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被羈押100天! 張益贍作證"起訴書要出來了"...炸裂眾黨? 家臣驚爆"柯家擺上億"? 金主呼之欲出? 橘子.PG能解謎題?|陳斐娟 主持|【關我什麼事PART1】20241213|三立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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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3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11

  • @jinl9590
    @jinl9590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1

    要反廢死的大法官.家裡有人出事.才會感受到被害家屬的痛.那時立場可能就會改變…

  • @ashleyyou8684
    @ashleyyou8684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49

    我要問這位何賴傑大法官候選人你說廢死是符合現代台灣人及現代民主社會的想法,請問你對台灣人民對於廢死議題的想法嗎?我想你是生活在司法的象牙塔中,根本不關心台灣人民的想法,你們這樣一意孤行只會造成人民對執政黨的反撲。台灣人的善良不是讓你們這樣踐踏的,我們要的是一個有因果觀念的社會,如果廢死了,殺人的人都無須擔心死刑,請問我們的司法是在保護惡人懲罰受害者及善良的人嗎?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顏品修
    @顏品修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若要廢死,那把名實不符的無期徒刑,改為終身監禁,不可假釋。有期徒刑提高到50年。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筠-y4b
    @筠-y4b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57

    全民公投,是否廢死的法律由人民決定!

    • @許家惠-p1l
      @許家惠-p1l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1

    • @ericlee9825
      @ericlee9825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1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spidermankimo
      @spidermankimo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1

    • @ivanlee6510
      @ivanlee6510 4 часа назад +1

      +1

  • @JasonJ-cg7vz
    @JasonJ-cg7vz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33

    現在連美國也都不敢全面廢死。廢死和冤獄本來就是要分開來討論 冤獄是和判案執行過程和執法人員有關, 廢死是影響全面社會風氣以及犯罪率有關
    如果執行廢死對將來台灣重大刑責的犯罪率沒有減少? 反而是增多的話? 大法官和支持廢死的黨 需不需要對全民負責???

  • @t51373662
    @t51373662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7

    個人覺得可以廢死,但須有配套,如不得假釋,終身監禁等,這比一死百了還要能讓這些犯罪者有剝奪感。

    • @國欽-z2k
      @國欽-z2k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有期徒刑提高到100年

  • @許家惠-p1l
    @許家惠-p1l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21

    全民公投,民主正義。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yangyag1184
    @yangyag1184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22

    提名"大法官”人還、不夠慎重....
    千萬不要成"孔龍"大法官。
    一般老百姓皆不認同:
    知法犯法的候選人(違法開停車場)本身也是持分地主。

  • @BlueSky-go4rb
    @BlueSky-go4rb 4 часа назад +6

    有死刑都不怕了,沒死刑還得了👎👎 若大法官親人被殺,他們還廢死嗎?👎👎👎

  • @1798-e9x
    @1798-e9x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8

    堅持執行死刑的正義。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ronnylin8389
      @ronnylin8389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缸子的垃圾的政治人物也是該執行S刑

  • @michaelchiu9658
    @michaelchiu9658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35

    沒死刑沒關係,判無期徒刑,每年鞭刑三下,讓被害人家屬觀禮,讓犯人反省。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

    • @清松張-z8x
      @清松張-z8x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每個月一下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satoshi813
      @satoshi813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想起來都令人笑死
      死刑犯每到過年都瑟瑟發抖🤣

    • @yaomingliu6954
      @yaomingliu6954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且不得假釋

  • @mariatam3352
    @mariatam3352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24

    公務人員被長官霸凌,深蹲 可恥的政府機關. 這是什麼世界啊。 這個社會有病!

  • @kaynewang6823
    @kaynewang6823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47

    殺人再犯者,法官負連帶責任

    • @楊先生-g3x
      @楊先生-g3x Час назад

      連坐懲處,法官判決,就是要負法律責任

  • @orsentsao9131
    @orsentsao9131 3 часа назад +2

    廢死贊成與否並不是對與錯的判斷 死刑存否也無關民間疾苦
    沒有死刑犯罪率也無正相關

  • @努力能努力的
    @努力能努力的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15

    廖福特
    居然還敢接受大法官提名⋯⋯有學術沒情操
    民進黨⋯⋯法務官箴啊!=下決心吧!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冷揶熱喻
    @冷揶熱喻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8

    恐龍法官無所不在 v.s.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古老律法與當今社會氛圍和期待 背道而馳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flankielio
    @flankielio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1

    私法正義被激起!

