多種誇張的情境給你想像,當你覺得這樣很好玩的時候,恭喜你已經喜歡上法律了
(可是行政法是我的痛苦🤮🤮🤮)
大學時我也很怕行政法😭😭😭
行政法很多理論與理論,甚至理論與實務(實際執行現狀)的衝突;一大堆大法官解釋,其中還有一小部分是極具爭議、與學界主流相悖的解釋。
比起民法 行政法真的頭痛
後面那個“可以幫我馬賽克嗎?”的梗圖超好笑🤣講完才給他上馬賽克
會想再請教街拍攝影的相關問題,街拍攝影時常需要先行拍攝,以紀錄下自然的常民生活或巧合的突發事件,往往無法先行甚至無法事後告知被攝者。那要如何避免肖像權問題呢?或是街拍攝影的藝術形式本就具有一定法律風險?
終於有外景了😅😁
感謝分享
非常感謝瑩真律師您的分享。
難得律師出外景了!😂😂律師本來就很正啊!對我來說沒差都一樣正,肯說真話的律師,這種頻道當然要多多推廣,請大家……分享,訂閱,按讚!😆😆,但我覺得好像拍攝的畫質有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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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又該怎麼處理?
之前有同事未經同意就有記者採訪,同事表示不知道是記者
沒有拍到臉比較難主張肖像權喔
6:33,還好我從來不製作、使用、公開、盈利…
7:03〜10:20總算放鬆了下來…
-也同時打定主意這輩子不要當公眾人物了,-
-就算想出名,我也會選擇跟鬼滅之刃的作者一樣以筆名出道,-
-並且要保證永遠不露臉給公眾看,-
-因為台灣的法律並不保障公眾人物的肖像權與私生活受保密的權利-
像youtuber蒟蒻那樣永遠保有最後一絲的隱私我就覺得很好,不要讓現實生活中的家人朋友知道我就是在網路上出名的那個繪者/漫畫家/創作者
8:05好加在我永遠不會商用…
請問律師 如果RUclipsr使用公眾肖像做影片內容解說或縮圖以得取流量 ,是否要先取得授權 若口頭答應事後不認的話呢?
如果白紙黑字那不就又有個資問題?
有點好奇法律上公眾人物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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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老師,如果是拍名人的照片當講故事的背景也會侵權嗎
7:18 這一段8個人群聚的小圖案配上後面看板的新冠肺炎真是太搭配了....
如果是在非公共場合拍下照片,被上傳到網路上,雖然時間已經過了3年,如果當時要處理或現在要處理能怎麼辦(那張照片拍的很不好)
律師:簡大為有說:『如果你是單純拍攝別人的臉的話,而且在公開場合,就不會侵害肖像權,但如果你去使用肖像,沒有正當目的話,那就很可能侵害肖像權。』。
瑩真律師,想請問常常有女生被偷拍,被放特定社群分享,底下的留言腥羶色的都有,也會因為公開場合拍攝而難構成侵害肖像權嗎
4:15 民法第195條應該能解釋這個問題,這應該算是侵犯隱私了?
感覺會耶,因為會造成當事人的困擾
不會,除非你拍隱密部位
@@alice755145 不會好嗎? 否則自拍拍到人也是侵害了? 女權自助餐的概念
"事情並沒有這麼嚴重,但也不能輕忽"
我覺得現在台灣的風氣和認知來說,該強調的是後面那句,
有些人連法條都沒去看一下,就自認為又不是拿你肖像營利沒關係,
你又不是主角沒關係,卻忘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
常看到一種情況~每當影片有人留言說應該碼一下比較好吧?
總會有更多人出來補:沒關係阿!不用吧!沒有情節重大!拍一下又不會怎樣!
這概念就很像,稍微碰異性一下,又不是情節重大,難不成你要告我性騷擾喔?
這種主觀認定和輕浮的態度,相信那些人法條也是有看沒有懂。
看了螢真律師辛苦講解的影片也只會覺得~"事情果然沒這麼嚴重嘛"~@@~
會馬賽克的人,未必是害怕會被罰,更多是出自於尊重~
什麼事都要法條來規範,那終究只會被鑽漏洞...