  • @錯-o1h
    @錯-o1h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14

    那被殺的活該?是這樣是嗎?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觀摩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kaynewang6823
    @kaynewang6823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16

    殺人償命很難嗎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蕭貴彩
    @蕭貴彩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死刑跟專業有何關連?先問受害者的家屬啊?如果受難者家屬說原諒兇手另做討論啊!

  • @Matt陳
    @Matt陳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28

    死刑不能解決事情⋯但是可以解決加害者~完畢。

    • @latwenews
      @latwenews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怎麼解決加害者?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錢桑
      @錢桑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判蚵師父死刑,可以讓貪污金流真相大白。

    • @a262133
      @a262133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哈哈哈哈哈哈哈,死刑真的不能解決受害人家屬永遠的傷痛,但是可以給我們一個公平性跟嚇阻犯罪的機會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Matt陳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j22026
    @j22026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1

    你被殺你家人會不會答應癈死?為什麼殺人犯有人權被殺就沒有嗎?

    • @latwenews
      @latwenews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問王婉瑜!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johnnyshen2452
    @johnnyshen2452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9

    台灣的大法官是否該改名叫,小法官?

  • @shiaomom2593
    @shiaomom2593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殺人不死刑,那每 人都敢做壞事了,又害我們納稅義務人,真是沒道德

  • @aec121499
    @aec121499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5

    不適任者就被別通過👍

  • @liebfraumilch3518
    @liebfraumilch3518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17

    用法律殺人,跟謀財害命者有什麼不同?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梁亮-x1l
    @梁亮-x1l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徐900問政需要這樣潑婦駡街?太魯了

  • @GQD8453
    @GQD8453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陳佩琪跟他兒女快要進去團聚了,大難來時真的永不散

    • @攸子-e8q
      @攸子-e8q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沒口德的人 老天會收你的

  • @racheng1
    @racheng1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有這種人品的前員工,真是挑戰台灣人的認知!悲啊!

  • @Nazaflame
    @Nazaflame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8

    這些想升天的雞犬,一副很想講理裝嘴硬的「大法官」,笑死我了

  • @19594876
    @19594876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6

    私人行程報公款是違法的

  • @謎底空洞
    @謎底空洞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7

    到底要選和尚還是選法官?

  • @AAA-mz2mg
    @AAA-mz2mg 4 часа назад +1

    數億元的問題事實上是有現場的昭片佐證的~~!
    而且還是早早就已經被交給檢調的檢查官了~~!

  • @陳志源-o2n
    @陳志源-o2n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8

    傾聽民意廢除這些大法官吧!不順崇民意就霸免掉,領納稅義務人的錢沒替人民做正確的事。

  • @John-q7e9w
    @John-q7e9w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最能決定要不要廢死 是受害者家屬才能決定 ~~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 酒駕撞死人 是蓄意殺人行為 ---> 死刑

  • @ZhihongHou
    @ZhihongHou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殺人犯應該由該法官背書此犯人不會再犯.不然連帶處分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若法官執意擔保死刑犯,若該犯人再犯死罪,擔保法官與歹徒同判槍決。

  • @gracewang3552
    @gracewang3552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無期徒刑犯,不但不用工作還可以免費吃住享受辛苦工作老百姓交的稅金享受終身, 公平嗎?公平嗎?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yaomingliu6954
    @yaomingliu6954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那一併取消假釋,我就同意

  • @satoshi813
    @satoshi813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所以這議題馬英九時期就有了
    一堆都說民進黨真的是遇到綠的就砍

  • @錯-o1h
    @錯-o1h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台灣法界沒有其他人了嗎?

    • @a01lu-m8o
      @a01lu-m8o 3 часа назад

      有人啊但政治不正確颜色不對啦!

  • @文堅楊
    @文堅楊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看,被砍死是自認倒媚嗎,亂七入槽,法律是在保護壞人嗎,天啊,還有公理嗎。哈天下大亂,反正沙來.沙去,又不會判死形。.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hcj1965
    @hcj1965 Час назад +1

    徐巧芯違建要不要也辭立委啊!

  • @mooncloudy
    @mooncloudy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死刑存廢干大法官屁事,還侈言民主?那就該公投決定!

  • @hueili7496
    @hueili7496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我我想請教這些資深的法官,一個國家需要法律來規範人民的行為,不就是隔離不適合跟群眾一起自由生活人嗎?那那些已經喪盡天良罔顧人命的人,你讓它再有機會跟守法善良的人再一起生活,不就是置一般守法善良的人的權利於不顧,法律是我們能平等對待的最後一條防線,你們却要剝奪我們這麼卑微的權利和請求,我不知道別人遇到這樣的事是不是可以用大愛來包容,如果是我我沒辦法接受,如若是我的親人遇此劫難,然而我們依存的政府沒辦法給我公道的判決,我想我會用自己的方法討回公道,不計後果的討回公道。我想呼籲政府~要不要把廢死的議題,用全民公投的方式來決定。坦白說~我個人不要什麼國際兩公約,每個國家共同的議題不就應該全國人民共同來決定嗎?希望政府能用魄力來解決這樣使全民公憤的議題。

    • @linmichael1100
      @linmichael1100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一、建議若明文廢死理應適當配套調整制度,給犯死罪者人道自主選擇:
      1.死刑或者
      2.無期徒刑,永不減刑、永無特赦+(照3餐)每日懺悔3次+每日鞭刑3次。(直到死亡入土)(指定學生每年校外教學活動之一,必需到監獄觀摩鞭刑執行情形,做為社會學習要項)
      二、廢死、反廢死2派角力期間,建議緩衝期折衷方案,讓每個人上警政署網站註冊自己主張廢死或反廢死屬性,作為萬一自己或家屬遭遇歹徒死罪加害時,歹徒伏法刑度依據如下:
      1.對廢死主張者加害人:判無期徒刑(如上述一、2)
      2.對反廢死主張者及其家屬的犯人:判死刑。(如上述一、1)

  • @chinwen7551
    @chinwen7551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死刑存廢在台灣都是泛政治化! 我認為支持廢死不是不可行,但應該有條件式的同意。但是在台灣往往就會被有政治意識形態的人給帶向政治立場。 如果廢死立場就不能被提名大法官,那麼大法官永遠就只有一個立場,這樣一言堂好嗎?

  • @陳德和-i5e
    @陳德和-i5e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這群什麼法律官,若是發生在法官家屬,面前展現又不同程度,這7位可以廢止,全國性公投投票🗳️,各個擊破什麼頭腦清醒不清楚

  • @jabiltsai7559
    @jabiltsai7559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霸凌好像被放大 跟 管理 中間的那條線 , 照這樣下去 報告不能退太多次 寫不好不能檢討 再來可能連考績連續給低標 都變霸凌 , 然後變主管都不能要求下屬 , 只能用求下屬的 , 不然就是主管自己做到死

  • @florawang7113
    @florawang7113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有四個反對死刑,也有四個支持死刑,所以提名名單哪裡預設立場了?這個節目才是預設立場攻擊吧

  • @黃治東-h6i
    @黃治東-h6i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不管這些被提名人的主張或修為,他們都不會被通過任命!

  • @柯民-h8b
    @柯民-h8b 3 часа назад

    鳥龍大法官贊同不通過

  • @vicky_sulihua
    @vicky_sulihua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2

    900芯真的不配當立委。唉😮‍💨

    • @latwenews
      @latwenews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賴清德不配當總統!

  • @陳隆-p5j
    @陳隆-p5j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祝讚成廢除死邢者受業報!

  • @masayoumasa
    @masayoumasa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0

    900芯的老公寓天井呢? 有後續嗎

    • @luelue666
      @luelue666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蟾蜍很崩潰

    • @midomi1286
      @midomi1286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蟾蜍柯?柯的臉相蟾蜍😂

  • @echomei7070
    @echomei7070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范世平在拾牙慧,又要扯馬維拉,無恥讕言!

  • @jackhmlin
    @jackhmlin 3 часа назад

    敬平伏地挺身做得很標準,可是深蹲不行😊

  • @Iris-cz7tg
    @Iris-cz7tg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標準可以嚴格一點,但不要完全廢死!

  • @洪碩亨-l9i
    @洪碩亨-l9i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國民黨的講話真的有夠有病

  • @liebfraumilch3518
    @liebfraumilch3518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媒體一直討論這種倫理問題,但台灣媒體是最沒有倫理的,真是諷刺!