沒錯 很多人就覺得"這又沒甚麼" 之類的 台灣對這點實在缺乏重視 然後很多等到自己發生同樣問題才在那邊哭哭叫
在國內外看到漂亮的小孩想拍也要有孩子的父母同意才可拍
歐美對肖像權很重視的啊
所以在公眾場合遇到有異議的警察搜查等行為,當場拍攝根本不構成侵害肖像權;但是有些警察就喜歡亂拿法律來恐嚇民眾,真的是很不恥。
況且說不定還是具有公益性的,一方面讓民眾知道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也讓執法人員為之警惕,不要濫權。
其實執法人員只要是執勤狀態都沒有肖像權
警察在執勤狀態就可以拍啊,但警察就喜歡己所不欲,愛施於人,換成是他就不開心了,我知道多數人不喜歡這樣,很符合心理學,但警察的教學素質跟科普,是不是不夠啊,你是警察耶,知法弄法。我一直覺得學校的課本,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公民課,或什麼的,其實都應該將這些列入課本裡... ....,不只這些,就一些很有用的知識/常識,臨時想不起來,但記得看到一些資訊時,覺得學校都可以講
建議瑩真律師,在戶外定點拍攝時,可以使用腳架,有很多小型又好用的腳架,這樣影像才不會搖晃
太棒了,這一集好實用!看有沒有機會能不能再拍一集著作權的部分呢~~現在千變萬化的媒體應用形式,每次都把我已經覺得沒問題的觀念又搞得好混亂啊~~~ 比方說,聘請小編幫我拍攝一場我舉辦的歌唱會,然後帶子由外包剪接師後製,這著作權的連鎖生產鍊好長呀,擬授權書到覺得好崩潰,深怕掛一漏萬,尤其是表演者到底算不算是影片的著作人呢,我覺得影片的製作人才是著作人呀,但同時我也覺得裡面的表演者的著作人格權應該還是存在的,好苦惱呀哈哈
忘了說,今天光線很好,律師很漂亮,不過手持會晃,接下來可以考慮穩定器的贊助了哈哈
律師您好,但近年來新聞好像都會馬掉一些罪犯,是為了避免違反肖像權嗎?我記得以前都不會馬掉耶
請問若以疫情期間大家出門都戴口罩的情形下,即使拍到臉部是不是可以無需馬賽克處理?例如:走近鏡頭的路人?或者找路人訪問,如果對方戴著口罩,就不用多作後製連眼睛都遮住?以上疑問,謝謝。
問:自由攝影人在疫情期間拍攝戴口罩的社群工作人員,或警察等國家工作人員的照片、影片公開刊發,侵犯肖像權嗎?
答:①、如果人物僅作為畫面點綴,不侵犯肖像權。
②、如果為畫面主體,a.用做新聞宣傳、社會公益方面,不侵權。b.如果是他用,需要徵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否則侵權。
想請問,如果是某位律師本人直播時,未經同意,而拍攝到非當事人,只是員工而已,這樣是不是侵犯到那幾位員工的肖像權呢
之前有一次放學我爸爸騎機車載我回家,結果因為我爸邊騎邊抽煙被警察攔下來要檢查身份,他說乘客也要出示身份,還說要拍照(拍臉)說他們最近要收集什麼資料什麼東西的…因為我爸是有違規,但我不知道警察這樣做是可以的嗎?尤其是我是後座的乘客,還被他拍照,還要我們填地址身分證…等等資料
我常常在一些新聞畫面裡, 看到被攝者用臉遮臉
甚至直接要求 "不要拍" 等等很明顯不想被拍的動作
但我們還是看到這些畫面了, 表示記者根本對被攝者的要求完全不理會
這時, 就算被攝者主張不得侵犯其肖相權之後
使媒體將人臉馬賽克, 但影片早就播出去了
那被攝者怎麼辦呢?
講真你肖像也值不了多少錢,再者記者屬於公益性質
@@kuzu5919 所以記者想拍什麼就拍什麼, 不用管被攝者的意願嗎?
@@winfLin 理論上是喔,狗仔按照大法官釋字大部分也都被認為具有新聞自由及公益性
我最近遇到一個狀況
就是去餐廳拍照時,拍到某的大媽的照片,實際上她只在畫面裡面佔5%不到的範圍,也屬於面容難以判別的狀況
結果大媽就叫我過去,說句"我們不給拍"..有溝通會上霧.基本上我拍照路人都會上霧
說真的非常無言,因為我也不想拍她,不過我還是把照片刪掉了。
那個角度,等大媽離開座位後我才過去補。
我只是很好奇,以我們不給拍這樣的理由
要求我刪掉照片,是否構成強制罪?或者限定我本人在公共場合裏面的拍照自由?
請問瑩甄律師 如果跟親戚同住 對方總是偷聽我在做什麼還用監視器監控 這是否有涉嫌侵犯別人隱私的問題?我能對他提告嗎?