  • @wenliangyu2482
    @wenliangyu2482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
    (一)、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二)、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 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 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三)、生命之剝奪構成殘害人群罪時,本公約締約國公認本條不得認為授權任何締約國以任何方式減免其依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規定所負之任何義務。
    (四)、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減刑。
    (五)、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不得判處死刑;懷胎婦女被判死刑,不得執行其刑。
    (六)、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

  • @POINTLIOW
    @POINTLIOW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這些片段,看不出法學素養,只看出求官心切,這些人人脈不錯,所以能被提名!

  • @mooncloudy
    @mooncloudy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誰定義霸凌必須是連續性?出自哪部字典?哪部百科全書?你說啊!

  • @張洲源-w5b
    @張洲源-w5b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堅持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 @cliffordcheng5927
    @cliffordcheng5927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鼓勵運動長官就該以身作則呀

  • @wingedfoot198
    @wingedfoot198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賴桑這回提名的大法官,程度太差,難以服眾!請拋掉派系、人情、酬庸、意識型態,為國為民,又符合自己理想,推出最適任的人選!

  • @vikey500
    @vikey500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2

    罵的好

  • @peiyingyao7131
    @peiyingyao7131 12 часов назад

    學者法官的一种鄉愿,廢死即代表加害人的生命價值太於受害者,站正社會公平正義的天秤上,廢死就是包庇犯罪人,即是以偏蓋全。

  • @tomtomdad
    @tomtomdad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我以前完全支持民進黨,可是司法不公、廢死,讓我對民進黨完全失望、森七七 ☹️😤😤

  • @店小二-t8j
    @店小二-t8j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4

    沙人償命 就這樣 已經有三審制夠嚴謹了 法官不判 國民法官判吧???

  • @喵嗚-u5s
    @喵嗚-u5s 4 часа назад

    自由民主不代表殺人不用償命阿...判死刑當然需要嚴謹 而那些犯行明顯確定的就該死刑沒有疑義吧

  • @周凡雄-l7e
    @周凡雄-l7e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今天看到了這樣沒擔當違法的被提名大法官及官官相護的次長及霸凌司長 身為非民進黨黨員的深綠人士真的非常痛心 總統 行政院長請處理一下 因為你們委任的高層已經太離譜不適任了......

  • @user-kj3ck2rl5m
    @user-kj3ck2rl5m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13

    簽署廢死二公約的是國民黨馬英九總統。這二公約也是法官沒判死刑的依據。
    國民黨應該先去質問馬英九。

    • @luelue666
      @luelue666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馬英九下台前槍斃了鄭捷,有受公約拘束嗎?不要再扯公約了,丟臉的蟾蜍。

    • @瑞祺許
      @瑞祺許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國民黨遇到這種事
      都會裝糊塗 裝不知

    • @ashleyyou8684
      @ashleyyou8684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雖然馬英九簽屬過廢死的二公約,但在他執政還是有執行死刑。就事論事不要在去扯過去簽署的事情,目前台灣人民的聲音執政者有聽見嗎?不要一意孤行造成人民對你們的反撲,那時漁翁得利的是中國共產黨。人民對於殺人的惡行無法接受,如果廢死那是在懲罰善良的人民鼓勵惡行,那人間已無因果觀念,這是違反人類生存的法則。

    • @userkty685
      @userkty685 11 часов назад

      ​@@ashleyyou8684被家暴婦女,她兒子殺死家暴父親,相信你讚成判她兒子死刑

    • @MimiMM-x9t
      @MimiMM-x9t 7 часов назад

      扯太遠了,馬下台几年了? 若他做的不好,之後要改過來吧!

  • @卓義明-l3q
    @卓義明-l3q 3 часа назад

    阿冠加油!

  • @真假世局
    @真假世局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3

    哈哈,突然發現妳這節目的欄目名稱真的是很有心機,也終於見效啦 - 那個被八炯盯上的村長上了妳的節目被設局擺了一道,結果妳還真的是‘關我甚麼事?‘’’
    😢😢😢

  • @鍾麗庭
    @鍾麗庭 2 часа назад

    不管是什麼黨。違背多數民意的黨一定要下架。

  • @huangck2
    @huangck2 2 часа назад

    廢死問題,應該公投,就幾個大法官憑什麼決定,不然就是大法官改成民選

  • @李丞峻-x3c
    @李丞峻-x3c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5

    廖福特不能選

  • @hsienhuadeng8777
    @hsienhuadeng8777 3 часа назад +2

    主持人就已經有主觀立場,還在懷疑別人主觀,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矣,不懂嗎?