謝謝妳的影片分享
瑩真律師真厲害,邊走邊拍鏡頭都不會晃
律師美美的 🎉
很快啊,一通知就點進來了
台灣對於肖像權這塊根本神經大條 甚至當作沒這回事 認為自己想怎就怎 完全刁民式思考 一些人自詡為和日本人一樣優美 文化水準卻跟人差一大截 根本不像他們一樣重視這點 這部影片做了良好示範 日後該有更多的相關知識的訊息!
說得很好👍
坐等律師拍最近移工被警察違法盤查的法律問題!
請問如果說是公益性跟新聞自由,為什麼常在新聞上,看到的犯人還需要打馬賽克呢?
營真律師,我想請問一下
在看了韋喆的影片後
我對肖像權的理解還是覺得很模糊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是否能夠使用肖像權起訴
1 拍攝方覺得對方行為有問題,(法律上沒有錯,但在道德上很有問題),拍攝對方並公開,這樣會被起訴嗎?
2 如果地點在比較公開的場合,或者屬於餐廳,又或者被拍攝者是有關地點的所有者(如餐廳老闆/商店董事),這樣的話在第1個的問題情況下,拍攝者還會被起訴嗎?
主張拍風景就好啊
瑩真律師您好,
可以詢問一位計程車司機拿出手機拍攝乘客是否有觸犯肖像權呢?
現在七月,然後律師對著空無ㄧ人的街道說後面有很多路人走過去,嚇死寶寶了🥶
那邊是圓山花博啊 人很多
謝謝!
公眾場合發生肖像權問題 那對方先罰三千未戴口罩😂
10:13 小熙在公共場所拍到路人,講來講去都沒有準確答案,主要還是看法官怎麼判,上傳影片的可以打馬賽克,直播的只能祈禱不要遇到麻煩😓
關於10:07的字幕我想到一個個人認為滿有趣的問題
"威利在哪裡"的威利是主角,但他佔的比例這麼低,他可以主張他的肖像權被侵犯嗎?
想問律師 前幾天台東市群聚 戶外buffet的新聞 是否可依法開罰 權責機關是當地政府衛生局還是衛生署? 如果可以受罰的對象是個人還是機關?如果是機關這樣不就等於是拿人民納稅錢去繳嗎?
好像有解釋到,又好像沒有解釋到
是啊,律師影片11:14也有提到之前新聞的
在採訪時,對方已經希望採訪者將其面容以馬賽克遮蔽,但採訪者的影片卻到訪談那邊才遮蔽起來,這樣不算侵害肖像權嗎?
我是不清楚那個是不是說好的
沒同意就算是侵害阿
真的謝謝
瑩真律師
我還是法盲 還在學習中
不好意思,請要請問一下瑩真律師收費的動物園也算是公開場合嗎? 謝謝
律師您好,想請教律師,若是發生一些糾紛拍攝對方然後作公開的行為是否有構成侵害肖像權?
律師真的美美
為什麼常常新聞中加害者被馬賽克,但是被害者反而沒有,跟肖像權有關嗎?
其實和無罪推定原則比較有關
想請問律師,如果在RUclips新聞底下留言並沒有謾罵只是有點諷刺意味也不是用對方能懂的語言或是母語,有可能會被別人跨海提告嗎?
瑩真律師你好阿😀
請問如果在公共場所是戴口罩的狀態還需要打碼嗎
戴口罩五官已經遮大約半臉了
這點我滿疑惑的
希望律師可以解答
想請問律師,作為街拍的攝影創作(例如一位外勞推著坐在輪椅上的老太太),沒有獲得當事人同意,事後將這張照片po臉書、參加攝影比賽,作品中照片及文字都展現出溫馨的愛。
請問,這張照片是否侵害「肖像權」,並沒有損害當事人名譽⋯⋯
律師好美,希望以後也能成為像妳一樣美麗自信的女性😊
請問一下,那做梗圖抵毀政治人物算是侵犯肖像權嗎?
該擔心的是散佈謠言、假消息
政治人物的肖像權會受到限縮,只要不拿來做商業使用,應該很難侵犯肖像權。但要注意不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喔
@@LawyerAngela 很多商業雜誌都有畫政治人物的梗圖,我不認為他們有取得肖像權。請問這些雜誌有侵權嗎?
想問問影片中穿插他人的梗圖或圖片,這部分的肖像權呢?比如黑人問號
請問只拍攝頭部以下也侵犯肖像權嗎
想請教瑩真律師,有時候會看到某些店家貼出在店裡偷東西被逮的小偷清楚臉照用以警示,這是否也合法?