  • @碧華簡-l3m
    @碧華簡-l3m 2 часа назад

    反對廢除死刑。

  • @郎哥-e7c
    @郎哥-e7c 4 часа назад

    愛當官所以忘記很多事情

  • @appleya3306
    @appleya3306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7

    陳pg肯定知道的啊,不然怎麼會去看上億元的豪宅?陳pg 真的說話讓人反彈….
    檢調應該也把她關進去

  • @yiuhhsinggou3666
    @yiuhhsinggou3666 Час назад

    只有被害人有原諒的權利!

  • @黃雄裕
    @黃雄裕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6

    不廢死刑議題.是藍白紅利用受害者的仇恨心和群眾行義過度的心理。分裂台灣群眾的武器。不廢死:1.冤獄的傷害降到最低。2.台灣經濟養1000個終身監禁犯不是問題,所以死刑改終身監禁以折衷。3.人的智慧決定人類生命,似乎不過。4.死對惡人不是最嚴厲的懲罰。

  • @黃惠真-i9p
    @黃惠真-i9p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

  • @劉阿裕
    @劉阿裕 3 часа назад

    廖福特自己模糊,表態自己的理念,以單業操守秉公中立,大法官本來不偏不移依個案而判處。

  • @鄧志民
    @鄧志民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傳聲筒及印章是不必有立場的。😂😂😂

  • @hochen1878
    @hochen1878 Час назад

    那林北絕對增落去,我是高考入來,不是你們聘請來的,搞清楚,公務人員搞清楚,不要怕你們的頂司啦
    ,死的真可憐,真是可惡至極

  • @妮可的收件箱
    @妮可的收件箱 Час назад

    鞭刑先入法,再談廢死

  • @sunhsihuang3425
    @sunhsihuang3425 Час назад

    用是否支持廢死判定是否適任大法官,是莫名其妙。黃敬平所言差矣:百姓的想法未必是符合法律上的概念。例如:女性普遍被要求放棄財產繼承權。就是。

  • @英哥-b4n
    @英哥-b4n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廢除貪汙治罪條例,廢除司法檢警調,廢選舉,留媒體名嘴!

  • @賴俊良-p5x
    @賴俊良-p5x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家裡不要放那麼多ㄧ。。。圓。😅

  • @Sammy-uq8hg
    @Sammy-uq8hg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福特車 reject...民進黨很厲害....大家都知道第一次提名一定不會pass..所以先找砲灰...兩次後再推出底牌...跟橋牌道理是一樣

  • @hsu19760830
    @hsu19760830 3 часа назад

    現在的人心複雜?怎麼知道當時的受害者?是不是潛藏的加害者?

  • @楊瑞玉-p9l
    @楊瑞玉-p9l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1

    司法已死

  • @EasonChen-l5i
    @EasonChen-l5i 11 часов назад

    立委審查被提名法官應該要以專業角度評斷沒錯,每個人對於死刑存廢當然可以有不同的見解,前提是要能夠說服人而不是陳腔濫調,每次支持廢死的理由都是幾百年前的那一套誰想聽啊?
    陳斐娟一再強調要以專業審核,大法官給出的說法大家都看在眼哩,一看就知道這些大天兵根本沒在關注台灣時事,要順應民主自由的社會,那乾脆廢除法律,這樣大家都超自由的阿。
    加害者的死刑之於被害者來說,還算很客氣了,讓你知道什麼時候死、怎麼死的,你們可是完全沒給被害人任何選擇吧?

  • @taiyunchang5122
    @taiyunchang5122 Час назад

    至少大法官都直言,學者和政客就是不一樣

  • @erictsai6867
    @erictsai6867 4 часа назад

    「中國」國民黨眾⋯!到底是知不知道‘大法官職權’呢?顛倒是非~

  • @meichihlee5919
    @meichihlee5919 3 часа назад

    廢除死刑,就是鼓勵殺人犯既然要殺,乾脆多殺幾個人嗎?

  • @shupin3700
    @shupin3700 2 часа назад

    當大法官不敢判死是不是瀆職

  • @phoebecheng6493
    @phoebecheng6493 3 часа назад

    邱泰源尸位素餐,只顧自己官位,應該下台,以避免又一個許銘春之流。

  • @陳俊太-n3z
    @陳俊太-n3z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公投啦