公益性 是可以的阿。不過店家要確定真的是小偷,若是沒有證據 就有損害名譽的問題。
請問律師,路人口頭同意就可以嗎?如果事後否認怎麼辦?要錄音?但錄音也要對方同意?謝謝🙏
最方便的作法就是拍攝時直接錄影錄音起來存證啦
以前看影片感覺律師好像我姐姐
現在設備升級後看起來好像我妹妹
有些罪犯被打馬賽克 但在網路還是有人上傳原照.拿來公布到社會上是否會構成肖像權問題?
如果這個人戴口罩呢? 或者拍其他人的車(物品)呢?
請問要怎麼私訊
3:50後面警車有違規嗎?
看這穿著比較像是巡守隊員?
@小哥哥艾里比較需要注意~ 哈
8:32 - 8:55 此影片重點 用了2倍+快進終於找到了😑
如果拍影片不小心拍到路人構成肖像權的侵害,
那監視器要如何看待?(也有私人監視器跟公益無關)
監視器24小時存檔錄影,
比拍影片侵害的強度還強耶。
要看,有一定的比例原則,像自家門口自己架設,只要堅視範圍限定在門口並無特別針對其他人,那其他人入鏡可以視為無意的
那公共監視器則是個人權不能無限擴張,可以想成除非今天政府用監視器在你無罪時針對你,不然監視器有利於社會安全,個人權利不能無限擴張
業配
那監視器畫面,也算是侵害肖像權麻?
公益性質 就不算阿
新聞報導時,確定犯罪的人為什麼還要上馬賽克?
Good
筆記中👍
0:23真的變立體了!
如果是在交友軟體上常見的盜用別人照片,也是侵害肖像權嗎?還是會有其他責任呢
那已經是詐騙了吧
@@KuTo_0425 我純粹指盜用照片這一行為
沒關係 我同意 我經常出現在鏡頭ww
手持器也是正成的嗎?鏡頭轉向好穩!
真的好用!
街頭畫家要怎判定是在畫誰呢? 是以看畫得像不像為準則? 如果是這樣,那也太主觀了吧~~
@@談股論經一老古 想太簡單了,主觀就是每個人認知都會不同~~有些人覺得像,並不代表多數人覺得像,你太簡單把事情一分為二了
@@談股論經一老古 我是在問瑩真律師阿,又不是在問你,不知你有什麼毛病,每個人畫畫功力本來就不同,不知你提一隻豬出來是想表達什麼東西~~~你畫一隻豬自然沒人會跟你bb說你在畫林志玲,懂嗎~~
@@uuuboy2003 等進法院直接去問判案的法官就好了 問律師的意見也做不了定論不是嘛? 當庭法官的自由心證(主觀)》網路律師的意見、還是你覺得律師說是就是 說不是就不是?
@@一隻老狐狸 我怎會有機會去法院呢~在想什麼呢~就只是要問律師意見,到底是法官一個人的自由心証還是有一套固定的標準在,僅此而以。因為如果僅只是一個人自由心証的東西要拿來當法律我是覺得怪怪的,實際討論起來很多細節啦,比如說是有點二創的kuso畫,還是仿真的寫實畫,寫實到怎樣的程度才算,畫得多像才算~~~不過感覺也沒人想認真討論我再講下去也沒意義,連問都不能問的感覺~~~
發現野生 瑩真律師 穿的很漂亮…隨手拍一個背影….上傳FB
請問有無觸犯肖像權
有阿
不是有「法律明確性」原則嗎?拍路人到底會不會違法怎麼可以這麼不確定
法律明確性是指法律要讓人能簡易了解,這樣才不會被濫用範圍,但個案上的判斷每個案件都要看裁量空間的結果如何阿,就像是偷竊犯法,但不代表每個偷竊案件都會被起訴或是判決有罪
瑩真律師美
🥰🥰🥰
不知道拍到大樓有沒有版權問題?
肖像權 一直都覺得很扯,有些人硬要搞 也很煩人。
隔著口罩還有風吹
聽起來收音應該不錯
嘿嘿😁
提到著作權,如果雙方都是創作者在同一場景拍攝,其中有部分是重疊的,但是上片時間有前後,這樣後上片者有侵權行為嗎?
不會喔,因為都是屬於自己的創作,不是使用別人的創作
@@LawyerAngela
感謝律師回覆
叮一聲的音效 對我來說有些刺耳
想請教如果是麻豆在旅館或是汽旅內拍攝的話需要告之業主嗎
這要看每家旅館的規定喔
@@LawyerAngela 得到律師本體的回覆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